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最新5篇】

2023-12-04 21:40:02 范文 5次阅读 投稿:佚名

小编为同学们整理了学校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最新5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带来一些帮助。

学校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根据市综治委《*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工作方案》要求,为认真落实教育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按照武综发[20*]10号文件的统一安排,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主要是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二)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管理;

(三)深入推进、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工作领导小组,由谢世腰局长任组长,徐定斌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1.认真落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年秋季开学前后集中整治行动及第三次调查摸排工作的通知》要求,一是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前后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师生安全、校园周边和谐,开学工作平稳顺利。二是9月组织开展20*年全市中小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第三次调查摸排工作,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治重点。

2.认真落实市综治办、市学校综治办《关于开展20*年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第四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于10-11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秋季开学后全市中小学校摸排出的83个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重点问题,至11月底整治率达95%以上,争取达到100%。。

3.9-12月,认真落实《20*年度*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着重围绕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违规经营网吧和商店、占道经营、不健康文化产品及非法出版物等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努力建设安全、文明、高雅、和谐校园;进一步规范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协调整治有关学校及周边环境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完善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4.12月,按照市综治办统一安排,组织开展20*年各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年终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三)加强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管理

1.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江汉区唐家墩街、桥口区汉正街、黄陂区武湖街、新洲区辛冲镇等试点街(镇)教育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试点工作。

2.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教育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试点工作实施六项行动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教育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六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教育部门和学校工作职责,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教育、关爱、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实施“六项行动”(行为规范养成行动、学业成绩监测行动、心理健康维护行动、青春期教育行动、融合教育行动、防流控辍行动),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3.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寄宿制中小学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寄宿制中小学安全管理、生活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和人员管理,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寄宿生在校学习与生活。

(四)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关于印发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广泛开展平安学校创建活动。

1.切实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防护体系,预防和杜绝校园暴力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教育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公安部维护学校和幼儿园治安安全八条措施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维护良好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

3.进一步加强和落实警校共建工作,完善“一校一警”、“城管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制度。加强师生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法纪意识、安全意识、生命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区、各学校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加强对争创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狠抓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管理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抓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共创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意识,重点抓好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和薄弱环节的整改,做到固化责任,铁腕整治,强化机制,不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降低事故发生率,全力维护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创建平安、健康文明、和谐校园。

二、总体目标

在巩固*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继续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和事故惩治力度,对一般事故隐患做到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并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落实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天天巡查,一周一报,月月通报,不留死角,不存侥幸,切实保障学校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区教育局(含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下同)、各学校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省府办《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府办《关于吸取南山区“2•27”火灾事故教训强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的精神,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改本单位在设施设备、教育教学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落实设施安全合格验收制度和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学校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1.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按照市安委办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校内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排查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各学校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教育教学日常管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落实从校长到每个教职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

3.各学校要依法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如因资金不到位而导致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不力,隐患整改未能按要求完成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4.各学校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和监控,校长是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一般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校长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实施。

(三)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1.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2008年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各区教育局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安全管理责任书,层层抓好落实。对履行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结合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首先从自身查起,认真查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一岗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整改,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2.加强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检查。各区教育局要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通知》(深教党[2008]12号)的学校安全检查制度建设、校园消防安全、建筑设施安全、饮食卫生、校车与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等6项内容,突出重点,定期对所属学校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到“天天巡查,一周一报,月月通报”。

3.严格落实各项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凡未按规定履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学校,政府举办学校的校长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由教育主管部门或者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撤职、开除公职处分;民办学校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的举办人、学校安全责任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要坚决落实各级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的学校,要同时追究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重点追查组织领导是否得力,防范和保障措施是否到位,监管人员是否履职等。对,无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坚决给予党纪、政纪甚至刑事处理。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收集归档工作。

4.进一步提高学校应急救援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加大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的投入,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四)加大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力度。

