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高速公路安全应急预案优秀10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带来一些帮助。
高速公路安全应急预案 篇一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省高速公路各收费站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处臵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确保收费站收费秩序、行车秩序井然,特制定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各收费站应结合站内实际情况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领导小组,站长任组长,副站长任副组长,站管理人员和各班班长为成员,切实加强收费应急处臵工作的领导。
小组成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落实成员值班负责制,随时配合当班班长处臵收费现场发生的紧急情况,同时做好下传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随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
(三)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的原则;
(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三、收费站防火
(一)收费现场突发火情处理程序
1、当班人员一旦发现火情,应沉着冷静,收费员携票、款、卡撤离火灾区域,外勤人员应立即就近取用消防灭火器材紧急扑救,同时通知值班站长。
2、火灾较严重时值班站长要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并报告处监控中心。
3、组织全体在站人员,全力救助、控制火情,若有伤员要急呼“120”请求救护。
4、在确保人员、票款安全的情况下,积极主动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救助工作。
5、当班监控员对整个过程监控录像应做好备份,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并将处理结果报管理处。
(二)火场疏散方案
1、人员疏散。应有秩序地按疏导人员要求进行疏散,做到不惊慌失措,勿混乱、拥挤,减少人员伤亡。疏散应以先着火层,后上层,再下层的顺序进行。疏散中,要走安全通道。
2、物资财产疏散。对于那些具有扩大火势、爆炸危险和价值昂贵的物资以及能影响灭火工作的物资应预以疏散。应首先疏散受火威胁最大的物资,疏散的物资要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要堵塞扑救火灾的通道,并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防止这些物资的丢失和损坏。
(三)火场自救方法
1、应尽量观察判明火势情况,明确自己所处环境的危险程度。先迅速做些必要的防护准备(如穿上防护服或质地较厚的衣物,用水将身上浇湿等),尽快离开危险区域,切不可延误逃生良机。
2、如正常通道均被烟火切断时,可利用绳子等物品连接起来,栓在牢固的物体上,顺绳下到安全楼层或地面上。如果被困于二层楼的高度,在等不到救援,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跳楼逃生。但跳楼之前,应先向地面扔一些柔软物品,然后用手扒住窗台,身体下垂,自然落下。
3、在各种通道均都被切断,火势较大,一时又无人救援的情况下,可以退至未燃烧房间,关闭门窗。还可以用衣物等将门窗遮挡,防止烟雾窜入。有条件时,可不断向门窗上泼水降温,延缓火势蔓延,等待救援。
(四)防火、灭火的基本方法
防火、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冷却灭火法、窒息灭火法、隔离灭火法、抑制灭火法。火场上具体采取什么方法灭火,应根据燃烧物质状态,燃烧特点和火场情况以及灭火器材装备的性能来确定。
(五)火灾的预防事项及措施
1、不乱丢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在危险场所禁止吸烟、动用明火。
2、不乱接乱挂电线,电路熔断器切勿用铜、铁丝代替,及时更换站内坏的插头、插座。
3、不在禁放区及楼道、阳台、柴垛旁等地燃放烟花爆竹。
4、加强对火源、电源的管理,冬季注意安全、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和大功率的电热器,更不能明火取暖。
5、加强食堂电器管理,做到人走电断,及时关好煤气。
6、加强仓库管理内易燃、易爆物质的管理,注意通风、透气。
7、站管理人员定时对站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更换与补充,加强对电器设施的检查与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8、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及举行消防演习活动。
四、收费站防盗
(一)处理盗窃事件
1、发现可疑人员进入站区或正在进行盗窃行为时,不要打草惊蛇,立即上报站领导小组,封锁站内所有进出口,由领
4导小组组织员工擒拿盗窃人员。
2、如遇到盗窃团伙人数众多或持有器械,立即拨打公安部门电话,由公安部门来处理。
3、如遗失物资较贵重,保护案发现场,并上报当地派出所,协助侦察。
4、面对正在实行偷盗的犯罪分子。必须采取正确、机智的擒贼方法,不仅可以安全保护自己,而且可以巧妙地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分子。
(二)防盗措施
1、禁止闲杂人员入内,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必须在传达室进行登记,写明进入原因和时间,经允许方可进入。
2、在现有的条件下,办公室、宿舍、收费亭、食堂及附属用房等注意关好门窗,票证员、出纳员的现金、票证要及时入柜、落锁,专人、专柜保管。
3、站管理人员轮流值班,并经常在站内巡视,每周应检查一次安全工作,并作好记载。
4、加强站内设施看护与检查工作。
五、收费站防抢
(一)处理抢劫突发事件的流程
1、拖延时间。当收费亭遇到歹徒抢劫时,收费员内心尽
5可能保持镇定,同时可假装受惊害怕,尽快将票款洒开,以延长歹徒的作案时间。
2、报警。收费员可使用收费亭内的脚踏报警器发出警报信号,引起全体员工注意,监控室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并及时通知站领导,采取相应措施。
3、组织。当听到报警铃长鸣时,全体驻站人员都要以神圣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为保护国家财产与保护同事生命安全随时做好准备,立即赶赴现场,控制事态,视情况,合理使用警械,竭力制止犯罪。若歹徒持有较强伤害性器械,或人多势众,则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主。
4、监控。利用现有的监控设备,全程记录抢劫犯罪分子的犯罪全过程,并做好详细记录。
5、协助侦察。如果犯罪分子已逃离现场,就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如脸型、身高、年龄、口音、穿着、有无特殊标记及全程监控录像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提供线索,协助破案。
在遭遇抢劫时,收费人员要反应快,临危不惧、临危不乱。首先要保持头脑冷静、镇定,尽可能理智地随机应变,收费员不应采取任何可能危及本人或他人生命安全的行动。抢劫初犯往往显得紧张不安,惯犯可能特别敏感,毫无人性。一切唐突的举动或不照吩咐办事,都可能导致罪犯使用武器。
(二)采取有效防抢措施,确保国家通行费安全上缴
1、收费员亭内工作或出亭时必须锁好门,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2、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加强治安管理。
3、加强与银行部门联系,增加收款次数,减少现金存放。
4、可在主线站增设公安值勤人员,轮流在收费现场巡视,并协助收费人员上下班及票管、核销人员收款。
5、对金额较多的主线站可增设现金传输系统,减少收费现场现金数量。
6、路政部门加密对各收费站巡逻次数,在强化路巡的同时协助收费站搞好安全防范工作。
7、收费现场除了工作人员以外,禁止其他人员逗留。
8、加强监控稽查力度,加强监控员责任心,利用监控手段,严格督促与监督收费现场各类情况,及时将可疑情况及时上报站部。
9、强化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训,加强演练,进一步完善防抢处臵预案。
10、在站监控室安臵传话筒,宿舍楼及办公楼安装报警装臵或增加电铃设备,以便提高警惕性,听到信号立即集合采取行动,并适当配备应急器械,如:警棍、电棒等,关键时刻可用于自卫与反击。
六、收费站紧急分流
为维护收费站车道畅通,确保收费工作正常运转,及时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和恶劣天气带来的紧急分流工作,现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1、及时对监控室、收费现场的设备设施及站内的发电设备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计划增开车道的卡箱。
2、监控员接到分流通知后,要立即通知值班站长和收费现场做好相关准备。
3、值班站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站内机动人员和管理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当班人员搞好疏导、收费工作。
4、值班站长要根据现场收费车道车流量的多少,适当增开收费道口,确保道口畅通。
5、加强现场文明服务,积极化解征费矛盾,为过往司乘人员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
6、如属恶劣天气导致的分流,应开启防雾灯,收费区醒目位臵设立“恶劣天气,注意行车安全”告示牌,所有外勤人员一律着反光背心,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指挥车辆快速通过收费现场。
7、监控室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做到及时报告、全面记录。
8、对车辆突发故障堵塞收费车道时,及时通知路政队将故障车辆拖离收费车道或收费现场,确保收费区域各收费车道畅通。
9、收费现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应迅速做出反应,立即向路政及所在地公安、交警和医疗部门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关闭事故车道,在事故车辆后设臵安全标志,维持交通秩序、保护现场,打开备用车道,保证其它车辆通行,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同时,组织和协调对遇难人员的抢救,以及采取灵活收费办法,及时疏导滞留车辆通过收费现场和安排人员清理现场。
七、收费站安全保畅
为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各收费站在车流高峰期间交费车辆能快速通过收费车道,为司乘人员提供安全、快速、便捷的服务,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落实日常交接制度,确保应急保障工作到位
1、收费班长每日接班前,在做好各项日常准备工作的同时,应向财务室预借好随时增开车道的备用零钱。
2、交班时,收费班长应对各车道卡箱、电脑票使用情况和现场收费设备、设施情况进行交接,有故障及时通知监控进行修复,确保每条车道随时可以使用。
(二)针对车流量高峰,适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
1、收费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开足车道,并随时准备增开车道。
2、当车流量增大,应立即调配人员增开备用车道,如车流量还继续增大,尽可能打开所有车道和部分采用复式收费方式加快收费速度。
3、当车辆拥堵超过200米时,当班监控员要及时上报处监控分中心及站领导,安排督导进行客货分流。(对于称重信息错误、无信息且无法倒车的车辆,可请示值班站长,进行降级按车型收费。)
4、当车辆拥堵超过500米时,由值班站长请示管理处领导,再由处领导请示局领导,对货车降级按车型收费(如是主线收费站,还应通知附近收费站做好分流准备)。
5、如堵车现象特别严重,以上几项还不能缓解堵车压力的话,由值班站长请示上级领导,按上级领导指示精神处臵。
(三)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和车辆安全
1、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更换车道、变更通行信号灯,摆放好警示标牌,专人疏导交通,确保车辆安全、车道畅通。
2、收费现场如出现坍塌、坑漕、隆起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情况的,应立即通知监控分中心,并向值班站长汇报,及时设臵相应警示标志提醒过往司机。
3、加强文明服务,积极化解征费矛盾,为过往司乘人员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坚持做到“五项承诺”:免费提供冷热开水、车辆加水、简单修车工具、咨询服务、日常应急药品等。
4、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收费员进亭务必锁门,出亭上厕所需关闭好门窗,走相应的员工安全通道。外勤、督导人员必须穿好反光背心,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发现有闲杂人员聚集,应及时劝阻。
(四)加强工作协调,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1、堵车情况及时上报监控分中心,利用入口发卡提示、路上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交通广播等方式,将路况信息对外发布,提示司机绕行或提前下站,并积极协调高速交警根据拥堵情况及时在附近站进行车辆分流,避免造成更大的拥堵。
2、由于车流量大,车辆之间相互拥挤,如发生交通事故,当班人员应迅速做出反应,维持交通秩序、保护现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拨打医疗急救电话,通知交警部门处理,并组织对遇难人员进行抢救,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事故现场的通畅。如有损坏设备设施的。,及时通知路政部门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3、加强值班,在车流高峰期间,值班站长必须到收费现场值班,处臵各类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现场各项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八、收费站发电设备故障
各收费站应配备有柴油发电机组,监控分中心配备了一台移动式发电机组,平常需做好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各收费站停电后,要马上启动发电机发电。如停电后发现发电机组故障无法马上发电,按以下程序处理:
1、收费站马上组织人员对柴油机组进行抢修,上报处监控分中心,请分中心做好将使用备用发电机组发电的准备。同时站监控员在保障收费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立即关闭不必要的负载设备,尽量延长UPS放电时间。
2、处监控分中心接到收费站的报告后,应马上联系拖运移动式发电机组的车辆,并安排维护员立即启动分中心移动式发电机组检查是否能正常工作,若此时发现移动式发电机组不能正常工作,须立即报告管理处领导并与外单位联系租借发电设备。
3、若停电30分钟后仍无法修好,报处监控分中心,并马上拖运移动式发电机组到收费站发电。
4、如UPS电池耗尽,而发电机设备仍未恢复,则整个收费站收费系统将无法工作,经请示上级领导批准,入口发放预编码卡,出口站通过监控分中心或省联网中心查询入口信息,人工查费率表收取通行费,给手工票。
九、收费站浸水、漏电事故
1、由于暴雨、管线泄漏等导致收费设备发生浸水、漏电等事故,目击者应马上报告监控室,维护人员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浸水或漏电原因。
2、若为浸水,应组织人员和动用抽水泵疏堵排泄,控制水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疏散无关人员和机电设备。
3、如果发现有设备或线路漏电情况,非电工专业人员不得靠近或自行处臵,电工应立即切断电源,来现场查看,尽快排除漏电故障,恢复供电。
十、收费站收费设备故障
收费站设备如出现故障应及时增开备用车道,现场当班人员应通知站级维护人员迅速进行修复,并上报处监控分中心维护班,如无法修复立即报修,并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计重设备出现故障
