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这次小编为您整理了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优秀10篇,可以帮助到您,就是小编小编最大的快乐。
公司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一
1、住宿员工应经综合部批准后,到财务部预交押金100元,方可按照批准的房间及床位入住。对未经批准私自入住及私自调换房间者处50元罚款并予以清退。
2、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舍长的管理,违者予以警告并处10-5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责令搬出宿舍。
3、爱护宿舍内的门、窗、床、衣橱等公共财物,造成损坏按原价赔偿。
4、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手机、项链、戒指、现金、充值卡应做到随身携带以免丢失和被盗。
5、严禁盗窃他人物品,违者按盗窃价值10倍罚款并予以除名;情节严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不得将宿舍房门钥匙转交他人使用或保管,违者处20元罚款/次;对因此而发生的室内物品丢失、被盗,追究转交人的。赔偿责任。
7、住宿人员上班、外出等室内无人时,严禁非本宿舍人员进入,违者予以警告并处50元罚款/人次;期间,室内发生物品丢失、被盗追究其相关责任者的赔偿责任。
8、禁止在室内、楼道、房间门口堆存垃圾、杂物;不准在楼道内洗头、洗澡、泼水,违者处10元罚款/次。
9、不准从楼上往下倒水、扔垃圾,违者处10元罚款/次。
10、严禁将外人带入宿舍内;严禁容留亲戚、朋友或辞职、辞退人员在宿舍内住宿,违者处50元罚款/次。
11、未经批准男同志不得进入女宿舍楼内,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处50元罚款/次。
12、保持室内整洁,不准乱贴、乱挂、乱画,违者处10元罚款/次。
13、晾晒衣物应在指定地点,严禁在楼梯走廊内上搭下挂,违者处10元罚款/次。
14、讲究集体公德,不准在宿舍及楼道内跺脚、嬉戏、大声喧哗、打闹追跑,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处20元罚款/次。
15、厉行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风扇无人空转等浪费现象,违者处20元罚款/次。
宿舍管理制度 篇二
1、严格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工,受雇民工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岗前必须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安全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一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雇请民工的单位必须将每个民工的姓名、姓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登记造册,受雇民工必须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要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4、严格执行民工出入验证制度,每个民工必须由工作单位发放出入证(出入证上要有单位、相片、姓名、性别等),以备进出时门卫验证;
5、民工必须在集体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
6、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用。
寝室管理制度 篇三
为确保学生寝室住宿安全、学生人身安全,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宁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学生进入寝室后须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服从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
2.学生要严格遵守寝室秩序及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在寝室留客住宿;严禁在寝室内大声喧哗、打架斗殴、赌博酗酒、打麻将、打扑克;严禁在寝室楼道上停放自行车或放置其他物品;严禁在寝室内和阳台上打球、踢球和攀跃阳台。
3.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回寝室;关门后回宿舍的,必须到值班室登记并说明原因。
4.非入住人员不得入内,若有特殊情况须持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并在值班保卫人员处作审查登记后持临时出入证方可入内。
5.上课(自习)期间回寝室,须有校牌、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证明并到值班保卫人员处作审查登记后持临时出入证方可入内。
6.严禁男女生串宿舍,宿舍内不准留异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7.严禁在楼内经商,随意张贴广告;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寝室楼。
8.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按程序报告。学生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锁门。现金要存银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发现失盗案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跟值班室、学生宿舍管理科和安全保卫部门联系。
9.严禁在宿舍楼内自炊、私拉电线、使用多功率插座;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
10.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造成损坏的按损坏物品原价予以赔偿;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1.对维护学生寝室公共秩序及安全做出贡献者,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学校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四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摆放,这个由舍长亲自指挥。
二、鞋摆放在床底下,整齐地摆好,如有同学乱脱的,由舍长安排任务。
三、衣服不准乱挂在床位,如有违者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卫生清洁要搞好,当天的同学当天倒完垃圾,否则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干,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时间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记员回报,不登记的宿舍由舍长扫地一天,倒垃圾一周)
五、当天值日同学要扫净宿舍卫生,阳台、走廊、床底要扫干净,如有扣分、扫地一周并扣学生本人两分。(注:文明宿舍评比要搞好宿舍的内务)
六、在宿舍不在乱扔剩饭剩菜或倒在厕所,如有违者扫地一周并扣两分。
七、宿舍铃响后,要保持安静,回到自己的床位,不准开水龙头、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员检查人数后,关好门以防别人窜进来。本舍的同学不准在午晚休时间窜进别人的宿舍,如有违者扣五分并抄书,如有举报者加两分以作表扬。(注:如果舍长虚报假人数的由领导或老师处罚)
