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优秀4篇

2023-12-29 13:45:05 范文 1次阅读 投稿:佚名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优秀4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同学们。

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1、项目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合格材料供应商(物资供应单位)的评审。对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历史、业绩、信誉、满足时间、质量要求以及对不合格品采取补救措施的能力等进行评价,对评审合格的建立“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2、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国家许可的检验、检测报告、核准证、备案证等。经评审合格的物资供应单位可以列入公司“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3、上级部门评审合格的材料供应商可以直接列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4、对提供不合格物资的供应商、政府监督部门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或受到查处的供应单位、已撤消机构的供应商应当及时从“合格物资供方”名册中删除;

5、严禁从未列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册的供应单位采购物资。

公司管理制度 篇二

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日益发展扩大的过程中,经常出现需要以实物冲抵业务款项的情况。为了更好地规范以实物抵业务款项发生的行为与管理,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适用原则:

允许以实物抵业务款项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一是因公司在经营发展、业务运作过程中确有对相关产品的实际需求(如公司进行基建时需要空调等电器产品,或是因业务扩展需要购买计算机、传真机等);

二是在公司业务发生后出现了客户无法以货币方式支付业务款项的情况;

三是在新业务拓展初期或业务淡季临时补版(补时)的情况。

对于以上三种情况应采用不同的审批流程。

1、所抵实物必须保证产品质量优良,产品证明文件及相关手续齐全,且实物提供方必须对抵换的产品提供保修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抵换的产品享有与其它相同的市场零售产品完全一致的其它各项服务。

2、在以实物抵业务款的过程中,负责确定实物参考价格的部门是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如硬件技术部负责技术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抵换品价格的确定;行政部负责基建类、耗材类产品如办公桌椅、硒鼓、墨粉等抵换品价格的确定)

3、参考价格有两组,一组为相同产品的市场最低零售价,一组为相同产品的市场批发价,原则上价格的确定以市场批发价为准,不得高于市场最低零售价。如果实物属稀有物,即不易找到完全相同产品进行比较,则可根据同类型且功能最为相近的产品价格来确定抵换价格,但此时应允分考虑到产品因售后服务等原因带来的使用风险,适当根据实际价格给予下调。

4、根据各种情况最终确定的实物价值,即为冲抵业务款收入的金额,且等于实物入库价格及出库价格。

5、实物管理部门(硬件技术部或行政物业中心)应有专人监督所有以抵换方式进入公司的产品的使用情况,并在每月底进行统计汇总;如在使用中出现质量等问题,应及时与原负责抵换的业务人员联系维修或调换,必要时需由其直接领导协助完成此项工作;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实物,相关业务部门有责任协助实物管理或使用部门修缮或更换,否则公司将核扣相关业务部门的有关折抵收入。

二、实物抵业务款的申请、审批流程:

1、第一种情况:

因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的实物抵款业务,审批流程如下:

1)相应部门提出对某种产品需求的书面报告,按公司支出审批规定报批,由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终审。

2)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如认为可以用公司的现有产品或服务(如广告、软件、常规研发报告等)形式进行交换的,可将意见转至相关利润中心总经理,由能要求客户提供可抵产品或服务的业务部门与有产品需求的部门进行沟通,并由部门经理安排业务人员在要求的期限内负责抵换事宜的联系,提出抵换方案。

3)客户方接受抵换产品或服务的方案,可提出相应的供货方案(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品牌、型号、数量、供货价格、供货时间、服务政策等)。

4)供货方案经产品需求部门或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业务部可与客户签订相应的业务合同(互抵协议),并安排实物运送。

5)实物送至公司时,须由需求部门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包装情况等各方面进行检验,如有必要可开箱验货。如符合要求,业务部可凭实物发票、产品说明书、保修证书等资料办理入库手续(如手续不全,实物管理部门可先将产品入库并只打收条,待手续齐全后再开入库单);如不符合要求,实物管理部门应要求负责抵换的业务人员与供货方协商进行调换,经检验合格方可开入库单。

6)办理入库之后,业务人员需认真填写《实物抵业务款申请表》,后附购货发票、入库单、业务合同(互抵协议),由利润中心总经理及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审定业务部门的营业收入金额。

7)业务人员将《实物抵业务款申请表》及上述附件交至财务部,同时开具业务发票并填写支票回收单(注明以实物形式回收业务款)。

2、第二种情况:

因无法回收广告款进行的实物抵款业务,审批流程如下:

1)业务发生后因客户资金方面原因造成未回款达两个月以上,客户提出以实物冲抵业务款时,业务人员应详实填写《实物抵业务款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后附客户的供货方案(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品牌、型号、数量、供货价格、供货时间、服务政策等)。经上级经理核实确认后,交由相关实物管理部门指派专人与业务人员共同对客户提供的实物进行检验。如不符合要求或不具可变现价值,需在客户经营(或客户代理商经营)的其它产品中进行选择,并充分考虑实物使用后需要客户提供的后续服务,且取得全部产品资料。(为安全起见,应尽可能选择有较大经营规模的品牌产品,防止客户破产后无法延续售后服务。)

2)如实物确符合要求,可就实物价格及数量进行确定。原则上应要求客户以出厂价、成本价或市场最低零售价为准给予60%—70%的折扣,如实物的可变现价值较低,应给予更低的折扣。

3)价格确定后,业务员与客户签订抵换协议(备忘录),并安排实物运送。

4)实物送至公司时,需由实物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包装情况等各方面进行检验,如有必要可开箱验货。如符合要求,业务部可凭实物发票、产品说明书、保修证书等资料办理入库手续(如手续不全,实物管理部门可先将产品入库并只打收条,待手续齐全后再开入库单);如不符合要求,实物管理部门应要求负责抵换的业务人员与供货方协商进行调换,经检验合格方可开入库单。

5)入库手续办理完毕后,业务人员将价格详细填写至《实物抵业务款申请表》中,后附入库单、购物发票、互抵协议等,经总经理及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审定冲抵金额。如用于冲抵的产品价格已有60%(含)以下的。折扣,则可全额冲抵未回款;如产品价格高于60%折扣时,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未回款金额进行一定比例折扣。

6)财务部按照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比例计部门回款额,如有差额则作为坏帐处理。

7)业务人员的提成应按批准的回款额计算,提成比例应至少减少至原标准的60%(或以相应金额的实物发放);已扣业务员未回款金额应全部返还本人。

3、在新业务拓展初期或业务淡季临时补版时的第三种情况下,业务发生前客户提出只能以实物冲抵业务款项时,业务人员应事先提交《实物抵业务款申请表》,经本部门直接主管经理签字,报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审批后。可按第二种情况下的审批流程执行。其营业收入的确定以及产品的入库价格均按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批准的金额确定。

4、例外情况:如因业务人员自身工作失误造成无法回款,经业务人员与客户协商可以实物冲抵业务款,部门可按第二种情况下的审批流程执行,但业务人员不得参加提成,部门可在对业务人员进行未回款考核时适当调整。同时可按公司批准的实物所抵未回款金额核减部门的未回款,但已核扣部门的未回款考核利润不予返还。

三、附则:

1、如遇客户无故拒付业务款或客户濒临破产或更名、更换股东等因素带来的无法回款等情况,业务部应申请委托公司法律部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一般情况下,除网刊广告、网上广告、包版(买断)广告、软件、常规研究报告以外的业务不能以实物形式进行冲抵。

3、抵回实物的出库程序同实物(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设备的折旧根据出库价格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XX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运作,实现经营目标,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指公司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保障,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

第四条公司执行董事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遵守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

(二)防范经营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三)保障私募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产品、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包括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涵盖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环节。

(二)相互制约原则。组织结构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三)执行有效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独立性原则。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财产、公司固有财产、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五)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内部控制与公司的管理规模和员工人数等方面相匹配,契合自身实际情况。

(六)适时性原则。公司应当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经营战略、方针、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同步适时修改或完善。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授权控制、员工素质控制、业务内部控制、会计系统内部控制、电子信息系统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八条授权控制。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自身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流程、岗位职责和权限,同时分别在自己的授权范围内对关联部门及岗位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职责。

第九条员工素质控制。公司应当制定连贯、可行的制度和操作流程,涵盖于员工招聘、培训、轮岗、考核、晋升、淘汰等环节。

(一)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成长以及激励机制,为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以保证重要岗位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时,后续人员能迅速补上。

(二)加强对员工的守法意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员工必须根据自身的工作岗位,提交自律承诺书,保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员工手册》中的有关规定。员工的守法情况和职业道德将作为录用和提升的重要标准。

