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优秀9篇)

2023-11-20 22:25:08 范文 7次阅读 投稿:佚名

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同学们整理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优秀9篇),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

关键词 村级财务管理 存在的问题 产生原因 对策

村级财务管理是促进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做好农村工作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村级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的政治稳定。

一、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村级财务管理是指村委会代表本村村民对有关资金的筹集、投放和分配的管理。近年来,通过对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状况的审计调查情况来看,一些村、社区财务管理仍然比较混乱。主要存在以下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财务基础工作薄弱

一是会计账簿不规范。会计人员不能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糊涂账”较多,会计核算方法比较混乱,根本无法真切地反映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分配情况。二是财务手续不健全。有的村财务原始凭证不规范,无经手人,无证明人,无事由,无审批人签字。三是对账程序不规范,对帐不及时,账实不符、账表不符、账账不符、账款不符等现象时有发生。四是会计资料管理不善,会计档案不全,有些原始票据长期保存在个人手中,未及时搜集、分类、归档保存,导致会计信息残缺、失真。五是财务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能有效落实,会计人员年龄偏大,业务生疏,导致账目不清。

(二)集体资金管理不到位

一是村干部随意支配资金,占挪资金现象普遍。有的村干部不将零星收入入账,私设小金库,乱花乱用群众集资款;或公款私存;或侵占集体资产利息;或把公物占为己有等。二是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招待费开支大、比重上升快。三是有的村干部领导能力差,不懂得理财,财务收支无预算,导致年终决算结果一片“红”。四是有的干部急于求成,不遵守市场规律,拿上级专项拨款胡乱投资。

二、村级财务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村领导的财务管理意识淡薄

有些干部领导能力差,缺乏必要的知识基础,认为村级财务管理仅仅是财务会计的事,自己没必要花心思。有些干部认为目前村级集体经济没有什么可管,管不管无所谓,只是群众反映强烈了才组织力量去清查。

(二)村级财会人员的财经法纪观念不强、业务素质较低

有的村没有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有的虽有制度,但没有落实,形同虚设;有的村虽设有会计、出纳,但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有的村财务人员文化不高,未受过专业培训,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差,连起码的会计基础知识、财经政策、法规都不懂,只知道记个流水账,所有的票据都依赖镇记账人员记账。

(三)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不足

尽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了逐步完善,但财务制度不足的负面影响没有消除。很多村子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些村委会连最基本的现金出纳制度都不健全,白条抵库现象严重。

三、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对策

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从宣传、培训、完善、规范、健全、提高等方面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体制。重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增强村干部的财务管理意识

一是在考核村干部的时候,应加入财务管理方面的内容。村级财务管理的目标应界定为集体资产发挥效益的最大化,并在此基础上设置财务管理的考核指标。指标可以打分形式评出村干部的总分,作为对村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二是在村干部的培训上,可以针对本村特有的情况,请专业老师对村干部进行指导,也可以参观发展成果好的农村,多与当地村干部进行交流。

(二)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针对村社区财会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文化偏低和人员流动频繁等问题,制订切实可行培训方案,如举办财会人员培训班,使农村财会人员掌握填制会计凭证、记账、编制会计报表等财务知识。这样不仅有利于村级会计部门与上级政府财务部门的直接沟通,而且便于提升村级会计人员素质,使得上级政府部门更深了解基层财务,利于预防农村干部腐败。

(三)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必须建立起一整套财务管理制度。各村、社区必须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农村财务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动态化管理。财务会计人员通过加强业务培训,逐步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村级财务处理方法,制定有关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详细规定现金、财产物资管理办法,逐步实现财务管理“六统一”,即封面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本统一、报表统一、收款单据统一、凭证统一。二是切实执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建立定期公开制度,至少每月公开一次,公开时间要及时;重点公开土地征用补偿款、上级下拨的专项补助、集体资产承包、租金收入、集体债务等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彻底消除群众心中疑虑,建立起村民对干部的信任。三是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定期核查和审计制度。实行季度财务核查、专项资金收支核查和年度财务审计相结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专项资金或投资项目的收支情况应逐项进行核查或审计,核查或审计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向群众公开。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惩处力度。逐步建立对乡镇领导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村级财务管理乡镇领导负责制,对因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而引起干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须追究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一定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要加大对村干部在村级财务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一旦发现村干部在村财务中有虚报、谎报、瞒报、白条入账、贪污受贿、占用挪用集体资产或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

(四)严格村级财务管理,加大监督力度

坚持定期公布账目,实行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一是严格规定审计内容,即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财务收支、收益分配,重大工程预决算情况等;二是严格审计程序,即先发审计通知,接受审计,审计结束写审计报告,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三是严格审计操作标准。对涉及工程项目和农民负担费用情况的应逐项审计,对审出的问题,按照性质不同作出处理,逐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考核体系,定期联查,预防核准后的财务内容出现以假乱真现象,确保群众满意放心。

综上所述,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存在不少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农村经济健康发展。通过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我们有针对性提出对村干部、村民进行教育,对财务管理的制度环境、公开力度及监督力度进行全面改善,由此提高财务管理制度在村委会的执行力,对于加强村级财务资金的有效管理,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作者单位为云南省陆良县同乐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 刘文霞,王敦青。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6(15).

[2] 周永梅。新时期农村财务管理探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08).