八、午晚休讲话者扣五分并扫地一周,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处理。
九、在午晚休期间不能冲凉、看小说,如有违者扣两分,并抄书。
十、舍长每天要催促同学按时起床,不准睡懒觉,如果不催促别人,扣舍长两分。
十一、同学起床后应折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学扣本人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并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时间,没响铃不能走出宿舍门口,如有违者扣两分/次,并扫宿舍一周。
十三、如有发现宿舍本人偷盗别人的东西扣十五分/次,并抄书。吸烟、饮酒扣二十分/次,有举报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时间,不能打扑克,如有违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长打扣二十分/次,并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两次,写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检讨,由班主任监督。
十五、乱扔垃圾者扣两分/次并扫地一天,举报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时间内不能吃零食,若违者扣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
十七、如损坏宿舍门、窗、床板扣舍长五分/次,扣宿舍同学十分/次,并赔偿。
十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以免火灾发生,如有违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声喧哗,如有违者扣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
最新宿舍管理制度 篇五
为加强宿舍卫生管理,建立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确保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及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1、施工单位要派专人管理宿舍卫生,按项目部的要求搭设床位、铺位,不得随意挪动。统一被子、被罩、床单、枕头、枕巾。
2、施工单位要派专人打扫宿舍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建立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每个宿舍配放消防水桶。
3、宿舍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做到勤洗、勤晒、勤打扫,不乱扔垃圾脏物。铺面保持平整,被子方正,物品放在统一位置、摆放有序。室内无异味,地面无垃圾、烟头等杂物。
4、禁止在室内乱贴乱画,乱接电源。人走灯灭,节约用电,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谁出事故谁负责。
5、宿舍内禁止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聚众起哄、赌博嫖娼、男女同居、留住他人。保持室内安静,搞好邻居关系。
6、讲文明有礼貌,做到语言美、行为美,当文明职工,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宿舍。
7、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人身、物品、财产安全。
8、项目部将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宿舍卫生、安全、消防检查。对不合格的将进行经济处罚。
宿舍规章制度 篇六
宿舍规章制度
1.晚上1:30熄灯,如在1:30以后不归者视为夜不归宿。
2.11:30--1:30期间,不在宿舍者须向宿舍长汇报(如,洗衣服、向经理请假的等)
3.在晚上1:30-早10:30之间不得大声喧哗,听音乐。晚班下班和早班上班时要轻声轻语,不要影响他人休息。
4.在晚1:30-早10:30之间接打电话不允许超过2分钟,若有急事可到宿舍10米之外接打。
5.宿舍卫生须每位员工共同维护,有宿舍长和当天值班人员监督,如有发现卫生未打扫,乱放物品者,可直接处罚打扫卫生一周。
6.宿舍内严禁喝酒,吵架如发现按店内规章制度处罚。
7.贵重物品不得随处乱放(如有丢失盖不负责)
8.节约水电,违者罚款10元(走时记者关灯)
9.宿舍不准带外人进入,私自带人进入宿舍罚款50元
10.宿舍不准使用高负荷电器(如电磁炉,高压锅,电饭锅)和私拉电线,接电源,违者没收并罚款20元。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七
一、目的
为了规范学生公寓水、电的管理,确保正常供应、使用安全,为同学们的正常生活与学习提供基本的能源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学生公寓
三、职责和具体管理办法
1.后勤处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公寓的水电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和维护。
2.后勤处物业管理中心、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公寓水电两表的抄录、计算。
3.后勤处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公寓水电气设施、设备日常管理使用、报修、违章查处和超用水电气费用的协助收取。
4.学院财务处负责学生公寓水电超用费用和相关费用的收费管理。
四、水电设施、设备使用范围识别
1.允许使用:录音机、电视、收音机、台灯、饮水机等或学校统一配置电器。
2.不允许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传感器、电饭煲、电饭锅、电炒锅等。
五、学生公寓水电具体管理办法
1.对于损坏的水电设施、设备,由学校后勤处派专业人员并会同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员一同进行鉴定,如果属学生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将由学生自行负责维修费、材料费等。
2.学生公寓的水电设施是由学校统一安装、配置的,不允许学生私自改动或随意乱接,学校后勤处将定期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维护。如果发现有私拉乱接的行为,将按本管理办法及学生公寓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3.因私自使用电炒锅、电炉、电热杯等不允许使用的设备,将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全部予以没收,对于因此而造成的用电事故和损失,责任学生要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4.严禁学生擅自拆电压线圈连接片,不准表前接线,严禁乱动水电计量装置设备等,违者将按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和能源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对于违规的寝室,后勤处将停止能源供应,并由后勤处通报学生处处理和追补水电费。
5.学校统一配置热供系统,学生必须按照学校所印发的热供系统安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使用,由于学生操作不当、违规违章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6.水电使用坚持节约原则
