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变化的大背景,便是文理分科(或七选三)。在对各个学科都有了初步了解后,学生们需要对自己未来的发展科目有所选择、有所侧重。这可谓是学生们第一次完全自己把握、风险未知的主动选择。小编为同学们整理了论《过秦论》高中议论文 (优秀9篇),希望能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帮助。
过秦论 篇一
然而上述课文中因史实舛误而引起对某句或某词的误解,则是在教学中应探讨的问题。
《六国论》中“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中的“速”常见义项有“招致”和“迅速”两义。先秦典籍中两义就同时存在。“速祸”的“速”,如果劝迅速”义,就今天来解释应该说是正确的。秦灭六国是秦国的既定国策,灭燕只有先后之分,并无招惹与否之别,不刺秦,秦也必然要灭燕,刺秦正贻秦以迅速灭燕的口实。但是这不符合苏洵的原意。苏洵引用荆轲刺秦,强调的是招来祸患。苏洵把六国分为三种类型:赂秦的韩、魏、楚,与嬴的齐和抗秦的燕赵,而燕之所以灭亡是由于荆轲刺秦而招祸。后文也说“刺客不行……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因此就苏洵《六国论》的本意说,“速”用的是“招致”义,不然,岂不是把今人的观点加之于古人了吗?再说,苏氏颇着重于六国灭亡的先后。其实六国相继被灭不过短短九年时间而已,苏氏所以强调时间早晚,也是为了证明赂秦者先亡,不赂秦者不致先亡或不致于灭亡的论点。
欧阳修《新五代史·伶官传》前的一段议论,主要论点是:盛衰之理在于人事,强调后唐庄宗宠信伶人导致国家灭亡的史实。其中一句说:“及其衰也,数十伶人困之,而身死国灭”。如果把这句中的“困”字理解为“围困”,也不合史实。《伶官传》记了四个伶人:敬新磨、景进、史彦琼、郭从谦(门高)。敬新磨以诙谐谏庄宗,无劣迹,谋反杀死庄宗的只是从马直指挥使郭从谦和他指挥的军队,并非数十伶人,所以这里的“困”理解为“困惑”“沉溺于某项事物”较为合适。这和最后“智勇多困于所溺”的“困”同义,而且也是呼应的。
因此阅读或讲解这类文章时,第一,要着重讲作者所说的“理”,也就是作者所持的论点,不必纠缠所引某事是否真实;第二,在某些词句上要根据全文论点来作解释。
过秦论 篇二
统一封建王朝。他一生是有功也有过的。秦始皇在位时期为统一中国
创下了不朽的功绩,也有不少的过失。有人说:“他功大于过,值万人尊敬。”也有人说他过大于功,他在位时期,很残暴,说他是秦暴
政,这就让我们来说说他们的功过吧!
秦始皇年仅十三岁就登基了,以他稚嫩的肩膀过早地扛起了秦国统一天下的使命,责任使他变得更早熟,更坚强,也变得更沉默了。他的处理果断是成就一切的基础,所以,果断令他创下了不少的功劳。他的主要成就是在政治上统一了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以及为了统一和巩固统一而在军事上,交通上所做的贡献。
他的贡献分几件,详细来讲,也就是他在政治上统一六国,他在统一六国中,首先把大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然后当机立断,作出了推进统一的重大决策。从此事可以看出秦始皇非常有智谋和策略,所以他才能统一中国。这是他的功劳之一。
他在统一中国的基础上,建立了一整套封建中央集权国的政体模式。他首先创置了皇帝制度,自称始皇帝。其次,他创置了郡县制度,取消原来的封国,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又增设四郡;郡设郡守,郡以下辖县,县有县令,郡守县令都由中居任命,可以随时调动。中央政府内设三公九卿,废除世袭特权。中央及地方级官员实行流动,其任免升迁一切大权都操纵在皇帝手中。赢政建立的这种政体模式,对中国2000多年封建社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秦以后历代封建王朝的政体模式虽然期间有小的变化,但基本上没有脱离赢政设计的这一窠臼。从而说明秦始皇的功劳是非常大的,直至现在,也有不小的影响。这是他的功劳之二。
