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小编为同学们带来了医院管理制度【最新8篇】,如果有助于您的写作,还请您介绍小编给您的同学。
医院管理制度 篇一
1、临床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管理和领导,各科室参加门诊的医务人员同时接受医务科和门诊部的领导和指导。
2、门诊医务人员由各科室派出并相对固定,门诊各科室应按规定准时开诊,并提前做好开诊的。各项准备工作。
3、对疑难病症不能确诊和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疾病和专科疾病,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4、门诊医师要根据因病施治的诊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5、对急重、高龄病员、离休干部、军人、残疾人、高级知识分子、港、澳、台胞、外籍人士及远地病员等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6、门诊各科室与住院部和病区要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情况和病人情况,确保病人及时入院治疗。
7、门诊检验,影像等各项检查,必须做到规范操作、及时报告。
8、应根据条件和病情,严格控制门诊手术的适应症,对病情不适宜在门诊处置的病人要收治入院。门诊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9、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礼貌、耐心解答,简便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0、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认真填写门诊日志,详尽记录门诊病历,规范开具处方及多种检查申请单,认真执行疫情报告制度。门诊部定期组织检查门诊医疗质量,将评价结果上报医务科。
11、加强候诊工作,诊疗区禁止吸烟和吃零食,保持环境清洁、安静、秩序良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卫生防病、计划生育等知识宣传工作。
12、门诊大厅提供便民服务,便利病人选择医生就医,设立病人意见箱及投诉电话,建立专门处理投诉的规章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医院管理制度 篇二
物价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它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管理和对新增医疗项目收费价格的申报。各医疗机构在执行医疗服务价格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各科室不得已任何理由巧立项目、擅自分解、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1.医院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物价局、卫生局制定的有关物价政策、法规和物价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做到合法收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建立患者监督制度,对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价格做到明码标价,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3.加强各科的收费管理工作,实行“三统一”、“两公开”、“一固定”。即统一划价,统一收费,统一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公开住院病人收费明细表,公开手术室消耗物品及使用特殊器械收费明细表:收费人员要相对固定。
4.控制药品销售增长,减轻群众负担。各科要采取切实措施,杜绝开大处方和各种不合理用药,坚决制止医生按处方提成药品销售收入的行为。逐步调整用药结构,提高国产、有效、低价药品的。消费比重,以控制药品费用的过快上涨。
5.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的收费管理。各科室合作使用医用设备时,要事先向医院财务/物价管理部门报送论证报告、合作协议和收费预测标准及进货价格等资料,未经预审的,不予报批收费标准;同时确认将要开展的医疗技术是否有医疗服务项目,若为新项目,科室应根据规定到相关部门申报新技术立项。
6.财务/物价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各类一次性医用品和器材”购货和使用、收费的管理规范与程序,凡非医院购进的医用品和器材,临床上原则不得收费。
7.财务/物价管理部门有权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对擅自制定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分解服务的内容重复收费、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涨价、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要及时向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8.对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服务质量好、一切收费都按规定表现好的部门和个人,物价办公室有权向院领导提出建议给予表扬。
医院的管理制度 篇三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发生院内交叉感染。根据常态化下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及实际情况,现就我院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规定如下:
一、患者入院管理
(一)急诊患者管理
1、急诊发热患者必须经过发热门诊诊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分流到相应科室;期间未能排除新冠肺炎患者在发热门诊留观、经院内会诊、转定点医院等措施进行管理。
2、急诊及重症非发热患者进入病区后入住过渡病房,及时检查新冠肺炎相关指标,排除新冠肺炎后过渡到普通病房。
(二)非急诊患者管理
非急诊患者住院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待检查结果阴性后入住普通病区。
二、患者及陪护家属管理
1、医院将全面禁止探视。为避免因大量人员聚集到医院而导致不必要的感染风险,除工作人员、患者及一位陪护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院区。
2、来院人员出入医院时请自觉做好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监测,提前准备好“安康码”,扫码进入医院。自觉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3、体温高于37.3C或疑似有流行病学史、境外返乡、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重点监测人群,请主动到发热门诊进行检测筛查。
4、门诊就诊患者严格执行“一患一诊室”。
5、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根据病情确需陪护者,严格执行“一床一陪护”。陪护人员要求固定,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行陪护,更换时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请自觉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避免扎堆。
医院管理制度 篇四
(一)终端划分
按照职能科室统归到院办、下属班组统归到各职能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统归到社区卫生科、药剂科、特检科、检验科、放射科、康复科、门诊部,以及各病区各为一个终端的划分原则,分别实施领用、发放和统计。
(二)方法程序
按照终端的划分,规定专人,设置专人密码,从各自终端输入领用物资的名称、数量,仓库接受信息并认可后,将物资下送到所领科室进行签字交接。
(三)常规物品下送时间
1、卫生材料: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下送(领用单位在前一天下午输入)。
