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论文 篇一
语法教学是英语教学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为了学生综合运用语言知识进行交流打基础的。语法是创造性运用语言的手段,缺乏语法知识会严重影响运用能力。因此高中英语的语法教学是很必要的。关键是在新课程理念下如何教语法。我认为,语法的教育要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出发,再授之以良好的语法学习方法。
二、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教师要想让自己的教学获得成功,就必须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对英语语法教学来说,良好的学习习惯是学生掌握有效语法学习方法的前提条件和必要保证。多年的教学经验,使我总结出几点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方法:
(一)制定计划
无论做什么事情,要想做好,都必须制定一个可行的计划。古人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因为有计划就可以合理安排时间,恰当分配精力。学习也是一样,有计划就有了学习目标,也就有了学习动力和努力方向,教师不但要指导学生制定一个长远的目标,还要让学生学会根据不同课型确定每节课或每一个单元认知小目标,让学生不断受到目标的激励,积极主动地学习,提高学习效率。
(二)课前预习
对于高中英语教学来说,预习时相当重要的。如果不搞好课前预习,上新课时就会心中无数,不得要领,反之如果做好了课前预习,不仅可以培养自学能力,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而且可以提高学习新课的兴趣,掌握学习的主动权。老师要教导学生预习的方法,课前预习,找出不懂得问题,理解新文章中的生词。这样,在上课的时候,学生对新的一课有了基本的认识,对自己不懂得地方也有了准确的定位,带着问题学习,是学习效率事半功倍。
(三)专心上课
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渠道,上课是学生理解和掌握基础知识的基本技能,并在此基础上发展认识能力的一个关键环节,要求学生保持高度集中的注意力,积极思维,尽量做到心到、眼到、耳到、口到、手到,积极培养有意注意,在课内有意识地识记该课生词、短语、句型、重点句子,力争在课内就把这节课最重要的学习内容记住,当堂消化。
三、英语语法学习
英语是一门语言教学课程,就课程本身来说,重点就在于对语言的运用,而语言运用的重点就是单词和语法的运用,单词是只需要不断积累,对我国高中生而言,英语语法是一个难点,这是由于,我国汉语语法和英语语法差异较大。所以要想教好英语,语法传授方法是重点。
(一)加强实践教学
语法教学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习者能过合理使用语法,因此,在英语教学中,教师应该注重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的基本目的是:加强学生的口语交谈能力和加强学生的英语阅读能力,基本的做法是:鼓励学生再日常的学习生活交流中,学生与老师,学生与学生,学生与家长(当然是懂英语的家长)的交流中,尽量运用英语交流;在看国外电影,电视时,尽量听英语,学习地道的口语;多给学生订阅英文报刊、书籍,并就其中的内容提问。
(二)突出重点,精讲易懂
外语语法教学要想重点突出,就要精讲。一节课要解决哪个语法要点,教师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有时老师发现参考书或语法书上有很多好例句,就搬到课堂上,滔滔不绝地讲起来,内容显得很充实,但针对性不强,可能会适得其反。英语教师为了讲明某个语法要点时,一定要有针对性地列举适当的例句,例句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讲得越细越好。教师应注意精讲,教给学生的语法形式应尽量简单明了。例如在定语从句的教学中,什么是定语从句,它的位置,定语从句应由哪些关系词引导,什么情况下可以省略关系词等,就不必祥讲,因为课本上已经讲清楚了,教师应该对学生最感困难的关于如何选择关系词讲清楚讲透彻。告诉学生选择关系词第一要点是看先行词,第二是根据所要选择的关系词在定语从句中所作的句子成分。并给出合适的例句,另外还须重点讲清定语从句在应用中的一些特殊情况。
(三)运用归纳法
任何一门知识,都是系统性的,英语也不例外。在英语这门语言知识中,各个知识之间都有着一定的联系,都有他的共性和个性,我们教育学生学习英语,就是要在掌握它们的共性同时,区分了解它们的个性。而掌握和了解的最好方法就是归纳总结。从所学知识中招出它们的共性和个性,并通过它们的共性、个性归纳出各项知识的规律,在以后的学习中,这种归纳出来的规律便成为了一种公式,可以套用。当出现例外情况时,老师在加以重点说明,就可以逐步完善这些归纳,从而使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都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注重以新带旧
“温故而知新”高中新教材是以初中英语教材为基础的,在语法编排上有连续性、反复性。为此,在学习高中新的语法项目的同时应注重以新带旧,温故知新,有计划地复习巩固学过的语法知识,向新的广度和深度引导。例如: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部分,既有人称、时态变换,也是复合句的再现与延伸。
(五)加强试题革新
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业成绩、反馈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和书面解答技巧的一种教育手段。现行的英语试题虽已有了很大的改进,但仍存在着一些弊端,如基本上采用标准化试题模式,主客观试题比例不合理等。在试题中尝试调整主客观的比例,加大主观题的比重,增大客观题的选择项,优化试题类型,使考试考查既要有笔试,也要有口试和听力测试,真正实现英语的全面测试,培养学生提高实际运用语言能力。语法教学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教师应从自己的学生的认知特点出发,选择适当的语法呈现方式,并且要同时指导学生学习外语语法的方法,例如:(1)善于自己发现错误因为自己发现的错误,会记得更牢并能很好的纠正它,所以不要等别人来指出你的错误,要努力靠自己去发现它。(2)学习语法规则学生们一定要背会,记熟语法规则。(3)避免重复错误要帮助学生首先学会和理解这些规则,做些适当练习,多看看语法书和教科书,不懂就问,从而避免重复错误。(4)通过文章学语法学生们可以多阅读文章,从活生生的语境中总结和复习已学过的语法规则。(5)要保持良好的心态。耐心学习,下苦功学语法,切不可操之过急。
教育法论文 篇二
论文摘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青年,是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思想建设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青年,关键是要创新方法、拓展途径,不断增进武装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同志在同青年代表座谈时,要求全国广大青年“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在人生的关键时期确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立志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终身奋斗。”当代中国青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成果的继承者和传播者。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青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和改进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领导的社会思想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要完成这一战略任务,需要确立正确的方法论,通过方法创新和途径拓展不断增进武装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尊重青年的主体地位,调动青年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积极性
作为在新的历史环境下成长的一代青年,他们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思维敏锐,善于接受新事物,勇于开拓新领域,具备许多超越前辈的优点和特色。但与此同时,他们中的不少人对近现代中国的发展历程、对中华民族的历史选择、对社会主义的发展前景还缺乏深刻的认识和透彻的理解。面对一个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各种社会思潮相互交织的时代,不少青年在自觉寻求理论支持,希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引下获得价值追求与精神归宿。
既然学习、接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已经成为当代青年内生的一种现实需要,那么,他们在教育活动中不是消极被动的被改造的客体,而是具有自主性、积极性、创造性等主体性特征的人。他们的主体地位应该得到确认,受到尊重,他们的主动性。创造性应该得到激发,发挥作用。因此,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青年,首先应在基本教育理念上凸显主体性教育思想,实现方法论的重大转变,尊重、保护青年的主体地位,以当代中国青年的主体性为基础来设计、组织武装教育活动。
青年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性是他们作为接受主体、学习主体所具有的本质属性,独立性、主动性、创造性是其中的重要内容。独立性相对于依赖性,主动性相对于被动性,创造性相对于复制性,而依赖性、被动性和复制性恰恰是在传统教育中受教育者的主要特征。一方面,受教育者依赖教育者直接传授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依赖教育者给出解决问题的现成答案,以致于离开了教育者便无所适从,从而丧失作为主体的独立性。另一方面,受教育者消极被动地接受教育和改造,缺乏主动性,游离于教育活动之外,尽管他们能够在各种检查、考试情境中复制出教育者所教授的内容,但这种复制不是真正的内化,不能构成外化为行为的基础。结果是“说归说,做归做,行动归行动”的知行脱节,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无疑是低效的。因此,尊重、保护青年的主体地位,以当代中国青年的主体性为基础来设计、组织武装教育活动,实质上是对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现代超越。
