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该页是勤劳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事件案例分析论文精选8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案例分析题 篇一
【关键词】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授课模式和方法;探讨
一、课程的性质及授课模式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高职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也是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为了让学生既能够顺利通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又能接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规范性教育,我们采用课程教学与职业资格证书考核相结合的模式。通过教学,使学生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必需的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工作岗位适应能力、创新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从而培养出服务国内经济建设的高职应用型人才。
二、学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的重要性
学生在学习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门课程后,能让他们认识到学习和了解这门学科,不仅关系到以后的工作,也关系到他们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让学生在学习这门课程后认识到,在工作中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办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且在学习的过程中让学生了解及掌握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财政法律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规范等体系。
三、《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学现状
目前《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门课程的教学方法多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辅以简单的模拟训练,教学形式乏味,手段单一,学生主动学习、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多数情况是靠死记硬背,且概念模糊,知识点散乱,遇到实际问题,不知道怎样去分析,也不知道如何表达,思路不清,逻辑混乱等。《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是高职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三门必考课程之一,那我们老师在上课的过程中就要改革我们的教学模式,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能掌握该门课程的核心内容,为他们以后的工作打好结实的基础。
四、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证模式
目前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也进行了改革,全部科目统一采用无纸化考试的方式进行,即考试以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包括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进行考试,集考试报名、试卷生成、上机考试、阅卷、成绩生成、打印等为一体的、多元化、新型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模式。全区无纸化考试科目统一为三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采用计算机答题方式。考生必须在一次报名考试中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为有效,成绩不进行累积。无纸化考试三个科目的考试时间统一为每科50分钟。报考三个科目和两个科目的考试实行连续考试,即三个科目考试连续在150分钟内完成,两个科目考试在100分钟内完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的题型在原来的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三大题型的基础上增加了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的出现给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一是案例分析题我们以前没有碰到过,在心里上无疑给学生带来一定的压力;二是它考核的内容多元化,学生在答题的过程中由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在学习的多数情况下都是靠死记硬背的,掌握的概念较模糊,知识点散乱,在做案例分析题的时候,就不知怎样去分析问题,如何去表达自己的意思,且思路不够清晰,逻辑较混乱,很难在案例分析题中拿到分数。
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授课模式和方法的改革
根据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要求及课程的特征,也为了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及动手能力,在上《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时需要改变以前传统的教学模式,运用“四步骤”教学模式,即“讲、练、补、做”四步骤。即在每一个授课的班级中,由6-8名学生自由组合成一个小组,除了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外(因为该章节概念及内容不难,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很容易也很快就可以掌握该章节的知识点),每个小组都可以自由选择一个章节的内容(小组间选择的内容不允许重复)制作PPT,让他们自己做老师来讲该章节的内容,小组的每一位成员都要求发言,每位成员的发言将作为平时成绩考核的一部分;且在讲课前都要讲一则关于财经类的近期新闻,这样可以让学生不仅学到课本里的知识,也在听财经新闻的同时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让他们的学习跟上时代的步伐去进行。
四步骤中,“讲”就是每一次课由学生来讲一节课,让学生在讲课的过程学习知识,推动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动手的能力;“练”就是让学生通过作业、习题、课堂讨论的方法掌握重点和难点;“补”就是老师在学生讲课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运用实际案例进行教学,即精讲,减少课堂讲授时数;“做”就是由教师指导学生结合《会计基础》和《中小企业实训》的知识到校内、外实训基地模拟操作,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或到会计事务所实习。
