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分级护理制度优秀3篇

2023-12-02 16:20:01 范文 5次阅读 投稿:佚名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小编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医院的分级护理制度优秀3篇,如果能帮助到您,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分级护理制度 篇一

1.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2.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护理人员要在病人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标记。

3.分级护理原则

3.1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

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3.2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3.2.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3.2.2重症监护患者;

3.2.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3.2.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3.2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3.2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3.2.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3.3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3.3.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3.3.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3.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3.3.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4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3.4.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3.5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3.5.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分级护理要点

4.1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4.1.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4.1.2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4.1.3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1.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2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4.2.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4.2.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2.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2.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4.2.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4.2.6实施床旁交接班。

4.3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4.3.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4.3.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4.3.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3.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4.3.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4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4.4.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4.4.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4.4.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4.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4.4.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5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4.5.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4.5.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4.5.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5.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6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

分级护理制度 篇二

住院病人的病情千差万别,生活自理的潜力也有不同。为了对不同病人给予不同的护理和照顾,在长期护理实践中,逐渐构成了把病人分为等级,按等级进行护理的做法,国家卫生部已将其定为制度,即“分级护理制度”。这就是说,等级护理就是按照国家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分级护理标准和要求,对不同病情的病人,实施相应的护理和照顾的制度。

等级护理共分为4级,即个性护理(个性专护)、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普通护理)。病人入院后,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下达医嘱,并分别在住院病人一览表和病人床头卡上设不同标记,提示护士根据医嘱和标记具体落实,护士长进行督促检查。下面分别讲一讲不同护理级别的不同要求。

1、个性护理(特护)用大红色标记,凡病情危重或重大手术后的病人,随时可能发生意外,需要严密观察和加强照顾。特护的都是重危病人,但重危病人不必须都要特护。特护派专门护士昼夜守护,有时需把病人搬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按照特护计划,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密切观察病情,记录饮食和排出物的量,进行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翻身按摩等。特护的收费比较高,上级有收费标准,自费病人应思考自己的负担潜力。

2、一级护理用粉红色标记,表示重点护理,但不派专人守护。对绝大多数重危病人来说,这就算是高等级的护理。按规定,对一级护理的病人,护士每隔15~30分钟巡视1次,既了解病情和治疗状况,又帮忙饮食起居。根据病情需要帮忙病人更换体位、擦澡、洗头、剪指(趾)甲等。

3、二级护理用蓝色标记,表示病情无危险性,适于病情稳定的重症恢复期病人,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不宜多活动的病人。对二级护理病人,规定每1~2小时巡视1次。在这之间,如病情有变化或有特殊需要,病人可用呼唤电铃呼叫医生护士。

4、三级护理是普通护理,不作标记。对这个护理级别的轻病人,护士每3~4小时巡视1次。

分级护理制度 篇三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执行护理级别,提高患者护理质量,保证患者安全,特制定分级护理制度。

二、定义

主管医师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护理级别医嘱流程标准,分别为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四种。

三、职责

1.医务部主任和副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分级护理制度。

2.医疗科室医务人员负责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3.医疗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分级护理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和副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分级护理制度执行。

5.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部主任和副主任分级护理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

1.依据病情下达护理级别

(1)特别护理患者

对于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患者;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等,主管医师要下达特别护理医嘱。

(2)一级护理患者

对于重病、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等,主管医师要下达一级护理医嘱。

(3)二级护理患者

对于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一般手术后不宜过多活动者等,主管医师要下达二级护理医嘱。

(4)三级护理患者

对于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产妇;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患者;生活可以自理,能离床活动者等,主管医师要下达三级护理医嘱。

2.加放护理等级标识

(1)护理人员按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根据护理级别医嘱,在患者床头牌内和患者一览表加放护理等级的标识。

(2)护理等级标识为特别护理为紫三角、一级护理为红三角、二级护理蓝三角和三级护理无标志。

(3)护理级别标识放置或更改,日班由办公室班护士负责,夜班由值班护士负责。

3.执行护理级别

(1)特别护理内容

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足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制定护理计划,设危重患者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患者安全。

(2)一级护理内容

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注意情绪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地护理;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工作;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皮肤的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加强营养,鼓励患者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3)二级护理内容

卧床休息,根据患者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微活动;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4)三级护理内容

督促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患者饮食,每日巡视两次;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进行卫生科普宣传;掌握患者病情变化和心理状况。

4.更改护理级别

主管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下达医嘱更改护理级别时,护士要及时更改护理级别标识和执行护理级别

五、考核

1.考核方法

(1)查阅病历,护理级别是否与病情相符。

(2)查阅护理记录是否符合护理级别要求。

(3)实地考察患者,护士是否按护理级别执行。

(4)患者投诉。

2.考核周期

(1)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每月对本科室考核一次,并填报一级质控月报表,并进行反馈,上报医务部。

(2)医务部主任、副主任每月对全院考核一次,并填报二级质控月报表,并进行反馈,上报院长。

(3)院长每月对医务部主任、副主任考核一次,并填报三级质控月报表,并进行反馈。

六、罚则

1.对于未按病情下达或及时更改护理级别者,每次罚款20元。

2.对于未执行护理级别的护士,每次罚款20元。

3.对于护理级别记录不符合护理级别,每次罚款20元。

4.对于未完成分级护理制度一级、二级质控者,每次罚款20--100元。

5.对于未执行分级护理制度,导致医疗医疗不良事件者,按《惠好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接待、处理和赔偿制度》处理。

6.对于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者,做开除处理。

七、附则

1.本制度为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

2.本制度自____年1月15日下发之日生效。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医务部拥有。

4.附件

(1)临床科室一级、二级质控方案。

(2)临床科室一级、二级质控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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