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最新5篇】

2023-12-19 17:20:02 范文 3次阅读 投稿: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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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篇一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模拟法庭;引导模式

高职院校长期肩负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兼备型人才培育的使命,尤其是内部法制教育,一旦出现任何纰漏,都将直接约束学生法律素质水准。步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已经针对高职院校传统思政教育课程加以系统化改进,思政和法律基础课程得以有机融合。可透过实效性角度观察界定,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质强化工作并未引起全方位关注,而模拟法庭教学模式作为理论灌输和实践训练细致融合的产物,对于高职生科学性法律意识培养、综合性法律素质调整,往往产生较为强劲的支持保障功能。主动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在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中的设计应用方案探讨,势必令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质量顺势提升至更高等级层次。

一、在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中沿用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的必要性论述

(一)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质量提升方面

尽管说我国高职院校的使命,是为社会培养供应合理数量的素质、技能兼备型人才,但实际上目前高职院校发展实况已经和社会规范诉求产生严重冲突迹象,最终高职生就业前景也势必不够理想。其核心原委在于教学质量的偏差,许多高职院校法制教学中始终沿用传统鸭架式灌输手法,不能更好地反映现实,最终实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自然不能系统化贯彻。而法制教育本身注重实践性,因此需要借助模拟法庭教学引导模式开辟全新思路基础上,令教师课程创新和传授质量发生本质性变化,进一步辅助广大师生精确化掌握社会需求,保证和时展步伐的贴合性。

(二)学生法制专业应用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改善方面

第一,模拟法庭教学方式能够全面提升高职生对法制课程的感知研习兴致。事实证明,此类教学方式能够进一步激活高职生群体主观能动性,令他们在法庭模拟演练中明确个人职责,积极地透过网络、图书馆搜集和整理关键性材料,令自身法制知识结构得以有机修缮,至此真正过渡成为课堂的主人。第二,模拟法庭教学模式能够加快法制教育理论和实践应用的融合进度。高职生在进行多元化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中,必粗要将自身已学知识灵活地应用到现实中去,结合个人思维创新和生活化经验,逐步拆解验证各类案情细节,令高职生至此真正系统化地掌握司法审批的整个工序流程,将学校不曾涉猎的知识加以灵活地吸纳内化。

二、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在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中细致化贯穿的实践细节解析

(一)模拟法庭教学空间的精确化构建

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必须要在专业化教学空间中予以布置,不过大多数高职院校都因为成本限制,不能及时搭建健全化模拟法庭实验室,只是单纯地组织学生在教师中进行简易化布置,在如此熟悉的空间中,高职生根本无法引起对法律的敬畏心情,最终教学实效自然不够理想。所以说,相关高职院校必须集中一切技术、经济手段,搭建起生动化的法庭情境,同时参考人民法院相关规则进行各类角色扮演,保证审判器具的全数供应,令高职生产生身临其境的感官效应。另外,模拟法庭实验室仍有必要供应多媒体现代设施,保证相关情境演练的便利快捷性,不至于限制法制教育进度。

(二)组建更高数字化的模拟法庭教学师资队伍

尽管说在模拟法庭教学环境中,学生才是真正意义的主角,但是并不代表其可以完全摆脱教师详细化指导。也就是说,教师必须结合各类先进技术手法和实践经验,进行教学全程指导,避免高职生因为经验和知识面的限制,使得教学流程中衍生诸多纰漏迹象。高职院校需要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全面招聘质素更高的教学管理队伍,保证单位教师都能够自然地进行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融合,进一步引导高职生参与到各项法庭模拟活动中去,顺势贯彻落实预设的教学指标。如实力较强的职业院校,完全可以在当地聘请知名法官、检察官或是律师,到法制课堂上进行生动细致化指导,令高职生群体法制课程应用技能变得更加科学合理。另一方面,妥善地规划布置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各类工序流程。首先,保证案例选取的针对性。该类环境在模拟法庭教学模式贯穿中指导地位异常深刻,该类案例选择结果是否科学、合理,将直接决定模拟法庭教学方案整体的覆盖落实进度。因此,日后可安排学生进行相关探讨案例精确化选择,之后配合教师进行适当的提示指导,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案例选择要提供精确地锁定范畴,必要情况下可以结合学生主体特性进行对应案例类型确认,同时保证任何存在争议或是过于复杂的案件,都不会轻易地予以触碰,这样才能系统化地掌控整个法制教学事务。其次,灵活地进行小组划分,保证法庭模拟的务实性。具体就是全面遵守法律规定的各类程序,维持庭审不同环节的正规、严肃性,避免参与演练人员和预设角色特性的脱离结果,为今后高职生法制课程学习积极性彰显,奠定基础。

三、结语

综上所述,模拟法庭教学模式,能够大幅度提升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质量并激活学生自主学习兴致,因此需要在日后高职法制教育中加以大范围推广落实。同时,在进行模拟教学方式规划布置前期,要选择健全完善样式的实验空间,同时配备专业化的师资队伍,保证学生一切法庭情境模拟活动都得到详细的指导认证。长此以往,才能赢得较为理想的法制教育实效。

