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追求意识不断提升,申请书应用范围广泛,请注意不同种类的申请书有着不同的格式。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问学必有师,讲习必有友,这里是小编帮大伙儿找到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最新4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一
申请人:性别:出生:年月日
地址:
公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
系申请人之夫(妻、父、母、兄、弟、子、女)。
地址:
申请事项:对取保候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男,XX岁,XX省××县××乡××村号,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X年×月××日被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X市第看守所。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系申请人之。虽涉嫌交通肇事罪,但系过失类犯罪,与被害人系近亲属,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谅解及赔偿协议。若被取保候审,不致危害社会。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局申请取保候审,敬请考虑。
申请人为保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担任保证人。保证人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处,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申请人和保证人监督被保证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1、遵纪守法;2、保随传随到;3、不干扰证人作证;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本市,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
XX市公安局分局
申请人:
保证人:
年 月 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二
申请人:
被申请人:xxx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唐植举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唐植举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一案,于20xx年07月05日被桑植县公安局刑事〈WWW.PAOMIAN.NET〉拘留,20xx年07月17日经桑植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现羁押于张家界市永定区看守所。依照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特申请对犯罪嫌疑人唐植举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犯罪嫌疑人唐植举的。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唐植举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xxxx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以看出,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是逮捕羁押的一个充分条件,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不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而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结合本案:首先,唐植举是否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有关证据应该已被公安机关掌控,如果嫌疑人有罪,其隐匿证据、逃避追诉已无可能;且唐植举所涉嫌的不是暴力型犯罪,没有违法犯罪的前科,无畏罪潜逃的可能性。其次,唐植举是在不太了解的情况下帮助他人托运货物(即伪劣商品)的,犯罪嫌疑人唐植举即使构成犯罪,其犯罪情节也是比较轻微的。因此犯罪嫌疑人唐植举也就没有畏罪潜逃的必要性。
2、犯罪嫌疑人唐植举是家里的顶梁柱,整个家庭都离不开他。
犯罪嫌疑人唐植举一家生活困难,家里不仅有老人需要赡养,还有两个未成年女儿需要抚养,其大女儿正在读高三,成绩优秀,其小女儿尚且年幼。唐植举是一家之主,家里所有的生活开销都靠他一人维持。对于唐植举一家人来说,对唐植举取保候审,不仅在物质上能得到帮助,在精神上也能得到安慰。
综上所述,对犯罪嫌疑人唐植举采取取保候审,既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取保候审的规定,请办案机关予以批准。如果办案机关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唐植举取保候审,我们将告诫唐植举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随传随到,并告诫保证人认真履行监督和报告义务,积极配合办案机关侦办案件。
申请人:
日期: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三
申请人: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电话: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 申请取保侯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 一案,于xx年xx月xx日经 公安局批准(或决定)羁押。根据该 案犯罪嫌疑人 (或近亲属)的要求, 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金是 或保证人是 。在该伤害案件中, 的家属替犯罪嫌嫌疑人与受害者进行了和解,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其社会危害性不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为其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北京市 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四
申请人:___事务所__律师。手机号________。地址:__省__市___区__路__号。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潘政礼予以取保候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___因______一案,于20__年9月11日经__(省)____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本案犯罪嫌疑潘潘政礼的父亲的要求,本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保证金为____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_条和第__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犯罪嫌疑人___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批准。
申请人: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