一是督促学校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二是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三是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或者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暂时无法整改的学校,由教育部门责令停办;四是未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学校,实行领导约谈、黄牌警告和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对各级教育部门因检查督促不力而导致学校发生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级教育部门要在今年内全面建立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本辖区所属每所学校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的情况;相关部门对学校检查的情况;学校重大事故隐患“五落实”以及整改销号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

对于学校周边存在的事故隐患,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档案,并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由当地政府组织整改。

(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区教育局、学校要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推动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重大隐患情况必须依时、准确逐级上报。二是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三是公开制度。各区教育局要及时通过媒体公布学校重大事故隐患信息,给学生及其家长以知情权和避险权。四是举报制度。发动学校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消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适当给予奖励。

(六)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和有效性。要按照《*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开齐开足安全教育课,定期组织学生开展自救自护演练。通过校报(刊)、板报、横幅、警示牌、班会等,对广大学生进行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家长座谈会、家访等形式,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交流,有效发挥家庭在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各学校以“珍惜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组织观看《火海逃生》等安全教育影视片,举办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广告语征集评选活动,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至5月15日)。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意义,发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参与“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全面清理*年尚未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5月底前完成整改;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吸取南山区“2•27”火灾事故教训强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在5月10日前制定本辖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16日至10月31日)。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将学校或本单位自查、教育部门检查和落实整改措施三项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积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分析总结,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巩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

市教育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隐患治理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提高对“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力戒形式主义,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积极靠前指挥,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内容,分解任务,严格分工,落实职责,并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责任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坚决实行问责制度。

学校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三

教育局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1县(区)教(文)体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各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民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民办学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民办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民办学校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民办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文体活动器材、供电设备线路、锅炉压力容器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维修,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完好运行。同时,各类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三、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在学校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强化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帮助师生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教育学生在课间操、放学、上下楼梯时不要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五、民办学校要经常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校车管理,建立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坚决做到不带隐患出车,杜绝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上路。凡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车辆、故障车、报废车、证件不全的车辆不准用来接送学生。

六、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储存、加工、饭菜留点制度,严把食品的进校关和食品入口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加强对校园商店的管理,禁止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种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七、有寄宿生的民办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八、民办学校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各种活动,丰富师生的生活,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原则上,民办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市外活动。确有必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观、旅游等活动时,要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外出的同时必须由学校领导带队,明确专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九、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各民办学校请在4月底以前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教育局社管处备案。

十、实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瞒报、谎报或缓报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行政处分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教育局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2各县市区教育局,工业新区社发局、滨湖新区教委,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堵塞一切安全漏洞,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会议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学校安全环境,根据市安委办《衡水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精神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工作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教育机构,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县市区教育局层面

1.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安全工作一系列会议及文件精神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大检查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工作举措、落实效果情况。

3.建立建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情况。

4.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排查整治情况。对达不到相关要求尤其是安全要求的公办幼儿园,立即责令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对办学条件不符合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立即责令停园整顿;对未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要协调当地政府立即予以取缔。

5.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关于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xx〕30号)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确保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

6.暑期、汛期及恶劣天气学校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重点部位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7.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重大隐患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情况。

(一)学校层面

一是学校基础设施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今年汛期校舍各个部位和校园围墙及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楼梯、楼道的照明、栏杆、扶梯扶手是否达到国家标准;通道和楼梯上是否存在障碍物;室内设施设备(如电风扇、灯具、吊顶天花板等)是否安全;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设备特别是体育运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有无体育运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电梯、液压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对于在建工程要按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有效隔离,确保安全。

二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日常生活、学习、活动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住宿环境是否安全;床具是否完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宿舍管理员是否经过培训、对消防等各类应急处置方法是否掌握;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三是食品卫生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饮用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水水质标准;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按要求进行48小时留样;食堂卫生条件、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三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食堂是否有卫生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是否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是否制定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

四是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是否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校舍防火、防烟设置情况以及校舍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五是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成立专门机构,配合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是否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相关工作机制;学校对学生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管理措施;“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

