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落实情况报告范文【通用7篇】

2023-11-16 15:50:06 范文 4次阅读 投稿:佚名

在各个领域,汇报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汇报时,要熟悉掌握汇报内容,做到条理清晰,主次分明,那么,汇报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泡面作文整理的会议落实情况报告范文【通用7篇】,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会议落实情况报告 篇一

根据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村务公开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我镇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社会的稳当,特制定本镇村级干部岗位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文秘站网文章-http://文秘站网帮您找文章]

一、报告的主要内容

1、村务民主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包括:村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计划落实情况,经济工作情况、教育工作情况、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

2、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包括村农业发展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生态文明村建设情况、教育目标发展情况、党组织发展情况、以及其他由镇统一部署的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等)。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职责的情况;在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等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组织实施责任制考核、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状况以及执行礼品登记上缴、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情况)。

二、报告的形式

1、党员大会报告:村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党员大会,村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支部工作情况;村委会主任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

2、代表大会报告:村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代表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

3、述职述廉大会报告:村“两委”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大会,按述职述廉大会的要求向参会人员报告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本人抓党风廉政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遵守廉洁自律情况。

三、报告会的具体要求

1、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报告前,必须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然后发出会议通知书,按照报告会议的议程和内容进行报告。

2、报告会的会场布置要严肃,报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态度要诚恳,不得以走过场形式或弄虚作假进行报告。

3、召开会议前,村委会要邀请镇挂点领导和驻村干部参加,会议后要将会议情况报告给镇纪委及组织办。

四、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

镇纪委对村级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组织专门考核。检查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对村(居)班子和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五、报告制度的责任追究

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村委会,由镇纪委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现象的,要追究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责任。

会议落实汇报材料 篇二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拟定于年5月,具体时间根据工作情况确定。

二、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

场班子全体成员,并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指导组派人参加,场党员群众代表和党外人士列席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基本内容和目标

主题:“科学发展,奋起赶超”

基本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在分析问题,重在总结经验,重在明确方向,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目标:通过专题民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思路,并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奋起赶超”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四、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

1、广泛征求意见(4月30日至5月5日)。通过和基层党员群众座谈,印发征求意见表,设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对征求的意见认真进行汇总梳理,原原本本地提交给场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

2、开展谈心活动(5月6日至5月9日)。场主要负责同志要与每一位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并与各自联系的党支部党员谈。谈心时要敞开思想,触及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3、认真准备发言材料(5月9日至5月11日)。场领导班子成员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前一阶段学习教育、深入调研和“推进科学发展,建设活力德安”大讨论的成果,撰写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发言提纲要主题鲜明、认识深刻、剖析准确、改进措施明确,重点围绕班子和个人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思路等内容展开。

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1、研究讨论领导班子分析检查集体发言材料。客观分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进行深刻分析,在今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等方面形成共识。

2、班子成员进行个人发言。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剖析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要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要敢于查找和正视问题,注意防止和避免空泛议论、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等现象。要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总结汇报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般应先班子、后个人,先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后其他班子成员,逐个进行。

4、正确对待批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成员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正确对待别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正确的意见,要诚恳接受,并认真剖析根源;对意见较集中或重大的问题,要做出负责任的说明;对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地做出解释。

5、形成会议纪要。

六、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

1、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分析检查报告。根据班子、个人发言材料,完善、修订分析检查报告,并组织群众进行评议,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单位、各阶层对分析检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2、对民主生活会中班子、个人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进一步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

3、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研究、完善整改措施,使整改措施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4、结合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的要求,逐项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七、相关材料存档、上报

会议落实情况报告 篇三

2008年4月25日,玉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与以往的常委会会议不同,这次会议安排了一次“补考”,再次对县政府关于打击活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

“这次县政府落实审议意见是比较有力的,开展了几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破获案件160起,摧毁窝点142个,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19人,可以说,猖獗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我觉得比较满意!”

