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小编为同学们整理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优秀5篇,如果有助于您的写作,还请您介绍小编给您的同学。
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登记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对学生的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各方面情况逐一进行详细登记,做到学生家庭情况熟,底子说得清。
2、学校对患有先天性疾病和重大疾患的学生,建立档案,如实记载,并在教育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中进行重点监护,防止学生因参加不适宜的活动而造成意外伤害。
3、做好学生出勤信息情况登记,对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家长应及时填写书面假条交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及时上报学校,学校作出统计。
4、学校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课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登记,并将处理信息做好记录。
5、学生在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及时做好详实记录,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6、做好学生安全信息登记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合同的主体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
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第十条、质量条款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一条、价款或报酬条款
(一)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二)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三)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第十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二)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www.paomian.net)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三)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第十三条、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法律顾问室审核后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条款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第十五条、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章、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许可证明留存。
第二十条、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顾问室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三条、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法律顾问室一份备案。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四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第二十七条、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法律顾问室处理,并报总经理。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一)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二)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第七章、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三十二条、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总经理。
第三十四条、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法律顾问室。
第八章、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第三十七条、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账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法律顾问室随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条、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法律顾问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第九章、合同审批管理
第三十九条、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第四十条、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一)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二)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三)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四)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条、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一)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二)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条、合同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四十三条、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
(一)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
(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条、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四十五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十章、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四十七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四十八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二)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三)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四)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四十九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一)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二)经各企业协商处理解决不了的。
(三)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五十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一)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规定报批。
(二)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三)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二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二)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三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五十四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五十五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五十六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十一章、考核与奖惩