(1)做到人走随手关灯,用水后拧紧水龙头等,对于不节约使用水电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追补水电费或报送学校纪律处分。
(2)水电有跑、冒、漏、滴现象,要及时向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报告。
7.后勤处设立意见收集箱,学生对水电供应、管理、维修等相关工作的'建议或意见,以书面形式投递到意见收集箱或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处,后勤处将及时处理与回复。
8.水电维护维修,由学生填写报修单,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处,由管理服务人员通知后勤处物业管理中心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由管理服务人*小编 www.paomian.net*员和维修人员共同签字认可。
9.学生公寓水电补助指标及结算标准
(1)水电补助标准:按财政局批准的标准(水:2吨/人/月;电:5度/人/月),学校统一设定至智能水电表内,采用“定量免费、超量付费”的原则。
(2)热水供应采取计量方式,单价为元/每升,直接对接校园一卡通使用。
(3)水电结算单价:水费价格按大足城区居民综合水价标准执行(4元/吨),电费价格按照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居民合表用户标准执行(元/千瓦时)。
(4)公寓的水电使用结算均采用智能水、电表控制,水电余额为零时,智能表将自动停止能源供给,学生可在公寓大门处的触屏查询机即时查询本寝室所余水、电费,如余额不足,可通过触屏查询机划转一卡通交纳水、电费用,也可以直接到财务处缴费后由一卡通管理中心划转水、电费用以保障水电正常供应。
(5)学生公寓水、电费结算以每个计量表为一结算单位。
六、工作流程
1.学生入住寝室时,主动到学校财务处预存水电费用,并可在系统内对水、电底数进行核实。
3.学生检查水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若有异常情况向宿舍管理服务人员提出,并要求予以修复。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及时上报后勤处物业管理中心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双方签字备查。
4.宿舍管理服务人员随时检查学生寝室水电设施设备,后勤处不定期抽查学生寝室水电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及学生使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5.毕业生离校前,必须保证室内水电设施、设备的完好,完清水电费,否则学校后勤处、财务处不予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后勤处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程序(要求): 第一步:宿舍公物清查、核对、赔付。第二步:打扫宿舍清洁卫生。
第三步:退还钥匙、遥控器。(要求以寝室为单位,由室长统一退回)。第四步:验收钥匙、遥控器和赔偿、整改。对于同学们回交的钥匙、遥控器,工作人员将进行验收,如验收发现不符或损坏的,按规定照价赔偿。
第五步:退费。对于水电剩余比较多的毕业生寝室,进行退费,在离校前到学校财务处办理,以便离校前用电。
第六步:签字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的使用管理,确保学生宿舍空调安全、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空调设备,包括分体空调机(室内机、室外机及附件)、遥控器、电源专用插座、电源线路及空开设施等。
第三条 学生宿舍空调设备属学校固定资产,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第四条 学生使用空调前,应认真阅读《空调使用说明书》和《学生寝室电器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五条 空调设备为公共财物,应爱护使用。严禁在空调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刻和在空调设备上摆放或悬挂物品,不得使用任何物品遮挡空调室内、外机进出风口。
第六条 学生寝室空调属随房设备,学生入住后,空调设备的使用管理责任由本寝室学生共同承担;每个寝室推选空调管理员一人,负责协调、办理空调使用的相关具体事宜。
第七条 学生宿舍调整或学生毕业离校时,由后勤处资产管理中心对空调设备进行检查验收,确认设备完好无损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空调插座为专用插座,严格禁止在空调专用电源插座上使用任何电器和私接乱拉电源,一经发现,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九条 因使用不当(不按空调使用说明书使用)造成空调设备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确认责任人的,由寝室学生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人为故意破坏空调设备的,除照价赔偿外,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条 在空调设备的使用中,因违章操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空调设备的专业维护和维修,包括空调的清洗、加氟和故障排除等,由学校指定的空调设备供应商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拆除或打开空调设备。
第十二条 空调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向宿舍管理服务人员报告,由后勤处安排空调设备供应商售后服务点报修。
第十三条 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由学校投入,所耗电费由学生承担。空调电费的收取以寝室为单位先购电后使用,采用“定量免费、超量付费”的原则,学校原定每间寝室免费用电量不变。
第十四条 寝室空调和照明共用一个电表计量,超出定额免费电量部分,按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居民合表用户标准收费,电费由寝室全体同学友好协商,共同分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八
为充分发挥宿舍楼的作用,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住宿环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把综合楼作为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基地、真正做到宿舍是我家,我们共同爱护它,强化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坚持物尽其用,损坏赔偿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物管理措施
1、宿舍使用的桌椅、床铺、壁橱等统一编号,造册记卡一式三份,做到人号对应,登记完好程度。各宿舍、宿管室、总务处手持一份,以便平时和学期末时进行检查。
2、公共设施: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盥洗间、浴室、门厅、过道、热水房等处的墙壁、门、窗玻璃、灯、扇、指示灯、电器设备、消防设备、给排水设施、监控设施、音响设施等具体落实到宿舍或学生,责任明确,以便检查。
3、为确保学生的安全,任何同学不得开启走廊内的总控开关、空调插座,任何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充电器,不得随意修理灯扇,严禁任何同学私接乱扯电线。
4、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文明用电、用水,做到人走水停灯灭。
二、检查制度及赔偿规定