希望通过“四步骤”的教学模式,能将教学目标定位在不仅要培养学生精通财经法规、具备扎实的会计基本理论知识,而且要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履行会计法律法规。提高“准会计人”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强化职业责任感,为顺利走上会计工作岗位,并严格执行会计法律规范和技术规范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为学生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做好铺垫。也希望通过更改教学模式及方法,能够增强学生学习的乐趣,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培养学生自主获取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造就出具备会计岗位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广西会计学会编写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M].广西:广西人民出版社,2012.
[2]李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现状与改革思路[J].今日财富(金融发展与监管),2011(11).
[3]黄贵荣。浅谈提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考证过关率[J].教育界,2011(15).
典型案例分析 篇二
近日,通过认真对照反思发生在我县的***、***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案例,深刻剖析根源,认真查找在个人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主动与其他班子成员交互谈心,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建议。在此次以案促改专題民主生活会上,现就本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向大家汇报如下:一、存在主要问题及表现(一)讲忠诚守纪律方面:一是执行政治纪律不够严格。大的原则方面自己一贯要求很严,但在一些具体的方面有所放松,有一定的安于现状的思想。二是党内监督认识不足,随着年龄增长,逐渐有了得过且过,思想放松了要求,主要表现在好人主义思想,缺乏细抓的定力,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二)权力运行方面:一是对监督权力认识不够。认为违纪办案都是纪委^v^门的事情,平常只要抓好纪律就行了,没有深入探寻违纪案源的劲头。二是主观能动性不足。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得罪人,因此,工作上缺乏干劲狠劲。(三)作风建设方面一是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上,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題。首先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总认为,只要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不出事就行了,平时的工作没必要很严很细,正是这种思想的存在,导致了从严治党的思想树得不牢。其次,工作上的主动性还不够工作中“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不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有“等大家”和“靠安排”的“等”、“靠”思想,导致工作完成质量不高。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出现上述问题,究其根源,理想信念问题、思想作风问题是存在上述所有问题的主要根源。从根源上解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理论学习欠缺主动性,不深入,政治理论修养有待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高,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清晰,学习时缺乏思考,理论学习和运用上有差距,是思想上和工作中产生问题的重要根源。(二)宗旨观念淡化。没有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没有与群众打成一片。忽视了同志之间的沟通是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三)党性修养有所忽视和放松。在主观世界的改造上还有一定的差距,理想信念讲得少了,看问题的眼光不够,从本质上讲也是自己存在各种问题的思想根源。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针对自身存的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学习中、工作中,本人按照党员的标准,加强学习和实践,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到第一位,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要进一步强化政治学习,增强理论功底。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道德水平,要树立良好的学风,主动学习、自觉学习,结合实践,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头脑、增长才干。(二)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点,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把群众是否答应、是否高兴、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和衡量办实事办好事的标准。(三)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务求取得工作实效。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四)要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要坚定理想信念,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名合格的^v^员。
案例分析 篇三
【关键词】眼镜定配;过矫;案例
过矫是眼镜验配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戴一副过矫的眼镜,可能会导致患者出现眼酸、眼胀、头晕、头痛等视疲劳症状,本文结合案例分析了过矫会导致的问题以及分析了过矫常见的额原因及危害。
一男性患者,28岁,两月前因近视新验配一副眼镜,配镜处方为OD:-3.00DS,OS:-.3.50DS,双眼远视力1.0,近视力1.0,但看书时,大概20分钟左右会出现眼酸、眼胀、头晕、头痛现象,此时不能再坚持看书,两月来一直被此问题困扰,找不到原因,我给患者做检查,检查主要包括两部分,患者的眼镜和患者的眼球。
1 检查
1.1 裂隙灯下检查患者眼球
2 问题分析
2.1 造成矫正过度性近视常见有两种情况
1)年龄较小的近视患者,他们还处在假性近视阶段或-1.00DS以内的低度近视,在没有消除睫状肌调节麻痹(散瞳)的情况下,根据电脑验光数据直接配镜。事实上,正常屈光状态的人戴上轻度近视镜片也能增加视力的敏感度,觉得提高了视力,可是这种做法对戴镜者是不利的。
2)配镜者误认为矫正视力越高眼镜质量越好,眼镜验配企业迁就配镜者的要求而盲目增加度数,往往造成矫正过度,甚至有个别配镜者,虽然有近视伴近视散光,但在试镜时不能接受或一时没有合适度数的近视散光片,而改用单纯近视度数来替代,这样戴镜时间一长,这些替代的近视度数被固定下,在每次换镜时保留并且递增。
2.2 矫正过度性近视的危害
2.2.1 过矫造成眼睛不适
一副合适的近视镜,可以将落在视网膜前面的物像,恰好后移到视网膜之上,这样才能矫正近视和提高视力。然而过矫的近视镜则可以把落在视网膜前面的物像后移到网膜的后面,造成了人为的远视状态,这时落在视网膜上的只是一个模糊的成像。但是,在我们的眼睛里,存在着一个完整的调节系统,依靠睫状肌的收缩,晶状体的膨胀,又可以将落到视网膜后面的物像前移到视网膜之上,这样仍然可以保持较好的视力(当然这种调节是有一定的限度的)。但如果长时间的过度调节,睫状肌长期处于紧张收缩和充血状态,进而发生调节痉挛,常会使眼睛感到憋胀、酸困、疲劳和疼痛,甚至导致头胀、头闷、头痛,少数人还会出现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健忘、失眠等全身症状,犹如神经衰弱那样。不少孩子由于所配眼镜度数的不恰当,还造成学习成绩的下降。
2.2.2 促进近视的发展
长期的调节紧张会发生调节痉挛,加之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双眼长期处于集合(双眼看近时间内移动)状态,眼外肌对眼球具有一定的压迫作用,会使眼压升高,久而久之,就会促使眼球壁扩张,眼轴延长,无疑将使近视度数增加。这一点,对于正处在生长发育期的儿童和青少年来说,危害更是明显。
