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查验制度最新10篇

2024-02-07 08:40:02 范文 1次阅读 投稿:佚名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下面是小编小编给家人们整理的进货查验制度最新10篇,欢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进货查验制度 篇一

煤矿饭堂物品进出检查验收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各类食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用职工有个良好的'生活条件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众兴公司一煤矿

3.物品入出库内容

3.1对面粉出库管理

3.2各类肉品的入出库管理

3.3各类蔬菜出入库管理

4.各类物品检查、验收制度

4.1物品进出库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做到帐卡、物相符。经分矿抽查和不定期现场检查,发现一次帐卡、物不相符时,按公司制度罚主管负责人50元,当班炊服人员每人30元,同时在月均按机动员工处理;

4.2物品存放必须分类整齐,面粉油类、蔬菜类、生熟食品类,均按《国家卫生法》规定要求逐项存放,不能混合,发现一次对各类物品存放不整齐或混合存放时,对食堂管理员罚款30元,当班炊服人员每人20元,当月考核按机动遇工处理;

4.3库存面、米食品在鼠、虫害时,对食堂管理面直接罚款50元后限期处理整改,否则加倍处罚后待岗;

4.4购进的蔬菜和肉食品,一旦发现有毒变和腐烂现象后,继续售给职工者,将从重处罚,发现一次罚食堂管理员100元,各炊服人员每人50元后均按机动员工处理,情况严重时按待岗处理;

4.5不论任何物品,食堂管理员购进入库或出库时,均由当班炊服人员按所购进数量或出库数量核实后双方签字,对未签字的条据不得入帐。

4.6要保持良好的食品设备、设施、个人和公共场所卫生,确保职工身心健康和良好的生活条件与环境,争创甲级职工食堂。

进货查验制度 篇二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实地查验。

第三条购进食品时,要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完毕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要制度》作出规定。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还必须检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留存归档备查。

第四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将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话;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六条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八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要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进货查验制度 篇三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规范学校内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新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应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接种证》。

2、学校班主任老师负责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标准免疫程序,检查学生是否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对学生的预防接种情况记录在花名册上,《接种证》交还儿童家长保存。

3、当发现无接种证的儿童时,应告知家长到儿童原来接受预防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去补办接种证。暂时难以补办接种证的,可由原来接受预防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证明。

4、对必须接种而尚未接种的。学生要求及时进行补种。学校应主动与当地预防接种门诊取得联系。当地预防接种门诊的医生应尽快到学校对登记记录进行核对,(联系预防接种门诊医生确定接种时间,学校负责通知家长去进行接种。学校把补种情况记录在接种花名册上)。

5、学校教导处对学生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料存档,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进货查验制度 篇四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严把材料质量进货关,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更上一个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检险部是产品质量检验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材料进货的`检验、试验的委托工作。

二、工作程序

1、质检员对公司产品所需材料按标准或合同的规定进行进货查验,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当某些检验或试验项目本公司不能进行时,由质检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或试验,对委托单位能力、资质进行评价,填写供方评价记录。

3、检验结束后,质检员及时做好状态表标识,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作好记录,原则上按退货处理,在不影响质量情况下,经公司经理和分管经理批准,也可做让步接受处理,具体执行《不合格品控制制度》

4、对无标准、又无明确指导性文件,也无生产厂合格证的,或采购商品不在合格厂评估范围内的,质检员有权拒绝验收。

5、质检员应做好验收记录,做到记录完整、及时、准确。并有质检人员签名、

6、质检员有质检部门负责人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质检工作。

三、检验规程

1、原材料进场应按合同要求验收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进货材料按进货5%进行抽样,检查技术参数的准确性。

进货查验制度 篇五

1概述

按采购文件和进货检验规定对进厂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进行验证,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2职责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采购物资的验证。

3采购物资进厂后,仓管员填写验证记录交质量管理部门。

4质量管理部门组织质量验证,并予以记录。

5当需要在供方处验证时,质量管理部门按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验证方法进行验证。

6原料验收管理

查看采购产品的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是否具有此批次的合格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索取许可证复印件。进口的产品应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对于供货方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以上检验均应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7进货检验记录

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如需要、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8验证合格后,质量管理部门出具验证记录,由供方送货人或营销部负责办理入库手续。

9验证不合格时,质量管理部门出具验证记录,经总经理审批明确处理意见,在不影响产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经协商作降价处理,若协商不成的由购销部门负责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不合格的原辅料要停止使用。

10验证记录及接收或拒收处理意见由质量管理部门存档保管。

11记录验证记录。

进货查验制度 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食品经营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作为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进行查验的书面证明,应当真实。

二、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进货是地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

四、须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价,且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店铺,可以有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进货查验制度 篇七

一、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二、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四、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五、采购人员每天按制作的幼儿食谱进行采购,采购不到的'食品应经保健医生同意后方可更改。

进货查验制度 篇八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六、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七、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九、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进货查验制度 篇九

一、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五、根据《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监管“票证通”系统的通知》,食品批发商、安装“票证通”的零售商可以将“票证通”系统作为进货检查验收记录台账,没有安装“票证通”的零售商可以将“票证通”购货凭证装订成册作为进货检查验收记录台账,并不再另外建立任何形式的纸质台账,但“票证通”数据质量要准确,符合进货检查验收要求。

进货查验制度 篇十

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实记录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验货查证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凡是本单位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简称为食品原辅材料)都需遵守本制度。

具体内容

企业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需要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企业生产采购的原辅材料需进行索证索票且证票需要及时更新完善,面对索证索票的要求内容如下:

1、国内采购的食品原辅材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第三方检测报告和出厂检测报告)。

2、供货者名称与原料产品标签生产信息一致,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产品合格证明(出厂检测报告)与所购原料批次一致。

3、合格证明文件包括批检、型检等,批检必须与所购产品一一对应,型检批次和要求按照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实施。

4、进口的食品原辅材料应当查验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对应批次的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5、从流通单位(超市、批发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确认其资质并留存盖有供方印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有公章或签字的生产许可、营业执照复印件,购物凭证或购物清单。

7、从超市采购的畜产品,应存留供盖有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从批发零售市场、农贸市场等采购畜禽肉类的,应索取并留存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及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应保留其盖有印章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动物检疫合格证。

8、直接自农户或农家养殖户采购的初级农产品需要留存农户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联系方式。

9、企业视情况对采购不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的组织或个人所提供的产品,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本制度由采购管理部门执行,质量管理部门监督其执行情况并适时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进行反馈。

声明:文学大全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