当计重收费设备出现故障导致车辆称重数据有误时,应按照局监控中心制定的关于计重收费机电系统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对称重数据进行修正,如无法修正,按以下情况处理:
1、单个车道计重设备故障
(1)收费班长、督导员指挥车辆倒出车道,然后指挥车辆重新慢速匀速过磅称重。
(2)若重新称重数据仍然有误,马上改用备用车道称重收费,如无备用车道,则由督导员指挥客车、货车分道行驶,故障车道作客车专用车道。
(3)若无法指挥车辆倒车重新称重,在当前错误的称重信息对司机有利的情况下(如重量无误检测数据多轴多轮胎等)经值班站长批准,劝导司机按当前的数据交费。司机不愿交费或当前错误的称重信息对司机不利时,收费班长和督导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先对车辆按免费车操作放行,并引导车辆从备用车道重新进站过磅,收费员按“不可读卡”操作进行计重收费;否则,请示值班站长,对该称重数据错误的车辆按车型收费并作详细登记。
(4)监控班长立即检修设备,若无法修复马上向监控分中心报修。
2、多个车道计重设备故障
(1)收费站长立即报告处领导,处领导协调安排交警、路政部门协助实行客车货车分道行驶,故障车道作客车专用车道。
(2)若出现严重堵车现象,收费站长上报管理处领导,再由处领导报局领导批准,对货车按车型收费,并报请处领导协调路政、交警部门组织分流。
(3)处监控分中心立即组织抢修计重设备,并报局监控中心。
3、全部车道计重设备故障
收费站长报告处领导,再由处领导报局领导批准,对货车按车型收费。处监控分中心立即组织抢修计重设备,并报局监控中心。
(二) 网络通讯故障
1、收费站与省联网中心网络中断。
若是专用通信网出现故障,则使用备用通信线路,如拨号网络;若是收费站网络设备(路由器或二层交换机)出现故障,立即上报处监控分中心进行修复,12小时内修不好,则使用备用通信线路。使用备用通信线路时,只传数据,不传图片。
2、路段分中心与省联网中心网络中断。
若是专用通信网出现故障,则使用备用通信线路,如拨号网络;若是分中心网络设备(路由器或三层交换机)出现故障,立即进行修复,12小时内修不好,则使用备用通信线路。
3、收费站与路段分中心网络不通。
有可能是专用通信网、分中心网络设备(路由器或三层交换机)或收费站网络设备(路由器或二层交换机)出现故障,立即上报处监控分中心进行修复,12小时内修不好,则使用备用通信线路通过省联网中心迂回传输重要数据。
4、收费站与收费车道网络不通。尽快联系处监控分中心进行修复,收费原始数据暂时滞留在车道计算机,网络恢复后再上传。
(三)车道计算机故障
1、入口车道计算机故障
及时进行修复,若10分钟内修不好应及时向处监控分中心报修,应根据交通拥堵情况,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发放预编码卡并按规定作好记录。
2、出口车道计算机故障
及时进行修复,若10分钟内修不好应及时向处监控分中心报修,应根据交通拥堵情况结合收费站实际情况,可采用如下措施:
(1)将通行卡拿到别的车道刷卡收费打票;
(2)由站监控室读取或查询入口信息,人工查费率表收取通行费,经领导批准给手工票,并做好详细记录。
(四)收费系统全面瘫痪
联网收费软件本身的缺陷或计算机病毒的爆发,有可能导致收费系统的瘫痪,供电系统故障、设备被水淹等自然灾害也有可能导致无法使用电脑发卡收费。出现以上情况,按以下程序处理:
1、收费站站长马上报告处领导和处监控分中心、征费稽查科,并做好启动人工收费发卡的准备工作,经批准后启动人工收费。
2、处领导批准收费站启用人工收费发卡并将情况向局管领导报告,处监控分中心和征费稽查科分别报局监控中心和养护收费处,组织人员马上到事发收费站协助工作,尽快恢复收费系统。
3、人工收费模式下发卡操作:发放预编码卡并按规定作好。
4、人工收费模式下收费操作:
(1)车流量比较小或监控室能读取入口卡信息时,通过到监控室查询或电话核实司机提供的入口站名,查费率表对照车辆按车型收费,出示手工票并按规定作好记录。
(2)车流量大或无法获取车辆入口卡信息时,按照司机提供的入口站名,查费率表对照车辆按车型收费,出示手工票并作好记录。
5、若较长时间无法恢复电脑发卡收费,上报处领导,并协调交警、路政部门从就近收费站分流,解决车流量压力。
十一、司机堵塞收费车道
(一)个别司机堵塞车道
1、司机以无钱或钱不够为理由堵塞车道:收费员报告班长,班长督导劝说无效时,暂押司机的证件,详细登记计重数据和应缴金额后,暂按免征车操作,将车辆引导到指定地点停放处理,做通工作或司机凑足应缴费额后用手工票收费并做好登记。
2、司机以称重数据不准确为由拒绝交费堵塞车道:收费员报告班长,班长请司机出示证件和货单,如班长根据相关资料判断称重数据确实有误,则按照“个别车道称重设备出现故障的处理预案”进行处理;如果司机无法出示相关证据且班长根据经验判断称重数据准确,则按照“司机无理取闹拒交通行费堵塞车道的处理预案”处理。
3、司机无理取闹拒绝交费堵塞车道:开启备用车道,监控员作好记录并拉近广场摄像机录好车辆堵道的全过程。班长、督导员耐心宣传政策尽量说服司机,如无法说服,由执法人员亮证告知司机拒交通行费堵塞车道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如司机仍不按章收费,值班站长联系路政或交警部门拖车将拒费车辆拖离车道后,对司机进行教育,以手工票收缴通行费并视情况予以适当处罚。
(二)司机聚众堵塞车道
当出现几台或多台车司机同时堵在车道上无理取闹拒绝按计重数据交费时,现场当班人员尽力控制局面同时报告值班站长,值班站长立即到现场处理并联系路政、公安交警部门协助,当班监控员对堵塞车辆和人员进行重点录像。当出现严重堵车或出现局面难以控制的情况时,值班站长须报告处领导及征稽科,申请暂按车型收费放行车辆以免引发大的纠纷,局面得到控制后须马上恢复计重收费。此类事件发生时,路政队、稽查队要马上赶赴现场协助处理,平息事情。事后收费站要将详细情况连同录像资料报管理处,处征费稽查科联系路政、公安交警部门对带头闹事的司机依法予以严惩。
遇有上述堵塞车道情况发生时,监控室必须对全过程进行录像,随时追踪焦点人物及行为,并做好相关录像资料的复制备份。
十二、收费现场出现征费纠纷
计重收费实施后,收费站更应加强文明服务,收费员要多向司机做宣传解释工作,设备出现故障要向司机表示歉意。值班站长要及时出现化解征费矛盾,防止发生吵架、打架之类的征费纠纷。一旦发生征费纠纷,监控员要重点录像,各收费站要做好以下几点:
1、启动站内紧急预案,召集站内员工到现场维持秩序,起到对司机的威慑作用,确保收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资金安全,防止事情进一步扩大。
2、马上联系公安交警和处稽查队、路政队到现场协助平息纠纷,事情平息后,由公安部门依法公正处理。
3、发生征费纠纷时,工作人员只能进行正当防卫和采取措施平息纠纷,不得在事情平息后,集中对司机进行打击报复。
十三、处理收费站紧急情况的几点要求
1、确保工作人员和过往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
2、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局面。
3、确保不出现严重堵车的现象。
4、出现紧急情况时各部门要快速反应,协调联动。
5、在处理紧急情件时,各级管理人员既要按章办事,又要根据现场情况灵活处臵,还必须做到依法办事。
各单位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紧急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要做到处臵得当,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 篇二
为预防我校学生发生交通不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特制定我校学生交通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一、交通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处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要经常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特别是教育学生在出校门时要注意门口的交通安全,防止人流过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记录。
2.报告。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在场的教职工均有权也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展开营救工作,同时立即向市教育局和交警部门报告情况。
3.应急工作分工
a、现场处理组:刘xx、廖xx、各年级组长
职责任务:迅速处理现场情况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刘有根负责向交警报告情况;廖柏清和班主任协助医院,做好抢救工作;科任教师管理班级上好课。
b、留校处理组:袁xx、xxx、教导处、团委、班主任
责任任务:迅速了解情况、负责向市教育局汇报;迅速查清受伤学生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
c、机动应急组:阮xx、张xx、总务处、工会、办公室、班主任
职责任务: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随时准备接应的一切准备。
接应工作:
成员:
2、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校应急人员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如果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交警等部门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三、预案设置
学校根据人员特点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人员分成:
现场处理组:
职责任务:以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负责处理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决定:联系120进行急救;联系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在交警赶来之前设置好路障,防止二次故事的发生;向校内发出指令;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报告情况;
②向医院要求,
③做好抢救准备;
④向教育局报告;
⑤向校内发出指令。
留校处理组:
职责任务:迅速做好了解情况、做好接应工作。具体准备工作:
①迅速查清乘车学生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
②迅速通知应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
③根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迅速落实医院、车辆、及有关人员。
机动应急组(刘作建、王振武、杨家寅)。
职责任务: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随时准备接应的一切准备。
1、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制度。
(1)事故出事后,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要在第一时间内应拔打120急救、交警部队,使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有效的救助。
(2)在拔打急救电话后,学校所有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或组员报告情况;组长根据情况决定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非常特殊可越级上报。
2、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小组成员按应急预开展紧急救援工作。通知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现场处理组),迅速赶赴现场。(留校处理组)立即通知班主任、家属等到位。
3、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急处理措施:
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有关小组成员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同乘学生或教师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伤员抢救: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积极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协助交警、交管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或教师的护送工作。
3、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教师车祸根据政策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4、学校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协助学校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调查组可独立写出调查报告,报教育局、公安局。
五、其他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做到:
①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的通讯要保证24小时畅通,小组成员在工作日,上班前至清校后一小时内,必须保持通信畅通;
②休息日,上午尽可能开机;
③特殊情况,应做到24小时开机。
2、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向组长(法人)汇报,不迟报瞒报。
3、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进行严厉的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人员要送交公检法部门进行处理。
高速公路综合应急预案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高速公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的规定,《xx省交通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和《xx省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结合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xx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经理部、xx高速公路各标段项目经理部、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桩基质量检测站、xx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xx省程有限公司岩土分公司软基试验段项目部、河海大学xx高速公路软基监控课题组和xx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范围为:xx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建设安全事故、xx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事故、有关参建单位参建职工伤亡事故等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异常情况
第四条本预案适用单位应结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实施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xx高速公路协调小组
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事故协调小组负责指挥、协调
(一)组长:x高速公路有限总经理;
(二)副组长: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xx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经理部项目经理
(三)小组成员:工程部经理、行政部经理、安全员及各参建单位项目部负责人
(四)协调小组办公室
1、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由工程技术部经理任办公室主任
2、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协调小组成员及发生安全事故系统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
