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企业《员工手册》及其他各项管理规定,服从企业管理及领导安排。这次小编为您整理了收银员规章制度范文精选8篇,希望能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帮助。
收银员规章制度 篇一
关键词:商业银行;现金业务;“零差错”现象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6)11-0066-01
一、基本状况
2005年某地区中资商业银行和邮储共完成现金收付1.8万亿元,笔数1.9亿笔。现金收付差错率为0.00002‰,笔数差错率为0.0006‰。占全部被调查单位的81.25%的商业银行,完成了全地区 90%的现金收付额,实际操作了全地区91.87%的现金收付笔数,没有发生现金收付差错;发生现金收付差错的只有占比19.75%的商业银行,在10%的现金收付额和8.13%的现金收付笔数中发生了现金收付差错。
本文认为,商业银行现金收付“零差错”现象值得关注。
二、透视现象
商业银行现金收付业务差错通常是指经办人员在办理现金收付过程中发生的长款和短款现象。长款和短款差错又分为虚错和实错,虚错是指在经办人员办理现金收付业务过程中,由于疏漏形成长款或短款,经确认查找,确定了长款和短款的原因,落实了差错性质质最终找回短款、退还长款实现账平款对:实错是指经多方清查后,仍不能找同或清退的现金差错。
商业银行现金收付差错是商业银行业务办理过程中偶然发生的,现金收付过程中差错的出现又具有其必然性。商业银行业务经办人员在日常大量的现金收付核算中,始终要保持着高度集中的状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高度的道德责任是保证正确核算不出差错的根本。但经办人员作为自然人个体,由于身体、精神、心理等状况,加之外部及其他因素影响,从事这种机械的重复性工作,差错的发生是很难完全避免的。
随着商业银行电子化程度的提高,加之信用卡在各领域特别是工资性支付上的广泛应用,现金收付业务一部分已通过转账的方式进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减少了部分差错的发生,但这部分转账支出占比很少,且其中大部分又以储蓄支出体现,不足以作为现金收付“零差错”的原因。
在对部分商业银行基层网点调查中发现,在现行的现金柜员操作模式下,差错不按规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试行)》中对错款处理做出了明确规定。长款、短款相应的暂收款和暂付款会计科目是处理现金收付业务过程中必须要使用的会计科H。但以严谨、细致著称三铁制度的银行,现在居然出现了连现金收付差错都不做登记的现象,这样的基础核算现状令人担忧。这正是本文透视这一现象中看到的根本问题。
三、剖析成因
一是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二是重负债、重资产、轻核算。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对下级行考核虽然是全方位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对存款、信贷资产、利润等最为关注。而结算过程中的现金收付业务重视程度在弱化。三是基层行现金收付业务经办人员差错出现后,短款自赔,长款“待处理”。一日_登记了差错,不但自赔,还影响柜员本人其他业绩考核,进而影响整个基层部门。四是从目前的商业银行基层行看,基层行行长业务经历不全面,对待现金收付业务的重视不够,往往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平衡多方因素处理现金收收付差错。
四、对策及建议
收银员规章制度 篇二
(一)现金收支业务中的常见错误。(1)将备用金作为现金核算。备用金的拨付虽然通过“现金”科目,但备用金不是现金,在会计核算中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而不能与现金混淆。(2)处理货币资金相互存取业务时易填错记账凭证。实务工作中经常发生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相互存取的业务,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容易出现错误。例如,从银行存款提取现金,既要填制现金收款凭证,又要填制银行付款凭证,造成重复,影响到记账的准确性。(3)存在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等不规范行为,有可能少记收入和支出。(4)存在漏盖“收讫”或“付讫”戳记的现象,有可能重复收付款或漏收漏付款。(5)存在白条抵库的现象,造成盘点现金时账面现金金额与保险柜金额不符。
(二)现金收支处理的常见漏洞。(1)少列收入金额,多列支出金额,故意少计现金收入日记账合计数,或者故意多计现金支出日记账合计数,将多余的现金占为己有。主要原因是会计分工、会计牵制出了问题,出纳人员不应既登记日记账,又登记明细账和总账。(2)涂改凭证金额。会计人员利用原始凭证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或工作中的便利条件,使用退字灵、修正液等化学药剂更改发票或收据上的金额,将现金收入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改小,或将现金支出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放大,从而达到贪污的目的。(3)撕毁票据或盗用凭证。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对收入现金的票据撕毁,将现金据为己有;或用盗取发票、收据等凭证向客户开票,隐匿现金,达到贪污的目的。这主要是单位票据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未能有效地控制票据的数量和编号,对收款监督不力。(4)利用钱账兼管的机会贪污现金。(5)无证无账。无证无账指收入现金既不给付款方开具收据或发票,也不报账和记账,直接将现金据为己有。(6)虚构支出业务内容。虚列工资、补贴等,将报销的现金占为己有。这主要是未能坚持办理经济业务事项不得由一人负责全过程的原则,薪金支付单等未经单位人劳部门编制和审核,会计稽核人员未能真正发挥作用。(7)票据头尾不一。出纳人员或经办人员在票据出票时,利用假复写的方法使票据凭证联和存根联金额不一致,造成收多报少或支少报多,贪污差额款。这主要是填制收付款原始凭证与收付款职责未分离、单位内部牵制制度失效造成的。(8)挪用现金。出纳人员或其他人员采用虚写或涂改现金缴款单日期的方法,不将当天应送交银行的现金及时入账,而将资金挪用,进行体外循环。主要原因是会计牵制不力,稽核人员未发挥作用。(9)添枝加叶,加码报销。会计人员在原始凭证上添加经济业务的内容和金额,以达到贪污现金的目的。主要原因是会计稽核人员未履行职责。
(三)银行存款业务处理的常见错误有:(1)未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不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或者出纳担任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工作,造成舞弊的可能性。(2)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后,未查清楚是未达账项造成的,还是因为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出错造成的。(3)没有按规定填制银行结算凭证,或填制内容不完备。
(四)银行业务中易出现的漏洞:(1)擅自提现或填票购物。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擅自签发现金支票提取现金,或擅自签发转账支票套购物,不留存根、不记账,将现金、实物据为己有。其主要原因是未建立有效的票据使用制度,未定期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2)公款私存。会计人员利用经管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便利,把公款转入私人银行户头,从而达到侵吞公款或长期占有公款的目的。其主要原因是未建立有效的票据使用制度,未定期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3)多头开户,截留公款。会计人员利用银行间互相争资金、拉客户的机会,私自用单位印章在他行开设存款账户,并以本单位更换账户为由要求付款单位将款项转至私设户头,从而达到截留公款的目的。其主要原因是印鉴保管岗和货币资金收款岗未分开。(4)转账套现。会计人员或有关人员配合外单位不法人员在收到外单位转入的银行存款后,开具现金支票,提取后交付外单位,达到套取现金的目的。其主要原因是债权债务岗和货币资金岗发生了混岗。
(5)私自背书转让。会计人员将收到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及银行本票等票据私自背书转让给与个人利害相连的单位,以达到变相侵吞、占有公款目的。这主要是会计人员保管了支付事项所需的全部印章造成的。(6)出借支票、账户。会计人员非法将支票借给他人用于结算,或允许他人使用本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办理收付、转账业务,从中捞取私利。其主要原因是票据、银行账户管理混乱,各种票据未连续编号,稽核岗位形同虚设。(7)涂改银行对账单。会计人员私自提现,然后通过涂改银行对账单上的发生额或余额,使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金额相等或平衡,以掩盖银行存款已少的事实。其主要原因是负责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人员和负责调节银行存款对账单人员的职责未分开。(8)恶意串通支付虚开票款。会计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串通供应商,根据开具的不实发票及填制的虚假收料单(验收单),将购物票款转至供应商,对方提款后私分。其主要原因是会计核算时未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9)“初”取末“存”。出纳人员私盖印章,于月初从银行账户上提取大额现金,月末再把所欠窟窿补齐,使银行对账单上的期末余额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上的期末余额相符,以达到挪用资金的目的。其主要原因是出纳人员保管了银行印鉴章。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要点与监控方法
