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发展论文【9篇】

2024-02-15 08:45:01 范文 1次阅读 投稿:佚名

乡村振兴是一个伟大的课题,它是脱贫攻坚的升级版。成功与否,关系到我们人民的根本利益,创新发展技术,打破常规思维,树立大局观念,埋头艰苦奋斗,这里是美丽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农发展论文【9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问题论文 篇一

国家扶持村镇银行的原始目标是为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注入资本,满足农村和农业的融资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以及作为风险高但效率偏低的弱势农业经济,它的天然属性和发展模式严重受自然和市场条件的影响,这不断驱使村镇银行调整资产结构,将资金转移到盈利更多的标的上,致使满足农村中弱势群体资金需求的政策目标无法实现。这极易动摇村镇银行服务三农、支援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王修华等(2013)通过对重庆、四川、湖北等地19家村镇银行的贷款对象的调查数据发现,多数村镇银行把贷款服务对象重心放在县域中小企业身上。从平均值来看,这些村镇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比例占贷款余额的将近一半,为46.1%,最高比例为87%,而对农户和涉农企业贷款的比例平均值则分别为31.8%和13.4%,有的村镇银行甚至还没有发放涉农企业贷款的记录。

二、我国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功能弱化的原因

造成我国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功能弱化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一)村镇银行商业性与政策宗旨的矛盾

政府设立村镇银行的目的是使之服务“三农”,但是,在对村镇银行的性质的规定上,银监会颁布的《暂行规定》则明确表示:村镇银行是商业性金融机构,与一般商业银行性质相同,要按照商业银行制度设计和框架运行,把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作为经营原则,追求利润最大化。村镇银行的趋利性就决定了要改变其偏好使之服务弱势“三农”,前提是使他们获得收益或者不减少他们的收益。村镇银行在制度设计上存在弊端,商业性定位与其履行服务“三农”的职责存在一定矛盾,结果,村镇银行在经营当中不知不觉地就发生了业务的偏离,不能完整地服务于“三农”(柴瑞娟,2009)。可见,如何既保证村镇银行商业上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确保其服务“三农”的宗旨不动摇,就成为村镇银行发展经营中的核心课题和改良方向。

(二)村镇银行发起人制度与政策宗旨的矛盾

《暂行规定》第25条明确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此项制度被称为“主发起银行制度”。王劲屹,张全红(2013)认为,村镇制度采用“主发起银行制”的创设安排,确保开始就让设立行控股村镇银行,凭借主发起银行的经济实力和管理经验尽量保证村镇银行的经营安全。事物都存在两面性。“主发起银行制”虽提升了经营安全性,同时却也影响村镇银行服务于“三农”的宗旨。设立村镇银行的主发起银行一般都在村镇银行中处于绝对的控股地位,这样主发起银行很容易会把新设立的村镇银行视作附属或者分支机构,用自己追求高利润的经营模式或其他考虑左右村镇银行的网点分布和经营方针,而不是去考虑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宗旨。例如,近年来外资银行汇丰积极设立村镇银行。截止到2013年8月,已在湖北、重庆、福建、北京、广东等地设立了12家汇丰村镇银行,加上其下属的10家支行,服务网点达到22个,是在中国内地中拥有最大的村镇银行网络的外资银行。分析人士指出,汇丰银行是利用政策借助村镇银行的设立来达到布局中国大陆的战略考虑,而不是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

三、化解村镇银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冲突的对策建议

(一)重新明确市场定位

姬雪萍(2011)认为,村镇银行要想找准定位,前提条件是清晰定位目标客户群体——农民,大致可分为三类——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农民、“先富起来”的农民。相应的,农民状况的层次性决定了村镇银行发展的阶段性,根据以上三类情况,村镇银行的发展相应地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扶贫,集中发展种植、养殖业,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困难;第二,共赢,在第一阶段基础上,村镇银行逐步建立起自己独立或参与扶持起来的比较成熟的经济区域,而且逐步引进了保险、担保、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相关金融产品,自身规模也有所扩大,即进入发展的第二个阶段。第三,竞争,随着农业产业条线的延伸和规模化实行,民营企业兴起,村镇银行就能充分依托其投资方的外向型服务功能,这才得以充分显现现代商业银行的本质属性。

(二)改革村镇银行发起人制度,鼓励民间资本的参与

“主发起银行制”不利于对村镇银行服务“三农”进行引导,造成村镇银行布局失衡,同时也打击了民间资本等其他投资主体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为了打破这种局面,必须对现行的村镇银行发起人制度进行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的设立与经营。应放宽发起人的限制。我国目前正在考虑对于民营企业设立银行政策的放开,因此,可以规定一些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也能作为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并进行一些试点。

(三)降低涉农贷款风险

农发展论文范文 篇二

关键词 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三农”问题

作者简介 陈喜贵,中央编译局当代所副研究员,哲学博士,北京100032

中图分类号 F32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2728(2008)08―0047―05

自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新农村建设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来,新农村建设的政治实践在全国蓬勃发展,理论探讨也不断深入。由于西部地区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状况、社会政治结构、文化和民族特点等因素,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呈现出与中东部不同的特点,对西部新农村建设的理论探讨也逐渐形成独特的体系,学者们或者是针对西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或者是从西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实的角度出发,发表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提出对策和建议。经过两年来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发展,对西部新农村建设理论进行回顾和总结是很有必要的,也必将有助于今后西部新农村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深入发展。

一、西部新农村建设的现实意义

(一)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有论者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践行党的性质宗旨的需要,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有论者进一步指出加快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之所以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点,原因在于全国和谐的薄弱之处是西部地区,城乡和谐的薄弱之处是农村,社会和谐的薄弱之处是农民。加快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改变西部农村的面貌,改善西部地区农民的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难点所在,也是着力点所在,是突出的抓手。有论者还指出,西部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

(二)西部新农村建设的预期作用。大多数论者一致认为,西部新农村建设为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首先。在政策方针层面,新农村建设端正和明确了少数民族聚居区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思路,改变了过去单纯追求GDP的观念,更注重农村中政治、经济、文化的综合、协调、全面发展。其次,在经济层面,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打破二元结构,促进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良性互动,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为统筹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总抓手,还可以促进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再次,在社会政治层面,西部新农村建设还有利于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与和谐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使农民群众通过新农村建设增进对党组织的亲近和信任。最后,在思想观念层面,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农民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革,激发农民发展生产、增收致富、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和内在动力。

二、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内涵和关键

(一)新农村建设的实质。有论者认为。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方略,逐步建立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新型城乡关系,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繁荣。另有论者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要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缩小城乡差距,使城乡二元结构得到改观,达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目的。

(二)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有论者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集中概括。与传统农村相比,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五个方面的突出特点:其一,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城乡统筹良性互动的新农村;其二,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业生产比较发达。现代化水平、科技贡献率高,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的新农村;其三,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的新农村;其四,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设施良好的新农村;其五,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新农村。

(三)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根据西部农村的特点,将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或突破点放在哪里,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对策设计和实践成效。在此问题上,众说纷纭,争议颇大。有论者认为,要进一步提高西部农村生产力、创造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应该着重研究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农民组织化和农村合作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新型农民培养造就以及村镇建设和环境整治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有的论者更重视人的因素,认为建设新农村的关键是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运用自己的双手创建美好家园,前提是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有的论者更重视生态问题,认为只有通过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充分利用农业的可再生资源,才能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使农民的收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使农村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并实现农业的持续发展,加快西部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有的论者更重视经济发展,认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生产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建设重点。最后,有的论者认为,应该将改善农民生活作为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关键环节,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缩小地区、城乡之间的差距。

三、西部新农村建设的障碍

(一)地理、气候和生态等自然资源条件。所有论者都指出,西部地区地处内陆,以山脉、高原、沙漠、戈壁为主,交通信息闭塞,气候恶劣。土质贫瘠,耕地面积小,生产和生活用水短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是西部地区贫困的重要原因,也是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巨大障碍。比如,贵州喀斯特地区山高林密,坡度陡峭,道路崎岖,岩多土少,石漠化严重,机械化程度低。甘肃地处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和内蒙古高原的交汇区,地形复杂多样。自然环境恶劣,森林覆盖率低,农业生态脆弱,土地沙化,干旱、大风、冰雹、霜冻等自然灾害频发。

(二)劳动力素质、结构和思想观念等人力资源条件。所有论者一致指出,西部地区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文盲率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导致劳动生产率很低。在科技文化素质方面。有论者指出,西部地区农民对新事物、新技术的接受能力偏低,对市场的认识粗浅、模糊,对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缺乏思想准备,保守和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缺乏开拓进取的精神和魄力,大多数人缺乏一技之长,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难以推广。在劳动力结构方面,有论者指出,随着青壮年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转移,农业生产主要依赖老、弱、妇、幼群体,使西部农业劳动力素质日趋低下的状况更加严重。在消费观念方面,有论者指出,西北地区农民的消费主要集中在物质生活方面,文化生活消费显得相对滞后。在文化消费方面,先进文化、高雅文化消费不足,而低级庸俗文化消费仍有较大市

场。在道德文明素质方面,有论者指出,西部地区农民一方面受市场经济负面影响,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盛行,另一方面,愚昧落后的思想观念重新泛起,、封建迷信等思想有抬头趋势,从而导致勤劳节俭、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正在丧失,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等集体主义观念正在淡化,民主法治观念依然淡薄。

(三)发展总量、产业结构和基础设施等经济发展条件。就总的情况来说,正如有的论者所指出的那样,2000年西部大开发之前,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投资份额较低,西部地区传统产业相继萎缩,新兴产业发育迟滞,产业发展缺乏新的增长点。就二、三产业发展状况而言,有论者指出,西北五省二、三产业所占GDP的比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还缺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持的能力,并且其产业结构侧重于资源密集和资本密集等类型,产业关联效应、产业升级效应不明显,对区域就业、城镇化以及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贡献相对较小,也没有形成明显的区域分工,不易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不足以提供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支持。就农业而言,人均耕地少,人地矛盾突出,生产性基础设施、服务性基础设施和流动性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农业产业化的模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进一步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的低水平、产业结构的低层次和产业结构的高度偏离。成为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的障碍。就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来看,西部地区区域贫困和个体贫困并存,农村贫困程度深。

(四)农村党支部、基层组织和管理等政治条件。一些论者指出,西部农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难。一是执行政策无力,二是加快发展无门,三是服务群众无钱,四是化解矛盾无法,五是自身致富无能。西部地区和一些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农村基层管理乏力,部分干部法制意识淡薄、思想观念陈旧和自身能力欠缺,、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严重,无法担负起新农村建设的重任。一些少数民族干部存在“等靠要”的臣属型政治文化;一些村干部缺乏平等意识,以狭隘民族主义或大民族主义处理民族关系;一些少数民族村干部受宗教的影响,以宗教价值观判断是非曲直,甚至影响政策;一些村委会主任,缺乏民主意识,在决策时一手遮天;一些村干部缺乏村民自治所必需的政治经验、政治技巧。广大农民对自己依法享有的政治、民利不熟悉,更谈不上行使,村委会选举常常是走过场,阻碍了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五)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条件。在文化教育方面,有论者指出,由于历史和政策方面的原因,教育资源在城乡分配不公直接导致了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同时,农民注重物质消费,对子女教育、农业科技投入、农民自身精神文化消费的投入明显不足。西部地区“毛入学率”和每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都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另有论者指出,西部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等体系不健全,远远不能满足西部广大农民的需要。

四、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策略

(一)需要处理的矛盾和关系。有论者认为,西部新农村建设需要处理和化解人多地少的矛盾、农村对人才的需要与农民素质普遍偏低的矛盾、西部资源开发的控制与农民生活基本需要的矛盾、以及分散经营与市场化经济格格不入的矛盾。另有论者指出,在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处理好民族地区以下各种关系:一是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不同地区具体实施战略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推进民族地区全面协调发展;三是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的关系;四是正确处理发展与生态人文环境保护的关系,将文化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视为完整统一的工程,实现民族文化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五是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与个体差异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理念,充分尊重农牧民自己的选择权利。正确处理鼓励个体积极性与合作组织协调的关系;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与各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的关系,引导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有论者指出,要处理好四种关系,即新村建设与新农村建设规划之间的关系,新农村建设与传统文化、民族文化传承的关系,宗教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以及生态环境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二)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主导和机制。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主导及其与其他各种力量的关系,还存在相当大的分歧。有论者认为,构建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平台,必须以政府为主体,而且是中央政府的投入为主体,国家通过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投入力度、支持力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成具有一定水平的新农村发展平台之后,才能带动社会各界特别是经济实体的广泛参与。相反。另有论者认为,新农村建设不应该成为政府代替农民包办的新农村建设,而应是农民自主的新农村建设;同时,也不能站在政府和城市的角度来建设新农村。农民是农村和农业的主体,农民也应该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了解农民的切身需求。发动农民主动参与,组织农民共同建设。没有农民积极参与的新农村建设,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没有农民积极参与的新农村建设,也很难取得成功。最后,有论者对主体和主导进行了辩证的分析:“三农”问题首先是体制性问题,新农村建设必须突破二元结构的束缚,通过“以工哺农、以城带乡”,促进农村的全面发展。从而决定了政府既是启动者,又是组织者和出资者,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同时,“三农”问题又是发展性问题,是各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常态,“三农”问题必须在发展中解决,而农民是发展的主体,他们既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也是新农村建设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只有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引导农民积极响应、参与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任务才能顺利完成。此外,新农村建设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机制就是,通过政府的帮助、支持和引导,培育农村和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在农村形成各种发展力量的合力,形成政府、农民和各种力量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有论者提出,西北新农村建设应更加注重长远性,坚持规划优先、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的原则;与扶贫开发相结合推进西北地区新农村建设;与退耕还草相结合,在新农村建设中同时注重自然环境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有论者也指出要因地制宜推进新农村建设,不照搬、不强求统一的建设模式,改善农村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注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避免“涸泽而渔”、“杀鸡取卵”、“寅吃卯粮”式的急功近利行为,转变农民观念,培养新经济时代农民应具备的基本素养[2¨。有论者提出,分类指导是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原则。还有论者提出,坚持新农村建设的长远目标与渐进发展相结合,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

结合,坚持内涵的新农村建设与外延的新农村建设同时并举。

五、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西部地区工业基础薄弱,“工业反哺农业”存在相当大的困难,因此大多数论者都强调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一是要争取中央和地方政府对西部地区的资金投入;二是要用好政策,加大引资力度,整合各方面的资金;三是要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首先,加强公共投资向农业基础设施的倾斜,优先发展农田水利建设,以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其次,加强道路交通和电网改造等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最后,加强村内道路、自来水工程以及电视、电话等生活基础设施建设。

(二)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有论者指出,县域经济是我国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结合部,是社会经济功能比较完整的综合性经济单元,是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一个重要的关键性层次。发展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要途径,是实现“以城带乡”的重要支撑。是建设新农村的强大引擎。具体来讲,发展县域经济,一是要发挥资源优势,培育支柱产业;二是要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三是要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四是要发展劳务经济,把劳务输出作为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五是发展非公经济,引导企业要素聚集,改善金融服务。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

1 促进农业产业化。一些论者从不同角度和方面,指出了农业产业化的基本内容。首先。以工业化的理念推动农业产业化,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建设优势产品产业带,让农民从低水平的生产中解放出来。其次,推进一村一品,发展特色产业。根据地域特点。大力开发最具特色和个性的产品。最后,发展农业合作组织。鼓励土地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生产。探索“市场+基地+农户”的模式,实现大面积市场化、组织化;按照市场需求组织农民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生产,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还要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素质。