第三件功劳是,他为了巩固新建立的统一王朝,下令以秦小篆为统一文字,以秦的圆形货币“秦半两”为统一货币,以秦的度量衡为全国统一的计量标准。从而便利了各地的经济文化交流。还有他大兴土木工程,修建了长城、阿房宫。为中国留下了震惊中外的世界文化遗产“长城”、“兵马俑”。这些都说明了秦始皇的功劳是巨大的。
但是一个人有功就会有过,何况是一国之君呢!作为一个专制主义的统治者,他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尤其是为了加强思想文化上的统治而采取的残暴措施,对中国文化思想的发展起着摧残的作用,并开创了文化专制的先例。他焚书坑儒,刑法苟暴,滥用民力,大兴土木,这些都是秦始皇的一大失。
过秦论 篇三
摘 要:关于秦律对其官吏的管理,有很多的前辈学者已近有了深入的研究,陈寅恪、唐长孺、高敏等一大批老先生对此做过研究,又有很多学者写了关于这方面的论文。由于本人学术知识非常浅薄,在这里就不一一论述各前辈学者的观点。写出这篇文章,主要是学习了《睡虎地秦墓竹简》以及郑州大学高敏先生的《云梦竹简初探》后,的一点点感想。
关键词:睡虎地秦简;官吏升迁;官吏惩罚
一、秦朝官吏的选拔
怎么才能被选人最为秦朝的官吏呢?早在秦孝公时,任用商鞍,变法图强,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奖励军功,制二十等爵位,《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载:有军功者各以率受爵。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高敏先生在《云梦秦简初探・从云梦秦简看秦的赐爵制度》一文中说道:“有爵着有很多优待条件可以免役,可以再犯罪是赎罪。《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释文注释・置吏律》载:官府的官吏如果不在,令有爵位的人。按军功而授予官职是当时选拨任用官吏(主要是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官吏)的主要途径。如《商君书・去强》里就有“常官治者迁官”的说法,这是为了鼓励官吏们忠心为封建国家服务。对于那些具有清醒的政治头脑,操有富国强兵之术的地主阶级活动家,秦最高统治者更是破格提拨,委以重任。商鞍原是魏相国公叔座的家臣,人秦后以他的治国之术说动了秦孝公,旋即被任命为大良造。在秦国要想成为官吏建立军功可能是最优的路径。秦对官吏的选拨与任用有较严格的标准。凡是他们认为不利于自己的统治的人,就不委以官任。郡县以上的各级官吏,都由秦王一人任免,县级以下的主要官吏,由县令任命报上批准。这既反映了封建统治者的大权独揽,也说明了他们对任命官吏的慎重。
二、秦官员都具备怎么的素质
韩非曾经提出:“明主治吏不治民”的策略,在理论上强调了“吏治”的重要性。秦统治者也深深地懂得:封建国家的法律、政令的贯彻与实施是通过各级官吏进行的,官吏的统治才能及对地主阶级的忠实程度,是直接关系到封建国家政权能否巩固的问题,因此,他们非常重视“吏治”,重视对各级官吏的控制和有效使用。
秦朝官吏当时相当注重效率的。对官吏的工作效率有严格要求。秦统治者要求官吏办事讲究效率。商鞍说:“以日治者王,以夜治者强,以宿治者削”。勿政府官员在白天办公,就能成就王业,在夜间也办公,国家就强,拖延公事,国家就削弱。在《睡虎地秦简》中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方面的一些具体规定。例如上表中所列:“规定官府的音夫免职,应尽快任命音夫,如超过两个月仍未任命音夫,令、垂就是违反法令;传送命书要及时,不准搁压,搁压者要依法论处。等等。”
从秦简中可以看出秦对官吏的道德与才能规定有严格的标准。《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无疑是当时官吏必须喻晓和效法的行为准则,它的开篇就是:“凡为吏之道,必精(洁)正直,慎谨坚固,审悉毋(无)私,微密(纤)察,安静毋苛,审当赏罚。”。对官吏的这些要求,内容还是积极的。《睡虎地秦简・语书》把“良吏”和“恶吏”区分得清清楚楚。“良吏”通晓法律令,无事不能办,廉洁、忠诚为君上效力,知道一曹的事务不能独断独行,所以有公正之心;“恶吏”则不懂法律令,不通事务,不廉洁,不能为君上效力,苛且懒惰,遇事推脱,无公正之心。对于“恶吏”是贬黔的,“其画最多者,当居曹奏令丞,令、丞以为不直,志千里使有籍书之,以为恶吏。”