作者:龙雯 单位: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武文举。论模拟法庭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J].河南教育(中旬),2010.20(08):79-84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篇二

这次的模拟法庭是我踏入大学以来参加的最有意义的一次活动,它不仅使我的实践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从理论走向实际,充分的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对于我们这些第一次参加这种实践活动的人来说,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收获特别多。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庭审**、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特别抽象,难以理解。但通过这次具体**的操作过程后,我们比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

不仅在程序上我们有了一个更深入的理解,在实体上我们同样有一个崭新的认识。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纠纷和损害责任赔偿。在了解案情后,我们翻阅了大量关于合同和赔偿责任的法律著作、法条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然后对着一案例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了解到将学过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案件相结合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简单。记得老师说过,对于法条的理解并不仅仅在于对它能够熟练的表述,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运用,使它对本案情有利。当时,听老师说的时候很简单,但现实中并不然。这次实践,让我们感觉到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也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

其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等的。同时,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最后,有一点不能不提,就是再这次活动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我们都感觉到了团结的力量。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但这并没有**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团结就是力量。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记得准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请来一位法学专业老师给我们作简评。老师对我们的活动很满意,当时我们的心情真的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就是知道我们的共同努力被认可了。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不单单是参加一个活动,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都显得那么重要。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应的提高。

总之,模拟法庭让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中没有的知识,提高了我的能力,丰富了我的大学生活。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篇三

关键词: 模拟法庭 刑事实体法教学 应用

我国法学教育肩负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的使命,在此背景下,法学院校进行了诸多实践性教学的探索,案例教学法、旁听法庭审判教学法、法律诊所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律咨询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不断运用于法学教学中。然而我国法学教育教学方法依然处于探索阶段,如何使培养的学生适应社会需要仍然任重而道远。我在从事刑事法教学的过程中,认为将模拟法庭教学法引入刑事实体法教学中不失为一种比较适用的实践性教学方法。

一、刑事实体法中模拟法庭教学的内容与特点

模拟法庭,又叫假设法庭,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运用所学知识,借助一定设备,模仿法庭审判的一种自主性、实践性活动。模拟法庭教学法因其显著的实效性受到各法学院校的青睐。根据调查,凡法学高等院校及开办法学本科专业的非法律专业类的高校,均不同程度地采用模拟法庭教学法,而且在实践中取得了相对于传统教学方法更良好的效果。模拟法庭教学法和其他教学方法相比具有实践性、公开性、知识性、综合性、表演性和观赏性等特点。①刑事实体法中的模拟法庭与刑事程序法中的模拟法庭同属于法学教育中的实践性教学方法,因此,在教学目的、内容、过程、作用等方面具有诸多共同点。

此外,两者也存有差异。刑事实体法中的模拟法庭以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环节作为主要内容,尤其以法庭辩论作为重点,就案件的定罪和量刑这一刑法的基本内容展开对抗,法庭辩论也不拘于正式开庭中一轮或两轮的有序辩论,允许学生就争议问题展开多轮辩论。同时辩论内容除了围绕案情本身展开以外,还可以就案情本身涉及的实体法问题进行理论和学术的探索和争论。因此,刑事实体法中的模拟法庭注重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它不以诉讼程序的完整和流畅为目标,无需走完全部诉讼程序;而作为刑事诉讼法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模拟法庭,它主要偏重于让学生熟悉和掌握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更注重诉讼程序的技巧训练,其过程一般分为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合议庭合议和宣判等五个环节。虽然刑事实体法教学中的模拟法庭没有刑事程序法教学中的模拟法庭那样有较多程序操作上的要求,但就实验内容的复杂程度和对法律运作的难度而言,前者并不亚于后者,因为不论刑事诉讼程序的过程如何,最终都是为了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有无和大小。

二、刑事实体法中开展模拟法庭教学的意义

1.丰富和完善实体法的实践性教学内容。由全国法律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定的我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中实体法有10门,实体法构成法学专业的知识核心。在实体法的教学过程中,实践性的教学方法主要是案例教学。大多数情况是由教师进行一些简明扼要的讲解来达到所期望的教学效果,也就是常说的举例教学。也会在刑事实体法课程教学中安排专门的案例分析课(即案例讨论),由教师将案例提供给学生,然后学生对该案例发表分析意见,学生有一定的主动参与,但主导者依旧是任课教师,离学生全面而主动地参与案件实例分析尚有一段距离。而实体法中的模拟法庭教学是将未经剪接的原生态案例提供给学生,由控辩双方根据自己的角色定位,提出对事实的认定依据和分析意见,在此基础上对被告人的定性发表意见;如果控辩双方对是否构成犯罪或构成何罪没有分歧,接下来就是对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和量刑幅度开展辩论。与一般的案例讨论相比较,模拟法庭的综合程度高,难度系数大,学生的参与性更强,由参与人员发现其中的问题、困难和矛盾,并找出解决的途径和依据,教师在其中充当观察员和评论员的角色。并且由于模拟法庭极具对抗性,可以避免案例讨论中的冷场,是一种高水准的实践性教学方法。