2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农业。一些论者指出,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到西部地区,要着力解决水土流失、荒漠化防治问题;做好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和植被恢复工作;加强西部地区减灾、防灾、病虫害综合防治;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建立生态农业的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西部地区农业以及其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加大科技支农力度,培养农业科技人才。有论者指出,一是充分发挥农技站的作用;二是加强与科技部门、高等院校的联系与协作;三是制度化、规范化,甚至强制性地对农民进行农村实用科技培训;四是建立激励机制,留住本地科技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尽可能引进人才。

(四)发展基础教育和培训,造就新型农民。首先,有论者提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切断“穷根”。在加大对西部地区教育投入的同时,还应从西部地区农村实际情况出发,采取一些非常规措施,鼓励教师资源向西部农村倾斜,应着重强调非物质性、有长远效益的激励。其次,有论者指出,提高农民素质,一是要从基础教育人手,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二是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向农民传授现代农业技术和标准化生产知识,以及富余劳动力转移所需的专业技术;三是突出政治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农民的人文素质,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将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结合起来,克服小农意识和陈规陋习。最后,还有论者指出,要引导西部地区农民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鼓励农民扩大文化教育投资,克服封建迷信、铺张浪费和等陋习。

(五)巩固基层党支部,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如何大力培养年轻、有知识、有能力的村支书和村干部,并组织好外出务工农民积极参与家乡新农村建设,是西部劳务输出大省急需解决的问题。关于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执政能力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有论者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首先,拓宽用人渠道,积极选拔人才;其次,加大对现有干部的培训力度;最后,有计划地培育和选拔后备干部队伍…。有论者提出,要转变基层党组织的职能,改革村党组织设置,突出党员分类管理,建立、规范村级组织保障机制;推行“两推一选”、“公推竞选”,建立健全村委班子。还有论者提出,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农问题论文 篇三

由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的一系列农村改革,使得浙江农村由自给半自给经济迅速走向日渐发达到商品经济。农业商品生产规模扩大和农业商品率呈稳步提高。1997年全省农业商品产值达到641.2亿元,农业产品的综合商品率达到了63.81%,其中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商品的产值分别为41.62亿元、136.41亿元和222.89亿元,商品率分别为70%、80%和90%左右。[3]

改革开放以后,农业生产显著增加,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农业本身越来越产业化,因而为销售而生产的农产品数量的增长,要比全国农业生产总量的增长快得多。商品农业在农业生产总量中所占比重的增加,清楚地说明了这个过程的资本性质。实际上,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善于经营、富于精打细算的浙江“农民”就开始以市场经济的眼光,重新看待一度受冷落的农业。他们摸索出一条按办工业企业的办法进行农业生产的新路子,有近20万“农民”重新回到土地,像办工厂一样办起了“农业车间”[4]。

改革开放在中国正是创造了和创造着那些引起农业产业化和使农民离开土地的条件。在商品农业增长的同时,把人口吸引到工业的过程,城市发展以及新的工业中心形成的过程也在同样迅速地进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八十年代初期曾经使中国农村居民物质生活可以过得去而且有些地方是过得相当不错,但仅仅过了十几年却使他们遭受了不断衰败和日益贫困的悲惨命运。80年代中期以后,情况开始发生变化,大部分产粮区的农村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减退。1979-1984全国农村人均纯收入平均每年提高15%,1985-1988降为5%,1989-1991则还不到2%了。[5]从1985年以后,我国传统农业发展就基本走向停滞状态,随着农村各种税费的逐年增加,广大农民不堪重负,近年来农民的实际收入已开始减少。

曾给农民带来巨大希望的小块土地并没有给农民带来富裕,随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土地平均分配的局限性日益显现。分到小块土地的农民只能勉强维持生存,甚至往往不够维持生活,因为现在他必须用钱来购买许多必需的生活资料。这样,农民除了家徒四壁的房子和一小块土地以外就一无所有,再加上农民必须缴付的各种苛捐杂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不再是一种恩惠,而是变成了一种桎梏。联产承包责任制曾让亿万农民欢欣鼓舞,可是现在却成为套在他们脖子上的枷锁。安徽河南等地的年轻农民早就意识到“在城市里收破烂、拣垃圾也比种庄稼强”,有的农民甚至说“种田还不如坐牢”,“死也要死在城里”!所以,农民不得不抛弃自己的土地,出外打工谋生。由此可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度过了它最初的繁荣时代,即将走向解体。

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已经难以维持自己的生存,更不用说去跟现代农业的社会化大生产竞争。农民现在不是靠自己的生产能力,而是靠较低的消费水平和过度的劳动来维持生存。勤劳和节约成了中国农民最坏的优点。有人以为小农破产的原因不应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去探求,而应在这以外的一些表面现象如农产品价格低迷的影响中去寻找,那么,这些人的理论一碰上现实的生产方式,就会像肥皂泡一样地破灭。

我国除大米、大豆的价格与国际市场较接近外,小麦价格已比国际市场高75%、玉米高63%、棉花高12%、菜籽油和豆油高37%、禽肉高35%。很多人都认为,现在工业与农业的“剪刀差”愈来愈厉害,种地成本不断攀高,农民是由于农业生产无利可图——“比较效益低下”——而抛弃土地。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朱俊峰在对吉林省玉米生产收益和劳动生产率的规模间差异的实证研究表明,大规模经营生产成本最低,大农户劳动生产率水平是小农户的11倍多。这就导致大规模农户的农业收入为26430元,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而小农户则只有1289元,连维持生活都相当困难[6]。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生产的内在矛盾必然导致农民的分化——生产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大多数人落入无产者的队伍。

这种分化是通过不同的道路进行的:一部分富裕农民开办工厂,雇用民工进行生产,另一部分富裕农民租进大量土地,采用大型农业机械和先进的科学技术,雇用雇农来从事农业生产并获取丰厚利润。在农村的另一极,是广大贫苦农民日益破产变成雇佣工人,在这一极,不是“农业”无利可图,而是在资本农业的空前竞争下,小农落后的生产方式导致的贫困和破产迫使人们抛弃土地。这同时也是90年代以来农村走向全面破产的根源。

目前,我国的小农生产基本上还停留在人力加畜力的水平上,绝大多数的农活是靠牛拉犁、肩挑担、锄松土、手插秧、镰割稻来完成的,这种陈旧的农业生产方式必然会使农民同自己以外的世界所发生的一切完全隔绝开来。所以,马克思关于法国小农所说的如下一段话对于中国农民是完全适用的:“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这种隔离状态由于法国的交通不便和农民的贫困而更为加强了。他们进行生产的地盘,即小块土地,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任何分工,应用任何科学,因而也就没有任何多种多样的发展,没有任何不同的才能,没有任何丰富的社会关系。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往,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7]。同生产的这种分散性相联系的是束缚在小块土地上的农民的落后,所以,我们的农民正在力求摆脱这种由小块土地所决定的社会生存条件[8]。

时下有一种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观点就是借口维护农民的“利益”,声嘶力竭地高呼严格维护家庭承包责任制不变,分给农民的责任土地“一律不准收回”。这看似是为农民“着想”的观点恰恰束缚了农民,责任田已成为不少农民丢也丢不了的沉重包袱。要知道,有不少长年外出“打工”的农民都愿意放弃责任田,愿意将承包土地退回。这本来是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大好时机,可我们还是僵化地固守条条框框,死抱教条不放,致使“一律不准收回”的“好心”政策使承包责任田对这部分农民来说成为你不要也得要的烫手“山竽”。农民外出“打工”不管种不种责任田,各种税费一分都不能少,但责任田又不能退。这种僵化的制度,严重地禁锢了农民的手脚[9]。

当这些承包的土地成了农民“甩不掉的包袱”的同时,许多想搞资本农业即投资“高效农业”的租地农场主们却又苦于找不到大片土地进行集约化耕种。

“冯荣樟是一个有技术、有<经济>实力的种粮大户,原先的几十亩土地已满足不了他的‘胃口’,他想大规模‘圈地’搞高效农业。……想在新风村‘圈地’的人不止冯荣樟一个。新风村村民陈仁根也有这样的想法。陈仁根早几年一直在自己办厂,他的新风热电有限公司经过许多年的积累,已是一个具有相当规模且效益很好的民营企业了。办企业的经历让他比一般的农民更有商业经营的头脑,‘人弃我拣’是一种经营策略。陈仁根希望‘圈’下上百亩土地,建一个现代化园艺园区<我们的资本家不把他的资本投入工业,而是投入农业,这并不使事情有任何改变!>。但如何能‘圈’到上百亩的土地呢?”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种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在浙江省农村悄悄发生了。如果说20多年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中国农民的生产力,那么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的推行就是中国农业新的转折点。随着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推开,分散到各家各户的土地重新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租给农业资本家经营。这样,使得资本家投资农业,进行集约化生产,推广农业技术,并按照现代工业的经营管理方式运作。当农民们离开土地成为自由劳动力的时候,新一代的资本农业迅速崛起。

“许多工商业主、种养大户纷纷携资承包土地搞养种,优质资本正频频涌向这里的农田。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投入开发效益农业,并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工商业主有80家,总投资额超过2亿元,平均每家200多万元。”[10]

虽然种地的人数减少了,但土地提供的产品却比过去更多,因为伴随资本农业而来的,是耕作方法和农作物的改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生产资料的积聚。这是一场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还要伟大的“土地革命”。

资本农业之所以率先在浙江兴起,并非偶然。由于浙江资本生产相对发达,农民大量离开土地,且私有资本实力雄厚,所以,资本农业在浙江率先发展起来是必然的。它最迅速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因而对人民群众最有利。

现在,不只是在浙江,在全国各个地方,农业正是而且完全是按照资本的方向发展,资本性质最为显著而且正在得到最强劲的发展!

以晋江为例:全市人均耕地0.41亩,低于全国1.4亩和全省0.7亩的平均水平。在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95%以上的村采取按人口平均承包耕地,“均田”到人,加上以田块远近、土质好坏等条件均衡搭配,以至土地分得很散很小,一般承包2~3亩地,至少分散在3~5处不同的地方,不能形成应有的规模,也限制了科学技术在农业中的运用和推广,但是“土地从分散走向集中,经营规模由小而扩大,形成适度规模经营,是晋江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到1994年,全市有各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户2017个。其中从事粮、油、蔗、菜生产的有620户,租地面积3万亩,租地面积在50~100亩的88户,100亩以上的有61户,面积最多的达733亩。与发展初期的1988年相比,种田大户增加421户,租地面积增加22440亩,户均经营规模扩大15亩。另外,还有果林、畜牧、水产、养殖、食用菌等专业户1397个,其规模经营分别约占全市果林面积的50%、肉类总产量的20%、海、淡水养殖面积达60%和食用菌总产量的40%。与小农户相比,年亩产提高150斤,劳均年产值增长8~9倍。全市最大的种田大户吕芳助,自1991年起投资10多万元购置8台拖拉机、2台收割机、3台抽水机,常年雇用22个农业工人,收种农忙季节雇临时工最多达80多人,1994年,种738亩地收130万斤粮食,利润达35万元。[11]

《信息时报》2001年7月17日对广州农业产业化进行了特别报道。

在农业产业化的带动下,“广州的农业机械化得到了快速发展。全市劳均拥有农机总动力2.74千瓦/人,机耕面积已占耕地总面积的75%”。据有关部门统计,广州农村的60万户的263万农业人口,已有1/6左右的农民变成了“农业工人”。

几年前,周启沛投资做五金生意,当他听说大田的马蹄粉畅销海内外,就决定投资。去年,周启沛“租下农民数百亩土地,种植马蹄,一年赚了15万。今年,他扩大了规模,将种植马蹄的面积扩到500亩。每亩除去500元的租金和人工费共六七百元,他可以赚五六百块,一年下来就有20多万的收入”。周启沛高兴说:“这<指投资种植马蹄>比在城里做生意合算多了”。

杨建尊是广州市有名的从玉菜场老板,一个靠承包农民土地,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生产的“蔬菜业巨头”。他的“种植基地位于广州从化市神岗镇,占地200多公顷,专业技术人员、农艺师20多人,员工680余人。以高科技手段种植菜心、兰心、豆苗、甜豆、菠菜、荷兰豆、唐生菜等。坐落在从化市神岗镇的从玉菜场犹如一个巨大的现代化庄园:全自动的喷灌、排水系统一应俱全。杨建尊也已经制定了资本农业的发展计划,创建生态示范农场,“建立和发展一个大规模、高标准的生态农业种植场,投资建设一个大型现代化急冻蔬菜生产车间,走净菜等高标准的保鲜食品产销之路”。报道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对其做出了极高的评价,认为从玉为“实现广州的农业产业化起到了典范的作用”。

正是资本生产破天荒第一次使人们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生产,以“高科技手段”种植农作物。在资本生产以前,这既不需要,也不可能,因为各个农民家庭的经济都是自给自足的,没有任何力量能使他们摆脱长期的停滞。而资本却正是这种力量,它通过市场建立了对各个生产者生产的社会核算,迫使他们关注成本、利润和风险。

资本农业第一次打破了我国农业数百年来的停滞状态,大大地推动了我国农业技术的改造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十几年资本主义的“破坏”所做的事情,比过去整整几个世纪做到的还要多。原始的农具开始让位于先进的农业机械,墨守成规的自然经济逐渐被蓬勃发展的商品农业所取代[12]。资本主义第一次在中国建立了以机器的使用为基础的大规模农业生产。而在此之前,农民始终是在规模小得可怜的条件下进行生产,不论是农民为自己或为国家工作,情况都是如此。资本在我国农业中所起的进步作用就在于此。

下面是我在2001年6月14日《南方周末》上看到的。这位署名黄广明的记者写了不少东西,让人惊奇的不是他文章中有很多错误,而是他实实在在地叙述了一些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实。[13]

据湖北省监利县网市镇扒头村村支书黄孝年介绍,“该村有2300多人,外出打工经商的占60%,精壮劳力几乎全部外出,撂下大量责任田没人种。”网市镇党委书记廖孝松说,“土地历来就是农民最根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的生活之源与致富之源,可如今已成为不少农民的‘负担’。”

留在土地的农民没有致富,反倒离开土地的扒头村“农民”外出经商“身家过百万毫不稀奇”!