官吏必须知法、执法和守法。秦自商鞍变法后,一反奴隶主的“礼治”传统,大刀阔斧地施行地主阶级的“法治”,要求各级官吏不但要通晓法令,而且还要谨慎地执法、守法。如有违犯法令的读职行为,要依法惩处。每一个执法的官吏都必须将适用自己管理范围的律文抄录下来并熟记之,每年年底到中央主管律令文书的御史那里去核对律令,《睡虎地秦简・尉杂》载:“岁舞辟律于御史”,作出增补与修改,如有擅自删改律令一字以上者,“罪皆死不赦。”官吏要遵守法令,服从法令,“使吏非法无以守,则虽巧不得为奸”。《睡虎地秦简・语书》所说的正是南郡守腾给郡下县、道啬夫的朝廷法律。官吏接到朝廷颁布的法令后,要认真学习、宣传,务使官吏和人民都明了,这样,官吏就不敢随意违法行事,人民也不敢随意触犯法律了。一旦“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断案的官吏必须秉公执法,如果询私舞弊,罪当重而故意轻判,当轻而故意重判者,为“不直”。应论罪而故意不论罪,以及故意为犯人开脱罪行,判他无罪的,称为“纵囚”。对“不直”和“纵囚”,都要严惩。这种对官吏在知法、执法、守法方面的严格要求,加强了封建的法制,防止了封建的法律秩序被各级官吏破坏,进而依靠他们贯彻执行封建律,对人民实行严格的统治。
三、对违法官吏的惩罚
在封建国家里,各级官僚是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他们构成了封建集权统治的社会基础和支柱。封建帝王只有通过各级官吏才能实现其统治。各级官吏在人民面前是主人,但又必须是帝王的忠实奴仆,他们必须忠心不二并富有成效地为封建帝王效劳,接受严格的监察和考核。秦朝中央设有御史台,是全国最高监察机构,御史的主要职责就是纠察百官。在郡有监御史,再下由郡守派人巡视,从事对各级官吏的监督。
关于对违法官吏的惩罚《睡虎地秦简・秦律杂抄》和《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中还有许多记载。在这里就不一一论述了。对于官吏的处罚,秦律相当严厉。首先是对拘私舞弊、贪赃枉法的惩罚。官吏如果,就会受到相应的惩治。
秦律尤其禁止禁止官吏弄虚作假,虚报功绩。郑州大学高敏先生在其《云梦秦简初探・见于中的诉讼、审讯和量刑制度》一文中说到:“秦对办案人员之故意弄虚作假而造成冤案或放走犯人的,要实行重罚的原则。”“由此可以《秦律》的确有对治狱“不直”及“纵囚”者实行重罚的精神,目的在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打击冤假错案的制造者。”按照惯例,秦官吏在处理公务时如果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不但要受到经济处罚,还要被免除官职。
四、评价
《秦律》的实行对秦国力的提升起了巨大的作用,为以后吞并东方六国打下坚实的基础。其对官吏的惩罚也非常严重,固然有其合理的因素在里面,但也可以看出其消极因素。
第一,有司法权的又有行政权,治狱全归官府中的官吏,是秦时法律制度的要害所在。官吏的好于坏,官吏的“直”与“不直”直接影响到法律的实施过程中。这不得不说是时代的局限性。
第二,高敏先生《云梦秦简初探・从的刑罚类别看地主阶级法律的本质》一文中说到:《秦律》中对于官吏的惩罚相当严重,但我不得不看到受到这些严酷惩罚仅仅是县级及其以下诸官吏。这也是上层地主阶级对中下层地主阶级的压迫。
第三,秦朝的官吏当是比较廉洁的,且工作效率定然不低。《睡虎地秦简》中提到“永不叙用“的就有近十条。有如此严重的惩罚措施谁又敢于以身试法。(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历史学院)
参考文献:
[1]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