第五十八条、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五十九条、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第六十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一)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十一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一)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三)遗失重要证据。
(四)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五)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六)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第六十二条、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补充细则规定办理;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发放由本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开始执行。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1.信息安全禁止行为:
1.1利用公司信息系统平台、网络制作、传播、复制危害公司及员工的有关任何信息;
1.2攻击、入侵他人计算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计算机设备、信息系统等;
1.3未经授权对信息平台erp、crm、wms、网站、企业邮件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信息(包括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修改、移动、复制和删除等;
1.4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盗用他人名义进行发送任何电子邮件;
1.5故意干扰、破坏公司信息平台erp、crm、wms、网站、企业邮件等系统的安全、稳定畅通运行;从事其他危害公司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平台的安全活动;
1.6未经公司高管领导批准不得通过网络、移动存储设备等向外传输、发布、泄露有关公司的任何信息;
其它危害公司信息安全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安全条例的行为。
2.信息安全响应机制
2.1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信息安全的整体指导与管理工作,并对数据中心机房软硬件及信息系统、数据库的维护、备份等安全进行日常管理。各分支机构、部门涉及公司(或商业)机密的信息安全由分支或部门本身自行负责管理和控制。
2.2为保障各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信息技术部在工作日时间由分管管理员负责维护,节假日根据需要,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值班支持。使用人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信息技术部,管理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系统事件记录。
2.3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部门为信息技术部,负责各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并指定专人为系统管理员完成各系统账号、权限的设立、注销及变更。
2.4如出现特殊情况,分管管理员应及时处理及解决,同时第一时间向部门经理报告,如确定异常情况为灾难、重大影响的还须上报公司高层。
3.如其它信息管理制度涉及信息安全的条款与本制度有冲突,则以本制度为准。本管理规定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制定、解释,自颁布之日开始暂行。
信息安全管理论文 篇四
1医院信息化管理过程中暴露的各种网络安全隐患
以C/S为架构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网络,已经实现了对医院各个部门的广泛覆盖,大量联网的计算机在相同的时间段内同时运行,已经与患者在医院就诊的众多环节相联系,导致各类业务空前依赖网络。各大医院,依靠互联网实现了联接,并实现了和医保之间的联网,促进了医院网络越来越开放,这样就使得发生网络攻击、感染病毒的几率显著提高,要是网络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势必会使得医院上下的管理与医疗工作遭受影响,使患者、医院均蒙受无法估计的损失。医院信息化管理过程中,暴露的安全隐患大部分集中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三大方面。就系统安全来说,具体涉及操作系统安全与物理安全、还有应用程序安全;数据安全涉及数据防护的安全、数据本身的安全;在网络攻防手段与技术等显著发展的影响下,网络安全越来越复杂、多样,新旧安全威胁同时存在。通常而言,网络安全问题涉及四大方面,即技术、物理、应用服务、产品。受人为操作出现错误或失误、自然灾害、各类计算机攻击行为影响,造成的计算机网络无法正常运行,都属于物理方面;研发设计的信息产品有一定的缺陷存在,或者引进使用、日常维护信息技术,受某些非自主、非可控性影响,产生的安全隐患,都属于技术方面的;软件操作系统、硬件设备、应用程序中,被植入恶意代码或隐藏后门等带形成的安全威胁都属于产品方面的;网络终端与网络实现连接以后,面对的各种安全问题,像非法入侵、病毒感染、违规操作、间谍软件等,导致主机遭遇劫持、系统网络中断、数据被破坏或直接、医疗信息被窃取泄露、病人账户隐私遭到盗窃等,均属于应用服务方面。
2新形势背景下应对医院网络安全问题基本策略
医院网络安全会直接影响到医疗业务能否正常开展,构建一个能够稳定、安全运行的要想实现信息网络环境安全、稳定地运行,一定要把握安全策略、管理制度、技术手段三大方面之间的有效结合。
2.1管理制度完善、健全的规章管理制度是医院网络系统得以正常运行的保障。使用方法与管理制度的制定,要立足于实际,确保其科学合理,像操作使用医疗信息系统制度、维护运行医院网络制度、存储备份医疗资源数据制度等,此外,还要对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使得医院网络安全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2安全策略医院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出台完善的安全管理策略,为信息网络系统高效、正常、安全地运行创造可靠的保障。为了保障服务器能够高效、可靠、稳定地正常运行,实施双机热备、双机容错的处理方案非常有必要,关于非常重要的设备,对主机系统供电尽可能使用UPS,一方面有利于供电电压保持稳定,同时对于突发事件防控具有显著的作用;针对主干网络链路,网络架构设计,构建冗余模式非常必要,在主干网络某条线路出现故障的时候,通过冗余线路,依然可以正常传输网络的信息数据;同时要对业务内网和网络外网实施物理隔离,防止互联网同医疗业务网之间出现混搭,有效控制医疗业务数据利用互联网这个途径对外泄漏,防止外部网成为非法用户利用的工具,进入到医院信息系统或服务器,展开非法操作;为了防止医院的业务信息发生丢失或遭到破坏,非常有必要构建数据与系统备份容灾系统,这样即便存储设备或机房发生故障,也能保证信息系统运行较快恢复正常运行;在权限方面实行分级管理,防止发生越权访问的情况、防止数据被修改,针对数据库建立专项的审计日志,实时审计关键数据,能够实现跟踪预警。
2.3技术手段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多样化,而且越来越复杂,所以依靠技术手段对网络安全防范,也要注意防御措施的多层次性与多样性,对以往被动防护的局面转换,提高预防的主动性。因为医院在网络架构上实行外网与内网相隔离,内网上对在安全要求上,内网的要求相对而言更高,安装的杀毒软件最好为网络版,并成立管理控制中心,能够修复漏洞、对整个网络进行体检、修复危险项、查杀病毒等;将防火墙网关设立在外网和内网之间,对非法用户、不安全的服务予以过滤,能够及时探测、报警网络攻击行为等,对恶意入侵有效防控;还可以通过对专业的入侵检测系统部署,对防火墙存在的缺陷有效弥补,将众多关键点在网络中设置,利用检测安全日志、行为、审计数据或别的网络信息,对网络安全问题及时掌握,并做好应对;也可以对安全扫描技术,扫描网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3结语
保障网络环境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是医院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因此必须重视从安全策略、管理制度,技术手段等角度,对医院信息系统安全全面加强。但是医院的网络安全实际上只是相对来说的,绝对的安全是不存在的,所以要立足于自身的实际特点,在实践过程中持续完善优化,这样才会保障网络安全防护体系行之有效,提升医院信息化管理效率。
信息安全管理论文 篇五