针对货币资金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错误和存在的漏洞,单位应从以下几个环节加强、完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一)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钱账分管,经营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与记录这些业务的人员分离。任何企业都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1)货币资金实物收付及保管只能由经授权的出纳人员负责处理,其他岗位人员不得接触未经支付的货币资金。(2)规模较大的企业,出纳人员应将每天收到和支出的现金数登记现金出纳备查簿,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账应由其他人员登记。规模较小的企业,可用现金日记账代替现金出纳备查簿,由出纳登记,但现金总账的登记工作须由其他岗位人员担任。(3)负责登记应付款项账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的登记工作。(4)保管支票簿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登记现金支出账和调整银行存款账的工作。(5)负责调整银行存款账的人员应与负责登记银行存款账、现金支出账、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人员分离。(6)负责货币资金支出审批的人员应同出纳人员、支票保管员和记账员分离。
(二)资金预算控制。编制资金预算控制,旨在对企业一定时期货币资金的流入和流出进行统筹安排。资金预算编制是否准确,会影响企业货币资金的流转和货币资金的利用效益,甚至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因此,企业应加强货币资金预算的可靠性控制,避免或减少预算编制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货币资金预算的编制应与处理、记录相分离。货币资金预算编制完成后,财务总监应认真监督预算的执行,定期比较经营过程中实际收支与预算的差异,并对重大差异逐日进行分析。
(三)库存现金控制。企业的库存现金必须在规定限额内,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当天未送存的现金应集中存放在保险箱内,一般不得坐支现金收入,做到库存现金“日清月结”。主管部门和负责人应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现金清查,包括每日终了前进行的现金账款核对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金盘点核对。现金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清查小组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清查的内容主要是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是否有挪用现金、白条抵库、超限额留存现金等现象。现金清查结束后,应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注明现金溢缺的金额,并由出纳人员和盘点人员签字盖章。如果有挪用现金、白条抵库情况,应予以及时纠正,对于超限额留存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如果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银行存款控制。(1)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和终止需有正式的批准手续,以防止有人利用开设银行户为个人谋取私利。(2)负责核对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收入、现金支出或编制收付款凭证业务,以防止被银行揭露的不正当支出或应记但未记入企业收入账的不正当行为再次被掩盖起来。(3)应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管理,明确相关人员在各种票据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立专门的登记账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4)负责银行往来账款调节的职员应直接从银行取得银行对账单,并将银行存款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调节。核对时,不仅应注意银行对账单的日期和金额,还应检查票据的签署和背书。(5)为保证会计账簿记录的真实、准确,避免银行存款账目发生差错,月份终了,除“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银行存款”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外,还必须与银行核对存款明细账目。进行银行存款清查时,应将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其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核对,如发现双方记录不一致,应及时查找原因。属于记账差错的,应立即更正;属于因凭证传送存在时间差,一方已登记入账,另一方尚未登记入账的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调节后的双方余额应相等,银行存款余额是企业可动用的银行存款数额。
(五)备用金控制。企业对一些频繁发生的日常小额零星支出,可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并加以控制。其基本要点是:(1)确定备用金的范围和定额。备用金的范围和定额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在通常情况下,除工资备用金外,其他备用金定额不能过大。任何超过备用金定额的现金支出,都应事先取得特定的审批,并在一般现金中支付,而不在备用金中支付。(2)确定备用金的保管人。每项备用金都需由专人保管,备用金保管人不能同时负责备用金、现金收入、现金支出的审批,也不能负责该项备用金的补充和支付记录。(3)备用金的使用必须有发票等原始凭证来证实,并由内部审计人员或其他与该项备用金相对独立的人员不定期清点备用金。(4)当备用金金额在规定数额以下,备用金保管人可将支付凭证交会计部门核对,补充备用金。(5)为备用金使用人在银行开设备用金专户,定期将各备用金余额期与控制该备用金的总账余额进行核对。
(六)财务印章控制。单位应加强财务印章的管理:(1)财务专用印章应分别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以免舞弊。(2)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3)保护印章的安全。每一次印章使用都应作记录,印章必须与支票分开。
三、货币资金的控制流程
收银员规章制度 篇三
(一)结算手续费率偏低,保证金制度“空白”,银行信贷风险难抑制
一是结算手续费率偏低。《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为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这与贷款利率相差悬殊。而对于超过保证金的部分。金融机构实际上承担着与发放贷款同样的风险。造成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称。二是保证金制度存在“空白”。目前,在人民银行并没有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收取做出任何具体的交存比例规定的情况下,各签发银行普遍已经采取收取保证金的方式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但是各行对交存的比例规定却参差不齐,既可以为100%,也可为O。极易形成不正当竞争局面。也加大了银行信贷的风险。
建议:适当提高结算手续费率并尽快建立保证金制度。
(二)票据的无因性与票据基础关系相矛盾,真实交易背景难落实
按照现有制度规定:出票人不得签发贴现无对价的、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但在实际操作中,一是受部分银行为完成存款、贷款等“硬性指标”,提高工作业绩等主观因素影响,在办理贴现业务时只注重汇票本身的真实性,放松对企业提交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的审查;二是受客观因素制约。如免税单位无增值税发票、真伪鉴别技术手段滞后等,使这一真实性控制措施流于形式。
建议:以立法形式严格将票据的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区别开来。强化票据的无因性,使票据的信用功能合法化。
(三)签发票据金额上限不明确。巨额票据签发难控制
现行票据管理办法虽然对单张票据的金额规定了上限,但对同一企业同一天共计可以签发多少金额的票据并没有明确规定,给个别企业利用制度漏洞、通过化整为零的手段,在同一天开出巨额银行承兑汇票提供了机会。
建议:明确规定同一企业一天可以签发票据金额的上限。
(四)真伪鉴别技术手段滞后,票据诈骗风险难防范
一是防伪鉴别技术与造假技术不成比例。目前各行鉴别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大部分柜员只是以肉眼目测的方法核对图形印鉴、票据底纹、防伪标识等。不法分子利用这一弱点,利用其先进的电子扫描设备和技术,伪造、变造票据和印章,使假票据轻易蒙骗过关,呈现出犯罪分子伪造手段科技含量高,银行票据防伪能力和鉴别方法相对滞后的问题。二是查询查复环节不完善。目前各行汇票真实性查询的方式主要为电子查询和电话查询,缺少到签发行的实地验证。这为内外勾结进行票据诈骗和克隆票据提供了机会,而且在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中,回复均为“我行曾签、真伪自辩”,这些在防范票据诈骗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建议:大力推广支付密码器,提高票据真伪鉴别技术。
