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地位和作用的不断加强,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力越来越成为影响一个国家国际竞争力的关键。这里是小编编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国际贸易服务论文(8篇),仅供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服务贸易论文范文 篇一
【摘要题】服务贸易
【关键词】全球化/服务贸易/中国经济
一、全球化进程中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经济全球化首先表现为贸易与市场的全球化。各国的商品不仅在本国,而且在国外与本国及其他国家的竞争者进行竞争。这种竞争最初是在有形商品之间展开的,随着经济与贸易的不断发展,进而在无形商品之间展开。贸易的全球化首先是货物贸易的全球化,然后才是服务贸易的全球化。在全球化过程中,服务贸易的发展有其不同于货物贸易的独特趋势。
(一)服务贸易发展的加速化趋势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各国政府逐步放宽了对服务贸易的限制,国际服务贸易得到了迅速发展。1970年,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仅为710亿美元,而1999年则高达13400亿美元,29年间增长了17.8倍,年平均增长率为10.7%,不仅高于同期世界GDP的平均增长率,而且高于同期世界商品贸易出口额的年平均增长率。服务贸易的增长不但快,而且还有不断加速的趋势。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例,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约为20%,但在90年代则上升到25%左右。从各国国内的情况来看,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不断上升。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世界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的比重就一直在60%以上。1996年,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全世界平均为63.5%,其中,发达国家已经达到79%,中等收入国家为53%,低收入国家则达到37%。所有这三类国家服务业所占的份额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都增长了5~10个百分点(高文书,2002)。
(二)服务贸易发展的高科技化趋势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不断推进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际服务贸易也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呈现出知识化和高科技化特征。目前,国际高科技领域发展最快的是以计算机、通信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IT)产业,而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中心及发展的方向则是软性化的服务。如果我们考察服务业的分类目录,就会发现服务业是高新科技产业化的主要领域。在服务业的各子目录中,很多产业都是目前技术水平发展变化最快的行业。由于世界服务贸易以高新技术为载体,服务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在当今世界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过去十年中,许多新兴服务行业从制造业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服务经营行业,其中技术、信息、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发展最快。其他如金融、运输、管理咨询等服务行业,由于运用了先进的技术手段,也很快在全世界范围内扩大。高新科技的发展,不仅使得世界服务业的发展不断地高科技化,而且也使很多传统的产业和传统的服务都被高科技手段所武装,金融的电子化、商务活动的电子化、电信业务的数字化都体现了世界服务贸易的高科技化趋势。
(三)服务贸易发展的非平衡化趋势
世界服务贸易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其不平衡性也不断加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地区间的非平衡性发展。服务贸易的发展是和经济发展的水平紧密联系的,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也呈现出明显的地区性不平衡。世界服务贸易一直是以发达国家为中心而发展的,欧盟是世界上服务贸易额最大的地区,该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专业化强,与经济的拟和程度高,而且一直是服务贸易的净出口地区,其服务贸易的进出口额占世界的比例一直在40%以上。亚洲地区仅次于欧盟,服务贸易额占世界总额的比例位居第二,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比例在20%左右。而且,由于中国、韩国、中国台湾、新加坡及中国香港的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亚洲地区的比例还在不断上升。但是,由于亚洲地区除日本外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的总体发展水平不高,服务贸易中进口大于出口,是服务贸易的净进口地区。北美地区则恰恰相反,由于该地区国家少,虽然服务贸易总量不如亚洲,但由于美国和加拿大都是发达国家,经济与贸易发展水平比较高,因此该地区是服务贸易的净进口地区。
从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的国家排序来看,位居世界服务贸易前列的国家大多是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额最大的前10名国家和地区中,只有我国的香港特区位列其中。1997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进口额排在前20位的国家和地区中,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仅有中国香港(分别列9、13位)、韩国(分别列14、9位)、新加坡(分别列12、18位)、中国(分别列16、14位)和中国台湾(分别列19、12位)。美国长期以来一直是世界最大的服务贸易进口国和出口国,1996年美国服务贸易额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17.6%(见表1)。
1990年、1995年和1996年,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额分别为6586.73亿美元、9056.51亿美元和9351.28亿美元,分别占世界服务贸易额的70.1%、72.0%和70.3%。与此形成明显对照的是,1990年、1995年和1996年,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额分别为2062.47亿美元、3503.33亿美元和3944.02亿美元,仅占同期世界服务贸易额的29.9%、28%和29.7%,可见,发展中国家占据的份额还相当小。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不平衡,不仅体现在世界市场的份额上,还体现在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存在大量逆差,而发达国家则有大量的顺差上(见表2)。由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发展远远跟不上本国市场对服务贸易产品的需求,因而存在巨大的贸易逆差。与此相反,发达国家则长期保持服务贸易的顺差。作为世界服务贸易超级大国的美国,虽然每年都有巨额的外贸赤字,但在服务贸易上却有大量顺差,是世界上最大的服务贸易顺差国。1996年美国商品贸易有1892.5亿美元的逆差,但服务贸易却有819.1亿美元的顺差2.部门间的非平衡性发展。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平衡性,不仅体现在总量方面,而且体现在结构方面(见表3)。从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比例来看,世界服务贸易的进出口额中,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所占的比重一直在60%左右,而电讯、建筑、保险、金融等其他服务所占的比重一般都低于10%(除了其他商业服务之外)。
数据来源:WTO秘书处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收支平衡表统计推算。
(四)服务贸易结构的优化趋势
二战以后,由于第三次产业革命,电讯、金融以及各种信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得以迅速崛起并快速进入服务贸易领域,从而使得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不断发生变化。原有的运输、旅游及其他服务中,运输服务比重下降,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信息服务业在新的科技浪潮的推动下,增长速度很快,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1970年,在世界服务贸易的构成中,国际运输服务占38.5%,国际旅游占28.2%,其他服务占30.8%。经过20多年的发展,这种结构已经发生变化。截止1996年,国际运输服务比重由38.5%下降到27.3%,国际旅游的比重由28.2%上升至31.9%,其他服务的比重由30.8%上升至40.8%(见表4)。1996年,全球运输业增长率为2%,旅游业增长率为6%,而金融服务、电信服务业的增长率则达到7%,增长速度方面的差异正体现了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优化趋势。
(五)服务贸易壁垒的隐蔽化趋势
由于服务贸易的特殊性,关税保护方式并不适用于对服务贸易的保护。但是,由于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要求,各成员国必须加快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于是,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业,各国纷纷采取非关税壁垒措施。M.J.Trebilcock和R.Howse(1995)把各国所采用的服务贸易壁垒分为四类:1.直接明显的歧视性壁垒,即直接针对服务业的明显的贸易壁垒,如电视和广播中对国内内容的管制、外国人建立和拥有金融机构的限制等;2.间接但明显的歧视性壁垒,指不是专门针对服务业但明显歧视外国人或要素在国际间流动的贸易壁垒,如对移民以工作为目的的暂时入境的限制、向国外付款和支付的限制等;3.直接但明显中性的贸易壁垒,即对国内外单位和个人都限制的服务业管制,如电路和电信的管制等;4.间接但明显中性的壁垒,指并非针对服务业,也并非针对外国人的壁垒,如国内标准、职业服务中的许可证、文凭或凭证规定等。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签署之后,上述第一种与自由化趋势明显相背的壁垒已经被限制或者被要求逐步取消,使用的余地不大。第二种壁垒也由于其明显的歧视性,其作用也受到限制。因此,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主要在第三、第四种不太明显的方式上下功夫,比如制定一些不利于外国竞争者的行业标准;政府在安排服务支出的时候,优先考虑本国企业;对本国服务出口实行隐蔽性补贴、减免税等,这些做法都体现了服务贸易壁垒的隐蔽化趋势。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业发展滞后,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较低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不重视发展第三产业,导致服务业的发展滞后于经济的发展。我国服务业的发展不仅落后于其他产业,而且落后于其他国家。从1990~1998年,以当年价格计算,我国服务业的增加值增长幅度很小,1990年服务业的增加值占GDP增加值的31.3%,而八年之后的1998年这一比例也只是32%。如果以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则服务业的增加值占GDP增加值的比重在此期间不仅未升,反而有所下降,1990年为31.3%,1998年为28.3%。