以青年的主体性为基础建构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活动,就是要把培养独立性、创造性,调动和发挥主动性的要求贯穿教育过程的始终,在交往、互动、对话中,实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思想与思想的碰撞、心与心的交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人心入脑,转化成内心信念和行动指南。
二、着力建构与社会发展趋势和当代青年发展特点相适应的理论传播与教育方式
“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主要表现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对其预设目标的实现程度,其教育内容对人们思想观念影响的深刻性、持久性,以及对人们思想意识判别、选择、理解力等诸方面所产生的强化作用。”而这种有效性问题往往会在具体教育活动和实际操作(实施)环节中显得更为关键,需要我们加以重点关注和解决。比如,在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时,我们经常讲要实现“三进”,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对此,不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就机械地认为:进教材,写进教材中去就完了;进课堂,确定开设一门课程就可以了;进头脑,加大灌输力度就行了。然而,现实的情况是,虽然花费了巨大的精力,但大学生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满意度和接受程度与我们的预期还有很大差距。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当代中国青年中获得普遍接受和认同,必须把有效性作为一个基本取向,着力建构与社会和时展趋势相适应、与当代青年对理论信息的接受特点相协调的理论传播与教育方式。
首先,传播方式、教育方式要由单向性向多向性拓展。“过去马克思主义传播、教育理论与实践,曾过于强调传播、教育过程中传播者和教育者的主导作用,而把受众、受教育者置于消极被动的地位,没有足够重视其主体地位,以致出现过分强调灌输的片面倾向。”与以往的教育环境所不同的是,在当今时代,大众传播媒介十分发达,城市乡村、各行各业的青年都能够通过多种渠道如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获得信息资源,而不像以往那样只能靠书本或者领导、老师、家长与长者的传达、讲授来获得。因而,在当代青年中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必须改变过去那种传统的单向性的理论传播与教育方式,而需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渠道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全国青年当中的覆盖率和受众面。
其次,传播与教育方式应注重显性影响和隐性影响的相互配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拓展和增强了人们的自主性,这种变化在当代青年身上反映得尤为明显,他们在价值选择、理论认同上更加主动和自觉。因而,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下,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青年采用灌输这种显性影响的传播与教育方式虽然是必要的,但也要注重多重渗透,为青年自主学习、自主选择创造条件,使显性影响和隐性影响共同发挥对青年的理论教育功能。只有贴近实际,通过多种方式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渗透到当代青年日常生活之中,引导他们在一种潜移默化的环境与氛围中自主选择、接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
三、积极开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青年的有效载体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青年,是新世纪面向当代中国青年的一次马克思主义普及运动,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大众化的重大举措,需要选择恰当的载体形式。就目前的经验来看,可以积极开发以下几种有效载体形式。
1.编写出版面向青少年的理论普及读物
艾思奇的《大众哲学》是一本曾被盛赞其胜过十万雄兵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普及读物,其成功之处就在于以通俗化的语言表述阐释深奥的哲学理论,且并没有因其通俗性而丧失学术性,成为党的理论建设与理论普及教育的典范。因此,在当代中国青年中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我们理应把这种实现理论普及的方式和经验继承下来,以因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每年都会组织专家编写《理论热点面对面》,该丛书对人们普遍关心但又存在种种疑虑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给予了解答,在青年中也受到普遍欢迎。
2.编辑出版理论宣传画报
这是一种以图片、画报的形式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载体方式,它“按文配画、以画解文”,以鲜明、形象、可感的图片、画报、海报等向人们解释、说明那些看似深奥难懂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如近年出版界先后出版了《画说邓小平理论》、《图说邓小平理论》、《画说“三个代表”》、《画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画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画说科学发展观》等图书,以一种新颖的方式发挥了向广大群众和青少年普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积极作用。
3.组织多种形式的人文社科报告会
理论通常是通过纸质媒介来传播的,这往往令人望而生畏、敬而远之,使人们觉得理论晦涩难懂,只能供专门从事理论工作的人来研究和阅读。因而,要在当代青年中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必须使这些理论成果走出书本、走出书斋、进入当代青年日常的学习生活和职业生涯中。在大学校园里,我们注意到,近年来在大学生当中举办关于理论传播、理论宣讲方面的报告、讲座越来越受到他们的欢迎。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青年,结合青年学生、部队战士以及青年公务员、青年工人、青年农民的思想与生活、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为他们举办人文社会科学报告会、理论宣讲会、社会思潮评介讲座青年骨干理论培训班等,无疑是一种非常好的方式。
4.通过大众传媒进行理论解读
在当今时代,电视、网络、报纸、广播等传播媒介日益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对青年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建构发挥着非常大的影响作用打开荧屏、网络,我们注意到,解红楼、评三国、读论语等文化娱乐活动在当代青年中颇受热捧,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经典著作、传统文化在他们中的普及。因此,在当代青年中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行理论武装,我们当然应该借鉴和运用这些传播媒介来推动理论的普及工作,可以把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搬到电视、广播中和网络、报纸上进行解读,从而扩大理论在青年中的影响力和受众面。
四、注重引导青年在参与社会实践中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马克思曾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因而,让青年在参与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学习和领会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是马克思主义普及化、大众化的成功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我们党领导人民群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实现的思想升华与理论总结。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青年,要注意克服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脱节的现象,更加积极地拓展实践教育途径引导广大青年在参与社会实践中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神实质。
教育法论文 篇三
女儿在日本从一岁半开始上保育院直到毕业回中国上小学,她亲身体验着中日育儿方面的巨大差异。尽管这种差异,曾经给她带来过许多困惑,但是,看着女儿健康快乐地长大,看着她成为优秀的小学生,庄凌说,这些年的付出完全值得。而那些曾经困扰着她的“日式”育儿方式,也让她由衷地感到赞赏。
庄凌非常庆幸女儿拥有一个真正无忧无虑的快乐童年,她没有强迫女儿上各种兴趣班,而是更多地拥抱孩子,陪孩子在大自然中玩耍。尽管女儿在上小学前不会中文、不会汉语拼音、不会算术,但从一年级回国后到现在,一直是班上的优秀学生。
什么时候开始训练孩子大小便?
大小便顺其自然,等待孩子的觉醒
女儿两岁了,每天上保育园都要带两个大书包,一只装干净衣服,一只装尿布。一个班11个1到2岁的孩子,2名老师,除了午睡用纸尿片,其他时间都用尿布,可想而知老师的工作量有多重。我想,女儿不会大小便,一定给老师添许多麻烦,于是和老师探讨。
老师说:你太心急了,孩子还太小,和她讲是讲不通的,这时候孩子的膀胱还太小,没有什么感觉,也存不住尿,我们大人膀胱感到涨了,会意识到要小便,这么小的孩子怎么理解得了呢?
我放弃了对女儿的“训练”,让她顺其自然,等待她的“觉醒”。女儿两岁半时的夏天,突然就会叫“我要小便”从此很少大小便在身上。
女儿也从来没有穿过开裆裤。很想告诉那些和我一样心急的妈妈,放弃那些教宝宝早日学会大小便的努力吧。老人们让孩子穿开裆裤,想尿就可以随时尿的方法,更是使不得。
很多外国人来中国旅游,看中国孩子的开裆裤是一道“有趣”的风景。中国的经济、文化都在努力与世界接轨,我们也应该从教育宝宝开始,让我们的现代文明生活与世界接轨,不要再让宝宝穿开裆裤了。
给孩子穿多少衣服合适?