“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剩下‘386199部队(妇女、儿童、老人)’留守,成为江汗平原大多数村落的常态。据统计,监利县今年外出人口33.8万人,外出劳动力22万人,分别占全县总人口、总劳动力的33%和49%,比去年增加7万人和4.5万人。”与此相应,“造成了程度不同,但普遍存在的弃田撂荒现象。荆州市在2000年的一项调查显示,监利县弃田4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6.4%。弃田最严重的监利县毛市镇,弃田比例达38.9%,在毛市镇崔吴村,这个数字更是达到71.4%。”

在桥市镇,70%以上的耕地都由大户耕种。土地向大农户和租地农场主的集中,实现了农业的规模经营,土地的集中带来了机械化大生产[14]。机器在租地农场主手中大量集中,劳动生产率当然要比小农户高得多。而个体的、分散的、往往是小生产的农民则缺乏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没有可能采用机器,也没有可能找到快速和大规模运用最新科技成果的有效办法,只好仍旧使用旧农具,靠在土地上投入更多的劳动,靠更加“勤劳”和延长劳动时间才能勉强维持生存。

“对此体会最深的莫过于种田大户自己。本文文首提到的洪湖市农民万良伍,在老家种了七八亩田,一年到头只能糊个口。自从3年前来到监利种田后,随着种田规模的不断扩大,老万的腰包也逐渐鼓起来。……万良伍种的是传统的粮食作物,更多的大户在集并土地之后调整种植结构,获得的效益往往是种水稻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就在万良伍200亩水稻田旁边,30出头的黎维华种植了500亩湘莲,去年他种植湘莲200亩,赚了七八万元,预计未来几年收入可突破20万元。规模的扩大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及引进新技术新品种,调整种植结构,种田人<不同于小农户的大农户>因此节约了开支,提高了产量,增加了收入。记者在田间遇到万良伍时,他的一条机耕船正在犁田<这就是大农户和小农的最大区别!>,而在他只种七八亩田时,使用的是耕牛。桥头镇南塘村的张新芝则花9万元买了一台联合收割机。在监利,桥头镇南塘村的张新芝有种田大王之称,今年她种了1100亩田,去年更是达到1500多亩。……去年一年,张新芝的‘庄园’纯利润达十几万元<典型的租地农场主!>。据统计,到今年3月中旬,监利县承包或租赁100亩以上农田的种田大户有1000多个,其中开发1000亩以上的<租地农场主>有30多个,比去年都有了翻番的增长。”

规模经营的农业资本家更加重视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新成果新品种的推广。农业资本家为了降低生产成本,采用先进的农业机械,使得农业生产率不断提高。资本农业的集约经营、规模经营带来的变化是多方面的[15]。

“在耕作方式上,种田专业化和社会化初步显露。一些农户<不对!是投资农业的资本家>正逐步摒弃以往事必躬亲的小农经营模式,他们雇人播种、管理、收割、指导技术,种田大户张新芝去年开给雇工的工资就有6万多元,农忙时最多雇佣近百人。”

你看,我们的农业资本家跟普通农民可不一样,他们可以花巨资购买先进的农业机械[16],大量租进土地,进行社会化大生产[17]。随着土地的集中和资本农业的发展,我们看到了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现象:贫苦农民出卖劳动力,而租地农场主则购买劳动力。农业资本雇佣工人这一事实是资本农业的最突出的标志。大农户和租地农场主即资本农业的形成对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起了关键作用。

“棋盘乡桐湖村村民张连发在做水产生意积累一定资金后,今年年初一次性承包低湖田800亩养河蟹。养河蟹每亩效益比种水稻高出20倍,在张连发等一批大户的带动下,全乡有70%的农户搞起了养殖。”

接着,黄广明在文章中也提出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武汉一投资者曾计划在监利成片开发2000亩土地,大部分农民愿意出让经营权,但少部分农民坚决反对。”一位机关干部无奈地说,“遇到这种情况,真不知如何解决,因为中央规定土地承包权延长30年不变,主动权掌握在农民手里。”

尽管还有人幻想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的基础上搞活土地流转,但是现实是土地大量闲置或抛荒,出现“有人无田种、有田无人种”的千古奇观[18]。很显然,土地平分的小农经济与资本农业所要求的大生产格格不入,因为,我们所具有的科学技术,我们所拥有的先进的机械化生产设备和科学技术,只有在大规模耕种土地时才能有效地加以利用[19]。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形式以及由此造成的把土地分成小块耕种的方式,排斥了采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任何可能性,阻碍了农业的发展。

桥市镇党委书记唐劲松指出:

“最伤神的是农民不愿要土地时,说走就走,不愿签合同;一旦见到种田有赚头,马上回来要田。”

这样一来,土地调整十分频繁,几乎每年一次。租地期限过短,使得农业资本家不能长期经营、增加投入。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开始阻碍农业的快速发展,一般说来,现在还支持小生产即家庭联产承包是反动的,因为这种支持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并且,对于离开土地的农民来说,即使外出打工也还要负担各种税费。

网市镇党委书记廖孝松把影响农民转化为自由劳动力的障碍归纳为五大难点:先天不足的生存技能、二元分割的城乡壁垒、如影相随的土地负担、留守后方的老幼病残、难以逾越的办证关卡。单以办证为例,廖孝松说,

“据初步统计,劳动力转移外出往往要10~20种证件,其中每个证卡收费平均要在50~100元之间,部门乱收费、随意设卡现象严重,耗费了劳动者大量财力、精力。”

在这个意义上说,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其他诸如过高的农民负担、没有充分自由的迁移(城乡壁垒)严重妨碍了农民离开土地成为自由劳动力。并且,所有这些旧制度根本不能保证农民不分化,而只能增加盘剥的各种形式,严重阻碍整个社会的自由发展。

我们看到,各地尤其是一些大中城市制定了许多限制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政策,这种做法实际上对于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在北京等城市,农民务工得有三证,除了已办了的身份证不收钱外,其他的什么暂居证、务工证都得交钱,名其为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无非是另外交几百块钱罢了。同样是中国的公民,同样为城市作贡献,同样靠出卖劳动力维持生活,农民进城打工,去干那些城里人不愿干的苦活脏活,家里的税费一分都不能少,同时还得再给城里交一笔入城费[20]。

所以,我们应当逐步在全国实行统一的、迁徙自由的户籍制度,对城市或农村居民一视同仁,使其具有同等的权利。应当逐步放开城市的劳动力市场,允许农民进行自由择业,实现农民的“非农化”,对进入城镇的农民,在就业、教育、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我们应该牢记列宁的一句告戒:不给农民自由迁徙权,是一种特殊的压迫,是公开鄙视农民。

这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自身的这种性质,也就必然预示着它终将走向衰落、直至灭亡。因为资本农业比小农经济有更高的生产效率,用落后的工具和耕作技术进行生产的小农户不可避免地要被大农业所排挤。这就使得小农的经济状况恶化,这种恶化表现在农民劳动过度、节衣缩食以及农产品价格越来越低,直至最后的破产,这是小农经济发展的一个普遍规律。

造成这种历史趋势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小农经济本身,是以生产资料的分散为条件的。它不但造成了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而且按其本性来说,根本“就排斥社会劳动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累、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不断扩大的应用”[21]

小农经济不是建立在科学的工艺流程基础上的大批量标准化生产,它在很大程度上必须依赖于变化无常的气候条件。大工业的建立则破坏了曾经作为他们正常补充物的家庭手工业。国家沉重的赋税使农民不得不从少得可怜的收入中支出一大笔钱,地方政府的摊派对他们更是雪上加霜。不仅如此,随着按工业方式经营的资本农业加入农业的竞争,这就给小农经济以致命的打击。农产品价格大幅度地下跌,出现了一次又一次的农业生产过剩。前者在农产品价格下降的情况下仍能获得丰厚的利润,而后者则陷入破产的边缘。小农被迫增大劳动强度,早出晚归直至精疲力竭,最后还得以大大低于自己生产成本的市场价格出售农产品。分散的小农经济无法与集中经营的大资本进行竞争。生产愈是社会化,资本就愈容易在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上全面割断小生产的命脉。

由于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工业品日益昂贵,大资本逐渐控制了整个农业生产,而小农所占的份额不断下降。在工农业商品社会化大生产的重压下,农民只能匍匐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苟延残喘。马克思指出:“生产条件日益恶化和生产资料日益昂贵是小块土地所有制的必然规律。对于这种生产方式来说,好年成也是一种不幸。”[22]

在资本农业不断的打击下,小农大量地破产并转化为无产者,土地日益集中在以使用雇农从事规模经营资本家的手中,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仍然痴情地迷恋着他那一小块土地和他对这块土地的纯粹有名无实的所有制”的小农,现在不得不把自己的全部剩余劳动,以赋税的形式交给国家,而他们分散的小生产者的经济地位同时又破坏了他们联合起来进行反抗的力量。可以说,中国农民的悲惨命运,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

当《南方周末》记者问道“现有的土地占有方式<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妨碍了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流转,影响了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即影响了资本农业的发展>,甚至影响了城市化进程,您对此有何看法”时,温铁军回答说:“农业的规模经营被很多人误解了。在所有的市场经济国家,农业的规模经营都不仅仅意味着土地的规模,都不仅仅意味着只有集中土地才叫规模经营;很多规模经营包括了农业生产资料的供给、农业的技术服务、农产品的销售加工、农业服务体系的规模化,方方面面都可以说是规模经营。单纯强调只有集中土地才叫规模经营,这是认识上的偏差。”我的看法却恰恰相反,如果没有土地集中即资本农业的基础,所谓的“农业生产资料的供给、农业的技术服务、农产品的销售加工、农业服务体系的”的规模经营只不过是空中楼阁而已。资本农业只有以土地的集中为基础,才能进行社会化大生产,这是资本农业发展的客观条件,也是资本农业发展的结果。

温铁军还认为,土地是农民的“生存资料”,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是我国农业不发达农民贫困的根本原因。但事实上是农民不愿种地,是农民把土地抛荒,逃离土地。从浙江的历史发展进程来看,人均耕地最少,抛弃的土地最多,尽管农民走向两极分化,但浙江的“农民”却最富裕,社会生产力和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国外的就拿日本来说,土地比我们还紧张,可人家却比我们发达多啦。从这些事实中,我得出的结论是:“小块土地是农民贫困的根源”。在温铁军看来,一切政策措施在中国农村都必须为“农民能活命”这个至高原则让步。而我却恰恰相反,一切政策措施都必须服从于“消灭小农”这个最高目标!不走资本大农业的道路,不消灭农民,就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今后我国农业的历史将是以资本大农业代替小农经济的过程,也是农业人口比重进一步减少即农民进一步转化为自由劳动力的过程[23]。

“这可以说是监利许多基层干部的共识。‘要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土地向大户集中,农民向城镇转移’,在记者的调查中,类似的说法不绝于耳。”[24]“大幅度地缩小农业劳动者阶层,乃是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者阶层的收入水平的治本之道,舍此而外,任何其他增加农业劳动者收入的措施,都只能起到杯水车薪的作用,甚至根本无法实施。例如,中央政府每次提出使农民增收减负的措施,几乎都会遇到力度极大的反弹;再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例,尽管中央政府决心很大,也只落得中途搁浅的结局。”[25]

资本农业比小农户进步,阻碍资本农业的发展是一种最反动的,对农民最有害的空想。“新土地革命”的经济实质就是资本农业的兴起,马克思主义者反对一切阻碍这种发展进程的任何企图。

资本农业的发展不可避免地瓦解小农经济[26],因为土地的集中或者说对农业的自由投资是农业资本发展的必要条件,也体现了在商品生产条件下尽量发展农业生产力的要求。我们要为资本农业的发展创造最有利的条件,因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任何力量也不能阻止的。

由于我手里还没有精确的统计资料,所以无法详细、全面地阐述资本农业的整个发展情况。这并不奇怪,因为直到现在甚至还没有人打算有系统地研究一下资本农业的发展。尽管如此,一切关于我国农业经济的总的资料都证明资本农业正在不断地和迅速地发展:一方面是,“农民”不愿种田,抛弃土地和出租土地,流入城市[27];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按部就班地发展,“农民”大量抢租土地,采用机械化农具,经营和发展各种农业[28]。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加入这一过程的两个截然相反方面的都是哪些“农民”。

总之,农业资本家是以充裕的资本来经营土地,他不像我们的农民那样自己从事农业生产,而是作为真正的资本家使用雇佣劳动。资本家和农民,就他们出售的商品都是农产品来说,他们所处的经济关系是相同的。但是,农民出售的仅仅是自己家庭的小部分剩余产品,产品的主要部分由他自己消费,因此他把其中的大部分不是看作交换价值,而是看作使用价值,即直接的生存资料。相反,资本家全靠出售产品,即依靠作为商品的产品,从而依靠产品的社会使用价值。因此,他的生产的整个范围都由交换价值控制和决定。现在可以明白,为了使农业商品化、产业化,从而全部投入流通,这要求生产方式要有怎样完全不同的发展。下面这段文章就是一个极有趣的例证,它表明根据错误的理论会把实际所看到的事实弯曲成什么样子:

“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从我国国情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业仍将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土地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29]。虽然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但他们在外面的生活并不稳定,如果找不到工作,还要回来种地;虽然现在农业效益比较低,但农民通过经营土地获得收益,生活就有基本的保障。没有土地依靠,就不会有广大农民生活的稳定。土地不仅是农民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30]。事实证明,凡是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的地方,往往出现的问题就多,社会就不稳定。所以,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最大因素。

当前,由于农产品价格低迷,市场疲软,农业比较效益下降,不少农民纷纷外出打工,部分地区出现了土地抛荒现象。应该看到,目前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还处在不稳定状态,因此,不能将农户因农业效益过低暂时不愿种地当成农民不要地,不能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变成人为地将农民从土地上赶出去。解决农村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各级干部不能一遇到困难就对家庭承包经营产生怀疑,甚至否定家庭承包经营。不能把农业现代化同家庭承包经营对立起来。农户经营规模细小不是家庭承包制度造成的,而是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家庭经营再加上社会化服务,能够容纳不同水平的农业生产力,不存在生产力提高以后就要改变家庭经营的问题。进入新世纪,全国许多农村都在想方设法推进农业现代化,开展招商引资,搞农业开发和高效农业。干部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能急于求成,以牺牲农民的权益为代价。目前农村出现的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等产业化经营方式[31],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在这两段文章中,错误和字数一样多。第一,从我国国情看,尤其在东部沿海地区,农业已经不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32],可以说,农民的根本出路就是“非农化”。第二,对农民而言,土地不是“最可靠”而是“最不可靠”的生活保障!因为小农经济必然要灭亡。虽然农民外出打工生活并不稳定,但这是社会和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状况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这就是资本时代不同于过去一切时代的地方。这种“不稳定状态”一直引起某些人的反动的抱怨,这些人极力强调这一过程即资本发展所造成的不稳定和危机,并且根据这一点来否认资本主义与计划经济相比所具有的历史进步性。他们忘记只有这种“不稳定状态”才以生产方式和全部社会关系的迅速改造代替以前的停滞和落后。至于“不能将农户因农业效益过低暂时不愿种地当成农民不要地”这句话,只能说明这位作者仅仅满足于“表面现象”,根本就看不到“内在的经济规律”。第三,“农民通过经营土地获得收益,生活就有基本的保障”。这个您又不懂了!农民是传统自然经济的支柱,而农业资本家则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不能把发达国家的家庭农场即资本主义农业和我国的家庭承包经营——小农经济混为一谈[33],因为这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最起码的常识。第四,事实证明,恰恰相反,凡是继续土地承包的地方,农民往往是最落后、最贫困的!我们的作者不去调查研究,不去了解情况、掌握资料,却说,“解决农村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在他看来,“家庭承包经营[34]”是不可侵犯、不容置疑的。不管农业生产力发生怎样的变化,“家庭承包经营”都可以生存下去。当“全国许多农村都在想方设法推进农业现代化,开展招商引资,搞农业开发和高效农业”时,我们的作者仍然幻想“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要是把问题放在这个基础上,即放在确认实际发生的“对立”的基础上,那就意味着承认资本农业排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必然性和这种排挤的进步性。作者为了回避这个结论,竟不惜把小农经济理想化。可见,作者所反对的,恰好是他所不理解的正道。

当然,我并不主张剥夺农民的土地[35]。根据以上的论述只能得出如下的结论:我认为必须取消对农民自由支配土地、放弃土地和进入城市等权利的一切限制[36],消除一切阻挡外出的障碍,使劳动力流动的一切条件得到改善并减低费用,从而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体系。

至于是当一个农民有利,还是当一个雇佣工人有利,只有农民自己才能作出判断。极小规模的小农经济已经处于完全衰落状态(成片土地的荒芜就特别明显地证实了这一点),不出卖劳动力就无法生存,滞留在土地上的农民的生活水平根本比不上雇佣工人的生活水平[37]。农民同土地的这种联系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农民贫困的根源,所以,改革开放以后,农民尽管取得了小块土地,但结果却是更加促进了他们的破产。