2.提高刑事程序法模拟法庭教学效果。在现行的实践性教学体系中,模拟法庭在刑事诉讼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进行,是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方法,而不是或一般不是作为一门实践性课程来开展(据我所知,将模拟法庭作为一门独立课程开设的并不多)。模拟法庭是学生熟悉掌握刑事诉讼程序环节和步骤的一种手段,学生更多地关注程序是否正确、是否完整与流畅,而对实体法方面的内容的关注则较少,经常会出现“重程序轻实体”的现象。而教师因为课时不够或研究方向等原因,也会偏重于对模拟诉讼中程序的关注,淡化对实体法的运用。同时,程序法模拟法庭所用的案例在实体方面大都案情简单、难度较小、争议不大,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

而刑事诉讼中对案件的处理,既要由刑法等实体法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又要有刑事诉讼法来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因此,在使用模拟法庭作为刑事诉讼法课程的实践性教学手段之前应该有一系列的专门性训练。实体法教学中的模拟法庭以法庭质证(事实上也是辩论,只是局部而已)和辩论为主,而法庭质证和辩论对参与各方来说都是庭审活动的一个难点和重点,对控方而言能否搞好此阶段的辩论关系到公诉的成败;对辩方而言,则关系到辩护的成效如何,对审判长而言则影响判决质量。通过在刑事实体法教学中开展模拟法庭教学,可以为刑事诉讼法教学中模拟法庭的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

3.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尤其是表达和辩论能力。辩论,是持不同观点的双方为达到某一共同目的(如证明真伪、明辨是非、形成共识、达成妥协或争取支持等),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如同一法律体系、公认的学术理论、相同的事物背景等),运用公认逻辑规则进行的举证和辩驳。典型的辩论场合如选举辩论、立法辩论、法庭辩论、学术辩论、决策辩论等。②分析和辩论法律问题是学习法律的起点和归宿,虽然表达能力和辩论能力并不是法律专业工作能力的全部,但却是做好法律专业工作必备的素质。在对抗制的诉讼模式下,刑事案件尤其是一些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良好的表达能力和辩论能力对庭审结果有着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地影响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然而我们现行的教学中没有这方面的专门训练。一个不善表述的人,在法庭上不可能表现很出色。实体法中的模拟法庭以法庭审理中的辩论环节作为重点,通过辩论环节的强化训练,在加深实体法知识掌握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求异思维、双向思维、立体思维,提高其表达和辩论的能力。

此外,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去向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我国的法学教育所培养的学生将来不仅可能从事各类法律专业职业,而且可能从事非专门性的法律专业工作。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逐年扩大,法学这一相对热门专业录取的学生人数将会更多,法学专业毕业生从事非法律专业工作的比例将会更大。在某种意义上,法学专业教育或许对学生来讲只是一种就业的教育资历证明③。因此,实体法中的模拟法庭教学因其涉及的知识面广,参与的人数多,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学生多参与这样的活动,可以促进知识与能力的全面发展。

三、刑事实体法教学中模拟法庭教学的建构

1.适用范围。刑事实体法中的模拟法庭既可以在刑法学教学中运用,又可以在刑事证据法的教学过程中运用,还可以在法律文书和律师实务等课程的刑事部分进行。适用时间和次数,既可以在这些课程教学的中间针对某个专题进行,又可以在这些课程即将结束时进行;次数的多少可根据需要而定,一般专题性的模拟法庭可以进行多次,涉及知识点多、综合性强的模拟法庭考虑到活动效果,一般以一到两次为宜。

2.案例的选择。刑事诉讼法教学中的模拟法庭由于兼顾实体法和程序法等多方面的需要,一般不选择难度大的案例。否则就会因为需要考虑的因素多而影响模拟法庭的审理效果。而实体法教学中的模拟法庭,一般应当选择那些可辨性较强的案例,尤其是那些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刑罚的适用等方面具有较大争议的边缘性刑事案例。以这种边缘性的非典型性刑事案件作为实体法模拟法庭的素材,可辩论的内容多,拓展空间大,参与的各方学生都有充分发挥的余地,学生既能阐述法学的基本原理,形成学术上的怀疑和批判,又能发现刑事立法的缺陷和不足,提出改进之建议。