六是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教学实验室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是否按规定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各类教学实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七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认真检查学校周边特别是新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检查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违规、违法使用校车及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校车驾驶员定期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协调各相关部门清理校园周边“三无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的情况。

八是“三防”设置情况。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将“三防”设施投入资金列入专项经费;校园围墙是否安装防入侵系统;校园内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监控设备,且使用正常;视频回放是否能准确调取,并存储达30天以上;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保安或门卫,保安或门卫年龄是否符合要求;查是否按要求配备警用器材、悬挂相关职责;查门卫对临时人员、物品等出入校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查门卫和行政值班巡逻记录等相关的门卫及行政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九是针对季节特点,对学生防溺水工作措施,落实衡教安〔20xx〕26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雨季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情况。

四、检查步骤

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至8月)

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教育动员大会。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方式,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

各单位、学校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检查整改,重点围绕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维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夏季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购置或建设三防设施等。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

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要对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思政体卫科。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部署开展大检查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全面排查隐患

此次检查是落实全市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具体安排,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决不能敷衍了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有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

(三)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市教育局组织检查组自7月至10月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别于7月20日、10月20日,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分别于8月30日、10月20日前将检查方案、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市教育局思政体卫科。

学校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四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

学校安全事关教育改革与发展全局,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正职领导担任组长,副职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各股室领导组成,学校安全工作成立专门的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处理学校安全工作日常事务。此外,全县每个学校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为学校安全工作的整治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了使学校安全工作有序地开展,我局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订了各种安全工作方案。一年来,我局先后出台了《天等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天等县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个涉及学校安全工作的方案(或预案),明确了学校安全工作的内容、要求、具体措施。还组织开展了“年天等县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加强了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和进行一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系列安全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广大师生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救自助能力,为全县学校安全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狠抓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校园周边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几年来,我局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走出了一条抓安全、促教育发展的成功之路。一是实行警校合作。我县治安环境较差,师生人身受到侵害的事故时有发生,为此,我们请求县政法委派公安干警进驻中小学校,在学校设立治安岗。年以来,我县共聘请了个派出所领导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此外,大部分中小学校还从退伍军人中聘为学校治安人员,增加治安防范力量。两年来,我县学校没有发生一起校园刑事案件,学校治安工作良好。二是每年协助公安、建设、文化、卫生、工商等部门,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进行整治,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小卖部、游戏厅、流动饮食摊点,使学校周边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强了学校与家庭、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各中小学校都建立了家校联系点,设立家校联系卡,学校定期向家长汇报学校教育工作情况。此外,大部分完小校以上的学校都聘请有威望、有能力的人士担任校外辅导员或者校外治安员,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更加密切,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更加稳固。

广泛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化学药品、消防安全工作的整治。

一是建章立制,彻底整治校园食品卫生工作。我局要求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并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有关制度、措施,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以抓好此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今年初,由防疫站牵头,我局协办,举办了全县中小学分管领导参加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培训班。一年来,我局多次组织相关股室深入学校进行食品卫生工作专题检查,对检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限期整治,整治的重点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整治学校食堂卫生。主要整治设施是否达标;工作人员是否达到健康指标要求;上班是否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是否落实食品的原料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是否按食品加工要求执行,如青菜是否浸泡等。另一方面是整治校内小卖部摊点。从开业许可证、食品进货来源到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都进行了详细地检查,年以来,卫生部门和我局共查处了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种,辞退了带有乙肝带菌等传染性疾病的从业人员个。

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以及卫生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防治工作措施下发到各中小学校,要求学校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建立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同时,还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学校环境卫生。经常对师生进行健康教育。

二是加强化学药品的管理。教学演示离不开化学药品,加强化学药品的管理是对师生负责,珍爱生命的具体体现。因此,在化学药品的管理上,我们做到了“三个有”:()有专人负责管理;()存放化学药品有固定的符合要求的场地;()使用化学药品有严格的领取手续。