如果我要把这篇文章中所犯的所有这类错误都详细地加以说明,那我就得写一本厚厚的书。这么一个对政治经济学毫无所知的人物就胆敢洋洋洒洒数万言,这对于社会科学领域的其他研究者会造成多么有害的影响。我希望人们不要责备我过于“吹毛求疵”,因为在他的文章中,我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半点科学的东西。

文章还认为,农民和农业问题的根本是土地问题。不对!这个问题恰恰在土地之外,只有资本生产发展起来,农民才能离开土地成为无产者,同时,农业也才能得到自由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得资本农业愈来愈成为一种“社会必然性”,抗拒这种必然性是任何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辩护的言论都无能为力的[38]。社会的迫切需要必须而且一定会得到满足,社会生产力发展所要求的变化一定会给自己开辟道路,并且迟早会使任何政策适应这些变化。

只有充分认识到农业发展的这一基本趋势,并由此出发制定我们经济发展的长远战略,我们才能逐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有学者认为,农业的“规模经济”是一个漫长的“经济发育”过程,它必须随着国家整体经济水平的提高而“自然成长”,并且我国目前的经济水平还没有达到能够普遍实现农业“规模经济”的程度,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具有它的生存空间,“揠苗助长”是不可取的[39]。可是问题在于,短时期不能完全做到的事,不等于现在就可以不去努力朝那个方向去发展;只有现在开始努力了,才能最终并且最快解决这一问题。

我们看到,一边是资本农业的机械化大生产,一边是小农业的手工生产;一边是农业科技在大农业中的推广应用,一边是小农的停滞不前,这表明资本农业和小农经济的对立,也反映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种过时的生产体制,严重阻碍了农业技术进步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虽然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资本农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数量众多的小农仍然阻滞了这一历史进程,直到目前,我国农业还没有完全实现商品化。总之,农业的彻底转变和更大程度的发展,还有待于资本生产更迅猛地扩张。90年代以来所发生的一系列重要变化已向人们证明,中国农业已经进入资本的发展轨道,一个新的农业体系正在建立之中[40]。这将是一场真正的农业革命,它促进了农业生产力质的飞跃和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其广度和深度以及它对中国农业、农村和广大农民未来命运的影响是中国以往任何变革所不可比拟的。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逐步废除必将促使农民离开土地,使他们转向工商业,这使得租地农场主能更长期地租用土地,把更多的资本投入土地,更多地使用机器。资本农业必将确立自己的统治地位,并发展现代农业生产力。耕地面积不断扩大,耕作更加集约1]采用农业科技,如新品种的培育和应用、复合肥料和配合饲料的研制和推广,施肥方法的改进等,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改善农产品的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

[2]比如苹果生产现在就集聚在几个省区,像陕西、河北、山东;棉花生产出现了向新疆集中的趋势,目前全国棉花有三分之一的产量来自新疆,新疆的棉花每年种植面积达到1400万亩;中国的玉米生产逐步向东北三省集中。这些都说明农产品越是区域化生产商品率越高(见《21世纪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马晓河著)。我国小麦主产区向北方地区特别是黄河流域集中,2001年冀、鲁、豫、晋、陕5个省小麦面积占全国面积的比重由上年的49%上升到55.4%。油料作物生产进一步向主产区集中,形成了长江流域油菜、黄淮海地区花生、东北地区大豆的生产布局,长江流域油菜带面积占全国油菜种植面积的70%左右。甘蔗生产进一步向广西、云南集中,两省种植面积占全国甘蔗面积的64.5%。甜菜向黑龙江、新疆、内蒙古集中,面积占全国甜菜种植面积79%。每一个区域基本上都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重点产品,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区域化、专业化和产业化。

[3](解力平等著《浙江私营经济研究》第51页)。

[4](摘自《中国流民史》王俊祥、王洪春著,第188页)。

[5](陆学艺,“农民真苦,农村真穷?”,载《读书》2001年第一期)。

[6]“不同农地经营规模的生产收益与生产率差异的实证研究”朱俊峰著,载秦富、王秀清、辛贤主编《WTO与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2002年中国农业出版社,第466-473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217页。

[8]“公路上,成群结队的外出打工的人群,像滚滚的洪流,势不可挡。通往南方的公路上,不管什么车,只要你是向南走的,统统拦下搭乘。如果是客车,一定要挤到装不下最后一个为止;如果是货车,就放上稻草,像装货物一样直到‘装’得再不能‘装’为止。那些奔向希望的农民啊,似乎他们根本就没有感受到,老天正吹刮着凛冽刺骨的寒风!走进村庄,到处是骨肉分离、拥抱泣别的场景:那些可怜的孩子,死死抱住父母的双腿不放,‘狠心’的父母伤心地痛哭着,不停地抽打孩子的双手,巴掌抽打在孩子的手上,却让我这个当书记的真切地感到了钻心的疼痛。”(见《我向总理说实话》李昌平著)尽管“老天正吹刮着凛冽刺骨的寒风”,尽管是“骨肉分离”,但我们的农民就“像滚滚的洪流”势不可挡地“奔向希望”。

[9](见《浅谈农民歧视》作者:张英红)。李昌平也指出:“被农民视为生命的土地已成为农民的沉重包袱,联产承包责任制被农民视为套在他们脖子上的枷锁”。

[10]以上均摘自2001年5月30日《杭州日报》视点新闻。

[11](摘自陆学艺主编《晋江模式与农村现代化》第176~180页)。

[12]在人们的印象中,传统的农民过的是“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而这里的农民却迥然不同。在朱村镇为大耕户种水稻,除了插秧还用手工抛秧之外,其他都机械化了。犁耙田已用了手扶拖拉机,犁耙合成了一道工序;割禾用了收割机,一台机器一天割35亩,这头割进去,那头已是谷粒打好包出来,连稻草也可以按指令或即时切碎做回田之肥料,或不切留做其他用途;一槽就是12吨,经过烘干机,十来个小时就使湿谷变成干谷,再送加工厂,马上就成了上市新米。大幅度的机械化耕作和科学种田,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摘自2001年7月17日《羊城晚报》)。

[13]报纸上的材料无疑是具有半官方的性质,它是以采访形式收集来的,因此对待这种材料要相当慎重,但尽管如此,还是不能不予以特别重视。因为有关这些问题的材料在我们国家是如此贫乏,以致每份报纸都应该加以利用,当然,连这种资料也给我们提供很多有用的东西。

[14]机器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而在这以前,农业几乎完全停留在社会发展进程之外。一方面,正是资本生产引起并扩大在农业中使用机器,另一方面,在农业中使用机器导致资本生产关系的形成和进一步发展。至于在农民中推广农业科技也具有同样的意义(李昌平也指出了这一点),它将毫不留情地排挤小农经济,正象机器大工业排挤手工业一样。因此,农业机械的普及、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农民的被剥夺,是两种彼此不可分割地联系着的现象。而小农经济按其本质来说,是以保持陈旧的生产方法为基础的,在这种经济制度的内部结构中,没有任何引起技术改革的刺激因素,并且经济上的闭关自守和与世隔绝,农民的贫穷困苦和逆来顺受,排除了农业革新与发展的可能性,使农业生产的停滞和农民的困苦永远保留下去。并且,事实告诉我们,广泛的农业技术的革新是在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得到发展以后才开始的,这说明资本正在创造一种必然要求农业合理化和废除包产到户的社会条件。

[15]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近8亿元,员工4000多人,2000年全集团生产鸡苗1.6亿只,上市肉鸡1.38亿只,上市肉猪14.3万头,生产饲料64.7万吨,总销售收入达15.9亿元。公司之所以得以迅速发展壮大,主要是加强了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推广,依靠科技进步不断解决产业化发展的技术问题。到目前,温氏集团拥有高级职称专家20多人,中级职称科技人员50多人,大专毕业生400多人,占企业员工总数12%。先后建成家禽育种中心、饲料化验室、兽医室和电脑管理网络系统,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01年8月11日《南方日报》)。

[16]一方面,采用机器需要大量的资本,另一方面,只有在大生产下,使用机器才不会亏本,所以,扩大生产是采用机器的必要条件。机器的广泛使用表明了农业生产的集中。

[17]据调查,松滋市采用租赁等形式发展私营农庄146个,经营土地面积工846.8公顷,每个庄园平均土地面积5.8公顷,雇工2171人,其中长期雇工602人,短期雇工1569人;吸引投资1274.66万元,资本收益率达69.27%。松滋市陈店镇有私营农庄60多家,总经营面积为533公顷左右,平均每个农庄经营规模为8.89公顷,是小农的26.7倍。(见《农业微观基础的组织创新研究》第67-68页,曾令香等著)。

[18]摘自《把土地使用权真正交给农民》迟福林主编,第81页。

[19]一位教授讲起他访问美国一家农场的经历。被访的农场主每天早晨都要驾驶自己的直升飞机将一望无际的农场巡视一遍。高度的现代化农业,早已使美国的“农夫”告别了“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岁月,像耕地、锄草、播种、收割等等体力劳动,早已被机器代劳。“农夫”常常坐在计算机前,上网了解各种农产品的价格、各种农业原料的价格、市场走向、股市及农业投资的动态,由此换算出自己的投入和产出、利润率、和未来生产战略;同时,他还要通过计算机了解各种农业科技动态,设计改善自己农场的方案。(摘自《农民进城,地主下乡——WTO之后中国农村的自救之路》作者薛涌,原载新加坡《联合早报》)在这里,农民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农民”,而是能够熟练驾驭市场的“资本家”。而我国农业的家庭经营,与经济发达国家有着天壤之别。所谓的“农业家庭经营”实际上就是小农经济。

[20]摘自《南风窗》2001年第4期。

[21]《资本论》第3卷第910页。

[22]《资本论》第3卷第910页。

[23]我们知道,只有大量的农业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镇才能推进土地的集中和扩大农业的生产规模,所以,距规模经营的农业,中国“包产到户”的小农经济还有很长的历史道路要走。相对于这个历史道路而言,当前的农业困境和贫富两极分化仅仅是才开始。以农业发展最快的美国为例,如从颁布垦地权条例,规定“强行移住”者有权优先购买他们所开垦的土地的1841年算起到1910年大农场占全部农户的1/6左右,生产了全国农产品价值的一半以上(《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简史》第131页)为止,也经历了69年的农民分化、破产、兼并的路程。至于到了美国农业的社会化、专业化生产有了长足发展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则已经经历了一个多世纪。所以无论从国外发展农业的历史还是从我国国内的实际情况看,这必然是一条使广大农民逐步分化、破产的漫长道路。(摘自《中国农业规模经营的两条道路》丛中笑著)。

[24]以上均摘自2001年6月14日《南方周末》。

[25]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第71页。

[26]一位作者说道:“在资本形态的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下,中国的小农经济已经开始进入分化瓦解的过程之中。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只会加快这个过程。资本不相信眼泪,也不理会人们的愤怒。它只按自己的方向前进。那种田园诗般的、建立在永久的小土地承包经营基础之上的小康农业前景,只是一种幻想。农民中的大部分——不管他们依旧居住在农村还是迁入城市——将逐步地向无产阶级转化。这些农民也许会失掉他们祖祖辈辈耕种过的土地,但他们将和无产阶级一道,拥有一个新的世界。”

[27]“以岳阳市为例,有关部门选择了全市16个乡镇作调查,统计结果为:1998年春耕中共抛荒田地1.77万亩,1999年抛荒2.5万亩,比上年增长70.3%,2000年抛荒4.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67%,比上年增长72%。益阳市南县青树嘴镇新湖村1998年抛荒600亩,1999年近1000亩,2000年1830亩,超过了全村耕地面积的70%。”(摘自《南风窗》2002年2月号)湖北监利县棋盘乡支部书记含泪说:“我们乡有40000人,其中劳力18000人,现在外出25000人,其中劳力15000人。”多数农民抱着“要死也死在城市,下辈子不做农民”的心情弃田撂荒外出打工。(摘自《南方周末》2000年8月24日第1版)。

[28]如今,监利县的土地开始变成了资本(土地只有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才能成为资本,在农民的手里可不是!)。通过转包、转租、租赁、合伙、股份制等形式,土地纷纷向种养大户集中,规模农业和商品农业开发热潮正在全县兴起。分盐镇应山村女青年鲜于燕去年初承包360亩低湖田,植莲养鱼,网箱养鳝,当年获纯收入30多万元。桥市镇农民何文峰同9户农民联合,转租1300亩低洼地建特种水产品养殖基地。白螺镇做芦苇生意10多年的刘志华,去年5月回村投资120万元,承包70亩土地,建变电站、装锅炉、盖温室,建起工厂化养殖基地,聘请中科院长江水产研究所3位教授当顾问,饲养珍贵稀有鱼类史氏鲟。在外地做水产生意的桥市南唐农民唐周文,去年回乡承包大水面1200亩养蟹,当年纯收入36万多元。数百家外地老板纷纷到监利大面积租赁农田和水面,从事特种养殖和种植。毛市镇去年引进15个江浙老板,租用土地和水面7000多亩养殖河蟹和珍珠。荆州谷神绿色农业发展公司经理刘心宏在白螺镇租地1900多亩,投资120万元,采用机械化恒温生产、生物治虫等先进技术,种植无公害、反季节大棚蔬菜。该公司还租用丁家洲2000亩农田,建成了优质粮生产示范区。(见2001年3月21日《湖北日报》)。

[29]继运城富源煤矿矿难发生一个多月后,山西省义兴寨金矿又发生一起特大矿难。尽管如此,当地农民还是把当矿工看成他们改善生活状况的最佳途径。一位矿工坚定地说:“原来种地,我们长年吃的就是土豆,有时掺和点莜面,菜就只有山上采的野苦菜。现在天天吃的都是大米白面。我在矿上干活,一个月挣800多块。”(摘自2002年7月10日《三联生活周刊》)这些常年在地底下工作的矿工并不认为在地底下1米高的坑道里弓着身子挖煤是最受苦的事情,“这里比在家乡<当农民>要好上10倍”。他们在小煤窑每月能拿到1000元左右的收入,两个人搭伙每天挖1米多,1米13车,1车500斤煤,每米老板付给45元工钱。(《比腐败更危险的是什么?山西煤矿事故频发原因透析》,载《三联生活周刊》)总之,我们的农民为了离开农村、为了从乡村生活条件所注定的贫困状况中解脱出来,宁肯跑到矿井中去做工!尽管矿井和一切采矿工业中的劳动是繁重的并且还危害工人的生命,但是这种工作的较高工资,每月能拿1000块钱并且人身自由的雇佣劳动对于农民竟有如此的吸引力,以至于他们宁愿到地下矿井去做工,而不愿回到被某些人描绘成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的土地上去。因为农民根据亲身的体验认识到,这些人加以理想化的小块土地有什么价值,纯粹的资本关系比小农好多少。

[30]《农地制度与农村社会保障》的作者姚洋说道:“一个建立在平均主义农地制度之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加上家庭储蓄等其它手段,可以有效地保护农民免受不利收入冲击的影响,这对那些家庭贫困或没有能力挣取非农收入的人来说尤其重要。其次,土地本身是一种财富,这对老年人来说更显得重要,因为一旦丧失了劳动能力,他们可以通过出租土地获得必要的收入<原文如此!>。因此,土地均分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养老保险工具”,“具有收入保险功能”,“同时也能达到失业保险的目的”。这位学者还认为中国农村存在1亿多失业人口,“这样庞大的失业人口之所以没有引起大的社会动荡,主要是因为土地充当了蓄水池的角色,吸纳了大部分的剩余劳动力”。姚洋同志依靠他那独特的逻辑,居然从这个卓绝的发现中作出结论,仿佛事实完全证实了他所提出的论断,即“土地可以作为农村失业和养老保障的基础<!>”。面对如此高超的理论,真令我等不服都不行……唉,彻底服了!事实上,这一亩三分地对于农民而言,不是“就业”,也不是什么“生存保障”,更不是国家赐予的“社会福利”。在农民的眼里,这一小块所谓是他们“命根子”的土地根本就是无足轻重,稍有能力的或者有劳力的,进城去无论做什么即使是擦皮鞋也比在家种田强。

