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千日严,就怕一日宽;不怕万事细,就怕一事粗,不怕开头难,就怕扫尾易;不怕过程紧,就怕环节松。这次小编为您整理了安全生产建议(9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一
由于建设工程规模大、周期长、参与人数多、环境复杂多变,安全生产的难度很大。因此,通过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建设工:程的生产行为,对于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政府部门、有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范,确立了一系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阶段正在执行的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措施计划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三同时”制度;安全预评价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负责人或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的安全责任,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等。
(2)项目应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应有记录。
(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程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职责,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电工、钢筋、机械、起重司机、信号指挥、脚手架、水暖、油漆、塔吊、电梯、电气焊等工种,特殊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5)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应按住建部的规定,1万m2以下工程1人;1万~5万m2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m2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
总之,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纵向方面是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班组长和岗位人员等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方面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群防群治。(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其他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该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该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该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该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政府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章“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内容如下:
(1)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责令立即排除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可以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般包括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
(一)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1.企业领导的安全教育
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
(3)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干部的安全教育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干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
(3)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4)本系统安全及其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
3.行政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
行政管理干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
(3)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
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病知识、安全文件;(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j里程序;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
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及技能、职业病和安全文化的知识;
(2)本企业、本班组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
(3)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4)典型事故案例;
(5)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1.特种作业的定义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2.特种作业的范围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的范围主要有(未详细列出):
(1)电工作业,包括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包括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包括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包括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是: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三)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
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三种形式。
1.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通常是指进厂、进车间、进班组三级,对建设工程来说,具体指企业(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班组三级。企业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企业新员工须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企业(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2)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级安全教育由项目级负责人组织实施,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概况,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生产事项,典型事故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2.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时的安全教育
(1)企业(或工程项目)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级别的安全教育,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参加操作的岗位员工和有关人员,使其了解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术,以适应新的岗位作业的安全要求。
(2)当组织内部员工发生从一个岗位调到另外一个岗位,或从某工种改变为另一工种,或因放长假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情况,企业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现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要求。
3.经常性安全教育
无论何种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安全教育同样如此,必须坚持不懈、经常不断地进行,这就是经常性安全教育。在经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最重要。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要通过采取多种多样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激发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热情,促使员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
五、安全措施计划制度
安全措施计划制度是指企业进行生产活动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它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一)安全措施计划的范围
安全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发生、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包括:
1.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是预防企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和防爆炸装置等。
2.职业卫生措施
职业卫生措施是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卫生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声、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
3.辅助用房间及设施