我国服务业的发展与其他国家相比也明显落后。1998年,我国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是32%,美国则是70%,中国不足美国的一半。1993年,低收入国家、中等收入国家、高收入国家的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是38%、51%和65%,即使和低收入国家相比,我国服务业的比重也明显偏低,甚至达不到低收入国家1970年33%的水平。(注:黄胜强,《国际服务贸易多边规则利弊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如果和平均收入与中国相近或者比中国更低的国家相比,中国的服务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也是比较低的。1998年,按购买力评价汇率计算,中国的人均GDP为3320美元,服务业的比重是32%,而人均GDP和我国相近的国家的情况分别是:约旦,服务业比例为50%;牙买加,服务业比例为58%;摩洛哥,服务业比例为54%;菲律宾,服务业比例为52%;印度,服务业比例为45%。(注:华而诚,《论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地位》,《经济研究》2001年第12期。)
(二)服务业出口有限,与我国的经济及贸易地位不相符
衡量一个国家服务贸易的国际地位有两个指标:一是各国服务贸易出口额的世界排序;二是一国服务贸易出口在世界市场上的占有份额。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数据,1995年服务出口额居世界前三位的国家分别是美国、法国和德国,出口额分别为1895亿美元、960亿美元和805亿美元。中国居第16位,出口额仅为184亿美元,不及美国的1/10。1999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排名从1995年的第16位上升到第14位,但与主要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从各国服务贸易额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比例来看,欧盟是世界上服务贸易出口最多的地区。2000年,欧盟的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额的50%左右,其次是北美,占20%左右。从单个国家来看,美国是服务贸易的超级大国,其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的比重达18%,之后依次是英国、法国、德国和意大利,分别占7.6%、5.9%、5.7%和4.8%。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的大国,进出口总额在世界排名第7位,但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额却仅排在第14位。2000年,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为266亿美元,仅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额的2%(见表5),这与我国的贸易大国地位不相符合。
另外,从各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占本国总出口额的比重来看,大部分发达国家均在20%以上,其中西班牙和奥地利分别达到33.1%和34.5%。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额仅占出口总额的12%,可见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滞后于一般商品贸易。
(三)服务业结构不合理
我国服务贸易不仅发展相对滞后,而且结构也欠合理。从表6可以看出,在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行业结构中,所占份额最大的前三项依次是旅游、其他商业服务和运输。这样的结构,表面上与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结构是一致的,但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中旅游所占的比例过大,1997年、1998年分别占到49.12%和52.38%。1996年,世界旅游服务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的比例为31.9%,可见我国服务贸易出口过分依赖旅游业的出口。与旅游业相反的是,我国运输服务业的出口比例又远远低于世界水平。1997年和1998年,我国运输服务业的出口仅占服务贸易总出口额的12.08%和10.04%,1996年这一数据的世界水平是27.3%,是我国的两倍多。另外,由于我国旅游及运输业之和已经占服务贸易总出口的60%以上,其他服务贸易出口所占的比例相对比较低,如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专利服务等的出口比重与世界相比明显偏低。从服务贸易进口的行业结构看,运输和旅游依然占总进口份额的60%以上,其各自所占份额大致相当,分别为30%多一点。从进出口总体行业结构对比中可以看出,我国出口依然以劳动密集型出口为主,进口以知识、技术、资本密集型为主。在出口方面,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较快,在出口份额中的地位有所上升,但与其在进口份额中所占比例相比,仍然偏低,处于比较劣势状态(见表6)。
(四)服务业缺乏比较优势,竞争力不强
比较优势指数(comparativeadvantageindex,CAI),也称净出口比率(netexportratio,NER),是行业结构国际竞争力分析的一种工具,总体上能够反映出计算对象的比较优势状况。其计算公式为:NXij=(Xij-Mij)/(Xij+Mij),其中,NXij为比较优势指数,Xij为i国家第j种商品的出口,Mij为i国家第j种商品的进口。比较优势指数取值范围为[-1,1],当其值接近0时,说明比较优势接均水平;大于0时,说明比较优势大,且越接近1越大,竞争力也越强;反之,则说明比较优势小,竞争力也小。如果NXij=-1,意味该国第j种商品只有进口而没有出口;如果NXij=1,意味该国第j种商品只有出口而没有进口。
康承东(2001)根据比较优势指数计算公式计算了我国1997年和1998年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指数。从比较优势指数分析来看,1997年和1998年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指数分别为-0.1043和-0.0928,均呈现出负数状态,表明这两年中,我国对外服务贸易在整体上处于比较劣势,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较弱。从行业上看,两年中比较优势指数均大于零的只有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而一向被认为属于劳动密集型的运输和建筑服务的比较优势指数也呈负数状态。
三、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思路
(一)应该增强政府在支持和保护服务贸易发展中的作用
在这方面,美国的经验值得借鉴。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就已经认识到,美国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已从商品领域转向服务领域,扩展服务出口对美国实现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的宏观经济目标极为重要。而当时,美国服务出口面临各国设置的重重壁垒。于是,美国政府开始了旨在促使外国开放服务市场,为其服务出口提供动力和保障的一系列努力。在对内政策方面,美国政府主要通过宣传、立法、设立专门机构等手段,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机制,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对外贸易法》首次提出,国际贸易既包括商品贸易,也包括服务贸易。该法案第301条款授权总统对阻碍美国商务扩张的外国进行报复。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贸易与关税法》,1988年又通过了《综合贸易与竞争法》,这两个法案都把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并列作为扩大出口的两项内容,同样适用301条款和超级301条款。1994年,“乌拉圭回合”结束不久,美国政府就制定了新的对外贸易法案——《乌拉圭回合协定法》,不仅重申了以前法案的规定,而且对外国政府的“不公平”、“不合理”贸易措施作了扩大解释,将外国政府对美国产品和服务进入其市场的机会产生“限制性影响”的措施也包括在内。该法案还规定,美国贸易代表在鉴别外国政府措施的限制性影响时,应考虑美国产品和服务的国际竞争地位和出口潜力,并在有关调查及制裁情况的半年报告中,说明这一程序使美国产品和服务出口机会增加的程度。除了上述综合性法案外,美国政府还制定了十分广泛的行业性法律法规,如1978年的《国际银行法》、1984年的《航运法》、1995年的《金融服务公平交易法》、1996年《电讯法案》等。
美国的所有有关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都体现了保护本国市场、限制外国竞争者的目的,它们为美国政府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所采取的各种行动寻求法律基础。在对外行为方面,美国凭借其强大的政治和经济实力对别国施压,以达到自己的要求。在多边关系领域,美国始终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热心推动者,致力于建立一个类似于GATT的全球性规则。《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与美国在这方面倾心推动是分不开的。在区域关系方面,美国积极与加拿大、墨西哥进行自由贸易谈判,先后签订了《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把实现区域内服务的自由流动作为重要内容,并由此为其服务出口带来了切实利益。在双边关系领域,美国在1975~1988年间,曾11次援引贸易法301条款处理双边服务贸易争端,涉及航空运输、海上运输、广告、广播、电影发行、建筑与工程、保险等部门,如迫使日本、韩国等国开放保险市场、建筑市场等。为了促进和扩大服务出口,美国政府其他许多部门,如商务部、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财政部、运输部、国务院、旅游管理局、进出口银行、国际开发署等,与服务业企业密切合作,为其提供有关市场、外国经贸法规等信息和咨询服务,并牵线搭桥,帮助企业与外商接触,积极开拓市场。
综上所述,美国政府对其服务贸易的干预是广泛而深入的。美国的经验说明,在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尤其在服务贸易发展的初期,政府行为的有效介入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它可以起到保护新生、促进成长、形成优势的重要作用(程大中,2000)。要发展我国的服务贸易,政府必须担负起相应的重要责任。
(二)加快服务业对内开放的步伐
加快服务业的对内开放,意味着打破原有的封闭状况,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进入和退出。长期以来,我国服务业部门如电信、银行、保险等,具有很强的垄断性,这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公平竞争秩序,而且导致服务业创新不足、效率低下和竞争力缺乏。这些行业也是我国加入WTO谈判中,主要缔约方要求我国开放呼声最高的部门。在这种条件下,服务业的大幅度开放和外资的大规模进入势必对国内服务业造成严重冲击。因此,在服务业全面对外开放的同时,必须实行对内开放,降低国内市场的垄断程度,适当放宽对内资企业的审批标准,允许国内有条件企业投资这些行业,通过充分的国内竞争来鼓励创新,提高国内企业的效率和国际竞争力,为我国服务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创造条件。
(三)加强服务贸易立法,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
在西方发达国家以及中国香港、新加坡和韩国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发展服务贸易和开放服务市场方面都有一套严格的法律规定。因此,我国应加强有关服务业的立法工作,按照GATS的有关规定,制定统一的《服务业外商投资法》。当外资服务业对国内服务业造成重大损害或有损害威胁时,能按照法规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手段,如服务进口保障、国际收支平衡的例外等。另外,对于我们已经承诺开放的服务领域的现行立法,应该按照GATS的规定进行全面的审核和修改。对那些已经承诺开放但尚未立法的服务领域,应按开放的程度、开放的时间进程等做出统筹安排,避免出现立法上的无序现象。超级秘书网
(四)积极进行服务产品结构的调整
加入WTO,开放我国的服务市场,有利于我国融入世界经济与市场体系,参与新一轮世界范围内产业结构的调整。服务业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日臻成熟,正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结构调整和优化。我国应积极参与世界性的服务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国内产业结构,促进我国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五)健全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加强国家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