2.3 近视儿童长期佩带欠矫眼镜的危害
近视欠矫是指佩带比应有度数低的眼镜,这样会使近视儿童的矫正视力低于正常(小于1.0)。儿童的双眼视功能尚不稳定,须有清晰的视觉及正确的用眼习惯来维持其功能稳定的发育。配戴欠矫的近视眼镜会让孩子不能得到清晰的视觉,从而视觉不能得到应有的发育,并且使其看近时用比正常少的调节力及集合力,长此以往会造成其双眼视功能下降,并引发视疲劳,近视增长加快等问题。近年来,文化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近视的发病率也不断增高。据估计,到2020年,近视将影响25亿人,近视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视觉2020”行动中,要求改善消除的五类眼病之一。
大量调查资料显示近视在学龄儿童中呈高患病率状态,而我国青少年近视处在国际第二位高发。矫治近视最安全可靠的方法仍是及时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家长在给儿童配镜过程中,常在度数足矫或欠矫(眼镜度数与事实相符或配小于真实度数的眼镜)的问题上产生疑问。选择哪种方式配戴眼镜,如何能控制近视的增长速度,不仅是家长关心的问题,更是每一位视光师在工作中面临的最常见的问题之一。在中国,验光师过去给近视儿童验配时,验光时给予浅一些度数,即欠矫处方,他们认为与全矫度数相比较,欠矫的眼镜更容易被近视儿童和家长接受,近视的度数似乎与以往相比能涨幅小一些,近年看来该观点并没有统计学上的支持而且从近视理论上看更容易导致近视加深。
近视的离焦假说认为视网膜模糊像会刺激眼球产生某些调控眼球生长的因子,继而使眼轴不恰当增长,失去与眼球屈光力协调匹配的精确性,导致近视发生发展。欠矫后的眼睛,其视网膜上成的也是模糊像,因此符合离焦假说。
青少年近视应得到及时、恰当的矫正,如遇试镜不适而低矫配镜者,也应尽快(2~3个月)把矫正眼镜调整到正常视力,以免因欠矫而产生对眼屈光度和眼位的不良影响。视光师一定要说服多数家长,改变其“近视度数会越戴越加深”的错误观点,为保护青少年视力尽职、尽责。
2.4 解决办法
(1)儿童及青少年配镜,最好采用散瞳检影验光。散瞳可以使调节和调节痉挛消除,从而避免过矫。
(2)矫正视力不必要求过高:戴镜矫正视力一般不应超过1.0,而以0.8左右能看清上课时的黑板字为宜,千万不能一味地满足戴镜儿童自己的要求,他们往往希望戴镜的视力越清楚越好。
(3)把好试镜处方关:配镜前的试镜非常重要,一定要认真,要有充分的试戴时间,一般应超过半小时。试镜要做到“四看”和“多动”。“四看”即看远、看近、看天、看地;“多动”即戴上试镜片要走一走、动一动、上下台阶、活动活动,扭扭头部、适应适应,认真地体会和观察,直到确实没有感觉任何不适之后,再处方配镜。
(4)不要在市场上随意购买近视成品镜,因为市场上的成品镜往往都是双眼度数相等且没有散光的镜片,很难适合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容易发生不足或过矫。
(5)向矫正视力要求过高的配镜者做好解释,坚持配镜原则和职业道德,不迁就对配镜者有害的要求,对已经是矫正过度性的近视者,在每次换镜时适当减低矫正视力,逐步接近正常的应配度数;对有需要配镜的散光者,尽可能以相应的散光片予以矫正,不可用近视度数替代散光度数。
3 该患者问题
3.1 患者属于戴镜度数过矫,右眼过矫-1.00DS,左眼过矫-1.25DS,但是双眼散光都未加上,虽然未加散光,但是该患者双眼度数过矫较多,过矫的近视度数也可以提高患者视力,所以该患者双眼戴原镜视力仍然较好,但是患者过矫后看远要通过适量调节代偿,看近时调节需求更高,导致患者不能长时间耐受,继而容易产生视疲劳。
典型案例分析 篇四
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部署要求,近期我院召开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全院干警宣读领学了全省12起检察干警违法违纪反面典型案例,然后潘检宣读了反面典型案例中相关违法违纪人员的剖析告白书。通过学习这些反面典型案例,这些违法违纪人员是如何走上违纪、违法犯罪道路的自我剖析、自我独白、自我说法,再次震动了我得内心和思想,让我又一次接受了警示洗礼和自我革命。
(一)牢记警钟长鸣,时刻筑牢防线。
我们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实施,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法委的安排部署上来,增强做好教育整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实将实事求是的精神核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大针方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制度原则等优良传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到教育整顿工作中。
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我们应该倍加珍惜在岗位德机遇,在本职岗位上多做利国利民德是。
(二)坚定理想信念,是新时期保持^v^员先进性的首要的基本要求。
在开展整顿教育活动中,像这样认真而郑重地学习党章,从理想信念这个基本问题入手,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机会十分难得。这样的学习,使广大^v^员更高地扬起了理想的旗帜。思考我们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入党意味着什么,这样的集中学习教育,唤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懈奋斗的情感。学习教育以来,收获很大,是一次认识的提高,是一次思想的锤炼,是一次境界的升华。
(三)勿以恶小而为之,管住自己。
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而,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万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我们每一名党员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一根红线。
(四)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警,往往会犯错误。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要勤政廉政,加强自律,正确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境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常听点逆耳之言,可以使头脑保持清醒。我认为要把握好三条:
一是勤奋学习、坚定之场,在学用结合中筑牢信念、强化素质。
剖析这一宗宗腐败案例,根源就在于这些失足落马的领导干部忽略了党性修养、动摇了理想信念。习^v^指出,“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党员干部动摇理想信念就会迷失方向、精神懈怠,作风消极,缺乏理想信念,就会丧失立场,精神空虚,走向堕落,因此,必须矢志不移地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必修课,常补理想信念之“钙”,培养优良政治品格,提高政治敏锐性和甄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和觉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对党的信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信心,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险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名利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夯实抗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唯有不断学习,知识靠学习获得,实践使知识转化为能力。心中始终揣着忠诚、头上始终立着组织、耳边始终响着号令、眼里始终盯着大局、脚下始终避着红线、肩上始终扛着责任。