辅助用房间及设施是为了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所必需的房间及一切设施,包括更衣室、休息室、淋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和冬期作业取暖室等。
4.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安全宣传教育措施是为了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教材、图书、资料,安全生产展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方法训练设施,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的研究与实验等。
(二)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的依据
(1)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规和标准;
(2)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尚未解决的问题;
(3)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采取的措施;
(4)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一般步骤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可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工作活动分类;
(2)危险源识别;
(3)风险确定;
(4)风险评价;
(5)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6)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充分性。
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定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七、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陛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上述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八、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是指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生命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我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本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实行淘汰制度。这一方面有利于
保障安全生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工艺水平,促进设备更新。
根据本条的规定,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实行淘汰制度,需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哪些是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并且以明示的方法予以公布。对于已经公布的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不得继续使用此类工艺和设备,也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九、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这是对施工起重机械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能够有效防止不合格机械和设施投入使用;同时,还有利于监管部门及时掌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情况,以利于监督管理。
进行登记应当提交施工起重机械有关资料,包括:
(1)生产方面的资料,如设计文件、制造质量证明书、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安装证明等;
(2)使用的有关情况资料,如施工单位对于这些机械和设施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使用情况、作业人员的情况等。
监管部门应当对登记的施工起重机械建立相关档案,及时更新,加强监管,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当将标志置于显著位置,便于使用者监督,保证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
十、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
安全检查制度是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二)安全检查的方式
检查方式有企业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巡回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班组自检、交接检查,不定期检查等。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伤亡事故处理等。安全检查的重点是检查“三违”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检查后应编写安全检查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已达标项目,未达标项目,存在问题,原因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
(四)安全隐患的处理程序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未消除安全隐患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工。应按照“登记一整改一复查一销案”的程序处理安全隐患。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建筑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条是关于发生伤亡事故时的报告义务的规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是及时组织抢救的基础,也是认真进行调查分清责任的基础。因此,施工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时,不能隐瞒事故情况。
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十二、“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建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安全生产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设施主要是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职业卫生方面的设施、生产辅助性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项目完成后,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竣工检验;建设工程项目投产后,不得将安全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必须和安全设施同时使用。
十三、安全预评价制度
安全预评价是在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应用安全评价的原理和方法对工程项目的危险性危害性进行预测性评价。
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手段,是企业施科学化、规范化安全管理的工作基础。科学、系统地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不仅直接起动了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减少事故发生的作用,有利于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7妒手,丽且有利于系统地、有针对性地加强财不安全状况的治理、改造,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十四、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02003年5月23日建设部公布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E2003]07号),从九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出了较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同时,还对保险期限、金额、保费、投保方式、索赔、安全服务及行业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二
为切实搞好我区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近一步强化机电区的`质量标准,争创样板工程,在动态中达到部级,经区务会研究,质量标准化工作安排如下:
一、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领导机构:
组长:正区长
副组长:各主管副区长
二、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目标:
机电硐室质量标准化一级品率100%,质量标准化达到95分以上,争创样板工程。
三、实施措施:
1、范围:
各主要机房硐室
2、负责人:
主管质量副区长、班长。
3、标准:
(1)机电设备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2)无杂物,无积水,无淤煤等;
(3)资料、管理制度齐全,并现场张挂;
(4)卫生坚持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5)各种牌版保持清洁整齐;
(6)材料保证分类码放,编码管理;
(7)各种保护齐全;
(8)电气设备齐全可靠;
(9)电缆吊挂符合规定。
四、文明生产
1、井下移动电气设备应上架,五小件(电铃、按钮、打点器、三通、四通)应上板,有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件应有入井合格证,各种设备、设施表面清洁。
2、机房硐室、机道和电缆沟内外应卫生清洁,窗明几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油垢,电缆排列整齐,无锈蚀,无跑、冒、滴、漏现象;防火器材、电工操作绝缘用品齐全合格;各种场所、硐室不使用可燃材料装饰。
3、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安全生产内容和方案 篇三