三是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进行整治。我局每期两次对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等是否达标,消防设施如何,进行全方位地检查,以简报形式对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在工作中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治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我们更换了一批老化电线,添置了新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有效地预防了火灾事故地发生。

积极开展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具体体现。至年实施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我县共投入。万元,改造了农村中小学危房平方米,学校基础设施得到一定的改善。但是,由于我县农村中小学校舍大都是六、七十年代建造的,没有得到改造的校舍现已成为新的危房。为了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引进资金,开展了新一轮的危房改造工作。从年起,我县共投入。万元,建起平方米的教室及学生用房,全县中小学危房比率大幅度降低。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学校领导以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每年年初,我局都同学校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责任。同时,还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落实责任状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我们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教育。主要有三个方面:

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我局通过文化长廊、黑板报、宣传单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防火、防毒、防溺、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邀请法律副校长到学校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组织开展安全技能演练活动。大部分学校都利用课外活动课、体育课、自然常识课等时间,加强安全技能训练,学校专门成立演练活动机构,制定演练计划,明确演练内容。我局对学校开展安全技能演练活动,定期检查,还通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技能表演等方式展示学校开展演练活动的成果。

举行板报比赛。为了检查各校在安全教育中取得的成绩,月上旬,我局组织学校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板报比赛活动。全县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等个学校参加比赛,经过检查组认真细致地评比,评出了龙茗中学、民族中学等两所中学获得中学组一等奖;小山中心小学、向都中心小学获得小学组一等奖,此外,中学组还设二等奖名,三等奖名;小学组设二等奖名,三等奖名;幼儿组设一等奖名,二等奖名。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我局以大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正在狠抓安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落实责任,落实计划,落实队伍,落实督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做到每项工作都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还比较薄弱。虽然没有重大事故发生,但因管理问题引起师生伤、病事故时有发生。

(二)校园设施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大部分学校危房依然存在,按照年年初进行的中小学校舍普查统计,全县尚有教学及学生用房c级危房平方米,d级危房平方米,教师用房c级危房平方米,d级危房平方米,教师用房d级危房比率较大,占危房面积的。%。大部分学校电线老化未能及时更换,火灾隐患依然存在。有的学校理化实验室、电脑室无灭火设施,教学楼、宿舍楼无安全出口标志。

(三)部分学校周边存在不安全因素。主要表现在县城的个别学校放学时,交通拥挤、堵塞,容易引起交通事故;有些农村学校学生节假日、双休日回家时,还乘坐小四轮;一些个体采石场、建筑施工离学校近,采石炮击声、建筑噪音影响学校教学工作;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管理不到位,食品卫生难于保证。以上这些都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下一步工作,我们要全面贯彻月日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召开的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教育部制定的《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六条措施》为准则,下大力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继续搞好学校安全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考核学校领导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来抓,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要限期整改。

(二)积极配合公安、建设、文化、工商等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卫生和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和稳定工作,认真落实公安部提出的关于学校周边治安管理八条措施,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三)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对排查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采取措施,做好维修和改造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学校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五

工作方案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综合治理,集中开展“查学生学籍管理,整治跨片区招生导致大班额问题;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问题;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校园周边乱象”(以下简称“三查三整治”)工作,解决我县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学生健康安全成长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县教体系统大班额、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校园周边乱象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治理,不断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努力为学校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全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到秋季学期开学,集中开展为期200天的“三查三整治”行动。消除大班额方面,进一步落实“三长”责任制,到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我县大班额比例控制在2%以内。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面,加大对在职教师违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查处力度,加大对无证开展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及其他违规开展培训机构的整改力度,对符合标准的尽快进行办学许可,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取缔。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方面,对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文化娱乐场所、各类违规经营行为、交通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重点任务