[31]以山东诸城的肉鸡生产为例:龙头企业从发达国家引进技术、设备、种鸡和饲料配方,组织生产并负责市场销售。在“公司加农户”这一体系中,肉鸡的孵化、种鸡的提供、防疫的实施、饲料的供给、成鸡的加工、销售都由龙头企业承担,而肉鸡的饲养则由农民负担。所以,“公司加农户”只不过是资本认为让农民“勤快地”去生产或者担负起农业生产的主要部分,成本更低,费用更小而已。而资本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可以从这种“勤快”中获取利润(剩余价值)。

在商品生产极不发达的情况下,农民只能在小集市销售,这是商品生产发展的低级阶段。随着市场的扩大,这种小规模的分散的销售(这同小规模的分散的生产完全相适应)渐渐成为不可能。在大市场上,销售应当时大规模、大批量的。因此,小生产同大市场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在现有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在小农分散的情况下,要解决这种矛盾,就只有由商业资本(公司)专门从事收购和销售。这样,商业资本通过收购的办法,把小买卖集中成为大规模的市场销售,减少交易费用。这种大规模市场销售的纯粹经济上的优势,就必然使得农民完全依赖、依附于商业资本。这种商业资本的最高形式就是把农业生产资料直接分发给农民进行生产并付给一定的报酬。在这里,商业资本就转化为产业资本,农民事实上成了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为资本家工作的农业工人。因此可以断定,那种建议通过“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来帮助农民发家致富的广为流行的理论是荒谬的。这种理论是由于不懂得商品生产同资本生产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产生的空想。编造这种理论的人完全忽视了中国实际生活中的情况,忽视了小农的分化,忽视了在改革开放以后的社会中只有大资本才能组织大规模的生产和销售这一事实。显然,把所有这些不愉快的但却是确凿无疑的现实生活的情况抛开不谈,那就容易胡思乱想了。

[32]由于相当大的一部分农民转化为雇佣工人,虽然他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保留自己的小块土地,但这已经不是其生活的主要来源。1998年浙江省农民从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获得的工资性收入为1584.9元,占当年人均纯收入的45.1%,与1990年的324.2元占当年人均纯收入29.5%相比,绝对额增加了1260.7元,比重提高了15.6个百分点。如果加上从事三产的收入,目前浙江农民纯收入中,大约有70%左右来自非农产业。《农户经济活动及行为研究》的作者史清华指出:“非农化”已经是农民收入实现持续增长的重要途径。同时,农民对农业的倚重程度呈显著下降趋势。家庭收入中来自农业的份额已由1990年的57.44%下降到2000年的28.40%(第93页)。从全国来看,1998年农村劳动力在非农部门就业约占三分之一,农民收入中来自农业的部分占57%,来自非农部门的部分已达43%。(见《中国市场经济报》1999年12月4日第2版)。

[33]有人竟然说:“家庭承包制制度安排和制度变迁产生的激励,大大激发了农户作为经济当事人的预期,几乎使每个农户都成为‘企业家’<!>,并产生出企业家的创新精神。而且制度又确保了个人可以获得其所有的土地经营、劳动力、资本投入产生的剩余和报酬<!!>”(摘自《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制度绩效:从实证到理论的分析》)。

[34]历史已经告诉我们,以家庭为基础的农业生产,不过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并不是永恒不变的经济模式。如果从秦、汉算起,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也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可到了现代,在通常情况下,这种小农经济,已经成为生产力难以提高和农民难以摆脱贫困的根本原因。

[35]王磊荣和王选庆就认为,国家要用钢铁一样的意志来推进工业化,大量的农村人口必须离开土地(“试论我国土地破碎的现状及由来”,载秦富、王秀清、辛贤主编《WTO与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2002年中国农业出版社,第481页)。这实际上就是要强迫农民离开土地、要强行摧毁小农,也就是要彻底的最无情的摧毁中国的旧土地制度。王磊荣和王选庆接着说:我们可以从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经济演变的种种乱象中,找到我们今天所遇到的许多问题的翻版:诸如农产品的滞销,农民收入的滞长甚至下降,大批的民工向城市流动,大批的妇女向沿海城市涌动,农村土地的大批抛荒……总之,社会的空前繁荣与危机并存。(同上,第482-483页)。

[36]大部分农民没有流向小城镇绝不是贪恋都市的繁华,只因为复杂的城市比简单的乡镇有更多的挣钱机会;只因为昂贵的城市比便宜的乡镇有更高的相对收入;只因为混乱的城市比宁静的乡镇有更好的法制环境。进入城市的农民还要咬着牙交暂住证费、管理费、体检费、外出打工费和“房”租;忍受着白眼、谩骂、驱赶、酷暑和严寒;冒着生病无钱医、工伤无劳保以及被骗、被罚、被遣返的各种风险,最后他们还是选择遥远的城市而很少去享受移居小城镇的便利和“常回家看看”的亲情。留给政府的抉择是继续限制农民进城还是帮助农民进城;是固守一厢情愿成本高昂的“小城镇道路”还是积极培育新兴城市。(“中国城市化道路的选择和障碍”王远征著,载《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1期)。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倡导农民“离土不离乡”即反对农民外出打工赞成就地消化,这实际上是一种民粹派的理论。与此相反,农民的“离土又离乡”不仅给农民本身带来经济上的好处,而且一般说来这是一种进步的现象。外出打工工资高,对农民而言更为有利。尽管这个理由是多么简单,可是人们常常把它忘了,他们总喜欢站在更高的仿佛是“国家”的立场观点上来看问题。

[37]就连农业工人的生活水平也比农民高得多。2001年7月17日《羊城晚报》报道说:“这里的工仔们<即农业工人>享受着月薪制,一年发足12个月,一般是一造收成之后发一次薪,有特殊需要的也可随时发给。三个大户开的工资,以黄伯桂最高,平均每月七八百元,……工仔们的日子还是过得挺舒畅的,每造的插秧和收割季节,几个大户都开大锅煮大盘菜,餐餐有鱼有肉,饭任食,酒任饮,饭后还直落麻将,用数倍超过‘土豆加牛肉’<小农>的那个标准,免费招待全体工仔和临时工。……几年下来,黄伯桂的12个工仔,都盖了两三层的新房子,买了摩托车。”

[38]一个真正的无产阶级政党,如果它“所许的诺言使农民哪怕有一点借口设想我们是要长期保全小块土地所有制,那就不仅对于党而且对于小农本身也是最坏不过的帮倒忙。这就简直是把农民解放的道路封闭起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12页)所以,任何想长期维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想依靠分散经营的小农经济和农村小商品生产,就能跨越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举解决中国农业长期落后的希望都是极其荒谬的。

农问题论文 篇四

一、减轻农民负担,落实农民权益任重道远

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要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只有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农民才有积极性去发展农业,农村落后面貌也才有望较快地改变。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农民的各种不合理的负担已有一定程度的减轻,但要使这一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首先,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切身利益问题,并且使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不再出现反复,我们必须继续加大县、乡行政体制改革的力度。其中首要的任务就是继续大力精简县、乡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精简的原则主要有两个:1.依据政府转变职能后的工作任务,按照精简高效和工作量饱满的原则设置机构和确定人员编制;2.与当地政府正常的财政供养能力相适应。要贯彻这两个原则,应当特别关注乡镇一级机构及人员的精简。我们认为,中等及中等以上规模的县,保留四至五个区的建制,每个区政府安排不超过三十人编制就足以承担其使命和任务了。比较小的县可以考虑不设区乡一级政府。在精简机构和减少人员的同时,必须加快县及区政府职能的转变。县及区政府的任务主要有两条:1.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务院支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政策,为农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2.结合当地情况为促进农民科学种田(必须在农民自愿的条件下,并且政府不得借此牟利),解决农民在生产销售方面实际困难。只要我们实现了上述要求,那么减轻农民负担就有了比较坚实的体制保证。

其次,要加强农村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并以此来保障农民的权益不受侵犯。当前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建立和完善农民对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事项能够事先参与决策,执行过程中能够实施监督的制度。凡县及区政府将要出台的关系农民利益的政策,农民及其代表均应以一定方式参与其决策,并要有条件对其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凡是大多数农民或其代表反对的,应当予以废止或重新研究,不允许强制执行。农民具体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方式可以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但是这种参与决策和实施监督的权利不容剥夺。

第三,除了继续下大气力减轻农民负担之外,我们还要下决心创造条件逐步落实农民应当享有的权利,即落实所谓“国民待遇”问题。在过去较长的时期内,事实上存在着重视城市职工各种福利的完善,忽视农民应享有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的问题。其结果是城市的面貌日新月异,农村的建设则往往无暇顾及;城市职工享有养老、医疗、住房、交通等涉及到各方面的福利补贴,生老病死基本上都有保障。而农民却依然是养老靠儿女,住房靠自己,医疗无保障。各种福利待遇方面的不平等,已经严重影响到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

解决农民社会保障问题,首先要从农民养老及医疗保障这两方面工作做起。逐步实现农民千百年以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这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万代的伟大事业。我们应当像抓粮油生产和农民增收那样千方百计地逐步加以解决。首先,各级政府要真正将其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日程,并将这项工作搞得好坏作为政绩考核的指标之一。其次,政府要下决心拿出部分资金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建设。各级政府宁可少搞一些工程,特别是不要搞什么形象工程,也要保证这部分资金的落实。在资金的使用上杜绝浪费和厉行节约。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建立严格监督制度。只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就一定能将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事业很好地开展起来。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是涉及几亿人的事情,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因此,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较长的时间和大量的投入,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见到成效的,需要作出规划逐步推行。如果我们用十年到十五的时间,能够将这项事业逐步开展起来,就是了不起的成就。对于我国到2020年顺利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的目标将是极大的推动。同时,由于我国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在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方面差距较大,因此应当首先从相对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做起,创造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新鲜经验,以推动全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中西部地区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自己最大努力首先在农民养老保障方面迈出步伐,由点及面,由少到多,逐步发展起来。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进行了初步探索,应当及时总结他们的经验,加以推广,促进这项事业更加顺利进行。

二、承认农民对所承包土地拥有占有权处分权是当务之急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农民只是承包集体的土地,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这种认识产生了许多不良后果。首先,认为农民对所耕种土地只有使用权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农民对土地经营缺乏长期打算,对土地长期投入如小型农田基本设施建设等缺乏积极性。在不少地方甚至出现了掠夺性经营的问题,例如许多农民主要依靠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来提高产量,而不考虑长此以往造成土地板结,土地和水源受到污染等不良后果。其次,只承认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还成为县乡等基层政府和村干部随意调整土地特别是低价非法征用农民土地的借口。

随意调整土地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对土地经营的积极性,而随意低价或非法征用农民土地更使得一部分农民生活水平下降甚至失去生活保障,成为影响农业发展,农民增收重要因素与影响我国安定团结大好形势的不稳定因素,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笔者认为,不管是从理论上说还是从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看,农民对所耕种的土地不仅拥有使用权,而且应当拥有占有权和依法处分权。之所以这样说理由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从历史渊源上说,现在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当初是由一个个农民加入初级农业合作社时实行土地入股形成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此也予以明确肯定。既然如此,农民耕种属于自己所有的哪怕是部分所有的土地,为什么只能拥有使用权呢?过去农民租用地主的土地,由于土地归地主所有,农民只能在交纳租金的情况下享有使用权。如今农民早已成为土地的主人,因而应当享有基于所有权基础上的占有权和依法处分权。第二,二十多年来,农民在所耕种土地进行了大量投入,包括土地改良和小型农田基本建设,如平整土地,改造小型水利设施和建设温室大棚等等。就土地价值而言已远超过当年“承包”时土地的价值,而在增加的价值当中,其主要部分是农民的多年投入形成的。同时农民的这部分投入有多有少,有的投入还相当大,把这部分投入都记在集体的账上不利于农民对土地继续增加投入和合理经营。从土地增值的角度看,更进一步证明农民对所耕种土地拥有的不仅仅是使用权,而应当是建立在所有权基础上的占有权。第三,与国有企业拥有的财产权相比,农民对土地拥有的权利处于不平等地位。早在80年代,国家就通过法律规定,国有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国家授予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既然国有企业对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可以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农民为什么对于属于自己集体所有的财产就不能享有这些权利呢?相比较而言,农民与土地的权利关系更加直接,更加明确。因此,我们认为农民对其所耕种的土地同样应当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和依法处分权。而且这种权利同样应当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三、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要有新思路

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对于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各级政府对这一问题都十分重视,并且为此作了很多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已经有九千多万农村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大中城市。这是一个很大的成绩。但是较之农村拥有的四亿左右的劳动力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据农业部测算,就经营我国农业产业而言,有1.7亿劳动力已经足够了①。这就是说仍然有将近两亿的农村劳动力需要实现转移。然而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大中城市在环境和就业等方面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一方面我国大城市为日益严重的交通堵塞,污染严重、水资源枯竭和就业压力空前加大等被称作“大城市病”的各种问题所困绕;另一方面许多中等城市正在迅速地向大城市的队伍迈进,上述大城市病在这些城市同样存在。因而指望继续向大中城市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已绝无可能。因此,我们必须在加快小城市和中心城镇(以下简称小城镇)建设方面寻找出路。在改革开放初期阶段,随着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发展,我国小城镇建设有过一段辉煌时期。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经过大浪淘沙,许多乡镇企业被淘汰,其中原因固然很多,然而许多乡镇企业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效益低下是其主要原因。因此要想加快小城镇建设,实现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的目标,乡镇企业的发展固然还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乡镇企业自身缺陷和不足,仅靠发展乡镇企业是难以达到上述目的的,必须要有新的思路。当前,我国工业特别是制造业正在进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时期。由于大中城市地价(地产)和水电等价格迅速攀升,中外企业间竞争日益加剧,劳动密集性企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经营环境日益严峻,经营效益逐步下降。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近几年许多农业后续产业盈利情况在整个制造业的平均水平之下。其中如食品加工业、纺织业。

木材及竹藤棕草加工业的赢利水平排在最后几位。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上述企业向小城镇转移将是大势所趋。因为小城镇有着土地和劳动力成本低、靠近原料产地和广大的农村销售市场的优势。而这些企业较之乡镇企业规模更大,技术更先进,经营管理水平也更高。

它们向小城镇转移对于发展小城镇,乃至发展整个农村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应当借制造业升级换代的东风,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首先是农业后续产业向中小城镇转移的过程。在加快农村小城镇发展的同时,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大规模转移,并为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打下坚实的基础。

当前实现这种设想的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首先,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小城镇的运输、水电供应等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如果各级政府再给予适当投资加以完善,那么解决大中型加工企业的运输、水电供应应当没有问题。其次,实现产业转移所需的熟练工人、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也可以解决。通过给予优惠待遇和合理安排,可以吸引一批在原企业工作的管理人才和工程技术人员随着企业转移到小城镇工作,作为企业管理和技术中坚。同时,一部分经转移到大中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将成为这些企业的熟练工人甚至是中下层管理人员。加之各级政府和企业对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青年农民给予适当培训,解决所需劳动力应当是不成问题的。再次,发展小城镇新兴企业所需资金也可以得到解决。国家可以对解决转移到中小城镇的企业所需资金制定适当的倾斜与照顾政策。