“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平安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保安全才能快发展”的观念,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文明施工基础,强化措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全面分析施工安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查找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为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以党的xx大精神和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温安委【20xx】2号)及温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建建【20xx】73号文件为指导,结合本工地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部 “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活动,进一步落实本工地各科室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辨识、监控、排查治理制度和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治理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
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事故隐患明显减少,源头管理与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确保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实现本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示范工地。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 明确职责
各施工班组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整改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以项目经理胡军平为组长,工长、安全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抓好本工程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组织措施落实,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保证必要的组织条件和物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有序地开展。
2、建立制度,狠抓落实
项目部在巩固去年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密组织,深化排查治理活动。
一要全面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我项目部要站在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对工地现场进行翻箱倒柜的排查,及时查找出事故隐患,
订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二要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梳理与建档,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通过综合分析,制订隐患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
三要认真落实排查治理责任。要切实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责任,把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及事故追究的重点内容和依据,动员全体员工,全面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要不断加大对隐患排查的日常检查力度,排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严格按“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
四要突出排查治理的重点。要抓好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以防范施工坍塌、支模架倒塌、塔吊倒塌、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要以重点时段(夏季、冬季、台风季节等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安全监管,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各类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重点抓好施工现场、民工宿舍的消防整治和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及各类防护用品排查治理工作。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浓厚氛围。项目部要
及时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充分利用施工现场民工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项目部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
4、及时报送信息
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将每一阶段的开展情况上报公司。
四、工作安排
(四月份安全自查内容)
项目部在4月1日对管理人员、班组长开会讨论当前危险部位进行监控工作,安排监控施工方案如下:
1、桩机:在打桩工把桩机搭设好后,项目部对桩机放置位置、机械连接件牢固情况、油路系统和机架、机台的临边、登高以及机械运转区域的等保护措施进行班前检查,要确保桩机放置位置平稳坚实,机械连接件紧固牢靠,油路系统液压油箱充足,机架、机台的临、登高以及机械运转区域的保护措施一切正常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2、现场的用电:电工要认真检查配电箱内的各班组用电情况,如发现分配电箱的保险丝安装过大,要立即更换;如在施工用电时,发生短路而保险丝没有烧断,就会发生重大火灾或触电事故,所以电工要加强现场的用电巡视检查和维修。
3、对于施工现场进出的人员和车辆,门卫值班人员要认真地进行检查和询问,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询问和报告上级领导,避免发生偷盗和在逃嫌疑人逃脱等事情;值班人员还要随时掌握工人的变化情况,对工人的经济和思想等问题要处理好,以提高现场的文明施工。
(五月份安全自查内容)
项目部在5月1日对管理人员、班组
长开会讨论当前危险部位进行监控工作,安排监控施工方案如下:
1、桩机:在打桩工把桩机搭设好后,项目部对桩机放置位置、机械连接件牢固情况、油路系统和机架、机台的临边、登高以及机械运转区域的保护措施进行班前检查。要确保桩机放置位置平稳坚实,机械连接件紧固牢靠,油路系统液压油箱充足,机架、机台的临、登高以及机械运转区域的保护措施一切正常的情况下,桩机才可以使用。
2、现场的用电:电工要认真检查配电箱内的各班组用电情况,分配电箱的保险丝安装过大,发现后要立即更换,如在施工用电时,发生短路而保险丝没有烧断,就会发生重大(小学秋游活动方案20xx)火灾或触电事故,所以电工要加强现场的用电巡视检查和维修。
3、对于施工现场进出的人员和车辆,门卫值班人员要认真地进行检查和询问,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询问和报告上级领导,避免发生偷盗和在逃嫌疑人逃脱等事情;值班人员还要随时掌握工?说?
安全生产内容和方案 篇四
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特制订检修一区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 组织领导:组长 安全专管员 安全助理
成员:职能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 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组长汇报,组长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安全专管员、组长,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5. 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6. 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关于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篇五
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xx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自己的法律安全意识,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工人。
安全生产知识有哪些 篇六
第一节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1、安全第一
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关于安全生产的名言警句,只要我们踏进工厂的大门,我们就会感受到它的存在。工厂是一只老虎,时时刻刻、事事处处都存在危险,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安全事故。但是,只要我们从思想上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具备了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风险是可以防范和化解的,我们所追求的“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的幸福生活是完全有保障的。
2、预防为主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当我们满怀信心的走进工厂,其目的是为了生产,进而从劳动的付出中取得收益。如果我们无视安全,一旦出了安全事故,就会给家人、工厂和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和严重后果,生产自然就无法正常进行。所以说安全是为了生产。
生产必须安全是预防事故的根本。我们走进工厂就会面对复杂的环境、轰鸣的机器设备和我们劳动者本身的穿插活动(工作),只有当设备、环境具备了安全状态,我们的操作过程才会安全,仅此一点,还不能达到安全的目的,因为,设备是要靠人去操作的,而人们又必须活动在生产这个环境空间当中,那么,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要确保生产的安全人的安全意识是要起主观作用的。
在生产活动中,人是第一重要和宝贵的财富,也是安全的主体,因此绝不能在生产的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工厂里的设备、机器,是我们用来完成生产任务的工具,同样不能出现事故,还有良好的工作空间和环境都必须处在一个安全的状态之下,我们才能够安心生产。
3、事故无大小,安全重于山
所谓“安全“就是在生产过程中不出现任何事故的状态。即便我们没有走进工厂的大门,我们也可以从其它媒体了解到,工业企业在抓安全生产方面的一些信息,其实,我们今天要讲的不是这些停留在表面上的言语,而是怎么样去理解它们所代表的内涵。工厂里的每一条有关安全的名言警句,都是从许多血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可以说是血和泪的结晶。当我们走进工厂后一定要牢记“安全”二字,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注意安全!