“有一个比较直观的感受,以前公开打电话或者发短信提供所谓 ‘特码’的很多,现在基本上没有了,公开的‘买码’现象也很少见到了。”

…………

对于县政府提交的这份新“答卷”,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表示满意。在投票表决环节,报告以满意9票、基本满意8票、不满意1票获得通过。

一年之内“三审”报告,对未通过的报告进行“补考”,使地下这一“疯狂私彩”在短时间内急转直下并呈逐渐萎缩趋势,玉环县人大常委会扮演了强力推动的角色,彰显出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票决办法的制度威力。

破天荒――整治报告被否决

地下俗称“赌码”、“彩”,是一种利用香港中奖号码的变相、非法私彩。

近年来,受邻近省份影响,玉环出现了活动。虽然“染毒”时间不长,但在1∶40的高赔率诱惑下,群众狂热参赌,迅速扩散蔓延,陈屿、坎门、城关等地纷纷沦陷为“重灾区”。一些村居出现了有田不耕、有商不经、有工不务,“全家都上阵、老少齐参与”的现象。很多农民一生的积蓄轻而易举地被大小庄家席卷一空,导致农村资金大量流失,同时引发各类恶性刑事案件,封建迷信活动也借机抬头,严重影响了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在2007年玉环县人代会上,整治成了人大代表热切关注的焦点,大会主席团将陈良东等28位代表联名提交的《关于严厉打击“”的议案》,列为大会的两个重点议案之一。县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在确定年度监督计划时,决定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形式,加强对县政府整治专项工作的监督。

2007年6月22日,玉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整治专项工作报告。针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会议作出了“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打击查处,防止反弹蔓延;深化综合治理,强化责任意识;深化宣传教育,铲除滋生土壤”等4条审议意见,交县政府办理落实。

时隔3个月,县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

这次审议前,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进行了会前调研。审议过程中,大部分组成人员根据会前调研掌握的情况,对于每一条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几乎都能挑出“刺”来。

一些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说,县公安局确实加强了打击专案组力量,将原先的4名民警增加到8名,并下拔专案经费20万元用于开展追逃和日常办案开支。但是,如此面广量大的工作,仅仅投入20万元、8个人,这说明县政府的重视程度是远远不够的。

报告称,整治地下共立刑事案件16起、治安案件23起,摧毁开票窝点23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0余名。有的组成人员认为,这些案件只是冰山一角,虽然目前明目张胆的买码聚赌现象有所收敛,但严重程度并没有下降,而是在暗中不断地蔓延,可以称得上是暗流汹涌。

“在整治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巩固措施,整治之后有一批人退出了,但不久又有很多人重新加入,这样的整治不是白忙活吗?”许火云委员的发言不留情面。

“在宣传方面,很少能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看到受害者现身说法、案件侦破等方面的宣传报道,一些群众对活动的危害性和欺骗本质认识还是不深。”洪丽燕委员说。

苏为敦委员的发言相当尖锐:“针对17个重点村居,县里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开展整治工作,但实际作用不大,战斗力不强,有些根本就是形同虚设。”

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县政府的整治成效并不是很明显,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最后是对报告进行投票,结果为:满意1票,基本满意9票,不满意10票。由于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数未达总票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这个报告成为玉环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个“卡壳”的报告。

然而,也是在这次会议上,同样对另外一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投票表决,县政府关于全民健身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却以高票获得通过。

在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个报告赞誉有加,认为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5条审议意见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无论是资金投入、组织发动,还是省级体育强县创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投票结果:满意12票、基本满意6票、不满意2票,高票通过。

同样是专项工作报告,两个报告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的遭遇却是云泥之别。

其实,在投下庄严一票时,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心里都有一把“尺子”。一位已连任两届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说,如果审议意见没有落实到位,不管工作报告写得多么漂亮,承诺是多么动听,都没有用。只有把工作做扎实了,把审议意见真正落实了,才能通过这场“考试”。