大冬天穿短袖光脚丫,喝从冰箱里刚刚拿出来的冰牛奶
记得女儿在保育园的第一个冬天,当我把孩子送到教室,老师立刻不客气地说:她穿得太多了,活动不方便,把袜子脱了,光脚不会滑倒。东京的冬天,室内大约22至24摄氏度,室外一般在0到3摄氏度。保育园对1—3岁的幼儿规定,冬天,内衣只能穿短袖,外罩一件绒衣,外出可以加穿一件绒背心,在室内要光脚。穿短袖内衣是因为孩子洗手常常把长袖内衣浸湿,容易着凉。3岁以上孩子穿着比较自由、内衣可以是长袖,也可以是短袖,袜子穿不穿随意,但要穿屋内专用的布鞋。在保育园里,很少有孩子穿毛衣,大多是纯棉的绒衣,没有一个孩子冬天穿两条裤子,都只有一条单裤,我的女儿也不能例外。
保育院的孩子们,无论冬、夏,牛奶、饮料全是凉的。即使是在北京的冬天,女儿早晨依然是喝从冰箱里刚刚拿出来的冰牛奶,也从没有因为喝冰牛奶、冰水闹过肚子。女儿3岁以后,保育园“散步”的活动便多了起来。散步的日期是每月初就定好的,无论这一天阴天还是刮大风,只要不下雨,就不属于“恶劣”天气,老师照样带孩子们去散步!
教育法学论文 篇四
高等院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重视和加强艺术教育是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学生的高尚情操,提高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全面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手段。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事业的繁荣兴旺,带动了艺术教育的长足发展。特别是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学校艺术教育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尽管如此,我们清楚地看到,艺术教育仍然是普通高校最薄弱的环节,在单一的专业教育中往往忽视了人文精神教育,或者简明地说,忽视了“修养”的教育、“灵魂”的教育、“做人”的教育,培养出的毕业生远远达不到“四有”教育的要求。近几年来,围绕工科院校书法教学在素质教育中的潜在价值,笔者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与实践,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古人曾说:“书虽小技,其精者也通于道焉。”这个道,大的方面是指宇宙的生成变化规律;小的方面则是指人的素养、品行。我国古代的教育,把书法列为六经之一,是学生必读课程,旨在培养和提高人的基本素质。魏晋时期,称书法为书道,把书法提到了一个与宇宙并列的地位。到了唐代,书法教育达到了鼎盛时期,直至明末清初,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上世纪50年代初,在谈到提高干部的文化素质问题时,特别强调了写好字的作用。毫无疑义,书法教育对提高人的素质具有特殊的、为其他学科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一、书法教育与人品素质教育
清末书家杨守敬说:“学习书法,一务品高,二求学富,三须艺娴。”“品高”也就是品德高尚。书法家的艺术创作或超迈或流俗,归根结底取决于书家品格的高下。古往今来,王羲之、颜真卿、郑板桥等书法家都是以品高而书传后世的。所以宋代黄庭坚说:“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具体说来,书法教学对提高学生的素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能增强爱国主义意识。汉字具有悠久的历史,现存资料表明,中国的汉字是世界上最富有艺术性的文字。书法更是将文字的艺术性发挥得淋漓尽致,并成为中华民族特有的传统艺术。著名的抽象派绘画大师毕加索曾说:“倘若我是一个中国人,那么,我将不是一个画家,而是一个书法家,我要用我的书法来写我的画。”中国书法在世界艺术之林深广久远的影响,足以使国人骄傲自豪。学习书法,不断研习古代碑帖,心仪古人风范,日久必然提高对本历史文化和民族精神的认识,增强爱国主义的激情。
其次,能培养自励坚强的意志。历史上许多书法家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无一不是刻苦自励、勤奋好学、精于笔墨的结果,正所谓“梅花香自苦寒来”。汉代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墨;唐太宗夜半秉烛学习《兰亭序》;智永习书“登楼不下,四十余年”,以至于“退笔成冢”;怀素则“种芭蕉万余株,以蕉叶共挥洒”。古今无数书法家钟情书艺,涵泳墨池,有着一股锲而不舍、不断进取的精神。书法是一门集艺术与技能、理论与实践于一体的学科,非持之以恒、反复练习而不能登大雅之堂,所以学习书法能培养人的刻苦耐劳的品质。
再次,能端正思想行为。我国传统的书法教育强调“心正笔正”,把用笔的习惯和技能的掌握跟人的思想修养联结起来,要求“欲正其书者,先正其笔,欲正其笔者,先正其心”,要以修养心性为上,做到澄怀静思,虚空淡泊,排除杂念,专心一致。这样坚持长久,其心中必定无种种私利杂念,培养宽容大度,以诚待人,与他人和谐相处的作风。在艺术上也将达到“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早在20世纪50年代,郭沫若就十分强调学生要养成认真写字的习惯。写好字不仅仅是书写的水平问题,而且体现了对他人的关心与尊重。字是人的第一面孔,能反映人的秉赋。有些人的字写起来东倒西歪、潦潦草草、邋邋遢遢,除了说明这人写字不认真外,还反映出他自以为是、不尊重他人的孤傲个性。因此,书法教学包孕着极其丰富的人格品行教育。
二、书法教育与文化素质教育
书法知识博大精深,哪怕是基础书法都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与书法关系较大的学科有:1.文学。纵观古今优秀的书法艺术作品,不仅具有百花齐放的形式美,而且具有读起来朗朗上口、听起来心旷神怡的文学内容。从卜文到楚辞汉赋、从唐诗宋词元曲到现代白话文、格言警句、散文小说……书法的内容无不涉猎。事实表明,书法作品不能仅仅停留在形式美的层面上,它尤其需要用文学内容去充实。如果只强调形式美而不重视作品的内容,那就好像“充满情感和思想的人的眼睛的美,从那双眼睛中拿走那使它们生动的情感和思想,——眼睛仍旧是美的,但已经不是那出神入化的美丽的眼睛了”。(别林斯基《1841年的俄国文学》)我们在临习王羲之的《兰亭序》时,不仅被其形式美所折服,而且深受其文学内容的启发和教育。2.历史。书法是我国的文化遗产,从有文字开始就产生了书法。自殷商以降,经秦汉魏晋到唐宋明清,伴随着民族悠久的历史,中国书法艺术和中国文化一起延绵发展、同步相应,为推动民族进步,弘扬民族精神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因此,学习书法对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具有其他教学所不可替代的作用。3.文字学。书法是以汉字为表现对象的艺术。汉字丰富的线条和复杂的结构为书法艺术提供了充分的表现空间。然而,学习书法,必须懂六书,辨正俗。无论是写篆书、隶书,还是写楷书、草书,都必须了解汉字的笔顺规律和结构法则,必须了解书体和字体的关系、文字的衍变和发展等等。书法教学的这些内容为提高学生的文字学知识提供了帮助。三、书法教育与能力素质教育
书法教育有利于学生的多种能力的培养:1.观察能力的培养。书法教育要求学生具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古人说:“察之者贵精,拟之者贵似。”临帖必须临得像,这是临帖的第一步。要临像,就要细心观察。观察所临字的点画结构,观察书家的用笔方法和特征,观察不同字体中笔法的变化和渊源关系,观察各类碑帖墨迹总体的神韵、风貌和类型。训练既久,学生观察事物的能力就会得到帮助和提高;2.思维能力的培养。古人云:“夫书肇于自然。”自然界中一切事物,如天空的彩云、春天的杨柳、奔腾的江河以及人的坐卧、行走、歌舞、战斗等等,都和书法中的神情意趣妙相契合。但是,书法“挫万物于笔端,不拘常理常形”,它不像绘画那样反映的是事物的原形,而是具有丰富内涵的抽象的线条造型。因此,书法教学要求学生在学中思,思中学。不断培养联想能力、归纳能力和内化能力。此外,书法艺术笔法中的提与按、方与圆、疾与涩、逆与顺,墨法中的浓与淡、润与燥,章法中的奇与正、疏与密、大与小、向与背等等构成了书法艺术的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书法艺术的规律,就是辩证法。因此,学习书法,可以培养学生辩证地观察世间万物,客观地分析处理问题;3.创造能力的培养。书法教学从临帖入手,最终要使学生达到创作独具个性风格的艺术作品。教学中必须允许学生学有选择,学有所长,发展个性,而不能整齐划一,千人一面。通过广泛涉猎,兼收并蓄,使学生奠定扎实稳固的书学功底,在此基础上,鼓励他们大胆创新。这不仅是书法教学要坚持的原则,也是研究学问有所建树的必由之路。
四、书法教育与审美素质教育
书法艺术以抽象、灵动、丰富的线条给人以复杂多样的美的感受。从书法艺术的形式美角度观察,有飘逸秀丽的姿态美,有辗转流动的气势美,有疏密错综的组织美,有浓淡间出的墨韵美,有厚重轻软的运笔美……从书法艺术的意境美角度研究,有的作品能使欣赏的心灵处在振奋的状态,并唤起人们崇敬的心情和自我的尊严;有的作品能使欣赏者的心灵处在平静安宁状态,并唤起人们对生活亲切美好的感受;有的作品使欣赏者感到有一股不可抑制的生命活力,并唤起人们豪放的气魄和不屈的性格;有的作品使欣赏者感到有一种巧夺天工的和谐完美,并唤起人们协调严谨的作风。这种种美感,学生会在学习过程中通过比较逐步感受和认识,并能够和生活实际联系起来。当学生们的心灵经过了这些优美作品的浸润和熏陶之后,他们就能够“很敏捷地看出一切艺术作品和自然界事物的丑陋,很正确地加以厌恶;但是一看到美的东西,他们就会赞赏它们,很快乐地把它们吸收到心灵里,作为滋养,因此自己的性格也变得高尚优美”。(柏拉图《理想图》卷三)这是学生的审美素质提高的必然结果。
五、书法教育与心理素质教育
教育法论文 篇五