(五)票据的举证责任规定不合理,持票人利益难维护
《票据法》第十二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32号)第九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讼时。持票人有责任提供诉争票据。该票据的出票、承兑、交付、背书转让涉嫌欺诈、偷盗、胁迫、恐吓、暴力等非法行为的,持票人对持票的合法性应当负责举证。”但一方面由于票据是无因信用工具,根据“无因”的特点,票据债权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权力时,就其取得票据有无原因,或原因是否得当,不负另外举证责任;另一方面如果由持票人负举证责任,就可能助长债务人滥用抗辩权,从而可能使正当持票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此,应从法律上对举证责任人予以明确。
建议:应明确债务人以欺诈、偷盗、胁迫、恶意和重大过失等原因而对持票人主张抗辩,应自负举证责任,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应推定为善意取得,确定票据的合法性。
(六)制度建设出现盲区,善意持票人利益难保护
我国《票据法》未明确规定保护善意取得有连续背书的持票人利益。在实际中,一是当票据丧失后,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丧失票据人在票据到期前有权挂失止付及进行公示催告,付款人在接到通知后有义务暂停支付。但如果此时有善意且支付了对价的持票人提示被伪造背书的票据请示承兑、付款时,付款人及人民法院应当如何面对这两个权利平等的当事人。二是付款企业账户冻结,法院要求银行停止支付以该企业为付款人的票据款项。善意持票人无法如期获得票面金额。票据本身具有无因性,并-且票据法是强行法,到期见票付款是法律强制要求,法院限制银行支付票据款项的行为与票据法的规定不一致。
建议: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加大对善意持票人的利益保护。
二、影响票据转的主要情形及相关建议
(一)规范化简称标准不详尽
《支付结算办法》中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通常在票据受理使用过程中,由于规范化简称的理解程度或规范化简称的概念标准不详尽,导致票据不能正常解付,引起退票现象。
建议:采用概括和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规范化简称的标准。(二)票据签章不统一
票据上的签章是银行办理票据支付结算的重要依据,《票据法》第七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支付结算办法》第23条对银行、单位和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作了更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对印章采用什么字体、形状无统一的规定,由于对“财务专用章”理解不同,造成部分票据流通不畅和退票现象;二是票据背面签章栏偏小,北方的章基本上是圆的,财务章加个人章(有的个人章为两枚)。签章栏放不下;三是将粘单贴在指定栏中,加盖骑缝章时,容易占用被背书人栏。以上三种情形,形成签章不规范导致退票。
建议:票据法进一步明确规范,如票据簦章可以使用正楷、行书、隶书三种字体,个人在票据上的盖章一律使用方形章。单位在票据上的盖章应为圆形或椭圆形章,票据上的签名必须使用正规的汉语文字记载,同时人民银行应对企业财务专用章模式予以明确。
(三)背书转让书写不规范
在背书转让过程中,一是单位财务人员填写背书人时常用草书,导致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能即时获得付款,因此而出具证明致使汇票处理过程繁琐。二是由于个别单位的财务人员不熟悉规定,经常在填写被背书人名称时填写错误或不填,多数由最后的收款人集中填写,或者由银行的工作人员代填,导致经常出现背书不连续或背书错误导致承兑行退票或拒付的情况。
建议:一是针对手工填写的票据单位名称字样,应结台我国的多种文字字体。进一步明确与实际情况相适的规定,有利于汇票的即时使用;二是签章后不书写被背书人即视同背书。只要盖章齐全的票据,就可以认为是背书连续,避免填写被背书人名称时出现错误。
(四)票据格式设置不合理
在实践中,存在由于票据格式设置不合理,导致填写难规范。引发退票或拒付的情形,一是票据背面“被背书人”栏过小,无法填全单位全称,但又不能填写简称,造成填写不规范;二是支票存根联较小。各开户单位普遍反映支票的存根联较小,单位无法装订或装订后查阅不便;三是转账支票无收款单位账号填写处,现在执行的只是在支票背面的附言中填写,给柜员审核支票增加了难度;四是由于新支票背书栏只能一次背书,如果要连续背书要附粘单,但目前各商业银行粘单设计不统一,不便于柜员审查;五是支票提示付款期位于支票的左侧,且字迹小,不容易被客户发现。
建议:结合实际,本着便民原则,修改票据格式:适当增大支票的存根联、扩大票据背面“被背书人”栏、在转账支票中增加背书栏等,使票据格式更加合理化、人性化,从而提高票据的流通速度。
(五)票据补救措施不完善
《票据实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失票人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或者付款人挂失止付时,应当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该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付款人或者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立即暂停支付。可见在办理票据挂失时,持票人只能在付款人或付款人场所进行办理,目前对口头挂失的情形,各行执行标准不一,持票人在往返付款人场所过程中的时间,容易形成真空,成为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机。
建议:对挂失业务,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挂失格式,通过传真或电子报文形式,进行紧急处理。
(六)现行制度条款规定模糊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应出具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关收款依据。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上述规定在操作中由于各银行经办人员的理解和掌握不同,出现两个问题:一是由于制度未明确收款(或付款)依据是在收款人开户行留存,还是在付款人开户行留存。而存款人提供给银行的依据只有一份,各银行均要留存,所以经常出现未留存收款(或付款)依据一方银行以无依据为理由的退票现象。二是《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中“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有些含糊,而一些银行受理的大部分票据款项用途均为此类。不利于柜台一线人员准确把握,也容易引起纠纷。
建议:在制度中明确存款人提供给银行的依据要一式两份,收付款行各执一份,还要采用列举的方式进一步细化其他合法款项的范围。
(七)在票据法中没有提及填写用途的规定,但在实际使用中用途填写的内容造成退票退汇压票的现象较多
转账支票和电汇应填写用途(如工资、劳务费、货款、料款等);公转私必须按《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四十条执行。现金支票还得按《现金管理条例》、《反洗钱》等规定执行。大部分票据填写的用途不真实,统计报表的归类也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建议:在市场经济下,适当放宽现金限额的控制。
(八)签发环节有瑕疵
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时应使用单面复写纸,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数行使用了双面复写纸,这样一来使得票据背面不整洁,也给客户背书转让的票据在填写被背书人时带来不便,误填到被背书人格式上方,造成退票。
建议:签发汇票时强调“必须使用单面复写纸。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九)个体经营者与单位之间转账理解不一致
在现实中,存在个体经营者与单位之间的业务往来,但个体经营者没有开立对公账户,那么,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现金、也不给予转账,只向经营者提供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个体经营者则无法接收。由于各银行理解不一、做法不一。有的银行收到收款人为“个人名字”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予解付,而有些银行收到收款人为“个人名字”的银行承兑汇票不予解付。使得个体经营者要得到款项是难上加难。
建议:对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的问题重新进行统一规范,避免因银行做法不一致引起的退票,影响票据流通。
三、其他相关建议
在票据法中有关签章条款增加电子支付密码内容。大力推广和使用支付密码器,提高票据的安全性。
收银员规章制度 篇四
竞聘收银组长演讲稿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首先感谢总经理和各位领导给我这次公平、公正竞争、展示自我的机会。竞聘上岗是企业用人的一项新的举措,是顺应企业发展的需求。企业的发展需要人才,为了使企业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大市场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我们不仅需要服务技能过硬的员工,还需要懂业务、善管理的领导者,只有平时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才能把握好每一次展现自身才能的好机会,从而实现自我价值。因此我这次的竞聘不只是为了提升自己,同样也是为了企业的蓬勃发展!