由于服务贸易涉及的行业广泛,而且服务业企业的经营活动需要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比较完善的产业体系,所以发展服务贸易不是单独的行业、部门和企业所能办到的。我国应迅速建立一个权威性的服务贸易宏观管理和对外开放协调机构,从战略角度制定出中、近期的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战略和策略。这个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国服务出口的政策、法规和战略;负责与国外进行多边或双边服务贸易谈判;监督国家给予服务出口企业的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统计和掌握国际、国内服务贸易的基本数据和市场状况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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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黄胜强。国际服务贸易多边规则利弊分析[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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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论文范文 篇二
关键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对外投资
根据WTO分类,服务贸易包括过境交付、消费者移动、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四种方式,即服务贸易竞争力应指一国服务业出口和对外投资能力。因此,通过运用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计算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显性比较优势指数等来评价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至少忽略占很大比例的商业存在模式的服务贸易。因此,较全面评价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还应考虑服务业对外投资及由此引发的商业存在模式的服务贸易。本文旨在通过比较中美跨境和商业存在模式(某国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对外国公民的服务销售模式)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以期为中国鼓励服务业对外投资而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出建议。
中美总体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
为全面比较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笔者对两国跨境模式(BOP模式)和商业存在(附属机构模式-ForeignAffiliatesTrade)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进行比较(见表1)。
表1显示,1996年,美国FAT模式服务贸易总额首超BOP模式,2005年是后者的1.3倍;2002年,顺差额首超BOP模式,2005年是后者的2倍多。中国BOP模式服务贸易总额远低于美国,且处于逆差地位,即中国跨境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远弱于美国。
因中国整体对外直接投资严重滞后,所以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及FAT模式服务出口也很滞后、竞争力极其薄弱;FAT模式服务进口方面,即在中国境内的非金融类服务业外国附属机构境内销售收入,2005年总计739.74亿美元,2006总计913.2亿美元,远远低于美国水平。总体而言,中国在FAT模式服务贸易方面处于明显竞争劣势。
中美双边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及服务业FDI比较分析
为深入分析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笔者分析中美双边服务贸易(见表2)。表2显示,无论是BOP还是附属机构模式的双边服务贸易,中国竞争力均远远落后于美国,特别是附属机构贸易模式,中国更显薄弱,2005年逆差额2倍多于BOP模式。
无论是总体还是双边服务贸易额,美国两种模式均处于竞争优势,且FAT模式强于BOP模式;中国两者均处于劣势,且FAT更劣于BOP模式。鉴于FAT模式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形式和趋势,所以需对FTA模式的来源——服务业FDI进行比较(见表3、4、5)。
表3、4、5显示,无论是服务业FDI总额,还是双边服务业FDI额,美国都远高于中国,使得美国FAT模式服务贸易发达于中国。美国服务业FDI处于净流出地位,而中国处于净流入地位,故美国FAT模式服务业处于竞争优势,而中国处于竞争劣势。
美国鼓励服务业FDI的政策
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表明,某国服务业FDI对其服务贸易竞争力,特别是对占主导地位的FAT模式的服务贸易竞争力具有显著正向作用。因此,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薄弱的中国应借鉴美国经验,通过促进服务业FDI来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一)重视国内服务产业发展,并重点进行产业培育
美国服务贸易和对外投资之所以发展迅速,与其国内发达的服务业分不开。服务业已是美国经济中最庞大、发展最快的部门。美国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措施很多,较有特点的是:
主要通过宣传、立法、设立专门机构等手段,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和管理机制,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健康、迅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为使国内服务产业发展服从服务贸易全球战略发展的需要,适度放松反垄断限制。注重国防工业,特别是军民共用技术对国内相关服务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确定重点服务产业并保持其竞争优势。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特别是自实施“国家出口战略”和“服务先行策略”以来,其服务贸易和投资的产业发展重点愈益清晰,即将促进重点放在具有强大竞争优势的旅游、商务与专业技术服务(包括环保、能源等)、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教育服务、影视娱乐、电信服务等领域,并由商务部分别与能源部、环境保护署、卫生部、教育部等相关机构及行业协会组成专门小组,采取针对性促进措施。
(二)加大人力资本和研发投入,创造并保持服务业竞争优势
随着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人力资本/技术密集型已成为服务产业的主要属性,人力资本/技术对保持服务贸易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高水平的教育投入和人才的引进,为美国带来丰裕的人力资本,美国已拥有世界上人数最多、最具优势的科技人才队伍,促使为美国服务贸易提供竞争优势的产业基础持续得到发展,发达的服务业又反过来促进和扩大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形成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使得美国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保持优势地位。
为争夺国际市场,使美国跨国公司在与国外公司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美国政府充当为其跨国公司在研发方面保驾护航的角色,如制订出一定的科研计划,采取各种措施推动跨国公司科研与开发的发展;通过延长跨国公司研究与实验机构的课税减免,来鼓励跨国公司进行科学研究,推动新型科技产品的开发,以便使美国的跨国公司能够在技术上领先别国,从而为跨国公司提供创造和发挥比较优势的机会和手段,增强美国跨国公司国际竞争力。
(三)提供资金扶持与援助,为跨国公司提供“基础支持”
利用各种渠道和机构对私人对外直接投资提供资金扶持和援助是美国政府的一贯政策。
金融支持。美国进出口银行的对外货款业务中,有两项贷款是专门支持跨国公司向外直接投资的:开发资源贷款和私人对外直接投资贷款,即对跨国公司给予贷款,帮助扩展业务,提高在国外的竞争力。1971年成立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主要有两项业务:为海外投资企业提供投资保险和对私人投资者提供融资活动。
因中小企业开展海外投资面临更多风险,所以应更重视对其开展海外投资的鼓励和保护。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就日益重视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如建立小企业发展中心,对高科技小企业提供资金援助及实行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等。
税收支持。税收政策是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而提供税收优惠则成为政府鼓励私人资本进行跨国投资和经营的重要手段,也是美国政府鼓励和支持公司向国外扩大投资的重要工具,如除与许多国家在双边协议避免双重征税外,还通过分类的综合限额税收抵免、延迟纳税制度、在税收协定中不列入税收饶让条款、经营性亏损结转制度、在进口关税减免制度、国外投资收入优惠税率等方式鼓励和促进企业开展海外直接投资。
设立扶持企业海外投资的政府性基金。如“TDA基金”作为政府资助私人海外直接投资的方式之一,其主要职能是通过资助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定向考察、特许培训、商业研讨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技术辅助等,增强美国公司的对外竞争力,帮助美国公司获得海外商机。其中,资助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费用约占美国贸易发展署整个预算的77%。
(四)建立海外投资保障制度,保障跨国公司对外投资
美国于1948年首创官方海外投资保证制度;1969年,美国再次修订《对外援助法》,规定设立直属国务院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PIC)。1971年1月,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正式开业,从此确立沿袭至今的由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管理海外投资保证业务的体制,即海外投资保证制度,对美国的私人对外直接投资承担特别风险和综合风险保险,如禁兑风险、征用风险、政治暴力风险,大大减少企业海外投资风险,促进跨国投资事业的发展。
(五)为海外投资者提供系统、完善、可靠的信息服务,以降低投资风险
美国政府主要通过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内特别机关驻外使领馆所设的经济与商业情报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等机构形成的信息网络为企业提供从项目考察设计、论证到组织实施全过程的信息咨询服务等来实现对投资者的情报服务。
(六)与企业密切合作,注重务实性、技术性促进措施
美国商务部等主要贸易促进机构除注重通过立法、设立专门机构等手段,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和促进机制,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健康、迅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外,特别注重与企业间密切合作,更多地应用深受服务出口和投资企业欢迎的务实性、技术性促进措施:如大量通过派出政府与企业联合商务团组,包括利用类似于召开美中商贸联委会等双边贸易协商方式开展游说与促进工作,以及举办各种商务对接、商务会议、展览等商务促进活动,帮助企业寻找商机;针对服务出口和投资不同于商品的不同特点,举办大量技术性、务实性很强的专业培训活动,帮助分析出口和投资目的地国家的市场和投资做法、消费趋势及习惯等,以帮助中小服务企业提高服务出口和投资技能等。