二是把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的培养联系起来,端正执法为民思想,树立起良好的人民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我们要坚持把教育整顿与职业道德培养结合起来,正本清源,树立和展现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实现队伍正规化建设目标。职业道德规范问题说到底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只有把学习和培养职业道德联系起来,我们才能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三是严于律己,修心养德,在遵章守纪中树好形象。
人要知“敬畏”。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抑制头脑中因外界因素影响产生的一些不良意识,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的能力。把对自己负责与对组织负责统一起来,时刻牢记组织的重把群众的信任,知恩、知足,知责。用党性原则的束自己,“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用群众的评义和意见反省自己,自党抵制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切实把住道德品质的底线,把住法律纪律的底线、把住政治思想的底线。
总之,通过这次反面教材学习我是深有切肤之感。时常开展这种形式的教育,应该使自己警钟长鸣,树立自己执法为民的意识,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案例分析 篇五
一、案例教学概述
(一)案例教学起源
案例教学是现代培训和教育领域中的热门方法,美国哈佛大学的商学院对案例教学的应用在全球都首屈一指。在一八七零年,哈佛法学院最早运用判例教学法,以还原法庭判决的案件作为案例运用于教学当中;随后,哈佛医学院将临床病理学会议内容和临床实践两种方法运用于高校的案例教学课程当中,改变和提升了传统的医学教学方式;在前述两个学院成功实践的鼓舞之下,哈佛商学院于一九二一年开始全面运用案例教学,并成立专门研究部门进行商业案例整理、开发和研究,经过不断努力研发和推广,案例教学方法从哈佛大学推广至世界各地,并引起广泛关注和重大的影响。案例教学法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一种成功教育方法。20世纪80年代,案例教学引入我国,无论是在学历教育还是职业培训中都被广泛应用,达到以解决问题为中心,以学员参与为前提,通过培训者设计案例,共同讨论、研究、探索,达到学员学习知识和掌握解决问题的能力的目标。农银大学的培训也在不断强调案例教学在学员之间的教学相长、学学相长的作用,将案例教学法引入到《企业财务分析》类课程中是培训发展的方向。
(二)案例教学核心理念
第一,以需求为导向。在农银大学职业培训中,学员具备将理论知识转化为解决问题的能力是重中之重。基于这样的需求,在案例教学过程中,“以需求为导向”将引导财务分析课程案例的设计、组织和应用。第二,以学员为中心。传统的授课形式主要是课堂讲授,培训者是课堂的核心,因此,培训者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授课技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培训的效果。在案例教学模式下,“以学员为中心”理念是核心。培训者的引导和点评虽然起到重要作用,但学员是课堂的核心角色,参与课堂讨论、主动思考,不仅使课程内容更加丰富,理论知识的讲授也更具有灵活性,知识的传播变为双向,最重要的是教学效果体现在学员体验方面,“以学员为中心”的培训理念在案例教学的课堂中得以体现。
(三)财务分析课程特点
1.课程本身特点第一,企业财务分析课程理论性较强。进行财务分析的前提应了解:会计学基本原理、新准则体系下会计重点科目特点,如银行注重的“实收资本”、“固定资产”、“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财务报表的内容及结构、财务分析方法、财务分析指标体系、财务报表粉饰识别、银行信贷流程等方面的知识,专业性较强。第二,财务分析课程注重实用性。培训学员不仅需要掌握财务分析的理论知识,更需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工作中进行客户的财务情况分析,为信贷决策提供正确依据。第三,财务分析课程技术方法繁多。财务分析技术方法包括结构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因素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等,其中比率分析法涉及偿债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运营能力指标、发展能力指标等数十个指标。技术方法如何运用到财务分析体系中是十分重要的。第四,财务分析课程具备案例教学的可操作性。将案例教学法运用至财务分析课程中,使学员从接受知识向培养能力转变。本文应用的案例教学法是指在全部课程中应用案例,不单独讲解知识性内容。
2.培训对象特点财务分析类课程的主要培训对象包括:客户经理,信用审批、风险管理等银行对公信贷体系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在信贷流程中,无论是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还是贷后管理,对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分析识别是最基础的工作之一。培训对象基本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不具备会计学背景知识但从事相关工作,二是具有会计学背景的知识但缺乏工作经验。能全面正确进行企业财务分析的学员并不多。因此,财务分析类课程是银行对公信贷流程中相关人员内部培训中的必选之课。通过使用银行对公客户真实报表作为案例,培训者精心准备,组织学员积极讨论,将枯燥的财务理论知识揉入案例中,既做到知识传输,也能够学以致用。
二、案例教学在企业财务分析课程中的应用
笔者借鉴商学院案例教学法,针对农银大学财务分析类课程中运用案例教学的情况,对各流程进行细化研发和优化调整。财务分析课程案例教学流程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策划准备、研讨组织、观点点评和知识延伸。这四个方面决定了案例教学的实施效果和财务分析课程的培训效果。
(一)教学策划准备环节
1.案例准备。案例的准备是课程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在准备案例的过程中,应关注的三个方面:一是案例要切题。课堂共同分析应选择经典案例。案例要真实并具有分析和思考的空间。如以证券市场处罚决定为依据或引起公众注意的事件作为案例,引起学员兴趣。二是要根据培训对象的财务知识基础选择案例:针对没有财务基础背景和工作经验的培训对象,应选择内容浅显、我行信贷客户等培训对象熟悉的案例。针对具备一定财务基础和经验的培训对象,可以选用上市公司等较为复杂和全面的案例。三是案例的选择要具有时效性,应以近3-5年的数据资料作为分析基础;选择行业应以制造业为主,制造业涉及的生产环节和经营流程比较全面。
2.课程准备。培训者在教学前将案例推荐给学员,通过事先布置让学员熟悉案例背景,对案例有一个思考和认识的过程。除此之外,要充分考虑研讨教室和教学工具的安排,课前对PPT投影、展示白板、翻页器、手麦等教学设备进行试用,确保设备的正常状态;教室桌椅要根据人数和分组情况进行摆放,适于小组讨论的需要。
(二)组织案例讨论教学环节
在案例教学环节,强调培训者与学员的互动与合作。通过具体案例情景的描述,引导学员进行独立思考、分析判断和相互讨论。案例教学是一种培训者与学员双方共同参与,相互交流、合作式、互动式的教学方法。笔者设计了一个财务分析课程应用案例教学的流程:
1.经典案例为主线共同分析。以一个综合性的经典案例切入主题,由培训者抛砖引玉,引导学员共同对案例进行全面解剖,建立企业财务分析框架:一是对企业整体情况进行全方位分析,包括非财务因素分析,如行业背景分析、宏观经济政策分析、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等;二是对重点项目仔细推敲,如:实收资本、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经营活动中净现金流量、净利润等项目进行关注,识别财务造假信号,如毛利率与行业不符或与历史数据不符、存货和应收账款等项目异常增加、存在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大额收入等;三是运用财务分析指标,对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做出分析和判断,主要是应用比率分析法,用财务指标体系与行业数据进行对比;四是结合上述分析,综合得出结论。在分析过程中,对涉及到的知识点进行随遇随讲,为下一步学员独立进行企业财务分析打好基础。综合案例的讲解应以案例分析为明线,知识点讲解为暗线,保持课程的吸引力。
