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次的党员学习材料汇编,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定会进一步发扬光大,党的建设的长效机制将不断完善并发挥作用,党的自身建设将提升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小编为同学们带来了党员遵守纪律学习材料【精选8篇】,希望能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帮助。
党员学习材料 篇一
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其中,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是抓作风、改作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学习“三严三实”教育材料资料,提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你的阅读。
材料一
牢牢把握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基本要求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这是把牢领导干部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要加强理论学习,特别要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牢记权力的本质,坚定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按法律行使权力,敬法畏纪。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不搞大权独揽、独断专行。
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要对党忠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不搞团团伙伙,不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遵守组织程序,不搞越权办事,不搞先斩后奏。服从组织决定,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让他们擅权干政,不让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把廉洁作为从政底线,坚守法律红线。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要力戒浮躁,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制定超越阶段的目标、不做不切实际的事情。要摸透实情,提升谋事的质量。要重在落实,脚踏实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取得成效,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政绩观和全局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干到底,咬定青山不放松,把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做实做好。要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
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坚守正道,常怀“赤诚之心”,做一个忠诚的人,绝对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事业。
“三严三实”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有着完整的逻辑。“三严”针对的是为人做官,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是政治规矩、组织原则、纪律要求,体现的是党性原则,要求的是“严”字当头。“三实”针对的是做事做人,是思想路线、工作方法、行为准则,要求的是“实”字筑底。“三严☆www.paomian.net☆”是内在要求,做到“三严”,就奠定了“三实”的基础;“三实”是行为取向,做到“三实”,“三严”的内在要求才能有外在的表现。“三严”是根本、是基础、是出发点,“三实”是“三严”的具体体现。做不到“三实”,“三严”就成了空洞口号;做到“三实”,才能证明“三严”。
材料二
扎实推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在改革发展中见实效
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锲而不舍抓下去,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解决好促进改革发展工作中“不严不实”的问题,把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贯穿改革发展全过程,贯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要把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贯穿改革的全过程,把改革的问题解决好。
强调,领导干部是否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重要检验。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精神,理解改革要实,谋划改革要实,落实改革也要实,既当改革的促进派,又当改革的实干家。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的亲自领导下,出台实施了一大批改革方案,突破了一大批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不少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改革成效不断显现。
同时,也要看到,一些改革滞后,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对体制机制提出的新要求;一些重大的、基础性的改革方案没有出台,低于预期;一些改革方案不实不细,原则性强、操作性差,可以这样理解也可以那样理解,基层和企业难以贯彻落实;一些地方不愿突破,不敢作为,等靠观念严重,层层照转文件;一些部门热衷于铺摊子、搞试点、扩范围,一些地方热衷于要帽子、要政策,实质性的改革没有触动。这些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很多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不严不实,还是一个作风问题。
下一步,要按照的要求,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领导干部是否做到“三严三实”的一个重要检验。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一些基础性的重大改革优先推进,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大土地制度改革力度,加强产权制度保护,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保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要把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贯穿发展的全过程,把发展的问题解决好。
指出,越是发展中面临的矛盾比较突出,越是要时刻牢记目标,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过了一山再登一峰,跨过一沟再越一壑,决战决胜打好调整经济结构、化解产能过剩这场攻坚战。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一方面,我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本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潜力大,韧性强,回旋余地大,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另一方面,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当前经济发展面临“四降一升”,即经济增速下降、工业品价格下降、实体企业盈利下降、财政收入增幅下降、经济风险发生概率上升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解决当前我国发展问题的根本之策。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出台了一大批“三去一降一补”的总体方案或专项方案,社会氛围和市场预期正在形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同时,在“实”字上仍有很大差距,一方面是有些方案本身不实、操作性不强,工作抓得还不精准;另一方面,方案落地不实,一些地方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还在等待观望。这说明在推动发展中“不严不实”的作风仍然存在,名义上动了,文件出了,会上强调了,但实际动作不多,实际效果不佳。
下一步,要按照关于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主线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重点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不能因包袱重而等待、困难多而不作为、有风险而躲避、有阵痛而不前,树立必胜信念,排除各种杂音和干扰,坚定不移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到底,切实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打造新引擎、构建新支撑。
材料三
2020年5月23日,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经济界委员时强调,把更多力量和资源向基层下沉,在务实功、求实效上下功夫。求真务实是共产党人的重要思想和工作方法,对此有过一系列生动论述。
在务实功、求实效上下功夫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要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把更多力量和资源向基层下沉,在务实功、求实效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020年5月23日,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经济界委员时强调
要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脚踏实地把既定的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现实。 ——2018年1月5日,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
一方面要完善政策,增强政策含金量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加大政策落地力度,确保各项政策百分之百落到实处。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落实走样等问题,主要是“最后一公里”问题。我还是那句话,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2016年3月4日,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的讲话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2014年3月9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的审议时强调
脱贫攻坚工作要实打实干
我多次强调,脱贫攻坚工作要实打实干,一切工作都要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切实防止形式主义,不能搞花拳绣腿,不能搞繁文缛节,不能做表面文章。 ——2017年6月23日,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
“出水才见两腿泥”。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扶真贫、真扶贫,脱贫结果必须真实,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决不搞花拳绣腿,决不摆花架子。要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开展督查巡查,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 ——2017年2月21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一是领导工作要实,做到谋划实、推进实、作风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二是任务责任要实,做到分工实、责任实、追责实,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履责激励,失责追究。三是资金保障要实,做到投入实、资金实、到位实,精打细算,用活用好,用在关键,用出效益。四是督查验收要实,做到制度实、规则实、监督实,加强检查,严格验收,既不拖延,也不虚报。 ——2016年7月20日,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指出
