小编为同学们整理了事业单位考察意见精选5篇,希望能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帮助。
督查工作报告 篇一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1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四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00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01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8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00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四)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2000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四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四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四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四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五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四)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五)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六)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五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2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总结,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四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四)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四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六)保证农资打假经费
督查工作报告 篇二
一、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指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层层落实了督查工作责任。局行政业务督查工作在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的直接领导下,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由一名办公室副主任专门具体负责;党建督查工作在党总支分管委员的直接领导下,由局办公室会同机关专职副书记具体承办和负责。年初,组织各督查责任人举行了督查工作业务知识培训。一年来,分管领导、办公室和专职副书记认真履行职责,督查工作取得了切实成效。
二、努力健全督查工作长效机制
为使督查工作有章可循,2011年8月13日,以淄经合发[2011]57号文制定印发了《督查工作制度》,明确了督查工作主管部门、督查范围、督查工作的原则、一般程序、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查办程序、督查工作的要求以及督查责任,并结合各项业务、管理和党建工作,配套制定了53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了督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积极开展各项日常督查工作
一年来,局督查工作机构严格按照登记、立项、送审、转办、审核、反馈、归档等督查工作程序,在以下方面认真履行督查职责,推动了工作落实,取得较大成效:一是市委、市政府、市委经信工委、市经信委等上级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市委、市政府、市经信委及其主要领导召开的工作会议作出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上级机关转来的需我局办理的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市经信委领导同志批示件的办理情况;四是承办的市委、市政府、市经信委的交办事项;五是需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落实情况;六本局党总支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的工作任务、事项和制定印发的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七是本局领导批办的有关文件的办理情况;八是各项责任制和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九是群众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十是领导交待的其它需督查的内容。
四、严格落实督查工作的措施和责任
督查工作报告 篇三
20*年我局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目标分解表》中的工作目标共计十六项,目前各项工作目标均顺利完成,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改革工作
(二)公园治理工作
今年,我局协调配合市城管、市公安局等部门在全市公园系统进行了多轮的综合整治和大规模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有效净化了公园内和公园周边的游览环境。
(三)城市绿地规划工作
20*年,我局参与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结合总规修编,推动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楔型绿地规划和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同时,以大型公共绿地建设项目为重点,努力抓好了绿化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和规划方案的制定。并按照防灾避险的要求,结合大型公共绿地建设,开展了防灾避险设施和节水、集水设施的建设。
(四)城市绿地建设工作
今年在各级领导和各区园林部门的努力下,完成城市绿化面积1000公顷(其中新增绿地面积711公顷,改造绿地面积289公顷);植树240.7万株;种植草坪208.8万平方米。城近郊区建设了万米以上大型公共绿地20处(其中10公顷以上4处),绿化面积117公顷。
(五)楔型绿地建设工作
今年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在对楔型绿地的规划和现状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了楔型绿地的初步规划,启动了楔型绿地建设工程,丰台草桥花卉大观园一期楔型绿地建设已完成,绿化面积20公顷。
(六)迎奥运绿化美化准备工作
20*年,我局根据奥运绿化所需苗木以及*的环境特点,制定奥运苗木储备计划,委托*城建集团进行了集中采购。同时,通过专项检查,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做好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现有储备苗木监督管理。