(七)改进跨部门合作及与各州的合作,提高促进与服务效率
1994年后,美国贸易促进协调委员会专门组成由各部门专家组成的服务业出口工作小组,主要集中进行跨部门合作与协调:数据采集与分析;共同确定为推动促进工作所必须的各服务行业的专业技术与专家人选;研究建立与民间企业最为有效的联系与沟通办法;共同制定在传统市场和新兴市场的出口促进活动计划与方案。由于服务贸易涉及面很广,有许多州的法律在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规定与双边谈判或多边谈判存在矛盾,因此,“国家出口战略”还要求联邦政府与各州及地方政府官员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结论
通过比较分析得出,中国无论是在BOP模式还是FAT模式服务贸易上均处于劣势地位,且后者的劣势更为明显;而美国服务业对外投资发达对其服务贸易,特别是FAT模式服务贸易国际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此,中国应把握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特别是服务产业国际转移和FAT模式服务贸易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通过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产业、丰裕人力资本和科学技术等高级生产要素、确定重点服务产业并实施战略性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企业海外投资综合服务网络、建构各级政府、行业、企业充分合作、协调互促的服务产业出口和海外投资促进体系等,以推动中国服务产业海外投资,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郭根龙,服务贸易自由化和竞争力[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中国商务部服贸司。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M].中国商务出版社,2007
3.中国商务部服贸司。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M].中国商务出版社,2008
4.李敏,美国、法国、日本鼓励对外投资税收政策比较[J].涉外税务,2006(8)
国际贸易服务论文 篇三
(一)按照本条件评审合格并获得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聘任与工资待遇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二)高级国际商务师技术资格适合于从事国际商品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国际商务运营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并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学历、资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资格:
1、获博士学位,取得国际商务师资格并从事国际商务工作两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取得国际商务师资格后从事国际商务工作四年以上或取得外经贸类经济师资格后从事国际商务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其它类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后从事国际商务工作六年以上;
3、获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本科毕业取得国际商务师资格后从事国际商务工作五年以上或取得外经贸类经济师资格后从事国际商务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其它类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后从事国际商务工作七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考试取得国际商务师资格后受聘担任国际商务师五年以上或考试取得外经贸类经济师资格后从事国际商务工作七年以上,考试取得其它类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后从事国际商务工作八年以上;
5、其它专业人员取得国际商务师资格后受聘担任国际商务师五年以上或取得外经贸类经济师资格后从事国际商务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其它类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后从事国际商务工作八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获国务院外经贸业务主管部门业务嘉奖者,或获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业务嘉奖者(以文件或证书为准)。(2)进出口总额两次(含)以上超过全国年度排名500家,全年合同额、完成营业额两次(含)以上超过全国年度排名50家外经公司的企业法人代表及主要业务负责人。
(三)信息交流与处理能力
1、熟练运用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晋升高级职称外语A级统考合格,或符合闽人发]184号文规定的免试条件。
2、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国际商务信息、数据的收集、处理或交换,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或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
三、评审条件
(一)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地掌握必备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包括:宏微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商法、营销学原理、财务管理。
2、各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还应具备以下专业理论知识,并在某一方面有较深入研究:国际商品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实务、商品学、国际贸易保险、国际贸易运输、国际贸易地理、跨国公司、商检、海关业务。国际服务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实务、国际投资学、国际技术贸易、国际招标、商品学、国际贸易保险、国际贸易运输、国际贸易地理、商检、海关业务。国际经济合作:国际经济合作原理、国际经济关系概论、国际金融实务、国际投资学、国际租赁、国际工程承包业务、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国际经济援助、国际税收、国际贸易运输、国际贸易地理、跨国公司。国际商务运营:国际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合作实务)、跨国公司、国际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管理信息系统。
3、能跟踪本专业技术发展前沿,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并根据国民经济和技术发展的需要,提出新的任务和课题。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
1、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丰富的国际商务工作实践经验,解决过国际商品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劳务输出入、国际租赁、国际商务调研与咨询、国际贸易仓储与运输、援外项目、受援项目、双边或多边经济合作、国际工程承包、国际投资、国际贷款、国际商务运营等某一专业工作中关键性问题。
2、透彻了解涉及本专业岗位的国内外法律、政策、规定、规章、标准、惯例的基本内容,并结合工作正确熟练运用。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参与组织重大项目实施或进行国际商务活动过程中,妥善协调本单位、本部门及合作方等方面的关系。
4、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与决策能力,为外经贸行业或本单位、本部门国际商务方面的业务改革、业务发展提供过决策依据。
5、具有指导国际商务师工作或研究生学习的水平,指导或审定过国际商务师的工作成果报告或研究生的论文。
6、在担任国际商务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国际商品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劳务输出入、国际租赁、国际商务咨询、国际贸易仓储与运输、援外项目、受援项目、双边或多边经济合作、国际工程承包、国际投资、国际贷款等)谈判,或为主参与重大项目谈判;(2)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或为主参与重大项目实施;(3)作为主要业务骨干参加过地市级以上政府代表团进行国际商务活动;(4)主持或作为主要业务骨干参与制定、编写过有关国际商务工作的地区、国别政策或国家法令、法规、规章等;(5)部级、省部级研究项目的主要参加者;(6)承担过省部级研究项目,在其中一项中担任某一子课题的负责人,或二项以上主要参加者;(7)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制定、编写外经贸行业或本单位中长期的发展计划、战略、规划;(8)三年以上完成所在单位外经贸任务的组织者或主要参加者;(9)负责(或作为主要业务骨干参与)组建过境外子公司;(10)主持或为主参与办理过反倾销案件,大宗或疑难索赔案件;(11)担任经济贸易仲裁员,主持并实际办理过十个以上的案件;(12)主持(或作为主要业务骨干参与)过大批量进出口货物仓储与运输项目管理;(13)为上述十二类国际商务活动提供准确、及时、系统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一次以上。
(三)业绩与成果
1、在担任国际商务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撰写出版过较高专业水平和应用价值的著述(3万中文字以上),或翻译出版过具有参考价值的译著(5万中文字以上);(2)在CN刊号的刊物或国际学术刊物(不含摘要)上发表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二篇以上;(3)在省部级认定的内部发行刊物上发表较高水平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报告三篇以上;(4)在国际商务工作中独立完成的分析、预测、开发、运营等方面的专业报告或论文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有二篇经专家评审、论证具有较高水平和应用价值。
3、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两年均为称职以上。
四、附则
1、本评审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由高级国际商务师评审委员会进行的论文答辩考察认定。
2、本条件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3、完成外经贸任务是指完成进出口、工程承包、经济合作、商品或劳务市场开拓等本单位专业工作。
5、研究成果的主要贡献者是指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或在研究过程中直接参与对关键或疑难问题的解决,并作出重要贡献;或直接参与实施、应用和推广,并解决重要技术难点。
6参与的研究项目及提供的论文、专著、报告、译著等均应属国际商务专业范畴;撰写的论文、专著、报告或翻译著作等系指执笔人。
服务贸易论文范文 篇四