[3] 刘晓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困境及其化解路径[J].现代经济信息,2016(15).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篇二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对策;建议

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但管理弊端亦日益显露,主要表现在村级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等。

一、调查结果表明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主要表现在:会计职务设置不规范;交接手续不完善;财务公开流于形式。

2.会计人员的素质偏低。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农村会计人员普遍存在文化素质偏低的情况,绝大部分会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知识的培训,业务生疏,随意处理账务。记账不日清月结,编制报表不及时。

3.财务管理混乱。乱收乱支现象时有发生,财务管理处于无人负责、谁都负责的混乱状态。

4.违法违纪现象比较严重。由于监督不力,财务管理失控,村级存在着比较严重的违法违纪现象:收入不入账;一些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铺张浪费。

5.财务制度流于形式。国家对村级财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但执行力度较差,有的村级虽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但为的是应付检查。多数村干部既管钱又管账,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6.农村财务监督渠道不畅 。群众监督乏力,对村级财务的管理职能有所削弱,尚未形成一个系统有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稳定的巩固。

要解决上述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认为,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其有章可循。严格村级财务活动程序,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依照有关制度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要拒绝报账;对于合理的开支,必须审查相关票据上的印章是否齐全,若不齐全者,则不予办理。(2)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健全民主监督机制。使村级财务公开不流于形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机构的职能,否决不合理开支,审查财务收支状况,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3)加强会计队伍的管理,提高其理财能力。会计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必须由上级财务管理机构考核同意并审核;加强村级会计队伍的管理;监督村级会计人员遵守财经法规,廉洁公正;保障村级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和支持其依法行使职权;对违反财经法规的单位和会计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保障正常运转的监督机制,使财务工作规范有序,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加强对农村基层财务管理的组织领导,以规范制度、夯实基础、强化监督、落实公开、抓好业务培训等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区(区)乡财局业务指导制度,明确职能职责,落实村级财务室人员、经费、设施设备,保证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2.健全农村财务会计队伍。通过举办业务讲座、法制讲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提高财会人员的道德素养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稳定财会人员队伍;实行农村会计选聘制、实行会计委派制;加强对农村会计的监督,建立农村会计岗位责任制。

建立良好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搞好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农村村级财务会计实务有章可循,必须按照农业部、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的相关要求,完善各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即财务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民主理财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要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会计制度,使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

3.强化村级财务民主管理与监督。

一是各村成立民主理财组织。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村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年终要组织村民会议进行1次民主评议。对工作不认真、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可罢免其资格,并进行调整。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集体资产去向、大额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征用补偿费到户明细等,根据需要随时公开,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发挥村民主理财小组、财政所和经管站的三级会审 www.paomian.net 作用。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理财制度,健全“村务管理章程”和村规民约,使各方面的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公开时间及时。按时公布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至少公布一次。财务往来较多或条件许可的村,应每月公布一次,对于重大财务活动应随时逐笔公布,并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具体、通俗易懂。

四是公开形式要多样化。公开方式要以公开栏为主,同时,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等其他形式做好公开工作。

五是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村主任、村支书双审双签,再由民主理财审核签章,最后由村级账务室会计做账并形成报表。村级财务报表形成后,室开出财务公开“双联函”,由村主任、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字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是建立并落实问询和责任追究制度。村民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对村民的质疑和质询,由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受理,对涉及村集体的由理财小组答复,涉及个人的要求当事人做出解释。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以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以及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强化村级财务审计监督

一是政府出台加强农村审计方面的文件,明确农村审计的机构以及审计范围、任务、审计程序及职权、奖惩等,提高农村审计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促进农村审计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区、乡两级政府应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审计组织,审计干部任免制度和审计制度。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审计人员,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评议,逐月定审,季度复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篇三

一、会人员管理及职责

1、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对村级财务实行以会计委托制为核心的“五统一”管理工作。“五统一”即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财务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受村委会的委托,以镇为单位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审核记账、统一票据、统一财务公布的内容和时间、统一建档管理。同时逐步推进村级会计电算化工作。

2、镇设立村帐镇代管办公室,隶属经管站管理,配备专职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各村的票据审核和会计核算等工作。会计核算范围包括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支情况,村下属公司的收支情况。各村必须配备一名报账员,村报账员接受镇经管站的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3、镇代管会计工作职责:按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正确处理会计业务,把好财务审核关,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布单,对村报账员实行业务指导,协助各村做好财务工作。

4、报账员职责:村报账员主要负责管理村级财务收支、财物管理、村级统计、各项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结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财务上墙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5、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按时处理账务,定期核对现金、盘点物资,做到账实、账款、账证、账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财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务人员行使其工作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同时要保持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换。村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镇经管站提出意见,村两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同时将讨论结果报经管站备案,并按规定办理交结手续,编制交结清单,并由经管站和村财务主任现场监交,在未办清交接手续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7、会计核算制度应按照《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册账及各项登记簿,做到记账规范及时。各村报账员设在现金、存款记账、债权债务备查簿和各种经济合同账。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各村报账员向经管站核报收支账目,同时盘点现金、存款余额。

二、财务预决算

1、村级财务活动实行预决算管理。各村在编制预决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经济情况,并进行财务分析。

2、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财务预决算由村两委会讨论提出,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开栏中公布。预算实施过程要在公开栏中一并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根据预算实施情况,可按编制程序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决算必须向村民公开。

3、财务预决算必须报经管站备案。镇经管站要在每月审核的同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和分析,年终对决算进行审核。

三、原始凭证管理和使用

1、各类票据要有专人保管,建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保管和使用过程中,不得遗失,谁遗失谁负责。

2、村级收据统一使用“**经济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购买收款收据。严格实行收据领购制度,做到限量领购,原则上各村每次收据领购数量不得超过一本。村报账员使用收据向经管站领取,收据用完后,采用以旧换新的办法,收据存根由经管站统一存档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须取得合法的、规范的原始凭证。自制凭证统一使用付款单,工资报销单和差旅费报销单,各种付出发票必须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会计不得入账,对不符合规定手续的付出发票,会计、报账员有权要求补充更正,另外对所有开支能取得正式发票的一律凭正式发票报账,不得以便条(收据)报账,严禁各村记账。