产业转移后由于经营条件改善和成本降低使得经营效益提高,更加容易得到商业银行的融资便利,并成为资金供应主渠道。近些年在农村涌现出不少通过从事现代农业和工商业富裕起来的农民,他们也将会成为在小城镇发展加工企业的现实的投资者。第四,产业转移后可以获得更加广阔的市场。随着大批农村劳动力进入企业工作,他们的收入水平将明显提高。而随着大批农业劳动力的转移,继续从事农业产业的农民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加之国家继续给予必要的扶植和帮助,他们的收入水平同样会得到明显增加。这两部分人收入的提高,将使得他们成为转移到小城镇的企业的产品的现实消费者。这样,在实现农村劳动力较大规模转移的同时,产品销售市场也大大地得到了拓展,加之继续拓展大中城市的销售市场,向中小城镇转移后的企业将是大有可为的。

农问题论文 篇五

一、关于现行农村政策落实情况

相隔18年后,中央一号文件就农民增收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省、市也出台了配套政策,对调动农民积极性起到了重要作用。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关键在落实。通过对部分区县、乡镇和村的实地调查,有些政策落实得较好,有些政策落实得还不够到位。落实较好的政策有四类:一是为农民直接增收的政策。主要是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和税费改革政策。全市落实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为农民增收10683万元,落实粮食直补资金2116万元,两项合计为农民节支增收1.28亿元,人均增收50元。二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主要是土地延包和农民减负政策,全市已有97%的村完成土地延包任务,土地承包关系趋于稳定;对农民负担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控制农村“两工”,规范“一事一议”,杜绝面向农民的“三乱”,农民直接负担明显减轻。去年,全市农民人均负担67.32元,比上年人均减负6.7元。三是内容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中央和省委要求新增的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并要求从2004年开始,国有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20%以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农业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大。我市也出台了《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决定》,确定了20多项支持农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其中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重点龙头企业的奖励、贷款贴息和落实财源扶持政策,比上年增加67%。四是执行部门明确的政策。今年中央和省委对粮食生产和低收入地区的农民增收问题高度重视。在粮食生产上,针对我市人均耕地少的现状,确立了“不求粮食自我平衡,但求总产稳定增长,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提高,粮食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种粮水平高,高产技术成熟的优势,一招不失地抓好粮食生产,预计小麦单产、总产有较大幅度增长。扶贫政策落实也较好。据对我市6个贫困乡镇的调查,去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分别增长20.55%和1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含金量最高的是城乡统筹发展政策,这也预示着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终将被彻底打破。在经济转型、体制转轨时期,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些政策落实得还不够好,主要有:一是原则性的政策。有些引导性政策,既没有规定哪个部门落实,也没有明确怎样去落实,往往导致落实主体缺位。如“积极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和农村。”这样的政策,就较难把握和落实。二是落实部门不明确或涉及落实部门较多的政策。突出表现在农业部门的设置与农业产业发展不配套。如农产品流通政策,既涉及到农业部门,又涉及到外经外贸等环节,农业部门难以落实,其他部门往往顾不上落实。再如统筹城乡发展的有些政策,涉及落实部门多,农业部门没有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有力手段,影响政策落实的进度。三是制定明确、在执行中遇到深层次矛盾或财力制约的政策。如土地延包政策,涉及到土地产权、农村保障等深层次问题,有些村为解决人地矛盾,虽然延包手续已按规定办好,但在思想上还准备采用“五年一大调、三年一小调”的办法。再如农业投入政策,费税改革后,部分乡村经济困难,负债多,集体收入少,没有能力偿债,更没能力投入农业、农村建设。农村政策落实不到位,除了认识上的原因外,主要是体制、财力、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等原因,迫切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把落实农村政策摆到突出位置

党的农村政策对解决“三农”问题所起的作用,是其他手段不能替代的。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看,每一次农村政策的重大调整,都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大解放。1982年到1986年的五个一号文件,拆除了阻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公社体制和高度计划、垄断的经济制度,把农民从的体制中解放出来,使农民从离社不离土、离土不离乡到离土又离乡,向农民开放发展空间和改善发展环境,解决了粮食短缺、商品短缺、城市发展资源不足等难题。农村政策对促进生产力发展、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方面,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解决农产品短缺需要政策推动,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实现统筹城乡发展,更需要政策推动。从当前面临的环境和形势看,农村政策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综合性。统筹城乡发展就要立足“三农”,又要跳出农业和农村寻求破解的途径,农业部门和社会各方面都有适应和探索的过程。只有通过政策创新和突破,才能凝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三农”,使这一“重中之重”由口号变为实际行动。

二是导向性。政策既体现了党委、政府的意图,也包含着农民的希望和要求。政策落实的过程,也是科学发展观落实的过程,使工作政绩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城乡的协调发展统一起来。

三是实效性。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最快,增收效果最好,涉及的面最广。今年的费税改革、粮食直补、减负等政策,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四是突破性。现行阻碍农民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主要是由各种类型的政策构成的。如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城乡不统一的劳动用工制度等,只有抓好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才能逐步改变原来重城市、轻农村,重市民、轻农民,重工业、轻农业的现象。基于农村政策的重要作用,应当把政策研究、制定和贯彻落实,作为农业部门的突出重点,开展工作的主要手段,下大力气抓好落实。

三、明确农村政策落实的重点

从淄博的情况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抓好四类政策的落实。

1、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一是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把农业的产业布局与城市规划相配套,把村庄改造、市场建设、非农产业发展与城市规划相衔接,避免散、乱、差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二是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支持农村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事业发展。三是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就业市场和劳动保障制度,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逐步完善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的政策,尽快使农民享受完全的国民待遇。四是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继续搞好对口帮扶,动员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加快贫困地区和低收入地区农民增收。五是统筹城乡社会资源配置。妥善处置好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落实各项支农政策,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

2、农业结构调整政策。一是加快特色农产品基地和优势产业带建设。认真落实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20%支持农业发展、实施沃土工程、良种工程等政策,加快建设100万亩生态农业基地、100万亩优质专用粮基地、80万亩优质蔬菜基地和20万亩特色农业基地,推动畜牧、蔬菜、林果三大支柱产业快速膨胀。二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抓住龙头企业列入财源建设扶持范围的机遇,重点扶持22家部级和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扩大规模,促进乳品、肉兔、肉鸡、肉鸭、生猪、蛋粉、果品、蔬菜、木材9条龙型产业快速膨胀。三是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按照产业发展要求,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进行市场准入制度试点,组织实施“出口农产品绿卡行动计划”,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基地和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四是抓好粮食生产。落实好粮食支持政策,抓好10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50万亩专用玉米和30万亩杂粮基地建设,实施好50万亩优质小麦节本增效开发工程,增加种粮农民收入。

3、加强农村公共产品建设政策。加大政府对农村公共品建设的支持力度,最大限度地缩小城乡公共产品的差距。今年,我市安排乡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358个,总投资3.98亿元,为保证三年实现村村通柏油路、通客车奠定了良好基础;投资960万元,对400个农村卫生室进行改造,在3区5镇进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受益人数达88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3%;安排1228万元用于农村教育投入。从今年起,五区和桓台县、高新区建立了农村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执行每年700元,高青、沂源两县暂执行农村特困户救济制度,力争2005年转为农村低保制度。今后,将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使更多的农民享受公共财政的优惠。

4、加强农村稳定的政策。继续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引导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保。在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搞好涉农收费专项整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积极探索费税改革后,增加集体收入的新措施,保证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同时,抓好农业法制建设,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搞好农资市场整治,维护好农资市场秩序。

四、建立农村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农村政策监督检查机制,是确保政策落实的有效手段。

1、建立政策落实考核机制。我市确定,把“三农”工作列为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作为农业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及时掌握政策落实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通过政绩考核,促使各级党委、政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高“三农”工作的成效。

2、建立政策落实的协调机制。农村政策的落实不只是农业部门的事,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建立农村政策落实协调机制,把政策落实的任务分解到部门,明确责任人,统筹解决农村政策落实中出现的矛盾,促进农村政策的全面落实。

农问题论文 篇六

农村青年,一个被边缘化的社会群体,被半城市化的对象,被社会遗忘的队伍。用一句话总结农村青年的现状:他们是尴尬的农二代,却又被标上了市民的纠结符号,是农民还是市民他们自己都无法定位,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形候鸟频繁地在家乡和大城市之间迁徙。想进城安居,却受户籍限制;想买房买车,却受经济束缚;想升学就业,却又教育不良。他们该何去何从,社会该如何对待他们,国家该如何扶持他们,成了社会的热点话题。经过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国家政策对农村的调适,农村青年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户籍准入困难、经济收入落后、政治地位下滑、教育程度偏低、社会保障危机、医疗资源匮乏等系列困难。当代农村青年是迄今为止农民中相对最有文化的一代,但他们拥有的文化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却相差甚远;他们是眼界宽阔、思想开放的一代,却束缚于农村文明发展枯萎这样一个地域;他们更是追求富裕和梦想的一代,结果却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理想梦想有之即灭。中共中央办公厅研究员李荣时认为:“目前农村青年是‘四有’‘三无’,只能走‘一条路。四有,是指农村青年有吃、有穿、有精力、有时间。三无,即无活干、无钱花、无前途。就业的压力,城市的吸引,使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走上了一条路——进城打工之路。”1三、三农问题探究三农问题由来已久。1996年温铁军博士以经济学概念提出三农问题,2000年,李昌平给朱镕基总理写信说到“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2再次提出三农问题。2001年三农问题被正式写入文件,2003年将三农问题正式写入工作报告。2004年到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7年聚焦三农问题,大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收,有力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农问题涉及到广大农村地区关于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的重要问题,事关国家稳定和长远发展。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第一支柱产业的地位始终没有变,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其作用更是不可忽视。未来三十年,农业将始终是我国发展过程中必须依靠的主要力量,三农问题同样是我们必须关注的主要问题。就三农问题,学术界通过大量文献和实证调查对其展开研究,国家出台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系列文件帮助农村发展、农民致富和农业增产增收。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号召全党全国要做好三农工作,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李昌平老师曾两度给朱镕基和两位总理写信,描述三农问题的处境,随后以《我向总理说实话》和《再向总理说实话》两本专著大声疾呼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性。时至今日,三农问题始终是国家聚焦的重要工作内容,2013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2014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两个文件都不同程度提及发展现代农业、创新型农业和可持续的生态农业。从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1年锁定三农问题,国家通过制定各种政策逐步加快三农又好又快发展,学术界也从不同角度探析三农现存的系列问题和解决措施。

二、以贵州省遵义县芝麻镇农村青年种植烤烟为例

贵州简称“黔”,地处中国东南部,“芝麻镇地处大娄山脉北部地区,位于遵义县西北角,总面积92.64平方公里,总人口18118人。海拔580-1626米,垂直气候分布明显,低海拔地区终年无积雪,高海拔地区终年无酷暑。”3由于地形和气候条件适宜,当地主要以种植烤烟、高粱、柑橘、核桃等为经济收入来源,其中烤烟是当地居民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每年平均种植烤烟超过8500亩。“烟叶生产作为农业的产业之一,不仅与农业、农村和农民紧密相联,而且是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4本文根据在贵州省遵义县芝麻镇进行的实地走访和了解的当地基本情况,形成拙文的实例支撑。笔者试图对当地的青年群体进行访问,但每每进入一个家庭时见到的,大多是年过半百的老人或还在咿呀学语的孩子。真正像笔者在本文中界定的14-35岁的青年几乎没有,整个村子都变成了老人村孩子户。通过两天走访,笔者将整个镇分两类进行比较,第一类是大量种植烤烟的村寨,第二类是大量外出务工的村寨,可以明显对比出两类村寨在经济状况和教育状况等各方面有很大区别。第一类村寨大多数青壮年都留守在家,当地只存在个别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现象,多数青年都是离乡不离土,就近务工或者经商,在老人赡养和子女教育上投入成本较高。从当地村寨统计来看,14-25岁之间的青年多数是在校学生,并且这部分人群中有近三分之一的人正在接受高等教育或者专业技术教育,据对当地几个烤烟种植集中的村寨统计,基本每村每户平均有一个孩子正在接受大专以上高等教育。在这大力投入的背后却又是不堪负重的经济负担,当地居民告诉笔者,他们每年的收入基本全部来自烤烟种植,仅在子女教育投入上就远远超过了他们一年的收入,只有靠闲时就近务工补贴家用。从当地居民的居住情况看,他们近二十年来基本没有进行过房屋的更新和修缮,大多房屋还保留着古香古色的土木结构,居住条件极为简陋。与之相反,第二类村寨中,放眼望去满满的都是洋楼别墅,可满满中却空空无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随处可见,甚至有个别不满14周岁的孩子吸食。少数青年特别是文化基础和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村青年,出门在外名目上是打工挣钱,却做着一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青年犯罪率持续高涨的原因。可见,这类村寨在子女教育上存在严重的缺失,在物质收入上不可否认他们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远远高出了他们甚微的经济收入。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缺失的情况下,我们难以想象未来农村青年的希望在哪里。当然,在两者之间没有何者更好的断定,各有其优劣。在第一类村寨中当地居民虽然在老人赡养和子女教育上有其突出的成效,但当地居民却因为农忙后闲暇在家,导致部分经济相对宽裕的村民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以为生,致使当地生活习惯腐化,思想观念落后。然而,在第二类村寨中,当地居民大多在外务工,他们习惯了城市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看到外面世界的繁华和学习到了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带回了先进的文化理念。两者之间,留与去,孰轻孰重,没有绝对的可比性,就本文而言,第一类村寨因当地烤烟种植这一产业留住了大部分农村青年,为解决当地三农问题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三、农村青年与三农问题的关系

当代农村青年是拥有丰富知识和巨大创造力的新生力量,学习热情高、自学能力强、思想观念更新快、敢想敢干是他们的特点。在当下外出务工青年不断增多、留守农村青年相对减少和三农问题越显突出这样一个现状下,农村青年越来越受到重视。国家要求建设新型农村、培养创新性农民和发展生态农业,都离不开农村青年这一特殊的群体。在笔者看来,农村青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青年拥有与其他群体不同的人生经历和自身特点,新时期三农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建设什么样的农村、培养什么样的农民和发展什么样的农业。在建设新型农村中需要有更先进的文化理念和超前的思想觉悟,不能一贯坚持陈旧观念,新型农村的建设更多地需要融入现代社会发展的新元素新理念。而当代农村青年见识广、眼界宽,更容易接受新事物,在建设新型农村问题上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在建设新型农村过程中,对如何保护好历史和融入新事物有长远的考虑。对培养新型农民,当代农村青年更是有着巨大的优势,新型农民要求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农村青年知识覆盖广,文化理念更新快,学习和接受新技术快,有先进的经营理念。在发展生态农业方面,他们具备了新型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不断学习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文化知识,将所学所见运用到生态农业的发展和新型农村建设当中,带动了当地农业的发展、农村的进步和农民的学习热情,极大地促进了当地三农问题的解决。遵义县芝麻镇当地农村青年在烤烟种植这样一个巨大的产业发展过程中,始终不忘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积极开展生态养鱼、绿色种植,将外出务工青年带回的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应用到生产和生活中,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和知识更新,努力为建设新型农村献计献策,为当地三农问题解决增添了催化剂、注入了新活力,树起了一面建设新型农村、培养新型农民和发展生态农业的新旗帜。

