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务公开制度(优秀7篇)

2023-12-23 20:15:02 范文 1次阅读 投稿:佚名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学校校务公开制度(优秀7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带来一些帮助。

章 校务公开的形式 篇一

第十二条 依据本规定公开的校务,高等学校应按其特点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一)在校园网上设立专门的校务公开网页;

(二)在学校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校内发布;

(三)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等;

(四)定期召开教代会、学代会;

(五)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除以上形式外,还可采用发送书面通知、信函或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等形式;

(六)其他便于师生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第十三条 属于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的校务,应以有利于师生和相关人员查阅的方式公开。

小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学校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规范中小学校务公开,增强校务的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中小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校务,是指中小学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校务公开的活动。

第四条

实行校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第五条

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章校务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

学校应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以下校务:

1、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2、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3、年度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

4、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必须包括财政预算内、预算外收入、学校后勤服务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支出部分必须列明具体项目及开支款额);

5、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岗位设置、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考核、评先评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晋职晋级等事项的有关政策依据和实施方案及结果;

6、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7、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8、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9、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

10、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11、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

12、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

13、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14、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的事项:

1、学校规划、办学目标、重大决策及办学成果;

2、收费政策依据、项目、标准、程序、范围时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书本费等代收费结算;

3、学生资助政策、标准、申报审批程序及结果;

4、招生的政策、指标、程序;

5、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和学生的入团、入队、评先、评优、违纪违规处分情况,但不得违背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6、考试的规程、评分标准和结果,但不得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考试成绩排名;

7、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

8、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凡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都要同时在校内公开。

第三章校务公开的形式

第九条

召开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第十条

教代会闭会期间,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公开的校务,学校可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予以公开:

(一)召开校情通报会

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对象,及时召集相关人员(教职工代表、全体教职工、退(离)休教职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社会各界人士或学生家长代表等),通报校务公开情况。

(二)设立专栏

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开栏。

(三)书面公告

印发校务公开简报、公开信、给家长一封信、书面通知等。

(四)其它形式

通过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学校开放日或校园局域网等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公开校务。

第四章校务公开的程序

第十一条

按规定应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校务,应在正式公开前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一般的校务事项由校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由主要领导签字,通过校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财务公开由学校经审小组对帐目、凭证和实物、存款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报账员和清帐小组成员共同签字后按财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布。

第十二条

校务公开的时间。一般的校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教职工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财务计划年初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末工作结束时公布,财务收支、财产、债权债务年终时公布,应收款、应付款必要时应及时进行专题公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每学期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公布。

第十三条

每次校务公开后,校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教职工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学校要及时答复,确有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后将结果再次公布,使群众满意。

第十四条

做好下列校务公开材料书面或电子文本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每学期汇总一次。

1、校务公开内容;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本;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会议记录本;

4、教代会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汇编。

第十五条

每学年做好校务公开满意度测评工作和校务公开工作专题总结。

第五章校务公开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

各中小学建立5—7人组成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从学校党、政、工、团、教代会、财务人员中民主选举产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工会主席兼任,负责校务公开具体事务。

第十七条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应严格对公开内容、范围和公开形式的审核。防止因公开内容不当、适用范围不当、形式采用不当造成泄密事件或引起不稳定因素。

第十八条

各中小学成立由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和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本校的校务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建立校务公开认可制度,在年终或年初召开的教职工大会上对校务公开的满意度进行测评;检查、评议和测评结果及时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第十九条

县教育局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中小学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作为教育局年终对学校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1、对中小学校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考核;

2、在学校内部开展评议活动,听取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设立校务公开咨询投诉电话和信箱,及时纠正和调查处理违规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条

对严格遵照本办法推行校务公开,管理规范成效显著,教职工满意的学校,县教育局将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学校隐匿应公开的。校务或公开虚假的校务,或者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给有关人员或组织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伤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在校务公开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教职工民主权利等行为给予严肃查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中小学和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并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民办中小学和民办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的校务公开工作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试行办法由沙湾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试行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

受评学校:

考评时间:xx年xx月xx日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权重

自评分

考评分

备注

组织机构

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符合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属校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成员构成符合规定,切实履行职责。

公开形式

每年至少召开1次教代会,使校务公开制度化。

教代会闭会期间,坚持召开校情通报会,使校务公开经常化。

设立固定公开栏,及时更新内容,使校务公开及时化。

采用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公开校务,使校务公开形式多样化。

根据校务公开内容恰当选择公开范围和形式,避免校务公开的随意性。

公开内容

校务公开内容全面。按《沙湾县中小学校务公开管理制度》规定应予公开的内容均在校务公开过程中得到反映。

8校务公开重点突出。涉及学校管理和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涉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问题予以重点公开。

公开程序

学校制定校务公开实施意见或方案

制定校务公开计划,根据实际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和责任人。

按规定程序履行校务公开审核批准手续

监督机制

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本校的校务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并及时将检查和评议结果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建立测评认可制度,组织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满意认可度进行测评。

检查、评议和测评结果及时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效果评价

学校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无违法违纪问题。

教职工无群体xx等重大不稳定事件发生。

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满意认可度在90%以上。

10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监督落实等方面有创新,有特色,值得借鉴和推广。

合计100

校务公开制度 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大会作用,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动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领导体制

