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4篇】

2023-12-07 08:45:02 范文 3次阅读 投稿: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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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篇一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扞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在教学工作中,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我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我今后的实践!我认为我们这些年轻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很有实际的必要。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二)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扞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我明白了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

首先,教师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时,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教师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教师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任务,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其次,教师要勤于实践磨练,增强情感体验,提高师德修养。教育实践也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目的和归宿。师德修养的目的,在于形成良好的师德素质,提高教师实践能力。教师不仅要通过理论学习来分清是非,更重要的是要求身体力行,用这些认知指导自己的行动,培养自己的良好的品行。就像我国着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指出的那样,道德不是熟记几句格言就可以了事的,要重在实行。

教育实践是正确师德观念的认识来源,只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才能正确认识教育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和道德关系,才能培养好自己的师德品质。教育实践还是不断进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动力。教师道德品质修养不是一时一事而就的,而是要在教育实践中不断的探求,不断的认识,不断的完善,不断的提高。

在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中指导整个修养过程的总目标是崇高的教师职业道德理想,它作为一面旗帜,为教师如何作人,如何胜任教书育人的责任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目标,并成为教师生活的重要精神支柱,推动和激励着教师朝着更高的道德境界奋进。但是,由于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过程是构成师德的各种要素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个人原有的道德水平与社会道德要求之间的矛盾和不平衡性,使得教师道德修养的目标必然有着层次之分,每个教师必须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确立可行的目标,去努力实现自身师德从无到有,从现有层次向更高层次的攀登。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三)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诋毁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扞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作为一名教师,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以学问教人,又要以道德范人。学高为师,学是师之骨。我认为,21世纪的教师应该是高师能的人。

1、我们要做终身学习的楷模。知识社会的显着特征就是知识像滚雪球一样急剧膨胀并快速陈旧。面对“生有涯,而知无涯”的现实,教师必须不断地学习方能胜任教师工作。一个好的学习者首先要具有批判性和选择力,学习对自己有用的知识。21世纪的教师应该是终身学习的示范者,是学生终身学习的楷模。

2、我们要做学生的心理辅导者。由于家庭问题、社会问题的共同作用产生了许多问题儿童,表现为行为异常,心理上有障碍。教师需要了解孩子们异常行为背后的原因,运用巧妙的方法予以疏导解决。

3、我们教师应该加强团队合作。教师职业的一个特点就是集体性,要求教师彼此协调,相互宽容,发挥集体的教育力量。教师还要面对学生团体,因为这种团体的活动指导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但是众多个性鲜明的孩子组成的团体必然产生摩擦,所以教师必须是团队工作的专家,必须具备处理团体工作的能力和方法。另外,未来社会的劳动分工将更加细致,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更高,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途径日趋多样。教师必须教学生学会宽容,发现别人的长处,学会与别人一起工作。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篇二

[关键词] 以学为中心;初中数学;学法指导

现在的青少年学生由于从小受到家庭的过度保护、娇宠,在学习上也会对教师产生很强的依赖心理,跟随教师惯性运转,不能掌握学习的主动权,参与意识差,被动学习。 主要表现为不愿制订学习计划,坐等上课,课前不预习,对老师上课的内容不了解,上课忙于记笔记,或呆坐听着,上课不得要领,没听到门道。 凡此种种,都充分地说明,教师坚持“以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在初中数学课堂教学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应该将学生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出来,要坚持“以学为中心”,引领全体学生充分发挥主体积极性进行有效学习,这是新课程理念下每一个教师的重要职责。 作为初中数学)www.paomian.net(教师,坚持“以学为中心”加强课堂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1)有助于拉近教师与学生的距离。 在传统的教学中,大多数教师都将自身作为课堂教学的主体,教师的作用成了主导和控制,学生也习惯于听从教师的相关要求开展学习活动,进而教师给学生的印象就是高高在上,甚至使很多学生非常惧怕教师,无法与教师进行交流,尤其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很多都不敢向老师提问。 而教师坚持“以学为中心”,通过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主动与学生教学交流,有助于拉近教师与学生的距离,打造良好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学习的顺利进行。

(2)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在过去传统的教学活动中,由于教师往往将自己视为课堂教学的主人,采取的是一种“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导致学生处于一种被动的学习状态,学生过分地依赖教师,在学习上根据教师的要求学习,导致学生缺乏自主学习能力。 那么,在初中数学课堂教学中,如何坚持“以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改革呢?