3.具体步骤。实体法中模拟法庭的一般程序是:第一,布置案情。案件材料的内容一般只是提供案例情况和双方的基本证据,不必完整。第二,组织准备。案件材料分发后,以学生为主体,由学生自己安排时间表,确定相关人选。在此基础上分析案情、寻找争议点、把握事实、寻找适用的法律、准备开庭的各种材料。教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事后的总结与点评。第三,开庭辩论。刑法学等实体法课程在刑事诉讼法课程之前或同时开设,因而与程序法教学中模拟法庭有所不同,实体法中的模拟法庭主要是对实体法内容展开,侧重于实体部分。同时,作为刑事诉讼模拟法庭的铺垫,在模拟庭审中,一方面要遵循正式开庭审理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要体现出实体法模拟法庭灵活、方便、耗时少的特点,庭审中不必强调程序的面面俱到,重点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内容,通过开庭审理的形式厘清相关的实体法问题。第四,庭后点评。点评是模拟法庭必须环节。在教师点评前,可以由参与者自己分析总结,也可以同学间相互点评判断,教师最后点评总结。第五,教师的定位。模拟法庭不在于最后的结论正确与否,也并不一定需要有确定的答案,重要的是使学生获得识别案件事实的能力、把握刑事案件关键点的能力、确定刑事案件性质的能力、运用法学原理适用法律条文的能力。教师在模拟法庭中的角色是设计师、领导者和监护人。教师不宜过多参与其中,否则便容易造成学生“学而不思、做而不思”。

4.刑事实体法模拟法庭教学应注意的问题。第一,由于刑事实体法教学中对实体法知识的运用是依托模拟法庭审理的形式进行的,而庭审程序在此时学生尚未学习和掌握。教师应当在前期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程序知识讲解和辅导,组织学生观看示范法庭,使学生对刑事诉讼程序有初步的了解。第二,刑事实体法中的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对教师的要求更高,教师的付出更多。从模拟审判过程看,案情是内容,程序是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又依靠形式表现出来,模拟法庭是将实体法和程序法有机结合的一种教学方法的尝试,虽然实体法中的模拟法庭对程序的要求低于刑事程序法中的模拟法庭,这是对学生而言的,对教师而言,投入的精力会更多,对此,一方面需要教师具有奉献精神,另一方面需要建立科学的量化考核机制。

四、结语

庞德说过,法律人才“仅有高尚品格以及对于正义的热诚态度还是不够的。学识必须具备,这要从教育中来,从适用和解释法律的技术而来,并从裁判技术的经验中来。品格、教育与经验是三项重要条件”④。培养优秀法律人才并非易事,实践性教育在培养法律人才方面的功能无可替代。在模拟法庭教学法成为业界公认的实践性教学方法的情况下,如何提高模拟法庭的质量,值得我们思考。

注释:

①陈娴灵。关于创新模拟法庭教学的理性思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6):186-187.

②冯慧。现代司法理念下的民事诉讼辩论原则之检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省略,2008-7-15.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篇四

关键词:模拟法庭 构想

模拟法庭教学是指以实践教学理念为指导,为实现学生在扮演法官、当事人等角色下自主地、探究性地把握庭审技巧及理论知识而构建的一种有计划、有规律的教学机制。在我国法学实践教育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不被教育界所重视,造成了模拟法庭教学在法学本科教育中起步晚底子薄构建难的局面。重审模拟法庭教学对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长远利益。

一、建立模拟法庭教学的重要性

一个教学体系如果没有一个完整的配套程序它将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果。如果仅有课程设计而没有教学设施,模拟法庭教学会陷入一片混乱,既有教学设施又有课程设计,但是没有师资和学生全面培养方案,模拟法庭教学也终将难以进行。一个完整的制度必须依靠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作为基础,把这些措施系统地有规律地安排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完善的教学体系。那么,模拟法庭教学就是为促进模拟法庭活动顺利开展,有效运行而构建的一系列目标体系、保障体系、管理体系和内容体系。

(一)完善的模拟法庭教学有助于培养实用型人才

模拟法庭教学是应对社会对法学实用型人才需求日益增大而应运而生的一种教育模式。传统的理论教育容易导致理论脱离实践,促使学生追求理论上的逻辑而忽视法律与庭审的不协调,学生难以感受庭审的技巧和变化。据调查,很多博士生在理论上具有独到的见解,却难以成功进行一次庭审活动。目前,从我国对法律人才的需求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将需要大量法律人才,这些人才当中绝大部分将会从事法律实务,从事法学研究的只是极少一部分。1传统民办院校法学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将难以应对人才市场化的需求。那么,模拟法庭教学将会成为培养学生法律实务能力,适应就业前景的着力点。

(二)模拟法庭教学是反馈师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方面

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只有案例没有判例,也没有建立判例体系。2我们立法往往是前先接纳了某一学术观点,然后才制定与我国现状相适应的法律。老师在讲课时必须对条文背后的学术观点进行系统地阐述,方能使学生了解到条文的真实含义,这个工作占据了将近所有的课堂时间,使得学生只能纯粹的接纳。所以,在普通的教学过程中老师很难发现学生所学知识的薄弱环节,也很难意识到自身的缺陷。但是,法学本身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综合学科,学习的根本目的在于解决实际问题。模拟法庭教学蕴含的一整套措施中包括法条的应用,控辩技巧的训练,既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结合也是情理与法理的协调,既能考察师生的处事能力又能培养师生的思辨能力。老师可以在学生和自身对材料的搜集、法条的解析和文书的制作过程中了解学生和自己学习的薄弱环节,从而对症下药。