空前的主动――4名副县长亲自作报告

“监督没有效果,就等于没有监督!”这句话,逐渐成为玉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识。为了不让审议意见成为停留在纸上的“空话”,玉环县人大常委会开始在制度层面上进行探索,决定通过具有长远意义的制度性安排,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常委会的集体意志得到实现。

2004年6月4日,玉环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审议意见书〉的暂行办法》,开创性地推出《审议意见书》专门的公文形式。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工作报告的表决办法》,为审议意见的落实设立了一道“检验关”。

办法规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否通过,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办法还划定了“标线”,规定满意票数和基本满意票数达到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表决结果当场宣布。

当然,这个办法最具刚性的地方在于第七条和第八条,对于没有获得通过报告的两条处理措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对未获通过的工作报告,报告机关应在下一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再次报告”。第八条规定,“若再次报告仍未获得通过,县人大常委会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同时,报告机关应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检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说:“无制裁、无惩办,监督就失去意义。这两条规定,在制度设计上给报告对象设立了‘制裁性措施’。如果落实得好,一次通过;如果落实不好,要再次报告,弄不好还要在媒体上被通报,不仅名誉扫地,可能还会遭遇更加严厉的监督手段。这笔账大家都会算的,所以,大部分人宁肯选择前者。”

诚如斯言,正是在这种刚性的制度规定下,认真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落实,已经成为“一府两院”的自觉行动。为了表示对工作的重视,常委会会议上一些原本政府部门局长受委托作的报告,副县长们纷纷主动请缨汇报,在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参加会议并作报告的副县长竟然达到了空前的4人。

当然,这种“繁荣景象”并非人大工作所追求的全部。它所呈现的进步意义在于,我们更多地感受到了“一府两院”在起草报告时的严谨和慎重,在落实工作中的认真、勤勉和务实,以及在这种工作作风下,常委会的一条条审议意见转化为一项项实实在在的丰硕成果。

揪住不放――整改不力绝不容过关

如果说,对报告进行票决是玉环县人大常委会为增强审议意见落实程度设立的“第一道关”,那么在报告通过之后进行跟踪督查,就是常委会设立的“第二道关”。在这一关里,玉环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持续不辍的跟踪监督,抓好检查落实,不断延续票决制的权威。

在督查过程中,玉环县人大常委会 “揪住不放”,“一年接着一年抓,一届接着一届干”,将审议意见的落实引向纵深。

今年72岁的叶娥秀老人,是玉环县坎门办事处后沙社区一位普通居民。她所居住的社区位于海拔50米以上,是玉环资源性缺水最严重的地方,长期面临用水难问题。去外面提水,也就成了叶娥秀老人每天必做的“功课”。然而,从2007年底开始,和叶娥秀老人一样,坎门办事处后沙、坎门和海港3个社区的近万名居住高处的居民,家家都接上了自来水,终于告别“靠天吃水、担水上山”的历史。

万名群众用水难题得以及时破解,离不开县政府农村改水工程的实施,更离不开人大常委会的持续发力的跟踪监督。

在玉环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专题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书交县政府办理。

经过近半年的整改,县政府向常委会会议报告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但没有取得大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首肯,报告以满意1票、基本满意10票、不满意8票的结果被否决了,这也是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票决制出台后第一个未获通过的报告。

会后,县人大常委会责成农资环保工委组织部分委员开展督查。督查组邀请当地两级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同时走访了海山、楚门水厂,深入用水最为紧张的坎门等地群众家中,详细了解居民用水情况。督查组了解到,由于农村居民主要供水方式为镇(乡)村级供水站、集中供水点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未通正规水厂所供自来水的村庄149个,人口数19万;且全县浅层地下水水质已受到严重污染,细菌总数、锰、亚硝酸盐、耗氧量等指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现象,不符合饮用水要求。督察组认为,前阶段县政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形势仍然相当严峻。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听取督查组汇报后,又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分别视察了县外引水工程和城区“清水工程”建设情况,进一步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督促下,县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每年安排财政资金2500万元用于农村改水工程建设。县政府编制完成了“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计划投资1.4亿元,5年内解决全县95%村居(社区)饮水安全问题。截至2007年底,全县安全饮水人口比例提高到72.4%。