(一)、检查办法
1、各室室长、公共设施的负责人每天对所负责的各类公物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宿管老师汇报,协助宿管老师查找损坏的。原因和责任人。若查找不到由负责人赔偿,由宿管老师及时报给总务处认定价格赔偿后及时维修。
2、宿管老师对所负责楼层的各类公物随时检查使用情况和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处理。
3、值班领导、总务处人员对宿舍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对宿管老师和学生进行处罚。
4、每学期开学和结束,总务处对各宿舍进行全面检查。对保管好的宿舍、楼层的室长、公共设施的负责人、宿管老师进行适当的奖励。对损坏公物又未及时上报维修的,加倍处罚相关责任人。
(二)、公物管理减分与赔偿标准
1、 打破一块铝合金窗玻璃,大块减10分,赔偿60元;小块减5分,赔偿20元;打破大门玻璃一扇减50分,赔偿200元;
2、损坏铁床一个减5-20分、赔偿10-500元,一块床板减10分,赔偿50元;壁橱一个减5-20分、赔偿10-500元,一扇壁橱门减5分,赔偿30元,壁橱门扣一个减2分,赔偿5元。桌子一个减5-20分、赔偿10-50元。
3、损坏各宿舍的门一扇减20分,赔偿20--150元,损坏房门的拉手插销减3分,赔偿5元。
4、故意损坏水龙头一个减5分、赔偿10元、地漏一个减10分、赔偿100元、其他水路设施视损坏情况给予50—500元的赔偿。
5、损坏小开关、插座一个减5分、赔偿20元,电灯一个减5分、赔偿40元、电扇一个减10分、赔偿150元,指示灯一个减5分、赔偿50元;总开关发现开启一次减20分、赔偿50元,若有损坏一次赔偿200元,
6、宿舍内私自更换大功率灯泡减20分,乱拉电线,乱接插座和多用灯减20分、罚50元。使用充电器除没收外,一次减10分、罚10元。
7、消防设施私自开启一次减5-20分、罚10-500元。
8、墙壁发现一处污迹一次减10-20分、罚50-500元。墙砖一块减5分、罚10元、地板砖一块减10分、罚20元;损坏楼梯扶手一处减5-20分、罚50-500元。
9、发现擅自攀爬六楼屋顶者一次减20分、罚100元。
10、晒衣铁丝、系蚊帐铁丝损坏一根减5分、赔偿10元。盆架一个减5-10分、赔偿10-50元。
宿舍规章制度 篇九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上班时间宿舍没人时必须把宿舍内的用电设备全部关闭切断电源(手机电池充电除外)如发现违规者,第一次口头警告;以后继续违规者,则进行处罚,罚金100--200元。
3、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4、在宿舍区内禁止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
5、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6、宿舍区应定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应清倒在指定区域内,严禁随便抛撒。严禁向外抛撒生活垃圾,如发现有向外抛垃圾现象,进行处罚,罚金50--100元。
7、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太钢尖东铁矿3#胶带通廊及工业厂区工程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9、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10、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11、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举报、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12、施工负责人员对施工人员的文明、卫生、职业健康、安全负领导责任。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部生活营地的管理,建立整洁的办公、生活环境,以树立公司项目管理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营地管理系指项目部所属范围内办公、生活、娱乐等场所的管理。
亦包含营地消防、环境卫生、公共娱乐和人员等管理,公司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第三条、安全部是营地安全管理的主管责任部门。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四条、营地规划工作按照平面布置要求由安全部统一完成,营地规划中必须合理考虑供水、供电、环境卫生、消防以及宣传设施等。
严禁任何个人私自搭建或拆除临时建筑以及张贴标语、广告等。
第五条、营地的供水、供电等布置必须整齐、规范,达到横平竖直的要求。
任何个人不得私搭乱接。
第六条、营地内设置用电设备,由项目部统一规划管理。
严禁个人私自增设用电器具,以保证供电负荷。
第七条、生活区内不得设置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
第三章、职工宿舍管理
第八条、职工宿舍的分配由安全部统一管理,按人数分配给各单位,并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到每位职工,实行相对集中管理,对需要进行调整的房间,各单位领导要大力支持,原住职工要积极配合,及时搬迁。
第九条、职工宿舍一旦分配落实,要保持相对固定,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住房和床位。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负有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屋结构。
第十条、员工不得将宿舍的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也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
职工家属探亲原则上不解决住房,必须入住的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并通知安全部视房源情况予以安排,不得自行调整。
任何职工未经项目部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带家属入住职工宿舍。
否则,将视情况给予一定得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职工要妥善保管住房钥匙,防止丢失。
确因钥匙丢失,需要撬锁时,必须征求安全部的同意,并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但需自费更换新锁,确保门锁完好。
第十二条、职工住房内的公用配置由安全部统一负责配发,每位职工都要爱护房间设施和公物,不得随意破坏或丢失,损坏或丢失的物品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项目部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应经常视察员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恢复费用,并视情况给予一定得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明火照明、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大功率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室内物品摆放必须整洁,严禁乱钉乱挂。
5、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喧哗,更不允许滋事、打架,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电视、音响设备的使用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6、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不得随意丢弃。