一、以爱“激”学
儿童从家庭来到学校,老师成了他们最亲近的人,亲密无间的师生关系对孩子们的学习和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师爱”犹如母爱,又胜似母爱,学生在他喜欢的老师面前不会因为“怕”而不得不学,而是更主动地去表现自己,这就由“被动”的学而变为“主动”的学。这恰恰是老师的爱,激发了他们学习的热情。
那么,怎样让学生感受到教师的爱呢?我体会最深的一点是要“见缝插针”,因为数学教师一般都不是班主任,和学生接触的机会比较少,所以更需要人为地创造一些机会,在生活等各个方面去关心学生,尤其是在学生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他们往往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另外,亲切的眼神、细微的动作、和蔼的态度、热情的赞语都能缩短师生心灵间的距离,使学生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从而建立起爱的氛围。
二、以趣“激”学
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能紧紧抓住学生的注意力,激发起他们的求知欲望,针对儿童的特点,可以采用猜谜、讲故事、对口令、游戏、操作等多种形式,无论哪一种形式,只要恰到好处,都可以收到好的效果。如:我在教学“7加几的加法”时,设计了一个猴子摘桃的游戏,让小朋友来扮演小猴子,每个小猴子拿着一个“7加几”的算式,去摘写着这道题答案的桃子,谁摘对了桃子就归谁所有,小朋友们争先恐后热情可高了,学生在游戏中深深地感受到“凑十法”的妙用,接着我又用趣味性的语言说:“猴王看到小猴子们又对又快地摘到了桃子,非常高兴,他又给小猴出了一道难题。”接着,我出示算式“6+7=”,结果,小朋友们在高涨的情绪下,一下子就想出了三种方法。这样,既复习了看7想3的凑十法,又顺带复习了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的知识;聪明的小朋友还类推出看6想4的方法,为下节课学习6加几做了良好的铺垫。可见良好的教学方法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公务员之家
三、以疑“激”学学起于思源于疑,采用设难质疑的方式,激发学生渴求新知识的心理
例如:我在教“面积和面积单位”时,开始,我拿出一个正方形的框,然后演示把一只球放在框的中间,球掉下去的过程,让学生通过观察回答:“球为什么会掉下去?”进而再问:你能想一个简单的办法,让球不掉下去吗?,学生会想到在框的的中间加一片硬纸挡住球就不会掉下去了,从而引出了“面”,通过这样的置“疑”,使学生对“面”有了一个感性认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激发了兴趣,使之乐于学。另外,在课结束前,出一道难易适当的思考题,也可以激起学生的求知欲。善于设“疑”的教师,无疑是一个好老师。
四、以“信”激学
教师要相信每一个学生,在每个学生不同的起点上提出不同的要求,给以不同的帮助,使他们树立起坚强的信心。这样他们才会在以后的学习中勇于战胜困难,才能不断进步。
教育法学论文 篇六
1.1儿科实习共4周实验组在PBL教学法的基础上开展循证医学教育。第1周:由固定的教师进行循证医学基础知识讲座和示教,对一实际病例操作演示、分析、讨论,按如下步骤进行:①提出临床问题;②检索回答相关问题的最佳证据和资料;③根据临床流行病学和循证医学评价文献的原则,简单讲述Meta分析方法,严格评价研究证据的真实性和临床重要性;④应用研究证据结合临床专业知识、病人的选择解决问题,指导医疗决策,在临床上实施结果;⑤评价实践后的效果,进一步提高。再联机医学文献分析与检索系统(外文PubMed、中文维普和CNKI检索系统),让学生熟悉、掌握网络医学技术。授课时间为周二、周四晚上7:00-9:00,每次共120min。第2周:每位学生结合其分管病床的病情提出一个主要的临床问题,按查阅的中、英文关键词进行文献查阅,然后对被查阅的文献作批评性评价,寻找相关证据并进行小结,经多次接触临床病例,结合查阅的相关信息和有效的临床信息对病例进行分析讨论,做出判断,观察效果,写出心得。第3周:重新提出新的临床问题,同第2周。每周1次(周三晚上),共2次,每次120min。第4周:由同一位教师进行效果评价和考核。包括学生出科理论与操作考试成绩,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病历书写能力,病案分析能力,与病人沟通能力),自学能力(其文献检索能力包括Pub-Med运用,查阅中文资料能力,查阅英文资料能力,批判性评价,对Meta分析了解);学生问卷调查,专门设计问卷调查表,内容包括对开展各组教学方法的态度(赞成、不赞成、无所谓),对自学能力的提高(有帮助、无帮助、不清楚),对临床实践能力的提高(有帮助、无帮助、不清楚)。对照组按LBL教学法带教,不另外进行上述活动安排。第4周考核评价同实验组。
1.2文献检索示范病例小儿长程发热的诊断、激素治疗小儿喘息性疾病、新生儿感染性休克的治疗、小儿急性心功能衰竭的治疗。
1.3循证医学实践教育的部分内容①循证医学的概念及发展;②循证医学三要素。医师技能、患者需要、最佳证据;③重视POEMs(针对患者的证据)文献,避免DOEs(针对疾病的证据)文献;④循证实践的五个步骤: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系统全面查找证据,严格评价证据、综合分析证据,用于决策,后效评价决策效果;⑤举例检索。PICO检索(P:patientorpro-blem,I:intervention,C:comparison,O:outcome);关键词/主题词检索、导航检索、临床查询;⑥文献分级。系统综述、荟萃分析(Meta分析)、随机对照试验、一般综述、多中心试验、评价研究、有效性研究、对比研究、临床试验、临床指南、病例报告、队列研究、横断面研究、血清流行病学研究、同行会议共识、基金项目。
1.4教学效果评价教学效果评价从四方面进行:学生出科考试成绩、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自学能力以及学生的问卷调查情况。①出科考试包括理论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各占50分,满分为100分,理论试卷每轮从儿科试题库中抽样出题,技能操作按儿科实纲要求抽考,每轮学生难度一致;②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三项,每项满分为100分。病历书写按实纲要求评分,分值内容包括病史采集、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病史小结、诊断及鉴别诊断等方面。病例分析从病例特点、诊断及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辅助检查、治疗及预后等方面评分。医患沟通能力从给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和治疗方案的详略、要点、逻辑性、语言表达及沟通效果等方面评价;③文献检索能力从查阅杂志上发表的文章、Medline等数据库运用、批判性评价、查阅中文资料能力、查阅英文资料能力、对Meta分析了解等方面逐一评分,满分100分。上述每一项成绩的评定由同一位教师客观公正地进行,该教师未参与授课和带教,且不知道实验组和对照组的分组情况(在盲态情况下评分),以排除主观因素干扰。其中,优:90-100分;良:80-90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最后比较两组各项成绩的优良率,即成绩为优和良的人数比率;④学生问卷调查。专门设计问卷调查表,内容包括对开展各组教学方法的态度,对自学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的提高是否有帮助,比较两组的赞成率和有帮助率。
1.5统计分析率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研究结果
按照课题设计和安排,该研究过程相对较顺利。实践运行中,每年年底(第29-40周)学生由于考研复习、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找工作、春节放假等原因请假,使此期间儿科实习时间不足4周。但实验组所有学生基本完成了第一周循证医学讲座和示教环节,第二周结合临床观察提出一个主要的临床问题,课后按查阅的中、英文关键词进行文献查阅环节,并初步学习了通过多次接触临床病例,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并收集有效的临床信息对病例进行分析讨论,做出判断。
2.1两组实习学生出科考核情况比较儿科实习结束后考核结果显示,理论与操作考试成绩优良率实验组与对照组无显著差异(93.3%∶91.5%,P>0.05),两组比较,病历书写优良率(100%∶80.0%)、病例分析优良率(100%∶72.9%)、医患通优良率(86.7%∶66.1%)和文献检索优良率(100%∶0),差异显著(P<0.05,如表1所示)。
2.2两组实习学生问卷调查结果比较结果显示,实验组对该教学方法全部持赞成态度,而对照组对该教学方法的态度24人(40.7%)赞成,18人(30.5%)不赞成,17人(28.8%)无所谓,赞成率两组比较差异显著(P<0.05);实验组全部认为对临床实践能力和自学能力的提高有帮助,而对照组14人(23.7%)认为对临床实践能力的提高有帮助,41人(69.5%)认为无帮助,4人(6.8%)表示不清楚;55人(93.2%)认为对自学能力的提高无帮助,4人(6.8%)表示不清楚。两组学生认为对临床实践能力和自学能力的提高有帮助率差异显著(P<0.05)。
3讨论