【摘要】文章针对加强档管理安全保密和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加强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和信息化管理的有效措施,旨在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以及相关研究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档案管理;安全保密;信息化管理
现阶段,档案管理工作面临众多挑战,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已经远远不能够满足设计需求,难以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如何加强档案安全保密和信息化管理已经成为困扰档案管理人员的难题。因此,文章针对加强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及信息化管理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和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是以档案资源为对象,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等为手段,以档案工作为依托,以档案管理学理论为指导,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档案信息社会管理的实际需求开展档案采集、保存、管理、开发以及利用的现代化、规范化管理过程。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加快档案信息化管理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这样才能够充分地利用档案资源,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但是,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面临众多威胁,给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管理工作在档案安全保密、信息化管理中的作用,就应该创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同时,档案记录国家及其服务机构的重要历史活动,和一般的信息存在一定的差别,其内容可能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国际机密等,尤其是政治方面、科技方面、军事方面以及经济方面的档案资料必须进行重点保护,一旦不法分子盗窃或者篡改上述信息,将会对国家、社会以及民族等造成无法估计的损失和巨大的危害,由此可见加强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二、加强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和信息化管理的有效措施分析
(一)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为了提高档案管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首先应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责任意识,以此保证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能够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放在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上。同时,单位或者企业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档案资料保密课程以及行业发展形势培训,让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行业档案资料安全保密的手段以及新形势,不断提高其安全保密意识和技术水平。此外,还应该通过企业或者单位档案安全保密水平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薪酬相挂钩的方式,然后创建科学的奖惩体系,如果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地做好自身的本职工作,并且档案管理效果良好,企业或者单位应该给予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一定的精神奖励或者物质奖励,相反则给予一定的处罚,这样能够充分的激发所有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主动性,显著提高档案管理的安全性、保密性。
(二)创建科学的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制度。制度是保证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依据,但是,由于我国关于档案资料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空隙侵害或者盗窃企业或者单位的档案资料,增加了企业或者单位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的难度。因此,现阶段企业或者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应该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或者改造,更多地应用网络技术、计算技术进行档案资料的管理,创建科学、完善的档案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对于恶意删改或者盗取档案资料的不法分子进行严厉的惩罚。因此,我国应该不断的完善网络、计算机关于档案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进而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制度体系,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加强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注入一支强心针。
(三)加强档案传递过程中的安全保密管理。档案资料在传递的过程中并不是单个部门或者企业独立完成的,而是通过众多部门相互配合协作完成的。因此,为了保证档案传递过程中的安全保密性,必须做好档案传递过程中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将国家与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档案传递过程中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为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防写技术和加密技术的应用。为了提高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就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主要包括防写技术和加密技术,对于防写技术,该种技术的优点在于将档案资料设置成“只读”模式,在该种模式下智能通过客户端对信息进行读取,但是不能够对档案资料进行修改,采用不可逆的技术进行档案资料的保存,防写技术的典型应用为一次写入光盘和只读光盘,只读光盘只能进行信息的读出,不能够进行续写和删除信息,一次写入光盘只能一次写入,但是能够进行多次读取;对于加密技术,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核心思想对档案资料进行加密管理,这样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提高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密码技术是档案安全技术的核心,能够将档案的资料处于不公开或者保密状态,将机密的资料转化成乱码进行保存,这样即使档案资料被盗窃,没有相应的密码依然破解不了档案信息,现阶段,档案信息化管理最常采用的加密技术包括对称性加密技术和公钥密码算法。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档案管理工作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如何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性,同时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就应该充分认识到档案安全保密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并采用各种有效的措施进行加强管理,以此达到档案安全、保密管理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刘红晶,白洪云。基层单位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的现状及对策[J].兰台内外,20xx(5):24.
[2]王若璇。宿迁市档案局部署档案安全保密检查工作[J].档案与建设,20xx(10):76.
[3]吕瑞芬。档案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企业文化,20xx(6):77-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