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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意见 篇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新时期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也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改进社会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基础。加强社区建设,科学合理配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社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设施完善、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根据《中共*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市委《意见》),结合实际,现就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全会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根据市委《意见》,在全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下,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准则,按照“区域规划最佳、设施配置最优、服务效率最高、资源效益最大”的要求,从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出发,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促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完善社区综合管理和保障体系,推动社区规范化建设,逐步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现代化社区。
二、总体目标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城市规划网格化管理、推进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依据之一。通过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和有效的保障机制,在中、近期建设行动计划期限内,按照“社区有规划、设施能落实、居民可共享”的总体目标,逐步推进社区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配套齐全、使用方便、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高效,适宜国内外各类人士生活、学习和创业的新型和谐社区格局。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筹兼顾。按照社区规划人口、社区发展需求和地区实际,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二)合理布局,便民利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范围原则上以本社区居民为主,服务半径根据不同功能的设施合理确定。
(三)因地制宜,差别配置。从实际出发,不同区域的社区,按其人口总量、人口结构及本区域内已有公共服务设施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化配置。
(四)形式多样,资源共享。中心城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坚持突出重点,急需先配,分步到位。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和调整、共享、租赁、收购等多种形式,推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计划推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落地。
四、基本要求
(一)规划编制中实行差别配置
在中心城区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及郊区新城、新市镇总体规划等指导下,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社区,先编制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用以指导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按照实施。
在规划编制中,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原则上按照*市《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以下简称《居住区标准》)执行;确实有困难的地区,参照《居住区标准》,根据本地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现状情况以及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在满足社区人民群众实际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在不同区域实行差别配置。中心城区和郊区新城建成区(老城厢地区)对执行《居住区标准》中“用地”及“建筑面积”两项指标均有困难的设施项目,按建筑面积指标考核。
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配置,按照不同地区分为三类:
1、严格执行《居住区标准》的地区浦东新区、郊区新城和城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新市镇地区以及中心城成片改造或新建地区等。
2、可按照不低于《居住区标准》建筑面积下限80%配置的地区
中心城浦西内外环线之间的建成居住区,郊区新城建成区(老城厢)等。
3、可按照不低于《居住区标准》建筑面积下限60%配置的地区
中心城浦西内环线以内的建成居住区,地处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的居住社区等。
此外,郊区城镇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新市镇、中心村,可根据国家和*市村镇规划编制的有关技术标准,配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二)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参照《居住区标准》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建设扩大试点工作指导要求》等规定,各社区(街道、镇、乡)要重点建设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融入社区管理、文化学习、图书阅览、文艺活动、休闲娱乐、体育锻炼、医疗服务、卫生保健、社区教育等其它社区服务设施。
1、整合优化行政管理职能,提高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以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为核心,归并、调整和优化社区内的各类行政事务服务机构,合理配置行政设施,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逐步强化社区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
每个社区都要设立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善社区生活服务求助系统,落实和完善居委会和居委会会议活动用房,方便居民就近办事,解决居民实际困难。