我竞聘的职务是收银主管一职,每个人都是在学习中进步的,在学习中成长的。担任收银领班这一职位也有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通过自己的努力和领导的指导与帮助、同事的团结与协作促使自己的能力提升了很多,经验也丰富了许多。我一直深深地牢记那句话宝剑锋从磨力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知道从我自身来讲,无论是工作能力还是综合素质对于收银主管这一职位都还有些欠缺。但是人往高处走,只有不断挑战自我,战胜自我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下面我来谈谈我对收银主管这一职位的理解和我竞聘这一职务所具备的优越条件:
收银主管是收银处的最高业务主管,主持各楼层收银台的整体工作,协助餐厅经理及餐厅各部门及后厨做好餐厅收入工作。之所以踊跃来竞聘收银主管这一职位主要是因为我相信自己的能力,并且我有奋发向上不甘落后的精神。
首先,我对待工作主动、认真、细致,有较强的责任心。
第二,我有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的信心。
第三,我有较强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并且在本店工作已有五年的时间,对于本店的工作流程及各个环节及经营管理方式有着更深的了解。
第四,我有较为丰富的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五,我有开拓创新的精神,勤于思考的理念。第六,对于餐厅各个收银台的收银管理方式已经熟练掌握。
担任收银主管这一职位后我会认真做好以下的工作计划:
首先要树立切实为职工服务的思想,采用 换位思考、亲情管理的模式,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个人素质;以身作则,严格财务制度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其次是:
1、确保所有人员为顾客提供良好的顾客服务,树立本店的良好形象。
2、合理的安排各楼层收银员的工作及调休。
3、 解决好每一单的顾客投诉事件,保持较高的顾客满意度。
4、检查收银员每日到岗情况和工作前的准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定期对收银员进行培训及业绩考核。
6、与其他部门保持沟通和协调,促使收银工作快速、顺畅的进行。
7、协助解决收银员在收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8、营业前检查收款机及其他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及时排除故障,以免营业工作中遇到问题。
9、随时抽查收银员的备用金,分析现金差异,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0、努力认真做好各楼层收银员的辅助工作。
如果这次的竞聘我被竞选了那么这是我的荣幸,同样也是企业的骄傲;如果我被落选了也只是证明了一点那就是失败不是一个结果,这只是一个正在经受考验的过程!
竞聘收银组长演讲稿二
大家好!我叫xx,今年x岁。从事收银员的工作已经有年了。在这些年的学习和工作经验中我深深体会到做为一名收银员的重要性和严谨性。要想把收银工作做好,必须要有三心:
一,细心
收银工作每天接触最多的就是钱。多一分,少一分都要自己负责,容不得一点马虎。这就要求心银员要非常的细心。对每一笔帐都要认真核对,在确认无误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为客人输手续。收钱时不能怕麻烦,每一张都要用验钞机过一下。如果没有验钞机的更要凭工作经验仔细辩认。在不敢确认的时候应该悄悄的请同事帮忙,千万不能引起客人不满。
二,耐心
耐心包括两点,其中是对工作的耐心。收银工作说白了其实也很简单,无非就是算算帐,收收钱。时间一长,员工难免就会产生消极心理,有些大意的感觉。感觉皮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往往这样就会发生帐目不清的错误。直接会影响到这个员工的工作评价和工资状况。所以这就要求员工的工作的时候要有极大的耐心,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把每一笔帐都当作是一个新的开始。认真检查。其二就是对客人的耐心。因为我们必竟是一个服务行业。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但无论什么样的客人,都是我们财神。我们只要能随时送上一个甜甜的微笑,轻轻的道上一句对不起,任何客人,任何事情都会迎刃而解。曾经有一位领导用这样一句名言要求我们,他说:把一件简单的事无数次的做好就是不简单。我感觉用它来形容收银员的工作再贴切不过了。
三,忠心
所谓忠心就是对老板的忠心,对公司的忠心。收银工作本身也属于财务的一个部分。所以在工作中就应该遵守财务的规则。不应该问的不问,不应该说的不说,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更不应该去想。只有有了一个诚实的心态,健康的思想,才是做好收银工作的踏实基础。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必须以公司为家,要以大家的利益为重,不能考虑自己小家的私利,听从领导的安排。
收银员规章制度 篇五
关键词:货币资金;资金管理;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8月20日
一、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概述
(一)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含义。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和完整,发现、防止、纠正错误与舞弊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中内部控制的重点,也是企业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目标。内部控制目标是企业管理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根本出发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有四个,包括货币资金的安全性,即通过良好的内部控制,确保企业库存现金安全,预防被盗窃、诈骗和挪用;货币资金的完整性,即检查企业收到的货币是否已全部入账,预防私设“小金库”等侵占企业收入的违法行为出现;货币资金的合法性,即检查货币资金取得、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手续是否齐全;货币资金的效益性,即合理调度货币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方法
为确保货币资金控制目标的实现,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主要应围绕以下的内容展开:规定货币资金使用的职责和责任,保证权责密切结合;规定货币资金核算和管理的处理程序及手续制度,保证货币资金运转正常;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货币资金业务建立在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基础上,有效实施这些内容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完成:
(一)职能分离控制。这种控制方法要求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将某些职务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工作人员担任,明确相关的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以避免或减少发生差错和弊端企业内部主要不相容职务有:授权批准职务、业务经办职务、财产保管职务、会计记录职务和审核监督职务。
(二)授权批准控制。企业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确定审批人员,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职责范围、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企业应建立各项主要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控制基本程序及控制点,并明确每个控制点由三个以上分设的岗位(经办、审核、审批)互相制约地行使职责权限,每一个控制点必须经以上三个分设岗位独立地行使职责后可转至下一个控制点,审批权限、额度控制、流程控制及岗位互相牵制等控制点相配合,就形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体系。