[2] 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
会计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 篇四
实习的第一天,刚好是工人发工资的时候,所以只帮忙发了工资。从第二天开始,有两天多的时间是完工产品入库并审核,这一部分比较的枯燥,做的是比较基础的工作,因为有财务软件,所以只要将各个车间近一个月来的生产的产成品的款号、完工数量以及经手人员、日期等有关的信息录入软件的供应链模块中即可,但是做好这项工作是很需要耐心、而且要细心,不然很容易就可能输入错误的信息。这一部分不仅涉及以后的产品销售收入核算,也涉及工人工资的计算,影响成本的计算。在做这一部分的时候,觉得比较枯燥,但是也不敢懈怠,害怕出错,体会到会计工作所需要的细心和耐心。
完成了产品的入库,接下来做的是审核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填制记帐凭证,这是一项连续的工作。
刚开始审核原始凭证的时候有些无所适从,不知从何下手,幸亏有别人手把手教,审核原始凭证不想自己想象中的那样只是需要核对一些信息而已,如果原始凭证登记合理、合规,审核起来就会比较省力。但是日常的业务中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了解在业务发生时应该进行怎样的填制手续,才能进行会计的入账。在我审核的时候,手续欠缺的经常发生在原料采购、办公用品等的采购,经常是缺少购买物料申请单和实物入库单。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就必须与协调相关的部门补齐手续,因此审核起来,就比较费时费力。
会计(会计要做的不单单是算盘珠子)分录的编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只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当然这是大原则,但是要做好、做规范,只是这样还是不够的。在做会计分录的时候学到的东西是最多的,在做一笔费用业务的时候,不知道是归入制造费用还是管理费用,单就依据原始的单据二者均可。这时候问了那里的会计人员,她跟我讲了一下有关这笔业务的发生,我才明白过来。
公司车辆的运费处理问题:
如果是运载物料和原材料用于产品的生产,必须归入制造费用。而如果是公司人员的出差的车辆费则应该作为管理费用处理。做完这笔业务,我发现能够比较好地做好会计分录必须对整个公司的生产运作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能够处理好每一笔经济业务。接下来出现是一些细节的问题:做涉及两个以上帐户的会计分录的时候,我总是把它做成两个简单会计分录,虽然这不是原则性的错误,但是这明显地是记帐手续复杂了,而且也不利于集中反映一项经济业务的全面情况。
还有就是一些实务的问题:
收付款项经常有零头,零头一般都是没有支付或收取,我在做分录的时候,把这一点也忽略了,也没有认真再看一下这笔业务的款项到底是如何处理的,就直接地把款项做成销售收入或是现金存款的减少,到最后去看他们原先已经做好的记账凭证,才知道零头是这样处理的:未收的零头一般做成营业外支出,相应地未支付的零头做成营业外收入。而这时做好的记账凭证已经都打印出来了,我又回头去软件数据库里先将会计分录改正确,最后重新打印。本来这些应该一个半天就能弄好,但是因为不熟悉、老出错,又折腾了快一个下午。
因为原始凭证已审核好了,会计分录也做完了,填制记帐凭帐就轻松许多(编制会计分录和填制记帐凭证是同时进行的)。记账凭证中重要的是如何写摘要才能简明达意,我试写了好几笔业务后才觉得慢慢地上手了。这个比较容易。
销售订单入库也相对简单一些,也只是录入相关的信息,金蝶k3财务软件的使用,一些繁杂的处理都是由软件自动生成,关于销售税,只要在订单类型里输入是否含税就行,像一些含税的订单,系统就会自动生成产成品的含税单价、总金额等等。
过秦论 篇五