加快老区脱贫致富步伐,必须真抓实干,贯彻精准扶贫要求,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举措明确,精准发力,扶真贫、真扶贫,把钱真正用到刀刃上,真正发挥拔穷根的作用。 ——2015年2月13日,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上指出
要进一步抓好改革落实
我们要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确保各项重大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2018年12月18日,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要进一步抓好改革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细、落稳。 ——2016年7月26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改革全过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精神,理解改革要实,谋划改革要实,落实改革也要实,既当改革的促进派,又当改革的实干家。 ——2015年7月1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
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抓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坚定改革决心和信心,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敢于啃硬骨头,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成效。 ——2016年2月23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强调
学习材料 篇二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适应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需要,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为重点,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方位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
1.坚持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任务,将理想信念教育与能力建设贯穿始终。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党员,引导党员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增强党性与提高能力统一起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保持和发展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2.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把握党员需求,按需施教,分类施教,在服务中加强教育培训,在教育培训中体现服务,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广大党员愿意学、学得懂、用得上、用得好。
3.坚持统筹协调,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并重。面向全体党员,突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抓好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把党员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与履行学习的义务落到实处。4.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大规模教育培训党员工作新机制。创新培训理念,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促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从2009年起,用5年时间,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未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广大基层党员普遍进行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优良作风进一步养成、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主要任务
在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贯彻落实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有关精神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需求,科学拟定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党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对广大党员进行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教育,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
广大农村、城市社区党员和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党员的教育培训分别由其所在地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学校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一般不少于24学时。
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金融机构党员的教育培训,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
其他各类基层党员的教育培训,均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除认真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
三、重点工程
——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工程。着眼于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切实抓好农村党组织书记的培训。通过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将农村党组织书记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党校和有关培训机构进行集中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对新任的农村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任职培训。
——新党员培训工程。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从思想上入党,切实抓好新党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座谈研讨、主题活动等方式,使每名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大学生“村官”党员培训工程。着眼于培养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切实抓好大学生“村官”党员的培训。采取在县级及以上党校集中培训、到先进村实践培训、请优秀乡村干部传授经验等多种方式,组织大学生“村官”党员在上岗前培训一次,签约期内每年至少培训一次,时间一般均不少于40学时。
——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工程。着眼于提高党员带头奔小康、带领群众奔小康的本领,切实加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将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等。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与农业、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抓好农村党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流动党员特别是农民工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退伍转业军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努力使他们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切实提高创业就业本领。
四、工作措施
(一)创新方式方法,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在动力
坚持和完善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更加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党员教育培训方法和途径。
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针,解放思想、联系实际,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普遍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
建立健全党员集中轮训制度。加强党员培训需求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分期分批开展党员集中轮训。普遍推行农村党员春训、冬训的培训方式。推广菜单式选学等模式,采取专题辅导、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知识竞赛、现身说法等方式,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组织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委负责同志定期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讲党课,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深入浅出地作出解答,使党员思想上受到启发、理论上得到武装。
广泛开设党员“流动课堂”。组织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典型代表、专家学者、科技人员等,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流动办学、送教上门,力求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教育课堂。“流动课堂”要紧贴党员实际,从党员最想学到的知识、最想掌握的技术技能教起,帮助党员提高认识、丰富知识、增强能力。
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培训活动。结合党员实际和工作需要,确定特色鲜明的党日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或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教育培训活动。
(二)开发整合资源,构建富有活力的党员教育培训新格局