2.分组讨论专用案例。首先分小组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对于时间充裕的课程,培训者提供每个小组各有特色的不同案例,安排时间进行小组内部的充分讨论,然后选派代表进行分析和展示,其他小组可以提出建议、疑问,共同探讨,深挖现象背后的原因,探究财务报表数字背后的经济活动和企业价值观,以及对银行信贷决策的影响。对于时间有限的课程,可以对同一综合案例进行专项分析,如不同小组分别分析同一企业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利和发展能力情况,最后汇总各小组结果得到最终结论。在展示和讨论过程中,如偏离主题或暴露了问题,培训者应及时加以引导修正,把握课堂讨论的趋势和方向。
(三)观点点评环节培训者的点评不仅仅是在讨论结束、PPT展示完
成时对发言要点进行归纳,指出学员分析结论存在的偏差,实际上,点评应贯穿于整个讨论过程,尤其是当学员之间的讨论与课堂教学目标偏离时,培训者应给予引导,对分析过程进行提示。培训者的点评应把握尺度,多鼓励,少否定,引导学员各抒己见,鼓励辩论,集思广义,取长补短,在所(www.paomian.net)有的观点中捕捉“闪光点”,对于独特的视角和创新的思路给予肯定。当然,点评也要基于学员的观点进行归纳和引申,对分析思路和选用方法的恰当与否做有针对性的说明,并从银行信贷的角度加以点评,但是要同时突出强调学员各种分析的不同视角和方法的独特创新性以及应用其解决具体问题的实用性。(四)知识延伸和总结环节由于在第一步案例分析过程中,知识的讲解不系统,随时遇到知识点随时进行讲解。因此,在总结环节,培训者应对财务分析案例研讨过程中涉及的理论知识、分析方法做出总结、梳理和补充延伸,为学员建立系统分析方法体系和分析框架,升华主题。
三、提升研讨式案例教学培训效果的思考
(一)建立案例资源库
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是案例,每一知识点都要对应配套案例。包括综合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综合性案例要求是一个完整案例,经典案例,贯穿于课堂始终,该案例要基本上涵盖财务分析过程中的所有知识点。典型案例是综合性案例的补充,用于配套专题性知识点和综合案例没有涉及到的知识点,主要选取舆论前沿和热点的生动案例。不断积累和更新案例库,确保财务分析的相关知识点对应一个或多个案例,满足知识深度需求多样化的培训,可以随时组合出不同层面的财务分析课程。
(二)不断丰富培训者自身的知识储备,提高专业水平
互动式案例教学对培训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培训者若没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分析能力,很难把握点评环节和课堂节奏,也很难恰当总结,更不能依据案例提出一系列具有内在关联、且富有深度思考和探索的问题,直接影响培训深度和培训效果。因此,培训者一方面应该不断积累理论知识,保持知识的前沿性,另一方面应加强与客户、信贷、风险等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才能丰富财务分析教学内容,充实教学案例,将抽象不易理解的理论转化为真实具体的情境。
(三)根植“以需求为导向,以学员为中心”的培训理念
学员的需求是通过培训学习到具体客户财务报告的分析方法,将所学运用到工作中。因此,从教学设计到教学组织到讨论组织,都要注重实用性。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突出学员在课堂中的地位,并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学员,调整案例教学与讲解的时间比例和流程设计。因材施教,提升培训效果。
四、小结
案例分析 篇六
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王长沛教授的这些工作应当说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因为,这正是
当然,这方面的工作又只是刚刚开始,要真正搞好“案例分析”,应当说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以下就从这样的角度,特别是围绕如何通过案例分析促进实际的教学工作提出一些初步的意见.
第一,“案例分析”当然以案例的收集作为实际出发点.但是,除去“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呈现学生做数学的真实过程”以外,笔者以为,我们又应在案例的分析上花更大的力气.因为,如果忽视了后一环节,那么,即使人们可以由所制作的录像获得一定的启示,诸如“难道我们的学生具有如此巨大的潜能?”“难道我们的学生连这些简单的数学都不懂?”等等;但这主要地仍只是一种即时的、素朴的反应,更是与教师的实际教学活动相分离的.从而,即使我们积累起了众多的案例,但最终却很可能获得这样的结果:现场的演示引起了强烈的反映,人们纷纷做出各种各样的评论,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引导与深化,这些反映就始终是分散和零乱的,这样,对相当一部分人来说,最后就很可能没有从中得到任何真正的启示或教益,另外一些人在当时可能领悟到了某些东西,但由于未能得到及时的强化,更由于所说的案例又“聚集在学生做数学上”,因此,这些认识也就往往不能在头脑中真正得到确立,更未能对改进实际教学产生持久、稳定的积极效果.
作为一个反例,笔者在此并愿提及以下的事实:在对美国进行学术访问期间,我曾参加过一个数学教育博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会.当被问及其所做的工作时,这位研究生展示了她所制作的近百盘(关于学生学习活动的)录像带,并说:“这就是我的工作.”这些录像带的制作当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工作,但是,人们还是要问:“所有这些录像带又究竟说明了什么呢?”显然,如果我们不能对后者做出明确的说明,那么,单纯的数量积累就是毫无意义的!
综上所述,相对于案例的收集而言,我们就应更加注意对于案例的深入分析,特别是,就案例在教师培养活动中的应用而言,我们不能消极地期待教师会由观看录像等而在教学观念上发生迅速的转变,而应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以使之由一种自发的行为转变成为自觉的行为.
第二,从根本上说,我们之所以要深入地去了解学生在数学学习活动中真实的思维活动,无疑是为了更好地去进行教学.也正因为此,笔者以为,我们关于学生学习活动的案例分析,主要地也就应当集中于如下的问题:这对于我们改进教学有什么启示?
为了清楚地说明问题,可以联系王长沛教授在上海所演示的以下案例进行分析.
三个小学生被要求解决如下的问题(凭记忆复述,因此不很准确):
一个抽屉中放有80个红色的小球,70个白色的小球,60个黑色的小球,50个兰色的小球.小球的外形完全相同.一个小孩在看不见的情况下从抽屉中随意取出一些小球,问他至少要从中取出多少个才能保证其中一定有10对颜色相同的小球.
尽管这一问题有一定的难度,但是,这三个学生通过积极探索,包括相互合作,最终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从而,这就清楚地表明了学生中的确存在有巨大的潜能.
但是,从教学的角度看,我们在此又可引出什么样的结论呢?特别是,在充分承认学生具有创造性才能的同时,教师在此又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
具体地说,笔者以为,在上述的解题过程中教师应当发挥积极的启发或引导作用,包括在学生遇到困难时通过给予适当的启示以帮助学生克服困难,以及在学生成功地解决了问题以后帮助学生做出必要的总结,从而使之从不自觉的行为上升为自觉的行为,特别是在思维方法上更能有所收获.
例如,上述问题的求解事实上包括了两个关键点:一是以5作为考虑的基本单位,二是应当考虑每次配对后的余数——只需要把这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我们就可成功地解决上述问题.
由录像可以看出,这三个学生事实上就是依据这样的方法解决问题的.但是,在此要强调的是,尽管学生通过主动探索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对其中的关键点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因此,这就应当被看成教师的一项重要工作,即是在所说的情况下应当帮助学生对解题过程做出认真的总结,以清楚地认识其中的关键点,从而也就可能在新的不同场合加以推广应用.