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两个方面的内容。人身安全问题的出现,会给我们自身和家庭带来肉体和精神两方面的痛苦,同时也会带来财富的损失;如果出现设备事故就会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劳动生产效率,同时也会造成个人和企业的经济损失。因此,安全生产问题对于个人、企业、社会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第二节安全生产的一些基本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
我们来到企业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安全地生产出合格产品,为企业创造效益,为自己带来劳动报酬,我们所利用的是企业的资源,我们付出的是辛勤劳动。那么在这里面就牵涉到三个方面的问题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即安全、生产和质量的关系该任何处理的问题。安全第一是不能动摇的!我们在企业内无论做何种工作都存在安全问题,那么我们时时、处处、事事都要注意安全!
安全生产的含义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在这里不做深入展开,我们今天所谈及的安全话题是指我们在企业的劳动生产过程中应该做到的一些具体要求:
2、安全生产十不准
2.1、不准以任何借口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工作场地;
2.2、不准无证操作设备和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酒后开车和操作设备;
2.3、不准擅自脱岗、串岗;
2.4、不准在易燃、易爆部位擅自动火,各类压力容器和危险品要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5、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6、不准在马路和安全通道上堆放物件和乱倒垃圾;
2.7、不准随意拆除或移动安全装置和防火器材,安全标志明显醒目;
2.8、不准隐瞒不报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发生事故应及时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2.9、不准损坏花草树木。“三废”要按规定排放,不得产生新的污染源;
2.10、不准阻扰安全监察人员的正常工作,要坚持安全日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标准。
3、“三废”和“四防”
3.1、三废是指:废水、废气、废油。
3.2、四防是指:防火、防毒、防腐、防尘。
4、上班六做到、班中六遵守、下班六不走
4.1、上班六做到是指:
做到没有穿戴好劳保用品不生产;做到没有润滑设备不生产;做到没有点检好设备不生产;做到设备运转不正常不生产;做到上班交接不清(两班制)不生产;做到零件未自检不生产。
4.2、班中六遵守是指: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文明生产制度;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均衡生产制度;遵守质量管理制度;遵守工艺纪律。
4.3、下班六不走是指:
不擦好设备不走;不关好点、气、水不走;不摆好工具、工位器具不走;不登记好各种记录不走;不清扫好环境卫生不走;不交好班不走(双班制岗位)。
5、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5.1、安全操作规程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我们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企业内部也将部分内容和要求条例化、系列化,并且通过不同的形式反映出来了,因为其牵涉到的面比较广泛,今天不能在这里一一讲解,大家下去后,到了具体的工作岗位再去进一步学习和了解。这里只举例说明,例如,冲床,它属于冲压设备,我们除了在安全生产规定里面有反映之外,对于每台设备,我们还编制了具体的《冲床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设备附近显眼的位置,以供大家学习和掌握。
我们企业所配置的设备、设施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可分为这么几大类别:冲压设备,如冲床(有的叫压力机);热工设备,如加热炉等;起重设备,如行车;电器设备,如配电柜等;运输设备,如叉车、输送链等。
5.2、特殊工种的要求
本企业目前所包含的特殊工种有:电工、电气焊工、叉车司机、行车起重工等,这些工种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发放的上岗许可证,才能操作设备。
特殊工种的上岗要求是指这些工种的上岗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得到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可才能上岗。这充分证明了国家对于国家公民人身安全的一种保护措施,我们应无条件地去遵守执行!只是现实中,有许多人不去理会国家、企业对职工的这种保护愿望,而忽视了安全问题,造成了许多事故的发生,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痛苦,这就是我们今天讲课的真正目的所在。
第三节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理
1、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是防止人身安全事故的基本保证。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这是安全工作的制度保障。
3、做好环境保护,使我们工作在一个安全的环境里,就会减少安全施工队发生。
4、维护保养好自己所用的设备,使设备经常处在一个完好、安全的状态,也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
5、从思想上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6、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首先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抢救伤员,对特殊受伤者还要注意救护的方法,避免不必要的使病情恶化。同时,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以便组织有效的现场抢救、调查、处理。
7、事故的三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安全生产建议 篇七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安全、降事故"主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红线意识,明确落实监管职责,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实现不发生安全生产职责事故的目标,促进农业安全生产形势坚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抓好农业安全生产监管
全面落实向市政府的承诺,健全农业安全生产标准,督查落实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职责,确保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指导督促区市农业部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农业安全生产措施,重点督查落实设施农业安全生产职责,提高农业设施抵御大风、冰雹、暴雨等极端灾害天气的本事。加强农资经营使用安全监管,建立剧毒、高毒农药全域禁止销售使用制度和高风险农药储备制度,健全农药监管追溯系统,开展高毒农药经营店安全经营标准化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建立大案要案台账。督促种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大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检力度,做好主要农作物区域安全性评价,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完善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开展灾害应急演练,健全农业灾害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农业灾情,指导落实减灾救灾措施,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制定落实外来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外来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外来生物入侵。
(二)切实抓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监管