开发整合党员教育培训阵地资源。完善功能,强化服务,把村(社区)级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成为农村、街道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的主阵地。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培训这一办学特色,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依托高等学校、职业技术院校和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科技示范基地等,开展党员业务技能培训。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对党员进行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等的教育培训。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要结合实际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优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师资资源。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要求,优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都要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选聘党校干校和大中专院校教师、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技术骨干、乡土人才、致富能手等担任专兼职教师。鼓励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完善遴选制度,探索实行师资联聘、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优质师资资源共享。
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建设。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党的基本知识简明读本、党史简明读本。地方各级党委可编写制作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少而精的党员教育培训辅导材料。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党员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充分发挥图书、报刊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作用,倡导创建农村、社区“党员书屋”。
(三)积极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努力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的现代化水平
继续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到2010年底,实现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乡村网络基本覆盖。积极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进党政机关,入街道社区、企业和高等学校。坚持重在使用,努力拓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服务的领域、对象、内容、手段、功能,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在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开办党员教育栏目。整合党员教育培训网络资源,建立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网。本单位建有网站的,党组织要在网站上设立党员教育栏目。倡导建立网上党校,探索运用在线学习、“红色”短信、手机报等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积极开发党员教育培训信息资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要建立数量充足、内容丰富、使用方便的党员教育培训信息资源库,加强对电教片、远程教育课件等现代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应用,满足党员教育培训的需要。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健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党员教育培训联系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党校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联系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解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和党校要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职能机构,保证足够的人员编制,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基层党委可从实际出发,配备专兼职组织员,负责党员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登记制度,承担党员教育培训任务的单位要建立学员管理制度和学籍档案制度,将党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及时向其所在党组织反馈。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
党员集中学习材料 篇三
一、推进部署
1、上级文件(红头)
2、动员会,党员大会记录复印件、照片
3、传达上级精神提纲
二、学习教育
1、通读《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佐证(可以是笔记或日志形式,也可通过制定学习计划)
2、集中学习
(1)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集中学习(记录、照片)
(2)制定集中学习计划
(3)驻村第一书记专题辅导(照片、辅导提纲)
(4)进行一次交流心得体会(每个党员个人心得体会)
3、开展多种形式教育(照片、会议记录)观看教育片、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庆祝建国70周年、观看警示教育
三、检视整改
1、制定问题整改台账(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其他党员)
2、开展至少一次志愿服务(照片、记录)
即将整理归档的材料
党员学习材料 篇四
(二)、高标准、严要求,要严格执行教育活动规定的方法步骤。这次教育活动共分为“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具体的时间、步骤、方法要求,要坚持时间、进度服从质量,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要以保证质量、取得实效为前提,决不能降低标准、赶进度、走过场。“学习动员”是搞好教育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各党支部书记要亲自动员,以上党课为切入点全面展开。要把深入学习理论、提高党员素质,作为搞好教育活动的首要任务。要认真组织党员系统地学习规定的重要文件、重要讲话、重点书目等。要加强形势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深化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要完善集中学习、集中辅导、集中讨论“三集中”的学习方法。对不同层次、不同情况、不同岗位上的党员,在学习安排上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要严格学习考勤制度,使每位党员在学习内容、时间上得到保证,作为考核党员本人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表现的重要依据,确保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要联系岗位和公司实际,注重把学习的成果及时转化为提高工作标准的动力,变为加快推进公司跨越发展的实际行动。“分析评议”是教育活动的重点和难点。要围绕“党员受教育、灵魂受触动、后进被警示、党性得提高”的要求,努力做到“三个严格”:一要严格党性分析。认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本着“深入找问题、重点找原因、关键查主观”的态度,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找原因,触动思想、触及灵魂,要形成党性分析材料。二要严格组织生活。要开展广泛的谈心交心活动,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召开基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时,公司党总支要派人参加。三要严格民主评议。要采取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书记点评的办法进行,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参加。要科学掌握政策界限,坚持实事求是,不能采取以票取人或末位淘汰等简单的办法。“整改提高”是搞好教育活动的关键,也是衡量教育活动质量高低、成效大小的一个重要标志。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的目标,立足于创造性地做好工作,从制约公司改革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真正使党员能够在平时工作中看出来,在关键时刻站出来,在危机时刻豁出来。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要再安排一段时间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和扩大成果。
(三)、要突出重点,着眼实际,促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群众十分关注,公司领导十分重视,各党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用心把握,确保顺利开展。具体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针对初步查找出的问题,坚持整改贯穿始终,从一开始就要着眼于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展示教育效果,增强群众对党的信任。要在找准、抓住问题上下功夫,在深化、细化改进措施上下功夫,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提高能力上下功夫,在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上看成效。公司管理层的党员要重点解决党性观念、大局观念、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机遇意识、创新意识、执行力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在对外经营和内部管理的策略、方式、手段等方面进行研究和创新的基础上,增强把握经济运行规律、市场开拓和应变的能力,熟练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实施有效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决策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操作层的党员要重点解决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服务意识、主人翁意识、奉献意识等方面的问题,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和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高效操作的能力。二是构建活动载体。要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广泛开展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主要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争当讲政治、顾大局的表率,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表率,立党为公、兴企为民的表率,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等“五个表率”;开展创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工作)业绩好、党员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基层党组织活动;深入开展创建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服务群众好、履行义务好、思想作风好的“五个好”党员活动,各党支部要根据自身实际,创建一些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充满生机活力的活动载体,促进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三是积极创新。由于党员素质、年龄、经历、岗位、文化水平等情况千差万别。各支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把探索创新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充分尊重基层和广大党员的首创精神,努力探索符合实际、富有特色、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的新做法、新经验。