全面建立校务公开领导机构,校长任组长,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少先队等职能机构协助开展工作,学校办公室为常设的办事机构。

三、校务公开监督机制

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建立有效的校务公开监督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校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校务公开制度。凡是应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准确可靠,不能搞假公开。

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校务公开的重点需放在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关系到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关键点上。

3、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要突出民主监督的重难点,广泛吸纳群众、学生和教职工关心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和监督校务公开工作。

4、坚持实效性的原则。对群众关心、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目前学校的“难点、焦点”等问题必须要及时公开,讲求公开的实效性。校务公开制度。

5、坚持一贯性的原则。校务公开是一项关系到<www.paomian.net>学校发展和稳定的长期性工作,要坚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五、校务公开的内容

1、关于重大决策的事项:学校中远期发展和年度实施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及教育教学改革的举措和实施情况及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定等。

2、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事项: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变更,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教职工竞争上岗和招聘、竞聘录用情况,发展党员的考察、公示等情况。

3、关于财物管理的事项:学校的基本建设、维修项目、重大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及投资情况;学校固定资产新增、报废、转出等情况;年度、法人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4、关于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职称评聘、调资政策、评优评先的条件,评选过程和结果等情况;教职员工福利待遇、贫困职工救助等情况。

5、关于学生管理工作的事项:学生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和结果;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文件依据;招生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特困生救助等情况。

6、其它事项:如学校或个人因违犯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被有关机关追究责任情况;学校完成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督导评估结果;学校教职员工、学生有关伤害事故处理情况。

六、校务公开的形式和措施

1、通过教职工大会实施校务公开;

2、利用校园网络资源,开设校务网上公开栏;

3、设立校长信箱、校长公开电话;

4、通过班子会、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大会和学生大会、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方式从不同层面公开不同内容;

5、利用校园广播和收费卡、收费通知单、公示板等形式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公开学校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

有关校务公开制度(精 篇四

1、校务公开的重点:学校行政管理活动中与教职工、学生关系密切与办事直接相关的事务。

(1)财务公开。

①校长每年向教代会通报学校经费的收支情况、学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提请教代会代表审议;

②由学校付款的基建项目、较大的维修项目及设备添置,向教职工公开;

③学校财务监理小组预审、审核大额度(申请金额在1000元以上)支出。坚持财务发票上须有3人签的财务规定,每季度财务监理上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校长汇报,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教职工的聘任,职称评定、评优、奖惩等公开。

①教职工聘任公开。为做好人事制度改革,学校制定并通过了《新场中学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新场中学岗位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场中学工资分配方案》等三个文件,并把“新场中学各级岗位设置及工作量一览表”印发给全体教职工,搭建一个教职工公开、公平竞争的平台,使聘任工作做到五个公开:岗位设置公开、聘用条件公开、实施方案公开、操作程序公开、聘用结果公开,取得良好效果。

②职称评定公开。每年教师的学年度考评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在公开栏中予以公布;每年高、中级教师的职务晋升的条件、名额、申报材料等通过教职工大会、公示栏、指定的公示地点予以公开,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③评优、奖惩公开。对教职工的评优,通过制定评优的条件、名额、操作程序等规则,先由各年级组(工会小组)打分推荐优秀名单,再由校务委员会综合平衡提出初步候选名单,最后通过教代会无记名投票产生优秀名单。学校通过制定《新场中学奖励条例》鼓励教职工和各部门在工作中出成果、上等级,起到了激励作用。

(3)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分配、福利安排等情况公开。

①每次教职工工资调整,都按上级有关的政策规定把工资调整的年限、职称、档次、金额予以公开,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②对教职工的浮动工资、年终奖金的分配、福利安排等都能通过公开栏、教代会、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4)向学生收费公开。

①每学期开学的学生收费(包括收费依据、项目、标准、办法)都在校门外的公告栏中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②对其他代办收费项目(如校服费、学生社会实践费、教辅用书费等)都用书面形式预先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根据自愿原则预以办理,并公布收费结算清单(印给每位学生)

(5)各级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办法和结果公开

每年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高三优秀毕业生的评选都能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把评选的条件、名额、办法向全校学生公开,并将有关材料、评选结果在学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6)新生入学的录取方法、原则公开。

每年秋季新生的录取名额、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名额都严格按照区招办公布的规定执行,无计划外招生。

(7)学籍管理办法和结果公开

每学年学生转入、转出、借读等常规管理都能按照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党政班子中予以公开。

2、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方法

(1)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和重要途径(体现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理念)

(2)设置“校务公开栏”(由校务办具体负责,定期更换公开信息)

(3)通过学生会、家长会、教职工会议等形式通报有关情况

1、校内公开事项

(1)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及思路;(校长室、网站)

(2)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情况;(校长室、教代会)

(3)教职工评先、评优、奖惩的过程、结果;(校长室、公示栏、网站)

(4)教职工提拨任用、职称评定、聘任(支部校长室、公示栏、网站)

(5)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分配、福利安排、医疗和养老保险金提交情况;(人事室、公示栏)

