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精选3篇

2023-12-23 04:00:02 范文 4次阅读 投稿:佚名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能够在第一时间传播出去,引起公众的注意。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同学们带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精选3篇,可以帮助到您,就是小编小编最大的快乐。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办好“三会一节”、建设大南宁的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系统谋划、综合整治、群防群治”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全面发动,促进全市各行各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为“三会一节”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采取各种积极防范措施,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的总体目标。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避免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三会一节”安全顺利的召开。

三、“三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三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按步骤、有计划的进行,特成立“三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职能工作组(以下简称职能组),县、城区、开发区工作组(以下简称县区组),各机构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唐济武副市长

副组长:周尚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南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由市经济委员会、教育局、公安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建设委员会、交通局、水利局、商务局、卫生局、环保局、市旅游局、国资委、农机管理中心、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公安消防支队、公安局交警支队、质量技术监督局、南宁海事局、南宁供电局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领导“三会一节”安全生产总体工作;确定“三会一节”期间安全生产总体工作方针和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决定“三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宜;领导重大事故或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办公室

主任:黄南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公安消防支队、公安局交警支队各一名分管领导担任。

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5530735,传真:5512925),主要职责是:承担“三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及具体事宜。成员从各有关部门中抽调。

(三)各职能组

1.工矿企业生产安全工作组

成员由牵头单位确定,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三会一节”期间工矿企业生产安全工作,组织实施生产安全工作方案。

2.交通安全工作组

3.消防安全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

4.建筑安全工作组

5.防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工作组

6.旅游安全工作组

7.水上交通安全组

牵头单位:南宁海事局

8.民航铁路运输安全组

9.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组

10.民爆物品安全工作组

11.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组

(四)县区组

各县、城区、开发区成立“三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组,组长由各县、城区、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按照各职能组的部署安排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确定重点防范目标

根据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别和领域,各职能组、县区组要确定本领域、本辖区相应的重点防范目标,加强对重点防范目标的监控和日常的监督检查,编制分项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实行责任制度,落实责任人,抓好重点防范目标的安全工作。各职能组、县区组确定重点防范目标于9月20日前报市安委办汇总。

(二)组织开展重点防范目标的隐患排查

各职能组和县区组在确定重点防范目标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组织本行业领域和本辖区重点防范目标事故隐患的排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明细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要求,督促责任单位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需要协调、解决或其他部门配合协同解决的问题也一并随同上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领导。

(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1.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关于开展*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南安委〔*〕14号)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由南安委〔*〕14号明确的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负责组织。

2.按照阶段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彻底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3.加强对重点防范目标的安全检查。建立重点防范目标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巡查制度,做到重点场所、危险区域经常检,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定期检,企业对重点部位天天检。由各职能组、县区组组织落实好此项工作。

(四)完成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2.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列入今年本级重点督促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市安委办在组织检查12项重点督促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时,一并抽查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重点督促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促进隐患加快整改。

3.整改完成重点防范目标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各职能组、县区组对重点防范目标检查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督促整改制度,落实督促责任人,加快这些隐患和问题的整改,确保在10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整改进展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制度,于每月10日前报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汇总后公布。

(五)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

1.加强全市危险源普查、申报、登记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抓好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等9类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核查工作,在9月20日前完成申报、登记、建档工作。

2.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

(六)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为确保“三会一节”顺利召开,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从严要求,要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上限标准要求执行,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各职能组和县区组可根据需要提请或直接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部分高危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三会一节”期间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或停产检修等强制措施。

(七)“三会一节”期间实行领导24小时值班、“0”报告制度。

五、“三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一)工矿企业生产安全方面

1.组织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时间从9月1日至12月9日。由各县(区)、开发区和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实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推进全市工矿企业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实施对“三会一节”活动场所安全的监督检查。根据“三会一节”拟定的活动场所,制定检查计划,逐个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场所安全用电、消防安全,各类设施紧固、支撑件的安全状况,应急措施及预案的制定、完善和演练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各活动场所、宾馆的安全检查,市建委负责各活动场所临时设施的搭建工作的施工安全和质量检验工作,负责活动场所的供水等保障工作。市供电局负责各活动场所的供电安全保障。市卫生局负责公共卫生安全、疾病防控、医疗卫生保障、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4.加强煤矿安全的监督检查。由各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国土、公安、工商、环保和监察等部门配合,开展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煤矿企业领导下井带班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矿井通风管理、瓦斯防治、水害防治、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打击非法开采和关闭未取得证照煤矿的落实情况等。要坚决杜绝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行为,保证合理、正常、安全的生产秩序。同时加强对非法开采小煤窑行为的打击力度,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组织实施对非法开采小煤窑的打击取缔工作,各有关县(区)负责组织打击非法小煤窑煤炭经营(销售)和运输环节工作,在矿区通往城乡和市区的交通路口实行24小时巡回检查,堵死非法小煤窑开采者的销售和运输途径。对应关未关和死灰复燃的小煤矿、整改不合格未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要按照法定程序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三会一节”期间我市所有煤矿生产企业实施停产检修。