嬴政的招贤政策是颇有吸引力的,始皇继承了更完善了秦国人才政策。他主动寻求人才,使用人才。顿弱颇富才名,“秦王欲见弱”,而顿弱却傲气地提出一个苛刻条件――“臣之义不参拜,王能使无拜即可矣。不,即不见也”,“‘可’秦王许之”。韩非是鼎鼎大名的法家,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呼!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秦王求才之心可见一斑。
招揽人才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还要重用人才。尉缭,魏国平民,来到秦国后给秦王献了一条行间六国的妙计,秦王“以为秦国尉,卒用其计策……”。李斯,楚国百姓,身为吕不韦的“舍人”,但他鼓动嬴政发动统一战争,且有治国贤才。于是,他由长史、容卿升为廷尉、丞相。嬴政重用人才,不论其出身、阶层、国籍、只重其才华和能力。假如重而用之,却又猜忌或节制,也非善用人才,而嬴政却为他们能发挥才能提供了便利条件。行间六国,费用三十万金,全权交于游说之士使用。
用才之君最难做到宽容人的缺点和错误,而嬴政却做到了。在灭楚战争中王翦曾骂秦王:“秦王恒而不信人。”这是气话,后来嬴政将全国兵力交于他一人之手,任其指挥而未加节制。吕不韦是秦王政敌,严重威胁秦王的权力,又牵涉了之乱,“王欲诛相国,为其先王功大,及宾客辩士游之甚众,王不忍致法”,嬴政并最终给以“其与家属徙居蜀”的宽大处理,而其舍人李斯仍受到重用。水工郑国本为韩国间谍,在行间过程中“作而觉,秦欲杀郑国”,但他是个出色的水利建筑师,又愿为秦建万代之功,因而终未受法,并获得修渠全权。
诚然,始皇在人才问题上也曾犯过这样那样的错误,如诛杀韩非,误用方术之士,后又偏重法术之士等等。但以上事实仍能说明嬴政是真正爱惜人才、善用人才的君主。
一、统一天下
统一天下是战国时代不少国君更是秦自孝公以来历代国君梦寐以求的伟业,他们都曾为此作过努力,但谁也没有把它作为最高国策确定下来并付诸实施。秦王执政时,统一天下作为秦国最高国策是屡经大臣们积极建议,谋划以后才定下来的。吕不韦摄政时就曾执行过削弱六国、吞并诸侯的战略,尉缭一到秦国便立即鼓动秦王发动统一战争,而终起到关键作用的人物是李斯,《史记・李斯列传》载,公元前237年,李斯说秦王曰:“今诸侯服秦,譬若郡县,夫以秦之强,大王之贤,由灶上骚除,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今怎而不急就,诸侯复强,相聚约从,虽有黄帝之力,不能并也。”
李斯的劝说深深地撼动了秦王,秦王听其计,终于决定发动统一战争,把它作为国策确定下来,并付诸实施:拜李斯为上卿,任为长史;外交上,切实执行行间计;军事上,配合外交而远交近攻,发动强大攻势,各个击破。一场伟大的统一战争开始了。
二、权力世袭与禅贤大争议
这是一场权力问题的大论战,也是军事民主制与君主世袭制的最后一场生死较量,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既吞天下,乃召群臣而议曰:‘昔者五帝禅贤,三王世袭,孰是,将为之’”一场大争论开始了。从《吕氏春秋》来看,禅贤制在秦王执政时期是不乏市场的。在权力问题上很多人主张禅贤制反对世袭制。而始皇本人在这场讨论中是处在一种复杂而又痛苦的心理状态里,他既十分羡慕历史上的圣贤功名,而又颇有些自傲自私,谁知这种心思被鲍自令之揭穿,鲍自令之坚持禅贤主张,又明知不能成功,因而怒骂嬴政是“所谓自营仅存之主”,不可以与三皇五帝相提并论。这可大大惹怒了秦皇,他“遂罢谋,无禅意也”他选择了世袭制。王位世袭制早已是历史的必然和现实,但始皇敢于把权力移交问题拿出来让群臣讨论,并表明愿意从中选择,仅此一项就该让我们对秦皇刮目相看,重新打量。
三、皇帝之号
它是秦皇集思广益的创造,它同样也是在一场大讨论中产生的。其后为历代君主所沿用。公元前221年,“秦初并天下。(始皇)令丞相、御史曰:‘……其议帝号’”,这场大讨论的规模是客观的,确定了系列名号:“皇帝”、“始皇帝”、“二世”、“诏”、“制”、“玺”、“朕”,这就标志着君主制的最后完善与法律确定。
四、郡县制
