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火枪手》读后感(精选7篇)

2023-12-16 22:00:02 作文 2次阅读 投稿:佚名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同学们整理的《三个火枪手》读后感(精选7篇),希望能够在作文写作上帮助到同学们。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篇一

这是一部妙趣横生的故事,乡下青年武艺绝伦怀着建功立业的心情带着父亲的介绍人找已经飞黄腾达的老乡谋取前程。

这个故事写的妙趣横生,很有意思,奇怪当年我小学的时候怎么会觉得太无聊了而当时没有看下去~~

我觉得法国人和英国人真是不可思议,当时的决斗也真是不可思议,以三个火枪手加上达达尼昂和英国的那位勋爵及其同伴间发生的决斗为例,居然死了一名同伴就那样大家比试过之后就放下了,没有后续的打击报复什么的,以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看起来简直是不可思议。更不要提那些乱七八糟的王室桃色新闻了,一国的王后和外国的贵族有私情。这种状况不能理解啊~~

虽然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四位勇气剑术都非常高超的骑士,不过全书他们都笼罩在一位蛇蝎女人的阴影下,这个女人的魅力集中表现在她被自己的小叔子软禁时策反了他小叔子的忠贞的下属,并唆使他刺杀了白金汉公爵,看的真是让人觉得谛笑皆非。最后这个女人获得了让人痛快的下场。

大仲马先生实在是一位不错的说故事的人。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篇二

“获得前程是由于自己的勇往直前,仅仅由于自己的勇往直前。”《三个火枪手》,让我更明白想要获得自己想要的,就必须无惧无畏地向前,即使前路漫漫。

《三个火枪手》,又译《三剑客》、《隐侠记》,是法国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亚历山大·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这部长篇历史小说是以17世纪法国路易十三时代的历史事件为背景,揭示了当时法国宫廷内部国王与宗教领袖——红衣主教之间的权利斗争。

大仲马曾经说过:“历史是什么?是我用来挂小说的钉子。”小说中的国王路易十三、红衣主教黎塞留、王后奥地利安娜公主以及白金汉公爵等等,都是历史上真实的人物。小说中描述的围攻拉罗舍尔战役和白金汉公爵遇刺身亡等情节,也是当时轰动的历史事件。《三个火枪手》就是以1625年至1628年的法国历史为背景,把历史中出现的政治事件和人物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被作者加以升华和强化。该书曾多次拍成电影。

主人公达达尼安是一个没落贵族家庭的子弟。他怀着对当时任国王火枪队队长特雷维尔的崇拜,带上父亲送给他的三件临别礼物:十五埃居、一匹马和至特雷维尔的一封信——出发了。他只身来到巴黎,希望当上一名火枪手。偶然的意外事件使他与三位赫赫有名的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结怨,进行决斗,但不打不相识,他与三个火枪手竟然结成生死之交。于是,他们团结协作,不畏强权,英勇善战,挫败了以红衣主教为首的权利势力一个又一个阴谋。

达达尼安英勇、聪慧、执着。他明知道打不赢对方也要准时赴约进行决斗,付出再大的代价也要进入火枪队,为了国家的荣誉可以赴汤蹈火,为了血刃杀死自己心爱女人的仇人,将生死置之度外。他无论何时都不曾忘记过临行前父亲的嘱咐:“如果你谋得了一官半职,切记要尊重红衣教主和国王,荣耀我们的家族;一个人只有依靠自己的勇敢,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你完全有理由勇敢善战的:第一,你是加斯科尼人;第二,你是我的儿子。我教会了你剑法,你就应该时刻准备着挺身而战。”在经历了无数风险和危难之后,达达尼安终于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也许人生原本就充满艰难坎坷。只要努力,一切都可以得偿所愿。(宋海秋)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篇三

现在可以说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位外国作家的名字了:大仲马。早在大学时代我就看过我能够找到的所有他的作品,当然是中译本。《三个火枪手》这本书更是作为床头书在寝室放了很久,直到过了借阅期才恋恋不舍地归还,第二年又借出来一次。

法国的金庸——这是比较直观的形容。按照先后与文学史上的地位,或者应该说,金庸是中国的大仲马。读他的书是相当愉快的经历:引人入胜的情节,轻松幽默的对白,疏密相间的场景描写,还有让人快活的人物。没有沉重的哲学思考,没有刻意要反映的历史与现实,就是讲一个有趣故事。在这一点上,他比金庸更加纯粹。小说=好故事这个观念,就是他最先带给我的。