5.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各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国土、公安、工商、环保和监察等部门配合,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领导在岗值班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尾矿库坝体安全及其他危及尾矿库的安全状况;检查存在隐患的采空区、老空积水、水患严重的矿山和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以及开采残矿的矿山的安全治理和监控防范情况;检查露天矿、采石场安全防范情况;检查矿用火工品管理制度、关闭未取得证照的矿山和打击非法开采等方面落实情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安全保障的矿山,要责令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凡整改不合格未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非法开采的矿山,一律按法定程序实施关闭。

在“三会一节”期间我市所有非煤矿山生产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检修。

6.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在“三会一节”期间我市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检修。

(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1.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预警通报制度。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落实,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及时反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信息,充分发挥联动机制预防事故。

2.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全监管局配合组织实施。重点对长途运输客车、市内公交车和出租车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定期检查制度。

3.组织开展预防交通事故百日战役行动。采取超常规工作措施,双休日只休息一天,实行支队长、大队长和中队长带队上路执勤措施,确保85%的警力投入路面,警车巡逻至24时。

4.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对易引发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查不怠,实行“六个一律”:对客运车辆超员或者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的,一律卸客转运,并上限处罚;对车辆超过限定速度50%以上的,一律按最高限额处罚并吊销驾驶证;对有2次违法超员记录的,一律记12分;对夜间违停的车辆,一律强制清理至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方,无法移动的故障车必须严格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对疲劳驾驶的,一律就地强制休息;对无证、酒后驾驶客运车辆的,一律依法拘留。

5.加强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实行“一队一站,一队一线、一车一警、一车一簿”工作措施(即每个大队承包辖区内的汽车站,每个公路巡警中队负责辖区内客运线路的交通安全,每辆客车都有一名民警定期监督车辆安全措施的落实,每辆客车都有一本安全行车日记簿,一日一填,一月一检)。加强车辆检测,确保车况良好,对过往客车实行逐辆检查制度。

6.加强市内重点路段、路通管理。加布警力,实行严管,确保“三会一节”期间交通畅通。

7.对全市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检查,完善各类标志、标线,使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符合“科学规范、整洁美观、清晰醒目、齐全有效”的标准。

8.加强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市区范围内排查出的隐患在“三会一节”召开前全部整改完毕。

9.在“三会一节”期间无特殊任务的单位车辆尽量少出车,尽可能减少路面压力。

(三)消防安全方面

1.对“三会一节”举办活动场所和接待宾馆建筑、改造工程的施工和竣工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强化消防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三会一节”顺利进行。

2.加强对服务“三会一节”的宾馆、饭店和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防火单位完善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在“三会一节”所有场馆、代表住地继续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健全一整套消防档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一次全员性的消防教育培训。

3.强化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项目的整改治理。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 位和各县(区)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采取措施加快整治进度。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单位实行处罚,在执罚方面从重从严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及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4.由市公安消防支队会同市安全监管局、商务局、旅游局、文化局等部门组织实施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是检查消防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和设备完好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日常管理和应急预案及演练等情况。凡是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缺少或不通畅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不按规定配备或所配备的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的;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都必须限期改正。做到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三落实”,及时消除各种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未按要求开展整改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6.加强居民住宅楼、店铺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居民区、旧厂房改建的仓储仓库、出租做为仓库使用的民房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四)建设系统安全方面

1.加强对“三会一节”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和建筑安全检查。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列出重点项目一览表,制定重点项目安全检查计划,督促施工单位在确保工期的同时保障施工安全,防止发生各类建筑施工事故。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综合整治,加强施工工地巡查,严厉查处各种违反建筑安装安全施工的行为。

2.继续组织开展建筑施工6个专项整治,重点对高处坠落、工程坍塌、塔吊倒塌、房屋拆除、安全防护用品、临时施工用电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保障措施。

3.对发生事故的建筑施工单位实行停工整改、停标、责任追究措施;实行建筑监理与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挂钩措施。在基坑回填前,项目经理、总监、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对基坑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管;安全网、绞手架搭设后,项目经理、总监、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对架设质量进行全面验收;模板工程施工完毕后,在浇注混凝土前,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塔机、井架、人货施工电梯等大型物料垂直起重机械拆装实行严格的许可管理制度。

5.开展危房专项整治,由各县区政府牵头,房产、建设、规划等部门配合实施,加强危房排查,加强对现存危房的监测管理和整治,建立完善的应急疏散预案,严防危房跨塌事故发生。

6.在“三会一节”期间全市所有建筑项目停止施工,由市建委、安监、公安等部门负责组织对停工情况的检查。

.对全市私房和非法建筑施工进行全面清查,由各县(区)政府分别牵头组织,规划、公安、城管、国土、安全监管部门共同配合实施。

(五)防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方面

1.组织开展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监管。由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工商局共同组织实施。