上述各项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况(如:发展集体经济等)确需超额开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据自身集体经济年收入情况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额开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处理,即先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蹲点领导以及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资金中列支。

四、货币资金及资金账号管理

1、严格执行权、账、钱分管制度。财务审批人只管审批,不管钱、账。会计只管账不管钱,报账员管钱不管账,非报账员不得保管集体现金。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金。

3、村要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严格控制在5000元以内,超额应及时对存入银行,如出现失窃或短款,报账员要负赔偿责任。报账员严禁私自出借现金,严禁挪用公款,各村(场)禁止另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预借资金时,须经财务审批人审批。公务完毕后预借款必须在七天内结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集体不得为个人或单位作贷款经济担保。对公款私借及担保的,应由谁批准谁收回,收不回的由审批人偿还。

6、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内部往来等款项。对各项拖欠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并对账外拖欠款及时纳入账内管理。对一时无法收回的,应订立还款协议限期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集体提书面意见,报经管站备案。对各种应付款项要定期清理,按时偿还并及时化解不良债务。村集体不得擅自举债、借债搞公益事业或建设新项目,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加强资金账号管理,各村(场)原则上只允许开设一至两个银行帐户,银行账号仅为本单位经济业务服务,不得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如需特殊情况需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需收取一定管理费(按资金额的2%收取)

五、财务审批

1、村(场)书记主持重大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把握村(场)财务收支情况,按月集中村(场)干部审查一次财务收支,负责审批村(场长)主任经手的开支发票。

2、村(场)财务实行村主任(场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实行村(场长)主任一支笔限额审批书记核准制度,实行先审后批,对不合理开支有权拒绝审批。

3、审批权限: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村(场)两委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谈论通过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

六、收支报账

1、村收支票据每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经管站审核后,由代管会计入账,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作出妥善处理。

2、支出票据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报账。凡支出发生后二个月不报账的,无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审批报销。

3、非报账员代收各种款项的,应在收款后三天内向报账员结清。

4、各村的一切建设项目资金支付都必须有合同,预决算单、竣工验收报告单、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否则不得入账。

七、财产物资管理

1、会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逐项登记管理。

2、固定资产的更新购置,应根据财务计划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变更等重要事项须报经管站审核备案;作价转让的要合理估价并公开转让,并及时收回价款。

3、村集体的固定资产的承包或租赁,应经村集体讨论决定,由村合作经济组织办理承包、租赁手续、签订书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收缴承包费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资产承包或租赁实行公开招标。合同期满,应对承包租赁的固定资产进行检查验收,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赁者负责修复或赔偿,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4、要确保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各村(场)不得团集体财产抵押贷款,为他人担保。

八、经济承包合同管理

1、村(场)要严格按照《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做好集体资产发包和租赁工作。

2、村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及工程建设项目等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经管站备案。其中数额较大的工程发包建设项目必须按镇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

3、村报账员应根据合同设立承包合同台账,明细登记合同的兑现情况。对年终合同兑现有困难的要求其办好欠交承包款或减免手续,并及时入账。年终各项承包合同兑现率要求达到95%以上。

九、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1、村民主理财小组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民理财小组的成员一般3-5人,村两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要认真听取和反映全体村民对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期每月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切实履行职责,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进行财务审查。

2、各村(场)要实行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布表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签名,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方可公开。

3、各村(场)的财务按季上墙公布。村(场)的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报告、各季财务收支明细、村干部工资补贴、基建项目和固定资产购置、承包办法及指标等项目要逐项及时公开。

4、各村(场)的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报告、财务收支明细、重大基建投资和大型资产购置计划开支,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镇备案后方可实施。

5、财务公开除上墙公布外,并可采取会议、广播等多种形式,其公布内容须保留十五天以上,公开栏旁须设置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十、审计监督

经管站汇同镇纪检、财政部门每年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全面审计,一经发现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违纪金额全额上缴镇财政,对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财务报表及档案管理

1、镇代管会计、村报账员应按有关规定登记各种账簿,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力争数据准确,并分类编号、装订、归档保管。村财务档案,如账册、凭证、报表、各类合同、土地承包资料、有关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装订成册。保管年限按上级档案保管年限规定执行。对装订成册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镇经管站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室,实行统一归档管理,一村一柜。村级会计资料集中保管为十年,期满后逐年返还给各村(场),由村(场)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落实专人管理。

3、严格档案查阅使用手续。除业务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履行公务需要查阅档案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凡要查阅村级会计档案,须经经管站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将查阅情况作书面记录。

4、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5、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的,应编制好销毁簿册,报镇经管站批准,并派人监销。

十二、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村级财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报镇政府和镇经管站:

1、发现贪污挪用公款现象。

2、发现报账员现金、有价证券或财务档案等被窃事件。

3、发现对外进行经济担保现象。

4、被有关部门查封银行账户的。

5、其他须报告的重大财务事项。

重要事项报告必须真实可靠,在口头汇报的同时,并报送书面报告,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篇四

1)建立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①改革财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②改变村集体财务支出管理方式。③加强财务制度的执行力度。④强化民主监督管理制度。⑤加强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

2)建设农村财会队伍。确保每个乡镇都有足够的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还要定期举办业务讲座、法制讲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提高财会人员的道德素养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人格素质,使他们能够各司其职,有条不紊的进行财会工作。加强对农村会计的监督,建立农村会计岗位责任制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