县政府认真的态度,扎实的工作,不仅使报告在常委会会议上高票获得通过,同时凭借突出的改水成效,玉环还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评为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示范县。

近3年来,玉环县人大常委会目光始终“紧盯”专项工作,在加强日常检查的同时,通过组织专题视察、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的进度,进行“接力”监督,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会议落实情况报告 篇四

一、督查原则

(一)依法督查。督查工作必须依法行政,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督查工作。

(二)有令必行。凡区委、区政府决策和区级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有交必办。各镇办、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承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三)讲求实效。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原则,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实行跟踪督办,使督查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注重实效。

(四)实事求是。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讲真话,报实情,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督查内容

(一)对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文件中明确规定要落实到位或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进行督查。

(二)对全区年度各项主要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对区委全委会、区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区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查。

(四)对区级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五)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六)对上级组织交办的事项进行督查。

(七)对新闻媒介提出的重要批评、建议和意见进行督查。

(八)对群众来信、来电反映的问题,以及督查人员发现事关全局的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查办。

(九)其它督查事项。

三、督查措施

督查工作是区委、区政府抓工作落实的延伸,要立足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务实、可行的方式方法,使督查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对各镇办、责任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情况,开展现场及定期督查。

(二)对区委、区政府决策、重大工作部署、主要工作任务及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专题督查。

(三)对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重点经济工作、社会稳定工作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

(四)对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五)对向区级领导征询到的需要督查的重点事项,开展随机督查。

(六)对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区长专线反映的问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开展随时督查。

(七)对应落实而未落实的事项,经两次电话催办后未办结的,下发督查通知、督查令,逾期仍未办结延误工作的,在全区进行通报,并由区级领导和纪检、组织部门进行警示训诫。

(八)对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适时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实地督查。

(九)对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决定事项、区政府主要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区长办公会安排的工作每半月通报一次。

(十)领导批示件、上级部门要求上报的材料,按照领导和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限进行上报。

四、督查责任

(一)督促检查实行分级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上级对下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下级对上级的决策和指示要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反馈情况。

(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实施后,区级分管领导担负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责任,负责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落实提出明确的质量和时限要求,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督促分管部门适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落实情况。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协助区委A、区政府领导抓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各镇办、各部门是决策落实的主体,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完成各项区委、区政府决策负总责;分管领导是决策落实的直接责任人,对决策落实负直接责任。各镇办、各部门对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的落实要分解任务、量化指标、责任到人。对出现的复杂情况、疑难问题,积极协调解决,不能推诿扯皮。确需提交区委、区政府研究的事项,应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四)各镇办、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督促检查,紧密围绕区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开展督促检查,紧密围绕影响决策落实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督促检查。

五、督查时限

(一)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出台后,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凡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按规定时限报告。

(二)区委全委会、区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区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要在文件和会议规定的时间内报告贯彻落实情况。无明确时限规定的,要在发文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原则上要求3个月内办结,政协委员提案原则上要求6个月内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后,各承办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并按时上报办理结果。

六、督查要求

(一)加强督查工作领导。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落实是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衡量督查成效的唯一标准。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督查工作,按照“围绕中心主动抓,重点难点突出抓,急件要件及时抓”的指导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出台后,准确领会决策精神,制定督查预案,明确工作重点,层层建立责任制。

会议落实汇报材料 篇五

学员问:最近有个推进会,要给领导写个讲话,要求总结今年以来的成绩并安排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我想把最近给上面汇报的一个材料改一下,因为内容也是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提出下一步落实的要求。我想请教一下,汇报材料改讲话稿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有什么区别?