当然,后者并非是指教师在此应当直接去点明所说的关键点;与此相反,笔者以为,更为恰当的做法是,教师可以对原来的问题做出适当的变形,借以启发学生建立起自觉的认识.例如,如果我们将问题变化为抽屉中放有五种或六种(而不是四种)颜色的小球,就可帮助学生清楚地认识第一个关键点,也即实现由不自觉行为的重要转变.
另外,与所演示的情况不同,如果教师所遇到的是这样的情况:尽管学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却始终未能解决问题.这时教师可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能否首先解决较为容易的问题?即如至少要从中取出多少个才能保证其中一定有一对(而不是十对)颜色相同的小球?又至少要从中取出多少个才能保证其中一定有二对颜色相同的小球?事实上,在所演示的录像中,那三个学生也正是通过特殊化而发现了上述的两个关键点.从而,这也就清楚地表明了这样一点,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在问题最终得到解决以后,我们又应帮助学生在思维方法上做出总结,即如加深对于“特殊化”这一方法的认识.
值得提及的是,王长沛教授在会上并曾提到以下的事实,即他的合作者曾要求高中学生求解同一个问题,而所得到的结果则是“完全出乎预料的”,即高中学生的实际表现并不明显优于小学生.在笔者看来,这事实上也就清楚地表明了思维方法的重要性,这就是说,如果我们忽视了这样一点,那么,即使他们曾经成功地解决了成千上万个问题,但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却并没有得到很大的提高.
第三,笔者以为,以上的分析事实上也为我们深入地开展数学教育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思路,这就是说,与所提及的“纯自然状态”下的学习情况的真实记录相对照,我们也可以教师指导下的学习作案例,并通过两者的比较分析引出进一步的结论.
例如,对于以上所说的两个建议,即在学生成功地解决了问题的情况下,教师可以通过问题的适当变形启发学生对其中的关键点与相应的思维方法建立自觉的认识,以及在学生遇到困难时通过方法论的启示以帮助学生掌握解题的关键,我们都可作为案例进行仔细的研究.另外,我们还可通过比较研究对不同的教学方法及其后果做出深入的分析.即如什么是教师进行干预的适当时刻和方式?这种干预又有什么样的实际效果,包括短期效果和长期效果?
案件分析 篇七
被告m市国土资源局。
第三人m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
原告李年等七农户于1986年在自己的村社修建房屋7幢。分别于1996年,取得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用途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占用,每户使用权面积140平方米。1997年七农户又分别取得了《村镇房屋所有权证》载明:建筑结构:砖混;建筑面积均为400平方米。20__年3月5日,w省国土资源厅以w国土资建20__138号《w省国土资源厅m市20__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准m市人民政府征用七农户村社土地,作为m市20__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要求应严格按照征用土地方案确定的安置补偿标准等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20__年4月5日,m市人民政府制定了《m市城市规划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其中第二条规定:m市城市规划区内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补偿安置适用于本实施细则,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地上建筑特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补偿按规定标准执行。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对逾期不领取安置补偿费用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安置补偿费用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当事人的名义专户储存,交给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保管。
同年5月16日,m市国土资源局、m市房管局以m市国土资发20__140号《关于西路大桥北连线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呈请m市人民政府批准:因本次拆迁区域属于城乡结合部,涉及国有和集体土地相互交错,对集体土地的拆迁不可能按照国有土地上建筑物货币补偿标准执行,但如果按照m市人民政府办文件执行,造成同一区域拆迁标准悬殊,工作难度很大。因此建议:对集体土地上的七农户建构筑物,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的标准,扣除土地成本、政府收益和相关税费后,连同国有土地上的建构筑物一并拆迁。5月26日m市政府批准同意按此执行。
20__年8月9日,具体负责征地拆迁事务工作的m市国土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与李年等七农户中的户主签订《拆迁协议》,明确根据m市人民政府对m市国土资发20__140号文件的批复精神,每户作价85万元,征购其房屋,各项补偿款共计87万元。按照协议,原告七农户分别于20__年8月20日(在m市扩新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领款单)领取了房屋征购款80万元,双方约定:余款7万元,待搬迁完毕,腾空交房后付清。由于七农户未搬迁,20__年12月11日,m市国土资源局向李年等七农户发出补偿到位告知书称:由于七农户没有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搬迁腾房扣除1万元搬迁奖,尚需支付补偿款6万元,以七农户专户存入m市郊区信用社,请尽快领取。20__年11月22日,m市国土资源局以“原告李年等七农户经依法补偿后,以各种理由拒不搬迁,严重阻碍了西路桥立交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依据《b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原告李年等七农户于20__年11月30日前自行搬迁交出土地;逾期不搬迁,将依法对其实施强制搬迁。限期搬迁通知七原告未签字,被告将其张贴在墙上,20__年3月27日m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肖关部门对七原告房屋执行了强制搬迁。七原告不服上访未果后,向m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强制搬迁违法并要求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进行安置补偿。
【分歧】
合议庭评议时就如何处理本案出现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确认本案强制拆迁行政行为无效或违法。第二种意见是确认本案强制拆迁行政行为有效或合法。
【分析】坚持第二种意见的认为:原告李年等七农户户主签订协议处分共有财产违法。原告李年等七农户在村社集体土地上修建房屋,取得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该房屋依法是七农户的夫妻或共有人的共有财产。
20__年8月9日,m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与房屋共有人之一原告李年签定《拆迁协议》,共有人均未签字:因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了共有人的共有财产,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的规定,该拆迁协议依法无效。在拆迁协议中,服务中心依据拆迁的评估报告的评估价,扣除所谓的土地成本、政府收益、相关税费对被拆迁人补偿行为,是违反m市人民政府《关于西路桥北连接线工程建设的通告》的第六条规定。
20__年3月27日,强制拆迁机关在未出具 强制拆迁依据,未进行强制拆迁前的公告等程序的前提下,强制拆迁了李年等七农户的共有房屋,至今未告知被拆迁的财产现放置在什么地方,被强制拆迁人事后通过报纸才知道强制拆迁机关是经m人民政府批准的m市国土资源局。
第二点,m市国土资源局对民事行为实施行政强制拆迁行为违法。服务中心与李年等七农户房屋共有人之一虽然在20__年8月9日签订了《拆迁协议》,依据前面分析该《拆迁协议》无效,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12号)第二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劳动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的规定,李年等七农户与服务中心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必须通过民事诉讼解决,m市国土资源局无权对李年等七农户的房屋进行行政强制拆迁。
第三、m市国土资源局对李年等七农户的房屋行政强制拆迁行为程序违法和无强制拆迁依据。20__年5月26日,m市人民政府《关于西路大桥北连接线工程建设的通告》第六条:根据我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西路大桥北连接线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安置地点在上路片区,有关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和《m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而七农户的共有房屋正在本次拆迁范围,根据m市人民政府的公告,对七原告的共有房屋拆迁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标准进行拆迁补偿,行政强制拆迁必须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的规定的程序执行。