【论文摘要】 本文对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水平进行了测度,得出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水平总体偏弱,与发达国家差距甚远的结论。然后深入分析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 服务 贸易 竞争力 一、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在全球贸易和我国货物贸易强劲增长的状态之下,我国服务贸易也获得高速增长。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1917.5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2.1%。我国服务贸易总量上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然而从结构上来看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却是滞后的。2006年我国货物贸易总额超过1.7万亿美元,而服务贸易额仅有1928.3亿,只占货物贸易总额约11%,这个比重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目前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主体运输和旅游业这两大传统服务贸易项目。而在发达国家占据了服务贸易出口主体的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业新兴服务贸易行业在我国比重却非常低。 二、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1.进出口总额分析 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额在近10年稳步增长,从1998年的240.6亿美元增加到2006年的914.2亿美元,提高近4倍。服务贸易的国际地位也在显著提高,出口额排名从1997年15位上升到2006年8位。但是出口额占世界市场上的份额却非常小,2005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比重仅为3.1%。我国服务贸易始终处于大量逆差状况,贸易逆差从2000年的56亿美元一直增加到2011年的108亿美元,体现了我国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在全球趋于劣势。不过,2005年和2006年贸易逆差缩减,2006年缩减至89.1亿美元。虽然缩减幅度依旧不大,也体现了我国服务贸易随着出口增长幅度超过进口增长幅度逐步趋于改善, 比较劣势也并非一直衰退下去。 2.进出口行业结构 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行业,就旅游和运输两者相加就达到60%以上。我国新兴服务贸易项目出口比重非常之低,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业比重不超过3%,咨询服务业比重不超过10%,金融保险业比重1%都不到,近乎为零。而且这种传统服务贸易项目出口占主体地位的局面延续至今依然没有改变,反映了结构的极不合理。而且从服务贸易出口变化来看,传统服务贸易项目从20005年开始稳步上升,而新兴服务贸易项目却变化不大。 3.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系数分析 服务贸易竞争力系数(TC指数)计算公式:TC指数=(出口-进口)/(出口+进口)。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指数为负值,表明我国在服务贸易收支中一直处于净进口状态。在服务贸易中我国不具有比较优势,而是处于比较弱势状态。不过,从竞争力系数长期变化趋势来看,2011年数值为0.08,2005年数值减小至0.06,2006年进一步减少至0.05,这就意味着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水平在逐渐提高,但还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因为与原点还有距离。 综上所述,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水平虽然在逐步提高,而整体薄弱,发展滞后,出口行业结构又极不合理,以资源和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项目占主导地位的出口结构,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项目所占比例非常之低。 三、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影响因素及对策分析 1.国民收入水平 我国人均国民收入水平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有显著提高,但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导致消费结构偏低,对消费者服务的需求还不足。而服务需求不足,既抑制了进口需求,也制约了服务出口能力。人均收入水平提高依赖于一个国家整体生产效率,而生产效率提高又依赖于交易效率提高。一个国家需要创造好的制度和制订好的政策,保障交易效率提高,从而促进各行业专业化水平提高,进而促使生产效率提高和GDP稳步快速增长,从而使人均国民收入得以增加。 2.服务业的发展 服务业发展是服务贸易竞争力得以提高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国多数城市中的服务业基本是以传统商品零售业、餐饮、旅游等系列为主,其比重约占第三产业GDP的60%以上。建筑师、会计等事务所亟待发展,房地产、咨询、信息和广告等中介公司以及新型生产性服务业刚刚起步,投资、证券尚处于开发阶段,而文化产业则严重滞后。可见,我国目前服务业以传统行业为主体,新兴行业相对不足;自然资源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居多,知识、技术密集型行业居少。所以要发展服务贸易,首先需要从发 展服务业着手,而我国服务业有很多是具垄断性质,如金融、电信、铁路等等,由于政府规定了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的限制,即市场化程度的不足限制了竞争,从而阻碍了此类服务业的发展。服务业发展滞后导致专业化水平较低,从而对生产性服务需求不足。服务业只有加大市场开放程度,充分引入竞争,才能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3.货物贸易规模 服务贸易大致包括生产性服务、消费性服务和公共服务三类,其中生产性服务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体。生产性服务贸易很多是伴随货物贸易而产生的,如进出口信贷服务、国际货运服务等。所以只有货物贸易规模不断扩大,才会导致服务贸易需求增加。2006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虽位居世界第三,总量可观,然而货物贸易出口的层次较低,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出口商品所占的比重并不高。我国货物出口的50%以上是靠加工贸易方式来实现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80%以上是由外资企业完成的。货物贸易的低层次贸易限制对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的需求,限制新兴服务贸易的发展。 我们必须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提高交易效率,促进各行业专业化水平提高,从而提高人均收入水平,稳步进行消费需求结构升级,提高服务消费的比重;大力发展服务,加快服务业结构优化;继续逐步有序开放服务市场,消除产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只有各方面多管其下,中国的服务贸易竞争力才能得到切实的提高。 参考文献: 陈宪著:《国际服务贸易-原理·政策·产业》.立信会计出版社,2000年
国际服务贸易论文 篇五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与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有经济方面的,也有非经济方面的。它的经济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经济效率的影响。总的来说,服务贸易自由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经济效率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市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能够有更多的机会选择质优价廉的服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2)发展中国家能够进口经济发展急需,而本国又不能满足需求的生产,从而有利于解决生产发展与服务业落后的矛盾。(3)外国企业的竞争将迫使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企业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吸收国外先进服务技术与经验,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竞争能力,走向世界市场。(4)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发展自己具有优势的服务业,进口不具有相对优势的服务,从而促进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为发展中国家有优势的服务业出口创造更多的机会。
2.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由于发展中国家减少对服务进口的限制,短期内可能导致进口大量增加,造成国际收支恶化;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自由化的国际环境设法扩大自己的服务出口。由于能够采用优质价廉的进口服务,发展中国家有可能降低其物质产品的成本,提高质量,增强货物出口的国际竞争力,从而增加收入。同时,适度开放金融服务市场还将有利于外资的流入,改善国际收支状况。
3.对技术进步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1)服务贸易本身可以成为技术转让的渠道。由于技术进步往往首先发生在服务领域,这样就可以使发展中国家通过技术引进、咨询、培训及其他技术服务形式获得先进技〈WWW.PAOMIAN.NET〉术和其他信息。同时,服务业的外国直接技术投资也往往伴随着某些技术转让。(2)国际竞争的压力会迫使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加快技术进步,以提高竞争力,并由此带动其他部门的技术进步。当然服务贸易自由化也可能对技术进步产生消极影响,例如,一国过分依赖于外国的高技术服务就可能抑制本国在这方面的研究与开发。但一般来说,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技术进步影响是积极的。
4.对劳动就业的影响。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劳动生产率较低,劳动密集程度高,劳动力素质差,向其他部门转移较困难。因此,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使本国服务业和与之相关的物质生产部门的就业状况恶化,而且对发展中国家尚未成长起来的高新技术服务部门,如远程通信服务、法律专业服务、金融保险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等可能造成损害,从而影响这些服务业的发展与国内就业。但是随着服务进口与出口的扩大也可能增加一部分就业,特别是通过扩大劳务出口,能够缓解国内就业的一些压力。
5.对经济安全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对国家的经济独立性与经济的影响。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会削弱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独立性,其原因在于,首先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承诺会使发展中国家在一定程度上丧失部分经济决策的自,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某些至关重要的服务行业,如通信、金融和交通运输业等可能受到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控制和支配而损害东道国的。其次,外国服务的竞争可能会抑制发展中国家弱小的新兴服务业,特别是高新技术生产以及与之相关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使它们难以改善自身的产业结构,从而在高技术服务上依赖发达国家。(2)对经济发展稳定性的影响。经济发展的稳定性是与独立性相联系的,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高度的对外依赖都会影响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此外,服务贸易自由化还通过以下两方面增加经济的不稳定性:一方面,服务贸易自由化鼓励一国根据比较优势的原则发展自身具有相对优势的服务业,这就有可能增强某些发展中国家对某一单一服务部门的依赖,不利于这些国家形成对国际市场的应变能力;另一方面,银行业等金融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将使发展中国家的国内金融体系与世界金融市场联系在一起。一旦国际金融市场发生强烈动荡,将难免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造成冲击。例如,1997年7月从泰国开始发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很快就造成整个亚洲乃至全球金融市场的动荡。