谷语老师答: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需要将汇报材料转换成领导讲话稿。提供如下建议:

一、关于转换问题。在汇报主题和讲话主题一致的情况下,汇报材料是可以转化成领导讲话稿的,关键要把握好二者的区别,认真加工处理,才能做好装换文章。

二、关于汇报材料与领导讲话稿的区别。

(一)对象不同。汇报材料的对象是上级领导,而领导讲话稿的对象则是本单位或本级的干部职工。

(二)功能不同。汇报材料主要是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中的问题,以争取上级的指导和支持;领导讲话稿的对象则是用于向干部职工传达政策、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安排部署工作,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三)语气不同。汇报材料因为用于对上汇报,语气一般比较谦恭;领导讲话稿面对的对象一般是本单位或本级的干部职工,为了推动某项工作落实,语气则显得比较强硬一些。

三、关于汇报材料转换成领导讲话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注意转换角色身份,找准自身定位,能从汇报人变成了主讲人、领导者。

(二)要注意转换语气口吻,通过遣词造句,能由谦恭的语气变成要求命令的语气。

会议落实汇报材料 篇六

指挥部参建各单位:

为梳理在建项目进展情况、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指挥部定于2021年6月14日召开周交班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6月14日10:30分。

二、会议地点

指挥部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XXX领导、部门负责人

2.各参建单位(设计、施工、中心试验室、物贸)

四、会议主要议程

1.各项目部汇报在建项目进展情况、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

2.勘察设计单位汇报勘察设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3.指挥部各部门发言。

4.指挥部领导做指示。

五、有关要求

为提高会议质量,确保会议效果,请各单位认真准备会议材料。各单位汇报材料于6月13日17:00前报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并将存在问题,按照问题库格式(格式详见各单位邮箱),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后,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签字、盖章,将扫描件及电子版报工管部邮箱。(各单位发言控制在5分钟内,材料要直击要害、力求管用实用、杜绝空话套话、言之无物)。

视频调试时间:6月13日,18:00--19:30

视频调试联系人:XXXXXXXXXXXXXXX

联系人:XXXXXXXXXXXXXXX

工管部邮箱:XXX

附件:1.统一封面

2.各项目汇报材料模板

会议落实情况报告 篇七

第二条政务督查工作是推动区领导决策部署、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的重要手段,按照区政府领导授权原则,以调查了解和反馈情况为主,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成员单位、市属驻翔单位以及各相关单位(以下统称“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条全区政务督查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成立区政府督查室(依托区政府办法制与督查科开展工作),具体承担对各级行政机关督查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及综合汇总,同区重大项目综合督查组办公室、区监察局、区效能办、区委办督查科形成协同合作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各级行政机关是具体督查事项的承办机构。各承办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政务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本单位政务督查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承办科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各承办单位办公室(综合科或秘书科)的主任(科长或负责人)为政务督查工作联络员,负责与区政府督查室日常对接、协调。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五条政务督查工作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关注热点为中心,积极探索政务督查工作内在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完善长效机制,强化工作手段,在全区形成全员参与、分工协作、狠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提高政务督查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提高行政效能。

第六条政务督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督查原则。坚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开展督查工作,切实履行督查工作职能。

(二)重点突出原则。坚持以点带面、分清主次,抓好抓实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工作、重点问题的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保证重点工作顺利推进,重点问题妥善解决。

(三)实事求是原则。要从工作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反映情况要做到数据详实,内容全面、客观准确,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处理问题公道正派,不循私情。

(四)务实高效原则。把促进工作落实作为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使督查事项落到实处。

(五)分级负责原则。各级行政机关对于自身工作任务,自行督办落实,并按要求上报;对于重大问题或重点工作,实行区政府办牵头督办。

(六)分工协作原则。坚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整体协作的原则,及时将督查事项下达到承办单位。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督查事项,督查部门要明确各个承办单位的分工和职责,做好协调服务,形成落实合力,提高落实效率。

第三章政务督查范围与职责分工

第七条政务督查的范围包括:

(一)区政府领导批示督查件的落实情况。

(二)区政府领导对群众来信的重要批示、要求办理的落实情况。

(三)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区长办公会议纪要、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区政府领导在基层检查、调研时作出的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四)《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重要文件的落实情况。

(五)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落实情况。

(六)市、区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落实情况。

(七)区政府领导及市政府督查室交办的其它政务督查事项。

第八条区政府办督查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办是全区政务督查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领导授权,实行区政府办主任、分管副主任负责制,采取分级负责、统分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工作。

(二)区政府督查室作为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综合机构。主要督查职责包括:区长批示督查件的落实情况;区长对群众来信的重要批示、要求办理的落实情况;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区长办公会议纪要、区长召集的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区长在基层检查、调研时作出的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重要文件的落实情况;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落实情况;市、区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落实情况;区长及市政府督查室交办的其它政务督查事项。

(三)区政府办确定的,为各副区长(含副巡视员,下同)服务的联系秘书具有相应的政务督查职责,其主要督查职责包括:副区长批示督查件的落实情况;副区长对群众来信的重要批示、要求办理的落实情况;副区长召集的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副区长在基层检查、调研时作出的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副区长交办的其它政务督查事项。

第九条政务督查工作联络员的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与区政府督查室的联络工作,协调、落实区政府督查室交办的督查事项。

(二)及时上报本单位承办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形成承办书面材料上报区政府督查室。

(三)按要求及时报送、反馈本单位承担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四)负责上报各项督办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和对策。

(五)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本单位政务督办工作的做法、经验、先进事迹。

(六)负责落实区政府督查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政务督查工作联络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联络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求真务实、卓有成效地做好联络工作。

(二)联络员要根据督办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三)各级行政机关接到督办通知后,要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时办结的,联络员应及时向区政府督查室报告,说明原因及下阶段工作安排,经同意后,按照新的要求办理落实。

(四)督办事项反馈以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附电子文档(可拷盘或发电子邮件)一并报送区政府督查室,重要工作必须以正式文件报送。

第四章政务督查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区长批示件督查件、区长对群众来信的重要批示,根据批转对象分为一类批示件(对象为副区长)、二类批示件(对象为副区长并转各级行政机关)、三类批示件(对象为各级行政机关)。

上级领导批示件由区政府领导签署意见后,督查工作程序根据区长批示件督查程序或根据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督查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一类批示件的督查程序:

(一)立项。以区长批示件直接立项,加盖“区长批示件”专用章,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立项登记。

(二)交办。区政府督查室按照批示件要求及时拟定《区长批示件阅办单》(以下简称《阅办单》),连同批阅文件交联系秘书转呈各副区长阅处,并做好登记备案。

(三)承办。区政府办各联系秘书根据副区长阅处意见做好工作落实。

(四)呈报。副区长以《呈阅件》等形式将办理情况直接报区长,同时由其联系秘书送区政府督查室备案。

(五)归档。区政府督查室接到备案后,做好办结归档登记。

第十三条二类批示件的督查程序:

(一)立项。以区长批示件直接立项,加盖“区长批示件”专用章,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立项登记。

(二)会办。区政府督查室按照批示件要求及时拟定《阅办单》,连同批阅文件交联系秘书提请副区长在《阅办单》签署会办意见。副区长意见签署后,由其联系秘书将《阅办单》连同批阅文件交回督查室。

(三)交办。区政府督查室将《阅办单》连同批阅文件交承办单位办理,并做好登记备案。

(四)承办。承办部门在办理督查事项时,要确定经办人员,明确办理要求,抓紧认真办理。对于重大督查事项,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并负总责。

(五)办结。承办单位根据承办情况,草拟办理报告,经具体承办人、政务督查联络员、承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联系秘书、分管副区长会稿后,以函告件形式连同公文处理单报送区政府督查室;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及时说明原因。

(六)呈报。区政府督查室收到承办单位办理结果后,及时以《督查专报》或报告的形式,将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办理进度、完成情况及督办情况汇总向区长报告。