农问题论文范文 篇七

一、发展新农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

现阶段,发展新农业就是推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以农业现代化为标志的新农业模式,应当具有科学化、企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社会化(产业化)、多功能化、生态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等内涵及特征。[1]农业现代化的全面推进能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我国的农业科技落后、结构不合理、生产方式粗放、社会化水平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以及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因而发展新农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前提。目前我国新农业建设特别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农业发展必须以现代科技体系为支撑

我国新农业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农业现代化,而农业现代化是以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装备农业,最终实现农业物质装备现代化、农业技术现代化、农业经营管理现代化和资源环境优良化等。[2]所以,现代新农业建设始终离不开现代科技的支持,具体讲就是要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和现代农业机械技术,全面实现农业科学化、机械化和电气化,在此基础上不断培育农业优良品种,积极研制、引进、推广使用新型高效低污染肥料及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现在发达国家的农业还出现了自动化、智能化和高新技术化特征,使农业生产力水平达到空前高度。由于大批农业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特别是生物、计算机、信息、激光、遥感、原子能等现代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广泛应用,并配合科学管理手段与经营方法,很好地推动了农业快速、高效发展,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这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在推进新农业和进行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必须重视现代农业科技体系的建立及创新。

(二)发展新农业必须遵照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及管理模式

首先,新农业建设要求实行农业企业化经营。以农户家庭为基础分散的小规模土地经营与农业现代化存在内在矛盾,不利于使用、推广机器和农业新技术,阻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实行农业企业化经营可以扩大农业规模,通过合同、契约等方式使农业生产要素在企业这个制度平台上进行市场化运作,达到合理配置农业资源、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目的。[3]其次,发展新农业要求加强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是现代企业的生命线,正由工业领域扩展到农业领域,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与管理越来越成为世界现代农业发展的潮流,甚至成为国际农产品技术贸易壁垒的重要条件,加速农业标准化建设是应对国际市场竞争和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农业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重视农业标准化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指标,建立农业标准化体系。再次,发展新农业要求采取社会化和产业化经营。现代农业产业链不断延长,农业生产经营中的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客观上要求发展社会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的新型农业。目前农业现代化国家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由政府、企业和农业合作社提供各类服务,很好适应了农业社会化发展的需要。今后,我国新农业发展的方向必须走社会化和产业化经营道路,不断壮大农业社会化组织,加强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盈利能力,降低其经营风险。

(三)新农业发展应当追求生态化和低碳化模式

现代化农业虽然提高了农业单产和经济效益,但也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农业发展的非持续性增强。正在兴起的现代生态农业较好实现了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统一,促进了农业资源合理利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继生态农业后,近年来在一些国家兴起的低碳农业发展模式也应受到重视。低碳农业是为逐步降低农业生产中CO2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达到发展低能耗、低投入、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现代农业。[4]低碳农业具有农业生产、安全保障、气候调节、生态涵养等多元功能,可以提高农业固碳功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拓宽农民收入来源和低成本实现农业现代化。[5]不论是发展生态农业还是发展低碳农业,均要求降低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提高其利用率,推广秸秆还田,扩大绿肥、农家肥等有机肥种植,利用生物的食物链原理防治作物病虫害,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能和沼气等农业生产新能源,减轻污染,改善农业生态。所以,鉴于我国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未来新农业发展目标必然体现其生态化和低碳化,必须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低碳农业。

(四)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要求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演进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中被广泛应用,农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现代农业逐渐演化为信息农业。信息农业的基本特征是农业生产与管理的高技术化、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网络化等。[6]因此,我国实施农业现代化战略必须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以农业信息化带动农业产业化、企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农业跨越发展。同时,农村是农业信息化的依托,是实施信息农业建设的主阵地,而农民是农业信息的接受者、传播者、使用者和受益者,是实施信息农业的重要主体,我国在发展信息农业过程中,通过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各类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农村水质监测系统、病虫害监测防治、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和村务管理等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和农民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所以,信息农业建设过程实际也是实现新三农全面信息化的过程,必然推动新三农建设水平的提高,为根本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奠定基础。

二、建设新农村和实现农村现代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建设

新农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7]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农村的落后面貌,最终实现农村现代化,这一过程包括实现农村城镇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等,这些目标的实现对促进我国农业、农村、农民的现代化,解决三农问题起到关键作用。

(一)通过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

一方面,我国新农业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归根结底离不开农村这块主阵地,新农村建设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乃至成败,农业与农村现代化的关联性和互动性决定了二者必须同步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条件,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成为农业现代化推进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新农村与农村现代化的发展也会加快农村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改变农村经济社会面貌。20世纪80年代后,乡镇企业在中国广大农村异军突起,成为农村工业化的一大亮点,特别是大量以农产品加工业为特征的农村第二产业发展,不但带动了农村服务业兴起,也改变了农村的经济结构、就业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今后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加强,农村工业会进一步发展和优化,农民的收入会不断提高,起到以工促农的作用。同时,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工业化又加快了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广大农村地区崛起的新城镇,吸纳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为提高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对推进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和解决三农问题无疑具有深远意义。

(二)通过新农村建设为农民现代化奠定基础

新农村建设及其推动的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了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革,改变了农民的思想观念,使农民的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加速了新一代农民的成长步伐。首先,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通过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文化和科技素质。通过完善农村的科技推广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和各项文化事业,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移风易俗和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农民树立文明、科学的生活观念,确立科学的生活方式。其次,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完善的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这不但有利于农民群众的健康成长,而且有利于建立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使农民养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科学消费、文明生活的良好习惯,塑造与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相适应的新一代农民队伍。再次,新农村建设还有利于改变我国“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解决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问题,通过扩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迅速改变农村在文化、教育、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落后局面,为农业和农民的现代化创造条件。

三、培养新型农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保证

农民的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影响我国新农业与新农村建设的速度和质量,培养新型农民和提高农民素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保证。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认为,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的关键在于打破传统农业自身的封闭体系,转变的契机在于投入并使用新的现代农业的生产要素,特别是人力资本是改变传统农业和促进农业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8]81-82那么,我国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落后农村向农村现代化转变,需要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本,培养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这些新型农民应当具备多元化的基本素质要求。

(一)培养大批新型农民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首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生产经营者确立新的经营理念。现代农业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需要的各类知识、技术、信息越来越复杂,农业现代化建设涉及的产业和环节越来越多,农业产业链条延长和农业分工越来越细,作为经营现代农业的劳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技术和技能,及时掌握科学种田和科学养殖本领。随着农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业技术成果需要在农业领域推广应用,农民作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对其文化、技术、能力等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只有培养大批有知识、懂技术的新农民,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建设需要。目前,我国农民的文化技术素质普遍偏低,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培训的只有20%,接受过初、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仅占0.5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达76.4%,这与发达国家农村劳动力70%以上受过职业培训的水平相差甚远。[10]因此,我国必须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尽快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技术素质。其次,随着农业现代化目标的推进,我国农业的市场化、国际化和信息化等对农民综合素质提出了新要求,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的新型农民不仅要有知识、懂技术,而且还要懂经营管理,能及时把握市场信息,勇于和善于参与市场竞争,形成按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游戏规则进行生产经营及依法办事的意识,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和在市场经营中的盈利能力。总之,为了更好满足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及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问题,要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新型农民队伍。

(二)培养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农村现代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包括农民的现代化,而农民现代化包括思想观念、知识结构、技术技巧、能力和智力等全方位的现代化。美国著名社会学家阿历克斯·英格尔斯认为,一个落后的国家要转变为自身拥有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化国家,只片面强调工业化和经济现代化是不够的,必须从心理、思想和行为方式上实现由传统人到现代人的转变。[11]6-8因此,要实现农村现代化,不但需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而且需要具有新思想、新观念的新型农民。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完善,广大农民是农村市场活动和市场竞争的重要主体,要求农民必须树立市场竞争观念和风险意识,自觉参与市场交易和市场竞争,适应市场多变的环境,及时进行生产结构和经营方向的调整,提高驾驭市场、利用市场以增加收益的技巧与能力,成为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时,在推进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许多农民面临着非农就业的形势和机会,农民的收入逐渐实现多渠道和多元化,农民不仅要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知识和技术,还要适时掌握农业经营以外的知识和技能。这也给我国农村教育发展与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必须积极转变农村办学理念,创新农村教育教学模式,农村基础教育应尽快从单纯应试教育转变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服务的素质教育轨道上来,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使农村青少年各有所学,学有所用,既要满足一部分农村学生升学深造的愿望,也要培养大批志在农村就业,承担农业与农村现代化建设任务的新型劳动力,引导部分青年在农村创业和就业。事实上,我国新型农民的培养和成长过程,就是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逐步实现的过程。

四、协同推进新三农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现阶段我国的三农问题涉及许多方面,但从本质上说就是农业落后、农村贫穷、农民收入低的问题,这也是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最大深层次问题。[12]而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发展新三农,尽快形成新农业、新农村、新农民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模式,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三位一体与协同推进体系。

(一)积极发展新农业,推进农村和农民的现代化

中国人多地少,农业人口规模大、素质低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仅要追求农业现代化,还要追求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如果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无法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反过来,如果没有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就不会得到持续发展。[13]经验表明,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农业在国民经济乃至农村经济中的比重会不断下降,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不能动摇。因而,今后实现农业现代化仍然是我国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而且农业顺利发展也是新农村和新农民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其他两个现代化。同时,农业现代化目标也为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提出了新要求,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我国传统农村会逐渐演变为现代农村,这个演变就是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现代化实现的过程,作为农业现代化推动者的广大农民其综合素质也会得到极大提高,一代新型农民会随之成长。因此,积极发展新农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既是新三农建设的核心内容,又是加快新农村、新农民建设事业和实现农村与农民现代化的重要条件,也是成功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前提。

(二)加快建设新农村,促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农民成长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早日实现农村现代化,尽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发展,推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为实现农业和农民现代化奠定牢固基础。首先,新农村建设改善了农村居住、交通、通讯、生态环境、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条件,这些同样也是新农业发展所需要的软硬件环境,因而加速了农业现代化进程。随着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差别的不断缩小,农村居民的综合素质和生活水平日益与城市居民接近,为新型农民的塑造奠定了基础。其次,新农村建设加快了农村工业化进程,农村工业化可以直接成为推动我国农村发展的强大动力,尤其是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从资金、技术、人才、管理模式和经验等多方面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吸收了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成为增加农民收入和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途径。再次,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农村城镇化发展,城镇化充分发挥产业和人才等要素集聚效应,可以吸收众多农村剩余劳动力非农就业,城镇对周边农业和农村发展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在资金、市场、技术、人才、教育、文化等方面对农业和农村进行支持,促进新农业持续发展和新型农民队伍快速成长。

(三)塑造新农民,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积累人力资本

农问题论文 篇八

“三农”问题,作为一项事关国家和民族兴衰的重大历史课题,列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今后半个世纪以内,将是全社会长期关注的热点。近二十多年特别是近十多年改革的经验教训表明:农村进一步的改革和发展,再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了,迫切需要战略规划和整体安排,迫切需要明确今后的方向。

取消农业税以后的农村进入了无税时代,乡镇政府与各级政府比较而言,农民更需要哪一级地方政府呢?我们的三农研究者就不能用理论来“为农民作主”。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才知道,农民更需要哪一级政府只有农民才有权回答。笔者就对此进行了1000户农户调查,得到的结果会令政界的一些高官和学界的一些权威大跌眼镜:有52.9%的农户在地方各级政府中选择最需要乡镇政府,有22.9%的农户选择最需要省政府,选择最需要县、市政府的农户分别为15.7%和8.5%。同时,三农的理论和政策是否与农村的现实相符合,是执行政策的农村基层干部在给农民穿“鞋子”,评价“鞋子”合不合“脚”农村基层干部也最有资格。

撤销乡镇政府,国家与一家一户的农户打交道,太高的交易成本谁来承担?对于农民而言,官僚的县市政权是否符合自己的口味?对于县市政权而言,是否能够真正满足农民的需要?是减人减机构来减轻财政负担,还是这个职能需不需要存在?怎么不先定位这个职能,再根据职能定事?事有多少财政就要给多少,以钱养事,人随事走,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人就会自然分流配置到比较利益高的行业上去。如果职能和体制不改,不仅会使改革带来尖锐的利益冲突,而且改了也是换汤不换药,旧的矛盾没有解决,反而引发了新问题。原税费改革时,主流社会一致认为,只要进行税费改革,只要减轻了农民负担就能够根本解决三农问题,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砍掉一部分。而现在的乡镇改革,又是简单地采取“减”的办法。怎么能首先考虑养乡镇政府的财政支出从哪里来,而不首先考虑农民是否需要?农民需不需要国家为他们提供公共服务?农村社会需不需要国家提供乡镇政府这样一个公共产品?城市的社区组织都由政府财政负责,而农民的乡村政府却要取消,这不是在歧视农民吗?

因此,乡镇机构改革迫切需要给乡镇政府定位一个未来的发展方向:市场追求效率,政府确保公平。市场配置资源的天然本能是以效率为第一追求,如果我们政府也以实现效率为最大的目标,谁来实现公平?而没有公平正义,怎么可能实现和谐社会?怎么能够叫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的稳定观和发展观。过去一讲稳定,就是用压力和政府主导,农村不稳定总是归结为农村基层干部,总是把农民负担问题归结为农村基层组织,却从没有正视体制压力下的公共财政问题。基层干部有不好的,但高层也有,中国政府有,外国政府也有。在财政包干体制下,造成中央和省府有钱,越到基层越没钱。县乡两级只占总收入的30%,却要承担70%的公共财政责任。在目前的财政包干体制下,计划生育可以提高效率,发展工业即使破坏环境可以提高效率,城镇化圈地经营城市可以提高效率。而对农村的文化教育、生存保障、科技投入、基础设施等等,地方政府就必然失去兴趣。根据目前考核的评价指标,既能带来巨额的财政收入,又能够带来光明的政治前途,何乐而不为呢?这就是为什么贩卖会判处死刑却仍然有人不惜用生命做赌注,因为其中有高额暴利。马克思说过,“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

既然“三农”问题解决的出路是改革,那么,改革的目的是什么?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找出一个牺牲品,学界予以证明,媒体跟风而上,如此改革是把问题推迟给下一代。所以,我们当前的一些改革机制是矛盾积累机制而非化解机制。政府的本能就是扩展权力,而改革就意味着调整权力。因此,在权力体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乡村组织,就自然成为一个政治上的牺牲品。比如公车改革为什么要从交通不发达的县乡改起,而不是从交通发达的省市两级改起?减少的财政成本究竟有多大的空间?国家财政真的没有钱吗?巨额的公款出国考察和公费旅游都是哪些人?巨额的公款买小车和公款吃喝消费(媒体报道每年公款吃喝一项就是是几千个亿!)都是哪些人?是不是减了农民所需要的乡村人员工资就可以有更多的公款消费空间?当看到戈倍尔日记中“用不着谋求知识分子的皈依。因为知识分子从来都不皈依,而是永远倒向强者。”这样一段话时,才终于明白学者和专家们的原则。

当前的乡村改革,对管理成本过高和管理效率低下问题集中放大,特别是着力放大因此而造成农民与地方政权的冲突问题。也确实如有人所说,乡村组织也存在着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但是,农民工维权的成本要远远高于农民工的权益,这样的城市政府是不是也要取消呢?省、市、县的不少机构根本就是一个摆设,几个人的机构却耗费着过百人的一个乡镇的财政支出。有天生的城市公务员吗?有天生的首都干部吗?上海市的一个23人街道办事处,凭什么就可以支配数以亿计的财政收入?长沙的一个街道办事处的一个一般干部可以年薪在10万元左右,而湘西的乡镇党委书记年薪就不到2万元呢?而国家的审计报告表明,国务院的一些部委机构却更为严重,一个部委的违纪金额一查就是90多个亿!如果不把改革的目的明确,如果继续把改革作为权力集中和权力上收的手段,再怎么改革都会走不出“权力控制”的传统治理习惯,都会“有多少改革都会重来”!都会走不出“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历史怪圈。