2、消耗品:每周二下午下送(领用单位在周一输入)。
3、办公用品:每月25号下送(领用单位在24日前输入)。
4、急用物资:如仓库无法安排人员下送时,使用单位派人领取。
(四)其他规定
1、水、电、木、五金等修理物资,经修理人员现场勘察确定用料后,使用科室输入,修理人员从仓库领出,待修理结束,使用科室确认签字,修理人员将领料单交仓库。
2、工作服报领或新领手续
(1)报领或新领工作服时,本人首先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病区、门诊向护士长,其余科室向科长、主任申请,并填写《工作服报领(新领)审批表》。
(2)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从各自终端输入领用服装的名称、数量,仓库接受信息并认可后,本人持《审批表》按原规定时间到仓库办理相关手续。
(3)仓库保管员接到领用单位输入的领用信息和《审批表》后,若无疑义,办理相关手续;若有疑义,报请后勤管理科进行审批后,按审批意见办理。
(4)本人直接从仓库领取签字。
(5)工作服报领时间:每月的10号、20号、30号。
3、如领用单位从终端输入的物资名称、数量超出库存而无法输入时,要及时同仓库电话联系,待购进入库后再输入领取。
4、新领、报领的物资,实行先审批或鉴定签字后,再行办理领出手续。
医院管理制度 篇五
一条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规范。
二条根据国家和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规、标准,拟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医院及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
三条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
四条负责进行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定期对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督、监测,及时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导实施。
五条对医院发生的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条参与药事管理委员会关于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协助拟定合理用药的规章制度,并参与监督实施。
七条对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进行审核,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
八条开展医院感染的专题研究和讲座。
九条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的动态,并向全院通报。
xxx堰卫生院
医院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转,保障全体职工和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卫生院安全生产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医疗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信息安全、车辆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条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卫生院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防范意识,定期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供水、用电、放射、盗窃及人为损坏等事故,及时发现问题,降低或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条卫生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其职责主要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督促各科室严格执行,对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危险源监控,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
第五条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第六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门诊、病房、供氧、配电等)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七条每年不少于一次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具有操作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第八条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医院有专职人员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留记录,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九条落实卫生院、科室和班组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和防火巡检工作。同时卫生院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的防火检查。
第十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具有消防培训资格证,能及时发现、准圈置火灾隐患和故障报警。
第三章医疗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建立科室设备台帐。
第十二条型设备应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当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每月对全院医疗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四章用电安全
第十六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所有电气设备的停电、供电、检修、预试操作,应当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简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加强对供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对供电运行设备要有运行记录,定期巡视,防止一切安全隐患发生。对主要的供、用电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定期维护保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许投运。
第十八条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不购买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三保”产品的电气设备。高压消毒设备有专人负责,发现老化立即更换。
第十九条使用多功能插座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所有使用部门必须使用三相多位电源转换器。
(二)电源线尺寸及长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器设备的电负荷。
(三)在需电设备和墙壁插座之间不可使用多于一条的多功能插座。
(四)不应在公共区域及病房永久使用多功能插座。
第二十条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功率电器,不准乱接电线。