第六条应急处理指挥部
(一)指挥:xx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经理部项目经理
(二)副指挥: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员
(三)指挥部办公室及工作人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xx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经理部工程部,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其它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
(一)组长: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
(二)成员由各参建单位安全员组成,并组织一支负责应急救援抢险的队伍
第八条事故现场应保障有足够的卫生医疗、救援救护、治安保卫和通讯、供电、后勤保障设施及人员
第九条相关机构(部门)
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除履行好职责、规范要求外,应积极配合和协调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工会、纪检监察部门、公安交警和消防部门、卫生医疗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妥善、高效地处理好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三章机构职责
第十条协调小组职责
(一)负责xx高速公路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宣传工作
(二)督促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三)检查督促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做好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指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演
(四)发生特大、重大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应急救援、抢险和处理xx高速公路事故范围内的支持保障工作
(五)督促、检查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按责任划分进行奖罚认定和处理,并逐级上报
第十一条应急处理指挥部
(一)结合xx高速公路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负责修改完善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全面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处理实施的准备工作,统一调配人、财、物等资源
(三)负责制定应急处理实施预案演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上级领导批示要求必须赶现场事件时,应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进行紧急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并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原因、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
(一)负责制定突发安全事故日常预防工作安排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应急处理工作职责
(二)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应变演习,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三)发现、接报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尽快控制险情蔓延;必要时报告上级部门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事后,涉及单位责任的,进行全面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四)事故单位和(或)有关主管单位(部门)应积极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和恢复生产工作
第四章事故划定
第十三条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成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抢险和调查处理:
(一)工程建设施工方面
1、发生重大事故造成2人及以上死亡的;
2、因设备或机具造成伤亡人数之和在5人及以上的;
3、发生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等事故及其他重大异常事故的
(二)职工伤亡事故方面
1、生产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死亡2人及2个以上的;
2、职工发生中毒10人以上的
(三)xx高速公路建设范围内发生的其他安全重大事故和异常情况
(四)省、厅、集团、其它领导单位以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批示要求赶赴事故现场的
第十四条应急处理指挥部按隶属管理、分级分工的要求、除按第一条条款规定范围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外,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应急处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相关成员应赶赴现场直接组织指挥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
(一)交通工程建设施工方面
1、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死亡的;
2、因设备或机具造成重伤人数3人以上的;
3、发生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等事故及其他重大异常事故的
(二)职工伤亡事故方面
1、生产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死亡的;
2、职工发生中毒5人以上的;
3、xx高速公路建设范围内发生的其他安全重大事故和异常情况
4、省、厅集团、其它领导单位以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批示要求赶赴事故现场的
第十五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除按第一、二条条款规定范围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外,其他规定范围外的相关情况均适用:包括xx高速公路建设范围内发生的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和异常情况
第五章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协调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协调小组接警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组织指挥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并进入响应工作程序
(一)协调小组办公室正、副主任安排组织实施。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和处室各司其职,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及时制定应急处理安全保障措施和其他安全管理保证事项,并监督指导应急处理指挥部组织贯彻实施
(二)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响应工作,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及时增加所需的应急处理援助响应人员、设备等;并切实做好救援、抢险、处理和善后的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接警后,主要领导应过问事件并亲自或委派专人负责指挥,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制定临时应急处理措施,及时进行救援、抢险,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
(二)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响应工作,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所需的应急处理援助响应工作情况;并要求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及有关人员切实做好救援、抢险、处理和善后的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发现、接报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报告当地政府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并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十九条员工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积极投入到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和处理之中去,并积极配合、协助事故的处理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章支持与反馈
第二十条协调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收集、统计、审核和上报工作,并应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二十一条当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级领导组织机构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奖惩、总结成绩,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吸取教训,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应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专业技能知识,开展广泛的自查自纠工作,增强职工的应急应变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以提高全员安全文化素质
第二十三条全面进行现状安全管理预评价和行业系统安全卫生管理整体评价,落实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和贯彻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绩效管理与安全科学评价的有机结合
第二十四条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的事故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全面配合本预案的宣贯工作,并进行不断完善、充实,以验证其实施过程和正确性和效用性
第二十五条关于特大安全事故的有关问题适用于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有关条款严格照此规定执行和办理,确保管理到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协调小组、应急处理指挥部和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由继任人承担当然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试行预案由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试行预案从发文之日起试行
高速公路综合应急预案 篇四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高速临公司安全生产月工作有关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我站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安全生产列入征费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日常安全工作及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完成20__年的各项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首先,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二是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完善主要领导抓安全的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三是实施安全责任监控,及时发现问题、治理隐患。四是班组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将每一名员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负责的安全生产格局,真正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以履职尽责为前提,做到职责清晰,标准量化具体。
二、继续抓好安全工作四个关键
一是抓好关键时间的安全。针对季节特点对安全工作的影响,及时开展雨季防汛、防雷,冬季防火、用电安全等专项检查和治理。掌握特殊时期的安全工作动态,有针对性的布置站内的安全工作。
二是抓好关键部位的安全。加强对收费岗亭、治超岗亭、监控室、票证室、配电室、食堂等关键部位的监控,同时,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演练计划。
三是抓好关键作业的安全。重点对收费岗亭票款、柴油存放、发电等工作加强安全措施及责任的的落实,细化过程管理,完善安全确认制度。
四是抓好关键人员的安全。对操作岗员工实行重点监管,重点培训、重点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意识,时刻关注关键人员的工作状态,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力度,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1、强化专业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盗、防抢、电器安全等安全专业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及责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突出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各班组要由部门负责人牵头,经常性、有针对性的对站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要坚持深入现场,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3、开展好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将安全生产自查作为我站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方式,通过对全站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加以整改完善,推动我站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结合我站工作主体,深入推进“保安全”工作