(三)预算控制。货币资金的预算控制是通过对现金投资或现金使用的预算,帮助企业获得最大的收益,通过较为详细和较远期的现金收支预测和货币资金预算来规划出期望的收入和所需的现金支出,精确地规划企业现有闲置资金是否进行投资和经营中需要借款的额度和时间,以利于充分发挥资金效用和盈利能力现金预算编制,则务经理应认真监督预算的执行,对经营过程中实际现金收支的结果应定期同预算比较分析如果出现重大差异,可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调查现金的实际收支结果。
(四)稽核与盘点控制。每笔货币资金的收付都必须经会计人员认真审核,审查其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合理合法;对一切现金、银行存款应及时入账,加强稽核工作,对货币资金定期进行盘点清查并与银行进行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在核算和管理货币资金的过程中,认真审查货币资金的收付凭证,以及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大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混岗的现象;同时检查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以及有价证券和票据的保管情况。
三、企业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现金收支业务管理存在的漏洞
第一,更改凭证金额,虚构报账内容。会计或其他经办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或凭证上的漏洞,趁机更改发票、收据上的金额、贪污相应款项,或通过添加和虚构经济业务内容和金额,将现金据为己有。
第二,收款不开任何凭据。出纳或收款人员利用经手现金收入的机会,在收入现金时既不给付款方开具收据或发票,也不报账和记账,而是直接将现金占为己有。
第三,销毁、盗用票据。发票会计或出纳人员销毁现金收入的票据,从而将票款私吞,或用盗取的发票向客户开票,重复收款或报销。
第四,少列、多列总计金额。出纳或收款人员故意将现金收入或现金支出合计数计错,致使现金收入日记账合计数少于支出日记账合计数,从而将多余库存现金占为己有。
第五,现金、支票收入对冲。出纳或收款人员在收到现金后不及时存入银行,在收到相同金额的支票时把支票入行,最后把现金收入的出账联凭证和支票的送行单一起入账,而支票收入的出账联凭证不入账,现金挪用当事人采用这种张冠李戴的力式,经常以支票未到账为借口以达到挪用现金的目的。
(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漏洞
1、制造余额漏洞。财会人员通过利用在岗位上工作的优势条件和长期工作而熟知银行结算业务上的漏洞,在进行记录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时有意做出业务上的漏洞,然后通过转账支票套购商品或擅自提现等行为来掩饰。有的是财会人员在月末进行银行存款日记账结算时,发现相关账本余额试算不平,不检查反而趁机做出余额漏洞,以便在以后能贪污。
2、私自提现。财会人员通过利用在此岗位上工作的优势条件,不经批准便签发现金支票,然后进行提取现金,在事后不保留存根,也不记录相应账本。
3、公款私存。财会人员通过利用在此岗位上接触货币现金收支业务的优势条件,把公款存进个人的银行户头,其目的是为了获取公款利息或占用企业货币资金。
4、转账套现。财会人员在收到外单位的转账支票存入银行时作分录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付账款”,提取现金给外单位时,作分录借记“库存现金”,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应付账款”,贷记“库存现金”这种方法来套取现金。
5、套取利息。财会人员在月终计算利息时,不按正确计算利息的方法,只计算贷款利息而不记存款利息,使得最终确认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实际不符偏小,然后再把已计算的应支出的贷款利息不记入日记账使日记账余额保持平衡,最终达到占有利息的目的。
四、完善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对策
不同的企业由于其成立的时间、文化背景、组成成员、地理位置、经营的业务不同,企业货币资金内控制度也不尽相同,但一个基本的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应该在其目标、环境、方法的基础上形成,这一制度的建立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一)职责分工和职权分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企业在进行货币资金收支时,不能由一个人办理全部过程,应设置专职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分工负责、分别办理;会计人员应该对有关货币资金收付的原始凭证审核无误才进行填制记账凭证,而出纳人员在办理收付款时应该检查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才能真正实现职责分明、职权分离的目的。若企业实行电算化管理,在保证软件操作分别与电算化软件开发、审核记账、电算维护、电算审查人员不相容的情况下,电算化的某些岗位是可以一人多岗,这样能够有效利用企业人力资源,节约成本。
(二)授权批准制度。因为货币资金的重要性,企业相关人员要处理相关业务,必须得到授权和批准才接触这些业务。为了能使这一制度更好地实行,企业应该明确好他们的职责范围和业务处理权限,让人员清楚自己所做行为要承担的后果。若企业实行电算化管理,企业应该利用好电算化软件的“权限”功能等,严格控制各人员的权限范围,各人员保管好自己的上机密码,若密码不慎忘记或者泄漏,应及时向上级反映。
(三)内部记录和核对制度。企业的经济业务都应在会计部门办理,而且都必须依照国家会计相关法规及时进行正确记录,以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出纳员保证能够进行经常性的对账工作,比如定期核对库存现金的账实是否相符;在月末,根据从银行索要的各存款户对账单以及企业银行日记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银行存款数额是否有差。内审人员应该定期审查货币资金的收支凭证和账目以及实行突击盘点现金。
(四)安全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收付和保管是出纳人员的职责,其他财会人员在没有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接触货币资金。出纳员在企业购入票证时应该利用电脑对票证进行统一编号,在实际需要时便按着这编号顺序开出。不得随意处置已经使用的票证,而是应该详细登记在相关账簿上,特别的,作废票证应该加盖“作废”章,然后保存并登记,票证的领用人员还得签名盖章,方便日后查证。银行预留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和公司总经理私章,不能由一人保管这两个章,而是分别由出纳员和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
(五)严密的收支凭证和传递手续。对于每笔收款都要开票;每笔支出都应该经过企业相关负责人审批审核复核;尽可能使用转账结算,现金结算的款项应及时送存银行。出纳员收妥每笔款项后应在收款凭证上加盖“收讫”章;出纳人员应该在有相关支付款项的凭证和审批手续的前提下进行付款,然后加盖“付讫”章。
(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现金管理方面,企业使用现金应该是在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下进行,对于超出合法的现金开支范围内的现金支付应该拒绝办理,对于货币资金收入企业应该及时存入银行,而不能直接坐支现金和私设“小金库”,更不能账外设账或者款项不入账;在银行存款管理方面,企业则严格遵守与执行《银行结算制度》,签发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是违法的,企业也不能有银行存款账户被出借的行为出现。企业还可以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后仍出现问题,企业将以严厉的经济手段严惩相关人员。
主要参考文献:
[1]申稳稳,李华。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研究。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9.2.20.