3)提高财务管理意识。首先,要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严格控制村干部从选拔、考核、任用的过程,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特别是经济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使相关会计人员得到合适的岗位,农村资源尤其是集体资金能够得到优化配置,做到真正的“物能尽其用,人能尽其才”。其次,要提高农民监督,推广农民法治教育,提高他们的集体意识及集体财产集体所有的意识,树立人本意识,调动农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2结语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实现党的十“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目标,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达到相关利益最大化。建设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是平稳推进社会主义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保证。当然在实行过程中也有缺陷和不足之处,我们要不断不断改进村级财务制度和执行力度,创新农业的生产模式、农村的社会结构,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得到改善和进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他们的集体意识和监督意识。

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探索和研究新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坚持与时俱进,加强农民监督,科学合理地优化配置,调解矛盾,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篇五

关键词:农村 财务管理 原因 对策

农村财务管理是整个农村经济管理的基础,也是广大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农村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近年来,虽然有关部门就如何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但绝大多数农村财务管理中仍然存在着资产管理不规范、账务管理混乱、会计核算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因此,解决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执行制度不严,账目管理混乱。

有些地方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违法乱纪案件较多。村级财务制度明文规定,账款要分管。一些地方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村级组织收入管理不善,有的土地征用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不人账。有的村干部包揽了会计、出纳之职,直接经手现金收支,买了东西开了票,回去告诉会计入账。有的村账目管理混乱,存在大量账外资产,村干部吃喝玩乐的费用全在集体资金里面报销,集体资金几乎成了干部们挥霍的“小金库”。 例如有的村没有制订财务管理制度,有的村财务管理制度与现行实际情况不适应、不配套,出现脱节,有的村虽有财务管理制度,但缺乏资金收入、使用及效益措施,导致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不规范,接受群众监督乏力,不断出现违纪现象。村干部既管钱又用钱,收不入账,公款私存私用。这些都直接导致了党群、干群关系恶化,给农村增添了许多不稳定因素。

2、会计队伍不稳定,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账务处理不及时,程序手续不清楚,有的村部分财产早已卖了或报废,但账面没作任何处理;自制凭证使用不恰当,会计处理问题不确切,会计科目使用混乱,如把“接待费用”记到“生产费用”科目上,“折旧费”和“待摊费用”相混淆等等。一任书记。一任会计。变更频繁。这种频繁更换的情况,既影响了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也影响了会计核算的连续性,难以起到监督管理财务的作用。

3、财务公开质量不高,公开不及时。

据调查,只有部分村做到了按规定时间公开财务,近1/3的村只能做到半年或一年公开一次,约1/6的村没有公开。有些村的财务公开存在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的情况,事情能见得“阳光”的就公开,见不得“阳光”的就不公开;有些村的财务公开表述不清,条理不明,内容不详细,群众无法了解真实情况,势必怀疑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许多村根本没有设村级档案室,会计档案资料只好长期放于会计或出纳家中。不按规定装订传票,年终将账本和单据用报纸一包,随便乱放。有些村民小组的财务会计资料从未办理过交接手续,造成村民小组的账目不清,连续性差。

二、加强现行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措施

1、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强化法制意识。

领导重视是抓好农村财务工作的关键,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特别是乡(镇)领导应把农村财会管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积极支持财务工作,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同时,还要认真学习《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建立简明、规范、适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着重抓好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等。

2、强化素质,严格制度,提高会计水平。

认真搞好农村会计委派和农村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工作,选取一批政治可靠、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财会人员充实到农村财务管理第一线,逐步形成一支稳定的会计队伍。通过不断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素质,为农村财务管理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要对现阶段的农村会计进行一次清理工作,把思想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技术精、有开拓进取精神、责任心强的中青年调到农村会计岗位上去。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经乡镇农经站审核。农经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财会队伍的管理,认真做好村级财会人员的培训、发证、年检等工作;认真组织村级财会人员学习财经法规和政策,教育和督促他们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爱岗敬业,廉洁奉公;要保护和支持村级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其合法权益,对违反财务规定的单位和会计人员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深入实施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

各乡镇要全面建立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统一规定财务公开时间、内容及格式,并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固定公开栏上按季公布财务明细账。凡属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粮食生产直补等重大事项都要及时公开;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理财办法,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定期举行民主理财活动,并有完整的活动记录,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明确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村民民主评议制。通过制度约束人,对不合格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坚决通过合法程序及时罢免。同时,加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组长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坚决打击农村经济活动中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以净化农村的经济环境。

三、总结

我国农村发展正处在结构变革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为了保证农村综合改革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农村财务会计工作就必须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使农村社会稳定。从而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长莉。会计人员性别结构现状及原因分析[J].辽宁经济,2005(6)

[2]马众。加强妇女教育促进妇女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J].妇女研究论丛,2004(3)

[3]庞长兰。会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探讨[J].会计研究,2006(1)

[4]张鸣。公司财务理论与实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一版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篇六

关键词:村级财务管理;常见问题;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村级财务作为农村集体各项经济活动的控制核心,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由于制度上的很多漏洞和管理上的不完善,阻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因此,找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是新时期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

一、我国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村级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表现在很多方面。首先,很多村委会没有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岗位职责不清、分工不明、业务素质不高,在会计人员的任用上不能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其次,在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账册设置不规范、不齐全,账户设置不严谨、不科学,以及在账务处理、会计档案的保管及会计人员的交接等工作中不按规定进行,导致村级财务脱节断档,形成很多糊涂账,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更是比比皆是。

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国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一是《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自1997年施行以来,一直没有进行修订完善,而随着新时期国家对“三农”问题的关注,惠农资金及民生投入不断加大,村级财务目前呈现出资金流量及经济业务量持续增加的态势,原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已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二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或互相抵触,表现在制度虽多,但执行不力。对原有制度不能经常更新,把制度当摆设。