(三)模拟法庭教学能帮助师生进行综合性学习,夯实基础

一场模拟法庭出演必然是多门法学学科的综合应用,它在帮助老师了解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的同时也能引导学生对知识进行梳理。既能使老师摆脱传统教学模式的束缚又能帮助学生认识学科的交叉性,从而更好的把握所学知识,夯实基础。在传统的教学中一个老师往往负责一门或两门学科的讲授,久而久之便失去了学科综合运用的能力。所以,模拟法庭对老师既是一个教学过程,又是一个学习过程。

二、模拟法庭教学的必要性

(一)法的特征决定构建模拟法庭教学具有必要性

法是一种超感性,纯理性逻辑思维的演变,游离于现实,而现实远比法律丰富3。但法的固定、抽象、宏大与实践的多变、具体、细微存在巨大的矛盾。在司法前沿中经常会出现司法公平超乎公众认同的现象,若纯粹以法律作为判决指导必定会在追求法律公正的同时导致普遍人眼中的不公正。而法律的天性就是一种社会管理秩序,需要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如若超出了人民的认同范围,她就会失去存在的价值。司法公正作为司法确定的最高也是最基本的目标和理想就是这种美的内在标志,裁判的公众普遍认同则是这种美的外在体现。4在教学活动中纯粹以法条和学术思想为学习蓝本必定会导致学生游离于社会评价主体之外。这样既不利于以后司法活动,又不利于培养新型的法律人才。就如霍姆斯所说:“法律的生命从来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所以,建立模拟法庭教学体系是培养解决社会矛盾的法律人才的一大落脚点。

(二)本土庭审历史决定模拟法庭教学的必然性

在我国法制史上,“春秋决狱”贯穿始终。并对我国法律发展起到了深远影响,直到近代才改变了这种传统的审判思想。在中国人的法律文化中早已经形成了在法律条文外,充分发挥执法者寻求正义的能力。人民群众要求的是人情与法的契合,渴求司法审判在遵循合法性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的一般正义观念对法律规则进行适当的变通。5随着理论与实践深入表明,制定一部包罗万象、逻辑统一、内容完备的法典是不现实的,法律的确定性是相对的,法律需要法官去解释、适用。6在教学活动中仅追求对理论的研究根本就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需求。所以,建立模拟法庭教学体系对法学教育具有实质性意义。

三、模拟法庭教学的现状

模拟法庭作为学生进入岗位的前序阶段,是庭审现场的全真模拟,已经逐渐引起了教育界的重视。这些年广大独立院校都规定各自法学院系分阶段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并以教学任务的形式督促师生完成。但是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使得该教学仍然存在缺陷。

(一)教师实践培训机制不健全

教师实践培训机制不健全直接制约模拟法庭教学。在我国法学教师中,多数是从不重视实践教学的传统法学教学模式下培养出来的。而且我国高校普遍存在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教师科研压力很大,教师要花大量时间进行理论研究,而无暇顾及法律的现实,更难以抽出时间从事法律实务工作7,实践能力普遍较低。许多法学院又不注重教师实践培训,使得教师们很难胜任模拟法庭教学工作,进而阻碍了模拟法庭教学。

(二)缺乏科学的课程设计

许多学校模拟法庭教学课程设置不科学。当今主要有以下几种课程模式:1、独立课程模式即把模拟法庭设置为独立的专业课程。2、辅教学环节模式即把模拟法庭附着于某一独立的课程之上。3、集中实践环节模式即让模拟法庭与校外实践、毕业论文等在同一阶段进行。4、隐性课程模式即以非正式,不定期的形式开展。8但这几种教学模式都存在着自身的缺陷。由于法学学子面临着司考和考研的压力,况且课程相对繁杂。若以独立课程形式开展教学明显加大了学生负担。所以,第一种教学模式与实际不相符。若以辅教学环节模式开展,使其附着于某一课程必然会丧失其设置目的,使得学生将各学科独立开来,难以自主地进行探索性学习。那么,第二种也不是科学的课程设计。若以集中实践环节模式进行,将所有的实践教学集中于大学最后阶段,不仅使得实践教学的目的不能实现,并且不具有可操作性。所以,第三种教学模式也不科学。那么,第四种教学模式更不具有可行性。没有一个完善的课程设计,模拟法庭将无法有秩序地开展。

(三)时空限制使得庭审的大部分内容被略去

模拟法庭是对已经发生案件的一种再现,由于时空限制使得庭审的大部分内容被略去。在模拟法庭教学中学生苦于资料的制约难以掌握实际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使得教学活动不得不走形式主义。学生既不能现场调查证据,又不能询问当事人,更不会有庭审调查和举证,只能照着已判案件模拟庭审现场。这样种种条件的制约使得模拟法庭的教学初衷难以实现。

(四)普遍缺乏管理制度和评价机制

模拟法庭课程对于民办高校来说属于一种新兴课程,普遍缺乏管理制度和评价机制,师生普遍对模拟法庭教学认识不够。每年系部仅以完成任务的形式应付学院检查,随机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活动,并事先弄好剧本,安排学生对剧本进行反复的背诵,随后师生一起以“走过场”的形式完成整个流程,最后教师督促学生书写活动感悟。整个流程被师生当成了一种流于形式的模仿,教师不用参与,学生不用操心。整个教学活动都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师生普遍对模拟法庭教学缺乏一个清晰的价值定位。