明确区市农业部门、生产企业和沼气用户的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农村沼气生产企业和用户安全意识,健全沼气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沼气安全生产职业准入制度,规范沼气工程建设、管理、运行各环节技术操作规程,督查沼气企业落实安全制度、防护措施和警示标识等。完善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建沼气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应急队伍,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本事。建立落实农村沼气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行台账管理,督促生产企业限期整改,逐一整改,逐一销号,确保农村沼气建设和生产使用安全。
(三)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大农产品检测力度,扩大风险监测范围,积极配合部、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扩大追溯范围,强化管理使用,确保质量可控、问题可追、职责可究。加大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力度,扩大集中配送范围。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三品一标"基地、市级财政扶持的农业园区和合作社督查力度。
(四)切实抓好内部安全生产监管
细化实化内部安全生产职责,逐一落实到职责单位、职责人,突出抓好办公大楼、生产基地、建筑工地、出租房屋、实验室、食堂、车辆等安全生产,紧盯用电、用气等关键环节,重点落实好消防、施工等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办公大楼和广西路、人民路办公房屋的消防安全监管,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规定,严格有毒有害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使用。加强农科院、原种基地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建设企业、监理企业的安全职责,不留任何安全生产隐患。逐一与房屋承租房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生产基地要严格落实农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定期检修车辆,确保安全行驶。加强节假日及日常政务值守,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本事。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调整充实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处室站负责人是第一职责人,建立牵头单位统筹协调、职责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议事机制,安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农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制,组建农业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每年组织一次农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区市农业部门签订职责书,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签订职责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处室站的年度绩效考核,对因工作和职责不落实导致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纪委监察室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对监管职责不落实的依法追究有关职责人职责。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机制,由分管领导、牵头单位负责,采取定期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药经营企业、农村沼气工程和委属生产基地、办公楼、实验室等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开展一次重点抽查督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大检查,牵头单位每月向委安委会汇报一次检查督查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记录,详细记录安全生产检查人员、时间和检查对象、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时间等事项。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台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立即向区市农业部门和生产企业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落实,重大隐患通报区市政府,安排专人跟踪落实整改到位。积极开展市政府、市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安全月"、"安全周"等活动。
(三)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全委学习教育重点资料,委党委会至少安排2次安全生产学习,举办1次安全生产专题讲座,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安排安全生产专题讲课,组织全委干部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加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沼气企业、农药经营企业等经营者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作为新型职业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培训的一项重要资料抓好落实,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本事。充分利用农业信息网、12316服务热线、手机信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 篇八
(一)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二)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科学的一个分支。所谓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是企业的员工,涉及到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档案等。
二、事故、事故隐患、危险、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
(一)事故
《现代汉讲词典》对“事故”的解释是:多指生产、工作上发生的意外损失或灾祸。
在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一些指导性文件,如《职业事故和职业病记录与通报实用规程》中,将职业事故定义为:“由工作引起或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件,并导致致命或非致命的职业伤害。”我国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
按照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将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将“生产安全事故”定义为: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广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足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产,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l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广,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l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隐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为:“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危险源