它起源甚早,但作为一种全国通用的行政管理制度,是在一次群臣讨论过程中,经李斯大力提议后才定下来的,他标志着中央集权制的最后确立。公元前221年,丞相绾建议分封诸子为侯,“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便就郡县制与分封制展开了讨论。李斯力驳群论,极力主张实行郡县制,得到了秦始皇赞同,“廷尉议是”。
五、刻石颂德与封禅祭礼
秦皇进行这种国家宣传与祭祀活动也曾与鲁地儒生进行讨论。“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始皇东巡郡县,……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事”。
六、焚书
过秦论范文 篇六
关键词:贾谊,过秦论,大汉王朝自强,华夏民族自强
中图分类号: C95 文献标识码: A
贾谊生于汉高帝七年,卒于汉文帝十二年。他生活的时代,是汉朝通过休养生息,国力日益壮大的时代,是汉朝仍笼罩在对外族避战媾和阴云之下的时代,也是战国时期忠义名节、豪侠勇武之风仍然炽烈的时代。因而,在贾谊这位政论家、文学家的奋笔撰著之中,抗击外族侵凌以解除边患的激情言论多有体现,如《新书》里的《解县》《威不信》《势卑》《匈奴》等篇的御敌定边论述,都体现出了贾生心中澎湃的大汉王朝自强、华夏民族自强的热血情感。
即使在《过秦论》这样以史鉴为论据、以劝谏为功用的奏议文章中,这种国家民族自强情感,也被贾生淋漓尽致地澎湃畅吐出来――
及至始皇……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乃使蒙恬北筑长城而守藩篱,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1]P4
贾谊在这里以凝练而传神的文字,力透纸背地写出了前朝秦以强大国势在异族面前昂首维护的华夏民族尊严。对百越,秦人不但将其划为自己的郡县,更使“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也就是说,连秦朝的下级小吏也能叫曾经不可一世的越族君王俯首帖耳惟命是从,因为即使是秦朝的小吏,也能影响百越之君的生死荣辱而使后者不得不“俯首系颈”地“委命”于秦。
到了贾谊生活的时代,越人对汉朝的态度又是怎样的呢?《史记・南越列传》记载:
秦已破灭,(赵)佗即击并桂林、象郡,自立为南越武王。高帝已定天下,为中国劳苦,故释佗弗诛。汉十一年,遣陆贾因立佗为南越王,与剖符通使,和集百越,毋为南边患害……高后时,有司请禁南越关市铁器……于是佗乃自尊号为南越武帝,发兵攻长沙边邑,败数县而去焉……(汉文帝恩威并施,赵佗)去帝制……至孝景时称臣,使人朝请。然南越,其居国,窃如故号名;其使天子,称王朝命如诸侯。[2]P1061-1062
这段古籍的大意是说,秦汉之交,赵佗攻占兼并了秦朝的桂林、象郡而自立为南越王,建立王国。西汉吕后执政时期,南越王赵佗不服汉朝宗主国管制,干脆自称皇帝,建立帝国,甚至攻打汉朝的长沙边邑。汉文帝恩威并施,虽然使赵佗表面上撤除了自封的帝号,对汉朝称臣,但赵佗在南越国内还是窃取从前的名号,而且派遣的向汉朝贡的使臣也自称是诸侯王的使臣。
南越在汉初对汉朝的这种不恭态度,与其过去对强秦的“俯首系颈,委命下吏”实乃天壤之别。我们知人论世地了解了贾谊生活年代,南越(秦时百越)对汉廷的不驯,以此品读贾谊《过秦论》“(秦)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的铿然文字,自可充分感受到贾谊溢于言表,渴盼华夏民族、大汉王朝早日克平边患以实现真正强盛的激昂情怀。
再结合众所周知的汉高祖刘邦白登惨败而致汉初大半个世纪虽被北方匈奴无数次地致书戏耍、发兵侵扰掠夺,但汉朝廷仍对匈奴百般忍辱和亲的时代背景,则贾谊《过秦论》“(秦)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的激扬文字,更是将其激荡于胸中的大汉国家自强、华夏民族自强情感呐喊得慷慨贲张。