所以,我们首先要明确改革的目的。农村的改革到底是为了谁?为了方便群众还是为了方便官员管理?是不是为了减少政府与民众的管理成本而不惜提高民众与政府的交易成本呢?改革本来应该是如何样来控制权力,而改革的结果却是如何样来用权力控制民众和基层组织。改革的方向是:有权有利的部门上收,无权无利的包袱下放。重视三农问题如何重视?凡是收钱的职能部门上收吃皇粮,如公安、电力、邮电通信、烟草、技术监督、国土、工商管理;凡是服务农民的都下放给市场,如农机、农技、种子、农资、文化、水利、卫生等。农资和种子不专卖,烟草要专卖,哪个重要?农技和文化干部不吃皇粮,卖土的国土部门却要吃皇粮,如何公平?矛盾为什么会在基层大量地积压?因为有权管不到的高高在上,反而在不停地收权。而管得到的基层政府通过八十年代以后一次一次的改革被不断地被削权,无权无力去管。因为乡镇政权已经被解除了法定的职能武装,上级舍不得把权力再吐出来,农民感觉到也没有多大的利用价值,所以现在有人建议作为县级政权的派出机构,有人干脆提出彻底取消。而问题是,一次一次的改革不仅使乡镇政府已经不是政府,而且使县政府在各个部门权力全面扩张之后的垂直管理之下早已成为了“半边政府”。可以说,只要这样的改革继续推进下去,“县级政权作为省市的派出机构”或者“干脆取消”的观点,迟早会被一些数学功课好的“减法学者”提出来。

关于乡镇问题,既有农民的负担问题,也有行政效率优先牺牲公平的问题,更有政治民主的问题,很少有人站在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来看待乡镇问题的解决,也很少有人站在整个行政体制中来看待乡镇问题的根源。出现了司法腐败,我们就要取消司法机关吗?如果我们需要它,我们就来改造它。就如同有些科幻电影,人类创造了机器人,机器人反过来统治人类;同样,公民设立了政府,政府反过来统治公民,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事实上,随着现代化带来不可阻挡的城市化,农村的人口的将不断地转移。根据笔者的实地调查,转移在外的农村流动人口最低的村达到了40%,最高的村达到了70%,而边远的山区平均达到了60%以上。如果小乡并成大乡,小村并大村,且不说需要多少的行政成本,而随着人口不断的转移,乡村的区划岂不是过几年要更换一次?如果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村的概念将逐渐成为历史,今天的村将成为未来的村民小组,今天的乡镇将是未来的村落,那么,未来的乡镇治理,必然是今天的村民自治。为什么有人喜欢机构改革上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由于权力资源上的重新洗牌,也就拥有了权力的重新分配权,合是一次,分是一次,使权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不断更新,何乐而不为呢?对于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在任的领导积极性最大,可以说他们是最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可以通过改革的利益调整、利益的重新分配来巩固和发展、扩大自己的利益。比如说人员分流了,财政支出压力下降了,在目前财政的支出很不透明的情况下,主要负责人的自由开支就有了更大的空间。对于现在的一些领导人来说,农民多是一个负担,干部多了也是一个负担,最终人多了都是负担;而非人多力量大,并非人是生产力中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因为都希望能够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而资源有限,人越多竞争性就自然越大,为了自己的利益能够占有更多就只有希望尽可能地减少参与分配或竞争的人数。所以,都希望减少别人而不是自己。这个时代的口号是效率优先,作为当权者也就是既得利益集团制订的游戏规则,在改革的旗号下就轻易地减掉了对方,谁胆敢反对改革呢?人居然成为了人类社会的包袱,这是我们现代中国社会的悲哀!

可究竟是人创造财富,还是财富创造财富?什么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如果人是生产力中最有活力的因素,为何中国举国上下都在把人作为包袱?怎样才是“以人为本”?中国的“世界工厂”和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靠资源和资金优势还是靠人的优势?是农民工养活了城市还是城市养活了农民工?为什么发达地区和城市计算人平国民生产总值时不包括农民工呢?中国能有今天这样的发展成就,关键是人。首先是农民的牺牲,其次是工人的牺牲,现阶段是乡村的普通干部在牺牲。是农民牺牲了土地和效率优先的分配制度对工业和城市优先的结果;是工人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放弃了数十年低工资成本创造的巨额积累的结果;是农村负债培养了数以万计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流入城市和工业的结果;是乡村干部在不仅欠发工资而且还要借钱交税的情况下用“讨饭财政”稳定农村为城市发展输血的结果;是农村流入品类齐全、物美价廉的巨额劳动力不断满足城市和工业发展需要的结果。

群体上访和并非要现行的政府,核心问题是现在的民意是不起作用。更何况作为民意代表的人大代表,都是红帽官员和红顶商人,民意几乎没有渠道可言。各级的人大代表、人大机构和政协委员、政协机构,占有了大量的资源,包括政治资源和经济资源,可稳定社会的政治效应很低,而财政成本太高,可以说国家权力体系中出现了重大资源闲置。因为他们作为“官员代表大会”,除了谋求集团利益和个人利益外,基本上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处于不作为状态。群体上访和主要的目的是“把肚子搞大了再说”,只有把事情闹大了,领导才会重视,特别是才能得到高层的发话,分属于条块管辖的各个职能部门才会联合起来解决问题。当年的毒酒毒大米,后来的杀人奶粉和矿难,莫不如此。

对于公民权利而言,法无禁止皆自由,对于公共权力而言,法无授权皆禁止。在目前的中国,反而倒过来了,比如“让利于民”就是各级政府的主流观点。究竟是谁给谁让利?谁给谁的权?由于权力没有边界,权力拥有者就自动拥有了对下级和公民的合法伤害权。工商局的宋玉峰拒绝为检察院提供赞助而被关押8年!作为平民百姓就可想而知了。法的本质是代表人民的共同意志,否则就是恶法。公权的行使,不得侵犯任何人的私权为前提。孙志刚事件导致恶法的终结,而中国现行的其他法律还有不有同样的情况?比如计划生育,究竟有多少人同意这部法律?究竟有多少人在违反这部法律?根据笔者对某省的129个乡镇的问卷调查,有94%的人认为生二孩在农村是否属普遍现象。你用刑法来禁止性别鉴定,有道是:民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

从根本上来看,关键是目前的公共权力的授权方式问题。厦门市委党校对一个领导干部培训班进行关于权力来源的问卷调查,有64%的人认为权力是领导给予的,有30%的人认为权力是由于领导的赏识,有5%的人认为是靠自己的努力,只有1%的人认为权力靠群众的认可。所以,除非授权方式能够得到根本解决,否则整个行政体系成为一个军队指挥系统,乡镇政权最终无法改变成为“工具”的命运。虽然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却是在上级要求下进行的,是向上级负责其中的一个具体内容,当上级变成一个一个具体的人时,就会变成向领导者个人负责。每一级都向上级负责,到中央后,中央反过来要向群众负责,使离群众最远的政府却要最终向群众直接负责。基层干部有谁不想为人民服务?有谁不想干一番事业?但整个制度是向上负责,人民对权利处于失语的状态。人才的问题,财政的问题,都不是乡镇所能够根本解决的。发展的成本代价问题,为谁发展的问题,都要由上级说了算。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要为民请命,除了下台就别无选择。

经济体制改革是效率优先,那么,政治体制改革就必然要求公平优先。经济体制改革由市场来优化经济资源配置,政治体制改革如何来实现政治资源(权力)的优化配置?这是当前中国改革的核心问题。都说当领导辛苦,日理万机,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去拼命跑官?目的无非是掌握公权:掌握公共资源及分配权。如沿海发达地区,一个小小的村支部书记,比中西部地区的县委书记的阔气有过之而无不及!上海市的一个街道办事处主任,按照财政包干体制,拥有完全支配财政收入1.7亿元的权力,每年发愁的是怎么把1.7个亿花掉。在发达地区如此,而在中西部落后地区呢?一些县乡尽管发不出工资,尽管欠下了巨额债务,尽管对失学儿童和重病需要紧急救助的农民一毛不拔,但主要负责人仍然可以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关于贫困县的负面新闻,像什么“600万教育经费被教育局吃掉”、“800万修建豪华广场”、“2000万请歌星搞豪华演出”、“5000张吃喝白条”、“举办豪华县庆”等等。柳林县属于山西的省定贫困县,却投资近2亿元修建“在省城太原也数得上”的政府办公楼。无论是有钱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还是无钱的柳林县;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贫困地区,如果动用的是财政收入,这个钱究竟是谁的钱?这个钱究竟该怎么用?

政府的公权来源于法律,没有法律就没有政府。人民当家作主的方式,就是把人民的意志上升为法律。法律没有最高的地位,人民也就没有最高的地位。任何公共权力,都带有无限扩展性。只有用法律来作为边界,使公共权力扩展到边界为止。在中国目前的政治改革中,最难解决的,就是如何对公共权力的控制。比如用什么制度来选人?民主集中制用民主来集中还是用集中来民主?如果是用民主来集中,民主的范围有多大?民主的内容和形式怎样界定?比如说现在的少数人在小范围内选少数人,是否是民主推荐?这些少数人之间本来就存在着相互利害关系,特别是又涉及到公权,公权的本质是私权的让渡,让渡私权的民众却对行使公权的人没有发言权。如果用集中来民主,集中的内容和形式怎样界定?因为的权力的本质就是扩张,不把公权界定在一定范围内,无疑就必然会侵犯民众的私权。

严格意义上来讲,私权要大于公权,地方自治权要大于国家权,可是逐级上收权力,不是法律的授权而是行政命令。如财政分配制度,人事任免制度,政府考核制度等等。现在的改革的方向,仍然是上收权力,减员在基层,削权在基层。乡镇政府的公权,是乡镇区域内全体私权的共同意志,是全体私权的让渡。如果把乡镇政权任意剥夺,那就是对乡镇区域内全体公民权利的侵犯,如果让乡镇政权成为一无所有的乞丐,那实际上就等于违宪剥夺了公民的权利。任何违宪都不承担法律责任,任何法律都不具有效力!所以,要解决三农问题远远不止于取消农业税。农村需要一个政治市场,来优化配置社会政治资源,实现底层各阶层利益的最大化,节省国家对农村社会的政治成本,且超脱于农村社会的矛盾之外。因此,乡镇改革,关键不是减人,而是如何分权制衡,靠什么样的公平竞争的机制去增人或减人。

农问题论文范文 篇九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建议

一、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发展战略不明确

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按国家宏观政策组建联社、合作银行或商业银行。对于基层的信用社来讲,他们缺乏对自身及所处的经济环境的清醒的认识。牌子变了,内部体制如何及时转变,以后的发展方向如何,对于这些问题都缺乏足够的认识和思考。

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具有金融空间结构效率方面的比较优势:(1)体制完善、经营灵活;(2)扎根于地方,网点多、人脉熟;(3)信贷资产质量优;(4)农村金融格局的调整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契机。通过以上对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优势的分析,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市场定位不在于和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争业务、抢客户,而在于要充分发挥其地方性银行的地域优势、网点优势和决策优势,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为支持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2.市场定位不准确

综观我国当前的金融市场,各家商业银行在目标客户的选择和业务拓展方向上存在趋同化现象:一是没有基于市场竞争的行业分工,业务范围与经营领域基本一致;二是金融产品的设计上不存在互补,相互的替代性和模仿性很强;三是在客户选择上大都将目光投向国家垄断性行业、大型企业集团、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政府相关部门等,而对于与农相关的产业及中小客户群体兴趣不大。这是一种定位误区,虽然在某一层面上形成了充分竞争,但既不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造成了金融资源的重复投入和浪费,同时也导致了对弱势农业,农村经济中非国有企业、个体农户的金融约束。

由于发展方向不明,自身的定位也就模棱两可,市场定位不准,一是会偏离实现国家宏观金融政策下的信用社发展目标,二是会偏离自身发展的正常轨道。

3.经营管理体制落后

由于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在信贷管理、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固定资产购建、现金管理、统计管理、薪酬管理等各个方面缺乏有力的管理制度,缺乏保障制度落实的机制,缺乏监督制度执行的措施,特别是缺乏对高管人员的有效监督,使农村信用社产生内部道德风险,成为形成大量不良资产、亏损挂帐、历史包袱的重要原因。

二、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完善银行经营管理体制,积极开展联合与并购

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制的治理结构已经形成,但与之相对应的决策链、管理链、业务操作链还需进一步理顺。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和激烈的同业竞争,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要本着审慎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观念逐步完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监察审计制度,并建立与银行发展策略和价值理念相一致的薪酬机制、考核机制、晋升机制、岗位流动制度等一系列激励约束机制。

2.正确确定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

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一般都组建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所面临的农村经济环境已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农村经济已不是单一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均衡发展,伴随着乡镇企业“改制”,私营经济和股份经济成分大幅增加,大多数农民己经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转移、向城镇集中,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已经成为当地农村经济的主体。

面对农村经济和地方产业结构的变化,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要及时转变传统的支农观念,调整信用社时期的市场定位,由原来的支持“三农”扩展到立足于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和个体民营经济,服务优质客户。

3.制定符合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发展要求的发展战略

建立健全规范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管理的科学化,是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向现代金融企业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与目标相适应的智力结构应包括:有效的董事会、监事会对管理层的监督和制约;独立的风险控制、审计、薪酬委员会;独立、市场化和专业化的管理层。其中,独立、相互制衡是控制风险的关键。虽然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都建立了“三会”制度,但离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特别是在职权的划分、职能的发挥、职责的承担上仍需进一步规范。

4.优化农村金融机构的基本企业队伍建设

市场环境在改变,竞争对手在进步,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服务对象更是在不断成长与发展。面对客户的改变,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员工也必须发生相应的转变,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才不会在工作中面对客户的需求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一是要转换思想观念,改变原信用社框架下一成不变和循规蹈矩的工作方式;二是要不断加强学习,确立不学习就要被淘汰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三是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在工作中寻求创新和突破;四是切实加强人才引进,对人才的引进力度将直接关系到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除提高员工的素质外,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还应大力引进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努力提升现有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在引进人才的同时也引进全新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

5.进一步与市场经济接轨,发展农村客户群体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客户群体的成长,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原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范围越来越难以满足客户的需求,结算弱势更成为制约其业务发展的瓶颈。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经营领域受区域的局限,无法跨区域设置经营网点,结算渠道也不象全国性商业银行那样畅通无碍,而客户的需求是不受区域限制的,如果在某个环节上无法达到客户的要求,客户资源就有可能会流失。

因而,通过产品创新,凭借网络联结将经营的触角向区域外延伸,就成为在现有政策限制下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挽留客户资源的次优选择。

三、结束语

在中国,农信社改革是采用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模式还是选择合作制的形式,是由各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及农信社自身的特征所决定。两种模式并没有优劣之分,关键是要选择最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改革模式。只有确定了改革的方向,决定了改革的正确路径,整个农信社的改革才能有成功的前提。

中国农信社改革任重而道远,在改革的进程中,会遇到种种问题,在理论的指导下,只有不断结合实际情况,不断解决新问题,才能将中国的农信社改革不断向前推进,使其成为中国农村金融的一个支撑,扶持中国“三农”问题的解决。

参考文献:

[1]温铁军。新农村建设理论探索[M].北京出版社,2006,05.

[2]程思危。改革与发展:推进中国的农村金融[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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