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申请书(优秀6篇)

2024-02-03 15:55:06 范文 0次阅读 投稿:佚名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下面是小编美丽的编辑给家人们找到的工程款申请书(优秀6篇),欢迎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款申请单 篇一

关键词:水利合同;后期执行;解决措施;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7-00-01

一、水利合同后期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单位不能按合同提供施工条件:《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发包人应该按照合同的规定委托监理人把建筑物结构图、配筋图、体形图、设计图、浇筑图、加工图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给承包人。但有些建设单位,一方面由于其水利工程的设计方案和建设方案没有明确,不能把施工图纸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给施工单位。另一方面,由于征地拆迁问题没有解决好,群众干扰和阻挠施工,以至于施工用地不能及时地提供给施工方。另外,提供劳务人员和机械设备也不能很好的满足施工的要求,以至于施工达不到相应的标准。

(二)施工单位自行更换驻地管理人员:《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工程项目中的项目经理,应由承包人指派。但项目经理指派和更换,均应事先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如果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事先同时承包人,并委托其他的代表替其行使职责。但有的工程项目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在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将项目经理人员全部更换。

(三)施工单位不按工期完成任务:《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工程项目承包人如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完成工程项目,应该向监理人报送赶工计划,并制定赶工措施报告交由监理人进行审批。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制定的赶工措施要保证工期能按照后来制定的计划完工,如果制定赶工计划后执行赶工措施后仍不能按照约定的工期完成,那么项目承包人不仅要承担工期延误的费用,而且还应支付项目违约金。虽然合同条件对上述条款做了规定,但是有些施工单位并没有按照《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的规定,向项目承包人报送修订进度计划,并及时采取有效的赶工措施,以至于造成工期严重被延误。

(四)不按合同提交付款申请单和支付工程款:《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工程项目承包人应在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之内,向监理人提交包括全部工程价款和其它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的详细证明文件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完工付款申请单要求一式四份,并且工程有关价款是在移交证书注明的完工日期之内的。但有些施工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另外,《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监理人应在28天内完成承包人提交的付款申请书复核,在于承包人共同协商不妥之处,并进行完善修改后,监理人进行签字,并把完整的完工付款证书交由发包人进行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付款证书的42天内完成审核,并把工程款项及时交给承包人。但有些建设单位并没有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项,以至于现实中出现水利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比较多。

(五)监理单位不能公正的履行职责:《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监理人在工程项目中应公正的履行职责,在审批文件、确定价格、做出指示的时候,应遵守合同的规定。在涉及到其它工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时候,应对事实进行查明,并与双方进行充分的协商,以做出公正的决策。但是有些监理单位,不仅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派出监理人员,而且有些驻地监理人员也没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另外,有些建立人员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管理和控制不严,验收资料和工程结算表签字不及时,或有些不具备资格的监理人员进行验收签字,以至于水利工程工期延误或质量不达标。

二、水利合同后期执行的解决措施

(一)对签订合同进行规范:对签订的合同进行规范是后期合同顺利执行的基础。水利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合同范本,对签订主体、合同编号、单位印章、违约条款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范,并通过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合同的签订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签订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和管理:水利工程的监督机构和监理单位,要做好水利工程合同履行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工程款项审批等,保证工期、质量和工程款项都按照合同履行到位。防止出现不按照合同规定延误工期、质量监管不严、工程款项不到位等现象出现。

(三)加强合同有关知识的宣传和学习:水利工程有关的项目单位各方要加强合同有关知识的学习,认真了解《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各项条款。在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在项目进程中,完全按照合同的条款认真执行,并在出现违约现象时,按照规定的条款进行索赔。

(四)建立合同备案和档案制度:水利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水利工程合同的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合同签订的条款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合法行为进行及时的纠正。对水利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建立诚信档案,并做好工程项目主体单位的诚信记录,通过记录约束项目主体行为,从而规范工程市场秩序。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合同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合同设立损害对方的利益或不履行工程合同的行为要进行及时的纠正,并对项目有关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惩。比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应不低于合同约定价款金额的10%,并分两次支付给承包人。第一次预付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的40%。当有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付款时,主管部门应进行责任追究和惩罚。