■ 教师要高度重视学法指导,要

引导学生成为认知主体学习的

主人

陶行知先生早就说过:“教是为了不教。 ”国外某些心理学家给教学下的定义是:“使学生尽快摆脱教师。 ”教而达到不教是教学的最高境界。 这不是单纯的教学方法问题,而是教学思想、教育观念的根本转变,应真正把学生“当成主人看”,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坚决反对那种把“教”与“学”的关系搞成“统”与“治”或“依”而“附”的关系,过于严厉地“监护”学生的行为,这样会把学生训练成“缺乏自动化程序”的说话机器,离开了教师的具体指令,学生就不会学习。

早在几年前,《中国妇女报》组织了一次家教的社会调查,通过对收到的500多份问卷进行分析,归纳出了当今青少年学生的“烦恼”。 第四条烦恼就是“我的学习成绩一直不理想”,38.9%的中小学生承认“我的学习成绩一直不理想。 ”究其原因,53.9%的同学选择了“我没有掌握好的学习方法”。 可见,学生都意识到了学习方法的重要性。

重视学法是教学观念的根本转变,是坚持“以学为中心”深化教学改革的一种体现,学法指导是高层次的教法。 我们应十分注重传授教法知识、训练学习技巧,促进学生由“学会”向“会学”转变。 后一个“会”字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二是会自觉地学习。 加强学法指导、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是当代新课程理念下的一种全新的教育观,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才赋予教师的神圣使命。 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在运用教法和指导学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教师应真正地把“教给方法”作为教学的重要任务之一纳入教学目标,务求到位。 做到备课既要备教材,又要备学生;要从青少年学生的实际出发,设想使用何种方法最有效;要做到从教材内容出发,来确定学法指导的项目;要认真研读新课程标准,耐心钻研教材,慎重地设计每堂课的教学目标,把学法指导落实到每一课时中去。

2. 教师应自然地把“教给学习方法”纳入教学过程,有层次地指导学生练习,务求学会。 教给学生学习方法与教给学生学习的思想相一致。

3. 教师自觉地把“教给学习方法”作为教学调控的对象之一,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关注对“学法”的学习,务求“会学”;引导学生不只注重学习结果,还要注重学习过程。 “教给学习方法”就是要指导学生在学习中“知其所以然”,不盲目记忆结论,主动参与探索新知识的过程,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教法研究和学法指导同步进行

陶行知先生早就指出:“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 ”因此,教师选择教法时要同时考虑学法,设计教法时要给学生相应的学法。 数学是一门充满方法论意义的学科,应做到在课外要求学生预习,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强化引导学生学习正确的思维方法和操作方法,教会学生自主学习的方法。 读懂例题是掌握算理、规则和解题方法的前提,但教材上的例题往往只有材料结论,缺少问题的解决过程和规律的推导过程,因此要使学生通过教材例题的预习产生疑问,进而带着疑问进入课堂,或通过生生讨论、师生交流互动等多种形式获得知识、解决问题;让学生从中学会将语言符号、文字与数学符号进行转换,学会分析、综合、归纳、演绎、判断、推理的基本方法。 对此,在多年的初中数学教学实践中,笔者的具体做法如下。

1. 充分运用教材培养学生解题的规范性

教师从导入新课到例题讲解,法则、规律、结论的归纳到练习和小结,都要充分利用教材,要培养阅读数学教材的自觉性,使学生从中掌握解题的程序和方法,及规范性步骤。 每当学生遇到相似题型时,都要按照这些方法进行操作,这能提高学生的解题能力和解题规范性。

2. 设计思考题

例如,在讲解“直棱柱的表面展开图”时,介绍历史上关于杜登尼的世纪谜题“蜘蛛和苍蝇”问题,一方面能激发学生探究知识的欲望,引导学生向数学知识领域前进,唤起学生心理上的学习动机,形成学习数学的心理指向。 另一方面,指导学生阅读例题时让学生边看题边思考,以提高教师对某些问题的注意。 学生只有有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即有了获取新知识的能力,才能使学生自主地从课外的资料中获取更多的新知识,从而让学生由“学会”向“会学”转变。