从安全生产角度,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一般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第一类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包括生产过程中各种能量源、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第一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发生事故后果越严重。
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广义上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第二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它出现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
安全生产征文 篇九
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我们要打破传统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转变工作思路,搞好管理模式的创新,逐步形成“以人本管理”为中心,以法律制度为基础,以事故防范为目标,以自我约束为主体,以科技进步和管理方式现代化为手段,以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素质为保障,以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为重点,以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为关键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1、以法制建设为基础,推进管理体系的创新
依法行政和依法监察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职责所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本质就是依法行政,即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和监察的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监督的依据和准绳,要使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走向法治化的轨道。一是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基本法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避免无法可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所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政条例等必须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不得与其冲突。二是依法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形成纵横交错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使安全生产工作有组织保障。三是应根据新形势和安全生产特点及发展趋势,加强对安全生产的调研。使安全生产工作既要立足当前,更应着眼未来,具有前瞻性,以增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预测性和指导性。四是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监察,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维护生产正常秩序。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造成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2、以观念转变为先导,实现管理方式的创新
转变观念,实质是使主观认识符合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今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要有所创新。一是要实现从事后查处的被动型管理向事前预防的主动型管理转变。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二是要实现由经验型管理向技术型、专业化管理转变。过去,安全生产的管理更多的是凭借经验的积累,规章制度的约束等。诚然这种管理方式起到一定作用。但是,随着当今生产社会化和专业化的迅速发展以及产业分工的日益技术化,这一传统管理方式,无疑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应更多地依靠先进技术和专业化、职业化队伍来实施有效的监管。
3、以加强科学管理为目标,实现管理制度的创新
安全生产工作的落脚点是基层、基础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创新是安全生产宏观管理制度创新的基础。当前,要逐步实现经营管理者和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转变,并形成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一方面我们必须积极采用先进、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改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以科技进步为依托,实现管理手段的创新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在生产力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要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必须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安全科学技术,从设计、工艺、技术装备上保障安全生产,从硬件上做到本质安全,从本质上为遏制或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提供技术手段,使安全生产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大力采用先进的科技成果,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从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安全文化是指人类安全活动创造的安全生活、安全生产的观念、行为、环境、条件的总和。先进的文化,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结晶,也是人类精神文明的载体,它以知识形态凝聚了人类社会进步的智力成果,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能力的体现。现代安全文化的特点是本质论和预防型文化。以人为本,体现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就是必须以保障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为最高原则,杜绝以危害人的生命与健康去换取物的安全和经济效益的非人道行为。
为此,我们要围绕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的生命、健康价值和精神、情感意识等,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应是多层次的:一要大力开展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创造全社会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二要利用各种媒体和信息网络向全社会宣传安全知识,继续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月”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事故应急能力,其形式和内容应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创新。三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的特点,利用多种方式创造各具特色的安全文化,使职工在心理、思想和行为上形成安全生产的自我意识,创造安全环境氛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倡导清洁生产、文明生产、安全生产。四要突出抓好安全管理者和单位领导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同时,还应加强对职工上岗特别是特种工种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现代管理机制,为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