围绕我站管理工作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理念宣灌、安全知识普及安全标识等工作,使“岗位保安全”成为全站各岗位职工的自主行为和意识。此外,紧紧抓住“保安全”这一共性问题,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理念有机融入收费工作中来,推动收费管理安全文化的发展。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应急预案 篇五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加强南宁市辖区内由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使管辖权的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我市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切实保障我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处置我市高速公路交通拥堵。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及自治区公安厅《广西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凡我市高速公路发生因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以及其他影响安全畅通的突发事件,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中断和车辆滞留的,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快速反应、依法实施的原则,将应急救援和交通疏导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
2.启动条件
凡在我市高速公路发生以下情况的,启动本预案:
(1)达到高速公路一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严重影响相邻三个以上省(区)高速公路通行的;
(2)达到高速公路二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涉及相邻两个以上省(区)高速公路通行的。
(3)达到高速公路三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影响区内相邻三个以上地市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的。
(4)达到高速公路四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影响两个以上地市辖区内高速公路通行的。
(5)达到高速公路一般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6小时以上的,造成车辆滞留,影响本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的。
3.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3.1领导小组
成立南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市公安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我市高速公路应急响应处置的领导与总协调。
副组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我市高速公路应急响应处置的具体指挥与协调。
成员:我市高速公路沿线各公安分县局主要领导、特警、巡警、交警支队、消防支队主要领导。(交通应急处置的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卫生、环保、气象等有关部门及其职责由市级应急预案具体规定)
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辖区及职责范围划分组织本单位应急响应处置相关工作。
3.2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市局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应急管理的枢纽作用,做好领导小组的决策参谋。做好应急处置信息的上传下达,协助领导对有关要情进行快速处置与协调。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各类应急信息。
4.预警信息管理及响应启动
本局有关单位接到应急事件报警后,应当对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作出初步研判。认为已经达到或即将达到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应立即将事件情况报市局指挥中心。
市局指挥中心对有关信息进行甄别后,确认达到或即将达到前述应急响应条件的,经报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后,向本局有关单位发布应急响应预警信息。各单位立即做好响应处置相关准备,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收集、上报事件相关动态信息。
对于确认达到前述应急响应条件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四级以下响应由市局宣布进入应急状态,达到一、二、三级应急响应条件的由上级公安机关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后,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由市局新闻发布机构统一向社会发布。
对于达到四级响应条件且响应事件影响其他相邻地市的,市局指挥中心应事先联络相邻地市公安机关有关应急部门,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应急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由市局联合相邻地市公安机关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分别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启动一、二、三、四级响应应急预案的,市局成立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指挥部,由领导小组组长任指挥长,副组长任副指挥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任分指挥长。
启动一般响应应急预案的,市局成立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局指挥部),由领导小组副组长任指挥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任分指挥长。
5.应急响应
5.1现场处置机构
响应事件发生后,市局指挥部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处置、救援行动的需要,派出相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和应急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5.1.1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交通疏导、救援方案和力量调配,作出决策,下达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市局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根据上级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5.1.2现场应急行动组
现场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可视情建立以下若干行动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指示,收集处理处置信息,搞好现场协调。
(2)现场救援组:负责施救现场受困人员,疏散火场现场群众,实施现场火场扑救。
(3)现场调查组: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划定警戒区,设置警戒标志,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进入安全地带。控制肇事人,进行现场勘查、收集证据,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交通管控组:维护堵塞点现场周边秩序,指挥车辆顺序通过、有序停放,清理紧急通道。
(5)分流疏导组(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成立):设置交通安全标志,打开中央隔离设施,指挥车辆借道分流;或按照分流站口,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引导车辆驶离高速公路,负责告知堵段群众堵车分流原因、时间、措施等事宜;
(6)机动勤务组: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做好辅助性工作;负责借道分流时的压道领驶等工作。
(7)治安保卫组:负责堵塞点现场及车辆拥堵沿线的安全保卫和治安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8)专家咨询组:负责指导现场处置、救援方案的制定,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9)宣传报道组:负责高速公路应急事件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起草,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
(10)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处置、救援力量的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等后勤保障。
根据不同原因引发的事件,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以下工作组:
(11)医疗救护组(配合卫生部门成立):负责做好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置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12)交通清障组(配合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成立):负责对造成高速公路堵塞的障碍物进行清理,恢复相关交通安全设施。
(13)危险品处置组(配合环保部门成立):负责制定危险品处置方案,清理危险品。
5.2应急响应流程
(1)市局指挥部立即向本局有关单位发布指令,各单位按响应级别要求派出警力,赶赴现场。宣布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有关领导赶赴现场指挥。
(2)市局指挥部启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协作机制,视情况立即通报交通运输、卫生医疗、环保、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等有关部门。
(3)先行赶赴现场的单位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具体情况,现场指挥部向市局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交通应急响应的有关建议。市局指挥部与受影响的相邻地市公安机关相互通报情况。
(4)现场指挥部区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四类不同情况,组织开展救援、案件处理、道路清障和疏导分流等处置工作。
(5)现场成功处置结束,车辆可以正常通行并不会出现新的堵塞时,由现场指挥部向市局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解除应急状态的建议。
(6)经市局指挥部向上级公安机关请示,可以解除应急状态的,向现场指挥部发出指令,并通报受影响的相邻地市公安机关。现场指挥部应迅速取消交通应急管理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待道路交通畅通后组织警力有序撤离现场。
5.3具体处置措施
5.3.1疏导分流处置
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事件现场的不同性质和形态,决定采取一种或多种疏导分流措施,以减少高速公路拥堵排队车辆数量。
5.3.1.1远端分流疏导
选择合适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引导车辆驶离高速公路的疏导分流措施。
远端分流疏导工作程序:
(1)由现场指挥部会商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确定最合适的高速公路远端分流站口;
(2)分流疏导组引导站口前方排队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并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逐步在站口前方500米、200米、100米向来车方向处依次摆放三块“前方封闭”交通标志;在站口前方50米用反光锥筒密集排列,并摆放一块向右行驶导向标志,引导车辆驶出高速公路。
5.3.1.2同向放行疏导
在腾空一定车道就可以确保安全通行的情况下,根据排队等候通行的车辆情况,腾空排队车辆同向一条或一条以上车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缓慢放行的疏导分流措施。
同向放行疏导工作程序:
(1)由现场调查组民警先行清障,腾空排队车辆同向一条或一条以上车道。
(2)交通管控组民警指挥临近现场的车辆顺序通过。
(3)分流疏导组民警应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现场后方500米、200、100米处依次摆放三块“左(右)道封闭”、“事故现场、减速慢行”、“左(右)道封闭”交通标志,引导车辆靠左(右)行驶,同时从现场后方1公里处每隔30米摆放(夜间或雨天20米)一个反光锥筒,一直摆放到现场,引导车辆驶入腾空车道通行。在现场后方500米处停放警车开启警灯,派民警通过喊话器提示车辆减速慢行,保障车辆顺利通过。
5.3.1.3借道行驶分流
打开现场前后活动护栏或中央隔离带,在对向车道用反光锥筒设立一条临时通行车道,确保本车道车辆得以通行的疏导分流措施。
借道行驶分流具体工作程序:
(1)与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养护部门会商,打开被堵车辆前方的活动护栏或切开中央隔离带,形成车辆可通行至对向车道的近端缺口;打开经过现场的活动护栏或切开中央隔离带,形成车辆驶回原车道的远端缺口;
(2)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现场对向车道摆放交通标志:在远端缺口前方200米(夜间或雨天500米)的对向车道的路肩上,依次摆放三块“左道封闭”、“减速慢行”等交通标志;在远端缺口前方50米的快车道上,依次摆放两块向右行驶导向标志,引导对向车道的来车靠右行驶;在远端缺口处对向车道的快车道上反方向摆放一块向右行驶导向标志(可与正方向摆放的向右行驶导向标志合为一块双面向右行驶标志),引导借道通行车辆向右通过远端缺口驶回本车道;
(3)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现场在对向车道摆放反光锥筒:从近端缺口位置开始,在对向车道的快慢车分道线上,每隔30米(夜间或雨天20米)摆放一个反光锥筒,一直摆放到远端缺口位置,形成临时分流车道,保障双向通行时能各行其道。
(4)指挥车辆借道分流通过:交通管控组民警要在分流缺口的两头维护交通秩序,提醒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安全驶入、驶出分流车辆。机动备勤组民警要通过喊话对被疏导分流车辆进行提示,确保车辆有序安全通过。
5.3.2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
工作流程:
(1)现场调查组民警赶赴现场后,将现场情况立即了上报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分别向市局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汇报情况。
(2)现场救援组、现场调查组开展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勘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