2、发挥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功能,努力提高社区文明程度。社区文化活动设施建设是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载体,要加强基层群众文化阵地建设,整合社区图书馆、文化馆(宫)、群艺馆、青少年宫(中心)和少科站等文化设施资源,构建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主体,惠及未成年人、中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要保障公益性文化设施的投入,采取多种渠道,加快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要充分利用所在社区的学校、单位体育场(馆)向社区开放。重视室外公共体育活动设施建设。室外公共体育活动设施可与公共绿地建设结合起来,实行统一规划、同步建设、综合利用。
3、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配置,方便居民群众就近看病求医。原则上,每个社区配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并设置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为居民提供基本、综合、公平、可及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
4、重视基础教育设施配置,进一步完善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育设施。新建居住区必须严格按照《居住区标准》,配置基础教育设施。中心城区中学、小学、幼儿园设施配置不足的,要按照批准的规划,逐步完善和提升学校教育设施水平;已列入旧区改造的,要就近安排,先建设后拆迁。按规划建设的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未经规划许可,不得任意改变使用性质。
5、加强社区福利设施建设,尤其重视老年服务设施配置。
要加强社区福利设施建设,完善社会救助网络,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权益。尤其要重视老年服务设施的配置,每个社区(镇、乡)至少设置1个养老设施。到2010年,中心城浦西内环线以内的建成区以及地处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的居住社区,按照不低于本社区老年人总数的1.5%配置床位;中心城内外环线之间的建成居住区以及郊区新城老城厢地区,按照不低于本社区老年人总数的2%配置床位;浦东新区、郊区新城和城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新市镇以及中心城成片改造地区或新建地区,按照高于本地区老年人总数的2.3%配置床位。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和社会团体创办不同标准的敬老、养老设施,以调节、补充养老床位,切实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中,要特别充实完善为老年人、残障人服务的内容。
6、加强菜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要切实加强菜市场规划和管理,按规划配置建设的菜市场,不得挪作他用;已挪作他用的,要恢复原有功能。
社区菜市场配置不足或不达标的,要按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结合旧区改造,采取收购、改建或置换等措施逐步解决,切实保障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要。
7、按照《居住区标准》及社区需求,合理配置其他社区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要严格按照《*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置停车泊位。中心城已建成居住区,要充分利用现有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合理配置社会停车场(库)。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放自用停车场地,为社区服务,缓解中心城停车难的压力。要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合理配置社区安全防范设施,提高防灾应急能力,为社区居民营造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环境优美的生活环境。各区县要结合实际,按照《居住区标准》合理配置其它社区服务设施。
(三)充分挖掘、综合利用社区资源,为社区人民群众服务。中心城社区要依托区内的市级、地区级的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社区服务体系;采取购买、置换、改建、租用等方式,实行综合利用、余缺调剂,资源共享,为社区人民群众服务;要采取多种方法和形式,鼓励社区内一些有条件的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将内部的服务设施面向社区开放,增加社区公众活动空间。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改建引导,优先配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中心城区及郊区新城建成区要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凡现状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不足或缺口较大(达不到配置标准50%)的社区,要严格控制存量土地的开发建设,并按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确定的规划指标,优先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要集约使用土地,尽可能综合配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在中心城区及郊区新城建成区结合建设项目,配套建造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对增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部门在审核规划指标时给予一定奖励;对经营性建设项目中增加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经区县政府认定,可向建设方返还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而增加部分的土地出让金。
(二)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禁止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按照规划配置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其产权除已有明确规定的外,一律归区县政府所有,明确国资监管责任主体,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畴。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实行余缺调剂、综合利用、合理使用,属公共服务设施范围内调剂的,须经区县政府批准,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按照规划建设(配置)的各类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不得改变设施用途,确需更改作为非公共服务设施用途的,须经区县政府同意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市或区县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途的,一经查实,按照《*市城市规划条例》和《*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增加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财力投入,保障公共服务设施有效运行。构建政府公共财政框架,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市、区县两级预算管理体制。区县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财政支出用于社区建设,实现社区建设的均衡保障。建立和形成多元投入的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种社会力量投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用地、用房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四)发挥街道(社区)、镇(乡)的作用,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和管理。以社区为基本网格,实行区县、街道(社区)分级负责管理。街道要参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优化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规划验收,并受区县政府委托,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五)制定配套政策,加强组织领导。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