这也是大仲马被很多人不屑的理由,尽管他们中的大多数也曾津津有味地捧读过《基督山伯爵》。毫无价值的'通俗小说——我所尊敬的一位朋友这样评价过。但并不妨碍我自己的喜欢,总而言之,我就适合这一类粗浅读物。

金庸自己也曾提到大仲马,我记忆中大概有两处,一是说到《侠隐记》(《三个火枪手》或《三剑客》的旧译),二是复述了大仲马的名言:历史是用来挂小说的钩子。可以看出他的确受到了这位法国作家的影响,《鹿鼎记》中周旋于皇室与天地会之间的韦小宝,有达达尼昂的影子;而《连城诀》里牢狱一段,明显承袭了基督山伯爵中的描写。不同的是,金庸的作品更加社会化,有隐含其中的政治观点,大仲马则要轻松得多,诚如他所言,历史与观点只是钩子,故事与人物才是最重要的。

说到这里大约就要提到中国与法国不同的民族特点。宗法制度下的大一统的中国,历史与社会的大背景无处不在;相对而言法国尽管也经历了集权时代,却始终保留了注重自由与尊严的骑士传统和市民精神。最周密最黑暗的宫廷阴谋,也可以用一种轻松有趣的笔法来描写,并没有什么必须要为之牺牲的主义,自由、爱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

和多数人不一样,大仲马的小说里最喜三剑客,其次玛戈王后,基督山伯爵倒不是很喜欢。三剑客最让人动心的是友情,玛戈王后则是爱情,收藏断头台上爱人头颅的情节在《红与黑》中曾被提到并效法。铁面人的故事被一再拍成电影,对历史出人意料又丝丝入扣的假想令人拍案叫绝,此外还有那些充满机智以及不动声色冷幽默的对话,每部小说中都可以找到让人哈哈大笑的细节。

不得不说中国的翻译出版事业实在太滞后。大仲马的小说,国内翻译过来只有寥寥几部,而且很少再版。就连三部曲,除了三剑客之外,后两部也难觅芳踪。前一段时间无意中在书店看到《二十年后》,赶紧买下来,《布拉热隆子爵》却遍寻不得。不能理解的是,为何要将同一部书翻来覆去作出无数译本,却不考虑寻找更多的书源?是保守偷懒的心态还是引进的限制?在我,还是希望这位拥有世界最多读者群的作家能够更多被介绍到中国来。

写完之后,在网上找到一段金庸与池田大作的对话,其中一段:“《侠隐记》一书对我一生影响极大,我之写武侠小说,可说是受了此书的启发。法国政府授我骑士团荣誉勋章时,法国驻香港总领事Gilles Chouraqui先生在赞词中称誉我是‘中国的大仲马。我感到十分欣喜,虽然是殊不敢当,但我所写的小说,的确是追随于大仲马的风格。在所有中外作家中,我最喜欢的的确是大仲马,而且是以十二三岁时开始喜欢,直到如今,从不变心。”

如此说来,金庸果然是大仲马的追随者。看到我所喜爱的作者如此褒扬另一位,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啊。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篇四

景非常景、事非常事、人非常人,构成了大仲马的非常世界。

景非常景。《三个火枪手》的故事背景,则是一桩宫闱密谋和拉罗舍尔围城战,场景频频变化,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队部,忽而乡村客栈,忽而修女院,忽而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忽而英国首相白金汉府邸??每一处作者都不多加描述,但是每一处都因为有参与密谋的人物经过,因此,增添了特异的神秘色彩,故而常景而非常景了。

事非常事。大仲马不是现实主义作家,他不但善于讲故事,还善于戏说历史。达达尼昂的雄心和恋情,同宫闱密事、国家战事纠缠在一起,事事就都化为非常事了。他和三个伙伴为了挫败红衣主教的阴谋,前往英国取回王后赠给白金汉的十二枚钻石别针,一路险象环生,绝处逢生,完成了使命,保全了王后的名誉,但是结怨了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神秘女人米莱狄为了要达达尼昂等人的性命,就奉红衣主教之命,去阻止英国权相白金汉发兵,救援被法国大军围困的拉罗舍尔的新教徒。于是,双方暗中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故事情节演进发展,铺张扬厉,逐渐超越社会,超越历史,成为超凡英雄的神奇故事了。