3.财务监督落实不到位

财务监督是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的重要推动力量。但是在村级财务监管工作中,一方面,由于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意识淡薄,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对于村级经济事务由村“两委会”少数人说了算,村民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工作体制和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监督作用的发挥非常有限。另一方面,县乡管理和指导农村财务的职能部门,由于职责定位不清,保障措施不力,使其对村级财务监管乏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审计部门,则更注重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而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检查力不从心,更多停留在“民不告,官不究”的被动状态。这些问题的存在,使村级财务监管形成真空,是导致近年来“村官”的职务犯罪呈现多发高发态势的直接原因。

二、我国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1.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规范的会计基础工作是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基本保证。首先,要对村集体的财务管理岗位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明确财务主管人员,并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明确其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及报酬待遇。其次,要加强村级财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为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运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另外,在村级财务的日常业务工作中,对会计凭证的取得、传递和账务的处理要按照严格的财务流程进行。此外,要建齐会计账册,严格会计核算,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总之,要加强村级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为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才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治本之策。首先,要从国家层面尽快修订和完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构建完整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以不断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村级财务管理的新要求。其次,村级要对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清理清查,摒弃不正确、不适应的制度,根据管理需要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建立和完善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要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村级如何经济活动都要严格按财经制度办事,否则,一律不予入账。要建立最严格的经济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制度和违法乱纪的行为坚决予以惩处,绝不姑息。

3.加强财务监督力度

要提高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构建完善的村级财务监管体系是行之有效的手段。首先,应继续建立健全村民监督组织,如村民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并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真正建立有人理财、敢于理财和有钱理财的体制和机制,筑牢村财监管的前沿阵地。其次,要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建立起一支职责明确、相对独立、保障有力的专业化经营管理队伍,从而使农村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财务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同时,各级纪检监察监管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基层的执纪执法力度。只有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监管机制,才能不断促进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法制化进程,扭转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和职务犯罪的高发势头,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结束语

目前我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对此,要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行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力度,不断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能力,促进村集体综合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姜青林。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理论思考[J].中外企业家,2010(7).

[2]李伟。关于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的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10(18).

[3]韩莉莉。准确把握村级主要负责人在村级财务管理中的职责定位[J].中国商界(上半月),2010(5).

[4]吴雪贞,贾文娟。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提高为民理财水平[J].中国农业会计,2010(10).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篇七

摘 要 笔者结合自身在寿光市圣城街道财政经管统计站的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管理知识,进行村级财务制度运行的调查研究,找出当前村级财务管理问题,提出有效的优化建议,旨在推动村级财务的高效管理。

关键词 村级财务 改善状况 管理问题 高效管理

我国社会经济的进步推动村级财务制度的落实,全国各地区农村通过财务制度的运行进行财务管理,改善农村财务管理的不良状况。然而,各个地区的经济状况与管理落实程度不同,使得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日益凸显,需要有关管理部门的重视并采取政策进行改善。

一、村级财务制度运行现状分析

村级财务制度是各地区的政府为进行农村财务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有效管理机制。这几年来村级的财务制度在我国各个地区得以落实,然而因为不同的地区财务管理状况不一,使得财务管理问题不断出现,问题尤其表现在资金方面的管理上。

(一)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国家有关管理部门重视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因此多条政策来监督、控制并调整农村的财务管理。不少没有管理经验以及不具备财务管理知识的村长作为财务主要管理者的角色进行农村财务管理。财务的管理需要用到会计的知识,不少村长并不具备会计知识,这样进行村级的财务管理就容易导致账目的不规范。加上村长掌握着财务管理的主要权利,出现村级相关资金变动无凭据现象,资金使用无法有效管理。

(二)资产的实际管理不符合制度标准

农村的资产使用应该建立在广大村民的利益基础上,进行民主管理与使用,然而当前我国大部分的农村资产使用并不符合相关制度标准。首先,在农村的财务资产承包中,出现承包不按照标准进行的不良状况[1]。不少的公共建筑、农田等农村资产并未让村民得以使用,而是被部分特殊权利的承包者低价承包使用。其次,村级公款使用管理中的问题。部分村级的干部凭借自身的干部权利,私自使用农村公款资产,导致农村应收账款混乱,许多借款收不回来,影响村级资产管理工作。最后,资产存款方法不符合标准。不少农村出现公共存款有许多开户、公共资产存入私人账户等问题,比如许多老式农村进行整改或者土地征用期间,资产存款不规范的问题出现较为普遍[2]。

(三)村级干部不重视财务制度的落实

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大多的村级干部将生产发展视为首要的工作目的,对于其他管理工作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不够重视,误以为财务管理制度的存在与严格落实对于农村的生产发展和经济产生不利影响,使得财务制度成为一项摆设,而无法有效落实。甚至忽略村民所反映的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不去开展财务管理问题的改善,种种不重视财务制度落实的现象都会加剧村级财务管理的混乱状况,致使不民主的村级财务管理状况愈演愈烈。不仅如此,在我国的各大农村地区,甚至还出现不少的村级干部不了解国家所颁布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管理标准,国家的有关村级财务制度整改也就无法真正服务与农村财务管理[3]。

二、优化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方案

财务制度的落实有效程度关系这农村资产的使用有效水平。因此,各大农村以及相关的财务管理部门要引起重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针对我国当前的农村财务管理不良现状,笔者提出以下几点优化建议。