收银员规章制度 篇六
关键词:银行;支付结算风险;防范措施
作者简介:何丽琼(1971―),女,福建福清人, 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会计师,研究方向:银行会计。
中图分类号:F83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9)05-0062-03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支付结算业务是银行的基本业务之一,通过传统的票据结算功能、多样化的信用支付工具,方便灵活的服务手段,发挥着社会经济活动各项资金清算的中介作用。随着支付结算业务的迅猛发展,支付结算渠道不断扩大,票据市场化进程进一步推进,支付结算风险也随之不断增加,并直接威胁着银行、企业资金的安全和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如何防范支付结算风险,已成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一、支付结算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账户管理风险
一是结算账户管理风险。单位或个人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必须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原件)或上级有关部门的开户证明、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等。但如果个人用虚假身份证或单位用虚假验资报告骗取假的营业执照到银行开立账户,并进行相关业务的操作,银行的潜在风险已经产生。在实际工作中,存款人伪造变造开户证明文件骗取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有的非法存款人企图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非法的犯罪活动而冒用合法存款人名义开户或用虚构的单位名称开户或用注销的单位名义开户;也有的合法单位为达到规避现金管理或单位内部管理的目的而伪造变造开户证明文件违规异地开户或多头开户。而银行未能认真执行真实性审查职责,对开户资料审查不严,甚至于为吸引客户,主动为客户违规开立结算账户,从而为支付结算业务埋下了诸多的风险隐患。二是内部账户管理风险。内部账户管理不规范,挂账事项没有有效的分类管理,责任不清,原因不明,对于长期挂账户未及时清理,存在内部作案隐患。
(二)贪污诈骗风险
随着银行业务的日益扩大,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利用尖端技术伪造或变造票据及印鉴进行诈骗,或监守自盗或内外勾结伪造会计凭证盗用资金而产生的风险日趋突出。
(1)犯罪分子伪造变造银行票据及结算凭证、伪造银行预留印鉴诈骗盗用资金。犯罪分子或通过涂改、挖补等手段更改出票金额、收款人,或通过防真技术克隆票据及结算凭证或企业预留印鉴,骗取银行和企业的资金。
(2)内部人员贪污挪用资金。部分银行内部会计人员通过伪造进账单、电子汇划补充报单等会计凭证,凭空捏造收付款人空转账务,借暂收暂付科目空挂账务盗用资金;有的内部人员通过抽单盗款、私制凭证偷盖印章、涂改凭证日期、延压单据等方式贪污挪用银行及企业资金;有的利用伪造存单非法吸收账外存款、内外勾结参与银行承兑汇票诈骗、虚开存款证实书和承诺书、参与非法借贷等,骗取并贪污、挪用银行和客户资金,事后还通过签发假对账单来隐瞒作案行径。
(3)犯罪分子骗开银行承兑汇票、利用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有的犯罪分子采取编造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材料、伪造购销合同和虚构担保,以及伪造财务审计报告等手段到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而银行没有对单位资质、经营状况进行审查,也不核实合同的真伪就办理承兑,当承兑申请人不是交纳足额保证金时,一旦承兑申请人到期不足付款,必将引起银行垫款的风险。有的贴现、再贴现银行对票据所记载的事项审查不严,致使一些背书不连续、绝对记载事项不全等有瑕疵的票据流入银行,从而卷入不必要的票据纠纷,有的收到克隆的银行承兑汇票,虽然按规定查询查复,但由于犯罪分子采用高科技手段,仿真程度十分高,隐蔽性越来越强,依靠临柜人员对票面的审查和一般的书面查询很难辨别真伪,贴现银行仍有可能蒙受资金损失。
(三)竞争风险
各家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各商业银行为抢占市场份额或争市场地位而盲目铺摊设点;一线网点任务重、压力大,是否完成任务直接影响个人收入,在利益的重压下,往往不能正确处理业务拓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以放弃风险控制为代价,片面追求存款业务发展,为了完成存款任务、留住大客户,面对客户的无理要求不惜放弃原则,违章操作。在日常经营中,片面追求以规模和数量扩张为特征的业务发展,而疏于管理,从而导致业务管理的混乱和风险监控的不力,可能因无序竞争而形成严重的经营风险和支付结算风险。
(四)审核风险
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过程中,临柜人员对支付凭证记载的要素审查不严、未按规定流程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以及未严格执行先收款后付款“银行不垫款”的支付原则,均可能形成支付风险。客户预留印鉴做为银行审核客户办理各项支付结算业务的支付依据,核验印鉴真伪是把控支付风险的重要环节,但目前大部分行仍采用传统的人工折角验印来鉴别印鉴的真伪。当业务量较大时,容易造成部分临柜人员折角验印流于形式,未严格进行双人验印,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尤其是遇到犯罪分子利用先进电子仿真技术伪造的足以以假乱真的客户印鉴来办理业务时,临柜人员仅凭肉眼往往难以辨别真假印鉴的细微差别而形成审核风险。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银行必须按规定对支付凭证的各项要素如出票日期、收付款单位名称、账号、大小写金额、签章等项目进行审核,如果审核不严,对收款人持有出票不规范、背书不连续、不完整、不得更改事项被更改、不得转让票据被转让以及超过提示付款有效期的票据办理支付,轻者引起结算纠纷,重者为不法分子利用,引发案件。
(五)人员管理及制度执行风险
银行支付结算风险大多来自人为的因素。一是会计人员政策水平低,专业技能差,加之劳动强度过大,导致工作质量不高,操作行为不规范,形成差错、失误的风险。二是少数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差,品质恶劣,内部作案监守自盗,造成银行资金损失的风险。三是会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差,员工间相互盲目信任、互不设防,对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现象听之任之,麻痹大意的失职风险。四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尽管现在银行的制度建设相对健全,职责分工、操作流程都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有些会计人员只讲关系、协作,不讲职责、原则,丧失了对违规导致风险的起码警觉,淡漠岗位职责,甚至发现违规现象也无动于衷,使岗位间的监督制约名存实亡,使各项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有的会计人员对领导盲目顺从,丧失原则,对经营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不敢抵制报告,大大降低了制度的执行力。十案十违规,诸如重要章证保管不善、岗位分工不明确、未严格执行岗位轮换制度、柜员操作屏幕未及时退出、对账制度执行不到位等等都为案件的发生埋下伏笔。
二、支付结算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防止支付结算风险的发生必须从队伍建设抓起。一是要实行会计人员准入退出机制,把好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关;二是要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会计人员防范风险、识别风险的能力;三是要加强会计人员的政治学习,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防止内部人员作案;四是根据业务发展和会计工作的需要,合理充实会计人员,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五是做好员工思想行为排查工作,把好重要岗位的用人关。
(二)强化账户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控资金支付风险
一是加强结算账户的管理。银行应充分利用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查询等功能,加强对存款人基本信息及已开立账户情况等的审查,坚决杜绝存款人利用虚假开户资料骗取开户情况的发生。在全面运行账户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加快网络化建设以实现与征信系统、工商、公安、税务和技术监督部门等系统的联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解决开户银行对客户提供资料真实性审查困难的问题,及时了解单位的变化动态,依靠技术手段做好账户管理工作,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管理上应改变银行账户的审批层级,由银行后台部门集中管理账户的开立审批,以规范账户开立使用,强化账户合规管理,避免由于一线网点片面追求业务发展,在开户资料不全或有瑕疵的情况下,违规为客户开立账户,形成结算账户风险。二是要强化内部账户管理,严格开户手续,加强对内部账户使用的监督检查、实时监控及对账工作,定期对内部账户进行清理,发现异常要及时追查,杜绝内部人员利用账户作案的可能。三是加强不动户管理,消除不动户管理风险隐患。商业银行应按不动户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不动户转入、转出及使用控制,严格不动户恢复正常使用的审批手续,把不动户管理作为稽核检查的重点而非盲点。
(三)运用科学技术,提高防假识假手段
一是运用科学技术提高银行票据的防伪技术,提高银行的验票技术,降低犯罪分子伪造、变造和复制银行票据的可能,加大犯罪成本。二是推广电子验印系统的运用以逐步替代人工肉眼验印的方式,仿真印鉴的出现对现有的人工折角验印方式已构成了极大威胁,“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有运用高科技的电子验印系统才能最大限度地防范仿真印鉴带来的风险。三是加大支付密码器等科技产品在银行票据结算工作中的应用力度,增加支付密码做为票据支付的辅助条件。四是银行间利用网络技术建立票据查询系统,共享票据信息资源,提高票据查询效率以防范诈骗案件发生。
(四)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是银行防范支付结算风险的重要保证。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内控管理,建立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柜面操作,切实加强风险控制。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营业机构要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细化岗位流程,严格岗位分工,强化岗位制约,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内容和要求,健全岗位职责体系,严禁不相容岗位混岗、串岗,对易发生案件的重要岗位,要实行定期检查、岗位轮换、强制休假及离职离岗交接制度。
建立重要事项审批制度。会计人员办理重要会计业务,如开销户、错账冲正、账目调整、大额支付、自制补制凭证、查复业务、挂账及临时过渡业务核算、拒绝付款、可疑支付交易等必须经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主管行长审批同意,做出实时授权后才能办理。
建立重要物品管理制度。对会计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要严格执行入库、登记、领用的手续,对重要物品的领用、保管、发出、处置建立可追溯的记录。重要物品要实行专人管理,非营业时间入保险库(柜)保管。对重要空白凭证应纳入表外科目核算,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行长和上级行应定期不定期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查库,确保账实簿相符。建立账务核对制度。商业银行应通过账账、账款、账实和账表的账务核对,完成对会计账务处理全过程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外部对账制度,由账务经办人员以外的人员办理账务核对并经指定人员确认账务核对结果,加强对账单的回收管理,及时核对收回的对账回单,提高对账工作的时效性,对于账务核对不一致的,应当查明原因,并做出相应处理。