人非常人。大仲马笔下的主人公,如达达尼昂等,当初就是普通的海员、乡绅子弟,但是命运把他们变成了非凡的人物。何止主人公,就是其他重要人物,如路易十三、火枪卫队队长德特雷维尔、红衣主教黎塞留、英国首相白金汉、法国王后奥地利安娜等这些历史人物,本来都在尘封的历史书中长眠。可是,他们一旦被大仲马拉进小说,就改头换面,注入了新的生命力,从历史人物摇身变为历史小说人物、从而有了超越历史的非凡之举,他们特异的性格与命运,也就引起了读者的极大关注了。大仲马的小说人物的非凡之举,原动力固然因人而异,其中不乏高尚的忠诚、友情、正义感和侠义精神。

大仲马在生活中和作品里,都毫不掩饰,甚至炫耀各种欲望,而在他的笔下,不炫耀者便是心怀叵测的人物。当然,在达达尼昂和三个伙伴身上,如果没有忠诚和豪爽的一面,贪欲就成了讨厌的东西了。他们四个人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生死朋友,谁有钱都拿出来大家花,遇到事情也一起行动。达达尼昂多想当官,他拿到空白的火枪卫队副队长的委任令时,还是先去逐个

请求三个朋友接受。在大家都拒绝,而阿多斯填上达达尼昂的名字后,达达尼昂禁不住流下眼泪,说他今后再也没有朋友了。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篇五

《三个火枪手》是法国十九世纪作家亚历山大·仲马1844年出版的小说,又译作《三剑客》或《三铳士》。

故事资料是平民出身的达达尼昂到巴黎投军,加入国王路易十三的火枪手卫队,和其他三个火枪手成为好朋友。他们为了保护王后奥地利的安妮的名誉,抗击红衣主教黎塞留,击败黎塞留设置的重重障碍,前往英国,从白金汉公爵那里取回王后的钻石,挫败了黎塞留挑拨国王和王后的阴谋。

在看这书之前,我看了作者亚历山大·仲马的一个小故事:大仲马的一位好友前来拜访他,见他正独自坐在书桌前,双手抚摸着稿纸,低声抽泣着。朋友就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等,可等了好长一段时间,还不见他的情绪有所好转,就决定去劝劝自我的朋友。他拍了拍大仲马的肩膀,关心地问:“亲爱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令你如此悲痛?大仲马回头一看,见是好友来了,便把事情的原委诉说了一遍。原先,大仲马正在创作《三个火枪手》,最终由于故事情节发展的需要,其中\www.paomian.net\的一个火枪手非死不可。可大仲马十分喜欢这个人物,想试图改变这个人物的命运,然而却无法做到。他一想到自我喜欢的英雄人物将被自我的笔杀死,而自我对此又无能为力时,就不由得悲痛至极,流下了眼泪。他的朋友听了他的诉说后,笑着对大仲马说:“我的朋友,你可明白我已来了多久了……”这时大仲马的一位仆人刚好从门口经过,听了这话也笑了,说道:“先生,您可是来了四十五分钟,而主人却已经哭了好几个小时!看完这故事我对大仲马的感情十分佩服。完全是真情实感。

从书中也能够看出来他的感情有多深。我想起来我以前没有真情实感的作文,感到十分羞愧。我决心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的作文。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篇六

如果说友谊是一棵常青树,那么浇灌它的必定是出自心田的清泉,如果说友谊是一朵开不败的鲜花,那么照耀它的必定是心中升起的太阳。读了《三个火枪手》,让我更明白世界上最完美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

《三个火枪手》是大仲马的代表作《达达尼昂三部曲》的第一本也是一部历史小说,从1625年至1628,共历时四年。它以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三朝代和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黎塞留掌权这一时为背景,描述三个火枪手阿多斯、波尔朵斯、阿拉宓斯及其朋友达达尼昂如何忠于国王,与红衣主教黎塞留斗争故事。