(3)机动勤务组立即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交通管控组负责划定警戒区,疏散无关群众,并视情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与有关部门共同采取疏导分流措施,优先清空警戒区附近滞留车辆。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现场调查组工作的前提下,可以会同交通清障组实施同向放行疏导。
(4)交通管控组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警戒区外按照“远疏近密”的要求,从距来车方向五百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负责警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夜间或者雨、雪、雾等天气情况造成能见度低于五百米时,需从距来车方向一千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并停放警车,打开警灯或电子显示屏示警;
(5)如有必要,分流疏导组可以实施远端分流措施。
(6)现场调查和勘查取证完毕后,交通清障组清理事故车辆等占道故障物,腾空车道,交通管控组撤除警戒区域警告标志,引导车辆有序通行。
(7)由远至近,各行动组逐渐解除交通管制措施,直至车辆可以正常通行。
5.3.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
工作流程:
(1)现场调查组民警赶赴现场后,详细向驾驶人、押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运载的物品种类及可能导致的后果,迅速上报危险化学品种类、危害程度、是否泄漏、死伤人员、事故形态、周边河流、村庄损害及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险情等情况立即了上报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分别向市局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汇报情况。
(2)交通管控组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清理、疏散无关车辆、人员,安排事故未受伤人员至现场上风口地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严禁在事故现场吸烟、拨打手机或使用明火、启动车辆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必要时,双向设置警戒区域。
(3)机动勤务组立即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危险品处置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
(4)危险品处置组迅速对现场进行监测,对可能发生重大险情的,要立即将现场警力和人员撤至安全区域,禁止车辆通行现场附近区域;待险情排除后,方可进行现场调查和疏导分流等工作。
(5)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现场救援组会同危险品处置组开展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现场调查组勘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
(6)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与有关部门共同采取疏导分流措施,优先清空警戒区附近滞留车辆。
(7)在允许通行的情况下,交通管控组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安全区域外按照“远疏近密”的要求,从距来车方向五百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负责警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夜间或者雨、雪、雾等天气情况造成能见度低于五百米时,需从距来车方向一千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并停放警车,打开警灯或电子显示屏示警;
(8)如有必要,分流疏导组可以实施远端分流措施。
(9)现场调查和勘查取证完毕后,危险品处置组会同交通清障组清理转运危险品,拖曳事故车辆等,清除占道故障物,腾空车道,进行必要的处理后,交通管控组撤除警戒区域警告标志,引导车辆有序通行。
(10)车辆通行恢复正常后,宣传报道组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提示交通恢复正常。
5.3.3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现场处置
工作流程:
(1)现场调查组民警赶赴现场后,迅速上报路况信息,包括雾、雨、雪、冰等恶劣天气的区域范围及变化趋势、能见度、车流量等情况;发生交通事故的,按重特大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预案分别处置;
(2)综合协调组立即会同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气象部门会商,确定采取的必要交通限制、管制、交通疏导分流措施预案,通过市局指挥部上报上级公安机关;
(3)机动勤务组立即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危险品处置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严防发生次生交通事故;
(4)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根据上级要求和路况实际,采取远端分流、分段通行、间断放行、借道行驶分流等分流措施,必要时,可使用警车压道引导通行。
(5)确有必要封闭高速公路时,综合协调组要督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通过设置绕行提示标志、电子显示屏或可变情报板发布提示信息,宣传报道组要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
(6)天气情况好转,达到正常通行条件的,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机动勤务组视现场情况逐步撤除警示、指示标志,引导滞留车辆有序通行。
(7)车辆通行恢复正常后,宣传报道组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提示交通恢复正常。
5.3.4自然灾害交通应急管理现场处置
工作流程:
(1)现场调查组民警赶赴现场后,迅速上报灾害、路况信息;发生交通事故的,按重特大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预案分别处置;
(2)综合协调组立即会同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会商,确定采取的必要交通限制、管制、交通疏导分流措施预案,通过市局指挥部上报上级公安机关;
(3)机动勤务组立即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危险品处置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严防发生次生交通事故;
(4)属坍塌、滑坡的,交通清障组清理占道故障物,腾空车道,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实施同向放行或借道分流疏导;属水毁路段无法通行的,交通管控组应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现场前方200、100米处依次摆放“前方封闭”交通标志,分流疏导组实施远端分流和借道分流疏导措施。必要时,可使用警车压道引导通行。
(5)确有必要封闭高速公路时,综合协调组要督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通过设置绕行提示标志、电子显示屏或可变情报板发布提示信息,宣传报道组要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
(6)故障物清理完毕,达到正常通行条件的,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机动勤务组视现场情况逐步撤除警示、指示标志,引导滞留车辆有序通行。
(7)车辆通行恢复正常后,宣传报道组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提示交通恢复正常。
5.3.5现场治安秩序处置
各响应级别启动后,高速公路沿线辖区各分县局、各派出所,按属地原则,派警力进驻高速公路各服务区、停车区警备工作室,会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治安力量,组织对高速公路堵塞路段的治安巡逻,防范大量车辆滞留期间发生治安、刑事案件。
遇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应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向市局指挥部报告,请求警力增援。
5.4警力部署
启动应急响应时,维护交通秩序的民警由本局交警支队派出,维护治安秩序的民警由各公县局、派出所派出,必要时由市局派出巡警支队、特警支队民警进行秩序维护。
启动四级以下(含)响应的,交通疏导方面,至少确保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机动勤务组民警不少于5人;治安秩序维护方面,确保沿线每个分县局辖区不少于5人。
启动三级以上响应的,交通疏导方面,至少确保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机动勤务组民警不少于10人;治安秩序维护方面,确保沿线每个分县局辖区不少于10人。
以上警力尚不能确保交通、治安秩序维护的,由现场指挥部向市局指挥部提请警力增援。
5.5响应的终止
事件得到妥善处置,交通拥堵明显缓解,治安形势平稳,现场指挥部综合有关情况后,向市局指挥部通报有关信息。由现场指挥长向市局指挥部建议终止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由市局指挥部研究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5.6信息报送与处理
(1)信息上报坚持分级报送的原则。
(2)报送方式可先采取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计算机网络、传真等载体报送书面报告和现场音像资料。
(3)启动四级以下(含)应急响应的,现场指挥部每二小时向市局指挥部通报一次情况;启动三级以上应急响应的,现场指挥部每一小时向市局指挥部通报一次情况。
5.7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局宣传部门组织实施,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各信息发布相关工作组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引导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本局各级指挥机构,及时采用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
5.8后期处置
(1)现场处置妥当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置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配合当地政府民政部门、保险机构做好理赔和救助工作等善后工作。
(2)对于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处理,由本局各相关职能部门按工作分工分别开展。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处置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事件所需资金保障,由市局按照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6.2力量和装备保障
市局处置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事件的应急力量由本局各单位组成,各单位要明确分工、联络方式,建立应急设备相关台帐,加强应急设备的维修、保养、补充,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教育
本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文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2培训
本局各有关单位要会同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卫生、环保、气象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高速公路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和处置、救援能力。
7.3演练
由市局每半年组织一次高速公路应急事件四级以下(含)响应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4评估
通过对演练的效果及其过程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发现和修正当前工作预案中不合理或可优化的部分,以利今后应急处置工作。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除标明的以外,“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南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应急预案 篇六
为充分发挥公路发展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确保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快速、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其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减少路政管理突发性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或公路阻塞,使路政人员熟练掌握公路路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及上级文件精神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们路政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了本预案。
一、指导方针与原则
公路路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是公路路政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公路管理部门与路政人员应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及时疏导,处理得当,救援及时。全体路政人员应站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以为人民、对单位、对公路高度负责的态度忘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给公路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组织分工
为了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确保应急预案顺利实施。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大队长任组长,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各中队长为成员。路政大队长为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第一负责人,路政执法中队长具体负责,组织指挥路政人员及时赶赴现场,会同有关单位共同救援。遇有恶劣天气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报告。及分析总结经验,写出调查报告,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小组。
三、程序与时限
公路路政发生突发性事件,责任路段管理负责人立即向路政科汇报,路政科在接报告按救援预案进行救援的同时,5分钟内上报局领导,10分钟内上报济宁公路管理局路政科。
公路因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及交通事故造成公路阻塞,需要临时禁止通行的,由路政科提出上报,公路局协调各单位实施并在十分钟内将应急救援结果上报济宁市公路局路政科。
预案救援