建立会计检查及整改制度。会计检查是防范操作风险、及时发现问题的有效途径。商业银行应加强事后稽核及会计检查,充分发挥会计检查工作的监督控制作用,根据银行内控需要制定相应的检查制度,明确检查范围、检查手段、检查频率、检查形式。利用系统资源把非现场监督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加大防范核算、内控、操作风险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组织整改并进行相应的责任认定,通过严格问责,提升检查的震慑力,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力。
银行处于市场经济的核心地位,许多企业和个人都需要银行资金的支持。有的企业和个人从正常渠道不能得到银行资金,就通过非正常渠道贪污、挪用、诈骗银行资金,且犯罪智能及技术日益提高,银行防范支付案件风险的任务也更加繁重和艰巨。只有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及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进一步从体制、流程、科技、日常管理等方面入手强化监督制约措施,才能全方位提高银行防范支付结算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桑小军、胡永宏。对国有商业银行市场退出引起支付结算功能弱化的思考[J].金融会计,2004,(01).
收银员规章制度 篇七
[关键词] 高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许多高校的办学规模越来越大,办学经费也越来越多,但高校内部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高校系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行为屡见不鲜。为了遏制这一现象,高校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而在这一体系中,货币资金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高,其内部会计控制尤为重要。
1高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目标
高校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目标有:
(1)货币资金的合法性。货币资金取得、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
(2)货币资金的安全性。通过良好的内部控制,确保库存现金安全,预防被盗、诈骗和挪用。
(3)货币资金的完整性。确保高校及下属各单位收到的货币全部及时入账,禁止设立“小金库”等来侵占高校收入。
(4)货币资金的效益性。合理调度货币资金,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内部控制应当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理想的控制效果。
2 高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方式
2.1 岗位分工控制
(1)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实行钱账分管,将经营货币资金业务的人与记录这些业务的人分离。
(3)配备合格人员,进行岗位轮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出纳员调换岗位,须按规定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做到前不清,后不接。离职人员须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的账、证、表、公章、资料及有关事项,由监交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办理手续。交接清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档。
(4)单位不得由一人全过程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2.2授权批准控制(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
(1)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各级负责人的批准权限,应根据其责任大小确定,正常经营活动收支批准限额大于非正常经营活动收支限额。部门负责人的权限由高校负责人决定,高校负责人权限由院务会或院委会决定。
(2)明确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3)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复核、支付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的支付业务,并及时准确入账。
(4)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特殊授权)。高校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2.3现金控制
(1)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一些频繁发生的日常小额零星支出按规定允许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库存限额一经核定,要求高校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过,超过限额的现金应于当日终了前及时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
(2)明确现金开支范围并严格执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的规定,高校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其他款项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3)现金收入及时入账并存入银行,严格控制现金坐支;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高校应定期向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货币资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得设置小金库。
(4)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高校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出纳员应做到库存现金“日清月结”,主管部门和负责人应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2.4银行存款控制
首先,要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所有银行存款户的开设需有正式的批准手续。同样,某一银行存款户的终止也需得到正式的批准。其次,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存款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负责银行对账单调节和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职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收入、现金支出或编制收付款凭证业务。对账业务应由掌管支票、印鉴以外的人担任。再次,负责银行往来账款调节的职员应直接从银行取得银行对账单,并就银行存款账同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调节。核对时,不仅应注意银行对账单的日期和金额,而且还应检查票据的签署和背书。最后,为了保证会计账簿记录的真实、准确,避免银行存款账目发生差错,月份终了时,除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银行存款”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外,还必须与银行核对存款账目。银行存款的清查是指将高校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与其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核对。核对时,如发现双方记录不一致,要及时查找原因:属于记账差错的,应立即更正;属于因凭证传送存在时间差,一方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尚未登记入账的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调节后的双方余额应相等,调整后的银行存款余额是高校可动用的银行存款数额。对于未达账项应及时核查原因,并做好调账事宜。
2.5票据控制
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支票的内部控制包括:
(1)购入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都要建立购入登记簿,注明购入的日期、编号,并按顺序号逐笔记入支票使用登记簿。
(2)出纳在使用现金支票时应注明日期、金额,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印鉴。
(3)银行出纳在签发转账支票时,应审核其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并填写收款人、用途、金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4)银行出纳根据支票领用簿随时督催领用人办理报销手续。对于作废的支票应加盖作废章,与存根附在一起订入凭证中备查。
2.6印章控制
第一,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印章应当分别由专人保管,不能集中在一个人的手上,以免舞弊。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第二,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财务负责人掌管财务印鉴,加盖时要审查有无审批手续,金额是否正确,用途是否符合规定。
2.7日记账控制
高校必须设置订本式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应按银行账户、币种分别核算货币资金的收入、付出和结存余额。全部收支应及时、准确地入账。日记账必须序时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应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防止透支。出纳员应每日盘点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应控制现金坐支,当日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月末,会计人员必须将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总账余额与出纳员的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其他货币资金日记账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应与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若有未达账项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果经过调整,账单仍然不相符的,应该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对于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督促有关责任人员及时处理。
2.8 效益性控制
货币资金效益性控制是通过运用各种筹资手段合理、高效地持有和使用货币资金的一种控制方法。单位应该制订货币资金收支中、长期计划,在合理预测一定时期货币资金存量的情况下,通过推迟实际付款时间的方式减少付款成本,解决货币资金缺口时应权衡支付资金的代价、成本或机会成本,选择一项最优的解决方案;根据货币资金收支计划安排货币资金的储存量,有效使用货币资金。
2.9 监督检查
定期检查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定期检查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印章保管情况;定期检查票据保管情况。
高校可以通过实施以上内部控制方法,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和舞弊行为,保护高校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避免和降低各种风险,提高资金管理效率,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冉启秀.高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经济学探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6).
[2]刘爱华.从内部控制角度谈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j].现代商业,2009(24).