四、完善模拟法庭教学的构想

(一)构建教师实践培训机制

构建教师实践培训机制有助于“模拟法庭”教学体系的搭建。由于“重理论,轻实践”思想的影响,导致教师实践能力普遍不高,以至于难以取得高水准的教学成果。面对这种现象,不能只治标,单纯的安排教师进行实践培训,而忽视建立一种完善的教师培训及实践教学激励机制。每一条制度的建立,都要让执行者看到其利益之所在,方能显现其应有的价值。固笔者认为,构建教师培训机制应该做如下调整:1、成立实践教学研究组,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竞赛,并设立相应奖项激励教师提高自身实践能力。2、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提供教师挂职和接触庭审现场的机会,帮助教师提升实践能力。3、加大“双师型”教师招聘力度,加强实践教学师资力量。4、加大实践教学经费投入,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实训。

(二)科学的课程设计是模拟法庭教学体系创建的基础

合理的课程体系应该既注重知识传授和学术研究又兼顾职业思维训练和能力培养。9科学的设计模拟法庭课程能够使教学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1、“模拟法庭”是一门综合性课程,涉及面广,当实体法和程序法均有涉猎且具有相当基础的实践能力时方能开展,固在第五、六学期开设选修课程和举办活动比较合适。2、模拟法庭作为法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中的核心课程必须以专门的实践教学必修课程形式开展。3、鉴于法学教学课时限制,模拟法庭课程应该与课外实践活动相结合。它分为法庭审判艺术、民事模拟法庭、刑事模拟法庭和行政模拟法庭四部分。其中法庭审判艺术为实践教学必修课程形式于第五学期开展,学分为2学分,学时为26学时;根据教学需求选择民事模拟法庭、刑事模拟法庭和行政模拟法庭其一,于第五学期以实践教学必修课程形式开展,学分为1学分,剩余课程于第六学期以实践教学必修课程形式开展,学分分别为1学分,学时均为8学时。

(三)建立模拟法庭数据库

学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创建案件数据库是整个模拟法庭教学的关键。首先,数据库由资深实践教学教师筛选、编写成包含案卷库、法律文书库和证据库三个基本部分组成,并将该案例分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三类,其案例必须源于人民法院已公布的真实案例或加以适当改造的教学案例,确保案例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然后,将每一个案件分为原告资料、被告资料和法官资料。不同的角色只能掌握自己的资料,使教学更接近实际。最后,在数据库中建立相应的搜索引擎,便于学生选题和收集案件信息,并随实际情况不断更新案例库。

(四)模拟法庭课程践行

每两小组学生结合为一团体按照实践教学教学要求与教师协商选择案件。由相关模拟法庭教学专门教师对所负责团体进行管理,学生根据自愿原则研究确定角色分工,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人被告人(上诉人、被上诉人、公诉人)、原告人、被告辩护人(人)和证人等。学生分配角色后,积极进行准备工作,熟悉案卷资料、收集证据、撰写词、辩护词、判决书等。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案件过程进行设计,包括如何接待当事人、如何调查证据、如何协商、谈判、调解、如何进行法庭辩论、如何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包括书、答辩词、辩护意见、判决书等。教师要分角色进行指导,对扮演法官角色的,教师重点指导如何制定详细的审判提纲,控制审判进程,掌握审判节奏,制作判决书或裁定书;对扮演原告角色的,教师重点指导如何制作书,运用证据,回击对手;对扮演被告角色的,教师重点指导如何调查取证,进行法庭辩论。通过分类指导,各个角色能够抓住案件的焦点问题收集证据,在庭上展开激烈辩论,增加学生实战的感觉和经验,培养学生面对层出不穷的问题、困难和矛盾,独立处理各种问题、应对困难局面的能力。10

(五)模拟法庭教学管理体系构建

民办高校的性质决定其可以在调整制度和设立利益激励的条件下可以在短暂的时间内对缺陷加以完善。它拥有先天性的优势即课程设计不必完全拘泥于教育部规定和管理不局限公立院校浓烈的行政化模式。笔者认为民办高校可以通过对模拟法庭课程的构建快速解决师生普遍对模拟法庭教学价值定位不清的问题。1、建立实践教学教研室并制定相应制度。在应用法学学教研室挑选资深教师担任常务教研主任,其他成员采取兼任制并轮流负责实践教学,并由常务教研主任进行教学任务安排、监督、评估和验收。所有兼任教师对常务教研主任负责,常务教研主任对系主任负责。2、确立教师实践教学成果评估机制。对实践教学成果实行量化评估制度,分为上下级量化评估,同级量化评估,学生量化评估和领导量化评估机制对教师实践教学成果进行评估,且评估等级分优良中差四类,最终结果计入相应教师教学评估体系之中。3、实践法学教研室定期组织学生举行模拟法庭竞赛,并为师生颁发相应奖励。实践教研室主任指定兼任教师辅导相应班级学生,并在学期中旬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竞赛。且竞赛题目能够充分反映社会现状,具有可辩性和典型性。4、制定班级评优量化考核表并把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纳入班级评优条件,激励学生及辅导员对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重视。5、学生奖学金的评比应该重视学生实践能力。