(一)按照制度标准进行村级的财务管理

首先,村级的资产存款要按照标准进行一体开户管理,对村级的现金资产加强管理。在村级干部中设立相应职责和权利的职位,并让专业的会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各个农村的一切收入与来款要及时存入相应的户头中,预留出部分现金资产作为备用资产。其次,把财务的管理和使用权利进行规范分解,改变一个人掌握所有财务管理权利的状况,避免财务使用不明的现象出现,让几个人共同分担财务管理的权利和责任,比如财务使用发票以及收据要经手几名村级干部的盖章,在村级的干部内部形成一个权力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公款贪污的现象出现。最后,开展持续性的审计制约,村级财务管理者的职业技能掌握水平会对审计操作水平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村级的财务管理单位要积极进行审计工作者的技能培训以及管理知识、会计知识的学习,尽可能提高村级的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与工作效率。

(二)优化村级财务管理手段

自从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农村建立一项家庭承包经营制联合统分制度的生产经营机制,尤其农村的经验形式更是多种多样。多种生产经营制的出现是为了多方面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方式与手段。所以,村级的财务管理工作要迎合农村的公有制生产形式,进行财务制度的创新与优化管理,整合优秀的财务管理手段,将生产重点从生产转移到管理,油财务管理实现有效的财务使用和控制,实现农村财务的高效分配,进而提高农民收入,带动农村生活与经济水平的发展。

(三)推动村级财务民主管理制度

农村的财务管理关系到每个村民的利益以及整个农村的全面发展,因此每个村民成员都有权利参与农村的财务管理工作。村级财务相关管理人员要坚持推动财务的民主管理制度,投入更多的人力资源与财力资源进行财务管理的完善,并切实进行财务的公开管理,维护各个村民的有关合法权益,特别在较大的财务使用问题上,要集合村民的意见,进行全方位思考和规划之后在进行财务的运行,切实达到透明的村级财务管理,推动农村和谐发展。

三、总结

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构成之一,其发展状况以及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会对国家的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造成直接性以及整体性的影响。村级财务相关管理人员要坚持国家财务管理政策,实现村级财务的有效管理。

参考文献:

[1]何小定。十年会计委托五创新。农村财务会计。2010(08):52-53.

[2]韩炜。浅谈村级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发展的方向。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07):98-99.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村级财务行为,严肃财经法纪,切实保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集体经济发达的村外,村级财务实行乡镇“双代管”。区、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全区各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区域内按行政村设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民委员会代行其职能的。(下同)

第四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是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二是要适应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特点;三是实行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四是坚持自力更生、勤俭办事业的原则。

第五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以下八项财务管理制度。一是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二是产品物资管理制度;三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四是有价证券管理制度;五是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六是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七是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八是财会人员管理制度。

第六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收支活动要做到手续齐全、内容合理;平时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年度终了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

第二章民主理财

第七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以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第八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其成员代表为主,有村干部共同参加的民主理财组织。民主理财组织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认真听取和反映全体成员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财务事项,应先报乡镇农经站审查,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复核,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主要包括:1.村集体经济组织筹集的资本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抽走的;2.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大额借债;3.由于债务单位撤消,依照民事诉讼法确定无法追还,或由于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的核销;4.大、中型固定资产的购置、变卖和报废处理;5.大额对外投资项目;6.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7.计划外较大的财务开支项目;8.主要生产项目的承包办法及承包指标;9.其它重大财务事项。

第三章财务公开

第十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和健全财务公开制度,按月进行财务公开,业务量少的村也可按季度进行财务公开。

第十一条进行财务公开前,应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帐目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对收支凭证进行认真核对。核实、核对工作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主持,由村主管会计负责具体业务。同时要认真研究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公开重点。

第十二条公开的内容应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共同审核并签字后,提交乡镇农经站审核,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定。

第十三条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既要详细全面,又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便于群众了解。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户承担的农业税及附加以及筹资筹劳、集资款、水费、电费等。

第十四条村级在财务帐目张榜公布后,村主要负责人应安排专门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出解释。

第四章乡镇代管村级财务

第十五条村级财务实行乡镇“双代管”是指村集体的帐薄、凭证和现金、存款由乡镇农经站代记、代管,所有权仍属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十六条村级财务实行乡镇代管后,村级应保留现金日记帐、财产物资登记薄、债权债务登记薄、内部往来登记薄等财务会计帐薄,乡镇农经站应设置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帐和存款帐。

第十七条村级财务实行乡镇代管后,村级只设置一名财会人员,负责办理村级的财务事项、登记有关帐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并按区、乡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乡镇农经站按时报帐。

第十八条乡镇政府要配备具有一定财务会计知识的业务骨干从事代管工作。人员设置包括总会计一人、记帐员一至二人、专职出纳员一人。人员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各乡镇要制定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责任,明确分工,具体工作由乡镇农经站站长主持负责。

第十九条区业务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代管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每年至少一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区业务主管部门可根据业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和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乡镇政府不得再任用其从事此项工作。

第二十条乡镇代管村级财务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度。主要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等。

第二十一条乡镇代管村级财务要按照规定设置财务帐薄、记载财务事项、管理现金收支和保管有关档案资料,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报送财务报表。乡镇代管村级帐目、资金,要手续清楚、会计核算及时、帐目清晰、责任明确。乡镇农经站每月末(业务量少的村,可每季度一次)都要与村财会人员核对有关帐目和盘点库存现金,做到乡镇、村两级帐帐、帐证、帐款、帐物、帐榜五相符,如实反映村级财务状况,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二十二条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级各项收入的管理。村级各项收入统一由村财会人员凭乡镇农经站统一发放的专用收款票据收取,不得使用其它票据。收取的大额现金(一千元以上)应在当日内送交乡镇农经站,收取的小额现金可在3日内上交,村集体的资金收入不得坐支。乡镇政府要针对坐支和村干部直接经手现金收支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按时报帐等问题,建立约束机制。