(一)对暴风雨天气公路路政救援预案
遇有暴风雨天气,路政管理人员在间隔放行的同时应及时提醒驾乘人员,注意天气变化,发现车辆技术状况差及运送危险品的车辆要提醒其在适当场所停车,待暴风雨结束后再继续行驶。
路政巡查车要及时开启示警灯,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巡查中发现天气异常要及时汇报,并向路政科及局领导汇报,以便上级做好准备工作,将暴风雨信息通报相关路段。
(二)大雪天气公路路政救援预案
路政人员巡查时发现雪天影响车辆正常通行,要及时上报路政科及局领导,并提醒车辆大雪路段安全行驶,劝告需整修的车辆分道行驶或及时停驶在附近区域。
备勤人员和车辆应做好准备,随时待命出发,巡查车辆在巡查时要开启示警灯。必要时向上级提出禁止通行的请求,接到上级禁止通行公路的命令后,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禁止通行。
对重点路段采取二十四小时监控措施,对特大桥、危旧桥、公铁立交桥、急弯陡坡、山区公路路侧险要等重点危险路段,实行专人看管制度。发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逐级上报。根据危险程度控制车辆通行或禁止通行。必要时请示当地政府支援。
路政科配合养护处提前备好备足溶雪剂,要及时撒沙防滑,撒盐除雪,组织人员和机械立即清除积雪。并对公路采取间隔放行,车辆疏导,固定专人指挥绕行等措施,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通行。
(三)大雾天气救援预案
路政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雾和流动雾团时要目测出雾的能见度,同时记录大雾的时间,位置及移动方向,立即通知上报路政科和局领导。
对于雾天影响车辆通行,要采取间隔放行措施,并向车辆讲明雾情,提醒小心驾驶。路政执法大队应根据雾天情况,加大巡查力度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有关情况。
雾天需禁止路段通行的,与雪天救援预案相同。
(四)路面结冰救援预案
路政巡查人员发现路面结冰现象,应立即汇报路政科及局领导,汇报要讲清楚结冰地点、结冰面积、结冰程度。
公路局应设置路面结冰警示标志,路政人员向驾驶员说明情况并间隔放行,提醒小心驾驶,并及时协助养护人员做好除冰工作。
(五)交通事故引起公路阻塞救援预案
路政巡查人员发现交通事故造成阻塞,应立即向有关单位发出信息并按照程序逐级上报,汇报中应讲清楚事故的概况,以便上级根据事故所处位置采取措施。
现场路政人员要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现场,做好救助,配合疏导交通。并及时向路政科及局领导反映现场动态,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实施禁止车辆通行。
(六)施工路段施工设备、施工车辆、施工人员的管理都有可能造成事故,路政科和路政巡查人员要加强对施工路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设置齐全明显的标志,对标志设置不规范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一旦施工路段发生事故或道路严重阻塞,应立即按程序上报。
根据施工单位报审材料中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分流疏导交通。
(七)路政、超限检测执法现场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因超限检测、路产赔补偿或其他情况,超限检测站、路政服务大厅现场遭到寻衅滋事、聚众围攻、阻扰或扰乱路政、超限秩序,造成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与路政、超限检测人员发生纠纷致使路政、超限检查人员受到威胁、伤害;以及逃避检查故意堵塞道路,照成较大规模的交通拥堵等严重情况时,当班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在第一事件迅速赶往现场同时,组织指挥所属人员,在努力方式事态恶化,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协调公安部门安排调度警力、疏通交通、调查取证、尽快恢复工作秩序。如10分钟内无法恢复交通或正常工作秩序,应立即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公安部门汇报;如2小时内无法恢复交通和正常秩序,应立即向市局主要领导汇报,请求支援,努力控制事态,防止恶化,尽快恢复通行。
超限检查站应加强检查的监控和管理,及时调度、妥善处置各种突发情况。超限检查站监控实时录像,特别是在发生突发情况时,及时调整监控镜头,拍摄不法行为,跟踪重点任务进行录像,为案件处置提供真实的证据。
超限检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参照《山东省公路系统治理超限超载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贯彻执行。
路政管理人员在辖区内依法查处路政事案时,应随车携带摄像机和照相机等相应的取证设备,及时拍录抗法、围攻、无理取闹、抗拒检查等紧急情况,取得有效的证据,以维护路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危险化学品车辆突发事故处置预案
大队应加强对路政人员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熟悉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类别、性质、危险特征和包装容器,熟悉各类危险化学品使用特征和正确的防护处置方法并适时演练。
发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向公安、卫生等部门报警,严禁擅自处置,主动配合有关部进行现场交通封闭和摆放标志。
事故现场的救援人员,要严格按照《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常识》的处置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
要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到实处,应当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可行的组织计划和有关单位的相互配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涉及众多单位和部门,只有强化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统一步调,统一指挥,才能对发生的特殊情况采取有效的预案实施措施。
五、预案管理
1.应急事件处置后,各单位要及时对应急处置进行分析总结,做出评估,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2.本预案由济宁市公路管理局嘉祥公路局负责解释。
高速公路综合应急预案 篇七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合肥市城管局冬季扫雪铲冰领导小组,组长由邓真晓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杨锋、徐世元、纪检组长宇汝新担任;成员由各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以及市龙泉山垃圾处理场、市城管行政执法督察支队、市机械化清扫队负责人组成。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令,办理具体事宜,掌握各区扫雪铲冰工作进度和相关情况。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
领导分工:杨锋副局长主要负责蜀山区(政务区)、高新区扫雪除冰工作;程本友副局长主要负责瑶海区扫雪除冰工作;徐世元副局长主要负责包河区(滨湖区)、经开区扫雪除冰工作;徐庆柱副局长主要负责庐阳区扫雪除冰工作;宇汝新组长负责新站区扫雪除冰工作。
(二)各区城管局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任组长,协助区政府全面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扫雪铲冰工作,完成本部门的扫雪铲冰任务。各区城管局要制定相应的扫雪铲冰应急预案,报市城管局局扫雪铲冰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责任划分
城管系统扫雪铲冰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分区负责、部门配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方法,城管系统发挥主力军作用,具体责任划分为:
各区城管局清扫保洁人员做好各自责任路段、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的扫雪铲冰工作;
各街道(乡镇)负责辖区内扫雪铲冰工作,动员沿街单位、经营户和住户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扫雪铲冰。具体责任区范围为左右至邻墙、前后为门前到道路中心线。
市机械化清扫队协助市政部门做好立交桥、高架桥的扫雪铲冰工作,并准备应急洒水车,根据需要做好融雪工作。
垃圾处理场做好进场道路及作业区内扫雪铲冰工作,确保垃圾进场。
三、道路类别及扫雪铲冰时限
城区道路共划分为三类,即:一类道路、二类道路、三类道路,其标准是:
(一)一类道路:城区繁华区域、商贸集散地、立交桥匝道及政府机关周边路段。具体为“六横五纵一环”:长江路及其高架、芜湖路、黄山路、望江路、寿春路、临泉路,金寨路及其高架、徽州大道、潜山路、合作化路、胜利路、明光路,一环路。一类道路扫雪铲冰一般不超过12小时,严重情况不超过24小时。
(二)二类道路:除一类道路以外的城区主次干道和城市出入口道路; 二类道路扫雪铲冰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严重情况不超过36小时。
(三)三类道路:除一、二类道路以外小街巷。三类道路扫雪铲冰一般不超过36小时,严重情况不超过48小时。
四、应急预案划分
按照降雪量程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降雪预警级别共分三级,降大雪或特大雪(一级)、降中雪(二级)、降小雪(三级)。
(一)一级除雪预案:当降中到大雪时,市城管局和各区城管局扫雪铲冰办公室不分白天、夜晚、节假日,以雪为令,迅速组织工作。市城管局统一指挥,各区协调相关部门、街道做好抢险工作、增添抢险物资,对城区一、二类道路积雪进行清除,及时撒布工业盐,防止路面结冰。
(二)二级除雪预案:当降小雪时,各区城管局立即调查雪情、路况,组织人员、设备的集结、调配,视路面情况,上路作业。各区及市机扫队利用机扫车辆,对高架道路一类道路进行快速清扫,使地面无积雪。当路面积雪厚度超过1.5cm时,对一类道路、立交桥、高架桥匝道等重点地区撒布工业盐,防止路面结冰。
(三)三级除雪预案:当气象预报有雪时,市区各级扫雪铲冰办公室负责人立即上岗,成员立即到位,做好除雪人力、设备、物资的准备及预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路面扫雪铲冰工作按照先快车道、后慢车道、再人行道的顺序进行;街巷按照先机动车道、后人行道的顺序进行。
各区在组织环卫队伍扫雪的同时,督促沿街责任单位、经营户和住户及时清扫,白天降雪的,随降随扫;夜间降雪的,在次日10:00前清扫完毕。清除的积雪应就地堆放在不妨碍交通的向阳处。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通讯指挥畅通。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区扫雪铲冰办公室立即启动扫雪铲冰值班制度,设专人昼夜值班,负责电话、传真联络,保持对讲机联络畅通,每日上报扫雪铲冰进度,及时上报重大情况。
(二)加大督查力度。各区要加大对扫雪铲冰工作的督查力度,宣传动员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对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宣传报道,对责任不落实、任务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并依法进行处罚。
(三)物资保障到位。为保证扫雪铲冰工作落到实处,各区要购置一定数量的融雪剂或工业盐以及扫雪铲冰工具,储备足够的油料,车辆、设备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四)安全规范作业。各区要对户外广告、公厕、转运站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环卫清扫作业队伍在扫雪铲冰时,要着标志服,设置安全警示锥。垃圾运输车辆要加装防滑链,谨慎驾驶,保障垃圾安全运输。温度在摄氏2度以下,停止道路一切冲洗作业,防止路面结冰。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 篇八
为了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的应急救援能力,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为驾乘人员提供良好的行车环境,根据省交通厅、省高管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处安全保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处行办。
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xx
联络员:xx
联系电话:xx
领导小组负责处管辖路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掌握道路通行状况,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收集、整理、上报路况信息,提供后勤服务。
工作要求
(一)处属各路政大队要高度重视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成立相应的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联络员、联系电话、工作职责。并制定切实可行,务实高效的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应急预案,安全保畅工作要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处、处属各路政大队安全保畅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保畅联络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信息联络员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和时效性。如管辖路段内出现重大堵塞突发事件,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安监及高速公路各经营单位。
(三)处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不得互相推诿,延误时机,防止造成不良的后果。
具体措施
(一)各路政大队加强机车管理工作,随时检查,随时保养,在任何时间都能保证机车状态良好,油料充足,车上各种标识标牌齐全,能够在接警后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
(二)各路政大队要加强道路巡逻,以车巡为主,步巡为辅,认真排查所辖路段道路、边坡、桥梁、隧道、涵洞等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经营单位进行治理,设立好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
(三)各路政大队加强与相邻处、交警、医院等协作单位的联系,与具备大型施吊设备的单位加强协作,具备良好的救援排障条件,遇重特大堵塞事故时,能得到协作单位的支援,确保快速高效的排除障碍,恢复道路通行。
(四)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各路政大队要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规范救援操作程序,避免长时间堵塞交通或二次事故的发生。为有效疏导车辆,在出现长时间堵塞的情况下,各路政大队及时向监控中心或辖区内各征费站发布道路信息,截留进站车辆或通知车辆绕行,避免大量车辆滞留在公路上。(六)各路政大队要加大路政执法力度,依法履行路政管理职责,严厉打击违章行为,强化超限运输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路产路权。
(七)处安全质监科加强养护监管力度,加强道路巡查,重点检查沿线路况、桥梁、隧道、涵洞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状况,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八)处安全质监科督促高速公路业主营运单位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做好道路养护和保洁工作,确保道路状况良好,路容路貌整洁。