第十条业务内部控制。业务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应当针对产品设计、客户开发、业务受理、投资运作、资金清算、财务核算等环节制定规范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受托资金来源的要求,认真审查每一笔客户资金的合规性,并在合同中要求客户承诺其委托资金来源的合规和合法性。

(三)不向客户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

第十一条会计系统内部控制。会计系统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制订公司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作为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依据。

(二)公司计划财务内控组织体系以会计核算组织体系为基本依托,以各会计岗位为基本风险控制点。

(三)公司应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会计案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公司内部调阅会计档案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并指定专人协同查阅。司法部门认可的部门因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须持有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函,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陪同查阅,需要复制时,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公司负责人批准方可复制,并做登记。

(四)公司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实行分开管理,在管理、使用和财务核算上完全分开。客户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监控,客户资金划付的授权、指令录入、审核、执行及与银行对账等适当分离,任何个人无权单独调动资金。

第十二条电子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电子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信息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制度。

(二)离岗人员必须严格办理离岗手续,明确其离岗后的保密义务,退还全部技术资料。同时其负责的信息系统的口令必须立即更换。

(三)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配置经国家认可的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具,定期进行病毒检测。第十三条人力资源内部管理控制。人力资源内部管理控制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应重视聘用人员的诚信记录,确保其具有与业务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道德水准。公司要求聘用人员以恰当形式进行诚信承诺。

(二)培育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建立健全员工持续教育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法规及业务培训,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及时获得充分的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和行为规范的最新文件和资料。

(三)加强业务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上岗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资格管理的规定。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严谨、公开、合理的人事选拔制度,任免程序中应明确规定任免决定权的归属。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的主要内容:

(一)风险管理岗位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二)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拒绝、阻挠、破坏内部稽核工作,对打击、报复、陷害稽核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制定严厉的处罚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 篇四

1 目的

根据公司安委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为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防线前移,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强调了除造成安全事故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四不放过”外,对未形成事故的各种“三违”行为、人为事故隐患及险肇事故,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 精神对待。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定义

3.1.1 “三违”是指: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

违章广义概念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职工安全守则、劳动纪律、工艺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防火防爆有关规定等。

3.1.2 人为事故隐患是指:由于人为违反各种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而形成的隐患。

3.1.3 险肇是指: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介于人身伤害事故与违章、隐患之间。

3.1.4 3.1.1、3.1.2、3.1.3以下简称“三种情况”。

3.1.5 “四不放过”是指:“三种情况”原因调查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2 管理职能

3.2.1 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主管部门及所在部门对“三种情况”进行管理。

3.2.2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对各部门的安全检查。

3.2.3 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对所在部门的安全检查。

3.2.4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职工安全守则,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5 违反劳动纪律,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6 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7 违反设备管理制度,由设备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8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防火防爆有关规定,由保卫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9 管理职能要严格按照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逐级负责。

3.3 管理规定

3.3.1 各部门对检查出的、上报的或职工举报的”三种情况”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查清“三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拿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上一级批准。对“三种情况”发生的经过、原因、防范措施、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要以通报形式下发到各班组,组织职工深入学习,吸取“三种情况”教训,防止重复“三种情况”的发生。

3.3.2 班组采取自查自纠方法,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在班组活动中认真组织分析,拿出整改意见,积极落实整改,要有文字记录。

3.3.3 作业区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作业区主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作业区。

3.3.4 由各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作业区主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由各部门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厂或职能部门。

3.3.5 由公司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各部门分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公司

3.3.6 由公司上级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公司。

3.3.7 对各部门发生的事故险肇,要立即逐级上报,根据职责分工,由各部门分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公司

3.3.8 各部门要建立“三种情况”台帐,按时登记。

3.3.9 对重大人身险肇事故要保留现场,进行拍照,各种资料要妥善保存,作为安全教育材料。

3.3.10 对“三种情况”要做到百分之百建档、百分之百教育、百分之百考核、百分之百整改,并将“四不放过”处理结果于10日内上报相应专业管理部门。

3.4 检查与考核

3.4.1 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本办法执行监督检查。

3.4.2 对领导违章指挥、职工不服从监督检查或隐瞒“三种情况”的要加重处理。

3.4.3 对“三种情况” 部门没有及时按“四不放过”精神对待的,对责任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理,并在公司进行通报。

3.4.4 对发生“三种情况”的部门按照专业管理部门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对没有认真执行“四不放过”的专业管理部门或管理职责不到位的要进行连带经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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