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聘请协议书精选6篇

2023-12-11 11:40:07 范文 2次阅读 投稿:佚名

财务顾问是具备专业财务知识为顾客提供投资理财咨询策划服务的专业人员。小编为同学们精心整理了顾问聘请协议书精选6篇,希望能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帮助。

顾问合同 篇一

甲方:江门市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的常年企业顾问。

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是为甲方提供常年管理咨询顾问服务、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三大内容。

第三条 乙方服务期限: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期限为1年。

第四条 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常年管理咨询顾问:

1、协助企业制定企业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规划、营销管理规划、企业文化规划;

2、年度员工满意度调查、年度客户满意度调查、年度供应商满意度调查;

3、结合企业实际,提供管理咨询培训;

4、出席企业重大会议,并发表相关建议。如董事会;

(二)常年财务顾问:

1、对企业的财务资源,如资产负债状况、未来的现金流量、应收帐款资源、动产资源、股权资源等进行分析,并加以合理地组合与评估;

2、协助企业制定合适的中小企业融资方案,最大限度的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3、协助企业制定合适的投资方案,规避来自被投资方的财务风险;

4、对企业改制、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提供专项独立财务顾问服务;

(三)常年法律顾问: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渐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应企业要求还可以参与相关谈判、磋商;

2.通过解答咨询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

3.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将企业的管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

4.根据企业员工的具体情况及需要,为企业员工讲授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素质;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

二、工作方式

1.乙方每周六、日到甲方企业现场进行办公,解决相关问题;

2.在现场办公以外的时间,咨

询、审查合同等日常事务,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沟通;

3.遇到紧急情况时,甲方可以随时联系乙方,双方到甲方或以其它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4.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企业到仲裁机关、法院或其它场所代理企业处理相关事务。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开展企业顾问服务工作。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其组织机构、人员、业务及其变化等情况。

3、甲方要给乙方留有合理的时间,以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事务。

4、甲方对于交办给乙方的事情,应当为乙方提供真实情况及基础资料。

5、乙方到甲方进行顾问服务期间,如需食宿的,甲方每日给予乙方住宿费补贴费 元,伙食补贴费 元。

等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企业顾问服务。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工作中接触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当固定时间内与甲方领导或联络人座谈一次,以便了解甲方的信息。

4、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

第七条 顾问费用

经双方商议每年的顾问费为50%的顾问费给乙方,余下的50%在当年底支付完毕。

第八条 因乙方在任甲方常年企业顾问期间掌握或可能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故乙方须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书。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按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期满,如甲方有意续签合同的,应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通知乙方。如本合同期满不再续签,视为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可通过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二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小编★www.paomian.net√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法律顾问合同 篇三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指派 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选择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这种咨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头处理意见,也包括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关方面法律的设计与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市场占领与开拓;

(3)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

(4)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5)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6)重大投资决策风险预测与评估;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1、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即按《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确认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量记录。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第六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顾问费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师服务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 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七条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八条 乙方律师在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重大执业过错而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协助向已经为乙方办理了执业保险的有关保险机构索赔。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空白)

第十一条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惟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顾问协议书 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公关顾问,提供专业策划。媒体传播。公关活动。活动管理等专业技术服务。

二。聘用时间。时间总计为期 年,自年月日开始起算至年月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三。聘用报酬。乙方的报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每年的年薪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二部分是绩效奖励,按照实际产生效果和企业收益为根据商定。

四。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4)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乙方在期间的生活费用,如电话费。住房费。生活费自己负担,因公出差费用由公司负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顾问合同 篇五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受托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经济咨询签订本合同书,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咨询目的

(一)加强对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的投资控制,提高投资效益。

(二)加强对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的进度款监控,合理使用投资资金,节约成本。

第二条 咨询内容

按下面第(二)项办理:

编制(审查)招,投标工程项目的标底,标价。

审核工程结算书。

编制工程项目投资评价可行性报告。

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进度款监控。

第三条 咨询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结构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工程开(竣)工时间:

咨询服务成果的用途: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四条 咨询服务期限

乙方完成咨询服务的期限,按下面第(三)项执行:

(一)合同签定之日起共 工作天内完成,但不包括与当事人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二)合同签定之日起 工作天内完成 ,之后 工作天内完成咨询服务成果。

(三)合同签定之日起 10 工作天内完成初步咨询服务成果,甲方如有疑问和异议在乙方提交初步咨询服务成果起 工作天内提出,由乙方在甲方提交疑问和异议起 工作天内复核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但不包括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第五条 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按以下第( )项执行:

(一)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二)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三)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但不少于总造价的 ‰)计收。

(四)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和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 ‰之和计收,但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

(五)按工程钢筋实际用量的税前工程造价 ‰计收,但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

(六)按工程预(结)算税前造价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第六条 咨询服务费支付办法

(一)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咨询服务费 元。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咨询费结算报告,结算报告经甲方审查后,按第五条确定的收费标准的 %每月办理一次结算手续。