PBL教学法作为促进医学教育的措施,已被教育界和广大医务工作者认同[4]。而开展循证医学教学活动,是PBL教学模式的深入。它不仅教给学生技术,更教给学生科学治病的概念,促进学生全面提高素质[5]。开展循证医学教学实践,能使学生通过大量的病案诊疗实践,将医学知识、科学思维、各种技术操作、创新能力与发现形成一种特定的行为方式,使学生养成不断学习的习惯[6]。临床实习中,病历书写和病案分析能较好地反映学生的临床逻辑思维和语言组织能力,与病人及家属的良好沟通有利于疾病诊治的顺利开展。因此,学生的病历书写能力、病案分析能力和与病人沟通能力能综合反映其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络资源的丰富为实现循证医学教育提供了条件,而学生的文献检索能力能反映其一定的自学能力。该研究结果表明,在儿科实习中应用基于PBL教学法的循证医学教育,与LBL教学法相比,对学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自学能力的提高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也得到了学生的肯定。例如:激素治疗小儿喘息性疾病,两组学生首先查阅了第七版《儿科学》教材,采用的是2003年修订的GINA方案,而目前国内采用的最新方案为2008年修订版,第八版《儿科学》教材已进行了修改。实验组学生通过进一步查阅文献,针对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小儿哮喘,结果发现,Bousquet等的meta分析,Zhang等的RCT研究结果均显示增加吸入激素的剂量并不能增加中重度持续哮喘的疗效。因此,学生不仅掌握了课本知识,而且通过查阅文献,自学了新知识,拓宽了知识面,加深了知识的难度。在书写病历和分析病案时内容自然就更全面,质量和水平也就更高。同时在与病人家属沟通时显得自信,也容易得到家属的信任,沟通效果自然会非常好。同时,循证医学的医疗模式也是人性化的医学实践过程。它有效地融合了患者的价值观和意愿选择,使医师不仅要关心疾病能否治愈,生存期有多长,还须关心患者的生活质量,更加重视治疗的全面合理性[7]。例如:科室曾收治两名leigh综合征患儿,实验组学生查阅文献后,全面了解了该病的治疗方法。该病为线粒体疾病,无根治办法,以对症保守治疗为主。
教育法论文 篇七
关键词: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利益相关者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理性选择理论;法治理论;职业教育立法
199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法制体系初步建成。经过18年来的发展演变,我国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出现了相对滞后等弊端,需要在党的十八大所确立的“法治中国”的指引下,紧贴社会实践和理论基础,科学规范,创新设计,实现职业教育法制化的时代效能。
一、我国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的社会实践
1.我国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的演变进程
中华文明自诞生出来,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一直深入到社会肌理里,春秋战国时期一大批学派创始人的教育启蒙,封建时期“唯有读书高”的社会理念以及科举的盛行,将教育的社会地位提到了历史的高度。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教育工作尽管也经历过“”等曲折历程,但在改革开放的持续推动下,我国教育及其立法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并于2006年进行了全面修订;1994年,我国《教师法》正式施行;1996年,《职业教育法》出台,再加上相应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地方立法的跟进,我国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初具雏形,并引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例,据中国统计年鉴显示,截止2012年底,我国拥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2663所,共有在校学生数16898820人,当年毕业学生数5543820人。如此庞大的学生体量,既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兴旺的标志,但同时也对我国职业教育本身以及之后的社会就业问题,造成了巨大而广泛的影响〔1〕。
2.我国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存在不足
总体来说,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进程,我国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成效明显,发展主流值得肯定,但由于形势的不断变化,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在立法方面,目前我国职业教育领域有专门的《职业教育法》予以规范,但从1996年施行至今,已经过去18年了,一直没有及时地进行修订,尽管我国立法机关将《职业教育法》列入了修订议程,但也一直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迟迟未能出台。与此同时,我国职业教育法律在具体执行时的行政法规也没有及时、很好地跟进,从而导致我国在农村职业教育、弱势群体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法律依据不足。二是在司法方面,《职业教育法》中仅有第29、39条有所涉及,并且不够完善。如第39条将罚则与《教育法》作了关联,而在《教育法》中却没有针对地方政府、社会办学违规后的处罚规定,在某种程度上显现出了法的软弱与无力。三是在社会建设层面,主要集中在协调性不足和法制环境构建不力等方面。目前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大都沿用传统、落后的理念和做法,出现了重职业教育,轻职业培训;重学校教育,轻企业和社会教育;重学历和职称证书,轻职业资格证书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求解,需要放到社会建设的大视野下,利用法律、制度等救济手段,达到良好的法律规制效果〔2〕。
3.当前形势对我国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一是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要求。在科学发展观引领下,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社会建设进行了总体设计,职业教育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被纳入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时代内涵。同时,我国上层建筑将“职业教育”加上了“现代”的前缀,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职业教育与时展、科学发展观的辩证关系。二是科教兴国的永恒希冀。科教兴国是新中国几代领导人的战略思想,特别是承载“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教育系统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同时,在当前我国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历史演进中,创新被国家提到了很高的战略地位,而创新的基础离不开职业教育所蕴含的基础支撑和能量积聚,由此我们对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也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三是法治社会的应然任务。法律作为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当前我国社会问题纷繁众多、复杂多变的大环境下,借助反腐倡廉的时代载体,目前显现出了浓厚的“法治中国”色彩。基于职业教育对我国经济发展能力的基础提升作用,在法治社会的总体规制下,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更显得时不我待。四是社会公众发展权和就业权的现实期待。职业教育承载着我国公民就业权和发展权的希望。纵观西方国家的人权发展和文明进程,这些包含在人权中的就业权、发展权等重要内容,必将会在我国未来社会发展中占有更大的政治分量,从而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向纵深演进。
二、我国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的理论取向
1.利益相关者理论
在我国职业教育领域,涉及到政府、学校、教师、学生、企业、社会组织及相关辅助人员,非常众多且广泛,如何通过强有力的法制构建,对不同群体利益进行科学规范,有必要从利益相关者理论中进行分析和求解。一般来说,利益相关者理论主张的是群体利益或共同利益,即对不同社会群体的整体利益进行考量,而不单单只是考量某些个体利益。当然,从现代公共政府理论看,个体利益也不是绝对地让位于集体利益。因此,如何做到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的统一,需要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规范,其中法律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2.公共产品理论