第二十三条乡镇代管村级财务要严格有关财务手续。乡镇农经站站长和总会计要认真审核村级的各项支出凭证,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严禁入帐。对违反财经法纪、法规及区、乡镇有关规定的支出,应查明情况,提请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处置。大额支出(一千元以上)与“三费”支出,须经乡镇政府主管领导审核后,才能入帐,其中大额工程支出还要有招标承包合同、工程预算等必备的附件。同时,要严格支取代管资金的审批手续,支取小额代管资金由乡镇农经站站长负责审批,支取大额代管资金由乡镇政府主管领导负责审批。不论是报销开支,还是支取各种款项,都要严格手续,手续不完备,出纳员不准付款,严禁白条抵库、公款私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挪用集体资金。

第五章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乡镇农经站负责本乡镇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

第二十五条区、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可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派,开展专项、专题审计;可根据乡镇、村等有关单位的委托和要求,开展委托审计;可根据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开展常规审计。

第二十六条区、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应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案。

第二十七条审计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工作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二十八条区、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在审计过程中有下列职权: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和提供财务计划、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帐目、资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参加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会议;

(三)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被调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和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有权制止;

(五)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有权采取封存有关帐册、资产等临时措施。

第二十九条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后,应向其委派或委托的单位提出书面审计报告。重大审计事项和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审计报告,应分别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审计部门审定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和决定,通知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执行,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民群众公布。

第三十一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如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审。复审期间,不停止原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执行。

第六章财会人员

第三十三条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领导不得兼任财会人员;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人员。

第三十四条对村级财会人员,实行凭证上岗制度。凡是从事农村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凭证上岗。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要通过区主管部门的培训、考核,取得会计证后,方能上岗,否则,不得任用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第三十五条农村财会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各项财务计划的编制和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会议;有权对本单位有关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财产保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反映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权不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对认为是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应立即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乡镇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要求处理,否则,追究财会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乡镇党委政府、乡镇农经站和村干部要支持财会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会人员行使其工作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财会人员。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对遵守和维护财经法纪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财经法纪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收支、用工和非法所得的收入,应根据审计机关的结论和决定,分别上缴国家或退还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第三十九条对处罚不服的单位和个人,可向作出处罚决定机构的上一级机构提出申诉。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及其它有关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一)村干部不经财会人员,直接办理财务收支业务,坐支村集体收入的;

(二)村干部及村财会人员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三)拒绝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提供帐薄、凭证、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四)阻挠审计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审计职权的;

(五)抗拒、破坏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和乡镇代管工作的;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篇九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按行政村设置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企业,以及受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村会计业务的镇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第三条财政部门是全市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及业务培训。

第二章村级会计委托服务

第四条全市村级组织会计业务实行委托服务。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遵循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保证村委会各项资金的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村委会向镇处财政所申请,并与财政所签订委托协议。

第五条各镇处财政所内设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负责农村集体经济会计业务,集中核算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同时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企业财务进行指导监管。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农村收费票据的发放和核销管理,农村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对农村财务和村集体组织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代管各项资金。

(三)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为各村设置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收支和往来明细分类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分户记账,定期与村报账会计和银行核对账款,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

(四)负责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一定年限后,移交给村委会。

(五)定期向村委会提供各项资金的收、支、结存明细情况及相关会计资料,供村委会按规定向村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取消村委会银行账户,由中心集中开户代管村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按规定分配核算到村。

第六条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第三章会计人员管理

第七条会计人员配置。中心配备总会计1名,资金会计1名,票据会计1名,根据所辖村委会数量设立记账会计2-5名,分片负责管理农村会计工作。村委会只设置1名报账会计。

第八条会计人员业务要求。总会计、资金会计、记账会计由熟悉业务、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票据会计由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岗位职责。

总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计、核对记账会计与银行(信用社)之间业务往来;核对资金会计所管的村存入专户资金与银行(信用社)之间业务往来;审核村级发生的各项支出;汇总记账会计的财务月报、季报表,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并及时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和资金运行报告。

资金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按规定设置村银行存款账户,核算代管现金和存款以及与村级的资金往来,并及时向记账会计和总会计上报资金流量报表。

记账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村设置会计帐簿,核算与村报账会计的业务往来,编制各村财务月报、季报表、财务分析及资金运行报告,并及时反馈到村,督促村每季实行财务公开。

票据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设置票据登记账簿,负责票据的领用、发放和保管工作,定期对中心会计人员领用收据予以缴销。

村报账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备用金领取与核销,村级收入、支出计划及收支原始凭证的收集、整理,及时与中心办理收支结算,以及村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库存物资统计台账、“一事一议”筹资等分户台账和资料上报等工作。

第十条财政所(中心)应实行会计人员定期轮岗制度,会计人员确定后报市财政部门备案。村报账会计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因换届发生会计人员变动,或因不适应财会工作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经村两委研究,报镇处财政所,按程序办理离任审计移交手续,除此外不得随意撤换。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心的会计、村报账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村会计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四章财务预决算

第十二条村级财务实行预决算制度。村级财务预算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在镇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按规定编制,并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村级财务决算在每年年终根据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会计核算资料编制,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后张榜公布。

第十三条预算编制要贯彻“实事求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严禁赤字预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收入预算要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支出预算主要是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种支出。

第十四条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方案,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处政府和财政所(中心)审批后才能对原预算作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财政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定期检查各村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要及时向镇处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及时公开,定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村级集体资金包括:“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土地补偿款、扶贫救济款、上级部门拨款、各种代收和借贷的款项、清收的村提留历年欠款及村委会按规定应统一管理的其他资金。