2.对“三会一节”接待宾馆、超市和各种食品商店的食品卫生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接待宾馆和超市、食品商店卫生条件、安全保障及各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确保不发生任何食品中毒事件和其它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3.对全市食品行业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类餐馆、饭店、饮食店原料选购、加工卫生操作、监测检验、流通索证和过期食品处理五个环节;对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巡查;对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抽查,严厉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使用非食用原料、高残留农药蔬菜、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六)旅游安全方面

1.对全市所有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和旅游景区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上述单位的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应急方案制定情况,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2.加强对旅游景点、景区内车辆、轮渡、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攀岩、蹦极、探险、漂流、射击等游乐项目和设备的安全检查,排查、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3.加强旅游景点中的险路、险坡和其他危险地段的治理,组织对景区道路危险地段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逐项落实隐患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4.对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性能进行评估检查。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旅游局配合组织实施。重点检查设施的安全及维护管理情况,安全防范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5.对旅游饭店安全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由市卫生局牵头,市旅游局配合组织实施。重点检查“三会一节”接待宾馆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防疫法律法规情况。

(七)水上交通安全方面

1.对各渡口、码头、库区、游览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由县(区)政府牵头,南宁海事局、市安监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共同配合实施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渡口安全管理状况,查处未经审批私设渡口;检查渡船是否持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舶营运证,查处无证无照和报废船舶渡运的行为;检查船舶依法渡运情况,查处渔船、自用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舶非法渡运的行为;检查各类船舶安全渡运情况,查处渡船超载、人与大牲畜混载、人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等危险品混载的行为;检查渡船标识,查处渡船未标明识别标志、载客定额、安全注意事项的行为;检查渡船船员(渡工)适任情况,查处渡船船员(渡工)无证、未经安全培训上岗操作的行为。

2.组织开展航运事故多发点段、险滩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3.对市内园林水库旅游船舶的安全管理进行综合整治,由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民航铁路运输安全方面

1.加强与民航、铁路部门协调联系,研究确保“三会一节”期间各方宾客、游客安全准时往返的有关事项。

2.对铁路无人看守道口进行逐个安全检查。由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督促完成无人看守道口安全隐患的综合整治。

3.加强对气象气球、放飞气球(标语)的安全管理,放飞气球禁止使用氢气充气球,净化航路空域,确保飞机飞行安全。由相关审批部门负责把关。

(九)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1.组织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三会一节”活动场所、接待宾馆、饭店使用的锅炉、电梯等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实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巡查制度。重点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和运输危险品槽车;“三会一节”活动场所及接待宾馆、饭店的特种设备进行巡查。

(十)民爆物品安全方面

(十一)学校和学生安全方面。

由市教育部门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学校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宿舍等人员集中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学校危房的改造情况;检查用电和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化学实验物品的安全状况;检查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学校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应急逃生、避险演练,提高师生、学校处置重大事故的能力。

六、分项工作方案的配套与实施

本工作方案为南宁市*年“三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方案,各职能组、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分别制定配套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分项方案),工矿企业生产安全工作方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编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编制;消防安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编制;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工作方案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编制;防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有市卫生局负责编制;旅游景点、游乐设施安全工作方案由市旅游局负责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编制;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由南宁海事局负责编制;江河堤坝安全及水库娱乐项目安全工作方案由市水利局负责编制;民航铁路运输安全工作方案由市经济委员会负责编制;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方案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编制;民爆物品安全工作方案由市公安局负责编制;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编制。各职能组、各县(区)分项方案编制完成后,请于9月20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案、汇总。

七、应急处置

(一)应急预案的补充完善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各族自治县201*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委发【201*】1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切实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我处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目标

通过检查,全面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全面开展矿山安全大检查

(1)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复查落实情况;

(2)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治理情况;

(3)地采矿山地压活动监控情况;

(4)地采矿山水患治理监控情况;

(5)地质勘查情况。

(二)对局各股室、各乡(镇)国土所所、二层机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各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情况。

(三)检查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对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进行事故查处,切实按规定按时结案;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四、检查方法

(一)、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部门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坚决关停。

(三)、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五、检查时间

从9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各部门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并加强督查。

六、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各部门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三

为贯彻落实6月17日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120号)和《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要求,即日起至9月底,我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较大事故等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强监管、严执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较大级以上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效推进检查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XX住建局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组 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股,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协调、材料收集等工作。

三、检查重点

(一)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各建设项目履行报建、报监、施工图联合审查、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单位落实季检、月检、周检制度落实情况;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新入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高大模板、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建档和公示情况。

(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管控情况。施工现场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和组织实施情况。

(五)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情况;施工现场围挡封闭情况,临边、洞口、电梯井口防护情况;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情况;施工临时用电设置等情况。

(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项目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规范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宿舍、办公用房的临时活动板房材料是否达到A级防火要求;是否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和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等。

(七)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工程。

(八)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使用的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人货两用施工电梯是否有检测报告,是否登记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庆祝建党百年活动营造良好安全稳定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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