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字随笔作文高一精彩10篇

2024-02-05 05:05:05 作文 0次阅读 投稿:佚名

随笔是议论文的一个变体,兼有议论和抒情两种特性,通常篇幅短小,形式多样,下面是美丽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500字随笔作文高一精彩10篇,欢迎参考。

高一随笔500字作文 篇一

炎炎夏日中,人们大汗淋漓,都想让自己凉快一些,当然,我也不例外。所以,我决定和爸爸一起做清凉的木莲。

我们买来了薄荷水、木莲粉、糖,又准备了冷水和热水,外加一个盆子。材料齐全了,下一步便开始做了。第一步,将木莲粉搅拌均匀。爸爸把木莲粉倒入水中,我自告奋勇地说:“爸爸,让我来吧!”爸爸点了点头,把筷子递过来。我用力地按照顺时针方向搅拌着,过了一会儿,只见木莲粉的颜色慢慢得变淡了,逐渐没了踪影。一分钟,木莲粉和水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

第二步,倒入热水。我拿着热水杯,向盆子里倒入,顿时,一股热气扑面而来。

第三步,按照自己的口味放入薄荷水和糖。这时,爸爸对我说:“可欣,待会儿放完调料之后木莲会慢慢冷却。薄荷水不要放太多。爸爸先去忙了。”这个时候,我一心只想着木莲,爸爸的话似听非听的。我想,多放点薄荷水吃起来应该会更凉快吧!于是,就往里面加了一大瓶的薄荷水,又放人了糖,十分钟后,木莲渐渐变得像果冻一样了。时候到啦!我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大勺,放进嘴里,“好辣呀!”我大喊道。

这时,我才猛然想起了爸爸的话。唉,第一次做木莲,失败。第二次,我控制好了薄荷水和糖的数量,终于品尝到了清凉美味的木莲。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今天,我亲手体会到了它的含义。

字随笔作文高一 篇二

我喜欢音乐,因为它能读懂我的心灵。

我喜欢那劲暴的摇滚乐,吉他、贝司所发出的重金属的响声,歌手大声的呼喊声,富有节奏感的音律。这一切都让我沉浸在其中无法自拔。戴上耳麦,关上房门,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那铿锵的拨弦声让我的心随之跳动,我的心随着音乐一齐摇滚,忘了自我,忘记世俗的浮沉。

音乐,能发泄我消极的情绪。

我喜欢那温柔的抒情曲,古筝的柔美,钢琴的清新都让我无法自拔,喜欢捧着小说,听着《梁祝》,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凄美爱情,小说中主角的命运坎坷,泪像珠子般一颗颗脱落下来,掉在墨香的纸上,染出一片水迹。音乐能控制我的情绪。它欢乐,我欢乐;它悲伤,我悲伤;它愤怒,我愤怒;从曲子中听出作者柔柔的情,温温的意,音乐控制了我的情绪,掌控了我的心。

音乐,能牵出我的悲伤。

我喜欢那悲伤的情歌,从中流露出的是演唱者自身的伤感与无奈,听着那些感人的歌声,我的心也跟着不禁伤感起来,是否有情人终究不能成眷属?是否相爱的人真的不能永久?下一秒,歌曲回转,明天起,开始新的一天,又露出他们的乐观向上,是的,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能被打倒。音乐教给我道理,给我无限的启迪。

我喜欢音乐,是因为它能使我忘记烦恼;我喜欢音乐,是因为它能震撼我的心灵;我喜欢音乐,是因为它能教会我许多道理;我喜欢音乐,是因为它能唱出我心中所想。

爱上音乐,让音乐走进心灵。

高一随笔类的优秀作文5 篇三

哭落一地花香

这是很久前看到的一个故事,一个女孩喜欢上班里的一个男孩,这是隐私,也是秘密,可却无意中走漏了风声,班里同学开始指指点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照照镜子”,“她怕不是异想天开吧!”从此,女孩失去了勇气,连走路都避开所有人,害怕伤害,抵抗不住流言蜚语,面对空无一人的教室,静静地发呆……终于在一次嘲笑中她爆发了,哭着跑出教室,再难过,在绝望时,那男孩出现了,只是轻轻浅浅地笑着说:“我就想呢,是哪一个女孩子,把花都哭落了一地。”当时她就破涕为笑了。后面的故事很简单,就是女孩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男孩子也有了自己的爱人。

故事结束了,只能说故事中的男孩子真的很温柔呢,女孩子也很幸运能遇到这样的一个人,你说的青春年少时候的怦然心动是会有多浪漫呢?如果在这时受到的伤害会不会成倍地增加呢?答案相信已经有了。要相信这个世界上充满阳光与善良,温柔对待这个世界,然后被这个世界也温柔以待。

哭落了一地花香,即使落泪,也仍旧那么美好。

高一周记随笔 篇四

自从决定报考中戏的戏剧文学并且不想上任何培训班之后,我就雪上加霜地令自己陷入文化课之外的又一重迷茫。终日抱着厚厚的文学书,读得头昏脑涨。我终于体会到,艺术生其实比普通考生还要辛苦,文化课上的些许优惠,是要以专业课的丰盛作为代价的。