区县政府是推进社区建设的责任人。各区县政府要积极推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科学制定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有效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效能,更好地为社区人民群众服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篇二
关键词:旅游度假型;城市新区;公共服务设施
1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已逐渐成为百姓提升生活品质的一个重要途径。而构建完善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旅游配套服务功能,更是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2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
公共服务设施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形成不同的门类。
2.1按照服务范围及服务等级划分
按照服务范围及服务等级划分,可以分为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2.2按照经营性质划分
按照经营性质划分,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
2.3按照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及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划分
按照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及新版本的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A),商业服务业设施(B),道路与交通设施(S),公用设施(U)4大类。
2.4按照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要求划分
按照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要求,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为“独立占地位置不可调”、“独立占地位置可调”、“非独立占地”三类。
3 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现状
我国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总体水平偏低,长期以来政府重视的是可以加快城市经济发展的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作为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各项公益性及准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由于政府在基础设施工程上的大量资金投入,造成了这些公共服务设施长期被放在次要的位置。我国现状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存在如下问题:
(1)供应主体呈现单一趋势
目前除了政府部门、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外,我国目前第三部门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中存在严重的缺位现象。
(2)供给总量不足和社会需求旺盛
政府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重点仍然把关系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公共设施和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工程上,而关系提高人民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提供上只解决了“有”和“无”的问题,多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没有达到城市平均标准,供需矛盾较为突出。
(3)资源共享程度不够
由于条块分割,不同领域、不同区域、不同系统之间公共服务资源缺乏长期有效的共享机制,造成功能结构不合理、地区分布不均衡、资源配置效率低。
4 公共服务设施在城市规划层面上的分析
4.1总体规划层面
大目湾新城在总体规划层面,主要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来确定公共设施规划的对象,作为一个旅游新城,规划对旅游设施作了较多的分析和研究,规划主要确定公共设施的位置、规模和用地布局,对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并没有制定。
4.2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
大目湾新城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主要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来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并结合地方规范中的要关规定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分布、项目等级、规模、服务半径及相应的建设要求,但引导控制的重点还是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5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大目湾新城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主要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来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5大类。
5.1设施分级
根据公共服务设施分类,规划以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为重点,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为补充,对各类设施按照服务范围及服务等级进行分级配置,最后,通过对设施的用地要求进行分类控制。
5. 2指标的确定
公共服务设施指标确定主要参考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但基于大目湾新城为旅游度假型新城的定位,新城内公共服务设施指标的确定不能机械套用相关标准,应从城市整体需求角度进行控制。例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中的行政办公设施、文化设施及教育科研设施指标的确定:
(1)行政办公设施
大目湾新城以旅游服务为主,主要安排一些片区级及社区级行政办公设施,其用地指标与《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比较,比例偏低。
(2)文化设施
大目湾新城文化设施以“不老文化”、“海洋文化”、“渔文化”为主题,与大目湾新城文化旅游产业相结合,形成丰富的文化设施,其设置的展示性文化设施较多,用地指标上较一般中等城市要高。
(3)教育科研设施