7、水、电的使用,应做到随完随关,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十五条、宿舍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宿舍内应有必备的生活设施及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通风应符合标准。
2、职工宿舍要有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3、宿舍内放置各类生活用品的桌柜或吊架等设施,排列有序,各类生活用品的摆放,整齐美观。
4、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出的垃圾定点堆放,与宿舍有一定的距离,并及时清理,夏天每天清运两次。
5、条件允许的最好采用集中供暖设施,即使采用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可使用。
6、职工要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晒被褥衣物,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
第四章、治安保卫及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营地治安保卫、消防及防盗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为项目部安全部。
第十七条、营地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住宿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休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2、所有人员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票证,大额现金要存入银行。
宿舍无人时要关窗锁门。
3、不准引带闲杂人员在宿舍内玩耍,不准擅自留宿客人。
宿舍留宿客人应向安全部申请并登记。
4、、营地内严禁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传播淫秽物品和进行封建迷信等扰乱公共治安秩序的违法活动。
5、不准在宿舍存放剧毒、爆炸、易燃物品。
严禁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及器材。
6、不听信、不传播谣言。
发现反动宣传品要报告、上缴,不准窝藏、传抄、扩散。
7、进入食堂、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品。
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场内秩序,不准吸烟、打闹或大声喧哗,违者视情节进行罚款。
8、进入浴室洗澡者,不要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准在浴室打斗玩闹。
9、非本单位职工,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第十八条、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项目部所有营地必须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如:消防管路、灭火器等。
消防设施必须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检验,保证设施的有效性。
2、重点防火部位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材料,同时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
重点防火部位必须张贴专项防火管理制度,以约束工作人员及到达重点部位联系工作的其他人员,闲杂人员不得进入重点防火部位。
3、项目部各单位在安全部的统一组织下,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全体员工每年必须经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消防队员和重点防火部位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定期进行两到三次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1)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项目部以及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项目部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必须建立巡查制度,安全部应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等。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消防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以及员工掌握消防知识的情况。
(5)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防火检查(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理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或相应责任人。
6、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部物资管理制度》实施对供方的评价、采购及验证,供方应具备销售许可证。
7、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要分布合理,摆放便于取用、通风良好的地方,室外消防设施、器材应摆放在防雨、防晒的箱、架、柜内、严禁与油类、酸、碱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
第五章、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项目各单位应当每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及家属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要在马路上玩耍、逗留,以免影响交通或发生交通事故。
第二十条、机动车主及司机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机动车管理工作,出入营区车辆必须自觉在门口停车线外接受治安值勤人员询问、登记、检查。
第二十一条、安全部对住在营区内机动车实行备案制度,车辆使用单位应及时将公司车辆或外租车辆清单报保卫科备案。
第二十二条、自行车出入大门要下车慢行,自觉存放在车棚内,并按要求锁好,不得在营区内乱放。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在营区内严格按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道路、阻碍交通。
第二十四条、上下班时,接送车专用通道内,其他车辆不得进入行驶或停放。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五条、项目营地管理以划分的责任区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第二十六条、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项目部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经济或行政处罚;酿成安全事故者,按事故处理办法执行;治安案件按治安管理制度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