今天开始上二晚,政治老师盯班。他很爱讲课的,要一直快乐地说乏了,才放我们自习。但是书上的东西无非是老一套,他一个人说,没人听他的,只有开诨玩笑时,大家才提起精神来。

“写作业可以偷点儿懒,但政治不能!你们最后学习就要这样,一周复习政治,一天复习历史,半天复习地理。”“你别抬杠!别和马克思抬杠!抬杠你也找不到他……”“于丹特别喜欢周杰伦。其实她不是喜欢周杰伦,她是喜欢方文山。其实她也不是喜欢方文山,她是喜欢中国文化……”

他说话就是这个味儿。我们听了大笑,但是不敢笑得太过。他的另一个身份是训导主任。

八点半放学,路上碰见陌筝,背着画夹刚从画室出来。我问她考北服还是央美,总不会真的八大美院全考过来吧,她说最有把握的还是天美。又问我考哪儿,我说中戏。突然想起在一本书里读过的一句诗:“我是那上京应考而不读书的书生,来洛阳是为求看你的倒影。”

我多希望这个人就是我啊。

高一随笔作文 篇五

经历了从初中到高中的一个转型,似乎并未有多大的变化,最多是校服一换,年龄一长,进出的校门不再,身边的老师同学重组罢了。又或是曾经欢快跳跃的心,增加了一分稳重,一分小小的寂寞。开始向林妹妹看齐。开始流行伤感都文字。

翻开小学,初中的作业本,对比一下现在的字体,不得不承认变化的巨大。时间真是一种魔力,不单会把记忆流走,更会把性格磨平。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自己不再是自己。

开始照镜子,镜中的自己并无二样。但我不知道,镜子只能告诉你表面的现象,无法照进内心。

面对所有人,学会了伪装,生涩僵硬的笑容连自己都觉得丑恶。然而,周围人他们不伪装,只是戴上了厚厚的面具,看见不了模样。惊叹,怎么会有面具这样的发明。人类确实充满智慧。

记忆在我的大脑中,不再有落脚点。于是它开始了一场旅行,带着所有,开始了远方的征程,渐行渐远……

“当记忆的线缠绕过往支离破碎,是慌乱占据了心扉…”

小刚的歌曲总是带着浓厚的怀旧色彩,唱出许多人的所感,所想,所叹。支·离·破·碎,确定有如一滩碎玻璃在阳光的照射下刺得我生疼,然后落下眼泪。

高一周记随笔 篇六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18世纪的小说家笛福的代表作,这部文学作品一出版就受到人们热烈欢迎。到19世纪末,各种不同版本,译本甚至仿作已经不下700种

由于船只失事,鲁滨逊漂到了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在那里生活了28年。

到荒岛以后,为了生存,鲁滨逊从沉船上取工具和食物,用帆布在小山上搭起帐篷,帐篷后面有一个山洞,他用几个月的功夫,把山洞建成了住所,并且用简单的工具制造桌椅,书架等家具,还猎取野禽的其他小动物作为食物。

当他在荒岛上度过了23个年头的时候,岛上来了一群食人的生番,他勇敢地开枪打死了几个野人,救了一个俘虏,给他起名:星期五,还叫会俘虏说他本国的语言,使“星期五”变成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后来,他又救出了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他满意地说:“我这岛上现在已经有了居民。我的百姓都会完全服从我,我是他们的全权统治者和立法者。”他不但有了船只,面包,陶器,种植园,牧场的住所,而且战胜了偶尔来岛里的土人的帮助被劫持的英国船主*了水手的叛乱,最后,以商人冒险家的身份克服了人为和自然的障碍,游历各国,重新回到了离别25年的英国。

鲁滨逊是笛福心目中的理想人物,他是资产心目中的新人和英雄,同时也是殖民者。作者以引人入胜的故事说明了只要拼搏的奋斗,就可以创造奇迹。这种坚韧不拔的创造精神使鲁滨逊得形象具有巨大的艺术魅力。

高一随笔500字作文 篇七

闻着淡淡花香,望窗台外。想着:我眼中的毅力是何样?

我眼中的毅力是自强不息

刘翔:一位跑步健将,可你知道他的故事吗?他受伤后退出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这是多么可惜呀!可是刘翔并没有放弃。他凭着顽强的毅力。不断的作康复运动,不断的锻炼。终于重返赛台,在亚运中取得出成绩。成为第一个三夺110栏冠军。刘翔向我们展现出他的自强不息。

我眼中的毅力是献身科学

居里夫人,发现元素镭的伟人。可是人们可知她背后的辛酸泪呢?