(七)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区政府督查室做好办结归档登记,以备查询、统计和考核。

第十四条三类批示件督查程序:

(一)立项。以区长批示件直接立项,加盖“区长批示件”专用章,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立项登记。

(二)交办。区政府督查室按照批示件要求及时拟定《阅办单》,连同批阅文件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并做好登记备案。

(三)承办。承办部门在办理督查事项时,要确定经办人员,明确办理要求,抓紧认真办理。对于重大督查事项,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并负总责。

(四)办结。承办单位根据承办情况,草拟办理报告,经具体承办人、政务督查联络员、承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联系秘书、分管副区长会稿后,以函告件形式连同公文处理单报送区政府督查室;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及时说明原因。

(五)呈报。区政府督查室收到承办单位办理结果后,及时以《督查专报》或报告的形式,将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办理进度、完成情况及督办情况汇总向区长报告。

(六)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区政府督查室做好办结归档登记,以备查询、统计和考核。

第十五条会议纪要及专项工作文件的督查程序:

(一)立项。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长召集的区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的重要工作任务以会议纪要立项;区长在基层检查、调研时作出的工作部署以专项工作文件立项。立项登记由区政府督查室负责。

(二)交办。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区长召集的区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的重要工作任务,由区政府督查室以正式通知形式下达相关承办单位。

(三)承办。承办单位按照区政府督查室通知要求,确定经办人员,明确要求,抓紧办理。对重大督查事项,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并负总责。

(四)办结。督查事项承办单位的办理结果须由承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发,并以函告件形式形式报送区政府督查室。

(五)审核。接到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报告后,区政府督查室应认真审核督查事项是否办结,事实是否清楚、意见是否统一、办理是否得当、结论是否明确、文稿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要求,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办,且办理期限不予顺延。

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区长召集的区政府专题会议以及区长在基层检查、调研时作出的工作部署等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报告由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审核。

(六)呈报。区政府督查室每月以《督查事项动态情况表》的形式,将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及督办情况汇总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七)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区政府督查室做好办结归档登记,以备查询、统计和考核。

副区长召集的区政府专题会议及副区长在基层检查、调研时作出的工作部署等督查事项的督查程序由联系秘书全程负责。督查程序可以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重要文件、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程序:

《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重要文件、区政府重大行政决定确定的重点工作,由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分解工作任务,以区政府办正式文件下达各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根据相应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七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查程序:

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由区政府督查室按照《翔安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督查。

第十八条本办法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规定的各类督查事项的承办单位,超过《阅办单》确定的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仍未办结督查事项的,区政府督查室可以启动督办程序。

第五章政务督查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对下列情况由区政府督查室请示区政府同意后,给予表彰。

(一)对落实督查工作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

(二)对于在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得到区长批示,给予高度肯定和赞许的。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成绩突出的。

第二十条对下列情况由区政府督查室请示区长同意后,在全区范围内发出《督查通报》,给予通报批评。

(一)超过《阅办单》确定的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仍未报送办理情况,且不能说明原因的。

(二)对于同一事项经区政府督查室连续3次督办仍未按要求办结的。

(三)全区挂牌督办事项在规定期限内未摘牌的。

(四)办理回复不实事求是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二十一条对因落实不力,造成工作失误、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区政府督查室可提请区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行政问责。

第二十二条政务督查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凡当年内被区政府表彰或被通报批评的单位,由区政府督查室将相关材料送区效能办,区效能办将按照绩效考评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六章政务督查机制建设

第二十三条各级行政机关要重视和加强政务督查联络员队伍建设,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务督查工作,健全和完善政务督查信息网络,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授予必要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权力,安排工作人员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参与有关活动。

第二十四条承办单位应根据其工作职责,认真办理所承办的督查事项。承办单位涉及多个部门的,主办单位应主动与协办单位衔接、协商,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若双方意见不一致,主办单位应及时提请区政府督查室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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