(六)创建模拟法庭教学成绩评价体系

模拟法庭成绩采取团体评价方式,即模拟法庭活动结束后,由实践教学教研室3名实践教师组成评价委员会对出演模拟法庭的整个学生团体的选题、庭审表现和观众提问按照相应标准进行量化评价。

1.选题

选题应该具有时代性且与社会现状密切相连,并且兼顾新颖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对已成定论的案件,不能作为模拟法庭选题。

2.庭审表现

根据学生对角色领悟能力及表演能力,团体配合能力,证据运用、举证责任分配和法律适用进行综合性评价。

3.评委及观众提问

通过评委和观众提问来检测参与者对模拟法庭细节的领悟程度,进而反馈模拟法庭教学效果。

评委根据学生团体表现效果,进行评分,并当堂填写模拟法庭评分表,根据评分评选优胜团体,并为优胜团体颁发相应奖励。

参考文献:

[1]章程,五位一体实践性教学法初探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0(4)

[2]崔艳峰,法学实践教学问题研究,学理论,2009(21)

[3][日]棚濑孝雄,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王亚新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26页

[4]陈怀峰 邵泽毅,刚性与柔性的契合之美――一个基于民意的司法关照,山东审判,第25 卷总第187 期

[5]陈怀峰 邵泽毅,刚性与柔性的契合之美――一个基于民意的司法关照,山东审判,第25 卷总第187 期

[6]申慧雁,从不确定中寻求确定之路――论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及其框架设计,山东审判, 2008(5)

[7]刘春联,法学教师参加司法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分析,知识经济,2011(20)

[8]于晓丽、高云鹏,模拟法庭课程设置分析,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8(4)

[9]于晓丽、高云鹏,模拟法庭课程设置分析,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8(4)

[10]邵文涛,《我国本科法学教育中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运行》,山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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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篇五

建设****法**家是我国重要的**方略之一,这为法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也对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使学生真正懂得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内涵,不仅需要对他们进行法学理论知识教育,还要给他们提供司法实践的机会。因此,模拟法庭教学法的推广在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中是必然选择。

一、模拟法庭教学法的概念和意义

所谓模拟法庭教学法,是指在法学教育过程中,为了提高学生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精选典型案例,由学生来扮演**人员、*员、当事人、**人、诉讼**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等诉讼参与人员,来模拟人民****案件的整个活动过程,从而提高学生的法律综合素质和教学质量的一种实践性教学方法。通过多次指导模拟法庭教学,笔者认为,在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中运用模拟法庭教学法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

在教学中如果只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被动地听教师讲课,就很难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因为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没有参与教学性实践活动,只是听取一些理论知识,没有接触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笔者认为,要想培养出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就必须让学生参与教学性实践活动。采用模拟法庭教学法,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直接模拟参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些案件的**,可以通过**取证、法庭辩论、分析案情及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等培养和提高其法律逻辑思维能力。

2.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收集、**、判断和认定证据的能力

证据的收集、**、判断和认定是认定证据的真实性、证明力以及确定案件事实的决定性阶段,是整个诉讼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分析能力和业务素质水*的集中体现。只有正确地收集、**、判断和认定证据,才能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学生通过参与模拟法庭的实践,可以掌握怎样收集、**、判断和认定证据的方法,从而为他们将来从事司法实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3.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制作法律文书和进行法庭辩论的能力

在模拟法庭教学中,学生要学会制作**状、答辩状、反诉状、辩护词、裁定书、判决书、上诉状等法律文书。特别是模拟法庭辩论,它是模拟法庭**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程序,也是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最能检验学生法学理论掌握和运用水*的一个环节。学生通过制作法律文书、进行法庭辩论,使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充分展示,极大地提高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4.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案情及解决案件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中,教师仅在课堂上传授法学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法学教育应当紧密联系立法和司法实践。模拟法庭教学法给学生提供了一个司法实践的环境,使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能够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学生在**案件的活动中体验法官、检察官、原告、被告、律师、证人等角色的真正含义,通过经历一个案件的完整**过程,学生不仅能够学会查明案件事实、**判断证据和正确适用法律等知识与技能,缩短所学法律理论知识与司法实务的距离,而且还可以培养和提高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案情与解决案件实际问题的能力。

5.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和科研能力

搞好模拟法庭教学,指导教师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指导教师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而且还要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通过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教师能够了解学生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和分析解决案件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发现自己在教学中存在的不足,有利于教师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教师若能**一些案件,经常接触司法实务,就更有利于搞好模拟法庭教学。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教师容易开拓出新的科研领域,从而使教学水*和科研能力都得到大的提升。