三、结语

随着国家在水利方面的投资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水利合同在工程建设中起的作用越来越大。水利工程主管部门不仅要建立合同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且还要加强合同有关知识的宣传和推广,以便减少水利工程的纠纷,提高水利工程市场的公平公正性,促进水利工程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高国奎,申先龙。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海河水利。 2007(01)

[2]刘淑梅,王洪军。水利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浅析[J]. 科技信息(学术研究). 2008(24)

[3]吴晓燕。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实践与体会[J].经营管理者。2010(09)

[4]王晓红。水利工程的造价管理[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18)

工程进度款申请书 篇二

工程进度款申请书

西安华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我方承担的六号楼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施工合同为以下部分: ㈠. 强电部分

1.照明配管(KGB)穿线灯具安装。

2.插座配管(KGB)穿线插座安装。

3.配电箱安装。

4.系统调试。

㈡. 水部分

1.给水系统安装。

2.排水系统安装。

3.洁具安装。

㈢. 弱点部分

1.电脑、电话部分配管、穿线、面板安装,线缆测试。

2.配管材质为(KGB)线管。

㈣. 暖通部分

1.进回水管道安装。

2.管道的防腐,保温。

3.暖气片安装。

现我方已完成的工程进度为以下部分:

1.一层商铺强、弱电桥架以安装到位。

2.一层商铺强电配电箱已安装到位,弱点管已安装到位。

3.一层商铺暖通管、阀已安装到位

4.营销中心暖通以完成。

5.二层商铺消防通道以东,暖通主干管已完成。

6.二层强电桥架已完成。

总工程价款为182772.03元,你方第一次批工程进度款为21880.00元。我方现已完成工程进度的60%,特此请求第二笔工程进度款。

申请方:审批方:

陕西德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华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方代表:审批方代表:

日期:日期:

工程款申请单 篇三

关键词:南水北调;施工阶段;投资控制;计量支付

Abstract: The measurement payment of investment control is the previous inspection audit points in 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For the problems easily occuring in inspection audit and combining with the individual experience of project management in Baoding 1#section in Tianjin main line of the 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this paper simply introduces the measurement payment of investment control in the construction phase of this project.

Key words: 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construction phase; investment control; measurement payment

中图分类号:TV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投资控制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主要是依据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和工程款支付,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正确处理工程变更及索赔等。结合本人在南水北调天津干线保定市1段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实践经验,主要从计量支付方面浅谈一下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工作。

南水北调天津干线保定市1段工程施工阶段计量支付工作主要涉及合同项目、变更项目及索赔项目几个方面。

一、合同项目

稽查审计中合同项目计量支付易出现的问题:计量签证支持性材料缺失、总价承包项目不按要求分解等构成违规支付或结算不及时等情况。

南水北调天津干线保定市1段合同项目包括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措施项目两部分。

1、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施工合同条款中规定,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实际计量工程量可能超过合同工程量,也可能低于合同工程量。

保定市1段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申报,要求每项工程量都要有支持性材料,如工程量计算书、质量检验检测合格单等,避免了不合格项目及未发生项目计量认证。单项工程量超合同工程量部分,填报实际工程量超合同工程量情况说明表,经监理、设计、发包人同意后,再进行月计量申报。对于实际完成工程量超合同工程量的项目,如果该项目合价占合同总价的2%以上,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15%以上,且工程量的增加引起了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需变动单价时,则按变更项目的支付原则处理。除此以外,对于合同内项目超合同工程量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最终复核后,套用合同单价,随月进度审核和支付及时审核支付。