根据公共产品理论,整个社会产品根据权属可以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其中的公共产品主要为大多数人服务,而私人产品则是为个体或私人所拥有。介入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中间的,为混合产品。对于我国职业教育来说,一方面,由于职业教育具有普通教育的本质属性,理应归入公共产品范畴;另一方面,由于职业教育具有产业化和竞争性,也含有一定的私人产品属性。因此,结合我国目前对职业教育体系的总体设计和实际运行实践,职业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范围,即公共产品的属性相对较多,而私人产品的属性相对要少一些。在准公共产品的视角下,我国职业教育的建设和发展主体理应归于国家,同时也可吸收社会力量有机参与,由此我们在对职业教育进行法律规制时,要为政府设计更多的职责和义务,为社会组织设计更多的参与渠道,从而形成“一主多副”的运作主体体系,并通过法律制度固化和深植。
3.理性选择理论
所谓理性选择,是指在各项利益比较中选择自我的最大利益,以最小的牺牲满足自我的最大需要。在理性选择范式下,基于特定情境、不同主体、多种策略、不同后果等考量要素,理性行动者通常趋向于采取最优策略。当前,职业教育关系到个体、家庭的未来可持续发展,因此,在进行相应决策时,受教育个体及其背后家庭的理性决定非常重要。需要说明的是,在当前我国普通学校教育大行其道的情况下,职业教育所承载的基础技术工作常常受到人们的冷落和鄙视,而要改变这种传统、落后的职业观念,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就显得非常必要:一是要通过法制化建设,保护个体或家庭进行职业教育决策的理性,向社会传递职业教育同样能够获得更高收益并赢得尊重和成功;二是要通过法制化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产业的理性发展,实现各种利益主体的理性契合。
4.法治理论
法治理论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石。正如亚里士多德所指出的,法律应该被切实遵守,而其前提是要保证法律具有“良法”的属性。同时,亚里士多德针对法治与人治进行了辩证分析,基于法治的理性以及所承载的平等、正义、自由等社会终极价值理念,再加上具有的稳定性、形式性、明确性等特点,其提出了法治是一国之根本的论断。法治理论是基础理论之一,不仅职业教育的运行要以法治作为支持,职业教育最终的效能也必须在法治的保障下才能实现。因此,我国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将所有的职业教育活动纳入到法治的范畴推进,特别是一些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具有可操作性、行之有效的制度,必要时都要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规范。
三、我国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未来发展之途径
1.完善职业教育立法修订
对于我国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来说,加强立法规制并持续修订是根本,也是本文研究的根本目的所在。一是对现行《职业教育法》进行全面修订。结合我国当前实际,要重点解决好以下问题: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在改善我国就业结构方面的重要地位,使更多的人通过职业教育,承担起我国产业发展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的投入,其中政府的主体作用不仅不能削弱,还要进一步加强;规范职业教育各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现市场经济下的权利与义务的整体对等和平衡,并建立起相应的冲突解决机制;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的能力建设,通过法律保障职业教育的更大产出效益,实现科教兴国和产业报国的“中国梦”。二是积极发挥地方政府职业教育立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国众多的职业教育机构大都掌控在地方政府手中,因此,要在促进地方政府依法、规范执行《职业教育法》等法律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进行自主创新,对一些立法条款进行细化和升华,特别是要结合地方政府的特色,加大农村职业教育、下岗再就业职业教育、高等职业院校的就业教育等方面的法制化建设力度,推动地方政府职业教育再上一个新台阶。三是适时制定单行法律法规,细化和深化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的内涵。尽快出台高等职业教育法规,以规范当前我国日益众多的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和发展,以体现出其与普通高校的共性与特性,特别是要在就业导向上给予明确的法制指引;加快农村职业教育立法,适应当前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帮助失地农民在职业教育帮助下更好地在城镇生存和发展;加强校企合作法制化建设,将产学研一体化建设纳入到相应的法律规范并加以促进;加强职业培训法制化建设,将成人职业教育和社会化职业教育纳入到学习型社会的总体框架,并通过相应的法制化建设给予支撑〔3〕。四是全力构建我国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的科学体系。从中央到地方,从职业教育专门法律到相关领域的立法跟进,特别是我国在对“大教育”领域进行整体法律设计时,应该与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保持同步与协调,其中的一些矛盾或冲突,也应该得到制度安排和法律规范,以实现法的整体效能。
2.推进职业教育司法执行
保障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产生良好的效能,科学、规范的司法执行是其中的重要一环。一是努力培育全民职业教育法律意识。我国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紧紧围绕公民展开。因此,根据法理精神,培育公民的学法、知法、守法、护法意识,不仅是我国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的应然内容,也是深植法律根本、体现法律效益的思想基础。二是从规范程序入手,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职业教育法制执行的方式和方法。同时,要建立专门的职业教育执法机构,形成与公安、工商及司法机构的联动机制,推动职业教育领域执法有力、有为。三是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法制监督机制。在这方面,除了政府和体制内的监督外,关键是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和服务对象参与的评价机制,并通过相应的市场经济模式下的激励考核,保证职业教育法制化建设始终运行在法律的正确轨道上规范运作。
3.加强社会建设协同发展
职业教育涉及到我国社会建设的各个层面,相应的法制化建设也必须深入到这些领域,构建出社会协作、共促共建的制度框架和法制布局。一是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改进办学体制,给予民办职业教育以政策扶持,明确社会办学的权利和义务,并适时上升到产业经济发展的高度,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同时,基于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实践作用,鼓励企业自办职业培训机构,提升企业员工的职业教育素养。二是发挥职业教育行业协会自律和参与管理的作用。在明确学历型职业教育归教育部门管辖的基础上,对于一些非学历型教育,可以由行业协会具体负责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颁发。三是树立“大职教观”,尽快解决当前我国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难的社会问题。所谓“大职教”,实际上涵盖了职业教育的整个体系建设,具有整体、全面、开放、协调等特点。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作为民生之本,我国要将解决职业院校学生就业上升到中央决策的高度推进,在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设计中,将包括职业院校学生在内的社会就业问题作为优先目标落实,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制度,营造有助于高技能型人才发展的社会环境,健全政府主导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4〕,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之后的就业问题,从而助力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作者:马云贵 阳小良 肖世元 单位: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张凤全。我国职业教育法制演变及发展〔J〕.时代教育,2013,(4):2-6.
〔2〕李伟。论我国职业教育法制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0,(6):118-120.