(七)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工作
20*年城区新增居住区绿化面积80公顷;完成老小区绿化改造14.7公顷,极大地改善了人居环境;并对70余家单位庭院进行了绿化整治,完成绿化改造面积31公顷。
(八)节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工作
全年施工面积222万平方米,其中市属公园完成了1*万平方米,城八区完成了118万平方米。
(九)秋冬季城市绿化环境整治和园林景观布置工作
20*年,为庆祝新中国成立55周年,我局在天安门广场及长安街延线,城市重点地区、道路、城市广场、街道、迎宾线等140处地区进行了节日花卉和环境景观布置;除中山公园等五个游园公园外,还组织了其它47个公园参加到今年的国庆园林布置中来。共搭设花坛600余座,集中摆放花卉5000余处,使用各类花卉材料500万盆(株)。
(十)园林绿化执法工作
为确保城市绿化美化成果,今年加强了批后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协同执法机制,全年与市城管共同处理有关园林违法违章案件300余件。
(十一)古建文物修缮工作
今年,天坛祈年殿修缮工程已正式开工,正在进行宇墙、地面及墙身的修缮;北海琼华岛、颐和园佛香阁景区也将于近期开工,20*年底前完成修缮任务。
(十二)公园文化活动的开展
20*年我市各公园举办了形式多样、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200多项,其中较大一些文化活动主要集中在植物景观观赏活动和科普宣传活动;中小型活动主要为一些艺术文化展示活动,宣传、咨询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等。
(十三)公厕改造工程
今年组织对城四区28个公园的公厕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评估,并制订了整改方案;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加快对新建公园公厕的管理工作,全年市属公园完成了新建、改造公厕26座。
(十四)公园执法工作
20*年,我局与市城管密切协商,筹建全市主要公园城管执法分队,规范公园行政执法体制;同时,加大了全市公园的处罚力度,全年市属、区属近20个主要公园处罚教育11.9万人次,保障了公园良好的游园秩序。
(十五)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
20*年,开展了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工作;石花洞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报审过程中;龙庆峡——松山——古崖居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经市政府审定批准;十渡、东灵山——百花山、云蒙山、慕田峪长城等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同时,完成了《*市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的规划大纲编制工作。
(十六)园林绿化法制工作
今年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做好了涉及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并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及培训工作。此外,《*市城市绿化条例》经过前期的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了完整的修订草案。在市人大和市法制办的支持下,《*市风景名胜区条例》列为2005年的立法预备项目。
二、专项任务
(一)市政府折子工程
20*年市政府折子工程中涉及我局办理的有四项,各项任务全部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第84项“天坛祈年殿修缮工程”:已正式开工,正在进行宇墙、地面及墙身的修缮。
2.第97项“南中轴线等地区的绿化美化”:南中轴绿地建设已全部完工,全年完成城市绿化1000公顷(其中新增绿地711公顷,改造绿地289公顷);植树240.7万株;万米以上大型公共绿地建设完成了20处,绿化面积117公顷,是年初计划的117%。
3.第100项“楔形绿地规划和建设”:与市规划委、市规划院共同完成了楔型绿地的初步规划,《*市区楔型绿地规划》正在编制中,相对完整的成果年底编制完成;丰台草桥花卉大观园一期绿地建设完成绿化面积20公顷。
4.第135项“督查落实56件实事”:我局各项实事工作顺利完成。
(二)重要实事
20*年市政府56件实事中涉及我局的项目共八件(其中主办一件、协办七件),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主办项目1项,第52项“城近郊区每区至少建设1处万米以上公园绿地,加快实施小型公园绿地建设”:全年建设万米以上大型公共绿地20处(其中10公顷以上4处),绿化面积117公顷;500米服务范围半径的小型公园绿地建设完成30余处,绿化面积17公顷。
2.协办项目7项,其中第10项“公共厕所建设”:市属公园落实新建、改造的26座公厕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第24项“公共绿地节水设施改造”:全年实际施工面积222万平方米,是年初计划的111%;其余南北中轴路环境整治、天坛祈年殿开工修缮,以及涉及道路改造的3项协办事项也已全部完成。
(三)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和市政府会议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
今年我局接到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和市政府会议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共计19项,目前已全部完成。
(四)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
20*年,我局接到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共计247项(其中涉及移伐树的145项),目前已全部完成。
(五)市政府确定的重要工程项目
我局今年没有接到有关此方面的重要工程项目。
三、依法行政
今年我局围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职能,健全决策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制度建设,实施全程办事制,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成立了以局长挂帅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园林局行政许可受理办公室。
2.深入学习,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局理论中心组进行了以《行政许可法》为内容的集中学习;举办了两次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并对全市园林系统从事批后监督工作的监查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还组织全局处级干部和直接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分三期参加了脱产培训班进行培训。此外,根据市人事局和市法制办的安排,全局机关公务员和直接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分别进行了开卷和闭卷考试,全部通过考核。对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及时通过信息方式向市政府作了反馈,并在市政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的《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简报》第4、7、24、25期上进行了反映。