二、模拟法庭教学法包含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应注意的问题

模拟法庭教学法看似简单,但要搞好却很不容易。笔者认为,要想搞好模拟法庭教学,指导教师需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并应注意一些相关问题。

1.精选案例

精选案例是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基础环节,案例选择是否恰当决定着模拟法庭教学的成功与否。教师要根据自己所教的课程精选民事、刑事或行政方面的案例,最好挑选在社会上较有影响,对学生有教育意义,内容不太复杂,有可辩性,有书面证据、物证、证人等,能够公开**的案例。比如,笔者教的是民事诉讼法课程,在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时,就精选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捐助”方面的典型民事案例。通过进行民事案例模拟法庭教学,学生既学到了有关社会捐助这方面的法律知识,熟悉了民事诉讼法律程序,又受到了深刻的思想道德教育。

教师可以从自己承办的案件中挑选案例,也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去挑选案例,还可以挑选律师辩论大赛中的案例,甚至由学生通过网络来挑选案例。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教师在挑选案例时,切忌挑选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等不能够****、争议性比较大、不属于教学内容、与学生所学法律知识相脱节的案例。否则,就达不到模拟法庭教学效果。

2.挑选角色

进行模拟法庭教学,需要挑选多名学生来扮演法庭中的各种角色。笔者每次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时,全班学生都非常踊跃地报名参加,这就面临着模拟法庭组**员的挑选问题。笔者的经验是,先确定好案例和模拟法庭中需要扮演的角色,譬如**长、**员、*员、**、原告、被告、诉讼**人、证人和鉴定人等,然后让学生申请扮演角色,最后从报名的学生中通过面试择优选用。

挑选角色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在挑选学生时一定要结合实际,根据学生的特长来安排角色。**长是模拟法庭中的主角,在模拟法庭中起着主持和**的作用,因此一定要挑选在班里**、协调、管理能力强,在学生中有威信的班**来担任。教师一定要鼓励学生报名参与,切忌仅靠指定就确定由谁来扮演模拟法庭中的角色,这样会有损学生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在做好角色选择的同时,也要安抚和调整好没有被选上的学生的思想情绪。

3.准备材料

学生要根据案情和自己在模拟法庭中担任的角色来准备好法律文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譬如,**长要准备法庭**提纲、裁判书等诉讼材料,民事案件的原告要准备**状、证据等诉讼材料,被告要准备答辩状、证据等诉讼材料,诉讼**人要准备**词,证人要准备证人证言等诉讼材料。同时,还要有人负责准备****时用到的法袍、法槌、律师袍、**等物品。

准备材料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教师不要让学生对着准备好的庭审材料“照本宣科”,一定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自己去准备**时的有关诉讼材料,这样才能加深学生的印象,达到动脑与动手、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效果。

4.**排练

模拟法庭教学中,教师一定要**好学生按照人民****案件的程序进行排练,对于在排练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教师要及时纠正。学生要熟悉法庭**的全部程序,教师最好**参加模拟法庭的学生观看庭审录像或者带领学生去**让他们亲身感受庭审实况。同时,教师要帮助学生分析案情,指出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排练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模拟法庭教学进行得如何与学生排练的认真程度密切相关。教师要安排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认真进行排练,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以保证效果。切忌态度不端正,使得模拟法庭排练流于形式。

5.****

****是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最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需要学生像演员一样进入角色,各项活动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1)在**三日前,应当**当事人姓名、案由和**的时间、地点。

(2)应将模拟法庭布置得与人民**的**庭一样,场内悬挂**,**长、**员、*员、原告、被告、诉讼**人、证人等标牌要摆放整齐,法官组学生要穿法官袍,律师组学生要穿律师袍,以营造一种神圣、庄严的法庭氛围,让参加模拟法庭的学生进入“实战”状态。

(3)****前,指导教师要**学生提前进入模拟法庭参加旁听,点评教师也要提前入座,**要进入模拟法庭维持法庭秩序,*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请**长、**员入庭。

(4)****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都要让学生自己去完成。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在这一阶段,即便是学生出现一些错误,指导教师也千万不要打断学生的发言中止****程序,以免影响学生的思路、情绪和状态。

6.教师点评

教师点评是指教师对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各方面的具体表现所作的总结性发言。笔者认为,教师点评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点评教师要由模拟法庭中**的案件相关专业的教师来担任。譬如,民事案件要邀请民商法学系的教师,刑事案件要邀请刑事法学系的教师,行政案件要邀请行政法学系的教师等。如果能够邀请到人民**民事庭、刑事庭、行政庭的法官来进行点评则更好。

(2)点评教师既要指出模拟法庭**的案件在实体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如案件争议的焦点以及案件的主要事实、证据、定性、法律适用等,又要指出在程序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如**长对法庭的**,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的辩论等。

(3)点评教师既要肯定学生的优点,对在模拟法庭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扬和鼓励,又要指出学生在模拟法庭中表现出的不足之处并给予纠正和指导。

(4)点评教师一定要对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错误和不足提出完善、合理、全面的意见,以便学生能够及时改正和弥补,起到总结和提高的作用,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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