6.制约因素的影响。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经济效益的影响是利大于弊,对经济安全的影响却是弊大于利。需要指出的是,发展中国家在权衡时不仅要做理论上的推理与分析,也要考虑到实际的制约因素,因为这些因素对发展中国家在自由化过程中的命运起着实质性的影响。
(1)国际经济环境的制约。服务贸易自由化能够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以提高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但是,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发展中国家出口竞争力最强的领域往往也是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最强的领域。因此,发展中国家由于出口竞争力的提高本应得到的利益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所抵消。发达国家的技术保护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发展中国家可能从服务贸易自由化中得到的技术转让的利益。
(2)发展中国家自身技术水平和技术能力的制约。服务贸易自由化能够刺激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提高竞争力,减少贸易壁垒,有利于发展中国家自身相对优势的服务进入国际市场。但是,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越来越从劳动力成本、地理环境优势的竞争转向技术的竞争。而科学技术相对落后恰恰是发展中国家现实经济中最大的障碍,表现为技术层次和管理水平低,缺乏必要的物质生产基础等。在自由化中受惠最大的信息技术服务,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能力的制约,如无有效的措施,在自由贸易的环境下,发达国家的竞争力对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发展的抑制作用可能大于促进作用。
(3)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内部产业结构的制约。发展中国家服务产业结构的最大弱点是生产不发达,因此最需要从国际市场引进生产,而信息技术生产恰恰是对国家经济安全影响最大的领域。发展中国家如果完全任其自流,就难免在这方面依赖于发达国家。在信息技术生产上依赖于发达国家的危险,不仅在于压抑本国高技术服务的发展,使发展中国家难以改革落后的服务产业结构,而且还在于这可能会使发展中国家在世界信息资源的再分配系统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当发展中国家在数据处理方面依赖于进口时,就可能形成由发展中国家提供未经加工的原始数据,而由发达国家进行处理的格局。在这种交换中,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要支付数据处理费用,另一方面无偿输出了原始信息资料,而发达国家则在赚取信息加工附加值的同时还获得了无偿的信息。信息的无偿外流不仅使发展中国家损失宝贵的经济资源,而且还会对国家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看,自由化形成的外部竞争将迫使发展中国家只能发展具有相对优势的旅游、工程建筑、劳务输出等传统服务,发展中国家服务业结构的局限又形成其对生产进口的依赖。这样,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依赖从发达国家进口信息技术生产,另一方面又依赖传统服务业的出口来换取外汇,平衡国际收支。服务贸易自由化很可能促使这种格局固定化,这种服务贸易格局的实质是发展中国家用附加值低的服务来换取发达国家附加值较高的服务,用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相交换。这就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已无法在国际市场上转化为更高的价值,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格局局限在低增值的水平上。这种建立在比较优势基础上的服务贸易格局一旦长期延续下去,就会使发展中国家永远无法改变自身的落后地位。这是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过程中面临的最严峻的现实问题。
二、发展中国家制订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对策原则
服务业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服务业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同样具有重大意义。因此,不管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影响如何,发展中国家必须正视自由化发展这一现实。因为自由化是国际服务贸易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制订服务贸易自由化对策的基本指导思想在于打破原有比较优势的局限,缩短技术差距,改善自身服务贸易结构,从而尽可能利用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本国服务业的发展,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弱自由化的消极影响。从国际竞争的角度考虑,以下几点是值得发展中国家普遍注意的。
1.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立足点应当放在促进整个经济发展上,而不只单纯为了出口创汇,增加收入。依照比较优势原则利用自然条件、廉价劳动力优势发展旅游、工程建筑、劳务输出等少数几项传统服务,作为国际收支来源可以较快地获得经济效益。但是,从长远看,这种出口战略很难在国际市场上长期站住脚。众所周知,当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是与物质生产部门的国际竞争联系在一起的,国际服务贸易的强国也都是物质生产的强国。现代服务贸易的核心是以信息技术服务为主体的生产。如果说传统非信息服务可以更多地依靠劳动力或者地理环境等因素来获得相对优势,那么信息化服务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则是与整个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的。即使是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较强的新加坡、香港等也恰恰是有形贸易中地位较强的国家和地区。因此,发展中国家不能把服务业和物质生产割裂开来。应当特别重视生产的发展,把服务业的发展与物质生产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支持,让服务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这样一方面生产的发展有助于提高商品出口的竞争力,另一方面,生产自身竞争力的提高又可以改善服务出口结构,减少对外国服务的依赖。实施这种战略时,切忌急功近利,对于某些对生产发展起重要推动作用的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即使不符合比较优势原则,一时难以打入国际市场也应该加以扶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服务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后劲。
2.发展中国家对于自身的廉价劳动力优势应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进入了一个以信息、文化和知识为主要生产手段的时代——知识经济时代。在这样的时代,比较劳动力的优势不仅要看其价格,更要看其素质。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虽然成本低,但文化技术素质低,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即低附加值服务,发达国家劳动力虽然成本较高,但从事的是高附加值的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创造的价值高。所以发展中国家必须下大力气提高劳动力素质,否则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竞争中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服务,当然,这并不是说发展中国家不能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事实上,首先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是一般发展中国家进入国际服务市场的必经之路。但必须明确,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为将来提高服务的技术层次积累资金创造条件。
3.发展中国家应该在开放的基础上提高服务的技术层次,充分发挥服务贸易作为技术转让渠道的作用。在服务竞争自由化过程中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和国家冲击最大的是通讯、金融、计算机服务等高技术信息化领域。而发展中国家又最需要引进这类服务,也最有可能从这类服务中得到技术转让的好处。如果因冲击而闭关自守,只能导致永远落后。唯一的选择是在开放的条件下引进技术,培育自己的高技术服务业。发展中国家在建立高技术服务业的初期,采用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方式引进高技术服务较为有利。因为直接投资形式更有利于技术转让。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80%是通过跨国公司直接投资进行的。而采用贸易形式引进高技术服务只能得到结果,不能引进生产过程,反而容易造成对进口的依赖,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高技术服务业从无到有地发展。当然,引进高技术服务业的直接投资又会涉及一系列有关国家和安全方面的问题,这就要求发展中国家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趋利避害。
4.争取国际谈判的主动权。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国际谈判中,目前发展中国家处于被动地位。否定发达国家的建议较多,拿出自己的具体措施较少。发展中国家应当在坚持差别待遇的原则基础上对现存服务贸易壁垒作出自己的分析,提出积极的建议。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国际谈判中的主要目标应该有两个:一个是维护对本国服务业进行适度保护的权利,另一个是为提高本国服务业走向世界争取有利的条件。
国际服务贸易论文 篇六
国际贸易随着全球经济变化、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整体增长缓慢,尤其以货物贸易为主。但是国际服务贸易却一枝独秀,成为国际贸易增长中的唯一亮点。在各国的贸易总额中,服务贸易的比重也越来越大,经济的发展趋向于无形化,相应地作为无形经济一部分的服务贸易的统计,也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例如:美国的国际贸易年年逆差。按照国际贸易理论,长期的顺差和长期的逆差对本国的经济发展都极为不利。但是美国的经济发展却一直较稳定,其中与服务贸易大大弥补了货物贸易的长期逆差有一定的关系。也就是无形贸易的发展,特别是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无形中淡化了货物贸易的重要性。据统计,美国自1976年以来,国际服务贸易年年顺差。1986年,服务贸易顺差达到了100亿美元;到1996年更是增加到了780亿美元,在其国内!服务业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从1993年就达到了60%以上。还有英国,其有形贸易也是年年逆差。可是自1947年以来,通过跨国公司、银行、保险公司、海运、民航、旅游业等以服务贸易为主的无形贸易一直保持顺差,这对弥补有形贸易的长期逆差起到了关键作用。所以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相应的服务贸易统计也越来越重要。
二、分析国际贸易统计的规则