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各路政大队到达事故现场(特别是重特大事故或涉及危爆车辆事故),在确认交通中断或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必须在第一时间将现场具体情况及处置方案及时报处信息联络员,交通中断时间较长的情况下,信息报送采取不间断续报的方式报送,以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事故现场进展情况。
(一)各路政大队加强与交警部门及经营单位的沟通与协作,交警部门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路政出警车辆和救援车辆能安全借道逆行,快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救援。
(二)到达现场后,路政人员严格按规定督促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标志,救援人员严格按照救援操作程序施救,确保自身安全和不损伤被救援的车辆。路政人员与交警部门判定现场交通中断时间和分流方案,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处信息联络员。在双向道路都中断的情况下,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后,应全力抢通一边车道,交通恢复后再做下一步处置工作。
(三)如交通中断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各路政大队及时向监控中心、邻近征费站发布信息,方便司乘人员选择更好的出行路线。
(四)交通中断时间在1小时以上的,各路政大队除及时向监控中心、邻近征费站发布信息外,应与交警部门协商,优先考虑采取开启中央隔离带,借道分流的方案,在交警部门决定开启中央隔离带时,相关经营单位具体负责中央隔离带开启工作,并设置安全标志标牌。现场处置完毕后,各路政大队负责督促经营单位关闭中央隔离带,并及时通知相关经营单位清理现场污物、恢复交通设施。
(五)在事故现场,如遇危爆物品车辆,应立即通知消防、安监、医院等部门到达现场,各路政大队应协助交警部门疏散周围人员或车辆,待危险车辆得到妥善处置后,再进行救援。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应急预案 篇九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分级响应程序,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广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政办函〔20__〕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崇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处置。
1.5事故分级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4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含100人)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3)事态发展严重,产生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50人以上(含50人)、10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含10人)、5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3)市人民政府认定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事故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
2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2.1组织体系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级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1.1市指挥部组成
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市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商务口岸局、市外事边境事务局、崇左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崇左银保监分局、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1.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统一指挥全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6)负责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7)研究解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新闻信息发布方案,协调对互联网信息的有关处置工作,会同市外事和边境事务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媒体的采访工作,做好应急处置中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并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
(2)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上传下达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统一调动全市警力开展现场处置工作,保障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织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演练,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专家组。
(3)市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事故人员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4)市司法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的法治指导,对行政执法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市生态环境局:交通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负责对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以及对环境和人员保护措施提出意见。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及时抢通受损公路,必要时,征集社会运输车辆用于应急运输。参与营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
(7)市商务口岸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物资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
(8)市卫生健康委: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医护人员、医疗器材、应急药品的调配,及转运伤员、统计救治人员情况,必要时组织全市范围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协调血液调度,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抢救,减少人员伤亡。
(9)市应急局: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涉及危化品的道路交通事故,协调专业救援力量进行危化品应急救援,排除危化品隐患。
(10)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雨量等气象服务保障。进行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
(11)市总工会:负责事故当事人维权问题。
(12)崇左供电局: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
(13)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学生的有关善后处理和配合调查事故责任等工作。
(14)市外事边境事务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1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组织搭建用于处置事故的临时建筑,提供相关排险物资器具和人员。
(16)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市级社会救助资金垫付工作,向自治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按规定管理分配并及时拨付资金;参与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评估工作。
(1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事故应急处置相关食品、桶装饮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协助有关部门确保事故应急处置所需食品、桶装饮用水等安全。
(18)崇左银保监分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保险企业依法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19)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负责抢救被困人员,组织开展现场火灾扑救工作。
(20)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为应急救援、事故调查提供信息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兼任。主要职责为:
(1)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并立即上报市指挥部。
(2)制订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3)统计分析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5)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救援指挥部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需要,立即组织、指派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一般(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市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
较大(Ⅲ级)道路交通事故、或需市指挥部应急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由市指挥部领导和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前,由事发地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人及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在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前,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附近适当的位置,也可设在具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辆上。要保证情况掌握及时,信息通信顺畅,指挥迅速且不间断。同时,要设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救援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
2.3.2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办理调配,做出决策,下达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根据上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2.4应急工作组
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视情况建立若干行动组,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落实市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指示,收集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2)事故救援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配合。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等具体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属地卫生健康委及其负责人。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安置及现场消毒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4)治安保卫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专家咨询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医疗、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其负责人。负责指导救援方案的制订,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配合。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7)宣传报道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委宣传部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审核,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
(8)后勤工作保障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事发地政府及其负责人。负责应急救援力量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2.5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统一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订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加强信息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客运及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3.2预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可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后,要确定预警区域、影响范围,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发布道路交通事故预警信息;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对应方案,通知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接到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3预警体系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加强部门联系,实现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气象、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整体预警工作机制。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等级,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信息报告制度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故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主动向事发地公安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2先期处置