第十七条凡属村级集体资金必须由中心统一核算和管理。中心应将村集体各项资金全部存入中心涉农专用账户,不得擅自调入其他银行账户,更不得转借、挪用。

第十八条村级集体资金的收缴:

1、村级组织收取的各项收入,必须使用由市财政部门监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及时将资金存入中心涉农专用账户,并由村报账会计与中心办理收入报账手续。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按市减负办审批的方案,使用《农村经济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用收款凭证》,由各村自行收取,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及时报账、张榜公布”的原则执行。

3、村组发包收入以合同签订金额为依据,其它各项收入按收入实现制原则,及时将资金存入中心涉农专户。

第十九条村级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日常支出实行审批审核制,各镇处根据村规模大小和村级经营收入实际,依据本办法确定本镇处内各村支出审批审核限额。

第二十条中心根据村级经营收入规模,向村委会发放500元-3000元的备用金用于零星开支。

村级经营收入(含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核定备用金500元;村级经营收入(含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在3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核定备用金1000元;村级经营收入(含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在5万元以上的,核定备用金最高不能超过3000元。

第二十一条村委会的各项支出由村报账会计将经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按规定向中心报账,中心根据村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结存情况办理支出结算。对零星支出,由中心向报账会计补足备用金;对涉农补助款、民政优抚款、村干部工资、农户拆迁补偿费等涉及个人的支出,由中心按有关规定直达个人帐户;对“一事一议”项目等专项建设资金,由中心根据施工合同、项目预决算报告直达施工单位或个人账户。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全市各村应建立资产、资源台账或登记簿、专人负责。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增减变动时入账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第二十三条凡更新、购置、新建固定资产,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镇处财政所审核。变卖或核销集体固定资产须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处财政所审核后方可核销资产及时调整账目。

第二十四条集体土地、房屋、设施、设备等发生产权转移时,应经过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评估,财政部门审核并按照市场规则运作。集体土地、企业、设施、设备出租时,出租方案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处财政所审核。集体建设项目、购置大型或大批设备,应公开招标。

第二十五条建立集体资源管理增效责任制,各镇处财政所要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的监管力度。对集体资源性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对造成集体资产和集体资源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者追究赔偿责任,损失较大的,除负责赔偿外,还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集体资产和资源采取发包、租赁经营和拍卖经营权等方式,以发挥其效益,增加集体收入。承包者损坏固定资产要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按价赔偿。

第七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六条村级集体企业、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和各项工程的招标,由村委会提议,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镇处政府审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规定程序签订标准书面承包合同,合同由甲、乙双方和鉴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严禁口头约定。所有承包合同一式三份,村、承包(租)方和鉴证方(财政所)各执一份。

第二十七条承包合同确定的承包上交收入不得随意变更和减免,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减免时,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将通过决议报镇政府、办事处审核。

第二十八条工程类承包合同的履行,必须凭发包方验收合格报告单及工程完工结算单,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第二十九条财政所要督促配合村级组织定期检查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做好承包合同的结算工作。

第八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条建立财务监控制度。中心应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加强对票据和账务处理的审核监督,季末必须向市财政部门汇总报送村级财务报表。市财政部门及时掌握各镇(处)村级财务运转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处中心和村级财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十一条建立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变卖、出租,集体企业改制,干部报酬,大额举债,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列入财务计划,各村必须将表决结果报镇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备案,作为财务的审核依据。

第三十二条实行村级民主理财制度。按照有关职能部门的要求,村民主理财小组由一定数量的村民组成,成员由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小组对全体村民负责,并对村财务有知情权、监督权,对村财务收支有审核权,对不合理开支有否决权。

第三十三条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中心每季度向村委会提供财务收支明细账,供村委会按程序公开,公开的财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村委会每年年终应按有关规定,将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向村民公示。村民对财务公开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村民主理财小组提出质询,由中心在一定时限内予以解答。

第三十四条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由市财政局、审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村级年度财务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工作。审计部门负责村主要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工作,可以委托基层财政所进行审计,必要时,市审计局每年选择部分村对主要干部开展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抄送镇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并向村民公开。

第九章票证及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村级组织各项收入的收取,除按规定必须使用税务收据外,一律统一使用由市财政部门监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村级取得收入时确需使用税务收据的,必须到中心登记备案,所取得的收入全额存入中心银行账户。

第三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分为《农村经济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用收款凭证》和《农村经济组织专用收款凭证》两种。其中《农村经济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用收款凭证》只适用于村集体在经本村代表通过、经市减负办审批后,向本村村民收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项,不能用于其它款项的收取。《农村经济组织专用收款凭证》适用于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取得的经营性收入和各种往来结算款项。

第三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实行“限量领用、以旧换新、定期缴销”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村级组织和中心要妥善保管村级的各种经济合同和承包合同或协议、各种财务计划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等会计档案资料,做好村级经济活动的资料保存工作。

第三十九条严格档案查阅使用手续。除业务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履行公务需查阅档案之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凡查阅村级会计档案,须经中心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章违规责任

第四十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成员凡有平调、截留集体资产,改变集体资产产权,非法以集体资产抵押或作经济担保,违规低价处理、转让集体资产等行为之一的,依据《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由市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0至500元罚款。上述各项行为造成集体资产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挪用、侵占集体资金三个月以内的,由镇处财政所责令限期归还,并处以挪用、侵占金额10%至30%的罚款。造成集体资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成员凡不执行村级会计委托制度,违反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告诫;情节严重的,建议依法罢免其职务;构成违纪的,予以纪律处分。有违反《会计法》行为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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