因此,贾谊在《过秦论》里引用秦人南平百越、北克匈奴的往事以彰显秦朝国力的无比强大,既是为了反衬证明如果“仁义不施”,即使再强大的王朝也会“攻守之势异也”,弹指间灰飞烟灭的道理,以使汉文帝充分认识到施行仁政对汉政权存亡攸关的重大意义,同时也是在倾吐渴盼大汉王朝国家自强、华夏民族自强的澎湃心声,这种心声在“(秦)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乃使蒙恬北筑长城而守藩篱,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字里行间得到了充分的彰显。《过秦论》等文中的这类文字,与《解县》《威不信》《势卑》《匈奴》等篇的呕心国事、尽进忠言的御敌定边论述,共同诠释了贾谊文章里大汉王朝自强,华夏民族自强的一个鲜明情感主题。
参考文献:
过秦论 篇七
[内容]
现代汉语中只有时间名词才能用作状语。例如:“我们·八·点·钟上班。”“八点钟”是个时间名词,充当状语,修饰动词“上”。其他种类的名词用作状语的很少见,它直接用来修饰动词或形容词。如“·土崩·瓦解”、“·星罗·棋布”、“·血红”、“·雪白”……这些名词用作状语,实际上已经与后面的动词、形容词组成了一个固定词组或短语。
然而,古代汉语中不但时间名词,而且其他种类的名词也都可以用作状语。《过秦论》一文中就是大量的名词活用为状语。例如:
(1)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
(2)〔·内〕立法度,……〔·外〕连横而斗诸侯。
(3)〔·南〕取汉中,〔·西〕举巴蜀,〔·东〕割膏腴之地,〔·并〕收要害之郡。
(4)〔·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
(5)乃使蒙恬〔·北〕筑长城而守藩篱,……
(6)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
(7)天下〔·云〕集〔·响〕应,赢粮而〔·景〕从。
以上七例,有表示比喻的,如例(1)、例(7);有表示处所、方向的,如例(2)——例(6)。仅就《过秦论》一文,名词为状语,其作用有二。其实名词活用为状语,还有表示对人态度的。如《鸿门宴》一文中:“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即“我要·象·对·待·兄·长·一·样来侍奉他”。还有表示用作工具的。如《愚公移山》一文中:“·箕·畚运于渤海之尾”,即“·用·畚·箕(把土石)运到渤海边”。
名词活用作状语,表面上看来和一般主谓结构形式完全相同,但意思很不一样。例如例(7)中“·云集”、“·响应”,如果是主谓结构,意思就是“云聚集起来”,“回声应和着”。而原句中的意思实际是“·象·云·一·样聚拢来”,“·象·回·音一样应声而起”,形容跟随陈涉起义的人众多而快速。
通过上段的分析,可以知道,如果把文言文中充当状语的名词翻译成现代汉语:“·象·云·一·样”、“·象·回·音·一·样”。或者翻译例(1),就是“·象·卷·席·子·一·样”、、“·象·包·包·裹·一·样”、“·象·装·口·袋·一·样”,都是形容秦孝公有夺取天下,兼并各国,统辖四海的大志,并吞八方土地的雄心。
那么,我们不难发现,这些翻译出来的现代汉语,实际上就是一个个介宾短语,它充当状语就是显而易见的了。那么,文言文中为什么不用介宾短语充当状语,而要用名词充当状语?文言文中有没有介宾短语?原来,这就牵涉到文言文的另一个语法现象了。文言文中有介宾短语,但是却常常把它放到动词、形容词后面作补语去了。仍以《过秦论》为例:
(1)始皇既没,余威震〈·于殊俗〉。
(2)陈涉之位,非尊〈·于齐、楚、燕、赵、魏、韩、宋、卫、中山之君〉也。
(3)锄棘矜,非〈·于钩戟长锏也。
(4)谪戍之众,非抗〈·于九国之师〉也。当然,文言文中也不乏介宾短语充当状语的。如《鸿门宴》中“请〔以剑〕舞”、“具〔以沛公言〕报项王”。
过秦论范文 篇八
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通篇文章围绕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这个文眼展开。它通过对秦国兴盛历史的回顾,指出秦国变法图强而得天下,仁义不施而不能守天下。而在中篇和下篇,作者则具体地论述了秦统一之后的种种过失。中篇指出秦统一天下,结束了多年的战乱,本来处在很好的形势中,但秦始皇并没有制定出正确的政策,反而焚书坑儒,以暴虐治天下;到了二世时,也不能改正原先的过失,终致国家倾覆。