3.全面清理了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市园林局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及宣传工作方案》,并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完成*园林行业的行政许可清理工作,明确了我局12项行政许可事项,1项合并事项,1项取消事项。
4.加强许可程序和相关制度建设。对我局12项行政许可事项,明确了每一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许可期限、申请的条件和标准、审查的条件和标准以及许可的程序,同时还编印了每一项许可事项的申请表、许可证,制定了《*市园林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件凭证》、《*市园林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等19种相关文书,出台了《*市园林局对被许可人监督检查的规定(试行)》、《*市园林局行政许可、审批举报投诉办法(试行)》、《*市园林局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市园林局
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四项行政许可管理制度。而且,为了公开、公正、方便申办人,还编写了《*市园林系统办事指南》、《*市园林局行政许可便民卡》,同时在*市园林局受理办公室对行政许可的程序、要求等进行了上墙公示,并在网上进行了公布,设立了行政许可举报电话,将行政许可工作纳入了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为此,20*年市政府公报对《*市园林局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进行了全面地刊登。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建立健全了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
2.加快立法步伐,提高了立法质量。通过改进园林绿化立法工作方法,扩大了园林绿化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并重视立法的基础性工作,加强了立法的前期研究。
3.注重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加大制定园林绿化立法近远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了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过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二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把政府决策程序、办事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对公开信息的获取、查阅。
4.推行全程办事制和深化政务公开。实施了行政许可“一个窗口对外”和“全程”制度,并加快了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扩大了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
四、勤政廉政建设
20*年,我局领导班子及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勤政廉政规定,加强行政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局勤政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全年没有出现违法违纪事件。
(一)加强学习,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一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二是组织全局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一是召开全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今年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进行了部署。二是重点抓好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五个亲自”的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基层科队延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网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对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结合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四是认真抓好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分别参加二级单位的班子民主生活会,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也参加分管的部门班子生活会,保证生活会
的质量和党风责任制的落实。五是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有关规定,重点抓制度规范,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的配套制度。六是认真做好了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处理34件次,没有发现违法违纪现象。
(三)进一步加强了监察工作。结合我局全力推进全程办事制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监督机制,加强对全程办理制和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力度,并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公务员年底考核之中。同时,建立了投诉举报中心,公布了投诉电话,全面实施《*市园林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和《*市园林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认真抓好了审计工作。一是制定了《*市园林局关于建设资金审计监督办法》,并配合我局有关处室建立了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和建设资金管理方面的配套制度。二是对局属公园的行政一把手进行了离任审计。
回顾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了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八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年督查考
核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36号)的要求,并依据市政府从严治政实施工作目标考核的有关规定,很好地完成了本年度工作目标和专项任务,加快推动了依法行政的步伐,并进一步加强了勤政廉政建设。
督查工作报告 篇四