3. 教给学生一些常用的解题思考方法和规律

有位教育家曾经这样指出:“最好的教育是好老师以最短的时间给学生很大的发展;最坏的教育是不好的老师占用了学生所有的时间,学生又得不到什么。 ”要想在教学中给学生很大的发展,就要注意指点思考方法和规律性的东西,让学生掌握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 如数学教材中的复合文字题,因其数量关系较复杂,不仅层次多,而且某些表达运算顺序的名词术语容易混淆或被忽视,这会造成解题差错。 其实,文字题的学习有其规律可循,这些规律是:抓关键,分清层次;抓顺序,由因导果;抓住问题,执果索因;抓等量,巧列方程。

初中教育是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阶段,也是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奠基工程。 近年来,我们努力落实新课程标准,使初中数学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有了比较大的变化,整个教学过程有着三个转变:一是以教为主开始转向以学为主;二是由只重视学习结果开始向既重视学习结果又重视学习过程转变;三是由只研究教法开始向研究学法,启发式代替注入式,重视数学思考方法的有机渗透转变。 学法指导是坚持“以学为中心”,把学习的主动权交还给学生的重要措施。

创设民主和谐的课堂教学氛围

心理学研究指出,人在情绪低落的时候,想象力只有平时的二分之一甚至更少。 因此,只有在宽松、民主的教学氛围中,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发挥,这就需要我们教师以宽容、友好的心态对待每一位学生。 在数学课上,师生之间应建立亲和的对话平台,沟通对话渠道,让学生觉得老师不是课堂教学内容的垄断者,更不是课堂教学的主宰,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可以一锤定音,而是可以和学生面对面交流,可以聆听学生的见解,这是坚持“以学为中心”、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条件。

在课堂上,学生感觉自己是课堂的主人后就会以主动的态度和积极的方式去探究知识,会以主人的身份与教师一起切磋、探究其中的问题,即在师生、生生之间形成一种民主、有序的交流。 这就要求教师做好以下工作:在课前,应先设计对于哪些问题应做必要的启发、指导,对于哪些问题,应由学生自由、充分地讨论;在教学的重、难点处,由于每个学生都以自己的方式构建对事物的理解,不同的学生看到的是事物不同的方面,如果组织班级学生分组讨论,则有利于发挥每个学生的长处。 学生之间相互启发、相互讨论,学习思维会由集中而发散,又由发散而集中,个人的思维会在集体的智慧中得到发展。 而让每个学生在小组合作中动手、动脑,更是发展其创造能力的有效方法,也能体现教师“以学为中心”的教学理念。

鼓励学生勤于动脑、善于动手

操作实践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篇三

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是江泽民同志在新的世纪,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学说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提高。

我们作为新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权,一类是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教师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四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等”的**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构成**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扞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我明白了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也更要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

首先,教师要认真学习**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时,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教师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教师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任务,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其次,教师要勤于实践磨练,增强情感体验,提高师德修养。教育实践也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目的和归宿。师德修养的目的,在于形成良好的师德素质,提高教师实践能力。教师不仅要通过理论学习来分清是非,更重要的是要求身体力行,用这些认知指导自己的行动,培养自己的良好的品行。就像我国著名***蔡元培先生指出的那样,道德不是熟记几句格言就可以了事的,要重在实行。

教育实践是正确师德观念的认识来源,只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才能正确认识教育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和道德关系,才能培养好自己的师德品质。教育实践还是不断进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动力。教师道德品质修养不是一时一事而就的,而是要在教育实践中不断的探求,不断的认识,不断的完善,不断的`提高。

在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中指导整个修养过程的总目标是崇高的教师职业道德理想,它作为一面旗帜,为教师如何作人,如何胜任教书育人的责任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目标,并成为教师生活的重要精神支柱,推动和激励着教师朝着更高的道德境界奋进。但是,由于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过程是构成师德的各种要素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个人原有的道德水*与社会道德要求之间的矛盾和不*衡性,使得教师道德修养的目标必然有着层次之分,每个教师必须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确立可行的目标,去努力实现自身师德从无到有,从现有层次向更高层次的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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