鉴于大目湾新城为小城镇兼旅游度假区,在人口测算时,人均指标较大,考虑到大目湾新城定位的特殊性,学校的千人指标将在宁波市的指标的基础上适当偏低。
大目湾新城幼儿园千人指标为28‰;小学千人指标为52‰,初中千人指标为32‰,普高千人指标为24‰。
5. 3规划内容
5. 3.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1)行政办公设施为公益型必设项目,为政府行政管理办公及公共活动场所,主要由政府投资兴建;
(2)创建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浓郁地方特色的与海洋文博文化相适应的文化娱乐体系;
(3)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4)提升大目湾新城的体育文化氛围,在提高国民身体素质的同时,增强城市品位,建设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全民化体育设施体系;
(5)建设全覆盖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体系。
5. 3.2商业服务业设施
基于海洋文博商务中心、养生休闲度假海湾的功能定位,大目湾新城布置大规模的高规格的商业、服务业、旅游度假、餐饮等设施。
片区级主要为生活配套设施,包括演艺中心、商务办公、综合商业、酒店、娱乐中心、百货公司、专卖店、餐饮、休闲街区等。
5. 3.3道路与交通设施
道路与交通设施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交通站场三大类。
合理地设置区域及内部公交线路以及公交站点,倡导“公交优先”的方式,将土地利用与公交系统紧密结合,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城的交通压力。
5. 3.4公用设施
公用设施主要包括供应设施、环境设施和安全设施三大类。
结合区域资源特点,采用低碳理念及技术,以环境设施、综合交通、
水资源利用等为重点,构建便捷、高效、低碳的公用设施系统。
5.2.5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大目湾新城公共服务设施分为标准社区级和基层社区级两级。
标准社区对应居住区规模,配置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半径为800~1000m,服务人口规模约2~3万人。
基层社区对应居住小区规模,配置社区站点,为基层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各类配套设施,服务半径为300~500m,服务人口规模约0.8~1万人左右。
6 小结
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不仅是旅游产业基础性工程,也是向游客展示旅游品牌和形象重要窗口和载体。原有的基于城市分级体系下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已经在服务范围和设施配置数量和质量上暴露出了诸多问题,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与内容显得龙为重要。文章结合大目湾新城大目湾新城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针对旅游度假型城市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进行了初步探索,为同等发展水平的中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提供有效的经验。
参考文献:
[1] 郝春艳。县域中心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研究[D].陕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9.6.15
[2] 张春阳。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模式研究[D].重庆大学。2009.4(13)
[3] 徐振明,荣玥芳。文化旅游区服务设施规划方法探讨[J].山西建筑,2009(9).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篇三
关键词: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总体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为贯彻落实《库尔勒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的各项建设任务,以可实施及统筹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以全面提高库尔勒市公共服务设施对人民群众的服务能力为目标,是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及配套能有库尔勒市的整体发展相协调。以《库尔勒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为前提,库尔勒市规划局决定编制《库尔勒市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以深化和细化库尔勒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更好的完成库尔勒市总体规划的建设。本次重点对行政办公设、商业、文体、社区等规划内容做论述。
1.公共服务设施简介
公共设施是指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各种公共性、服务性设施,按照具体的项目特点可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交通、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邮政电信和商业金融服务等。
设施有基础设施和附属设施,其中基础设施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它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物质条件。“基础设施”不仅包括公路、铁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等公共设施,即俗称的基础建设(physical infrastructure),而且包括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即“社会性基础设施”(social infrastructure)
公共服务设施是在城市中均匀分布的,为所有市民公平的提供日常公共活动的场所。他不是城市的地标,而是城市中普遍存在的场所,它反映着市民普遍的精神面貌。公共服务设施作为社会公共资源,是实现和谐社会、为城市注入活力的实体之一,也是衡量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公共服务设施系统规划是改善市民生活品质,展现城市涵养、体现社会公平的一个有效手段。
2.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研究背景
库尔勒市在南疆各市县的城市规划建设方面已走到了前列,库尔勒市注重对城市建设规划先行的准则,从总体规划到各专项规划均走在各县市的前列,在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方面已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随着库尔勒市区建设的成熟,老城区在不断的改造更新,南市区和开发区组团的开发和建设也在不断跟进,库尔勒市区以它强大的辐射能力聚集着越来越多的人口,然而库尔勒市区的配套设施建设特别是公益性质的公共服务设施随着城市的建设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如老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过度集中和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不足,这些暴露的问题都制约了库尔勒市区整体建设的品质的提升。