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各党支部要把这次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建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公司党总支决定成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指导。各支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本部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同时,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建立四项制度: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各党支部要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全面负责,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坚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公司领导要根据教育活动特点,结合工作分工,确定联系点。要通过深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三是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吸收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党支部要充分运用公司网站、班组园地、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根本目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工作原则。要加强对教育活动先进典型的宣传,及时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把教育活动中党员学习、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管理监督、发挥作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融入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体系中,运用到经常性的党员教育管理实践中,建立起使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三)、做好结合文章,切实促进当前工作。开展先进性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更,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好地发挥广大党员的先进性,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各支部要处理好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做好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要把开展教育活动与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形势、目标、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创建学习型企业、“船舶海上作业服务最好”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积极投身于公司跨越发展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圆满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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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材料 篇五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公司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集团公司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精神,动员全体党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扎实的工作,积极投入到教育活动中来,确保公司教育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以促进各项工作快速发展。下面我代表公司党总支,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充分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
在全党开展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伟大创举;也是进一步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对于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体党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本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在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执政党能否保持先进性,是关系能否巩固执政地位的根本问题。抓住先进性建设,就抓住了党的建设的根本,就抓住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关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键是深刻理解和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它科学揭示了我党作为执政党建设的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新发展,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集中体现,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根本要求。日照港是我市的支柱企业,我们作为港口重要的辅助生产单位之一,必须大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项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使党组织不断提高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使全体党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就是要从当前党的建设头等大事的高度,以集中教育的形式,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引向深入,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牢固树立党员意识,激发积极性和创造性,坚定不移地推进公司的生产、建设,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二)、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全面加快发展步伐,实现公司跨越发展的需要。新时期、新阶段,努力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建设和效益的跨越发展,是全体员工的共同心愿,也是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历史责任。当前,公司安全形势平稳,经济效益稳步提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在集团公司超常规建设、跨越式发展,向亿吨大港宏伟目标奋勇前进的大好形势下,公司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随着《港口法》的实施,港口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各港口轮驳公司也不断加大投入,增加拖轮数量,提高服务水平,我们不进则退,发展慢了也是退。因此,在这个关键时期,开展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其主要目的,就是要提高全体党员的素质,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公司的大建设、大发展中当先锋、作表率,并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为早日实现公司的跨越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学习材料 篇六
昨天下午,周济同志作了工作报告,我都同意。《教育部2007年工作要点》很全面,也很实。各位教育厅厅长的专题发言都很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6年是教育事业不平凡的一年
2006年是教育事业不平凡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特别是在总书记和总理亲自关心和支持下,教育系统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十一五”教育工作的良好开局。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这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义务教育取得新突破,农村教育面貌一新,西部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少年“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基本解决。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成效显著,“两基”覆盖率进一步提高。二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把各级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素质教育的实施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新的里程碑。三是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办学思想进一步明确。2006年是近年来职业教育发展最快最好的一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进一步扩大,招生人数达750万,在校生规模突破1700万人,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逐步合理,2006年招生人数比例提高到4.6:5.4;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有所提高。四是高等教育发展的速度、效益和改革趋于协调。高校招生增长幅度得到适当控制,招生规模相对稳定,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得以实施;高校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作用日益突显,科研实力、创新能力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五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取得成效,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和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六是贯彻中央8号文件和16号文件,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得到加强。七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开展,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逐步规范,教育系统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大,“上学难、上学贵”的状况有较大改观。八是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加大,促进教育公平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开始实施。九是涌现出了一批以孟二冬同志为代表的先进模范人物、优秀教师和一大批优秀学生,他们的感人事迹在全社会特别是教育系统产生了极大反响。十是党中央、国务院下大决心,不断加大各级各类教育的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逐步提高。此外,《中国教育发展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进展顺利,教育发展规划有了新成果。