2、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属总价承包项目。施工合同条款规定,承包人需将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将项目分解表提交监理机构审批。分解表中要标明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要支付的金额。措施项目按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统计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分项的应付金额列入月付款申请单内进行支付。

二、工程变更

稽查审计中工程变更易出现的问题:项目未严格执行变更审批程序,以会议纪要形式代替变更审批;施工单位在未经审批情况下实施工程变更;已处理完成的变更项目提交计量支付申请时缺少支持性材料;已批复的设计变更未按要求组织实施;变更资料不完整等。

保定市1段施工合同条款中规定,合同项目工程变更指合同签订后,因设计条件、施工现场条件、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或发包人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为合同目的而对设计文件或施工状态所作出的改变与修改,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作量超过合同工作量15%以上;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如果工程中发生的项目符合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但该项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不影响原定的价格时,则不予调整该项目单价。

变更项目单价或合价的确定原则: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

因变更引起单价或合价调整,或因全部变更而引起合同总价增减金额超过15%的,需对合同总价中管理费或措施项目进行调价。

参建各方均可提出工程变更建议,工程变更建议以工程变更建议书的形式提出,是变更审查的依据。经批准的工程变更,须由设计文件体现的,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发出设计通知,所有工程变更均应以监理机构发出的变更指令为准。

提出一般工程变更应提供资料包括:工程变更申请单、工程变更建议书、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变更通知单、监理机构与承包人协商后的报价书或监理机构暂定的估算价表、监理机构、设计单位对工程变更建议书的审查意见。施工中特殊情况下的一般工程变更,由监理机构组织发包人、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协商提出变更意见,经各方会签后作为施工依据,需编制设计变更文件的,由设计单位按照会签意见及时编制,事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工程变更遵循处理及时、程序规范、论证科学、审批严格、责任明确的原则。

工程变更要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处理,做到“先批准,后实施”,否则不予认可。

对投资影响较大的工程变更,要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从中选出最优方案或经济合理的替代方案。

工程变更的实施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变更方案执行并按照审定的投资进行控制。

三、索赔项目

稽查审计中索赔项目易出现的问题:施工单位以报告单形式代替索赔意向书,监理机构、发包人索赔处理不规范;申请索赔报告佐证材料不充分、不规范等。

索赔可以是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也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本文介绍的是施工中常见的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是指合同签订后,由于非承包人原因使承包人遭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不应由其承担的损失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赔偿要求的合同行为。

保定市1段工程中发生索赔事件后,要求承包人在索赔时效内填写索赔意向通知报送监理机构(附索赔意向书,说明索赔事件和索赔依据)。监理机构根据索赔意向通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搜集整理相关资料。承包人统计整理损失,填写索赔申请报告,报送监理机构。索赔申请报告是索赔认定的依据,主要内容包括:索赔事因简述、索赔依据(引用合同条款及其他依据)、索赔计算书(包括计算方法和依据)、索赔实施发生的原始记录、其他索赔支持文件。对连续发生的索赔事件要填写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监理机构对索赔项目进行分析、审核,与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友好协商后,签发费用索赔签认单,最终核定索赔金额随月进度审核和支付进行审核支付。

承包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后,无权再提出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承包人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所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终止期限是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时间。

索赔处理遵循原则:平时注意收集、积累有关能引起索赔事件的资料,特别是具有连续发生性质的索赔事件;以合同为依据,在尊重事实,严格审查索赔事件证明资料的基础上,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有关索赔事件,维护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索赔事件处理的时效性;加强索赔管理的前瞻性。

索赔手续必须完备,监理机构和发包人的确认手续应及时准确,时间持续较长的应按规定分时段办理确认手续。

索赔要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处理,做到“依据充分、手续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四、结束语

工程款申请单 篇四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第三条缺陷责任期为:

(一)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三)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四)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部位的缺陷责任期由发、承包双方约定。