教育法律论文 篇八
纵观西方的法律教育,英国的法律教育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12世纪英国受整个西欧的影响就掀起了法律教育的热潮,伴随着大学和法律教育的发展,英国的法律教育逐渐向法律职业教育发展。到14、15世纪,英国出现很多律师公会,这是当时最主要的法律教授方式。到了l6世纪罗马法复兴,律师公会的学徒制法律教育成了英国法律教育的主要形式。l7、18世纪随着英帝国全球化的扩张,律师公会逐渐丧失了其法律教育的职能,学徒制教育逐渐被后来的大学教育取代。在18世纪,托马斯•伍德等人大力发展大学法律教育,威廉.布莱克斯通在法律教育的实践中,系统地阐述了现代法律教育理论,提出了一套科学的法律教育思想。被认为是英国现代法律教育的先驱。英国现在的法律教育有其独特的法律教育模式,一方面能保持其传统的特色,另一方面也吸收了欧洲大陆国家法律教育的合理因素。1864年由英国议会成立的法律教育特别委员会对英国的法律教育现状进行了调查,做了关于法律教育改革的报告。1852年牛津大学和1855年剑桥大学建立了法学学科和学位授予制度。1908年设有法学院的大学联合成立了“公共法律教育者协会”,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现代法律教育制度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1996年,英国大法官法律教育和行为顾问委员会关于法律教育和培训的报告对当代英国大学法律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报告指出法律教育应使受教育者不仅具有综合全面的学术能力和独立的思考能力,还要掌握法律基本知识和核心知识;不仅养成法律价值观念还要培养法律职业技能。
1.1英国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
英国法律教育善于随着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及时地作出灵活调整,这样就使法律教育成为英国法制持久的巨大的推动力。英国的法律教育主要是一种职业训练,其培养目标与美国的法律教育有细微的区别,英国法律硕士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合格的律师和法官,而不是法学研究者或者法学家。任何想成为律师或是法官的人都必须经历三个阶段的学习,即法学理论学习阶段、法律职业培训阶段和法律职业实习阶段。通过学术基础教育阶段、职业培训阶段以及职业实习阶段的学习,有利于培养真正合格的从事法律实务的工作者。
1.2英国法律教育的培养模式截止到现在,英国法律教育有两种途径:法律学术型和法律实务型;前者是培养学术型人才,后者是培养职业律师。英国培养学术型法律人才的模式与我过当前的培养模式相似,本科毕业后可以继续攻读三年制的硕士学位,英国的法律硕士学位属于法律实务型学位,一般不用写论文。英国的法律硕士教育主要以课程学习为主体,在专业硕士学习的一年中,三分之四的时间在进行课程学习,有2—4门的法律职业核心课程,1—5门可供学生选择的法律专业领域之内的或者跨学科的课程。英国的法学硕士是两年制的,属于纯学术型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才能取得法学硕士学位。英国的实务型法律人才的教育分为三个阶段,即是理论阶段、职业阶段和实习阶段。英国是判例法国家。在法律教育中很注重法律案例的讨论,这样就使英国的法律教育呈现出思维的开放性、法律的外向性以及办学的国际性等教育特色。
1.3英国法律教育的教学方法由于英国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比较发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就开始了重点发展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不再注重研究和论文的撰写。英国法学院主要是注重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基础法学理论和法律技巧、法律职业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分析、判断、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所以在实际教学中的教学方法主要有两种:讲授法和案例教学法。因为法官裁决案件主要以先前的司法判例为基础,即所谓的遵循先例原则,这样使得案例教学法成为英国法律教育的一项基本教学法,也是英国高等法律教育较为成功的教学方法。其次,在英国还有一种独特的教学方法,即是导师带头教学方法,导师每周给他的学生上专业指导课,导师与学生讨论特定的课题,为学生开出下一周要看的书,并检查上周布置的专题作业。导师对学生关于专题的讨论,提出建议或者是尖锐的批评,这种讨论使学生学到读书和做学问的基本方法,养成独立思考的良好习惯。
2英国的法律教育对我国法律硕士教育的启示
通过以上对英国法律教育的分析。我们认为值得借鉴的内容很多,最为重要和迫切的在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需要树立开放”灵活”兼收并蓄的多样化教育理念,课堂理论教学必须与社会实际结合起来,避免与现实脱离的假”大”空式照本宣科。
第一,法律教育与职业教育并重的双向培养目标借鉴。英国法学教育的功能不仅在于为社会培养职业化法律人才,而且在于传播法律知识和法律思想,进行学术训练。学生通过修读课程而获得学位的同时,也具有了一定的研究能力。在制定培养目标中,以法律职业为导向,培养经济发展需要的、能够为满足法律部门对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152才的需求,使培养的法律人才能为英国企业参与激烈的国际竞争、取得竞争优势、复兴和发展英国工业与经济贡献自已的智慧和能力。英国的法律教育的双重培养目标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在于提高法科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教育的过程不仅是法律知识积累的过程,也是为法科学生今后走向法律职业生涯打基础的过程。我国的法律教育不是法律职业教育,培养出的法科学生不一定从事法律工作。由于我国是现代化法治国家,无论是法律工作者还是国家行政管理人员,具备法律思维对于其胜任工作都是非常必要的,并且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是有利的。
教育法学论文 篇九
美国的法学在总体上是司法人才的教育,注重于对律师、检察官等司法人才的培养,因此,在整个教育和教学体制上无不致力于课堂教学和业务实践的紧密结合。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有效的、有机的、高度的契合是美国法学教育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色。归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把法律实践教学纳入到法学院课程设置的强制性规范中。众所周知,闻名遐迩的美国律师协会,其旗下设有一个理事会(后称“美国律师协会理事会”)。该理事会接受美国政府委托对全美法学院法律教育进行管理。理事会的法学院行政管理规则规定:法学院在课程设置上必须要有课外教学活动,诸如社会法律服务公益性课程和律师技能的培训课程。由上可知,法学院是否开设实践性课程已经不是校方办学理念和学术自由的问题,而是国家管理的强制性规定。如果法学院无视实践性课程的规定,那么,该法学院的毕业生就会被美国律师协会剥夺参与州司法考试的资格。一个毕业生就读于没有律考资格的法学院在美国是无法生存的,因为就读期间绝大多数美国学生背负高额学费,高昂的就学成本,高学习压力,毕业时已负债累累,入不敷出。选择法学专业,毕业后就是为了能够找到高报酬的律师工作,还清贷款,大展事业宏图。如果法学院毕业的学生不能参加律考,就无法获得律师资格,这等同于似乎没修读过法学专业,除非该学生就读法学院原本就另谋其他出路或另有打算。
第二,美国法学院的实践教学具有完整的、系统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归结起来,美国法学院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一般可分为三个教学层次和系列:(1)课堂专业技能培训课程;(2)诊断式教学实践课程3)律师业务现场培训课程。具体内容如下:根据美国律师协会理事会《2002-2010年美国法学院课程巡查显示,课堂内专业技能培训课程主要有: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上诉审庭辩仲裁、事实辩定实务、面见当事人与咨询、调解、磋商谈判、争议解决谈判、诉前庭辩、交易技巧、诉前庭辩基础、诉前庭辩基础精进等课程。诊断式教学实践课程有:民事权利、刑事辩护、环境法、家庭法、政府利益、青少年法、物权法、税法、交易法等课程;以事实简单的轻微的民商事真实案件作为教学基础,组织教学。律师业务现场培训课程有:刑事、上诉法官、公司法务咨询、政府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诉人、公益辩护人等课程。诊断式教学实践课程与现场培训课程最大的不同是:在前者,法学院主导对案件的受理和办理,严格地说,属于事务性的教学活动;而在后者,则由司法机关或实务机关主导案件的进行,是在教师监督和指导下的司法或法律活动。美国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从课堂内培训到近乎实战的诊断式教学,再到完全实战的法庭等现场实战培训,课程的设置不断接近真实,有阶段性和层次感,使学生从书本一步一步地走向真正的法律现实。