总之,2006年是教育事业协调健康发展的一年,是教育系统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奋力拼搏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国务院,向全国教育工作者和所有为教育事业作出贡献的广大干部群众、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国教育发展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我国教育发展总体水平依然不高,结构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以及学校之间发展很不平衡,特别是农村教育还很薄弱;实施素质教育有待突破,教育改革尚需深化,教育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教育自身和学校管理亟待加强;教育收费、中小学择校、学生负担过重、大学生就业、农民工子女上学、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教师的素质和水平仍需提高。我们一定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科学分析目前教育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前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2007年的教育工作,保持教育发展和改革的良好势头,对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是我们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今年,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会上再次强调,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人力资源保证。总理在教育工作座谈会上也指出,要把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教育兴国、教育强国。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摆在突出位置,提出了新形势下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和重大举措,对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我们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不断提高和深化对教育工作若干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的认识,提高领导和驾驭教育工作全局的能力。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发展全局。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教育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通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城乡、区域教育,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统筹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统筹教育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继续贯彻“巩固、深化、提高、发展”八字方针,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教育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基础。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是提高人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基本途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求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都必须以全体国民具有较高的素质为基础。和谐协调发展的教育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我们应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教育的要求,研究和谐社会教育的基本特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审视教育工作,使教育工作更好地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要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充分体现教育事业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则,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要不断深化对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的认识,坚持教书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按教育规律办事,坚持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增强教育发展的生机和活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健康成长。
(四)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切实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人的发展起点的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促进教育公平,保证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教育是国家和民族一项最根本的事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决定了教育的公益性。教育的公益性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注重教育的普惠性,更加关注困难群体的受教育权。要坚持我国教育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当前,主要是要努力扭转“四个不平衡”的状况,即城乡教育不平衡、区域教育不平衡、各级各类教育不平衡、学校之间不平衡。
(五)提高教育质量,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贡献力量。在世界新科技革命推动下,知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国民财富的增长和人类生活的改善越来越有赖于知识的积累和创新。当今时代,谁在知识和科技创新方面占据优势,谁就能够在发展上掌握主动。今年初,我国召开了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是要有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我们要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培养更多高水平创新人才,加强产学研结合,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完成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任务作出更大贡献。
建设创新型国家还要以人力资源强国为基础。当今世界,人力资源特别是劳动力素质和高素质人才等“软实力”,越来越成为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质量,把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使我国成为人力资源强国。
三、扎扎实实抓好几项重要工作
2007年,要继续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三大任务,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对明年的教育工作,《教育部2007年工作要点》的8个部分48条已表述得很全面,周济同志也已谈了很具体的意见,我不再重复。明年适当时还要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的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对今后一段时期的教育工作作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这里,我着重从教育工作全局和维护稳定角度强调几个问题。
(一)切实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这件好事办好。今年已经在西部农村地区成功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明年将在全国农村地区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继续对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提高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五年内要投入2200多亿元。这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的重大举措,具有深远意义。我们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真正把好事办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今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已取得明显成效,中部地区的试点工作也在顺利推进。我们要充分估计实施这项改革的复杂性,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贯彻落实特别是各级财政拨款按时足额到位,使农村学生的经济负担真正得到减轻,学校运转得到保障;还要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敏感问题,如改革后一些地方学校教师收入不同程度下降等问题。若因为我们工作不力、不细或疏漏,好事未能办好,甚至引起一些强烈反应,则要负政治责任。2004年启动的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已到了最后冲刺阶段,要一鼓作气,加快速度,保质保量地如期完成“两基”攻坚任务。2007年还要启动新的面向中西部地区初中改造项目,也要把它办好。
(二)抓好建立健全教育资助体系的各项工作。国家将建立和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使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这是总理继全国农村地区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后亲自决策的又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这项制度建立后,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政府的责任落到实处,把各项工作做细。还要继续完善高等学校助学贷款制度、大学毕业生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制。要切实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女童和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