(一)查学生学籍管理,整治跨片招生导致大班额问题

检查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三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20〕21号)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排查“三长”责任落实情况,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消除大班额年度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起始年级入学人数排查学籍异动情况等。集中整治“三长”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不健全、项目建设进度慢、消除大班额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等导致大班额的突出问题。特别整治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执行不力、学籍管理混乱、将生源信息外泄致使人籍分离等现象。整治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借学校共同体等名义抢夺优质生源、招收插转生、制造人籍分离,部分普通中小学完成招生任务后违规接收插转生导致大班额等招生乱象。县教体局要在5月份前,将本年度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县政府审核备案,并在城区范围公示。

(二)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问题

检查我县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19〕40号)、市教育局等五部门下发的《榆林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榆政教发〔2019〕127号)和《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21〕1号)工作情况。重点排查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排查《榆林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和《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名称、办学场所、师资队伍、培训科目、教学点设置、资金管理、章程制度及疫情防控等落实情况。整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在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过程中有关部门认识不高、责任不明、排查不准、整治不力等问题。集中整治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及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超纲超进度培训、聘用在职教师兼职培训、违规收取培训费用、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规范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各学校要在放假前,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和签定《榆林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三)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校园周边乱象

检查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8〕4号)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条措施》(陕市监发〔2020〕110号)落实情况,排查校园周边治安、文化娱乐场所、食品经营场所、交通安全等治理情况。整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部门日常管理职责体系不健全、警校合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集中整治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不齐,上、放学高峰期勤务机制不完善,网吧、电游室、音像书刊点、店、室治理不力等问题;整治食品安全承诺制度、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制度、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高盐高糖高脂食品风险警示等制度不健全问题,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食品经营网格化监管、食品抽检等措施落实不力问题。各学校要认真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引导每位学生自觉遵守《榆林市学生校外安全倡议书》。

四、实施步骤

“三查三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1月16日前)。召开全县教体系统“三查三整治”(www.paomian.net)专题部署会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及要求。

(二)自查整改阶段(1月31日前)。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三查三整治”工作。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明确相关责任人,全面开展自查,做到重点领域全覆盖。对于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向教体局报告。教体局要逐条建立问题台帐,形成整改方案。

(三)督查整改阶段(2月1日至3月30日)。根据整改方案,全面开展督查工作,逐条整改落实,保证“三查三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整改提升阶段(4月1日至9月10日)。县政府、教体局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反弹现象持续跟进。总结“三查三整治”行动工作经验,推广典型案例,构建教育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二)加强统筹部署,夯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在认识上找差距、工作上找短板、措施上找弱项、落实上找问题、安全上找盲点,围绕2021年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实施、组合推进,全面强化依法治教。要严格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坚决实行“零容忍”,该停止的立即停止,该整改的立即整改,该处理的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督导考核,严肃问责排查整治不力现象。“三查三整治”行动期间,县政府将对各部门、各单位综合治理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同时,将“三查三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认识不足、治理不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单位,县政府将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教育系统良好政治生态。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等网络和新媒体,以专题形式全面、准确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典型案例形式大力宣传“三查三整治”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榜样个人,以教师师德承诺书、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倡议书、学生校外安全倡议书等形式,加大对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治理的宣传力度,主动发声,引领舆论,讲好教育故事,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附件:《定边县教育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定边县教育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推动全县教育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定边县教育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彦强副县长

副组长:蒋登峰县教体局局长

姚万红县政府正科级督查专员

成员:雷睿翔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曹文平县纪委第三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斌县发改科技局副局长

谢淳杨县公安局副局长

叶肖雄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渊博县财政局总经济师

彭虎程县交警大队教导员

何红飞县卫健局党组成员

孙常青县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韩瑛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生文县民政局副局长

梁小宁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副局长

高牛宝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高小平县教体局副局长

吕宏斌县教体局副局长

李立辉县教体局副局长

刘午亭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乔海军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

韩世权定边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蒋登峰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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