此次中期业务督查由州局分管副局长同志带队,各业务科室长参加,分别赴我州四县,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资料、与相关股室负责人座谈、走访相对人等方式,对各县从机构改革职能移交情况、餐饮服务监管工作、药械监管、三项监测、基本药物核查、电子监管、项目申报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查和调研。
全系统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良好,有力地保障了全州人们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主要体现在:一是领导重视,各县局在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加强业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领导班子亲自研究部署各项业务工作,并亲自带领业务人员奔赴一线开展业务工作;二是机构改革和职能移交顺利进行,县、县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和职能移交,福贡县、兰坪县局积极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请示,为机构改革和职能移交提出了符合地方实际的方案和建议;三是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已经接交餐饮服务和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职能的县局在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对辖区内的餐饮和保健品、化妆品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研,掌握了详实的监管数据并建立了数据电子平台。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各县局加大了药械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严格办案,进一步规范了药械市场;四是三项监测力度不断加强,各县通过加大培训和协调力度的方式,强化了医疗机构对三项监测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上半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5例;五是项目申报和执行情况良好,对业务工作项目认识逐步到位。县局正积极申报食品安全示范县项目,食品抽检和药品监管各个项目正有条不紊地认真开展。
各县在取得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在工作实际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机构改革和新职能履行过程中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餐饮服务和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尚不健全,削弱了监管工作的开展。
通过认真细致的督查调研,州局督查组对各县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尹陆斤副局长并就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建议。一是各县局班子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争取机构和人员编制,为机构改革和全面履行新职能打下良好基础;二是要加强协调沟通,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和工作经费;三是要高度重视业务项目的申报和执行,通过项目促进工作支持和落实;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注重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为餐饮和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督查工作报告 篇五
粗心大意,不看后边单位,乱填写数值,导致出现了常识性的错误,1书写不认真。如:将人的身高填写为1.65cm,填写内容不细致、不认真。体重填写为150kg等。一些健康档案项目填写不齐全,责任医师未签名,未作健康评估和指导等。个别建档人员书写字迹潦草,乱涂乱改,结果连自己都不认识。
2结论和意见不专业。如:血压100/80诊断为高血压,对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准确导致出现了大量的错误。160/100诊断为正常(正常人血压小于140/90对冠心病病人的建议是注意休息与劳累”对有的病人建议是经常服药”有的则是对主要健康问题写成离婚、丧偶,有的则是吸烟、酗酒等等,专业判断和定义不准。
3编造痕迹较明显。坐在办公室编信息。体检表和基本信息表数据不一致。如:体检表上身高、体重分别为170cm65kg,部分建档人员未能真正入乡到户开展基本信息收集工作。基本信息表上确填写的178cm,50kg.将8岁小孩的身高填写为65cm将好多农村60多岁的妇女身高均填写为175cm,甚至一家3口人婆婆、儿子、媳妇三人身高均为170cm入户调查时真实情况与健康档案所填内容出入较大,如健康档案上对某65岁以上老人填的视力为1.5但在询问病人及家属时却告知有白内障,几乎失明。
4重点对象管理不到位。有的已经编造全年都已经随访,有些对特殊管理人群随访不及时。个别单位甚至未开展随访。未开展35岁以上首诊量血压,对所有体检人群未开展血糖筛查,至使高血压、糖尿病、癫痫、重性精神病等发现率低,健康体检在很大程度上走了过场,没有排查出重点管理人群。
整改要求:
1把质量放在首位。各个卫生院的数量任务已基本达到要求,从总体情况看。存在核心问题是要提高质量,质量上下功夫。各单位要对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和建档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就有相关指标认识不统一、填表口径不一致、有关健康知识和医疗知识等及时进行培训,力求档案的质量和信息的准确。
2把重点管理对象做扎实。重点管理对象是做好健康档案工作的核心内容。这些管理对象不仅要保证所采集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合,而且后续的随访工作要保证落实。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公共卫生服务的标准和规范文件,各卫生院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各单位登录卫生部或卫生厅网站下载)做好各类重点人群的管理,确保健康档案和相关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要求。
3要解决好相关健康问题概念模糊的问题。主要健康问题有国际标准。就是ICD10国际疾病标准编码,各单位在建立健康档案时,必须严格按照ICD10国际疾病标准编码确定个人健康问题,并填写相关标准编码,特别要指出的主要健康问题一般是指ICD10国际疾病标准编码中的一至十九项,象吸烟、酗酒、离婚、丧偶等问题,ICD10国际疾病标准编码中的第二十项已经很明确,指影响健康状态和保健机构接触的因素,如果一个管理对象确实再无一至十九方面的问题,就如实填写“吸烟的问题”酗酒的问题”等标准说法,不能对管理对象的主要健康问题视而不见,却对影响健康的因素却一一记录在案。
4明确整改时限。扎扎实实进行查漏补缺和整改完善,希望各单位集中利用一到两个月时间对已经建成的健康档案来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报经卫生局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新一轮建档工作。以后仍然胡编乱造、老问题没解决,新问题仍层出不穷的健康档案要推到重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