根据《城市房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对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行政机关对城市房屋拆迁进行强制拆迁必须首先进行行政裁决,对裁决未提讼的,行政裁决书是行政机本文来源:文秘站 关组织强制拆迁的法定依据,而m市国土资源局在未对李年等七原告的房屋实施强制拆迁前既未进行行政裁决,也未进行强制拆迁前的法定义务告知,m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强制拆迁行为严重违反我国有关房屋强制拆迁的规定。强制拆迁程序违法。(1)、强制拆迁前未进行听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下简称“规程”)第十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分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的规定,行政强制拆迁前必须进行听证,而m市国土资源局本次强制拆迁未邀请七原告进行听证。(2)、强制拆迁15日前未通知被拆迁人。根据《规程》第二十一条:“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的规定,强制拆迁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是拆迁管理部门的法定义务,而本次强制拆迁前七农户未收到强制拆迁的通知,并且被拆迁人事后才知道强制拆迁机关是m市国土资源局。(3)、被拆迁人至今不知道被强制拆迁房屋内的物品现在堆放在什么地方。根据《规程》第二十二条:“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的规定,强制拆迁时必须组织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李年等七原告至今不知道当时对强制拆迁是否进行公证,未收到强制拆迁的公证,也不知道被强制拆迁房屋内的物品现在堆放在什么地方。
至于本次强制拆迁可以说是无强制拆迁依据。根据《规程》第十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和第十七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规定,强制拆迁的前提条件必须经过行政裁决,强制拆迁的依据是行政裁决书。服务中心与李年等房屋共有人之一签订的《拆迁协议》,根据上述分析该《拆迁协议》依法无效,m市房管局对拆迁争议未进行行政裁决,《拆迁协议》不是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该《拆迁协议》必须经过法院判决后,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才是强制执行的依据。因此m市国土资源局对七原告的强制拆迁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了七原告的财产所有权,为了维护七原告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确认m市国土资源局对七原告的共有房屋的强制拆迁行为违法。
坚持第二种意见“确认本案强制拆迁行政行为有效或合法”的认为:20__年,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促进m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m市政府决定实施西路大桥北连接线工程建设,其中涉及的农村集体土地经w省国土资源厅w国土资建20__138号《m市20__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征为国家所有。该工程用地范围涉及搬迁李年等七农户在村社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搬迁。20__年,征地补偿安置适用的政策文件是《m市城市规划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因李年等七农户建筑于村社的房屋属于城郊结合部,涉及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相互交错。为了妥善解决该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问题,m市国土资源局、m市房管局于20__年5月联合以《m市国土资源局、m市房管局关于西路大桥北连线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m市国土资发20__140号)向市政府请示,并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的标准,扣除土地成本、政府收益和相关税费后,对该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补偿安置。
20__年8月9日,具体负责征地拆迁事务工作的m市国土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与李年等七农户签订《拆迁协议》,明确根据m市人民政府对m市国土资发20__140号文件的批复精神,每户房屋作价87万元征购。按照协议,七农户于20__年8月20日领取了房屋征购款80万元。余款征地部门于20__年12月4日以李年等七农户户主的名义存入郊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并于20__年12月11日告知七农户。七农户于20__年4月16日分别领取了补偿余款。
领取房屋征购补偿款后,七农户以种种理由拒不搬迁交出房屋。针对其提出的问题,m市国土资源局于20__年2月13日以《事件处理意见书》(m市国土资20__7号)进行了回复。m市人民政府于20__年5月11日进行了复查,并以《关于李年等7人事件复查意见书》(m市府20__ 19号)进行了答复。20__年11月26日,m市国土资源局向七农户送达了《关于责令限期搬迁的通知》,但七农户仍拒绝搬迁。
为了尽快实施西路桥立交建设,及时解决m市交通枢纽严重堵塞问题,保障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m市国土资源局依据《w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于20__年12月19日向市政府请示批准对七农户实行强制搬迁。m市人民政府于20__年12月20日下达《关于对李年等七农户实行强制搬迁的批复》(m府函20__143号),同意依法对李年等七户实行强制搬迁。市政府批复后,m市国土资源局于20__年3月26日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与李年等七农户进行座谈,告知将依法对其实行强制搬迁,但该七户仍拒绝搬迁。为此,20__年3月27日,m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李年等七农户实施了强制搬迁。
一、关于拆迁协议效力问题
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因此,征地部门在实施征用集体土地过程中,其补偿的对象为土地使用权人,房屋属于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李年等七农户提供的m市集用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土地使用者为为七农户户主,m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也为李年七农户记主。因此,征地部门与土地使用者、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拆迁协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0__年,m市范围内征用集体土地,对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房屋进行补偿适用的《m市城市规划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试行)。考虑到西路桥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与集体土地上房屋交错混杂,为切实保护被征地户的利益,m市国土资源局、m市房管局联合向市政府请示,对两两路大桥北连接线拆迁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参照城市房屋拆迁标准扣除土地成本、政府收益及相关税费进行补偿。该方案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执行。并且征地部门在与七农户签订《拆迁协议》时明确告知是根据m市人民政府对m市国土资发20__140号文件的批复精神签订的。因此,原告李年等七户提出《拆迁协议》“违反m市人民政府的《关于两路大桥北连接线工程建设的通告》第六条规定”的理由不能成立。
二、关于m市国土资源局有无权力强制搬迁问题
《w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设征用、使用土地,依法补偿、安置后,当事人拒不搬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搬迁;逾期不搬迁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强制搬迁,可处3000元以上20__0元以下的罚款。”《w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w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法律问题的答复》第93问明确答复“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所称实行强制搬迁的机关,是指批准实行强制搬迁的人民政府所指定的行政机关。这个机关可以是报请人民政府实行强制搬迁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是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关。”
20__年12月19日,m市国土资源局向市政府请示批准对李年等七农户实行强制搬迁。m市人民政府于20__年12月20日下达《关于对李年等七农户实行强制搬迁的批复》(m府函20__143号),明确同m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按程序对李年等七农户实行强制搬迁”。即市政府指定由m市国土资源局对李年等七农户实施强制搬迁。20__年3月27日,m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李年等七户实施了强制搬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关于强制搬迁的依据和程序问题