第四条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具体工作委托市、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五条保证金的数额按工程价款总额的3%—5%比例预留,具体比例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第六条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必须约定将保证金交由受托银行托管。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保证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并与开发单位、受托银行签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协议书》。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开发单位必须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供受托银行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交纳单”。

第八条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不履行保修义务或不具备履行保修义务的能力或条件时,由发包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书面告知质量监督机构。经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向受托银行出具“建设工程维修费用支付单”。受托银行接到该支付单后从保证金中支付维修费用。如发包人和承包人皆不履行保修义务或不具备履行保修义务的能力或条件,经质量监督机构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后,由质量监督机构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经验收合格后,根据审计结果,质量监督机构向受托银行出具“建设工程维修费用支付单”,受托银行接到该支付单后从保证金中支付维修费用。由发包人委托队伍维修或质量监督机构指定维修后,不免除原承包人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保证金一般分两次返还,第一次返还时间为竣工验收满2年,返还预留工程保证金的50%,第二次返还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满5年,返还预留保证金的50%。

第十条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保证金到期返还管理。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或5年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保证金返还申请,发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返还申请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单”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报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在市建设信息网或相关媒体上公示一周无质量异议后,向受托银行出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通知单”,受托银行应在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工程质量保证金全部返还后,承包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质量责任。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第十一条受托银行未接到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通知单”或“建设工程维修费用支付单”的,不得擅自返还或挪用保证金。

第十二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工程款申请单 篇五

一、报销审批监控程序

1、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2、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总裁办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集团总裁办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总裁办每月末应将办公领用清单交财务室进行核定监控。

3、物品采购报销须按公司采购控制程序、库房管理程序、进货检验程序完备审批手续后办理报销。

4、要求财务出纳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于每月月初汇总上月的报销清单,上报上级主管。

5、瑞德总经理所产生的费用由徐总签字报销。

6、每周三定为费用报销日。培训回来的员工必须要当月进行转训,由行政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当事人填好报销单,部门经理签字,交给财务小方即可。

二、报销规定

(一)、差旅费报销规定

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2、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连同出差“申请单”、原始报销凭证,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报销。

3、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住宿费:单人或双人出差每天最高不超过200元,去深圳、广州、上海、北京出差每天最高不超过35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如有特殊情况需总裁批准方可报销。

5、交通费:员工出差需购买飞机票的,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买,不得擅自购买。如擅自购买,费用由个人承担。出差不是为处理紧急事务的,普通员工以车,船交通工具。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可实报实销,出租车票不得连号。

6、出差津贴:每人每天30元。

(二)、市内交通费用报销规定

公司员工在市内外出办事,应尽量选择乘坐公司车或公交车,原则上不提倡乘坐出租车,如确应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在报销单上

注明,报销时出租车票不得连号。

(三)、报销发票粘贴规定

报销人应将发票及相关附件分类逐张整齐地粘贴在报销单背面(左上角处),完整规范地填写相应的报销单。具体要求为:

1、费用报销单:按事类逐项逐件填写内容摘要,写清大小写金额,所附单据附件张数,有借款记录需要在报销时冲账的应注明借款人姓名、金额及时间。

2、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发票以及非行政部门开具的收款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3、差旅费报销单:按途中经过的地点及发生相关费用逐地逐项填写对应的时间、车船费等费用,因出差发生的费用填在差旅费报销单中“其它“费用项上,注明出差事由,随行人员及借款情况。

4、填写报销单时应使用水笔或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三、报销时间

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员工报销其他费用,必须在费用发生之日的本周内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四、下列情况不予报销:

1、违章罚款及其它因当事者过失造成损失浪费。

工程款申请书 篇六

工程款申请书

上海捷展门窗有限公司:

我公司施工的华际厂房幕墙工程,华际厂房工地幕墙框架基本安装完工,二楼以上幕墙玻璃已安装完工,经现场查看 幕墙工程已完成了百分之七十左右。今申请工程款20000元。

(人民币大写: 贰万元整)

特此申请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冯泳超

2016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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