第三,为了实现课程设计的目标,美国法学院都开办了实践教学实体机构,并设立与实践教学相关的各种模拟法庭比赛和奖励制度。以美国阿尔巴尼法学院(AlbanyLawSchool)为例,该学院的实践教学开设了各种法律教学诊断室(Clin-ics),(相当于我国法学院的各个模拟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如:家庭暴力诊断室、民事权利和残疾人权利诊断室、医患法律诊断室、诉讼入门诊断室(introductiontolitigationclinic)、税务法律诊断室、实地训练诊断室(fieldreplacementclinic)。学生在具有律师执照的法律教授指导下进行具体案件实际操作。诊断室所承接的案子一般事实比较简单,学生容易实务操作。法学院对案件成功的学生在院内各种媒体上大肆表彰,形成了很强的崇尚实务的气氛。此外,学院还频繁地组织或参与全国地区和院内的各个部门法领域的模拟法庭比赛,并邀请在职法官一边审判一边指导学生进行比赛,教学效果非常突出。值得指出的是,美国的在庭法官对于作为当事人身份出庭的学生,往往在其职权范围内会给与非常特别的关照和理解,在法庭休庭时还会主动地与学生打招呼,进行精神鼓励和关怀,法官在法庭内也表现的很有人情味。事实上,美国法庭和法学院互动频繁,法学院的教学需要法院的支持,同时,法庭也需要更多法学院学生到法院为众多无钱请律师的穷人免费,以提高和加快法院案件的处理速度和质量。美国法学院的学生从课堂到社会,从教科书到实际案子,从模拟比赛到现场出庭,从学生身份到律师身份,从理论到实际,从实际再回到理论,法学院的实践教育给学生提供的是高强度的,全方位的非常职业化的训练。第四,在师资安排上,美国的实践教学也配备了与实践教学相匹配的师资队伍。美国的法律实践教学的师资是一批具有实践专业素养,同时又具有法律职称和学位的人员组成。一般课堂教学的教授由于缺乏实践经验未必能够胜任,需要一定时间的事务的磨练方能担当。有许多师资则直接来自实务部门。在实践教学领域,实务经验比书本知识更加重要,在法学院学生即将走出学校大门的关口,学院通过优良的师资给学生提供真正的职业化训练是学生迅速适应社会,进入职业角色的关键。由此,美国法学院专门从事实践教学的师资的人数不少,约占到整个学院用人人数的二分之一。
二、中美法学教育中实践教学的比较与借鉴
参照美国法学教学的实践和经验,考察中国法学教育的体制和机制,检查对照我国法学教学的现实情况,依我们看来,至少有如下几方面值得我们特别关注和思考。
第一,从中美法学院的培养目标看法律实践教学的目标:法律“见习”和法律“实习”的启示。从根本上说,美国法学院的法律实践教学高强度和宽广度,是由于美国法学院学生的主要出路是司法从职人员,而法律实践能力不但是律考的门槛,也是职业的必备职能;而我国的法律教育体制不同,即便是多数中国法学院的学生希望毕业后成为律师、或公司法务或检察官,但是,我国法学院仍然继续沿着既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不会把多数学生的愿望作为办学唯一的指导思想,而改变贸院法学院培养经济和贸易有关法律人才的办学方向,而转向纯法律人才培养的方向。在这一点上,我国与美国法学院的市场化办学有着天壤之别。由此,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法律实践活动的场所就不会仅仅局限于司法领域。但问题是,我们在司法领域和非司法领域的实践教育又进行的如何呢?坦率地说,我们的实践教学主要还是着眼于法律领域,在广度和深度上比较美国同行差距很大,其中美国学生在教师监督下,独当一面的真正的法律实习,就比我们多数学生仅仅是做别人助手,或在一旁观察别人办案的法律见习要优越得多。当然,我们不能照抄照搬美国的法学教育的一套模式,正确的做法是:一方面,既要汲取其合理的成分和有益的经验,为我所用。另一方面,也要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研究和探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学生法律实习的机制。例如,法学院免费出租提供律师事务所办公室,作为交换,法学院学生到事务所深度介入案件或在有监督条件下的单独处理简单的民事纠纷。驻入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保证一年的接案量和我们学生的参与量,法学院通过办公空间的免费出租,可以实现对律师事务所的部分有效的管理控制,保证我们学生在从法律事务方面进行深度实习,收到实效,而不是仅仅浮在表面上。长期以来,我国某些高校法学院的模拟法庭或模拟律师事务所利用率不高,有时经常处于闲置状态,应该考虑如何激活和充分有效地利用起来。
第二,实践教学的课程设置和课程体系的建立:如何认定我国法律学院实践教学课程的地位和作用。相比于美国同行的课程设计,我国法学院的实践教学课程还远远没有达到体系化的程度。对此问题,首先我们要自问,在我们的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大前提下有无必要使其体系化?从我国法学院的实际情况上看,有效的实践课程的方式主要还是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多揉进一些实务成分,例如案例释法,聘请校外专家承担课程部分内容等。本科大四长达十周和研究生一个学期的法律实习,实际上就是借名找工作、做论文;所谓学生的实习报告也就是校外特殊经历心得而已,与有板有眼的实践教学相距甚远。美国实践教学的压力首先和主要是来自于市场的竞争,美国律师协会理事会的管理规则的硬性规定,也是由于市场对人才素质的特殊要求使然。虽然,中国法学院实践教学的压力有市场的因素,但不是全部。从全国范围看,有600多所高校有法学专业本科生,竞争压力不可为不大,结构性的过剩和结构性的短缺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出来。法学专业毕业生过剩的部分,大多无法适应市场对法学人才的需求,尤其是高端的涉外应用性人才每年约50%的速度在增长,这方面的人才却往往处于短缺状态,而我国不少法学院培养的法学专业仍拘泥于传统的法学教育和实践教学,不能适销对路,因为传统的法律服务每年仅增长10%左右。这种培养的规格难以与激烈的市场经济的需求相契合。目前,市场的竞争和压力还没有完全影响到法学院的生存;压力可能来自政府部门的要求,但政府部门对法学院的管理无法像美国律师协会理事会那样是贴身的管理,这方面国内既无法做到,也鞭长莫及;再加上市场对法学院毕业生的需求较大,我国法学院实践教学的内在推动力不足,对其重视程度不够。因此,课程体系化的问题似乎还属于非常前瞻性的问题,并没有将其摆在应有的位置。总之,我国法学院实践课程体系化的问题还没有提到急需解决的议事日程上,而参考和借鉴美国的做法,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和现实需求,优化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教学的课程设置和课程体系势在必行。
教育法论文 篇十
教育法必须具有其能体现自身特色的特有目的,各式各样的当代教育法规之间是分工协作的共同协调性关系,共同为教育法中明确规定的"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制度目的而服务,它们各司其职,倘若不加修改地把它们的角色价值混为一谈则无法真正判断它们各自特有的行动宗旨。当代《职业教育法》可被称其为教育法律体系重要的分支,它有其自身独立的价值和意义。我国的《职业教育法》的立法目的体现的更为直接,我国的立法者在合理范围内机动的选择和有目的性的计划,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实践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2我国高职教育过程中高职学生管理工作现状分析
学生管理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性环节,配合新时期各高校发展的新形势和学生新特点对大学生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更加需要新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90后大学生因为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快速发展,其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针对性,我国传统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已经远远不再适应现阶段的学生思维模式以及教育管理现状。这一时代的学生思维现状多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文化速食主义明显,探求问题只讲求表面现象而缺乏深度,二是思想独立反叛意识较为明显,相较于80后更加自我,以自我为中心,三是思想方面功利色彩明显,效益行为模式已经较为突出,四是内心丰富但过于敏感,情感思想较为浓重。随着我国现阶段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大众化倾向,而我国的高职教育作为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我国各行各业培养了众多的技术应用型人才。我国高职教育这些年的不断发展,使越来越多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所以,高职学生管理工作中也存在许多新问题,高职学生无论在其学习方式以及就业方式方面都发生巨大变化,在新形式下,我们教职工作者应该通过何种新思维科学地教育管理学生已经成为高职院校学生教职工作者面临的新问题。
3职业教育法语境下我国高职学生管理工作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