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4.2.1现场施救
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2)公安交警部门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必要时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
(3)消防部门负责组织现场火灾扑救、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4)公安部门其他警种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5)遇有车辆坠河等事故,事发地政府负责调集专业人员、工具进行营救、打捞。
(6)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处置。
4.2.2救护和医疗
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4.2.3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参与装载化学、爆炸等危险有害物质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时必须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4.2.4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健部门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划定隔离区域,疏散现场过往、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4.2.5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交通设施,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隐患一时难以排除的,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
4.2.6信息报送与处理
(1)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紧急信息工作操作规程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市指挥部和市级有关部门视情况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4.3分级响应机制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1)应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况启动,市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督导应急处置工作。
(2)应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启动本预案,有关县(市、区)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3)应对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本预案,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期限行动。同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4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采用授权发布、新闻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4.5响应终止
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和隐患已经消除,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时,按照应急响应启动级别,由自治区指挥部终止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由县(市、区)指挥部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市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市级有关部门、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开展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事故善后处理和现场修复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污染物,由事发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污染物的清理工作,防止再生、衍生事件发生。
(3)保险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协调下,及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工作。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事故责任单位或个人申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未参加保险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赔偿(补偿)。
(4)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伤亡人员,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给予褒奖和抚恤。
5.2应急救助
事发地政府应当制定救助方案,明确应急管理、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的救助职责和受害人员申请救助的程序,确保事故发生后的救助工作及时到位。
5.3调查评估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研究。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国家有关部委指导下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报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较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事故调查、责任倒查和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事发地政府、参与事故处置的市级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各级预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市财政局负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指导、监督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告知事故当事人相关政策并出具相关文书。符合垫付情形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
5.5激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实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中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等通信管理部门和负有应急救援任务的政府部门、单位应建立通信系统日检查、周维护的制度,加强对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及时提出和报告改进通信手段的建议,保证应急救援期间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要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系,及时报告现场情况,确保应急期间指挥领导的通讯畅通,各种通讯联系方式必须建立备用方案,建立全市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含专家组)通讯录。
6.2资金保障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按照《崇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6.3力量和装备保障
(1)指挥部抽调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专业抢险队,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2)公安、交通运输、应急、消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负责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组建、联系。
(3)医疗卫生部门组成专业抢救队,负责现场抢救和院内急救。由卫健部门负责组建、联系。
(4)其他部门根据职责自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
(5)应急所需设备的类型、数量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存放,并组织应急救援的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确定相应的专门应急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预案管理
7.1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牵头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市公安局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7.2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3培训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应急部门应适时组织、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救援能力。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培训,培训人员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及从事运输驾驶员。
7.4演练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由公安局牵头,每年适时组织一次演练。
7.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 篇十
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冰雪预案如下:
成立预案小组:
组长:徐X
副组长:杨X
成员:工程部和路政科、养护监理办所有人员及小修养护工区人员
驾驶员:高X等
具体分工:降雪初期,组长总体动员,副组长指挥。路政人员指挥车辆,摆放交通标志牌。工程部人员和小修养护人员按照辖区撒布融雪材料。并由高勇等驾驶员驾驶除雪、洒水车(内装融雪剂水溶液)铲除路面较厚的积雪并喷洒融雪剂水溶液融化残余的积雪。
高速公路受地理环境和气候的影响,自然降雪后路面的积雪深度一般在10㎝之内。因此正常情况下,采用机械除雪加人工除雪的综合除雪方法完成除雪任务。特殊情况下,采用以砂纯盐(粉状、细粒状)混合撒布于路面上,以降低冰点融化积雪。重点的桥面、各立交桥的出入口、匝道、收费广场、长上下坡路段撒布融雪剂融雪。
一、除雪具体要求:
1.工程部应设置专职人员收听气象预报,与阜阳市、蚌埠市气象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并及时汇报工程部长。
2.冰雪天气时,全体工程部人员、路政人员坚守岗位,昼夜值班,抓住降雪初期雪层松散时机,按照除雪方案的分工,要积极投入除雪工作,首先要保证清除收费区域的积雪、积冰,保证进出车道安全、畅通。其次要积极协助养护单位清除立交、高速公路的积雪、积冰。
3.冬季来临前,工程部应在组织上、技术上、设备上、材料上做好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督促养护单位在降雪期间坚守岗位,抓住降雪初期雪层松散时机,及时投入除雪工作。
4.实行除雪值班制度,填写好除雪工作日记,包括参加人员、机具设备使用情况,为核定除雪费用积累资料。
5.对除雪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遵守安全作业规程。
6.做好除雪前的各项物资准备工作:
6.1按质按量备齐各种清雪材料、备份材料和各个工种的设备车辆,以及使用前后的清洗保养工作,以便清除冰雪时正常使用。
6.2在桥梁等路段设置临时标志和安全设施,并不要引起阻雪。
7.除雪作业时应注意的安全措施:
①监控中心及时发布可变情报板的限速显示,提示驾驶人员要在安全速度内行驶。
②除雪机械装备闪烁的安全警示灯。
③人工撒融雪剂的车辆后面,配有限速标志车。
④除雪机械的轮胎包防滑链。
⑤每辆机械至少配两名驾驶员和一名技术人员和四名临时工人。
⑥加强交通管制,在收费站入口设置限速标志,发放提醒卡,使车辆缓慢通行。
⑦清除中央分隔带附近积雪,避免将积雪飞溅至另一侧。
⑧在未封闭交通时,严禁逆向除雪作业。
二、除雪防滑作业要点
除雪防滑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多方面、各部门的配合协作。
1.当雪厚为1cm左右时,白天室外气温在0℃左右,可靠车轮滚动与地面摩擦产生的热量及尾气排放的热量自行融雪,夜晚室外气温低,车流量小,就需要融雪剂融雪、防冻。当雪量达到5cm左右时,靠融雪剂融雪在经济上和除雪效果上已不理想,就要开始用机械除雪。
2.机械除雪时,清雪质量受温度影响较大,因此抓住有利时机融雪非常重要。在降雪量较大的情况下,当雪天停止后,如果室外温度在0℃以上,机械推除积雪后,只需撒非常少量的融雪剂,随着地表温度的增加和行驶车辆的轮胎与地面的摩擦,残留的薄雪将自行融化。当室外温度在0℃以下时,清雪时间要控制在上午10时至下午2时之间,机械清除积雪后,不要及时撒融雪剂融雪、防冻。当白天行车道的残雪留到夜晚且室外温度又低时,由于路面有残存融雪剂不会形成冰面,但为了使雪尽快融化干净,要在清晨交通量增大之前,或者在一昼夜温度最低的时刻来临之前,再撒一层融雪剂防冻,然后借助过往车辆的车轮压、带、磨,加快残雪的。融化速度。对桥面、高填方等温度低的路段,要适当加大融雪剂撒布量。
3.除雪中应注意除雪次序,应该先清超车道,后清行车道,最佳方案两部除雪车同时清一边车道。
4.防滑作业要点:
4.1路面防滑的重点路段是:急弯、陡坡、桥头引道等。
4.2积极防止延流水,撒铺防滑料。
4.3除雪标准
4.3.1时间要求:
①降雪厚度在5㎝以下,1天内完成除雪作业。
②降雪厚度在5—10㎝以内,2天内完成除雪作业。
③普降大雪,降雪厚度10㎝以上,视具体情况而定。
4.3.2路面要求:
①主线(行车道、超车道、停车道)内不得有积雪,路面应完全露出,加减速车道、匝道内不能有积雪。
②连接线的积雪应基本清除干净,以吸引车流为原则。
5.场区要求:
停车场、服务区内的积雪应清除干净,以能正常服务营业为原则;收费口、收费广场的积雪应彻底清除干净,以免影响停车收费。
三、其他具体要求:
1、两部除雪车配四名操作手:高X、王X、施救队两人。
2、春节期间三家小修养护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值班,确定联系人(按照所报值班表上人员),并保证每天24小时手机处于开机状态。
3、所有桥梁的桥面积雪和中央分隔带上的积雪全部清除干净,以免夜晚路面积冰造成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