(6)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结果及工程款结算情况;(校长室、教代会)

(7)大宗物资或贵重仪器采购过程、价目、总额;(总务处、教代会)

(8)民主评议教职工、校级领导及校级领导的廉洁自律情况;(党支部、教工大会)

2、向社会、家长公开事项

(1)学校办学目标和发展规划;(校长室、网站)

(2)每学期各年级的课程设置、课时计划和教学作息时间安排;(教务处、网站)

(3)教材及教辅用书征订计划,其他代办收费项目、方法、标准;(教务处、家长会)

(4)师德承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党支部、公示栏)

(5)收费公开(含收费依据、项目、标准、办法);(校长室、公示栏)

(6)各级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办法和结果;(政教处、公示栏)

(7)新生入学的录取方法、原则;(教务处、公示栏)

(8)学籍管理办法和结果公开;(教务处、公示栏)

1、实行校务公开工作专项管理制度

建立“校务公开”档案,内容包括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公开项目、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时间、范围、结果等,实行专档管理(由校务办负责)

2、建立群众评议制度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定期组织群众监督小组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章 校务公开的内容 篇五

第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向学生公开以下校务:

(一)学校领导机构及其负责人、管理(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院系设置情况;

(二)学校管理部门的职责,教师、学生与学校管理部门联系或投诉的渠道、办法;

(三)学校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以及对学生修业和纪律的要求;

(四)学校招生(含研究生考试录取、免试推荐)和教育教学改革情况;

(五)学校收费规定,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范围、收费依据及批准收费机关等;

(六)学生管理信息,包括学生入党、入团、评优、评先、选干、奖学金评定和发放情况,学生奖惩情况,学生转学转专业条件、毕业生就业信息等;

(七)教学情况,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计划安排、专业设置及学分分布、课程设置及调整等;

(八)学生勤工助学的信息和助学金、助学贷款的发放要求、标准、办法。

(九)涉及学生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向社会公开以下校务:

(一)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录取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范围、收费依据和批准收费机关等;

(二)面向社会的招标项目、招投标程序、投标情况、中标结果;

(三)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的招聘条 件和程序、招聘结果;

(四)依照法律法规应该公开或高等学校认为应该公开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向本校教职工公开的校务,除应包括本规定的第 九条和第 十条 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学校重要决策和执行情况,包括学校发展及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对外合作项目等;

(二)学校章程、规范性文件制定或修改情况;

(三)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四)学校承诺办理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五)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六)学校重大事件(含违纪违规、突发、意外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七)教(职)代会提案的办理结果或办理情况;

(八)学校机构设置调整和人事调配、招聘情况,包括部门定编定责定岗、调入

(招聘)人员条 件和程序、公派出国人员条 件和程序,以及调入和出国人员的名单等基本信息;

(九)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处科级干部、重点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十)学校各种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条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政策规定和条 件、推选程序、议事规则、议事结果,岗位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

(十一)校内岗位津贴、补贴,课时酬金方案的制定和调整情况;

(十二)学校年度经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

(十三)学校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

(十四)学校资源调配情况,包括住房调配、用地调配、办公室及实验室等用房调配、大型仪器和设备等教学资源调配等;

(十五)校产管理及变更情况;

(十六)校办企业的经营管理及效益情况;

(十七)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结果和立项资助情况,科技项目的国内外合作和推广应用情况;

(十八)教学研究成果的申报、评选、报送情况;

(十九)基建工程、维修工程招投标情况,包括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程序、投标情况、中标结果等;

(二十)大宗物资、大型和成套设备采购情况,包括物资(设备)名称、数量、质量(有关技术参数)、采购情况或招投标情况等;

(二十一)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章 附则 篇六

第三十二条 民办高等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成人高等学校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十四条 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规定和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并报广东省教育厅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广东省教育工会备案。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广东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校务公开制度 篇七

为全面贯彻落实校务公开工作,增强我校师生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识,积极推动学校教职员工对学校工作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根据佛纪发xx号文件,顺德区教育局下发的《顺德区中小学校务公开实施意见》及乐从镇教育办乐教字xx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校为积极推动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做了大量的组织工作,为全面实施校务公开制度作了充分的准备。上一阶段,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根据镇教育办下发的《乐从镇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及部署,学校领导班认真学习了上级的有关文件,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目的及意义,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围绕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这个中心工作,深入讨论了全面实施校务公开制度的计划,初步确定了校务公开的“实施办法”,为落实、推进校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作了认真的部署。

二、及时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提高教职工对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思想认识。

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举措,它的实施,必定能有效地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工作上新台阶。因此,我校组织了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了上级的有关文件,领会文件中关于实施校务公开制度的精神要求,提高了教职工对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了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从而调动了教职工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为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工作打下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三、按有关要求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

按佛纪发xx号文件的要求,为了有序、顺利地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由学校教职工会议推选出由行政代表、工会代表、镇人大代表、科、级组长代表及优秀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的操作制度及工作计划,确定公开项目及内容,完善其他各项相关工作,形成了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保证校务公开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今后,我们将会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实施校务公开工作,虚心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搞好学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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