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两种关于服务贸易统计的规定:一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国际收支统计(BOP)。另一种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1.IMF的国际收支统计。BOP统计的原则,主要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服务贸易。简言之,就是跨境贸易。这里所说的居民和我们的国民经济核算中的常住人口差不多,通常是指在该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自然人和设有营业场所并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实体。在这个意义上,服务贸易统计就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经常项目的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服务交易,即跨境的服务流动统计。例如:中国的某企业接受外国海运公司的运输服务,对中国而言就是服务的进口。又如,外国旅游者在中国的旅游消费支出,对中国而言就是服务的出口。显然,包括在国际收支统计中的跨境服务贸易统计,具有服务跨境消费和跨境交易的特征。BOP统计已经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并且IMF也已经认识到了服务贸易在国际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其统计的重要性。在其出版的国际收支统计方法手册第五版BMP5中,已经将服务贸易项目由手册第四版的五项细化为十一项,并逐步说明指标涵盖的范围和编纂方法。为了统计的准确性,该组织统计局已经在1999年出版的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全面介绍IMF和WTO关于服务贸易统计的原则、分类和内容。但是IMF坚持其居民和非居民的统计原则,不统计境内外资企业对境内的服务贸易,认为这部分交易的统计不属于BOP范围,而属于国民核算统计。
2.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迄今为止的第一套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多变规则,其将国际服务贸易分为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医疗服务、旅游及相关服务、娱乐文化及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和其它等12个部门类别,每个部门又细分为若干个分部门,共155个分部门。GATS要求统计的服务贸易按其交易方式,既有跨境交易,包括过境交易、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又有境内贸易,包括商业存在,即境内的外资企业对境内的居民和非居民提供的服务交易,但是这种方法的统计资料很少,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中,采用此法的国家不多。
3.外国附属机构的贸易(FAT)统计。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外国直接投资迅速增长,国家间经济联系的方式不再仅仅局限于跨境贸易,而包括了由于资本流动而导致的货物和服务的境内交易。例如,中国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然后在中国境内销售。由于按IMF的BOP统计的,这些外资企业属于居民的概念,或者说是常住单位。他们和中国国内的企业或者个人发生的交易,包括货物交易和服务交易,都不能统计到BOP中去,因为没有发生跨境交易,只是在中国居民之间进行交易。但是它又是外资企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又不同于纯粹的国内贸易,它不仅会对中国经济产生影响,而且还会影响到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利益,而且这种交易已经属于中国和外国之间的交易。
三、我国的服务贸易统计
我国的服务贸易的统计发展远远落后于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原先采用MPS账户进行国民经济核算时,根本不考虑服务创造的价值,更谈不上服务贸易统计了。近几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国外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对外贸易额不断增加,服务贸易占总贸易额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再加上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已经采用了SNA体系,因而也开始重视服务贸易统计了。目前我国的服务贸易统计主要包括了两大部分:一是国际收支服务贸易统计,也就是BOP统计,我国基本上就是按照BMP5的框架来统计跨境的服务贸易的;另一部分就是内向的FAT统计,对于外向的FAT统计,由于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较少,暂时不成熟。但是无论是BOP统计还是FAT统计,在我国还是跟不上服务贸易的发展,这正是我们要注意的一点。相对而言,国际货物贸易已经不再能够充分反映各国间的经济联系程度,绕开关境或者国境的投资活动在表面上淡化了各国间的贸易联系程度。这也是美国、英国贸易长期巨额逆差,而国内经济仍然保持较快增长的一个原因。国际上进行比较所用的贸易额,多是以货物贸易和BOP统计的服务贸易为主,因而将大量的国外投资所形成的贸易隐形化了。事实上这部分贸易是存在的,不但服务贸易是存在的,而且货物贸易也是存在的。但是却没有用来反映国际间的贸易联系程度,也没有用来反映一个国家在国际上的经济活跃程度。对于中国而言,外资企业的经济活动对中国国内经济的发展更加重要。对于我国的服务贸易统计——跨境的BOP统计和内向的FAT统计正在不断发展成熟,而外向的FAT统计却发展缓慢。
【摘要】随着国际贸易的内容的不断丰富,国际贸易统计的内容也得到了大大发展,其中尤以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最快。而与国际服务贸易相关的服务贸易统计的发展却十分缓慢,大大落后于国际贸易发展的速度。这就更加要求我们做好服务贸易统计,以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方向。
国际服务贸易论文 篇七
1.1贸易竞争指数分析(TC指数)
贸易竞争指数,即TC指数,是国际贸易竞争力分析的常用指标,指的是一国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其计算公式为:其中,为i国家第j种商品的出口,为i国家第j种商品的进口。通常TC指数的取值范围为(-1,1)。当取值大于0,说明比较优势大,且越接近1,行业竞争力越强;反之,则说明比较优势小,行业竞争力也越小。从TC指数来看,我国的TC指数一直为负值且越来越小,我国是运输服务贸易的净进口国,在运输服务贸易上比较优势较小。当然TC指数为负,这与我国的运输服务贸易逆差有很大关系。
1.2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分析(RCA指数)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可用来衡量一国某类产品占其出口总值的份额与该类商品占世界出口份额的比重。如果RCA(2.5,),则表明该国出口产品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如果RCA(1.25,2.5),则表明该国出口产品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如果RCA(0.8,1.25),则表明该国出口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如果RCA(0,0.8),则表明该国出口产品竞争力较弱。从RCA指数来看,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的RCA指数从2006年到2012年之间一直在1附近波动,自2009年后开始减少到1以下,但一直大于0.8。虽然从数据上说我国的运输服务贸易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但与世界运输服务贸易的主要国家相比,我国的运输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是比较低的,丹麦的运输服务贸易在世界上的竞争力还是比较强的,它的RCA指数达到了3以上。
1.3净出口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净出口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NRCA)是用一国某一产业的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比例与该国该产业进口额占总进口额的比例之差来表示的。指数值大于0表示存在竞争优势,指数值小于0表示存在竞争劣势。在净出口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计算中剔除了产业内贸易或分工的影响,综合反映了进口和出口两个方面,因此可以说用该指数来评价产业国际竞争力能更好地反映真实情况。从NRCA指数来看,近几年我国的NRCA指数一直处在波动中,但波动幅度不大,一直稳定在-0.1附近,我国从2006年到2012年之间,NRCA指数一直为负,说明我国的运输服务贸易存在竞争劣势。综合以上的指数,虽然各个指数分析的结果不完全一样,但总趋势是一样的。总的来说,我国的运输服务贸易的发展与运输服务贸易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在世界上存在竞争劣势。而且近几年,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一直没什么变化,竞争力增强的趋势不明显。我国虽然是运输服务贸易的大国,但并不是强国。
2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不高的原因
本文是采用波特于1990年提出的钻石模型来分析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不高的原因。
2.1生产要素
波特把生产要素分成初级生产要素和高级生产要素两类。初级生产要素是指天然资源、气候、地理环境等既定的先天条件,而高级生产要素通常包括现代通讯基础设施、复杂和熟练的劳动力、科研设施等。从初级生产要素看,虽然我国有很多的港口,其中香港、深圳、上海等也是世界级的集装箱航运枢纽,但是我国港口的泊位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方面仍存在问题,需进一步提高。从高级生产要素来看,现阶段的国际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中,信息技术和网络营销占据很重要的地位,我国在这两个方面落后于西方先进国家,并且我国运输服务领域技术人才和先进运输工具缺乏,直接导致运力不够。
2.2需求条件
国内市场的需求是产业发展的动力,波特十分强调国内需求在刺激和提高国家竞争优势中的作用。我国货物贸易一直是逆差的状态,但运输服务贸易却一直是顺差。随着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的增长,国内对运输服务业的需求刺激是存在的,但由于我国外贸运输服务主要是由境外公司承运的,所以说我国国内市场对外国运输公司的需求更高于对我国国内运输公司的需求,换一种说法就是实质上我国运输企业的国内需求并不高。所以,我国国内不断增加的对运输服务的需求没有起到应有的对国内运输服务贸易竞争优势的刺激和提高作用。据调查,境外船公司承运了我国外贸海运货物量的3/4,而我国船公司只承运了剩下的1/4。
2.3相关和支持产业
波特认为一个优势产业不是单独存在的,它一定是同国内相关强势产业一同崛起的,即“产业集群”现象。某一产业的相关产业的竞争力情况关系到该产业能否降低成本,形成竞争优势。运输服务的相关产业有报关、货物装卸、仓储、港口服务以及通信技术等,在我国这些相关产业的支撑力太弱,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限制了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提高。
2.4企业战略、结构、竞争企业的表现
这主要是指一国内支配企业创建、组织和管理的条件,以及国内竞争的本质。我国国内的运输企业大多规模较小而且恶性竞争情况严重,核心竞争力较弱。而我国龙头的运输企业,中远、中海等都是国有企业,多数存在政企不分,在市场上缺乏竞争意识且竞争力弱的问题。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是采用兼并、收购、控股等多种产权交易的方式来对服务业进行大规模重组,以此来优化企业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而且,我国在多年计划经济的沿袭下,把物流业的管理权分别划归为铁道部、交通部、航空总局、海运局等各自管理,各个部门又仅专注于自己的管辖领域,使得铁路、公路、航空、海运相互衔接的高效率运输模式在我国几乎不存在,没有形成物流网络,阻碍了交通运输一体化的进程。
2.5机遇和政府
加入WTO后,国际货物运输量大大增加,给我国运输业的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但是机遇也是把双刃剑,随着外资运输企业大举进入我国市场,我国的运输企业面临了更大的竞争压力。从政府方面来看,一方面,目前我国对运输行业的相关立法还不完善,而且监管和控制仍不完善;另一方面,政府对本国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在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各种措施扶持本国商队发展的情况下,我国对航运业基本没有保护政策。政府补贴在海运业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即使是海运业高度发达的美国,也在实行着海运补贴政策,但是我国企业却不再向国内船公司提供任何财政补贴,这使我国企业在与国外运输业巨头的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位置。