三个火枪手——阿多斯、波尔朵斯、阿拉宓斯在小说里扮演着不一样的主角。阿多斯原名拉费尔伯爵,后因种种原因抛弃了爵位,做了火枪手,他沉着冷静,最危险的时刻也不动声色,有着一种天生的贵族气质。波尔朵斯身材高大,虽然脾气急躁,但却为人侠义,心胸博大,加入火枪队以后,成为阿多斯和阿拉宓斯的好友。阿拉宓斯英俊潇洒,不苟小节,他原是一个修士,还是一个诗人,早与阿多斯为友,后被阿多斯硬拉进火枪队。作者在刻画这三个亲密的朋友时费了许多精力,使他们构成了强烈的比较。

在古希腊人看,道德的伟大就在于对朋友有始终不渝的爱,对于敌人有不可磨灭的恨。莎士比亚说:“朋友间必须是患难相济,那才能说得上真正友谊。”这句话放在那里真的是再恰当可是了,主人公达达尼安与他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托斯、阿拉密斯就是四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莫逆之交,生死朋友。谁有钱都拿出来大家花,遇到事情也一齐行动。不管是出入枪林弹雨,还是拿着脑袋去冒险,每一个人都毫无怨言,甚至积极主动。达达尼安多想当官,可当他拿到空白的火枪队副队长的委任令时,还是先去逐个请求了三个朋友的理解。在大家都拒绝,而阿多斯填上达达尼安的名字后,达达尼安禁不住流下了眼泪,说他今后再也没有朋友了。

是啊,友谊多么珍贵啊!“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没有了友谊,哪会有高山流水的佳话?没有了友谊,哪会有管鲍之交的千古传奇?没有了友谊,谁来塑就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友情真谛?友情被人比喻成“严冬里的炭”、“酷暑里的浓荫”、“流中的踏脚石”,又被人誉为“世上唯一能够通心的良药”。这样完美的一种情感,谁不想得到呢?孙中山与李大钊,舒伯特与贝多芬,契诃夫、柯罗连柯与高尔基哪一个彼此间不是圣洁的友情?

三个火枪手,他们的精神值得歌颂,他们的行为值得赞扬。他们互帮互助,以牺牲小我,保全大我的精神一次次置之死地而后生。在他们的行动失败后,他们互相安慰,并商讨如何再次克服困难,完美的策略和精密的武器装备,更使他们如虎添翼。火枪手们把红衣主教卫队打得花流水、闻风丧胆,更令我拍手叫绝。

火枪手们的团队合作精神令每一个我们折腰。那么在我们现代化社会中是否也存在着这种火枪手精神呢?怎样没有,你是否研究军队作战胜利需要什么?球队比赛得分需要什么?船队远航归来需要什么?团队精神!如果没有它军心何从稳定;如果没有它球队打球何等散乱;如果没有它所有的船员将葬身海底。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篇七

还记得这本书从买到看完也才不过一个月。也是一鼓作气的看完的,每看完一部分就有那么连贯的情节浮现在眼前,每个火枪手的性格迥异,最喜欢的还是阿托斯的性格,沉默但是思维最冷静,最正确,阿拉密斯内心还是教徒,但是忍不住爱上情妇,波尔托斯则是真正的爱上了繁华的一切,我们的主人公达达尼昂就像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正好在适合的时代展现了他的勇敢,智慧,包括他的爱。

他们在决斗中相识,在决斗展现贵族的气质,在决斗中更了解朋友,一起酒肉,一起患难,甚至牺牲,虽然他们都很爱自己的生命。他们可以为了火枪手的尊严教训红衣主教的卫队,达达里昂为了证明爱情,阻挠了红衣主教的计划,避免了王后的屈辱,三个火枪手为了朋友也不问原因就给予帮助,为了拯救被劫持的康斯坦丁,达达里昂多番打听,也几乎爱上了米来狄,也在意外中发现了她的秘密,发现这样一个恶魔在世界上存在。

米莱狄作为红衣主教的效忠者,在拉罗舍尔围攻中要杀害白金汉,凭借魔鬼的声音蛊惑了狂热的教徒来完成。这样的魔鬼也被审判了,最后故事才告诉我们,这个魔鬼身上背负的罪恶,也让我们想起了有因有果。

这本书让我领略了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展现了他丰富短暂的经历,就像结尾说的也是他甜蜜的回忆。四个朋友间亲密的友谊,也不忘三个追随者的忠诚。让我们看到仇恨与复仇的魔鬼所做的一切,也有因为爱,可以做任何事情,愿意付出任何东西的兴奋。

说说作者吧,大仲马仿佛让我回到了“金庸的武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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