在她之前有人发现发射线元素,可没有一个人去实验。而她在当时社会的鄙视下依然做实验经过三年又九个月她终于从成吨的矿渣提炼出0。1克镭。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呀!我们也知道放射对人体有害,可她却献身科学的。

我眼中的毅力是为了追逐梦想

巴尔扎克一代文学巨匠,可是您知道他如何追逐梦想吗?巴尔扎克想成为一名作家。而他父亲却希望他成为一名律师,对巴尔扎克不支持。巴尔扎克就开始自己完成梦想。他一次次寄稿给报社,一次次被退稿。可他并没有心灰意冷放弃追逐已久的梦想。最终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成了我们眼中追逐到梦想的文学巨匠。

一阵清风吹过滋润了我的心田。我明白我眼中的毅力是自强不息,是献身科学是为了追逐梦想。啊!我眼中的毅力!多么的震撼!

字随笔作文高一 篇八

在骄阳烈日之下,站军姿、踢正步是每天必须要做的任务,当然,还会有很多命令,而我们也不能迟疑,时刻保持最高的精神集中状态之中,才能顺利度过,对教官发现,那就是要面对高压力的惩罚。站的汗流浃背,双腿已经开始瑟瑟发抖。仍在坚持的我们,才知道,吃苦才是军训的核心存在。相信在迈入以后的学习之中,吃苦也是必须要具备的精神。

高一军训心得之中,最重要的就是和同学之间建立起深厚的友谊。很多原本新的面孔,到军训结束之后,开始熟悉,并且大家都有同病相怜之感。终于知道,为什么战友情那么深厚,其中不仅包含着彼此之间的情谊,更是一种患难与共的熟悉感。在军训之时,大家一起玩乐,一起唱歌,一起成长,这样的经历,让我们彼此之间拉近了距离。

与教官之间的情谊可能是复杂的,军人的形象,让人产生了极大的敬畏感。同样也是有极大的崇敬。可以作为老师的形象,在训练之中严格的一丝不苟。也在平时和朋友一般,诙谐幽默。对面苦累的乐观精神,也是我们身上所缺乏的。娇生惯养的我们,从来没有受到这样的严格训练,在诸多不适应之下,有教官的陪伴,面对各种困扰,意志薄弱等问题,都能够在教官的帮助下,得到完全的解决。

高一周记随笔 篇九

这周闲暇的时候,泡一杯香茗,取一本书籍,满屋飘荡着艾尔顿·约翰饱经沧桑的歌声(www.paomian.net),静下心来,好好享受这难得的闲暇时光。香茗冒出的袅袅热气,撩拨着我的脸颊,痒痒的,但我却顾不上,因为我全身心都投入到书中了……

书在每个人的心中有不同的位置,对知识有渴求的人认为书是一道正餐,特别需要;对一些忙碌于工作的人来说则是一包零食,可有可无,适当为自己补充一些能量……

书在我心中的位置是属于零食类型的,它供我娱乐消遣,当然也可以在忙碌之余补充、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它使我领略了秦文君的幽默,郭敬明的浪漫以及张小娴的淡淡忧伤。书使我拥有巨大的词汇量,使我对文学有了更深的了解:文学并不是“教科书”上那些乏味的'文章,文学可以搞笑幽默,文学可以浪漫唯美,文学也可以故作深沉。

从幼年薄薄的儿童书籍到现在比较厚的青年书籍,从有趣的《安徒生童话》到回味无穷的《红楼梦》,我也明白了各种书的价值。有些校园小说,读过后就觉得热热闹闹一场,过几个月就基本上没印象了。但古典文学不但可以增加你的文学涵养,还可以学到一些难懂的古诗词,岂不乐哉?

看书会使你“手痒”。当我一口气看完好几本课外书之后,我突然有种强烈的写书欲望。我赶紧拿出纸笔,写下了突如其来的灵感。如今,小说已写的差不多了呢!

书,让我在知识的殿堂漫步;书,让我在文学的海洋冲浪;书……

高一随笔作文 篇十

转眼间,我走过了高一。我的高一是彩色的,有伤心的灰色,有幻想的蓝色,有的红色。

刚上高一时是充满幻想的蓝色,同时还有的红色。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一切都不是自己想的那么好。本来以为住校会很好玩,可我错了。经历了住校后,我才懂住校是很苦的,那时我真的很想回家,可是我很无奈,已经太晚了。经历了住校的苦还要经历学习任务的繁重。

可见高一时的灰色很多,可是没当这些灰色是,都会有人在一旁为我打气,她们就是我的室友。当然,刚开始是我们可不是那么好的饿,曾经我们还做过一件可笑的事。

我们宿舍有一个女孩,她很好玩,常常叫我们和她一起去玩,可她的成绩很好,但是我们一玩后成绩就下降了。这时我们发现她玩后每天都躲在被子里看书,于是我们恨透她了,而且她很爱说人家,于是我们开始不太理她了。后来,也许是她发现我们不理她了,她就开始向我们没一个歉,说我不应该说你们的,请你们原谅我好吗?就这样我们又和好了。

其实这件事并不是她一个人的错,我们大家都有错。现在我们就要分开了,那晚,我们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我们同住了一年的宿舍。我们说好了要记住每个人的好,忘记所有的`坏,我们要做永远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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