(三)促进公共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区域内教育资源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资源差距过大,不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这是产生一系列难以化解的教育矛盾的根源之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首先要从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做起,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使各校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和校长、教师配备及其待遇等大致均衡,逐步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的过大差距。要加强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遍布乡村学校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形成面向全国农村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为人们接受多层次、多样化教育提供便捷、多种可供选择的途径和机会,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要建立健全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为公民提供开放、灵活、方便的继续学习的平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为青少年选择职业、提高职业技能和成人接受各种职业技术培训创造有利条件。逐步建立健全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普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教育、成人教育、社会教育等相互沟通、互为补充的教育体系,为全体社会成员灵活方便地接受教育、进行学习,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服务。
(四)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总书记指出,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重要作用。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已经进入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阶段,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教师是关键。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先进教育理念、良好职业道德和坚实业务基础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我们必须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采取切实措施,建立有效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给孟二冬同志女儿回信的精神,进一步将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继续深入开展向孟二冬同志等模范教师学习的活动,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进一步培养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高尚精神,全面提高教师素质。要重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优化、调整农村教师队伍结构,积极探索农村教师补充和提高的新机制,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提高农村教师队伍质量。加大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力度,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师范教育,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五)加强管理,从严治教。当前,在一些教育部门和学校存在着管理松懈、纪律松弛、人员素质不高、教学质量低下、工作秩序混乱等现象,严重影响到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因此,加强管理、从严治教是当务之急。要在加强管理上下大功夫、真功夫、硬功夫。
一是严格执行教育管理的法律法规。多年来,我国在教育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现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行政权力的问题比较突出。加强教育管理,关键是要做到严格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要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尽快制定与有关法律配套的实施细则,使基层和学校有章可循,有章必循,把各项管理落到实处。
二是切实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责任体系,健全学校教学、行政、教师、学生、财务、资产、安全等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校长要担负起全面管理学校的职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学校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几年来,教育战线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在极少数教育部门和干部中仍存在着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形象。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力度。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干部要为教育战线作出表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持,抵制腐败现象。
四是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综合治理,教育乱收费蔓延的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一些地方和学校乱收费行为还时有发生,群众反映仍很强烈。我们要高度重视,坚持不懈地狠抓教育乱收费治理。要全面清理、规范和公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教育收费及管理使用规定,从制度层面防范各种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行为,做到收费和经费使用规范、公开,并让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完善教育收费监督和举报体系,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要加强办学资金管理,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提倡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
(五)加强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明年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十分重要的一年,各行各业都要为党的十七大的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因此,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是明年同志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
最近,学校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的事件影响到社会稳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各项工作,彻底排查并及时整改工作薄弱环节,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要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加强管理,确保课堂、讲坛、研讨会、报告会、讲座、校报、校刊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决不给错误的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提高政治敏锐性,防范西方敌对势力的渗透;有效引导网上舆论,使校园网成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新渠道、新平台;建立健全高校应急管理体系,认真落实责任制,妥善处置校内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最后,我强调一下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心支持教育工作,不断推出加强教育工作的新的重大举措。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坚定信心,奋发有为,扎实工作,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落到实处。要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于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总之,对各项工作都要狠抓落实,做到深之又深,细之又细,实之又实。
党员学习材料 篇七
学习时间:200*年11月
学习栏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学习内容:
原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
第三条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第四条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党员应当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
第五条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
第二章党员权利
第六条党员有权参加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与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相应的会议。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
党员有权阅读按照规定可以阅读的党内文件。
党员有权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党员接受教育和培训应当服从组织安排。
第七条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党员有权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组织的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
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
第八条党员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第九条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党员以书面方式提出的批评意见应当按照规定送被批评者或者有关党组织。
党员有权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违纪事实;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提出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党员的要求。
党员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提出罢免或者撤换不称职党员领导干部职务的要求。
党员在进行批评、揭发、检举以及提出处分或者罢免、撤换要求时,要按照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不得随意扩散、传播,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更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第十条党员有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规定参加表决。表决时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者弃权。
每个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除外)。参加选举的党员有权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
党员有权经过规定程序成为候选人和当选。
第十一条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者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申辩、作证和辩护必须实事求是。