3提高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对策
3.1培养运输人才,加速基础设施建设
运输服务贸易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撑,做大、做强国际运输企业,急需大量的各类各级专门人才。各高校要做好学科建设,加强实训教学,为国际运输服务企业输送优秀人才,我国的相关协会要加强运输人力资源的能力建设,国际运输服务企业要积极引进人才,实行有效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智力资源。另一方面,交通基础设施对运输服务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在我国以海运为主的情况下,加强港口的建设就尤为重要。整合港口现有条件,同时加大对大型港口的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设施,提高设备利用率,把港口的发展定位在国际化的枢纽港,重点建设集装箱码头,发展港口物流联盟,在竞争中实现共赢。
3.2以科技为支撑,加大运输相关产业的发展
目前,在航运发达的国家中,网络已经在海运业的竞争力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我国海运业必须顺应国际海运业的发展方向,以科技为核心,加快通信技术产业的发展,来支撑运输产业的发展;通过推广应用EDI管理技术,加强报关、仓储、港口服务等产业的发展;积极发展多式联运、一票到底的全程运输模式,与世界接轨,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3.3改造企业结构,建立运输物流网络
我国运输业应当以现有大中型骨干运输企业为基础,通过联合、兼并等途径,进行资产重组,实现结构优化,培养出一批大型国际化运输集团,逐步实现规模化、集团化的发展模式。在优化产业结构,建立有效的产业组织的基础上,推进海运与铁路、公路的合作发展及联合建设,同时大力发展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集中运输等业务,扩大运输服务贸易的范围,从传统运输服务向综合物流服务发展,建立我国运输企业的物流网络。
3.4合理发挥政府的协调监管作用,加强对服务运输业的支持
我国应尽快建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管制体系,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政府应该为我国运输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出台一些对我国航运业的保护和支持政策,国家相关部门应鼓励大型货运企业与大型运输企业签订长期租用、包运合同,提高我国运输服务在世界上的承运比重。
服务贸易论文范文 篇八
一、中国与新西兰FTA谈判的历史性进展
(一)谈判进程回顾
近年来,中新两国经贸关系稳步发展,政治互信不断加强。为进一步深化两国友好合作关系,2004年11月,主席与克拉克总理共同宣布启动中新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由此拉开了谈判序幕。谈判历时三年,两国领导人从中新关系及两国经济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积极推动谈判进程。2006年4月,总理访问新西兰,与克拉克总理共同确定了一至两年内达成全面、高质量、平衡以及为双方所接受的自由贸易协定的目标。2007年,主席和总理又与克拉克总理多次会晤,不断为谈判注入动力。经过三年15轮谈判,2007年12月,双方最终就《协定》涉及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2008年4月7日,中国与新西兰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新西兰成为首个与中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发达国家。
(二)本次签订FTA的主要内容
中新协定的内容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多个领域。根据该协定,新方承诺将在2016年1月1日前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其中63.6%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中方承诺将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97.2%自新西兰进口的产品关税,其中24.3%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此外,双方还就服务贸易做出了高于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并对包括技术工人在内的人员流动做出了具体规定。
二、中国与新西兰FTA谈判成功的意义及问题
中新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更好地利用双方在经济上的互补性,促进双边贸易增长,实现共同繁荣的目标。
在货物领域,双方通过进一步降低和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相互开放市场,可以让两国人民享受到价格更低、内容多样的商品。在服务领域,双方将通过改善市场准入条件,促进相互间人员的资格认证,推动两国的服务贸易发展。在投资领域,双方将通过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方面的合作,建立更加透明和便利的投资体制,提高两国投资吸引力,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投资机遇。此外,自由贸易区还将为两国在海关、检验检疫、知识产权、中小企业等领域建立合作平台,促使双边经贸活动更加活跃。所以,中新双边自贸协定的签订必然为两国的经济发展带来更好的契机。然而,“危”与“机”总是并存,中国与新西兰FTA谈判成功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中国获得的直接利益十分有限
由于中新两国经济规模差距甚远,2007年中国的GDP是新西兰GDP的33倍多;中国已成为新西兰第三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而新西兰在中国贸易伙伴中的排名却颇为靠后,2007年和2008年前两个月双边贸易额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比重均只有0.17%。虽然服装鞋帽等出口商品的关税由实施自贸协定前的14%逐步降为零关税,国内相关出口企业将会因此而受益。但由于新西兰的人口只有410万,市场规模有限,中国出口商品利润增加不会太大。但对于新西兰,特别是对于占该国总经济产值一半的农业部门来说,这个协定将给他们带来庞大的中国消费市场。而对于中国,这个自由贸易协定所能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显然不如对新西兰那么突出。
(二)中国部分产业受到威胁
新西兰是世界上农业发达国家之一,其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强,特别是畜牧业尤其发达,大宗农产品如畜产品、水果等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相比之下,中国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有9亿农村人口,农业人均资源匮乏,特别是水、土地资源相对稀缺,生产规模较小,土地密集型大宗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较弱。目前,我国从新西兰进口的主要产品是乳品、木材、纸浆和畜牧产品,其中乳品约占新西兰向中国出口货物总额的五分之一,而最近几个月新西兰向中国出口乳品的增长量已高达80%。因此,我国的奶业、畜牧业等必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
(三)协定的示范效应有待探索
目前,新西兰作为第一个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西方发达国家并与中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其举动虽然理论上会对其他倡导建立自贸区的国家起到一定的示范效应。但是,这种示范效应对欧、美、日等西方贸易大国的示范意义却非常小。但如果我国在双边贸易过程中能够与更多的西方贸易大国签订FTA,则可争取到更多的公平贸易机会,以应对不公正的贸易规则。所以,今后签订FTA的工作方向在保证与中小国家不断磋商的基础上,重点应加强与贸易大国签定自贸协定的可行性研究。
三、中新双边服务贸易前景展望
(一)中新双边劳务合作前景
1新西兰的劳务市场概况
近年来,由于新西兰经济持续增长,就业形势空前看好。然而在新西兰众多的行业中,普遍存在着劳工短缺的现象,特别是技术工人以及粗工。新西兰劳工部的报告显示,2003年新西兰16个主要行业雇用的技术工人总数为11.06万人,招聘需求满足率仅为41%。在这16个行业中,招聘需求满足率最低的是汽车电工(15%)、砌砖工(23%)和细木工及管道工(32%),按照推算,短缺数量比较大的是木工、电工和汽车机械工。目前,熟练劳工短缺已经成为新西兰企业发展面临的最大障碍。据新西兰劳工部统计,2005年上半年,一度有60%的新西兰企业面临技术工人短缺问题,创三十年来最高记录。劳工短缺问题引起新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的解决办法包括对内加强教育、培训,对外积极引进紧缺人才。
2双边劳务合作机遇展望
中国是个人口大国,具有充足的劳动力资源。新西兰目前紧缺的建筑工、木工、渔工、果园工和牧场工等,我国都有较大竞争优势。一些技术工种如电工、机械、管道、汽车维修等,我国也都有供给能力。从长期来看,这是一个较为稳定、经济效益高、值得开拓的市场。近年来,一些新西兰本地企业曾经尝试输入中国技术工人和粗工,供求双方反映都很积极。如果能够进一步增加政策扶植力度,将对今后中新双边劳务合作产生深远意义。
在中新FTA中双方承诺将进一步便利两国人员往来,新西兰将为中医、中餐厨师、中文教师、武术教练、中文导游等五类职业提供八百个工作许可,并允许车工、焊工、计算机应用工程师、审计师等二十类职业至少一千名中方人员赴新工作。根据中新FTA的新政策,对于满足要求且找到雇主的中国技术性劳动人才,一次可许可1800名到新西兰进行临时性工作。由此可以预见,在中新FTA的促进下,今后两国的双边劳务合作将进一步加强。
(二)中新双边教育合作前景
1新西兰的教育市场概况
新西兰高水准的教育一直享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其教育体制被视为世界上最好的教育体制之一。教育出口是新西兰的第四大支柱产业,在新西兰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07年底,新西兰共有来自150个国家的9万多名国际留学生在此学习和生活,而中国赴新留学生达3.2万人之多,这些留学生每年为新西兰带来超过20亿新西兰元的财政收入。近几年来,赴新西兰留学热潮有所减退,于是新西兰推出了留学新政策,从留学贷款,到覆盖本科、研究生、博士各阶段的政府奖学金项目,吸引了大量留学生。新西兰政府于2007年8月宣布,为了更好的促进国内教育出口,吸引更多留学生前来,政府将在未来四年内投入1000万新西兰元用于教育出口的宣传和其他教育出口推广措施。
2双边教育合作机遇展望
目前,新西兰不断致力于加强中新两国政府、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为中国学生到新西兰留学提供帮助。为加强两国教育合作,2004年新西兰政府任命了新西兰教育参赞,其作用是帮助中新两国教育部门不断探讨提高教育质量,同时开通了留学生指导与照顾的沟通渠道。在院校合作方面,新西兰开展了两国间大量的校际联合办学,以保证尽可能多的中国学生接受新西兰优秀师资的指导并学习相应课程。新西兰政府还为中国学生提供各种资金支持,包括新西兰国际博士研究奖学金、新西兰国际本科学费奖学金等。2008年,除参加中国国际教育巡回展外,新西兰还准备开展其他活动,这对于促进双方教育合作将会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2008年4月8日,双方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关于在高等教育领域内相互承认学历和学位的协议》,并共同启动了中国一新西兰博士研究生互换奖学金项目。该协议的签署及中新双方的各种举措表明了双方对于长期教育合作的高度重视,相信在中新FTA的进一步促进下,中新教育合作将会有更光明的前景。
(三)中新双边旅游合作前景
1新西兰的旅游市场概况
旅游出口是新西兰除奶制品以外最大的出口收入来源。新西兰优美的自然风光吸引了大量海外游客,旅游业的发展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的局面,近五年年均增长5%以上,其直接和间接的年产值约占GDP的9%。每年有230多万名来自海外的游客拜访新西兰,2006年新西兰旅游出口总额为47.5亿美元,进口额为25.3亿美元。旅游业占其全部服务贸易总额的58.7%,其中旅游出口占全部服务出口的32.9%。旅游业的兴盛也带动了航空、交通、酒店和餐饮等行业的发展。目前,中国已跃居新西兰第四大游客来源地,是新西兰旅游出口增长最快的市场。
2双边旅游合作机遇展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