(三)余款在项目咨询完成并交割(即甲方,乙方和承建单位三方就本咨询服务成果取得共识,达成一致)时一次付清。

(四)在承建单位未认可的情况,乙方出具咨询报告,并对咨询报告负责。如甲方和承建单位之间发生诉讼或仲裁,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相关举证工作。

第七条 甲方责任

(一)按项目咨询要求和范围在合同签定后两天内向乙方提供以下的全部资料及情况(迟交齐资料则咨询服务期限顺延),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负法律责任。

1、工程承发包合同和工程招,投标文件等资料;

2、工程会审记录资料;

3、工程施工(竣工)图纸;

4、工程变更,签证等有关资料;

5、有关标准图集及标准规范;

6、工程建设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清单;

7、承建单位的预(结)算书等资料;

(二)须配合乙方咨询服务(包括组织与承建单位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地点等)并按时支付咨询费用。

(三)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合法使用乙方提交的咨询服务成果。

(四)对乙方的要求和通知,答复等均以书面形式,传真件等只作参考,不作凭证。

第八条 乙方责任

(一)按合同要求完成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给甲方,并对咨询服务成果负责。咨询服务成果包括:

1、工程概况;

2、编制(审查)依据及说明;

3、工程造价汇总表及说明;

4、工程结算书;

5、审查结果分析,工程量,取费标准审核的说明;

6、列出送审预(结)算书与审查结果的主要造价增减对照表;

7、有关建议;

(二)按第四条规定期限内完成咨询服务成果。

(三)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编制(审查)结果保守秘密。

(四)未经甲方同意除与甲方联系人接触外,不得与咨询项目承建单位或项目其他有关

工作人员有任何接触。

(五)须向甲方提供收费的正式服务发票。

(六)不得截留,外传,遗失甲方提供的资料,咨询服务成果完成交割时退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在履约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乙方除不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外,还可按第五条规定向甲方收取全部咨询服务费;如属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乙方除向甲方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外,并赔偿损失。

(二)项目咨询完成并交割后甲方逾期付款的,从咨询成果交割后第三天起,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金额的0.05%向乙方偿付滞纳金。

(三)甲方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款项的,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追收欠款。

(四)乙方延迟提交或不提交咨询报告意见的,免收咨询服务费,并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而未能协商解决,按下面第(二)项方式解决:

由政府仲裁机构依法裁定;

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一)有下列任一情况出现合同解除。

1、政策原因需要解除;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战争等)需解除;

3、甲,乙双方同意解除。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咨询项目完成并结清咨询服务费后自然失效。

委托单位: 受托单位:

(盖章) (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顾问服务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顾问服务的物业为“ L ”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声明与保证

1. 甲方向乙方保证与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做为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如甲方通过乙方协助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甲方承诺委托由乙方进行其独家全案招商运营顾问。

2. 乙方向甲方承诺与保证,在签署本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做为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第三条:前期顾问工作内容与方式

(一) 前期顾问服务期限、内容、工作范围:

乙方提供从签订本合同至甲方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后终止服务。

1. 项目概念性规划

工作内容:市场研究,项目概念定位,市场定位,客群定位,商业总体定位,定位的可行性研究。

2. 项目规划诊断及调整建议及建筑产品细节策划

工作内容:项目的产品定位建议,项目的产品组合,产品落位,动线规划建议,绿化与景观建议,产品外立面意向建议;

3. 项目的业态定位:

(二) 前期顾问工作方式:

1. 组织人力驻场——我们将派驻专业人员在顾问阶段必要的时候驻场工作,进行市场调研,数据分析,与甲方的相关合作方沟通项目需求,整理

2. 动态资料;

3. 出具项目相关报告——根据驻场人员的成果,由总部统畴安排,进行报告的编制,并定期提交结果供甲方审核;

4. 配合甲方获取地块——我方不定期的派专业人员配合甲方与政府、土地所有者等相关方面进行协作;。

第四条:顾问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

收费标准:项目策划顾问收费为每月 7 万元(RMB 70,000)即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把首月费用打入乙方账户,以后甲方每月10日前定期将顾问费打入乙方账户。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 根据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 甲方有义务全面支持乙方在项目定位、产品规划及市场推广方面的工作,并给予必要的知情透露。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 在顾问服务过程中,应着力于所服务项目为甲方塑造品牌形象,提高项目未来的市场价值和知名度,增加甲方的无形资产,为甲方赢取最大的收益。

2.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合同所规定的服务内容的保质保量完成。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 如甲方未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本合同自动终止。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 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除自然力、政府政策变动、甲方项目进程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合同约定之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继续执行本合同。

2.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如甲方无故单方面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承担10万的违约金,乙方有权终止继续执行本合同。

3. 上述“一切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认可,且经过仲裁机构、提起讼诉的法律机关所承认的评诂机构进行的经济损失评诂为准。

4. 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

5. 滞纳金: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一周内付款,则须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争议产生后,双方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或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问题引起的 争议,均应提交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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