第十二条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向党组织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党员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第十三条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
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党员认为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当的,有权逐级向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意见。
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者其他党员侵害时,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控告。
党员有权要求有关党组织对其提出的请求、申诉和控告给予负责的答复。
第三章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会议的组织、召集者要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适时通知应到会党员。
第十五条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阅读党内有关文件的必要条件。党员因缺乏阅读能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直接阅读文件的,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件精神。
第十六条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素质。
第十七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召开后,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将会议内容和精神向党员传达、通报。
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决定,按照规定及时向党员通报。
第十八条下级党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积极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讨论的时间、方式和内容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党员,以便党员参加。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应当认真组织党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政策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
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对于党员的建议和倡议,党组织应当认真听取、研究,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进工作有重大帮助的,应对提出建议和倡议的党员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对于持有不同意见的党员,只要本人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就不得对其歧视或者进行追究;对于持有错误意见的党员,应当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第十九条党组织应当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持和保护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对于党员的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的有关处分和罢免、撤换要求,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保护揭发、检举人权益的制度。对揭发、检举人以及揭发、检举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被控告的组织和人员;严禁对揭发、检举人和控告人歧视、刁难、压制,严禁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党组织对于署真实姓名的揭发、检举人,应以适当方式回访或者回函并告知其处理结果;对揭发、检举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党组织对于不负责地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处分和罢免、撤换要求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于受到错告或者诬告的党员,应当澄清事实,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二十条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根据不同情况,表决可以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记录在案。对不同意见要如实记录。
重要问题主要是指: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按干部管理规定应该由集体讨论决定的干部推荐、任免、调动和奖惩;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发展新党员;上级党组织规定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问题。
党组织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当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对于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表决。
党的委员会及其组织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下级党组织的表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表决的,应当予以纠正。
第二十一条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应当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对候选人的情况应向选举人作介绍。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党员在党内自主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得阻挠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到场,不得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不得搞非组织活动妨碍选举,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投票意向。
第二十二条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党员的申辩及其他党员为其所作的证明和辩护,有关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如实记录,并进一步核实,采纳其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要向本人说明理由。党员实事求是的申辩、作证和辩护,应当受到保护。
处分决定应当写明党员享有的申诉权以及受理申诉的组织等内容并由受处分党员签署意见。本人对处分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申诉;拒不签署意见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签署意见的,党组织要在处分决定上注明。
第二十三条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应当开除其党籍。
第二十四条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对于党员的申诉,有关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不得扣压。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或者指定有关党组织进行复议、复查。
经复议、复查或者审查决定,对于全部或者部分纠正的案件,重新作出的决定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对于处理正确而本人拒不接受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诉的,有关党组织应当正式通知本人不再受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提出的意见,有关党组织应认真研究处理。
第二十五条党组织对涉嫌违纪党员的检查和处理,必须既坚决又慎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纪依法进行。
建立执纪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对于在执纪过程中有违纪行为或者其他过错的,应当批评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求,要及时受理。根据具体问题,有的要及时解决,有的要说明情况,有的要进行说服教育。
第二十七条企业、农村和街道、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应注意维护流动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其正常行使。
第二十八条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其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鼓励党员之间开展互助,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党的各级组织应当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决议、决定;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任务和要求;督促下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职责,宣传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权利。
第三十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做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受理有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检查和处理侵犯党员权利方面的案件,对党的领导干部和下级党组织履行党员权利保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要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以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工作,抓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重要问题,向同级党组织提出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意见和措施,为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第三十二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应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规定;充分尊重和关心党员权利,重视处理和解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实际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
第三十三条保障党员权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对于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渎职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处理是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环节。对于有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责令赔礼道歉、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给予处理;情节较重的,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对于有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理方式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或者与党纪处分合并使用。