3.规划重点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其公益性和经营性程度的不同,可分为基本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和非基本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两大类。组织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特别是基本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重要职责和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政府为保障社会全体成员基本社会权利、基础性的福利水平,必须向全体社会成员均等地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在现阶段,基本社会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社会福利和宗教等领域。
本次规划涉及以上介绍的7个领域:非基本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2个领域以及基本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5个领域。其中基本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5个领域为本次规划的主要领域。
4.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总体发展目标与原则
1、发展目标
本次规划根据国家及有关城市公共设施设置的规范标准,结合库尔勒实际,分市级、片区级、居住区三级,拟订库尔勒市公共设施配置标准,作为规划新建的参考依据。其中,建筑、用地及服务规模为一般要求,在具体操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作出相应的调整。
2、发展原则
以人为本。公共设施是直接与人民的福利相关的社会服务体系,因此,公共设施的定性、定量、定位选择,均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素为第一基准。
强化城市职能。完善城市中心体系,尤其要强化城市主中心,以增强市区的凝聚力与辐射力,从而巩固和提高城市的区域地位。
区域布局均衡。从全局与区域的角度,处理好公共设施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的关系,在突出城市中心的同时,以就近服务的原则也注重次级中心及非中心地区公共设施的建设,兼顾城市与市民的双重利益。
内部结构协调。在缓和市民必需公共设施供需矛盾的基础上,逐步将重点放在加强现状更为薄弱的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设施的建设。
质量全面提高。一方面健全服务体系、扩大供给容量,另一方面提升服务档次、提高使用效率,使公共设施真正“物有所值”,避免沦为纯粹的“门面工程”,甚至挪作它用。
5.规划公共中心空间布局
总体规划在沿袭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形成“一主、三次(1+2)、多点”的格局的基础上,重点提升与完善公共中心空间。
规划将形成:“三中心三片区”的格局,三个中心即老城区综合服务中心、南市区商务文化中心、开发区创业文化中心;三片区为城市的三个组团。
1、老城区综合服务中心
本次规划延续现状城市格局,将老城中心确定为一个市级中心,即为城市的行政商业中心,规划以现有的巴州州委及州政府所在地、库尔勒市委等行政单位为主体,沿石化大道和梨香路等区域集中建设行政办公用地,并同时延续发展已形成的老城区的中心商业。
2、南市区商务文化中心
南市区商务文化中心位于南市区组团内以北。库尔勒市政府已搬迁至南市区,同时库尔勒市区作为市域内的中心,南疆的中心,要承担并满足周边城镇对大型文化、商务设施的需要,规划在南市区的商务文化中心将会建成复合型商务中心,主要包括文化、办公、商业、娱乐、体育等大型设施,即以演艺广场为中心,集中布置一定规模的复合型商务、文化中心,它能够承办一些大型的活动。同时,南市区组团是城市开发建设的新区之一,新增用地较多,大量的房产快速开发导致南市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匮乏,规划根据公共设施服务半径的要求在该区设置职能中心,就近服务居民。因此,该区级中心的建立将成为南市区组团的居民服务新中心。
3、开发区创业文化中心
位于开发区内,开发区以发展二三类工业为主,是城市开发建设的另一新区,沿石化大道两侧形成该区的中心。
4、三片区
三个片区为老城区组团、南市区组团、开发区组团。
6.行政办公设施规划分级及布局
市级:共形成两个市级行政中心,为老城行政中心和南市区行政中心。
区级:共形成一处区级行政中心,为开发区内的行政中心,老城组团、南市区组团不再单独设置片区中心。
居住区级:居住区级的行政办公设施为各辖区的街道办事处,对位于城市新区的新城辖区的基层设施用地做到规划先行,建设严格遵照规划实施。
7.商业设施规划分级及布局
商业设施由三部分组成:商业服务设施、市场、物流基地。
1、商业服务设施:分为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和社区商业中心。
2、市场:农副产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其它专业市场。
3、物流基地
8.文体设施规划分级及布局
规划建立健全市、居住区、社区三级,即市级、区级、社区级的群众文化设施,形成布点均衡、功能齐全的文化设施网络。
公共文化设施人均(常住人口和暂住半年以上的人口)用地面积指标为0.7平方米。其中,市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指标按照人均0.2~0.25平方米,区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指标按照人均0.2~0.25平方米,居住区级(镇级)以下文化设施面积指标按照人均0.25平方米。
根据人口预测,2030年全市人口90万人,按以上指标计算文化娱乐设施用地应不小于63公顷,其中市级文化设施用地应控制在18公顷。
本次规划文化设施用地为163公顷,占总用地的1.2%。
9.社区建设分级及布局
城市社区的划分依托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结构,既要考虑内部功能配置、组织的完整性,又要合理地超前预测和避免重复建设,体现有效利用性。同时还要考虑各方面关系,体现区域整体效应。这就要求社区布局规划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层面上完成,按照一定的形态结构、人群规模和行政管理的特点,依照一定的原则,把城市划分为若干社区,从而在经济功能、社会心理和社区管理上有利于社区的结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社区布局规划按照街道和社区两级配置,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结合各街道办事处设置。
社区布局规划中社区名称除现有社区外,均以暂定编号为名称,正式名称以社区正式成立批准文件命名为准。规划至2030年规划社区81个,其中天山辖区9个,萨依巴格辖区21个,团结辖区8个,建设辖区8个,新城辖区27个。
10. 实施措施与建议
(1)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由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用地定额指标,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文化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不得缩小其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
(2)建立规划信息交流反馈机制,定期征集并及时掌握可能对建设规划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及相关数据,以便及时依法调整规划,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
(3)保障体系:通过思想保障,大力宣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要意义,达到“全民共识、领导先行”的效果,使得公共服务的建设在思想认识上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立法保障,确立规划的法律地位,保证规划得到有效实施,促使设施建设的畅通无阻和井然有序;通过经济保障,增加资金投入,畅通融资渠道。
(4)实施体系:在管理经营方面,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行政事分开,积极稳妥的推进各项公共设施建设;各部门应与城市规划部门、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协调配合,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