第五章信息安全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室清洁无尘,严格遵守各类计算机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无关人员使用卫生院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第二十二条不得在卫生院工作计算机上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谨慎使用外来磁盘,避免机器感染病毒。及时保存、备份网络数据,确保系统资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条所有磁盘、数据文件必须登记并存档,设专人管理。定期清查,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二十四条未经批准不得为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重要数据信息,不得擅自更改程序,以免影响系统运行。
第六章车辆安全
第二十五条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第七章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二十六条加强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杜绝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第八章责任落实
第二十八条保卫部门负责对卫生院安全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以及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相关设备科室负责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档案,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后勤部门负责供水、用电的监督管理及电力的日常运行、电力设施的维护。其他各科室应当落实科室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二十九条制定消防、用电、设备、信息、危化品等应急预案,必要时开展演练,落实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8、医院消防安全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沈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的管理制度 篇七
为了保证医院的'用电安全,并做到节约用电、减少浪费,针对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各部门、科室的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施和医疗设备等由具体使用部门、科室负责管理;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
2、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总务科报修。
3、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4、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和带负荷拔电器插头,否则严重时易产生火花,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5、下班前,用电设备应处于断开状况。
6、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7、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不工作时,随即关机,避免出现火灾事故。
8、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9、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10、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11、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总务科申请使用安全用电。(如:加床等)
12、未经医院书面批准,各科室严禁使用电水壶、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违者按医院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因违规用电,造成停电、仪器设备损坏,影响病人救治,将按照安全生产处罚相关规严肃处理。
13、具体负责监管、检查单位和人员为:总务科、保卫科,每月不定时对各部门节约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八
高值医用耗材一般是指属于专科使用、直接作用于人体的、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且价值相对较高的医用耗材。为规范我院医用高值耗材采购、验收、登记、使用等行为,提高采购资金效益和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及使用,保证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患者知情权,以最大限度保证合理收费,合理诊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
(一)选择正规资质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
1、生产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销售企业必须持有时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
4、生产企业授权给销售企业的授权书。
5、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由采购科严格按照中标产品统一采购。因高值耗材的特殊性,种植材料的请购由使用科室按照每个月的基本用量提前10个工作日、手术室用的钛板、钛钉按照手术所需由使用科室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总务科提出申请,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急用情况,使用科室可向采购科取得认可后先向中标供应商联系进小部分应急使用,后期再将程序补充完整。
二、登记及发放、保管
(一)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种植材料采购数量以月基本消耗量为准;钛板、钛钉采购数量按手术所需为准,提高及时率,体现具体成效,实现“零库存”管理。
(二)对于高值耗材,库房实施二级存放制度。在供货商送货到库房的同时通知使用科室护士长,经双方对材料的包装,批号、有效期、数量等同时验收合格后,并将材料详细清单复印件交由使用科室保管,以确保临床工作的正常运转。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用高值耗材不得入库。
(三)以月为单位,库房管理员将供货商的发货单、配送时间、发票等信息与使用科室的使用信息进行核对后及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将当月耗材成本计入使用科室。
(四)使用科室应建立高值耗材的出库登记、使用登记,以备产品质量的追溯。
三、使用
(一)使用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诊断和治疗仪器应用规范》的有关要求使用高值医用耗材,严格核对患者的信息,对患者所使用的高值耗材的名称、数量、金额做汇总存档。
(二)术前由执行诊疗操作的医师复核,核对患者信息、高值医用耗材类型,仔细检查包装完好情况,确保消毒到位,密切关注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并及时准备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必须进行医患沟通,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术前谈话中应说明选择的类型,使用的目的、价格以及不良反应。
(三)术中所有的高值耗材名称、类型、数目等均需做到一一记录。
(四)发现使用科室私自购入、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由我院纪检委处理。
四、处置使用后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并做好登记记录。
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请相关科室严格遵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