(来源:文章屋网
过秦论 篇九
历史教学是教师依据历史教材向学生传授历史知识,提高学生历史思维能力的活动。历史教材则是该学科知识体系的载体,但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必须对教材做相应的变通,使教材具备一定的认识梯度,才能成为易于被学生接受的课堂教学信息。因此,教师要依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对教材进行重新补充。针对高三历史教学来说,其应包括史料搜集补充,史料的分析运用以及相关理论的渗透。
黑格尔在《历史教学》中,把历史学习分为三个认识层次,即“白描性历史”、“反思性历史”、“哲学性历史”。据此,在教学中,教师应从史料的搜集补充、分析运用等环节入手,为学生创设三个思维层次,这样不仅能让学生参与学习,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探求,并集知识、能力、素质于一体,有利于改变教学中以教师为主体的传统教学模式。
一、史料的搜集补充
对高三学生来说,搜集、整理史料是该阶段能力培养及高考应试的要求,也是教材处理过程中应做的工作。由于现行《中国古代史》教材史实简约概括,观点单一陈旧,分析过于肤浅,基本是知识条目式的摘录与注释,史料也不充足,因此教师有必要让学生搜集一些有价值的史料,以便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历史,再现历史的原貌。教师在学生搜集史料的过程中,应使学生认识到客观存在的历史是不变的,而反映其本相的史料,却来源广泛,多种多样。具体搜集形式,教师可给学生一个主题让其就地取材,如:在讲“秦朝”时,可让学生整理出《秦之论》、《过秦论》、《六国论》、《鸿门宴》、《阿房宫赋》、《陈涉世家》等学过的课文中与主题有关的史实和观点,让他们从新的认识角度理解这些文章,这既可使学生获得学习知识的快乐,又可培养其创新精神。
在此期间,教师则可注重搜集补充教材中的隐含或缺乏的观点性史料。如讲“秦始皇”时,教师可举出不同时期人们对他的评价观点,以作分析。如:贾谊在《过秦论》中说:“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而立私爱,焚文书而酷刑法,先作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董仲舒认为:“(其)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损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尽先王之道。”唐代一首诗中则说:“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骂秦始皇为“大独裁者”,而在《读<封建论>呈郭老》中有:“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待商量,祖龙是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百代都行秦政制,《十批》不是好文章。”教师还可引用《原君》中的观点和《过秦论》中的观点进行对比。通过这些史料引导学生分析思考这些史料观点为什么大相径庭,从而让学生明白史料的背景及来源不同,则史料的可靠程度及作用大小不一,同一史料可得出不同的结论。
二、史料的分析运用
就是让学生把搜集到的史料按主题归类,理顺关系,整理成文,然后进一步分析。其方法可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知道“是什么”,弄清史料的基本大意,史料线索及真伪,并能用语言文字概括转述;其次,分析“为什么”,理解史料的观点,并从背景中找出条件、原因,从过程中概括出性质特点,从结果中分析其影响;最后,引申出“怎么样”,看这则史料与主题的关系,对当时及后来有何参考指导意义。
三、理论的渗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