第三十五条对于因侵犯党员权利受到党纪追究的党员或者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渎职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的领导干部,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中央备案。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者补充规定。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之日起施行。
解读:
一、对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权利作了更加规范、完善的规定。如规定,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有关党组织提出请求。对于党员的请求,党组织要给予负责的答复。
二、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措施作了规范。如对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正常行使民主权利等,都设置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三、对党的各级组织、各级纪检机关和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界定。
在保障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方面,条例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比如,党组织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当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对于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表决;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决定,要及时向党员通报。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党员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条例规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情况应向选举人作介绍;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党员在党内自主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投票意向。
条例规定,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保护揭发、检举人权益的制度。对揭发、检举人以及揭发、检举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被控告的组织和人员;严禁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党组织对于署真实姓名的揭发、检举人,应以适当方式回访或者回函并告知其处理结果;对揭发、检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者奖励。对于受到错告或者诬告的党员,应当澄清事实,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党员集中学习材料 篇八
为确保我县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效,现根据中共*县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组办〔2009〕28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部门实际,制定若干项学习实践活动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学习考勤制度
1、学习方式。主要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理论辅导、讨论交流、学习报告会、收看录像、现场看、上党课、典型引、案例促、结对帮、群众评等不同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兴趣和学习实效。
2、学习内容。以县活动办公室下发的《邓小平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和我局下发的《沙县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建设读本》三个读本为基本教材,同时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市卫生局、县委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3、考勤登记。各支部要统一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对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考勤登记。每次集中学习前,都要进行签到,确保出勤率。每次集中学习后,要指派专人对党员干部出勤情况按“出勤、缺勤、请假”分类进行统计,及时公布通报考勤情况,并把考勤结果归档,以备检查。
4、请假规定。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党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书面陈述请假理由,并办理请假手续。在集中学习期间,每个党员因事请假次数不得超过5次,凡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旷课。
5、严格纪律。党员干部要按要求参加集中学习实践活动,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作息时间,完成学习任务,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县委相关指导检查组和卫生局党委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发现无故缺课的,予以批评教育。对无特殊理由出现的旷课情况,累计旷课2次的给予批评教育,累计旷课超过3次的给予通报。
6、补课制度。经批准请假和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的,应根据学习计划安排时间补课,由支部指定专人督促其自学或集中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并做好补课登记。缺课党员干部要自觉主动地接受党支部安排的补课。同时,各支部要及时将缺课及补课情况报局党委办,县委相关指导检查组将对各单位落实补课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防止走过场。
二、读书笔记制度
1、学习笔记本由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并由各支部统一发放。
2、凡有书写能力的党员干部,均应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要求,根据学习进度和内容安排,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做好读书笔记。党员领导干部要要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做出表率。
3、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要字迹清晰,内容充实,符合本人的岗位特点和思想实际,不能敷衍了事。
4、县委相关指导检查组和局党委办可随时抽查读书笔记。
三、工作汇报通报制度
1、各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学习实践活动月报工作,形成书面材料,于每月25日前上报局党委办。月报材料主要内容:各支部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要有具体的实质性的内容和数据来体现;有特色的好做法好经验,尤其是遇到的难点和问题,解决办法、措施和效果(要具体和详实);下一步工作安排;需要上级协调、指导和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2、各支部要及时将上报的材料,进行归纳、整理,编发工作简报,并及时上报局党委办。
3、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活动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各党委、支部书记和指导检查组参加的工作汇报会,及时了解各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情况,并解决有关问题。各支部要及时总结本单位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制订并完善改进措施,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各支部要及时把学习实践活动有关情况,定期向党员、群众等进行通报。通报的主要内容:各支部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好的经验做法、落实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部署的情况以及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等。
5、各支部要加强与局党委办和县委相关指导检查组联系,及时上报信息、沟通情况。
四、信息专报制度
1、各支部要确定一名学习实践活动联络员,并作为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简报专报工作。
2、各信息员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各本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局党委办,各支部每周至少报送信息或简报1条(篇)以上。
3、对信息专报工作实行评分制,根据信息被采用情况进行计分。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将作为检验各支部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依据之一。学习实践活动结束时,对优秀
信息员采取一定方式给予表彰。
五、调研走访制度
各乡(镇)卫生院、各支部要积极配合当地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调研活动,切实反映本单位存在的实际问题,努力为领导提供第一手资料。
六、指导检查制度
七、协调联动制度
各乡(镇)卫生院、各支部要与机关第二批参学单位统筹联动抓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要主动“走出去”到第二批参学的挂村单位和涉农部门座谈走访,征求意见建议,共谋发展。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建共创活动,实现城乡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共同推进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各乡(镇)卫生院、各支部要积极探索结对帮扶、上下互动、左右联动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把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支部(总支)第二批活动单位整改落实方案涉及到第三批单位的,纳入第三批共同整改落实的内容,将第三批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普遍性问题,纳入第二批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内容,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突出问题的解决,保证学习实践活动的整体效果。
八、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1、学习实践活动中文件材料要认真收集、整理,妥善保管,确保各类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和安全。
2、文件材料收集范围如下:
⑴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发的文件、总结、报告、简报、新闻宣传材料等;
⑵本单位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方案、情况报告、调研材料、简报、各阶段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
⑶召开的各种会议的记录、录音、录像、照片;印发的各种文件及签发稿;
⑷各参学单位报送的其他相关文件材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