收银员规章制度 篇八
事业单位主要以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形式,向社会提供生产性或生活性服务。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除了向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核定的预算取得拨款外,还可以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组织创收,取得经营收入。为了保证现金收支的安全与完整,提高现金收支的质量,各事业单位纷纷设置收银审核员岗位,直接收取各种款项。收银作业在事业单位的各项业务中格外重要。从内容上讲收银工作并不复杂,大致包括:清点备用金、收银机操作、核对价格、兑零、清洁卫生等方面。其中收银机操作是核心。但是,从管理的角度看,做好收银工作的要求很严格,任何方面稍有不慎,都可能给单位、给顾客、收银员个人造成损失。
加强对收银工作的管理,对每一个事业单位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
一、收银流程的管理
从单位的实际情况看,每天的收银工作应该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并且在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相应的操作规范。收银管理就是要求收银员必须在严格遵守收银操作规范的前提下,按照收银流程进行操作。通常,事业单位收银工作的流程应该是:开晨会一清点备用金一清理收银台一收银机开机操作一歇业清场一清点备用金。
1、开晨会。
每天单位上班之前,收银主管要给各个当班的收银员开晨会,总结前一天收 银工作的情况,布置当天的任务,特别要强调收银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提醒收银员防止发生收银差错。
2、清点备用金。
在开始营业之前,为每个当班收银员准备一定金额的备用现金,保证收银工作的顺利进行。清点备用金是收银工作的前提条件。这项工作应该在每天晚上营业结束后和次日早晨营业开始前,分别由当班收银员完成。前者是预留备用金,为次日的收银工作做好准备。后者是核查,避免因备用金清点不准而造成收银溢缺。根据不同单位的实际营业情况,每天给每个收银员预留的收银备用金可以以1000元左右为标准。
3、收银机操作。
收银机操作是整个收银工作中的一项技术性的环节,有严格的操作规范。收银机操作的管理就包括其中的技术管理和规范管理。要求收银员必须熟悉收银机的构造、性能和特点,准确而熟练地掌握收银机的操作技术,严格遵守收银机操作规范。收银机的操作技术包括收银机的键盘操作、货款的收找与清点技术等。要求收银员收银时要同时做到手准、耳清、眼清。也就是说收银员手击键盘的技术要准,耳朵要清楚地听到打印机打印收银小票的声音,眼睛要注视收银机的显示屏看清它所反映的信息。做到准确地盲击。货款的收找要准确,收银员要做到收银唱收唱付,而且必须声音响亮,吐字清晰,内容准确,以核实货款的找现,避免造成收银失误。
4、收银清洁工作。
洁净的工作环境可以提高收银员的工作情绪和工作效率,减少收银过程中的失误。其内容和要求是:保持收银工作区域的地面和收银机操作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打印机台面干净,验钞机、信用卡机整齐放置,晚间停业后,关闭收银机电源,关闭收银通道,放好“收银暂停”牌,盖好收银机外套,彻底清场。
5、兑零。
在收银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小面值的现金,所以兑零是收银工作中时常发生的事情。兑零是以便于在收银过程中给顾客找现,而不影响收银工作的正常进行。兑零工作需要由当班收银员与收银核价员共同完成。兑零后,收银员在收到兑换好的零钱经复核无误后,要及时放入收银抽屉,以免丢失。兑零工作是收银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要求非常严格。从收银管理的角度看,收银员之间不允许私自兑换零钱,以免影响他们的收银工作,或因收银员之间零钱兑换不当而造成他们收银工作的差错。从兑零工作本身讲,收银员的每次兑零都要求收银员、收银核价员、财务现金人员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6、收银核价。
收银核价也是收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每一个收银核价员都必须熟悉各种服务的价钱,以正确、快速地解决问题,减少顾客等待收银的时间。收银核价员还要承担协助收银领班做好收银的管理工作。
7、抽大钞。
收银员在收银过程中将收到的100元或50元面值的现金大钞提前提交财务部现金办公室。填写一式二联的现金缴款单,签名,由现金办公室的财务人员清点核实后接收。
二、收银突发事件处理
在收银工作中时常会发生一些突发事件,收银员和收银领班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妥善处理。这在收银管理工作中是不可忽视的内容。
1、价格撤消。
遇某些特殊情况时,要进行价格撤消。是指将某原价格改为新价格。这项工作必须经收银部经理同意后,由收银领班正确填写价格撤消单,并由收银领班和收银员签名方可生效。
2、收银挂账。
收银员在收银过程中需要进行收银更正,为了避免收银员利用机会擅自更改和减少交易数量,所以,不能允许收银员自行进行收银更正,而必须通过收银挂账的方式进行处理。
3、交易挂账和解挂。
顾客在支付货款时,经常会改变主意,这时,收银员可以将正在进行的收银作收银挂账,待顾客重新选好后进行解挂,继续完成整笔收银。
4、收银失误。
收银员在收银时若发现收银失误,要及时通知收银领班作现场现金抽查。
三、收银员管理
1、收银员的素质要求
收银工作直接和钱打交道,所以要求收银员不仅业务技能过关,服务技巧到位,更重要的是思想品德过硬。
(一)思想品德要求
1)遵纪守法。收银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事业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自身廉洁。收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爱单位,能自觉维护单位形象,保证经手货币的安全与完整,不得贪污,挪用所收款项。
(二)业务技能要求
1)收银机操作技术过硬。熟练掌握收银机的操作程序、方法,快速、准确收费,出现错误能快速更正。
2)对假币及假票据鉴别能力强。
3)掌握点钞技术,做到点钞速度快且准确。
4)熟练开机发票及处理作废发票。
对于中级及其以上级别的收银员除了具备上述业务技能外,还应根据其级别高低掌握出纳技巧及会计基本操作、涉税业务处理。
2、收银员的礼仪规范
(一)仪容仪表
收银员应该给人以整洁、简单、大方、清爽、清新怡人、并富有朝气的感觉。
(二)语言标准
语言是交流表达的工具,是收银员与顾客建立良好的关系,给顾客留下深刻印象的重要途径,收银员的语言能反映传达单位的文化,员工的精神状态等辅助信息。要求收银员在收银过程中使主动、热情并用标准的普通话,语言流利,口齿清楚,音速音量适中,声调柔和用语礼貌、文明。
3、制定完善的收银工作规范。
收银工作规范的制定,要有利于收银员对收银工作流程的熟练掌握与严格操作,有利于培养和训练收银员的礼貌服务素质和能力,使收银员在工作中向顾客提供准确、快速、礼貌、周到的服务。每一个收银员都必须佩带铭卡上岗,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整齐的着装、规范的姿态和方式向顾客提供微笑服务和满意服务,当然,在单位中,收银员要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单位的利益,严格执行收银规范,做到既满足顾客需要,又能维护单位的利益。
4、制定完善的收银工作纪律。
收银工作纪律是实现有效的收银管理的基础和保证。首先,要合理安排收银排班。有的单位的收银工作强度通常是比较大的,为了提高收银工作的效率,要合理安排收银员的工作排班。收银员的作息时间可以实行轮休制。银员无论是请假或换班,都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此外,收银工作纪律要求收银员上岗时,不能随意离开岗位,特殊需要要经收银领班同意;收银员在收银过程中发生溢缺,应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5、关心收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