李年等七原告提出应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m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m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也规定“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暂行办法。”20__年,建设部的《规程》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本工作规程。”《规程》是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的,其适用范围仍然是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李年等七户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此不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m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和《规程》。
《b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设征用、使用土地,依法补偿、安置后,当事人拒不搬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搬迁;逾期不搬迁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强制搬迁,可处3000元以上20__0元以下的罚款。”七原告所在村社集体土地经b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征为用后,征地部门依法对七农户进行了补偿安置。在当事人拒绝搬迁的情况下,m市国土资源局于20__年11月26日,向七农户送达了《关于责令限期搬迁的通知》,但其仍拒绝搬迁。m市政府于20__年12月20日下达《关于对李年等七农户实行强制搬迁的批复》后,m市国土资源局于20__年3月26日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与七农户进行座谈,告知将依法对其实行强制搬迁。在该户仍然拒绝搬迁的情况下,20__年3月27日,m市国土资源局对李年等七户实施了强制搬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上建筑物的拆迁范畴,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我国立法机关至今尚未制定专门法律予以规范调整。虽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的规定比较明确,有具体的计算标准,但对以房屋为主的农民私有财产房屋仅被包含在“附着物”之中。《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而在实践中,被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却转授权给下级行政机关,由所在地的市级有关关部制定并形成了行政文件、命令、通知等在上报省级政府批准后,广泛在征用土地中应用于拆迁安置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土地是集体所有的,由村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仅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对于农村住房没有相应登记制度,仅有《宅基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之类的凭证。七原告所有的《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证》主要是证明该房屋的产权合法性,标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归属登记载明的是七原告所有,其家属已知道多年。同时在拆迁明确被拆迁房屋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是确定拆迁安置补偿面积的法定证据。原告李年等七户与第三人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是自愿的行为,且有事实证明在七原告签订协议时,原七告家属已表现了默示的行为。七原告在签订协议领取绝大多数补偿款后,未按照协议进行搬迁腾房,是缺失诚信的行为。但本案是不是应该先进行行政裁决后,再行强制拆迁,倒是值得研究一个重要方面。
根据在农村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现状,综上所述七原告的理由不能成立,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诉讼法》等的相关规定判决确认m市国土资源局强制搬迁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有效,并驳回七原告的诉讼请求。
典型案例分析 篇八
大家好!现在我以“三个更”,来跟大家汇报一下前阶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学习体会。
一、思想更清晰。通过参加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重点学习了《^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v^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v^^v^在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和^v^^v^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刻领会^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邃内涵。^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是“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体系严整、逻辑严密、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通过学习教育,我更加深刻领会^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精髓,主要体现在“实事求是、人民中心和知行合一”。我理解,贯穿“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这一总要求的主线,就是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基本前提,也是根本保证,只有深入学习贯彻,才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才能做到紧扣使命所系、价值所求、目标所指和力量所在,实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初心更明了。中国^v^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一初心使命,始终贯穿我们党近百年来的艰苦奋斗史,是我们党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的精神源泉和根本动力,不断推动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通过学习教育,我更加理解,把握好初心使命,必须要在“两个坐标”中认本真、把方位。一个是历史坐标。^v^^v^强调,“不能忘记走过的路,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回溯过往,寻找本源,这一初心和使命承载着我们党初创时的希冀与信念、责任与担当。党的“一大”“二大”,就确立了我们党是无产阶级政党,把建立无产阶级^v^,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作为奋斗目标。为了理想信念,成千上万的^v^人和革命志士,坚贞不渝,前赴后继,抛头颅、洒热血。“执道循理,必从本始”“唯有捡得初心,才能行稳致远”,只有把自己带入到浴血奋战、艰苦奋斗的年代,初心使命才能更明晰、更震撼、更深刻。另一个是实践坐标。无论理论逻辑,还是时代逻辑、实践逻辑,初心使命的根本落脚点,就是为了人民。浙江作为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我们住建部门的党员干部要按照省委车俊书记提出的“三地三走”和浙江有责任、有条件、有使命走在前列的要求,秉持“创新精神、担当意识、百姓情怀”,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住房、出行、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百姓大事、“关键小事”、民生实事,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担当更有为。当前,城市化已进入下半场,住房城乡建设迈向高质量发展,“人本、宜居、生态、创新、智慧”将成为新的发展逻辑(如“安居带动乐业”、房子回归居住属性、创新逻辑的转变、设施标准聚焦生活品质、智能技术助推城市病的解决、儿童友好社区建设、15分钟优质生活圈的打造等等),都给城市化发展和住房城乡建设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要求我们要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注重住房保障和供给体系的完善,更注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精准供给,更注重智慧化的城市管理和数字化的政府服务,更注重绿色建造方式和建设标准的支撑,更注重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按照年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十个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项厅长在全厅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专题党课辅导报告中提出的要求,落实好厅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聚力“强信念、抓学习、思担当、提能力、重自律”,推进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努力在“七个新”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